1.21.2008

斷崖絕壁今何處

斷崖絕壁今何處鄉土留言系統v1.0
素材圖片來源︰眼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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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則留言:

  1. 讚的啦!恭喜馬上就開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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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嗯啊,這樣就可以訂閱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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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囉,逛了逛您的部落格不禁佩服您老清晰的頭腦和文字的功力,在您的筆下哲學的確比認識中的屌多了!好了,廢話不多說,咱們快人快語,我要請教您幾個小問題。(不過我只是個門外漢,您就當作閒聊吧)
    首先,雖然我去教會去的少的可憐,還算是個基督徒吧(我想),所以今天先跟您談談基督教的問題吧!談這個問題前先談談哲學好了,對我而言,哲學史或許是一種提問的歷史,如果是這樣,哲學家則是就問題之可能性提問的團體吧。若是這樣,在哲學中或許隱含著一種假設,也就是對某種絕對的源頭和提問的歷史性的肯定,或許還對某種教規的肯定。然而這種教規卻不去宣佈律法,不斷言也不關閉提問的可能性,這種教規是提問的自由的擁護者。
    由於自由的提問或提問的自由這種教規發揮的效力,哲學還有什麼限制呢?哲學可能的限制就在於對絕對源頭的某種反覆回歸,在一種語言的迴圈(或許可以把它稱為邏輯吧)中嘗試地去接近(回歸)某種希臘哲學中的“乙太“(存有與現象之光那種哲學自明的信念),就如同海德格所說的“哲學本質上就是希臘的“。於是這種提問本身就是關閉的,拒絕哲學之光的他者存在的,原初的問題是否早就已經限定了自身?這種迴圈是否本身就是一種封閉的迴圈。
    我不敢說基督教是希臘哲學的他者,因為基督教歷史上可能早就已經屬於西方哲學的系統了。所以您在這裡的論證實在是讓人無從反駁。我要說的是,如果“上帝“本身就不“在場“,本身就是一個他者,他所具備的是哲學以外無法還原的他性,那討論上帝的存在是否可以使用哲學的觀點呢?因為如果我們把非存有納入存有裡去,就非得跟我們叫不出名字的存有之對立面告別了。
    哈哈,不過您在文章中早就說過超越論或神祕主義不在您討論的範圍,所以我這個問題基本上您可以不用回答,所以我們換個方式來討論好啦。如果哲學帶有的是阿波羅式的性格,用哲學來解釋“他者“就變成某種暴力,因為當認知、把握或佔有他者,他者就不是他者了。光的隱喻已經轉移了我們的視線,也為哲學的歷史提供了一種不在場證明,然而事實上在哲學中,或許只有“理性“孤獨地獨白著。不過我現在講的仍然只是一種否定的工作,我想表達的或許是採取一種尼采那種“肯定的否定“的姿態,有機會更迫近所謂“上帝“吧。哈,寫了一堆畢竟這些語言就和聖經一樣,帶有著理解的不可能性吧,而且一個不懂哲學的人寫這一大堆恐怕在阿波羅的光照下也是漏洞百出。不過有機會在這發言是我的榮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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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perdue你好

    感謝回應,不過你在論述中使用的那些譬喻讓我有點理解困難。

    例如說,「對絕對源頭的某種反覆回歸」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限制?

    我可以理解「不能說『你』、『我』、『他』」是一種限制︰當一個群體規定自己的成員不能說『你』、『我』、『他』的時候,就是指這三個字在這個群體中是被禁用的。但是我不懂,當一個研究社群規定自己的成員必須」對絕對源頭做出某種反覆回歸」的時候,它到底規定了些什麼。

    另外,例如說,說a是b的他者,是什麼意思?是指a無法作為b研究的目標(由b所預設的那些原則,無法對於任何討論a的命題做出真值上的評價)嗎?

    我會猜想,你想提議的或許是某種類似「上帝的存在處於邏輯(或任何其它哲學家不得不遵守的原則)之外,因而宗教命題無法成為哲學討論的對象」的主張。然而,在你把話說清楚以前,我不能肯定你的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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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先謝謝你的回應啦,恩恩,我試著更努力表達看看好了。
    首先先談談這句話吧,我在回應中提到的「對絕對源頭的某種反覆回歸」,所要表達的或許可以說是哲學本身的某種“信念“(不過老實說我不太敢這樣使用)吧。這個信念與我後面提到的“光“和“阿波羅“先生的隱喻是密切相關的。
    例如“看“與“知“;“有“與“權力“似乎只能夠在某種明亮而又壓抑的一致性中展開,不允許其他晦澀或不可理解之物的在場。所以觀看與認知的行為本身就是權力的同義詞,是試圖去把握“他者“的願望,藉著使我們轉移目光的日光的巧妙隱喻,成功地運用某種權力(歷史性的?書寫歷史的?)確定了自己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他者“意味著理解的不可能性,然而儘管我說“他者“是不可理解的,這並不意味我們無法與他者發生關係。然而這種關係並非哲學或哲學詮釋學式的理解模式,因為或許“理解“是某種犯罪的舉動,因為理解要求抹煞“他者“的意義而將之納入自身,“理解“或“哲學“本身所行使的權力反而限制了自身,所以哲學陷入某種與自身喃喃自語的孤獨中。
    儘管哲學自由地提問,但是他的提問只是與其“絕對源頭“(也就是其自身)的無止境的對話,是某種對絕對源頭的反覆回歸。所以您提到了“你““我““他“,事實上哲學是不允許“你“與“他“的存在和意義的(對我而言啦),因為哲學與“你““他“的關係是建立在“我“的“理解“或“認識“上的。 更進一步地說,在哲學中甚至不允許“我“的存在,因為哲學自身就是整體性和不透明的孤獨體。哎呀,我好像又越講越晦澀,我的意思是當哲學建立起某種“無時間性“的、透過“理解“來“認識“他者的同時,他不但抹煞了他者的不可理解性,也抹煞了“瞬間“的“絕對相異性“,換言之,哲學抹煞了“理解關係“以外的“關係“。於是當哲學在“理解““上帝“的同時將上帝納入了其自身,基督教哲學本身就是哲學式的陳述。
    那現在是不是有辦法用別的方式迫近作為“他者“的“上帝“勒?(當然“他者“可不是只有上帝,說得過分點,“他者“已經可以是任何東西了。)老實說我覺得這問題我實在很難回答,只能做點提議。就像在上文中我說得“肯定的否定“,我們不採取“或者……或者……“式的進路;也不使用“是不是……?“這樣的提問方式,而是採取一種“既非……也非……“的方式來談論,通過這種對語言的傷害,讓傷口的敞開處中的東西,自己陳述自身。也就是說談論上帝問題的時候,我們發現祂在傳統邏各斯主義之外時,我們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更接近“他者“的存在(?)若是哲學處於某種孤獨中,我們或許可以試著換種角度思考(這條路或許是某種詩學或什麼我說不清楚的路),去尊重“他者“或承認某種哲學否定的自身,不僅僅是神學的思考、對歷史或“哲學“我們或許也該進行某種超越的嘗試吧 (或許我本身在某種程度上,相信的是您瞧不起的後現代思潮囉)。不過老實說我們哪有可能從哲學或邏輯的思維中完全逃脫,我只是認為有些東西,或許更適合站在邊緣上看吧!我還是回的很爛,所以請鞭小力點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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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嗯,這篇回覆對我的理解幫助不大,下面僅取一段說明我的問題。

    「例如“看“與“知“;“有“與“權力“似乎只能夠在某種明亮而又壓抑的一致性中展開,不允許其他晦澀或不可理解之物的在場。所以觀看與認知的行為本身就是權力的同義詞,是試圖去把握“他者“的願望,藉著使我們轉移目光的日光的巧妙隱喻,成功地運用某種權力(歷史性的?書寫歷史的?)確定了自己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

    什麼是「明亮而又壓抑的一致性」?你真的是想說,「觀看與認知的行為本身和權力是同義詞」嗎?


    我想你的問題在於使用太多譬喻而未加以解釋。

    例如說,「一致性」在哲學裡最常代表的意思是命題之間的相容,當我們說a和b之間一致,我們就是在說命題a和命題b相容︰它們可以同時為真而不造成邏輯上的矛盾。(「童玩節於2007年停辦」和「童玩節並非於2007年停辦」就不可能在不造成邏輯上的矛盾的情況下同時為真)
    在這種意義下,一致性是無所謂「明亮」或「壓抑」的。兩組命題要嘛互相一致要嘛互相不一致,不會出現互相「明亮地一致」、「壓抑地一致」這種情形(應該說,這兩種說法不make sense)。就像數學上我們不會說正方形的兩段連接邊互相「明亮地垂直」或者「壓抑地垂直」一樣。

    在這樣的情況下,顯然你用的「一致性」跟哲學上慣用的(或者,我習慣的)不一樣。那麼,當你說某兩個東西具有一致性的時候,你想說的是什麼?

    使用有明確定義的慣用語和術語的好處是,不需要花時間解釋自己用的詞到底是什麼意思。然而一旦你在文章裡使用了非慣用語且未定義的詞,就得解釋那是什麼意思。


    「觀看與認知的行為本身和權力是同義詞」也有類似的問題。在這裡使用「同義詞」的慣用意義來解讀是行不通的︰就算「權力」是詞,任何行為本身也都依然不會是詞,在這樣的情況下,它們by definition不可能是同義詞。所以顯然這裡的「同義詞」並不代表字面上的意義。那麼當你使用「同義詞」這個詞的時候,你想要表達的是什麼?


    文學裡使用譬喻和類比是為了美感,學術圈不在乎美感,如果我們使用了譬喻和類比,原因只可能有一個︰為了說明上的便利。因此,如果使用譬喻對於增加說明力讓人更容易看懂沒有幫助,那麼還是少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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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恩,再一次感謝您的回應,其實我也不知道該不該回,因為若我不使用隱喻的表達方式而採取邏輯的態度,就會造成我論述上的某種困境。但或許因為我對此題頗有熱情吧,哈,所以我嘗試著換種姿態來解釋我使用的語言和我的論述(儘管這種姿態將使我的論述面臨致命的危機,而這個危機相信您很快會發現。)
    首先我無法先回答您關於「明亮而又壓抑的一致性」以及我所使用的「身體隱喻」,因為這些語言和隱喻只在某種「語境」中才能發揮其效果。所以現在第一步我必須做的是完整地、有邏輯地將我的概念表達出來。先談談關於「哲學」(更確切地說是形式邏輯或是科學)的部份,在這部份中我的論述基本上深受Emmanuel Levinas的影響,所以這部份您可以去看看他的東西,不過他的文筆基本上也挺晦澀的,這裡我嘗試把我的想法簡單的表現出來。
    哲學的信念是“主體得以認識(理解)對象(客體)“,當然我們不能確定“他者“(他與我們保持著無法“理解“的關係)是否“存在“(?),但我們也無法確定我們是否有能力去對任何對象進行“認識“。
    若是有“他者“存在“的可能性的話,哲學就無法理解“他者“,只能對“他者“行使一種暴力,也就是去“解釋““他者“的存在狀態,然而去解釋他者的存在狀態就已經帶有了“可理解“的高傲。這種解釋永遠都只是“理性“自身的獨白。
    而且更進一步看,哲學甚至完全忽視了“他者“存在的可能性,只試圖以自身的“權力“抹煞其可能性(因為他嘗試將“他者“當作“對象“來理解。),所以如果嘗試要把握與他者的關係,就不能採取(不可能與“他者“共存的)哲學的方式來尋找。哲學似乎因為對“理解“和“解釋“過分地沈迷,因而陷入某種“可能的“危機,這種危機就是放棄了某種超越自身的可能性。這是一個二選一的題目,哲學要嘛走向了通往真理的道路,要嘛就犯了某種相對主義的錯誤(哲學卻不自知,擺出了反對相對主義的姿態),這意味著哲學的論述就如同您的論述般,可能在無意識的情形下,行使了某種“暴力“。
    以上的論述完全不帶有“尋找真值“的意圖,所以您可能會說這是“套套邏輯“。因為要嘛哲學的方式是對的,要嘛哲學行使了某種暴力。但是這樣的套套邏輯是否沒有意義嗎?我認為哲學有責任避免某種“行使暴力“的可能性,而試著超越其自身。用什麼方法超越呢?老實說我不知道,但是例如對“上帝“的存在與否的思考,以邏輯的方式思考對我來說已經是在行使某種暴力了。因為您已經將上帝“中性化“了,簡單來說反對基督教神學系統我完全沒有意見,因為從哲學的角度反對某種哲學的體系本來就是哲學家鍾愛的工作。我的提議只是當我們親愛的哲學完全否定了不合邏輯的“上帝“之存在,就可以高枕無憂地斷言這個議題的真假了嗎?哈,在這方面如果有什麼想法咱們以後討論吧。
    我用這種方式講話基本上已經陷入了我前面所提到的困境中了,因為我嘗試與您做一個“對話“,並要求您“理解“。所以其實我之前大量使用隱喻的用意在於,我不願採取“對話“的姿態,因為我並不想做個“對象“。我採取的姿態是“書寫“的姿態。也就是說當我寫下我的論述後我已經與我的書寫斷裂,我的意圖是您可以從隱喻中生產自身的意義,不過當然我的能力不夠,這種方式也不見得是個得當的解決方法,在這方面我會好好思考。不過當所謂後現代者在玩文字遊戲的時候,我想他們有一定程度上是運用自然語言的多義性(不僅僅是因為這些晦澀的字或很帥氣),進行他們認為更適當的工作囉。(當然完成某種完美的學術語言系統是可能的,不過您真的相信可能嗎?這種系統不是建立在自然語言上的嗎?這裡我比較相信Gadamer的信念。)所以詩、或文學的隱喻僅僅為了美感(而美感這種東西難道不在哲學的討論中嗎?)嗎?我相信不只是如此。哈,不知不覺我又打了一堆,這次如果我還沒辦法讓您理解的話我可能真的國文造詣太爛。不管如何很開心能與你有這種討論,另外對上面那些隱喻我有點懶得解釋了,實在打夠多了,改天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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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聽起來你想說的是︰「在使用邏輯規則分析或理解上帝之前,你得先確定上帝不是他者,不然你就無法確定自己在做的是接近真理還是實踐暴力」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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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誤讀,這句話感覺有陷阱呢,哈。所以我必須嘗試換個方式表達“1.如果上帝是他者,哲學就是在實踐暴力;2.就算上帝不存在,哲學也對某種他者存在的可能性行使暴力。3.哲學有責任在進行邏輯批判前,先處理存在與存在者的其他可能性,才能宣稱自己走在接近真理的道路上,否則就和基督教哲學一樣陷入某種獨斷論的危機。4.然而哲學很明顯的已經陷入了這種危機,舉個例子:死亡的概念,死亡本身就介於存在和虛無、主體和客體間,同時還帶有著不可能認識的性質。(這超出討論範圍,以後在談吧)5.所以我們必須有勇氣跨出哲學安全的襁褓,找找看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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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有一些問題︰

    你的質疑預設了可能存在有某些東西之於哲學和邏輯來說是他者,然而,憑甚麼說可能存在有某些東西之於哲學和邏輯來說是他者勒?

    對於所有行為來說,似乎我們都可以做出「這個行為的對象之於這個行為本身可能是他者哦!」這樣的質疑。然而嘴上說說當然很簡單,但是到底有什麼理由使得我們真的得把這種質疑放在心上?光線之於眼睛是不是他者?灰塵之於掃帚是不是他者?我們需不需要質疑自己的視覺能力和清掃行為?

    如果這種質疑的成立是不需要理由的,那我們是不是每天都要擔心自己做的事情是在實踐某種暴力?操縱遙控器是實踐暴力嗎?撐竿跳呢?

    再者,如果不以哲學方法嘗試,我們怎麼知道哲學研究的對象最終能否藉由哲學來理解?科學家需要先證明肝臟或靈魂不是他者,才能進一步進行觀察和實驗嗎?還是先進行實驗和觀察,再讓時間證明付出的努力有沒有換回代價?

    而,實踐暴力又是什麼意思?為甚麼「對於明明無法被哲學理解的東西,卻硬要使用哲學來理解它」是一項罪過?頂多只是鐵齒、固執、愚蠢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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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哈囉
    我將一起回答您第一個問題和第二個問題,我認為第一和第二個問題其實在當代現象學即存在主義的討論中已經得到了解決。我這裡所說的解決並非是已經證明了“他者“的存在,而是說這個問題已經不只是個輕率的臆測而已。
    在形式邏輯中(當然這方面您才是專家),“真理“的認證在於命題本身存在一種“內在證明性“。我想對於“邏輯“研究而言這是必要的且不可或缺的前提。然而如果超出了邏輯的範圍,可能這種姿態就會引起爭議,因為在世界的範圍中問題複雜的多。“他者“問題的嚴肅性首先及建立在反對哲學的某種輕率上,形式邏輯或傳統哲學的第一個問題是,未經“批判“即假定了主客二元對立的關係,也就是說它可能將呈現於“意識“中的東西,看作實有的事物。因為這種假定,哲學進一步地承認了知識的“可成立性“(所以我們在這裡反而看到了哲學的輕率),如果您同意以上的觀點,那哲學就已經陷入了某種獨斷論的危機,甚而哲學也面臨了“邏輯“上的矛盾。矛盾在於哲學的中性化、或是所謂客觀的信念本身就建立在獨斷以及未經批判的假定上。
    所以“他者“的提出是一種解決這個問題的嘗試,在這種思路中,研究的對象並不是“他者“,也就是說我們去除哲學的“預設“,研究的是“我“(這個東西要討論起來太累,請容我先不作解釋)和“他者“的“關係“。您的第二個問題舉了幾個例子:“光線之於眼睛是不是他者?灰塵之於掃帚是不是他者?我們需不需要質疑自己的視覺能力和清掃行為?“由於我在前文對“他者“的定義,提到了“理解“,所以我們觀察這幾個例子,光線之於眼睛是不是他者和灰塵之於掃帚,似乎已經在討論範圍之外了,原因在於光線和眼睛,灰塵和掃帚本身就不具備理解或認識的能力,當然它們也不可能會“不理解或是不認識“。(當然這也可能是個有趣的問題,畢竟誰知道它們具不具備理解能力,不過至少我們沒有看到有一部作者為“掃帚“的哲學著作。)所以這兩個問題並不妨礙“他者“問題的嚴肅性。
    接下來我回答您關於“實踐暴力“的問題,問題還是在於哲學的假定:“理解“和“認識“上。老實說我不太了解您舉的遙控器和撐竿跳的例子跟這個問題的關連性,因為我這裡所說得“暴力“是哲學某種嘗試抹煞“時間性“、“多樣性“的同一化嘗試(而這種嘗試如同前述建立在輕率的假定上),使用遙控器和撐竿跳或是大車輪暴扣我想基本上並不要求把竿子或籃球同一化。 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不以哲學方法嘗試,我們怎麼知道哲學研究的對象最終能否藉由哲學來理解?“恩,就像我前面說的,我們或許還有其他方案,當然方案還不是非常完整,也還不能確定其效果,但是事實上我們有可能站在哲學的邊緣上看,這個問題很大,我認為我現在還不能處理的很好。所以“暴力“的意義在於哲學可能“強迫““他者“變成“哲學“自身,舉個例子: 如果有一天盧廣仲統一了世界,他規定每個人都留他那個髮型,短褲一定要在膝蓋以上十公分,每天還只能吃早美而美早餐,否則就要被判處“醜陋“之刑 ,這樣是否是一種暴力呢?(我承認這例子很爛,廣仲哥哥的髮型和短褲也很帥)再次謝謝您看完我冗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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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還是看不懂你充滿譬喻的文章欸。

    例如說,為什麼用邏輯研究上帝的屬性就會"強迫上帝變成哲學自身"?上帝是上帝,哲學是哲學,一個是(可能的)的存在物,一個是研究方法,怎麼可能等同勒?

    (所以,到底"實踐暴力"指的是什麼?)

    -----------

    你主張說,哲學未經批判就假定了主客對立的關係。正好,我在上一篇回文中想問的就是為什麼哲學必須先證明自己沒有忽視他者的存在才能邁開步伐?如果你說的"未經批判"指的只是"沒有先想想他者是否可能存在,並試圖證明他者不存在"的話,你並沒有回答到問題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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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謝謝您的回文
    1.首先關於第一個問題,“上帝是上帝,哲學是哲學,一個是(可能的)的存在物,一個是研究方法,怎麼可能等同勒?“ 若是哲學只是在討論,上帝在其自身的方法中存在與否,那我承認哲學並無可非議。
    但若是照這樣的方式考慮,哲學的有效性就僅限於其自身,因為當哲學得到的結論是“上帝並不存在“,這種結論也只是說明了“上帝不存在於哲學的邏輯中“。哲學的暴力在於它只宣稱了第一個結論,而忽略,甚至沒有意識到第二個結論。您說哲學是種研究方法,這種研究方法究竟是希望探尋“絕對的真理“或是“邏輯形式中的真理“勒?
    我舉個明確點的例子說明: 哲學是否能夠回答一個歷史事實的真與假(當然這個例子不是非常準確)? Louis XVI 被送上斷頭台可能是個歷史上的真理(我們通過歷史研究方法和史料的考察得到這個可能的結論),請問您可以用形式邏輯的方法分析Louis XVl的不幸遭遇是個存在或不存在的真理嗎?如果上帝是個存在物,我們都知道不能運用歷史的方法得到精確的結論,那請問我們有辦法用邏輯的方式推導出上帝的存在與否嗎?還是我們有必要採用一種保留的態度,允許有別種可能性存在?當我們用邏輯的語言宣稱“因為石頭論證,我們可以得知全能的上帝不可能存在。“這個結論。只能說明“在邏輯中“上帝不可能存在(也就是將上帝放到其自身中,強迫上帝變成哲學自身),這樣有清楚點嗎?哲學在沒有宣稱自己的有限性的情形下,宣稱其斷言的正確,是否是種暴力呢?就像如果我在不認識陳冠希的狀態下,因為我的某種“研究方法“斷言他是個畜生,這是否是種暴力行為呢?如果哲學只能說,“若且惟若上帝在哲學之中(因為哲學宣稱它的普遍性),則它是不存在的。“那這不但是種暴力,甚至是個悖論。
    2.恩,我覺得上面的論述將兩個問題一起回答了。如果哲學承認自身的侷限性,並承認哲學中的上帝只是種“邏輯上的存在“那我想哲學是可以繼續邁開步伐的,否則它就必須“證明“自己是種普遍有效的方法。我想提出的是,哲學的信念不僅僅想成為一種“數學“或是成為某種“物理學“(除您這樣認為),所以它有必要超越其自身,因為現在我們如果基於哲學的立場,宣稱“上帝不存在“解釋力是不夠的(而哲學不承認這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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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純粹的邏輯方法不能證明東西存在,但是可以證明東西不存在(更明確地說,是證明某個概念不可能真的指涉到存在的東西,例如「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

    (而且我並沒有主張哲學可以證明上帝不存在,可以的話,我希望你舉一些比較能讓我進入情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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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純粹的邏輯方法不能證明東西存在,但是可以證明東西不存在(更明確地說,是證明某個概念不可能真的指涉到存在的東西,例如「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

    哈囉!您宣稱純粹的邏輯方法不能證明東西存在,但能證明東西不存在。對於這點我提出幾點疑問,首先我們有可能達到“純粹的邏輯“嗎?人工語言有沒有可能達成?人工語言是否始終都建立在自然語言之上?例如咱們單獨的看「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這句話可能是沒有意義的。但是當您把他當作一個例子用以表達不存在的“東西“,他是否就有了意義?所以我們可以(以邏輯方式)想像某個“不存在的東西“嗎?從上述幾個疑問我們是否可以宣稱哲學可以證明東西不存在嗎?
    另外現在我假設純粹的邏輯方法可以達成,並已經完成了。如果這種純粹的邏輯方法不能說明東西的存在,或是這種方法無法說明什麼是“存在“,那它宣稱某物不存在的根據是什麼?例如如果我們不能證明有某種動物是豬(或豬是什麼),那我們要怎麼證明某種動物不是豬呢?以上是我的一些疑問。

    2.(而且我並沒有主張哲學可以證明上帝不存在,可以的話,我希望你舉一些比較能讓我進入情況的例子)

    恩恩,這點可能是我誤解啦。不知道您的看法是否是「不可能存在著全能的某物」?如果是這樣我認為這是個有效的判斷,因為「全能的某物」本來就是邏輯自身或邏輯內部的問題(「全能的某物」是基督教哲學對上帝的一種定義)。我認為邏輯能作的事情是指出不合邏輯的判斷,也就是說邏輯無法說明其規則外的事物。例如邏輯無法說明一個過去的歷史事實,也無法用邏輯規則預測未來(例如我們無法預測中華隊和大陸隊延長賽的勝負),因為邏輯本身就忽略了時間與瞬間的偶然性。所以我要表達的是,在邏輯中,我們可以判斷「不可能存在著全能的某物」,但是這只說明了在邏輯規則下「不可能存在著全能的某物」,在實存世界中,ne sert a rien!

    老實說有些問題我們已經談得太大了,如果我們可以談出個結論說真的我們就可以當大師了。不過這的確是很有意思的對話,加油!不管我對您的意見贊成或反對,我絕對支持哲學哲學雞蛋糕,這實在是個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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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1.
    我說的「純粹的邏輯方法」指的是除了邏輯公設之外,不使用其它前提的論證。這樣的方法並不依賴人工語言。就算是自然語言,只要相關的語意清楚,就可以拿來被使用。

    前面說過,當我們用邏輯證明東西不存在,我們在做的事情其實是在證明某個概念不可能指涉到外在世界的存在物。「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可以被理解和想像(就算這樣的理解和想像是很雜亂無章的),但是真的有可能有任何東西符合這樣的概念嗎?根據排中律,不可能。你當然可以選擇不相信排中律,不過我找不到那樣做的好理由。


    2.
    石頭論證說明的的確是,根據定義,不可能有東西是全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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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哈囉,首先關於自然語言和人工語言的問題 ,我同意若是相關語意清楚,自然語言或許是可以拿來被使用的,但是這實在是非常困難的工作。例如當我們說「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這句話時,這句話必須是完全在哲學的語境下被講出來的。如果現在我多加幾句話,「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將變成可以想像並且真的有可能存在之物,如「這隻馬有著想飛的夢,雖然牠永遠不能跨離種族的藩籬,但是夢想賦予牠精神的雙翼,牠是一隻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當然當我舉了這樣的例子的時候你會認為我說的是文學性的,或是充滿隱喻的胡言亂語。但是請想想在自然語言的世界,"一句話"永遠不會像在哲學語言中那麼孤寂。
    接著我們來談談排中律吧,就如同前面我所舉的例子一樣,排中律將在自然語言的複雜性中面臨一些尷尬,因為排中律只能在某些公設下有效。舉個例子,亨利八世要嘛是天主教徒,要嘛不是天主教徒,在排中律之中不可能存在著「既是天主教徒又不是天主教徒的亨利八世」。然而這句話在歷史上或許是個蠻肯定的真理,我提出兩種解釋,第一種「亨利八世在1534年前是天主教徒,在1534年後不是天主教徒,所以他既是天主教徒又不是天主教徒。」第二種解釋「亨利八世在1534年前是天主教徒,1534年後他既是天主教徒又不是天主教徒,因為他僅是因為離婚一事脫離羅馬教會,但除此之外他並不希望違背多數的羅馬公教教義,也支持反對新教的活動,事實上他仍然篤信天主教教義。」所以我們若要說「既是天主教徒又不是天主教徒的亨利八世」是個假的判斷,我們就必須限定這個亨利八世在1534年之前或之後的那個亨利八世,但是這兩個亨利八世無疑是同一個人。所以排中律忽略了時間的重要性。另外我們也必須限定“天主教“僅僅帶有一種性質,而忽略它複雜的內涵。邏輯有其侷限性,他能討論的是重重限定下之物,就像您說的必需先有定義和公設一樣,它並沒有能力去討論普遍真理或絕對真理,只能討論某種邏輯之中的真理,也就是說反對相對主義的哲學同時也是種相對主義。
    請教你一個問題,您是否認為「文學、神祕主義或宗教」之中只存在著偏見,完全憑一己之好惡來評論事物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認為您所謂的哲學似乎更加劃地自限了,因為這樣的哲學追求真理就剩下唯一的學院派手段,而拒斥了其他可能達到真理的方法。由於「學術圈是用語言和定義溝通的地方,不能言說只能意會的東西請滾回神壇、教堂或廟宇,洗練文字到一般人都看不懂的傢伙請滾回文學圈。」所以哲學家們不去研究並且輕蔑地忽視「文學、神祕主義或宗教」,那哲學的對象剩下什麼?它能研究在時間中「存在」的東西嗎?還是它能研究的是否只剩下「邏輯」呢?他有沒有能力談上帝或情感呢?他有能力可以談論瘋狂或沈默嗎?我不知道而且我蠻懷疑的。
    另外一個小小的提醒,您在索卡那篇文章中提到了Nietzsche ,在我的認識中,他的著作並非都是他妹出版的,“查拉司圖特拉如是說“這本難懂的著作,就是尼老大自己想出版的(雖然出版社因銷售不佳而拒印,他妹怕瀆神而阻止)。我不敢說Nietzsche先生是個哲學家,但在某種程度上我認為他不但嘗試著超越邏輯,也開啟了哲學或追求真理之路的另一扇門。我同意您說得,東拼西湊的文章實在令人作嘔,但是我想難懂的文章或不可理解的文章,反而幫助了某些思想者生產或超越某些僵固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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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1.
    你舉了一些「自然語言的語意本來就不清楚」以及排中律無法適用於自然語言的例子。然而於我看來,這些例子都不蘊含真正的問題。

    要使得自然語言的語意清楚一點也不困難,只要有一顆認真的心就行了。例如說,在第一個case下,,自己弄清楚,當我要討論馬的翅膀的時候,我討論的是精神的雙翼,還是真正可以飛越種族藩籬的翅膀(或者都有)。(除非想要刻意製造矛盾的修辭效果,否則自己把自己的話說清楚應該是每個希望討論順利進行的人都會自動去做的事情)

    例如說,在第二個case下,在「是天主教徒」這個述詞上加上時間。「是天主教徒」會帶來麻煩,但「在1845年以前是天主教徒」不會。(這也是一般人在談話的時候用來釐清的工具,大家用起來一點也不會不自然︰「小強在哪?」「小強在浴室」「是嗎?小強在廚房吧?」「噢,我是說小強十分鐘前在浴室」)

    例如說,在第三個case下,弄清楚你所使用的「天主教徒」這個字的意思(或者乾脆換一個字,例如「雖然礙於政治因素不好意思公開,不過骨子裡仍然崇尚天主教的人」)。(這也是一般人常用來釐清討論的方法)

    大部分的語意不清都是自己找的麻煩,而且還有礙討論,既然語意清楚是順利討論的前提,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能用來支持「這樣弄實在很麻煩欸,我們不要用你那種(哲學、邏輯)方式討論啦!」這種主張。


    2.
    我對文學(和其他任何的學門、學派)的基本要求是,如果它們打算自稱是一種研究並回答問題的學術,就要用清楚的話語來介紹自己的主張。如果一篇文學論文可以充斥隱喻到有十幾種詮釋方式,甚至還有人以作者已死為由呼籲「不要爭了,詮釋權歸於讀者,每種詮釋都是對的」,這樣的論文跟起乩後傳達的胡言亂語神旨有什麼差別勒?

    我想大概沒有人能自信地說某個學門是「只存在著偏見,完全憑一己之好惡來評論事物」,畢竟,就算是胡言亂語,也可能是建立在縝密的思維之上。然而,就算作者有縝密的思維,只要說出來的話不清楚明確,在學術圈就與籤詩無異。


    3.
    「邏輯有其侷限性,他能討論的是重重限定下之物,就像您說的必需先有定義和公設一樣,它並沒有能力去討論普遍真理或絕對真理,只能討論某種邏輯之中的真理,也就是說反對相對主義的哲學同時也是種相對主義」

    嗯,對於任何有方法論的研究方法,我們都可以這樣質疑。

    然而這樣的質疑有沒有被證成?例如,如果邏輯是侷限的,它應該會蘊含一些違反直覺的結果。但是,這些結果我們有找到嗎?「這隻馬有著想飛的夢,雖然牠永遠不能跨離種族的藩籬,但是夢想賦予牠精神的雙翼,牠是一隻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這類句子不是反例,只是用的人沒搞懂狀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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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1.您好 ,我想在「這隻馬有著想飛的夢,雖然牠永遠不能跨離種族的藩籬,但是夢想賦予牠精神的雙翼,牠是一隻有翅膀又沒有翅膀的馬」的例子中,我的確希望可以製造一種矛盾的修辭效果,也在這段話中暗示了前後的「翅膀」所擁有的不同義涵。為什麼我要這樣作呢?

    (1)一方面我嘗試舉出一個排中律的反例,在這方面您是不認同的,因為您認為翅膀本身就有清楚的定義。按照您的建議,我們似乎有解決「翅膀」曖昧不明的意義之方式,就是把「翅膀」的定義先說清楚。但我懷疑「翅膀」這個能指符號究竟有沒有專屬而精確的意義?難道除了醫學上或物理學上提出的定義外他就不再有其他的「真」的意義?例如在這個case下,您建議討論馬有翅膀時,您會先定義討論的是精神的雙翼,還是真正可以飛躍種族藩籬的翅膀(或者都有),然而這很可能會引起讀者對「翅膀」進一步的誤讀,因為假設您定義您講的是「精神的雙翼」,請問我們該如何定義「精神」,而「精神的雙翼」又是什麼東西?於是您必須進一步地解釋,可是「精神」或「精神的」您要如何定義或解釋呢?是黑格爾先生說的絕對精神? Benedetto Croce或 Friedrich Meinecke的歷史主義精神呢?是日本武士道精神呢?還是很有精神的精神呢?光是哲學裡面對這個字都沒有個明確定義了我們該怎麼理解這個字的意義呢?您建議自己要弄清楚,是讀者要弄清楚呢還是作者要弄清楚呢?精神為什麼會有雙翼呢?精神的雙翼存在嗎?精神存在嗎?我這樣說看起來像是雞蛋裡頭挑骨頭吧,但是自然語言就是這麼容易被誤讀或是被再詮釋,所以解釋是無窮無盡的,更何況若是像您說的,討論的前提是語意清楚,語意要如何可以完全清楚?如果哲學有天把每樣東西都作了定義,例如對 「翅膀」作了定義,那這「翅膀」還是自然語言嗎?其他意義的「翅膀」都是假的,或是語意不清自找麻煩的東西了嗎?還是說哲學會承認自己只能回答某種情境下的某種問題呢?舉個例子︰「亨利八世是信什麼的?」「他是一個天主教徒」「是嗎?他是個國教徒吧?」「噢,雖然他礙於政治因素不好意思公開,不過骨子裡仍然崇尚天主教的人,而且再1845年前他是個實實在在的天主教徒」「可是我弄不清楚你天主教徒的意思ㄟ,那個時候有很多種天主教徒,教宗的立場和亨利八世的立場根本不一樣阿。可是他們好像都是天主教徒耶,而且十九世紀大部分的農民也都是天主教徒阿,可是他們每個人信奉天主教的理由和對天主教的理解跟教宗或亨利八世對天主教的理解也都不一樣ㄟ。」「恩恩,那我必須明確的定義一下,我說的天主教是指亨利八世信奉的那種天主教」「喔喔!!那我懂了,你的意思是“亨利八世信的是亨利八世信的那種天主教!!,但是這樣的話亨利八世在1845年前和1845年後信的天主教一樣嗎?“」「馬的,你閉嘴,自找麻煩,我們哲學家是不會這樣的!!你這樣搞很麻煩ㄟ!!」

    (2)講了那麼多您大概會覺得我就是那種自己找麻煩讓語意不清的人吧。所以我們來談談我使用這例子的另一方面,我嘗試運用矛盾的修辭效果製造一種我認為的美感,但是哲學要求忽略它!所以請問對哲學而言,如果嘗試表達「美」這種難以定義的東西,就是起乩或是神混在胡說八道嗎?或是這些表達方式不是「真」的?這到底是試著用其他方式的人表達無聊?還是哲學家們嫌麻煩不肯跳出框框呢?

    2.我們在談談Barthes說的「作者已死」好了,我不清楚也不能理解您為什麼能夠對文本或作品傳達主張的能力如此堅信。舉個簡單的例子,胡賽爾和海德格對笛卡爾的名言 「Cogito ergo sum」做出了截然不同的理解和解釋。我們難道應該說笛卡爾先生講的不夠清楚,所以他的這句話充斥著隱喻到有十幾種甚至幾十種詮釋方式!?他不過是在起乩或傳達神諭?對我而言笛卡爾老大他堅持要傳達的理念是啥已經不在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話語之開啟性和伸縮性,他的話有使讀者再思考再生產的效果,作者已死,「不要爭了,詮釋權歸於讀者,詮釋沒有所謂對錯!」就像尼采的重要不在於他的表達清不清楚,而在於他寫出來的文字有開啟新思維的效果,我認為這種重要性並不下於康德先生的作品?對尼采作品的詮釋,難道不是本世紀最偉大的哲學作品之一嗎?

    3.直覺嗎?你說的直覺是什麼呢?直覺值得信賴嗎?您提出直覺讓我覺得有點訝異,您不是邏輯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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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1.
    「我們似乎有解決「翅膀」曖昧不明的意義之方式,就是把「翅膀」的定義先說清楚。但我懷疑「翅膀」這個能指符號究竟有沒有專屬而精確的意義?」

    一個符號在社群中有沒有專屬而精確的意義,與一個符號在討論中能不能被定義清楚,是兩回事。符號是人用的,說話的人有權利定義自己想用的符號(就算這個定義可能太怪異而不被採納)。而就算說話者沒有能力把自己想說的東西講清楚,那也是他自己的問題。

    回到原來的例子︰P:「這隻馬有著想飛的夢,雖然牠永遠不能跨離種族的藩籬,但是夢想賦予牠精神的雙翼,牠是一隻有翅膀a又沒有翅膀b的馬」如果你想要用這句話討論排中律,一定會被問到這樣的問題︰「翅膀a」和「翅膀b」指的是什麼?排列組合一下,你會發現所有的可能性都不足以作為排中律的反例。

    你在同一段用了很大篇幅討論詞彙的意義無法被定義的問題。很有趣,因為這恰好是分析哲學被建立的原因之一(也是分析哲學吸引人的地方之一)。你說的沒錯,某些詞彙(「絕對精神」、「歷史是精神的流向」...)非常難以被定義和理解。但是這些詞彙的存在,並不是(分析)哲學家的錯,也不對哲學家的工作造成威脅。哲學家在遇到卯足勁依然無法給予夠明確的定義和刻劃的詞彙時,多半會兩手一攤︰「這個東西我目前無法研究」,而非硬著頭皮使用模糊不清的話語繼續打泥巴仗。(話說回來,如果連話都說不清楚的話,要怎麼討論呢?)

    一個詞彙難以定義的原因有很多,例如這個詞彙在自然語言裡代表太多種概念了,分析起來很麻煩(「文化」、「愛情」);例如這個詞彙雖然有具有公信力的定義來源,可是這個來源沒有把定義說清楚(「絕對精神」);例如現代科學技術的限制(「感質」)等等。這些問題中有一些將來當然可能會被克服,然而,在夠清楚的定義出來以前,哲學家不會隨便涉足他們(就算有人做出嘗試,這個嘗試通常也會建立在自己給出的某一個明確的定義上,這個定義就算沒辦法很好地捕捉該詞彙本來的意思,至少給予了研究一個穩固的起點)。


    2.
    我想那是因為我倆對於文字的期許不同。我期望文字成為傳達想法的工具。作為傳達想法的工具,歧義度和可詮釋度當然是越小越好,因為作者要傳達的想法就是那一個(或者那一組),任何的歧義和詮釋都會增加誤導的機率。

    而,在我的理解下,你希望文字作品成為某種可以啟發靈感、開創新想法的催化劑︰閱讀文字的主要目的是讓我們得到珍貴的觸動以及再思考,在這裡,讀者能不能接收到原作者想要表達的東西,並不是特別重要。

    我覺得在學術圈裡秉持這種態度是一點道理也沒有,因為1.學術活動是建立在討論上,而討論是建立在傳達想法上(想想,我們倆花了多少篇幅只為了讓對方弄懂自己到底想說什麼)。再者,2.如果文字的價值僅在於是不是提供了夠多夠歧義的觸發點讓人詮釋以及再思考,乩童起乩的碎碎念應該和任何哲學家的文本一樣有價值(索卡的惡作劇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5887.html也將和任何哲學家的作品一樣有價值)。

    另外,如果你說的是「我思故我在」,我想笛卡兒當年當然不是只寫了這一句。你可以翻翻沉思錄的其它地方,或者參考這裡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1645.html。

    一句話能夠讓人有所啟發當然是好事,很多作家就靠這個吃飯。然而,學術恰好就不是這樣搞的啊。


    3.
    直覺,這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哲學家大部份的時間都在為自己的主張找證成(justification)︰某個政策的證成是效益主義,效益主義的證成是我們應該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然而我們為什麼應該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我當然可以用同語反覆繼續無謂地回答下去,但是如果我們要求一個最後的回答,而我們又信神,那麼,除了直覺,還有更好的答案嗎?

    你當然可以說哲學家偷懶,怎麼可以拿直覺來搪塞,畢竟說「直覺上我們應該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就只是在說「我就是覺得這樣做對嘛!」而已。然而,我並不覺得文學家、神學家或者社會學家有更好的答案。哲學家在該停下來的地方停下來,而不用漂亮的詞彙繼續鋪下去,反而是一種誠實。或許我們在幾十年之後有幸可以得知這種「直覺」背後的證成,然而在現在,「直覺」仍然是最謙遜老實的回答。

    (其實,就哲學家主要的工作而言,或許直覺真的是名符其實的最後證成。哲學家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試圖弄懂某一些概念的內容,倫理學家想要知道「道德的行為」是什麼、形上學家想要知道兩個東西在什麼時候會是「同一個」。這些概念都是我們本來就學會的、可以運用自如的,然而我們卻不見得能夠對它們給出明確的定義,就像一個台灣人不見得寫得出中文文法一樣。而哲學家的工作就是將這些概念的定義從我們亂七八糟糾纏成一團的腦海裡整理出來,在這樣的情況下,最有用的判準當然就是直覺了︰效益主義不是對於道德的正確刻劃,因為效益主義的某些結果不符合我們所理解的道德,為什麼我會發現這樣的不符合?為什麼我不認為一個無辜的人在道德上應該犧牲自己拯救另外兩個人?直覺。

    科學家研究的對象是外在世界,我們對於外在世界一點也不了解,所以科學家不能使用直覺來亂搞。而哲學家做的事情是釐清那些我們本來就知道的東西,所以直覺會是一個好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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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 謝謝回應,首先我認為您在第一個部份說得沒有錯,「 一個符號在社群中有沒有專屬而精確的意義,與一個符號在討論中能不能被定義清楚,是兩回事。」在這點上我想我有相同的看法,然而我想我們的差異點在於:
    (1)您的意思是說話者有權利定義自己想用的符號,只要他把他想說的講清楚,那讀者就可以理解他想說的話,也就是說讀者和作者之間,理論上是聯繫在一起的(2)而我的意思是,說話者有權利定義自己想用的符號,但是讀者也能夠行使相同的權利來定義他所閱讀的符號,讀者永遠沒有辦法再現已經消逝的某個瞬間(也就是作者思考的瞬間),所以讀者在行使其閱讀行為的同時,總也必須行使著其書寫權利來進行所謂的「理解活動」(這裡說的理解活動是一種假性的「理解」,或識自以為是的「理解」),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是斷裂的。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兩種觀點中關鍵的差異: 「對文本的(真實的)理解是否為可能的?」,於是這個差異繼續引發了一些問題,究竟文本可以被理解為話語嗎?或是書寫和話語之間本身就有所差異呢?在傳統的學術圈中,「話語」一向被等同於「論述」,也就是說「說」與「寫」的行為被當作有相同的表達能力。哲學論文一向將自身視為真實的「話語」,因為「話語」這個詞本身就隱喻了某種溝通的能力,所以哲學論文也堅信著其自身是可以理解的,哲學論文現在甚至已經遺忘了「話語」這個辭彙本身的歧義性,簡單地以自身對「可理解性」的信念作為進行工作的基礎。哲學從一開始就藉著某種信念消解「話語」這個原初的隱喻,並以批判和理解活動來一步步剝奪「話語」的歧義性。然而哲學從一開始便沒說清楚,哲學以什麼理由宣稱它自己是可理解的?它憑什麼選擇作為一個詞的「話語」之意義?它究竟是一種真理的表述還是一種高明的催眠術?許多哲學家談「絕對精神」、「歷史是精神的流向」、「理性」,它們是在打泥巴仗呢?還是想要為哲學找到一個基礎呢?進一步地說,如果按您的觀點,當談到「上帝」時,哲學家是否應該像早期維根斯坦那樣雙手一攤︰「這個東西我目前無法研究」?當然若是您承認哲學只是在進行一種有規則的遊戲,我就無話可說了,但是我想邏輯學家們並不會承認這點,因為他們一面制定遊戲規則一面要求人們遵守尚未完成的遊戲規則。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邏輯先於符號,是先天的能力,但是我如果從這方面著手,或許就必須像您提到的: 訴諸「直覺」。我並不否認「直覺」對哲學家的重要性,但是「直覺」就如同「絕對精神」、「歷史是精神的流向」或是「上帝」一樣,我相信哲學家很難去定義這東西。就連在「直覺」和「經驗」這兩個東西之間打轉的古老題目,分析哲學家都深感頭痛了。以您舉的例子來說「 為什麼我不認為一個無辜的人在道德上應該犧牲自己拯救另外兩個人?直覺」,這個問題放到時間(歷史)中來談,每個時代和每個人在直覺上的選擇或許截然不同。(這類的例子大概不勝枚舉,我們根本就無法斷定人是不是透過直覺幹一些事情的)原因在於 1)經驗和教育、文化和道德往往會干擾某人行使他的直覺,直覺和經驗一但交雜在一起就很難分開討論。 2) 「直覺」這東西根本沒有普遍性。所以如果哲學建立在「直覺」上,那我們該怎麼去相信他的「話語」呢?邏輯學家和基督教徒同樣都是新柏拉圖主義者嗎?我們該雙手一攤說「 這個東西我目前無法研究 」,像您所說「誠實的停住」?停在這個作為哲學根基的起點上?這不是不合「邏輯」嗎,我們停在起點卻能繼續走下去?

    2.
    (1)同樣的原因,我並不是期待文字可以成為什麼,而是在思考文字是什麼。目前根據我的直覺,比起傳達想法的工具,文字更像是符號的系統,這些被符號組成的系統可以展現某種誘導效果,這種誘導效果與作者想傳達的想法並無直接相關。同樣的一個文本結構在實存世界和歷史時間之中,能發揮不同的效果,這種效果的引發同樣與讀者的存在經驗相關連。作者的想法無關緊要,但這並不意味成為文本的作品不再重要,因為我們根本不可能再現作者的想法與作者的意圖,我們卻可以考察文本的結構與他在某種情境中的誘導效果。索卡的惡作劇可能是有價值的,但是它的價值是建立在研究者或讀者與〈逾越邊境—朝向一個轉型的量子重力詮釋學〉這「文本」的互動上的。如果在現在的歷史情境下,讀者與文本間沒有互動也無法在其中得到任何生產力,只是因為看不懂就丟到期刊上,那這篇文本對於讀者而言就沒有價值可言。但是我們怎麼可以斷言這篇文章不可能在某個時間點上造就一種新的理論,就像我也不該斷言尼采的東西不是他隨便亂寫的(不過我想他是不是隨便亂寫的對我或海德格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2)恩,那句話的確是「我思故我在」,笛卡兒先生也當然是寫了一整本沈思錄啦。我想二十世紀哲學家對「我思故我在」的不同解釋,當然也不只是對一句話的解釋而已。我的確也該拿起它來重新讀幾次了。但是就算是這樣您要說的是什麼呢?所以您認為這些人對「我思故我在」的不同解釋不是因為這句話具有歧義性,而是因為笛卡兒的文本整個表現出了歧義性嗎?如果是這樣不是更解釋了我的看法?一個文本並不能傳達作者的意念,而是取決於讀者的解釋權利嗎?
    (3) 學術該不該這樣搞我不管,重點是他是不是只能這樣搞。我們是不是應該就這樣服從學院派的規則呢?或是走走「學術」所擁有的另外一種意義呢?畢竟我們仍然高喊著「學術自由」等諸如此類的口號阿。
    3 另外我必須承認我不該嘗試舉排中律的反例,因為舉反例基本上就是排中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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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1.1
    關於你說的,書寫和話語之間的關係和隱喻,我看不懂。我也不知道這跟哲學論文的可理解性有沒有關係。不過對於你提到的那些例子,我有一些想法︰如果哲學家談「絕對精神」、「歷史是精神的流向」、「理性」,卻不打算自己把話說清楚,那我並不尊敬他。

    1.2
    關於你對直覺的質疑︰沒辦法,如果我們除了直覺以外再也沒有更好的工具,也只能湊合著使用。
    然而,直覺也並不如你所想的這般不濟。例如,你相信直覺會受到經驗影響,因此,比方說,食人族和客家人的道德觀可能不同。我一點也不覺得這是個問題,因為道德觀不同只代表他們所使用的「善」沒有相同的內容,不是同一個概念,而分析哲學的第一步就是對於不同的概念進行細分,所以於哲學研究來說,找出區分永遠是好事。


    2.1
    我相信每一句話都有價值,每一句話都能在恰當的情境下給予恰當的讀者當頭棒喝。

    然而討論不是為了這樣的當頭棒喝而存在的,討論的目的是傳達想法。

    (例如說,你比較希望看到上面這樣清楚的表達和回應,還是比較希望我講一個包拯審烏盆的故事作為回覆,然後看看你有沒有機會因此被啟發而造就一個新的理論?)

    (我不是很清楚,不過,如果你其實是想要主張說,文字根本就很難,或者不可能,傳達作者原來的想法,那我覺得你至少跳過了一大段應有的舉證和說明)


    2.2
    那只說明了,對於一段文本,總是有人能把它掰成不同的意思。


    2.3
    嗯啊,我們甚至有「每天喝到爛醉,看看能不能解決量子力學謎題」的自由。

    即使研究者有選擇方法論的自由(當然政府和企業也有選擇補助對象的自由),也不代表我們不能對於方法論進行批評。我的基本抱怨就是︰如果一個學術圈不進行討論和交鋒,學術進展的效率能好到哪去呢?


    3.
    嗯,你該想想如果你不使用邏輯,有沒有辦法進行任何的討論。

    (提供你一個可能的回應︰「少弄我了!一旦我真的這樣去想,你就會哈哈大笑說,『哈哈哈,你真的去想這個問題就表示你依照著邏輯在回答我的話啊!』」,但是就算你真的這樣回應,我一樣可以哈哈笑說,『哈哈哈,你這樣回應就表示你依照著邏輯在回答我的話啊!而且你還多想了一層,真是有趣!』

    事實上,你會發現,要不依照邏輯回應其實很簡單,只要胡言亂語就行了。但是這真的是你期待的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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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1.1-1
    謝謝回應,老實說我有一點點困擾,如果您看不懂我在1.1提到的東西,要繼續表達我的觀點可能就蠻困難的。我試試看比較有「邏輯」的給這二者做出定義好了。

    (1)「話語」: 「話語」是被說出的思想,也是一種溝通的工具,「話語」能夠建構思想體系是傳統哲學的前提假設之一。要滿足這個前提必須具備幾個條件:
    1) 「話語」體系中複數的「話語」是同質的,彼此之間是不會互相衝突的,思想體系中的話語應該維持某種和諧的關係。分析哲學家就是在這個部份中努力,他們嘗試證明話語的同質性,也研究話語之間的關係,希望他們在邏輯中保持一種和諧的關係。如果話語是同質的,且關係和諧這就是個好理論,否則就是不合邏輯的壞理論(或有缺陷的理論)。
    2)話語必須是普遍的,無時間性的,也就是說被書寫的話語仍然保持著話語的溝通能力,意義不會因時間或空間而流失。哲學論文仍然是一個話語體系(或思想體系),作者和讀者之間能因此體系的存在而溝通討論。
    在二者之中,我認為第二個條件比起第一個條件而言更具有研究的必要,因為第二個條件也是第一個條件存在的前提。也就是說,我們在討論話語體系是否和諧前,我們有必要先去說明這個問題。
    首先我認為哲學工作是建立在處理「話語」的隱喻上的(也就是說是文學性的),為什麼我這麼說勒?因為哲學對第二個條件的解決方式是,刪除「話語」的其他隱喻:它刪除了「話語」的某些意義,例如話語可能像思想一樣是稍縱即逝的,話語可能在被說出後就已經結束了,它的溝通能力也可能僅限於某個當下。哲學的辦法是拒絕這些可能性,並繼續陳述。於是建立在話語上的哲學就成為了一種建立在隱喻上的遊戲。這也是為什麼我前面會提到哲學在實踐暴力。所以我認為當我們要以哲學談論事情時,或是當我們強調邏輯上的真理時,我們有必要先回到這個源頭進行思考。
    (2)「書寫」: 由於傳統哲學對「話語」的定義之故,「書寫」與「話語」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分別,也就是說哲學論文認為「書寫」能夠忠實地保存話語的意義,同樣地也像話語一樣具有絕對的溝通能力。但是我認為我們有必要回到哲學的源頭,把話語和書寫做出區分(原因在於不能接受邏輯建立在某種被斬首的隱喻上),「書寫」是符號的構成,也就是說是一種符號體系,而非一種思想體系。符號體系或許是思想體系的痕跡,但是它絕對無法保存完整的意義(這當然也是某種獨斷論,但是我認為這種假設比起“它能夠保存完整的意義“更合理)。讀者與作者的關係是斷裂的,讀者是與文本直接發生關係的。我承認現在很難解決這個問題,但我認為有必要承認並且誠實地去討論這個問題。

    1.1-2
    恩恩,所以您認為黑格爾先生講清楚它的「絕對精神」了?康德先生講清楚了它的「先驗理性」了?您講清楚了您的 「直覺」了?如果他們沒講清楚,或是他們的文本被詮釋為複數的形式,您也會失去對他們的敬意?

    1.2
    沒錯,有區分對哲學研究是個好事,但是我並不知道這點哪裡說明了直覺並非如此不濟?我也不知道哪裡說明了直覺是具有普遍性的?

    2.1
    我要說的是文字根本就很難,或者有可能無法傳達作者的想法。我在1.1中其實要說明的就是這個觀念,很遺憾我上一篇回應並無法讓您明白。我想這就像哲學無法說明自己為何能夠透過文本傳達想法一樣,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我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談談這個題目:因為人太多,我也不是很有興趣,所以我沒去看米勒的拾穗,但我今天讀到一本著作,正是在談論米勒畫作的結構與技巧,並分析其美感的展現,我能因此想像米勒究竟在畫什麼嗎或美不美嗎?我只能在文本中理解文本罷了,我可能因為這篇文本很想去看看米勒,也有可能覺得它胡說八道,但我不能因為這篇文本而理解米勒的作品,也不能因為這篇文本去理解作者想傳達的米勒是什麼,因為我與作者不一樣,我甚至沒還看過米勒的作品。(您可能會說,是因為我不夠認真,不去看米勒,但是我看得到米勒,我可能也並不能了解作者想傳達的是什麼,更何況我可看不到絕對精神,先驗理性諸如此類的東西)同樣的狀況,我在讀康德或尼采的時候我只是在閱讀文本的符號結構而已,我嘗試著從符號系統中找出某種能在我身上起作用的效果,我想我並不能理解康德在寫純粹理性批判,尼采在寫查拉司圖特拉時想要傳達的東西,我只能理解我從文本中發現的東西(誰知道那些東西是不是他們二位想傳達的,誰知道我有沒有過度詮釋)。

    2.2
    所以如果都是他們亂掰的,作者的意思到底是什麼?

    2.3
    我也認為討論和交鋒是必要的,質疑方法的問題也是必要的,我現在在做的就是質疑哲學的方法。但是我們因為這些原因就要相信我們的討論和交鋒是基於相互理解上的嗎?我想說的是,(文字的)討論和交鋒可能不是建立在理解上的,而是建立在文本的效果上的。

    3.

    恩,說得好!我從來不否認我使用邏輯來進行討論,Jaques Derrida有說過一些話,我現在真是感同身受,他是這樣說的:「(很多讀者質疑我)如果他連真理或邏輯都不相信的話,為什麼我們要相信他?他怎麼能夠再說邏輯有侷限的同時要求我們跟隨他的論證邏輯呢?哎,困難就在這裡。」這個問題其實我在前面就自己承認了,現在的我根本不可能超越邏輯或在邏輯的外部來談論(我忘了哪一篇懶得找了),這或許就像Foucault極力想為沈默的瘋狂發言,但是他的發言卻再度讓瘋狂沈默。但我想這並不代表我不能用邏輯來反對邏輯,我的態度是現在我們必須反省邏輯了,並且應該嘗試去標誌一些不屬於哲學規範中的東西了(而非僅僅將它們稱之為胡言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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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1.1-1
    原來如此,你抱有的聽起來像是一種對於書寫是否真的能夠傳達作者的想法的懷疑論(是嗎?)。在進一步討論以前,我有個小問題,你是否覺得這個問題只發生在哲學論文的撰寫上?或者你認為這是一個廣泛的問題,發生在所有被寫下印下的文本上,包括聖經、所有的憲法、契約,甚至身份證?


    1.1-2
    我覺得這樣舉例對討論沒什麼幫助,不過這三個例子各有代表性,所以我依然回答︰

    我自己的確不對黑格爾抱有任何敬意,我一點也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鬼。至於康德,先驗理性不是很簡單的東西,不過我相信他有給出足夠的刻劃使得後來的哲學家能夠理解。輪到直覺了,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給出過能讓你滿意的描述或分析,不過顯然它只是一個待分析的概念,也沒有人宣稱他已經搞懂它。在這個情況下,哲學家依然是誠實的。

    (值得一提之一︰在缺乏明確定義的情況下,「直覺」依然會比「絕對精神」來得容易被人理解,因為前者整個本來就是自然語言裡的詞,在哲學上也沿用它在自然語言裡所帶有的意義—或者其中的一部分—,所以就算它的意思不清楚,使用它的哲學家所說出來的話也不會因此就比使用自然語言抬槓的老百姓來得含糊。而後者就不同了,「絕對精神」在自然語言裡並沒有普遍的大家都懂的含意,它是黑格爾自創的詞。在這樣的情況下,作者自然要負起所有的定義責任︰我用了一個詞,這個詞在自然語言裡找不到,或者我宣稱這個詞在我的使用之下所代表的不是它在自然語言裡所代表的意義,那麼,我就得把這個詞的意思講清楚,不然就沒有人看得懂我在說什麼。

    值得一提之二︰文本能夠被詮釋成怎樣跟原來作者有沒有把自己的話說清楚無關。說過了,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把隨便一個文本掰成自己想的意思)


    1.2
    我以為直覺沒有普遍性的意思是說,當不同的人用直覺分析同樣的概念,會得到不同的結果。食人族和德國人用直覺分析「善」,得到不同的結果。然而這並不是一個例證,因為這可能代表他們理解的「善」的內容不同,不是同一個概念。

    對於一個大家都在用的詞彙(「道德」、「美」、「權利」...)我們沒有必要認為它們對於不同的人來說依然指涉一樣的概念。當分析結果有差異時,很可能僅代表這些概念本來就不是普遍的,有人覺得道德是這樣,有人覺得道德是那樣,這沒什麼了不起。


    2.1
    對於米勒那個例子,我想說,你不能因為加法沒辦法拿來算命就說加法不準確。對於美感的敘述,不可避免地,是非常困難的工作。藝術評論家卯足了勁、榨乾腦袋,最後還是只能貼出幾個沒人看得懂的隱喻或詩句。然而這不代表所有的想法都是如此私人,無法被傳達。

    我自己不會因為覺得無法理解某篇文章作者的想法就不對文字能傳達想法這件事抱持期望,我看不懂文章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例如翻譯爛、作者表達能力不好、作者是白痴、我是白痴等等,可能性太多了。回頭一想,我真的要為了某個在這些可能性都被否證後才能確認真的是它在搞鬼的因素而放棄學術討論嗎?

    (閱讀建議︰康德的寫作不好懂,而我不確定尼采是不是神經病。我建議你從比較清晰的作者讀起,例如羅素、佛列格、Bernard Williams、David Chalmers等等。少一點挫折,多一點信心)


    2.2
    我相信作者的意思如同上次給你的那個連結所示。

    我們有理由懷疑我們怎麼能夠確定某一個詮釋的確就是作者想說的東西,也可以質疑,當作者死了,或者退隱山林之後,我們就沒有理由青睞任何一個詮釋勝過另一個。雖然我們可以藉由一些方法來試圖釐清,例如檢查這個詮釋是否太過離題、這個詮釋是否和作者在其他地方說過的話矛盾等等,然而就算這樣,也沒辦法給出確切的結果。

    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在撰文之時不需要把自己的東西講清楚,也不代表我們因此有理由放棄期望文字能傳達想法。

    笛卡兒是一個極端的例子,因為他死掉很久了,我不會在研討會上碰到他,也沒辦法寄email跟他討論想法。然而哲學圈內還有很多人是活著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不可能放棄「討論」這個遠比「看一篇寓言故事,希望悟到好理論」有效率的學術方法。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信任書寫,並盡可能把話講清楚。(事實上,即使我死了,我也不希望我的文章被奇怪的人隨便詮釋,所以我甚至會對自己的著作嚴加把關,確保每一篇文章裡都有足夠的說明和最少的可詮釋度)


    2.3
    我相信我們自8/21以來一直努力在做的就是建立起基於互相理解的交鋒。


    3
    嗯,反對邏輯的人就像是科學和宗教圈外的異端,他們甚至不可能為自己說話。

    (你會不會覺得,作為一個反對邏輯的人,基於自己的中心想法,放棄討論應該是最乾脆又一致的作法?(還是你會覺得,作為一個反對邏輯的人,沒有必要依循自己的中心想法行事?(我想,如果你真的反對邏輯的話,現在你要嘛已經放棄參與任何討論,要嘛依然還在考慮這輩子要不要繼續參與任何討論,根本沒有時間找那些喜歡邏輯的人的麻煩)))

    邏輯之外當然可能繼續存在有可理解空間。任何主張某種方法論的人都不能不承認自己的方法論可能是有限制的。然而,當我找到方法研究那些處於自己目前可以處理的範圍之外的東西之前,我當然還是乖乖地做自己能做的那些事情。

    而如果我要建議別人說,他所處的方法論之外,還有更大的世界可以探索,我最好順便告訴他,那個更大的世界能夠用什麼方法來探索。

    否則,那個更大的世界就只能被放在心裡,我們有時候會想起它,但是沒有方法研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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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1.1-1
    是的,沒有錯,我的確是有這種懷疑。關於您的問題,我的回答是「這是一個廣泛的問題」,但是為什麼我專挑哲學論文來講勒?因為哲學的要求是:話語具有絕對的透明性,書寫同樣也具有這樣的性質。那其他文本的書寫符號是否也是如此呢?我想是的,聖經的作者想傳達什麼事情至今成謎,這是一本隱喻之書,或是說它是本意欲藉著隱喻來表述真理的文本。所以它不但沒有刪除意義反而要求去增加其他意義。再來,憲法則是另一種文本了,老實說我跟法律不熟,所以我也不敢妄加評論,不過我要說的是,我們並無從了解憲法作者想要表達的想法,舉個例子:
    一、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各選出代表一人。但其人口逾五十萬人 者,每增加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人。縣市同等區域以法律定 之。
    二、蒙古選出代表,每盟四人,每特別旗一人。
    三、西藏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四、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五、僑居國外之國民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六、職業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七、婦女團體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
    這是在中華民國憲法中所規定的國民大會組成辦法。我們可以猜測憲法的作者認為這是一種公平的方式,也可以猜測作者是為了某種政治權利的角逐而制定這樣的規則,這兩種猜測都是合理的假設,但是問題是我們無法「證明」作者的本意如何,我們只是讀到文本。
    接著是身分證的例子,這又是另外一例,身分證的作者是誰?我不知道,更別談他的本意為何了。
    所以我是廣泛的懷疑文字傳達意義的效用的。但是我再說一次,哲學的前提是將話語與書寫等同,並賦予書寫絕對的明確性(這與其他文本的功能不同,目的也不同,因為他宣稱自己用這種方法來接近真理),哲學如果要這麼做,必須把他的理由說清楚。
    1.1-2
    (1)老實說比起康德,我對黑格爾有更多的敬意(但這並不因為他們的理論的清晰程度,純粹是我的偏好),而在閱讀二位的文本時,我認為黑格爾已經盡他所能把他的絕對精神說得夠清楚了,當然康德也說得夠清楚了。但是問題在於儘管他們好像說得夠清楚了,這兩個概念還是被接下來許多哲學家合理地進行不同的詮釋與理解,舉個例子來說,對康德的「先驗哲學」,我的理解是他認為這種認識所探討的並非自然科學的對象,而是去探討我們對某種先天可能之對象的普遍認識的「方式」。我認為他在這裡假設了主客體的區分,所以先驗哲學是一種主體反思的哲學。所以我進一步問主客體關係是否存在,就我看來康德預設了主客體對立的假設,我認為康德他想從主客體對立的假設出發尋找某種對先天可能之對象的普遍認識(也就是說他是想要從這裡開始尋找一種真理,或一種確定的方法),所以康德的先驗哲學可能存在某些不確定性。而胡賽爾對康德的先驗哲學的理解,則是這是一種像永恆的源頭提問的態度,對認識的根本進行的回問,先驗哲學探討的是一種哲學態度(或研究態度),而非某種真理,所以對他而言康德並沒有提出回答,只是丟出了個問題,丟出個問題無所謂確定或不確定。我不知道我和胡賽爾誰的理解比較切近康德想傳達的東西,我不知道誰能確切地說誰「對」或誰不「對」,因為僅從康德的文本來看,我想這兩種答案都是可能的。

    (值得一提之一 : 我認為黑格爾講的「絕對精神」(他自創的語言)比起柏格森講的「直覺」(自然語言中的詞)清楚的多了,所以哲學家使用直覺的時候也有必要將它定義清楚。另外如果這個詞的定義跟講不清楚,而這個詞又是哲學的根基,那哲學是不是建立在很不清楚的東西上呢?那接下來的邏輯系統的合理性又在哪呢?)(值得一提之二: 所以除了剛開始的那位哲學家外,其他人所理解的意義都只是亂掰的?這不是更說明了作者的原意不可能藉著哲學的說明更清楚,只會更混亂?)

    1.2
    那哲學家用直覺分析的概念是同一個嗎?

    2.1

    (1)那我們該怎麼區分想法究竟是私人的,還是開放性的呢?
    (2)我們不該放棄學術討論,但是我們有必要懷疑它,因為這又是另外一個可能性。
    (閱讀建議: 恩,康德的確是不好懂,更討厭的是讀完過了幾個月沒碰就會忘光光,不過我的意思並不是我在認真讀過康德後一無所獲,而是我懷疑我的理解究竟跟康德要表達的是不是一樣。另外尼采是不是神經病我不知道也不想管,但是我建議你認真讀讀他的文本,你會發現狄奧尼索斯的隱喻、永恆回歸的概念,或上帝已死這種言論究竟為什麼那麼重要。您建議我讀得東西我還真的沒讀過,原因可能就像您討厭所謂後現代理論一樣吧。不過我想我該去讀讀,雖然我想到羅素就煩,謝謝您的建議。我也建議您有機會去看看現象學、存在主義和哲學詮釋學的東西,我並不認為他們事後現代思潮的一環,但是我認為他們對哲學的再思考重要性一定不容忽視的。如果您願意讀讀德里達的東西我也很推薦,雖然您可能會罵聲連連,但我覺得很有趣,可以引發一些不一樣的思考。)

    2.2
    我們當然可以有這種期望,只是我認為如果要有這種期望,就必須嘗試去證實並思考它的可能性,而非傻傻的只是期望罷了。

    3
    我想我們有必要做出一個區別,反對邏輯的人與身處邏輯之外的人。反對邏輯的人可能身處與邏輯之中,但同時也懷疑著邏輯的可能性;身處邏輯之外的人當然也可能反對邏輯,但是現在的我沒辦法站在那個高度,所以我再邏輯內部試著找出解構這個體系的辦法。我認為哲學必須承認邏輯的侷限性,且不要宣稱它是一種普遍的真理,這樣我們才能試著看看外面。舉個例子,我們一開始討論的上帝,它是在邏輯之內的東西,還是像美感一樣,根本就是私人的且不能表達的他者?哲學如果有能力證明他是邏輯中的東西,就有資格談祂,不然就說他在談的是在邏輯之中的上帝。邏輯必須找到自己的界限,否則它必須在每個談論的東西前加上「在邏輯中的」。哲學的當務之急是找到自身的界限,找到界限才有機會去探索新的道路,反省和批判哲學比起反省和批判上帝還重要,這就是我的建議。(另外我想說的是,我實在沒有找麻煩的意思,某個程度上我還非常的喜愛哲學和邏輯,請你不要誤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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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1.1-1
    我們當然無法總是能從文本猜測出作者的立意,因為文本傳達的是作者想要藉文本傳達的東西,而非作者的寫作動機和寫作時所秉持的其它信念。

    如果我規定值日生每堂課要擦黑板,這個規定作為文本所傳達的就僅僅是「值日生每堂課要擦黑板」這件事(或許還加上相應的處罰),而不是什麼「kris相信這個法條是公正的」、「kris重視黑板的清潔」這種我並不打算宣稱的事情。

    分析哲學家不是心理學家也非偵探或社會學家,分析哲學家專注理論本身,對於作者的心態和社會脈絡沒有興趣。我們在面對「值日生每堂課要擦黑板」這個文本時僅討論「值日生每堂課要擦黑板」(它的真假、是否被證成、是否符合道德...等等),而非「kris是否相信這個法條是公正的」、「kris是否重視黑板的清潔」。因此,你在這個例子裡所說明的那種在證明作者立意時會遇上的困難,與哲學家無關。


    1.1-2
    有什麼東西能代替直覺嗎?這樣問好了,如果邏輯學家和分析哲學家使用直覺來執行最終的判斷,那麼那些沒有被邏輯束縛的人使用的是什麼?


    1.2
    看不懂你在問什麼。不同的哲學家在處理不同的問題的時候通常會分析到不同的概念。


    2.1
    〔1〕
    這個我不知道欸。我只知道,如果不存在有interpersonal的想法,我們根本就無法爭執任何事情。

    〔2〕
    是啊,對於所有主張,我們都有必要懷疑。


    2.2
    好啊。


    3
    界線,找不到哪。

    記得你之前提出的三個排中律的反例嗎?如果你能找到真正的反例,界線就出來了。而如果從來沒出現過反例,我們幹嘛要懷疑這個有效性極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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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我要哭了....你們打電話不是比較快ˊˋ

    害我聽音樂聽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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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1.1-1
    恩,我懷疑的不只是作者寫作的動機和寫作所秉持的其他信念,除此之外我也懷疑作者想藉文本想傳達的東西是否能被傳達。

    如果我是個學生,我在黑板上寫下了「值日生每堂課要擦黑板」,並加上相應的處罰,或許就不會有人遵守,因為我可能想傳達的意思是「哈,看看哪個白癡會去擦」、「靠,每次都我擦,值日生你負責點好嗎?」,或是「都念研究所了還排值日生,真是媽的沒天理」、「老子只是隨便寫寫,說不定有人上當真的跑去排值日生」。這句話屬於自然語言,「值日生」或「黑板」的意義在某個語境下可能和「2000年的法國國王」一樣沒有意義。

    然而有一天我的這句話被書寫成冊後,哲學家開始討論「值日生每堂課要擦黑板」這句話的真值、他是否被證成,我相信他們並無法了解我這句話「要傳達什麼」。就像您說的「與哲學家無關 」,我認為您也同時承認了讀者無法理解作者想傳達的意義,只能理解讀者從「文本中」解讀出的意義,所以我仍然認為「作者已死」的概念十分合理,甚至比起「我們能藉著文本與作者溝通」的假設更符合邏輯。

    1.1-2

    (1)「有什麼東西能代替直覺嗎?」這句話的前提是「直覺是存在的」,所以在回答這問題前我想請教「直覺存在的理由是什麼?直覺的定義是什麼?」
    (2) 我不清楚ㄟ,「神啟」或「義大利麵妖怪所賦予的先天能力」這些答案都和「直覺」一樣是可能的,也同樣是沒有說服力的。

    1.2
    恩,我這個問題的前提是「直覺存在,且直覺可以讓人們合理的判斷對象」。例如德國哲學家和食人族哲學家(他們都受過同樣的哲學訓練)都在分析「善 」的概念,他們所分析的「善」是同一個東西嗎?


    2.1
    〔1〕
    如果無法區分私人的或開放性的想法,那在討論哲學時如何避免自己陷入私人的,或無法討論的討論之中呢?

    3
    (1)我們知道哲學有界限,卻不去找找嗎?
    (2)哲學是作為一種實踐工具還是一種確定有效的理論呢?邏輯是否有一種「本體論」式的企圖呢?如果邏輯想討論的是實體的真假(如上帝、歷史上的某個存在、直覺),那他就非得找出自己的可靠性,而非僅僅抱持著對「直覺」或「理性」的宗教信念。如果邏輯想成為數學的另外一種形式,那我沒話說。
    (3)我想要找排中律的反例可能很困難,這就像在一場籃球比賽中拼命走步還說自己沒有違例一樣困難,找反例本身就是實踐排中律的規則。
    不過以排中律自身來反對排中律或許還是可能的,例如那些有名的悖論,不知道現在邏輯找出方法解決了沒?(畢竟我不是學邏輯的,所以我不知道)說謊者悖論得到解決了嗎?羅素悖論或理髮師悖論好像也還是令人困擾?(這種形式的集合悖論尤其有趣,牽涉到無限問題就變得難解決了)不過老實說我一點也不想把這些當作排中律的反例,但我想這些悖論可能也說明了所謂邏輯和理性的一些侷限吧。
    (4)我要說的是,邏輯有必要在思考自己遊戲規則的同時,也去思考自己到底是什麼,如果不先說明搭起邏輯根基的那些概念,那麼對我來說,哲學或邏輯和基督教一樣只是某種信仰。基督教徒大可鳩佔鵲巢,把直覺改成上帝,然後把上帝概念完全神祕化,宣稱排中律是種神學排中律,哲學家一點辦法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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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1.1-1
    看不懂這個例子為什麼是反例欸。

    「值日生要擦黑板」的意思就是希望值日生擦黑板,如果作者故意整人不把話說清楚,那是作者的問題,說文字可以傳達作者的想法,並不代表文字在所有情況下都可以傳達作者的想法哦。

    再說,你還沒回答我,如果文字沒辦法傳達作者的想法,我們兩個到底在幹嘛?


    1.1-2
    直覺,如果你真的要問的話,就是讓邏輯學家「不管怎麼想都覺得排中律沒有反例」的那個心理機制。

    當我們卯起來持續追問為什麼,最後,天經地義地,回答問題的人要嘛做出循環的回答,要嘛烙下一個「沒有為什麼,就是這樣」。而直覺,就是哲學家的「沒有為什麼,就是這樣」。在這種情況下,抱怨對方給爛答案是沒有意義的。要反駁別人的主張,理想的作法是提供論點、理由或證據,而不是在不停地追問的同時禁止對方以「沒有為什麼,就是這樣」做結。


    1.2
    我怎麼會知道呢?


    2.1
    把話用力說清楚,並避免因為覺得反正作者已死詮釋權在於讀者就隨便講講。

    對了,我沒有覺得你因為覺得反正作者已死詮釋權在於讀者就把話隨便講講,我知道你一直很認真在描述自己的想法。


    3
    唔,你一直宣稱哲學和邏輯有界線,抱怨別人都不去找,而自己卻又提不出支持這種假說的好理由。

    (順便一提,你提到的那些悖論這個站都曾經討論過,可以找找看)


    4
    質詢容易的地方在於,只要有嘴巴,就算手上不握有任何證據,也能夠持續地懷疑和發問。然而,在使得一個問題(question)成為問題(problem)的跡象出現以前,這樣的質詢沒有建設性。

    因此,如果其它的論點、理由或證據沒打算要出現的話,我的部份就以這篇回覆做結啦。

    另外,一直忘了講,我比較喜歡別人用「你」來稱呼我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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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恩恩,既然這樣我也以幾篇回文作結好了。我想我們想法上面的差異很難在這幾篇comment中找到妥協的辦法,但我們的討論的確圍繞在幾個議題上打轉,事實上這幾個問題對於當代哲學(甚至所有學科)而言,也具有不容忽視的重要性。所以在這裡我也不打算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回覆你,而是把我們爭論的幾個重點標誌出來,並把我在comment中的意見做個整理。

    一、哲學部份: 我想我們對哲學的認知有差異。但是說真的討論到目前為止我並不能完全理解你對哲學的認知,所以我有理解錯誤的地方請你見諒。

    (1)一種本體論的隱喻與一種認識論的隱喻 :

    我認為對於我們的討論而言,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如果不將這個問題界定清楚,我們的討論很有可能建立在不斷地誤讀上。我認為傳統哲學一向帶有本體論的特色,本體論哲學認為自己有能力說明「存在」,於是哲學被披上了一種神話的面紗,它相信自己可以說明普遍、跨歷史的存在,同時自己也是普遍、跨歷史的存在,就像你之前說的: 哲學(邏輯)是探索我們已經知道的事物(既然如此,這些事物想必是跨時空,普遍存在於每個人身上的)。
    這種本體論哲學就是我懷疑和批判的部份(這我前面講夠多了,就不重複了),我在批判哲學的同時,我運用的也是哲學方法,但是這種方法(我希望)可以脫離「哲學」與「存在」,「認識」與「知道」之間被本體論哲學聯繫起來的必然關係。也就是說轉向一種將哲學當成一種認識論的態度,不把它當成一種「知道」存在本身的有效方法,而把它當成某種嘗試去認識「存在」的方法。
    例如,討論上帝全能悖論時,我不去談上帝這個存在,而是去談哲學為什麼會說上帝不是全能的,這種敘事方法背後可能表達了什麼樣的隱喻,哲學究竟藉著什麼方法來宣稱自己的合理性。作為一種本體論的哲學擅長對哲學以外的事物發問,我所提出的方法則是對本體論哲學(事實上在我的方法裡它被當作一種認識論)進行提問,我並不認為這沒有建設性。就像本體論哲學的無界限前提,我只是一開始就把哲學當成有界限的一種敘事方法,把哲學當作一種龐大的敘事實體來討論而已。
    而我為什麼提出這個前提呢?因為我認為哲學無法在自然語言、存在(不管歷史性或普遍的)上,提出直覺以外的有效處理方式,所以我認為這個前提十分合理。接著我進一步提出哲學敘事方式可能引發的效果,哲學藉著這種敘事方式引導讀者相信其客觀性與普遍性,並將他不能解決的他者納入其系統中,裝作可以解決的樣子,卻無法處理作為基礎的直覺概念。我接下來的討論也都奠基於此,對我來說,由於我的對象是作為認識論的哲學而非可以討論實際「存在」的哲學,所以我認為我並不需要提出另一個可以談「存在」的辦法(當然現在我也提不出來),因此我認為我提出的問題並非無意義的隨便發問。至於你的立場,很不好意思到現在我還不是很清楚。


    (2)邏輯是種普遍的能力還是種實踐的工具?

    這部份我明天在打,sorry,打完上面那篇我就好累了……還有林周麻小姐,您竟然有本事看完,你不哭我都要哭了。看來您不只是個正妹,還是個有耐心的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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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感謝版大分享許多哲學史上的經典辯證.
    蕭伯納曾言: “在思想的世界裡, 我們還處於嬰兒狀態. 在我們的另ㄧ個生涯, 即感覺的天地裡, 情況亦復如此---” 哲學, 它重要的功能, 顯示於幫助我們, 學習表達自我內部情感以及清理我們的思想.
    在石頭論證與邪惡論證中, 相較於這當中所關係到的邏輯上的架構問題, 令人更感興趣的是--- 那些接受西方傳統宗教的人, 當他們想到上帝的安排揭示了生命的意義時, 所感到的欣喜 --- 這件事似乎是沒道理的, 其中一個Bug是:如果存在一個上帝且宇宙是為了某個目的所創造出來的, 而我們作為宇宙當中的成員, 那麼我們的處境便和那些依照預定格式設計所製造出來的機械與工具差不了多少. “超越性存在的說法”, 很明顯 (也可能是不易發現的), 跟我們理性不符和,在感性上也會是憋扭的, 它無法滿足我們對意義的需求. ; 但特別的是, 爲何在許多理性不成問題的人身上, 他們仍支持並努力的爲它做辯護. 在假設的建立與接受信仰的過程中, 牽扯到人類怎樣的價值需求與情感混淆, 這狀況是否反映出ㄧ般具有反思能力的人類, 所會遭遇到的疑難與混亂的複雜性.

    可惜, 當哲學在討論有關生命種種議題時, 往往包含太過艱澀的理論, 語言學與邏輯學上的種種技巧總是大的嚇人, 各種高深莫測學問, 把那些只想把眼前現象搞清楚的人們擋在門外, 令其喪失討論哲學的能力與興趣. 這種情況真不可避免嗎? 哲學的討論有可能是貼近我們生活的而不是僅是少數人懂的高深學問嗎? 不知版大對於此問題是否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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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我不是板大,只是個路過的:)
    不過難得有人對這些問題感興趣,就讓我們來討論一下吧?

    >如果存在一個上帝且宇宙是為了某個目的所創造出來的, 而我們作為宇宙當中的成員, 那麼我們的處境便和那些依照預定格式設計所製造出來的機械與工具差不了多少

    嗯,如果你是因為這個緣故而討厭基督教的話,那你應該會更討厭當代科學「我們都是基因的載體,生物只是傳遞基因的工具而已」這種說法。就我個人而言,我寧願少談這些目的論的論證,撇開對這些理論的好惡,而只關注理論的真實與否。因此我會認為石頭論證與邪惡論證會比你說的這個問題更值得被關注。不是說意義不重要,只是我們如果把個人的喜好跟事物的真實性混為一談,對於釐清問題實在沒有幫助,不是嗎?

    再來你說的哲學討論,其實就我所接觸到的而言,並沒有你說的那麼困難呀。大部分的討論甚至並不要求你有完整的基礎邏輯知識,否則亞里斯多德以前的人是怎麼討論哲學的?邏輯有些地方是不簡單,不過那就是只是邏輯學家們所要處理的囉。我的建議是:小心那些看似高深莫測的學問,因為它們不見得都值得你去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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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回應 ina:
    把基因的敘述代表整個科學可能有失妥,一段句子中有使用到基因的字眼也不足代表生物學的觀點,除非生物學的教科書中開始討論生命是沒價值或有意義的問題….畢竟 上帝歸上帝 撒旦的歸撒旦
    宗教裡上帝存在的的假設,大部分要提供的訊息是意義的來源,我們知道人類對意義有著需求,但這樣的假設不能滿足需求,所感興趣的是怎麼許多理性不成問題的人仍支持它,這當中不牽涉到對於宗教的喜好,單純注意於這個現象本身是否意味著什麼?!
    關心句子的架構或行為背後的動機就是個人喜好的問題; 邏輯跟邏輯的技巧這兩者應該是不同的,後者是一門學科,須認真學習後才能拿到學分,這是哲學另闢的一個新領域.個人以為:邏輯是我們的根據,語言是我們的工具,邏輯與語言學上的種種訓練應該是哲學的中繼點而不是終點; 此篇PO文也是想知道,哲學系科班出身的人是怎麼看待這件事?! 或許有人有同感, 又或許有人說:這門外漢完全忽略掉了什麼根本的東西…… 畢竟 這都會有所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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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唔,大概是我誤解你上一篇的意思了吧,在這裡說聲抱歉。
    針對你的問題,我想了幾個可能的回答:
    1.或許人不是只為了意義的需求而去信仰宗教。
    2.你說的那個問題在好像基督宗教裡有一套回應的方法。簡言之,上帝給了人自由意志,所以人的處境和機械很不相同。如果你問人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基督徒會回答你,上帝就是他們生命的意義。所以這對他們來說根本不成問題。你如果要再繼續追問,我可能就沒辦法回應你囉,因為我不是基督徒,一點也沒有興趣為他們的教義辯護。 :p

    你第二段想表達的意思我其實不太明白。你說的邏輯和邏輯技巧的區分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邏輯學家所研究的不就是邏輯嗎?至於你對於哲學終極目標的想法,就我所知,確實如你所說,有人會有同感,也有人會反對。我自己則是還不太能夠把握這個問題。不知道是否可以請你把你的論點闡述的更詳細一點:是什麼讓你覺得邏輯學和語言學不是哲學的終點?是什麼讓你覺得哲學有終點這回事?你覺得什麼才是哲學的終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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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你所提到 1.或許人不是只為了意義的需求而去信仰宗教。 這正是我有興趣的討論...但得承認 這是個人好惡問題 = =!


    關於邏輯學 我假設對哲學有興趣的人也都會到 ptt 西哲版....最後感謝你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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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你好
    我是深藍的tony
    話說你可不可以提供一個email的rss訂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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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flyyyyy︰

    謝謝你的留言。

    我把我的其中一個comment放在這裡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9/blog-post_22.html

    至於第二段的問題,我想知道這個站裡有沒有哪些文章或段落讓你覺得是不必要地難?


    Hi,tony︰

    好啊,我來研究一下怎麼弄(雖然最後可能會因為怕麻煩而不了了知..)

    在那按鈕出現以前,推薦你使用google reader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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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應該不會很難啦!
    你有RSS地址嘛!
    去feedburner註冊就可以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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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tony︰

    弄完啦,可以訂了。

    謝謝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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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建議可以把第一條改成:不可違背第二條

    或新增第三條:不可在不違背第一條的情況下違背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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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薔薇的瑪利亞︰

    謝謝你的建議,我已經把它列入「心血來潮就放上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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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hello,
    今天我去了台大參加了招生說明會,
    我想真的是有打動我!
    您是今天短頭髮的那位吧,
    應該要上演一下粉絲相認的劇碼的XD

    謝謝你們今天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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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一朗先生︰

    謝謝你的抬舉,然後其實我不是短頭髮的那一位,我是短到幾乎沒有頭髮的那一位XD

    我希望大家都來參加甄試,提昇一點挑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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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我現在不想要挑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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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唔,反正有十幾個名額的樣子啊...

    別忘了報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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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之前看到你關於笛卡兒的笑話,
    我跟人家聊天的時候也想到了幾個,
    貢獻出來:

    公司期初會議上,討論如何增進下個月的業績。
    總經理:"那就決定囉,這個月一、三、五都要加班,禮拜六還要加班半天,沒有加班費,為了公司的業績,大家都辛苦一點,到下個月就輕鬆囉,加油。"

    笛卡兒:"I THINK NOT。"
    然後他就在會議上消失了!

    在另一個場景,同事正在整理資料,
    "咦,小笛,剛好你來,這個東西麻煩你幫我印一下。"
    笛卡兒:"I THINK NOT。"
    然後他就憑空消失了!

    在另一個場景,
    ".....欸,小笛,等等經理要請客,你要不要吃樓下的麵攤?"




    "欸,小笛消失了,我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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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感謝供給。

    我倒是挺羨慕的,只要不高興隨時都可以消失,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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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喔喔你的網誌好棒,這是怎麼做的阿?

    可不可以透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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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很高興你喜歡它:)

    你想問的是哪個部份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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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例如能夠按按鍵就縮放字體

    標題大的很清楚

    還有哲學、社會這些標籤

    阿~好酷

    我最近也在接觸晢學

    哲學超好玩,我愛動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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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嘿,我的說明只對blogger平台的網誌有效哦。

    我的字體縮放程式碼應該是這裡來的
    http://abintech.azhai.org/2007/01/blog-post.html
    (這個blog有很多教學文章,你可以順便挖挖寶)

    而標題字體大小則是直接從後台修改html,這個我也是邊查資料邊猜才改對的。

    然後,如果你指的是依照該類型文章數量變化大小的標籤雲的話,google"blogger 標籤雲"就可以找到作法。


    真棒你喜歡哲學,下次留言記得留名字哦,如果沒有的話我也可以幫你想哦,我最喜歡幫人家想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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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好阿!你乾脆幫我想一個好了~

    我還蠻喜歡你取「哲學哲學雞蛋糕」這個名字的。

    我要取個好玩的。

    話說,我上次看「哲學入門九堂課」這本書,你有看過嘛?

    不知道你覺得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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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貝菊蛙︰

    我決定了,你就叫做貝菊蛙。由來是有一天我去誠品信義店找一本英文書,店員說「你這個可能要去貝菊蛙找哦」,我沒聽對還以為台北竟然有我不知道的英文書店,結果他說的是Page One。

    哲學入門九堂課是一本可讀性滿高的入門書,好選擇。我記得以前曾經在深藍討論過它涉及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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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難得看到這麼有趣的部落格,請儘可能(笑)繼續寫下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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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爵士道︰

    謝謝你,我也希望我會繼續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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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您好,可以叫我cryingmant

    我想投稿小貼紙

    左框 克里希那穆提
    右框 你知道要永遠保持高潮後的那一秒有多難嗎?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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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cryingmant:

    哈囉,小貼紙已經停產囉,停產到我再度開始對做小貼紙感興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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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你的回覆都親切地讓人起雞皮疙瘩ˊˋ
    (布蘇胡~~好布蘇胡阿~~~~~~~~~~<*滾地*>)

    我機車的白鹿跑去哪裡了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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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你機車的白鹿永遠都會在你心裡的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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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就叫可愛的小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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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摀耳)啦~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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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叫我“糾結中的貓”吧!我想說,我這個星期present“行為主義、雙面論、同一論”的時候引用了“行為主義”那篇文的。。。一大部分。。。我有將鏈接給出來,并跟老師說明是引用的。非常謝謝你~不過說起來,沒有請求允許就先放上ppt了。。。抱歉- -|||。。。另外,還可以請教一下你從verification theory到truth condition的轉向具體是怎么樣一個情況嗎?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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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糾結的貓”題外話:真的是好糾結的午夜,痛苦到下樓買冰淇淋了,我要人工合成一些多巴胺。一個人做了四個人的工作,然后還要將presentation的內容輔導給另外3個人知道,而且還要被字體什么的小事糾纏到發瘋。結果因為事情太多,居然忘記去辯論了,最后遲到15分鐘,沒有穿suit,沒有帶文稿。
    給中文老師寫了不好的教學評語,結果被發現是我干的,當了小人之后惶惶不安。
    下個禮拜兩個小論文就要截止,偏偏還要被無數“去銀行”等小事騷擾。
    感恩節,一個人對著屏幕眼睛都發藍了,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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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糾結貓︰

    真、真是辛苦你了...

    我猜你提到的文章應該是行為主義、人際語言與天擇這篇。不過我不清楚你想知道的具體情況是指什麼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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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請叫我“順利完成簡報開始糾結論文的貓”。。。是的。。。是引用了那篇文章。。。如果你想要我presentation的ppt的話,給我地址可以發郵件給你。。。被老師表揚了,啊哈。。。謝謝~~~其實是,verification theory, use theory,和truth condition這三個的親緣關系。。。話說,現在的人是持use theory的多,還是truth condition啊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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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後簡報論文糾結貓︰

    我對use theory不了解,所以沒辦法回答那些問題欸。

    (其實你留言的時可以點選「Name/URL」,然後把名字填在忽然出現的空格裡,這樣名字就會像其他正常人一樣地出現了...)

    你念哪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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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請叫我“兩篇小論文還沒有完成標題以及我這個學期為什么會選了一科金融來念的貓”。。。名字變長了啊。。。板主的話,是在臺灣么?我念書的地方離臺灣還蠻遠的,大概是宋朝最后一任皇帝哭泣著沉入大海的地方。板主這么聰明應該可以猜到吧,哈哈,拍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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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薛定諤的貓:

    I see,果然是來自對岸呀,歡迎光臨。

    你主修哲學嗎?都在上些什麼課?我對對岸哲學系的課程安排還滿有興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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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請叫我為什么在逛空間而非在寫馬上截止的小論文的貓”。的確,我是對岸貓(好奇怪)在香港念書,可能這樣才能上這個部落格(我回去家里的時候再試一下)。宗教研究中的哲學方向。香港的學制非常之不健康,只有3年!而且學期非常非常的短,基本上是不斷地在做assignment,paper,presentation,完全依靠這些來消化理解知識。自己看書的時間,幾乎沒有。我現在一年級,比較希望了解多一點不同方面的知識,所以真的鉆下去讀書也很少。很惶恐。不知道臺灣是怎么樣一種情況?另外,我并非有意在中文當中夾雜英文,只是因為平時少用那些字的中文。。。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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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對岸貓︰

    所以你們的主要生活是念paper和做報告、寫論文嗎?聽起來很不賴啊。

    我們系這學期大學部(link)研究所(link)的課程,你可以參考。

    原則上我們系是英美分析哲學走向(這個blog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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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你們的課程,好棒啊啊啊!我想來臺灣交換了。。。我們基本上一個學期只有三門必修課,基督教和文明,世界宗教,分析哲學入門。我選修的人生意義課(?)——榮格解夢。汗。然后還有什么計算機課,英文課中文課之類想把它們通通拍死然后沖到廁所里去的課。唔,其實我又不會覺得歐陸和英美是完全沖突的,我還是將分析哲學當作很好的理論工具,但是如果研究下去的話,有些懷疑它的極限。感覺這個東西做到現在,已經差不多是極限了。當然也可能是我想象力不夠。或者用分析哲學去研究中國的儒家或者佛教?這方面的好像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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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海德貓︰

    分析哲學領域還是有一堆沒解決的哲學問題(而且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分析哲學家新發現的問題,並非來自於傳統哲學)。而且一世紀以來分析哲學的理論數量不斷增加。我想,我們大概找不到任何一個領域的完整概論書像分析哲學的書這樣,裡面有至少三分之一的理論和想法是近一百年內的人提出來的。

    (我倒覺得,要用極限來評價研究方法,我們應該問的一個重要問題是,給定世界的狀態,遵循這個研究方法的研究者有沒有可能哪天忽然發現自己已經走到極限了,這個研究方法能夠發掘的知識已經被大家挖完了,再也沒有問題可以做了?

    許多物理學家認為這是可能的,等他們找到可以說明所有現象的那些規則,他們的工作就做完了。給定世界的狀態,我相信分析哲學家的工作也是有限的,我們沒有無限多個概念可以加以分析和綜合。

    而那些永遠都有工作可以做、永遠都不會走到極限的人,我想他們不像是在發現知識,而是在創造一些並非知識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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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唔,是這樣嗎?那Kris怎么看待一些用分析哲學來分析儒家或者佛教里面的一些概念呢?比如儒教的“超越內在”。
    (其實,我才是宗教研究的一年級,所以知識真的很缺乏。自己平時看的書也比較雜,沒有真正在某個方面特別了解。不過大概菜鳥都會有無聊的信念,比如能夠幫助當代中國人和中國社會。笑~所以自己也比較關注中國哲學這一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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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使徒貓︰

    我對儒學和佛教都不太有興趣哪。

    初步上我相信他們被討論和引用率高的原因並非因為本身有什麼值得被注意的見解,而是因為他們把話說得太模糊,導致在很大一個範圍內有不同見解的人都可以把他們拿來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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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翻好了給白鹿過目。
    --
    阿條︰「邏輯是科學家對老百姓實施的暴力!從現在開始我不遵守也不使用任何邏輯規則!」
    Logic is the oppression on people by the scientists! From now on I will neither abide by the logic rules nor think logically.
    派克︰「醬啊,但你有什麼反例能說明邏輯規則不正確勒?」
    Hmm, do you have any counter example to proof that logic is violent and wrong?
    阿條︰「當然有啊,這裡就有個現成的反例...」
    Of course. Here’s a example…
    派克︰「等一下——使用反例來反證,是那些相信邏輯的人的作法,既然你拒絕邏輯,你就不該舉反例啊!」
    Wait a minute! Using counter example to proof a thesis is the way that people who believe in logic do. Since you reject logic, you should not give a counter example!
    阿條︰「對喔,好吧那我就不舉反例了」
    Oh, well, then I’m not giving you the counter example.
    派克︰「嗯,不過話說回來,『因為反證法是邏輯的,所以拒絕邏輯的人不該使用反證法』本身也是個邏輯的論證,所以照理來說,如果你真的打從心裡拒絕邏輯,你根本不應該根據這個論證來行動」
    By the way, “Apagoge is logical. Therefore people who oppose logic should not use apagoge,” is also a logical proof. Hence if you’re really going to reject logic, you should not even act according to this kind of demonstration.
    阿條︰「對喔,那我還是舉個反例好了,你想想看...」
    Well, I just give you a counter example then you’ll understand. Imagine this…
    派克︰「等一下——仔細想想,『「因為反證法是邏輯的,所以拒絕邏輯的人不該使用反證法」本身是個邏輯的論證,所以如果你真的打從心裡拒絕邏輯,你根本不應該根據這個論證來行動』這個推論本身也是邏輯的,所以拒絕邏輯的你其實也不應該採信它才對」
    Wait a minute! Think about this: ““Apagoge is logical, therefore people who oppose logic should not use apagoge,” is also a logical proof. Hence if you’re really going to reject logic, you should not even act according to this kind of demonstration.” This kind of inference is also logical. therefore you should not believe it because you oppose logic.

    【第二幕】
    派克︰「這樣下去根本沒完沒了啊,我先去找點東西吃好了」
    This is an endless discussion! I think I’ll go and get something to eat.
    阿條︰「好啊,我也去」
    Sure. I’ll go with you.
    派克︰「為什麼你也要去?」
    Why?
    阿條︰「因為我也很餓啊」
    I’m hungry, too.
    派克︰「我是滿餓的,不過,你真的覺得你該去吃東西嗎?『吃東西可以止餓,我想止餓,我該去吃東西』是個邏輯推論欸,你不是不應該把邏輯推論當成行為的指引嗎?我看我還是自己去吃好了」
    Well, do you think you really shall go and get something to eat? “Ingestion can stop the feeling of hunger. I want to stop the feeling of hunger, I should go and get something to eat,” this is a logical inference! I thought you shouldn’t follow the instruction of a logical inference. I think I’ll just go by myself.

    【第三幕︰拒絕邏輯的人是怎麼死的?】
    派克︰「阿條,說真的,你覺得你該繼續呼吸嗎?」
    Hey, for serious, do you think you should continue brea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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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括號裡的建議刪除︰

     派克︰「醬啊,但你有什麼反例能
     說明邏輯規則不正確勒?」
     Hmm, do you have any counter
     example to (proof)prove that
     logic is (violent and wrong)
     invalid?

    然後,"Apagoge"應該是指歸繆法,而非劇情裡以舉反例來推翻thesis的作法。不過我不知道以舉反例來推翻thesis的作法在英文裡叫什麼,或許你可以用"proving by counter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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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唔,反證的話,好像是falsification?可證偽性是falsifiability,證偽是falsify~^^ Popper提出來的那個。
    apagoge似乎也翻譯成反證法,但當作一種歸謬反證時比較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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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嘿,貓︰

    我去查了一下,似乎falsify在廣泛的意義上並不特別強調是藉由反例來證偽。

    Popper的否證指的是藉由反例證偽沒錯,不過我不確定他的定義是否也蘊含了數學和邏輯上的證偽哪〔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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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喵...每天來看一看有沒有新的東西...嘆氣...今天有一門期末考試,然后整一張卷子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寫了些什么,白爛至死...苦笑...好傷心啊...話說,我的paper最后是寫了關于“由wittgenstien的the use theory和davidson的the truth-condition theory兩個意義論看分析哲學的兩個基本走向”...我知道自己又白爛了...這個大的題目,然后篇幅只有2000字,根本就是自己撞墻死掉算了...呵呵呵呵呵....

    這里把文中關于維根斯坦the use theory意義論的部分post出來,Kris大人也幫忙看看:

    后期維根斯坦提出的“使用論”則強調通過對日常語言的各種用法的考察來進行語言分析。 維根斯坦主張:“把語句看成是工具,把意義看成是它的使用。” 在他看來,意義并不是在我們的語言行為背后或者獨立于語言行為的東西。相反,意義恰好就是我們的語言行為即我們使用字詞的方式。 一言蔽之,意義即用法。只要我們會使用一個句子或詞語,那么就可以說我們已經了解了那個句子或詞語的意思。同理,若是不了解一個句子或詞語的意思,那么是無法真正地使用該句子或詞語的。
    為了解釋“意義就是用法”的觀點,維根斯坦提出了“語言游戲”(language game)的分析。維根斯坦認為“語言游戲”就是人們在現實世界中結合各種生活形式具體使用語言的方式。他把我們具體使用語言的方式同我們進行游戲的方式相比,認為支配一種語言用法的“規則”類似于進行一種游戲的規則。 這樣理解,如果我們說我們已經了解一個游戲規則的意義了,那么我們就應該會玩這個游戲了,其表現應該是:我們可以將這個游戲玩下去。同理的,如果我們能夠流暢自如地玩一個游戲,那么我們必定已經通曉了其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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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貓︰

    感謝你每天光臨啊,雖然最近因為某些原因更新頻率又減少了。

    我對維根斯坦和戴維森都不瞭解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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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Resource Title: Mackie on Practical Reason
    David Phill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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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ns︰

    是啊,songza壞了...

    我一直都找不到其它線上播放插件,有人能提供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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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消失的隱藏關卡被誰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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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nidor︰

    如果你說的是在RSS可以看到但是事實上不存在的文章,那是我手殘寫一半按到送出。

    google reader抓文章更新的速度實在太快了,雖然我十秒之內就把它存回草稿,還是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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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hi! 我是今年剛考完學測的高三生。經由學校推薦加上個人興趣想要申請台大哲學系。在準備過程逛到你的網誌,不知道是否可以請教你一些關於系上念的和筆試的東西?
    恩我想用e-mail我會比較方便
    先給你我的囉~
    jessicab5120@yahoo.com.tw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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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Jessy︰

    你好,我希望你先具體地說明一下你想知道的事情。如果你覺得有必要,先說明一下你對於哲學的瞭解,讀過的書,以及對於國內各哲學系的差異的瞭解。原則上,當我對於1.你已經知道哪些事情和2.你想要知道哪些事情越清楚,我就越有機會給你有用的意見。

    你可以在這裡找到我的email︰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3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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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這期(2009Feb)的科學人雜誌專題是演化論。
    裡面也提到創造論之類的...
    對於演化論有興趣的觀眾可以去看這個月的科學人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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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Hello:

    你以前跟我說過,有問題的話,可以在這裡提出。既然這樣的話,我想麻煩你,請教你一些問題。

    我其實是中文系畢業的。但對哲學很有興趣(這也是我在茫茫網海之中,google到這裡來的原因 :p),所以想來考哲研所,我知道距離三月份考試只剩下不到幾天了,最近都在準備考古題。

    除了你們中正只考邏輯、英文之外,其他學校當然大多為標準款的中西哲史、形上知識倫理等。

    我很好奇:「Plato的idea of theory&Aristotle如何批判」、「Hume與因果關係」這兩道題目幾乎是每年必出,我翻了一下各校系內的期中期末考題,這兩題始終仍在。

    這令我感到害怕,請問我該如何作答(我不是白目到來問具體答案的),我是好奇,究竟我作答時,該注意些什麼小技巧呢?(ex:字數、內容...etc.)

    希望你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在此先謝過。

    回覆刪除
  89. Sorry:

    是theory of idea,一時手殘。

    附帶說明:
    因為我去年應屆畢的時候,糊裡糊塗去考中研所,題目也跟期中期末差不多,我就照著寫了,結果出來成績不太好看(五十幾分而已),這令我警戒迄今。

    還有就是,「每一行都有行規」,我四年念得不是哲學,所以不清楚作答時的規矩如何,所以才想麻煩你這內行人提撥一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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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EHX︰

    關於作答,我想你只要把問題回答清楚就好,不需要八股和贅字。字數部份,如果試題卷沒有註明的話,可以參考一下作答時間。你可以自己先練習一下,看看在沒有硬背答案的情況下10或20分鐘答題可以寫幾個字,這可能有助於你臨場時估計要寫得多詳細。

    其它作答建議見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6118.html
    第七點。

    其實最理想的狀況是,把作答當作在回答高中生問題︰如果你的答案能讓高中生看懂而且又正確,一定可以拿到很高的分數。不過一般而言考試不會有那種時間。

    另外,我想到之前有寫過關於theory of ideas的東西,你可以參考一下。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4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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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謝謝你給的忠告。

    另外,還有個小小、龜毛的問題請教:
    rationalism跟empiricism,作答時到底寫成理性主義/唯理論;經驗主義/經驗論
    哪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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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EHX:

    只要在作答時講清楚那些概念的意思,用那一組詞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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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今天得知身邊某人自殺身亡,又讓我想再度思考自殺問題。看生命就這樣消極地主動結束,會覺得感慨;但同理心又會讓我覺得若他不自殺,他會痛苦到甚至無法承受生命,以至於終究還是要自殺。

    我想聽聽你對自殺的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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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我感到比較困惑的是...
    1.精神疾病患者自殺算是病故嗎?
    2.心神喪失者犯罪可免刑責是正義的做法嗎?
    3.人格障礙"患者",他是"病"了,還是他的人格就是問題的根源?

    拉康或許把哲學帶進精神分析了...
    但是現代精神醫學要處理的問題,可遠遠超過精神分析...

    ps.
    針對第三點,其實光是什麼叫"障礙"的定義就很棘手了...
    人格障礙能否算是疾病實在很有爭議...
    根據Synopsis of Psychiatry 9/e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人有相當比例有腦電圖檢查上的異常...
    那這些人是因為腦部某些功能異常才導致人格"障礙"的囉??
    可是如果是因為腦部功能問題造成的,這算是人格的一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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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yaya︰

    我對自殺沒什麼想法哪。

    我想,自殺跟其它大部分行為不同的地方僅在於一旦成功了就無法挽回,所以實行之前最好想清楚。除此之外,自殺跟其它行為都一樣︰它被支持和反對、被譴責和讚賞、被選擇或排除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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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to phiphicake,

    "實行之前最好想清楚"
    我想知道你認為如何想清楚?可以舉些問題實例嗎?

    to ns2a2002,

    關於1."精神疾病患者自殺算是病故"你是對哪裡困惑呢?

    關於3.
    有些人格特質本身沒有問題,不是病。只是那種特質可能"容易導致"某精神疾病發生。
    所以不能說患病的根源完全來自於先天人格,它也可能百分之二十由先天人格影響,百分之八十由環境誘發所影響。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人有相當比例有腦電圖檢查上的異常。其實它沒有說明因果關係,只能說明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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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yaya︰

    這裡的想清楚,不外乎是釐清自己想要的東西(自己的理想、欲求)以及搞清楚那些相關的事實(例如一個卡奴自殺前應該先搞清楚還債是不是真的如自己想的那麼難,負債的生活是不是真的如自己想的那麼辛苦)吧。

    我想到一個額外的問題︰一般來說,做事情之前想清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避免事後後悔。然而,如果人死後什麼都沒有,有所謂事後後悔這回事嗎?如果沒有的話,那麼為什麼每個人幾乎都會認為想自殺的人應該想清楚(即使是那些相信死後就什麼都沒有的人,大概也都會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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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第一百篇!來抱怨!貼留言系統說我重複動作錯誤!

    重複動作錯誤

    已執行與此網頁相關的動作。 您或許想返回瀏覽器中的一個網頁並重新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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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好久不見,nidor︰

    這個留言系統常常出問題,我最常碰到的是留言打太久才按送出,畫面會自動重新整理然後跳出紅色訊息。不過幸好編輯區內的東西會保留,再按一次送出就好。

    這篇文章太舊了,每次側邊欄抓這篇的留言都要抓好久。或許我該重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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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哈囉,這個好久不見啊!我要在此感謝你以及你的blog,真的令我收益良多,BTW,我考上政大哲研了。

    就某個方面來說,我是因為吃了雞蛋糕而頭好壯壯(?)

    哈哈,總言之,是來說聲謝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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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EHX︰

    Good!

    希望你在政大過得充實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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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您好,雪特想問一下一個不知和哲學有沒有相關的問題
    哲學有包括到「符號學」這部份嗎?
    若是有的話,不知有沒有相關的書籍能推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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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早,雪特︰

    歐陸哲學家似乎對符號學滿有興趣的,不過那是一個我不熟悉的領域。

    而分析哲學家不研究符號學,我們不關心一個遠古符號代表什麼,也不在乎它在時間軸上以及不同文化中的意義演變。我們對更基礎的語言哲學問題比較有興趣,例如語言的意義是什麼、語言為何可以被用來傳達意義等等。

    除了《孿生地球論證》之外,這裡沒有什麼關於意義理論的文章。而據我所知,繁體中文世界也沒有關於分析哲學進路的語言哲學書籍。如果你願意閱讀英文,可以參考Philosophy of language via 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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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早(應該是午安)
    所以這樣說起來,符號學算是一種哲學的領域嗎?
    另外,語言不算是一種符號嗎?就單純不談字的意思,就看筆畫組成的"圖案",一堆圖案可以組成不同的意思...不算符號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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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雪特︰

    可以這樣說︰符號學對歐陸哲學來說重要(但我不確定歐陸哲學家會不會說符號學是歐陸哲學的一支),對分析哲學來說不重要。

    常識上我相信語言算是符號,但這並不代表所有對於語言和語言意義的研究都會被叫做符號學。學術領域的名字有時不能以字面意義來理解,要知道XX學是什麼意思,你得真的去看看那些XX學研究者面對的是什麼問題、用什麼態度和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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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嗯嗯...那雪特知道了,謝謝
    另外雪特想問一下...想考哲研所,應該要如何準備啊...
    除了中正哲研所之外,其他的哲研所準備的方向
    大致要如何面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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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雪特︰

    你得先蒐集一下資訊,確定要考哪些東西。各哲學系或大學圖書館網站應該都可以找到考古題。另外我也建議你調查一下要考的系所大學部必修課用的課本,如果考試項目有哲學史、邏輯、哲學概論,大概都會從那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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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嗯嗯
    了解,謝謝您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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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您好,雪特又有一個問題了,雪特聽同學講了一句話
    「無法克制欲望的人,就不算是個自制的人」
    那雪特想問的是,若"克制欲望"的這個想法(Or動作),不算是一種欲望嗎?
    如果順從了"克制欲望"的欲望...那自制還成立嗎?
    不知道雪特的想法有沒有錯,煩請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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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morning,雪特︰

    Thank you for the interesting question, please check 克制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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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雪特又有一個問題了...
    若當一個人沉浸在所謂的網路(虛擬)世界,且所談的事,寫的事都是自己現實生活的事情,那這個人的心靈到底是在虛擬還是現實呢?
    不知雪特說的會不會不清楚..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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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雪特︰

    你問得不清楚。

    你得先說明怎樣才算是「沉浸在網路世界」,以及「心靈處於虛擬」和「心靈處於現實」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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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果然問的不清楚...XD
    沉浸在網路世界:意指在使用一項網路服務(如:微網誌、部落格、聊天室..等)時,在進行這樣的過程,心靈(Or思緒)會專心在那項服務(活動)中,會忘了其它外界的干擾。

    心靈(Or思緒)處於虛擬:那有了這樣的狀況(態),那心靈(Or思緒)是不是處在一種虛擬的世界(和同樣都是虛擬的人在進行互動)

    心靈(Or思緒)處於現實:但在虛擬的世界(和同樣都是虛擬的人在進行互動)聊(談論、講)的都是屬於自己現實中的生活,那這樣心靈(Or思緒)其實就在回想現實中的事

    虛擬的人:在網路上,都只是一群一群的代號(ID),其實不是真正的代表在螢幕後面的那位人

    這樣還清楚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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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雪特︰

    好像沒有比較好。除了多做了一個宣稱(網路上都只是一群一群的代號(ID),其實不是真正的代表在螢幕後面的那位人,所以網路用戶在網路上遇到的人都是虛擬的人)之外,你只是把問題重複一次而已欸。

    我覺得你似乎被自己造出來的區分困擾著︰我在網路上專心地和利用其它代號上網的人互動,這樣好像是處在虛擬世界...然而,我們談的又是現實世界的東西,所以我似乎還是處於現實世界?

    這時候我們可以問兩個問題︰怎樣算是處於虛擬世界,怎樣又算是處於現實世界?
    把兩邊條件列出來,對照一下上面的狀況符合哪一邊(或者都不符合或都符合),答案就出來了。

    然而,如果你沒辦法說出,在你的用詞裡,怎樣算是處於虛擬世界,怎樣又算是處於現實世界的話。就代表對於「處於虛擬世界」和「處於現實世界」這兩個概念的區分,你自己也不太清楚。在這類情況下,或許你可以問問這兩個概念對你來說到底有什麼用,如果「我在網路上專心地和利用其它代號上網的人互動,談論現實世界的東西」已經足以清楚描述你的(或者你想討論的對象的)上網狀態,其實我們可以不需要那兩個概念,以及它們帶來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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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 phiphicake:

    喔喔...原來是這樣..雪特一直都被自己困擾耶oRZ

    謝謝您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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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雪特︰

    沒問題。請用「你」稱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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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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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 你好:

    讀了這個網站很久了,浮出水來留言,實不相瞞是有事相求。小弟最近正在研究享樂主義的概念,不過探討享樂主義的中文書籍似乎不多,不知道是否有推薦書目可以提供給小弟。小弟繁體簡體中文皆可閱讀,內容深淺皆可,多多益善。

    萬事順心 R499 From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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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 早安,R449︰

    如果你說的是hedonism,我對那不熟悉。中文方面,我應該只在一些零碎的地方看過關於它的討論,大概對你沒什麼幫助。

    我知道陳特的倫理學釋論花了兩個章節談hedonism,不過那也只是很粗淺的介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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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推薦你去看看這幾天上映的Star Trek XI,這部電影中理性的人是可以交到女朋友的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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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http://blog.udn.com/dount6
    這個部落格的連結或許可以放進On the same street..
    只是...他的文章比較偏向藝術哲學的樣子?
    但是他寫的那篇現象學淺介我覺得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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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 Yel︰

    靠,我身邊的人也很有默契第一個個跟我推薦欸。週末北上找時間去看好了。

    ns2a︰

    謝謝你的推薦,不過我不打算放進來,因為1.我覺得那個網誌裡有說明力或個人洞見的文章不夠多,而且2.他一年前就沒再更新哲學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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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我有一個不是哲學的問題= =

    排列組合的思考到底要如何思考才比較正確?

    排列組合不好跟哲學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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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好久不見,貝菊蛙︰

    我想排列組合的能力應該跟哲學思維的能力沒有什麼關係,你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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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 羅素悖論之研討
    http://www.twbbs.net.tw/3044891.htm
    感覺上...台灣論壇上面好像也有很深奧的文章(?)

    不過我個人非常不喜歡在一般性的哲學研討中出現
    量子力學和相對論和這些類似的字眼...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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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 ns2a︰

    台灣論壇的文化就是,當原po的疑惑源自越單純的錯誤,後面的討論串就會拉越長。而且不管是長文章還是短文章,我都得花很多力氣才有機會看懂這些人到底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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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 http://levinas-angelus.blogspot.com/
    這是一個跟Levinas有關的部落格.
    作者似乎是台灣研究Levinas的哲學所研究生.
    可是,最近比較少有跟Levinas有關的文章發表.
    (大概也不能被擺入On the same street吧...)

    "很難講清楚,但列維納斯的魅力就是這樣;你可以批評他沒有提出論據,也毫無論證過程可言,但你就是會被他那宛如箴言般的斷言所說服。"(引用自該部落格)
    其實我自己比較憂心地就是...
    Marcel和Levinas的思想算是哲學嗎?
    這是我研讀Levinas最讓我害怕的地方...
    這究竟跟一般的"人生哲學"、"生命哲學"甚至市儈的"心靈哲學"*有何差異呢?
    *:http://www.ycrc.com.tw/leaves/A4406.html
    (很無言的一本"心靈哲學"...囧)

    ps.之前《中外文學》有Levinas的專題...
    可是這不是文學類的期刊嗎?
    http://www.forex.ntu.edu.tw/chungwai/96/96.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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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ns2a2002︰

    我沒有唸過Levinas,你可以舉例你覺得比較具代表性(或者說,讓你質疑它算不算是哲學)的文章段落嗎?

    不過「哲學」被使用得那麼氾濫,被稱作哲學的東西就算只是胡言亂語也不令人訝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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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9. 我還沒有開始閱讀Levinas的文本,所以只能就目前看到的"導讀"去判斷...Orz
    有空會去讀英譯本,可是那也要等到先有胡賽爾現象學的基礎才適合讀吧...>"<

    《現象學導論》(Dermot Moran著,蔡錚雲譯,桂冠圖書,民94)
    D. Moran認為Levinas的哲學思想雖然以現象學為方向,卻偏離到神祕主義,
    而且D. Moran甚至認為他可能是最刻意含混的當代歐洲哲學家,
    其風格是陳述性的,不做太多說明,頂多透過人性深處來訴求,甚至是神祕的直覺,
    這些觀念沒有系統性的交代過。(p.413)
    他甚至創造出極端隱喻的說詞,使我們無法作出批判性的掌握,
    所以他幾乎被分析哲學界所忽視。(p414)
    他之所以被視為哲學家主要是他對胡賽爾和海德格的研究與批判(補充:他的翻譯作品甚至影響沙特)。
    其隱晦、隱喻、不精確的書寫風格使得對他的哲學不能有權威性的詮釋。(p.450)
    而且雖然他號稱在處理倫理學,可是卻對於解決道德命題的衝突並沒有幫助。
    他人面孔的出現是殺人的引誘又是不可殺人的戒律,
    這可能是倫理學成立的要件,但是他卻又不告訴我們規定正確的行為是什麼。
    他認為理性與暴力等同,所以不能吸引主張合理論證是哲學本質的人。
    (補充:呃...拉康和德希達好像比他在這方面更傑出耶...XD)
    他也很少提出論證...(p.451)
    由於缺乏理性論證,而主要是重複的斷言,有如先知咒語的特性,
    像是宗教絕對主義一般的說法,使他被分析哲學家所忽略。(p.452)

    根據《勒維納斯》(杜小真著,遠流出版,民83)
    杜小真認為Levinas是純宗教思想家、倫理哲學家。(p.5)

    而根據我與研究Levinas的專家討論的結果,
    他認為Levinas的著作有些本來就是宗教性質的,
    所以會跟哲學性質的著作有些不同。
    另外,如果就歐陸哲學的觀點來看,
    Levinas的哲學性質的研究也都算是"哲學"...

    那我們該如何解釋這種法國哲學與英美哲學的差異呢?
    我想這在語言的使用上早已看出差別。
    人家法國的哲學是La philosophie,德國的是Der Philosophie,
    英美的是the philosophy,雖然查字典都會告訴我們這些詞代表"哲學",
    可是在法國,他們使用哲學這一個字眼的方式就未必如同美國人。

    至於一般市面上的"人生哲學"或"生命哲學"與Levinas的哲學有何差異,
    我想會有一大部分跟現象學有關。
    前者可能沒有探討跟人生或生命有關的現象學,
    但是Levinas的理論有些會牽涉到現象學。
    因此,要能理解這兩者的差異可能還是要透過對現象學的理解來進行...

    成大外文系也有Levinas的讀書會...不過活動好像都結束了,
    聽說成果會出書...
    不過我更期待有中文翻譯本的出版(囧)
    (但是...聽說他們讀書會用的是英譯本,不是法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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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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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剛才有發文沒有顯示出來..沒有貼成功= ="
    ...
    最近似乎是各大學開始繳交期末報告的日子了...
    這個部落格的回應似乎開始出現"伸手文"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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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 ns2a︰

    @那我們該如何解釋這種法國哲學與英美哲學的差異呢?
    我想這在語言的使用上早已看出差別。
    人家法國的哲學是La philosophie,德國的是Der Philosophie,
    英美的是the philosophy,雖然查字典都會告訴我們這些詞代表"哲學",
    可是在法國,他們使用哲學這一個字眼的方式就未必如同美國人。

    這算什麼解釋="=?只因為使用長得不一樣的符號(以及發音),被指涉物的差異就是可預見的嗎?這樣我們幾乎不能期待語言之間翻譯的可行了。

    什麼英美哲學和歐陸哲學差這麼多?我猜測原因很簡單︰學術圈內的寫作習慣不一樣。歐陸哲學界對於拐彎抹角的隱喻接受度比較高,這使得他們生產更多難讀的論文,因此他們無法區分嚴格意義下的哲學和人生哲學、宗教、文學和胡扯的區別,因為都很難讀。

    @最近似乎是各大學開始繳交期末報告的日子了...
    這個部落格的回應似乎開始出現"伸手文"的樣子...

    謝謝你注意到這點。

    我不討厭那種事實上對哲學沒興趣,只是剛好要寫東西所以上來問問題的人。不過我不會幫別人做別人應該自己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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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中間有個地方漏了寫...
    ---
    為何Levinas近年來會受到關注...杜小真認為除了道德、他人責任等議題以外,
    另一方面,談論上帝和精神的哲學家在二十世紀末不會再被排除在"嚴肅思想家"之外。(p.1)
    ---
    所以...杜小真似乎認為Levinas是個研究上帝和精神的哲學家= =""

    關於la philosophie和the philosophy的區別就當作是我的隱喻好啦...(光速逃~~="=)

    《重新回到現象學的原點-現象學十四講》(洪漢鼎著,世新大學出版,2008)
    前兩個章節有頗為系統性的在談論分析哲學和現象學的差異。
    這個作者似乎同時涉略這兩個領域的樣子...(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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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ns2a︰

    既然Levinas的文章這麼隱晦,即使有人詮釋說他其實是在抒發自己玩戰國八薩拉的心得,別人也沒什麼話好說吧。

    我高中時聽過洪漢鼎的一堂課,他那時候在講蓋提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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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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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 老闆,我想吃雞蛋糕. 可是我沒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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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兆加兔︰

    來參加仰山學堂,我請大家吃雞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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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 其實我在猶豫以後要修什麽. 偷窺老闆的店鋪有一陣子了,生意似乎不錯.
    發現哲學的確是相當吸引我的事物..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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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 兆加兔︰

    我建議你看一下右邊「關於哲學」和「學業」口味的雞蛋糕,想一下自己為什麼喜歡哲學,並且考量一下相關的現實條件,整理一些具體一點的問題,這樣別人要幫助你,會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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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GIGA︰

    沒問題。謝謝你在自我介紹時帶來的鼓勵,that's very sw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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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 hI!老闆,請問你能不能讓old posts也有簡短的預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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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 人間:

    我目前還不知道要從哪一段修改,或許你可以先用google reader訂閱和閱讀,它有將舊文章全部展開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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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 開學了呀,貓!2009年9月15日 下午5:52

    哈羅~好久不見,還記得本貓嗎?好像有一段時間沒來過了...暑假結束得未免太快了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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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 貓︰

    好久不見,歡迎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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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 我都不記得我用什麼名字留言

    更不可能知道你回了什麼

    人家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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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 我倒是一看名字就知道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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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 剛剛才看到"跟文章無關的問題或閒聊請到最上面閒聊版"
    我還以為"閒聊版"是什麼新東西咧
    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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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8. 士華愛搗蛋︰

    你不是第一個來了一年才忽然發現閒聊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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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9. 板主:
    我在我的部落格寫了一篇哲學文章,來看看吧。
    http://www.wretch.cc/blog/wagaboa/1122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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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nameofroses︰

    要給你意見,我可能得先查一些資料。你可以看看西哲版上大家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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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 我是不是該開第二個閒聊版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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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 大家好!(其實我也是宜蘭人)
    我上ㄧ堂哲學在談論唯物論跟唯心論之間的論證,到底是感官能感受到的是事實
    還是心靈上覺得是真的它就是真的!?(我不確定形容的對不對,我學習的知識還
    太少了)我是屬於比較支持唯心論的人,想針對一些關於唯心論或是自由意志的
    問題來寫報告,所以想請問一下有哪些可以參考!?

    p.s.這個網站的知識真的很豐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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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 宜蘭人佩佩︰

    你可以在這個網站google那些關鍵字,應該會有一些東西。然後旁邊的Flavors就有自由意志標籤可以點選。

    我對唯心論不熟。王文方寫的形上學,去年出版的那本,有一個章節談自由意志,大概是中文世界裡我知道對於自由意志議題最完整的說明。

    如果你願意看英文,Robert Kane的《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to free will》是很好的入門,囊括了幾乎所有重要的自由意志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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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 謝謝啦~~我會去參考看看!不過我發現思考太久頭會暈,滿怪異的現象!!!
    所以要告訴大家.偶爾還是要放空一下~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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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 深藍的慣例是回覆滿200偏後重開閒聊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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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 請問揪感心哲學地圖怎麼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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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 Yusuke Y. J.︰

    對啦,都沒有人願意來這裡開心地聊天。

    Anonymous︰

    我後來嫌手動更新很麻煩就拿掉了,抱歉..

    不過現在右邊有比較完整的哲學分類書籤(Flavors的第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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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 喔喔,謝謝。
    我一直認為你寫的相當簡明(雖然要懂的確是要花時間做些功課),對我這初入門者幫助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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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9. Anonymous︰

    謝謝你,下次記得留名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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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 讀哲學的人就是喜歡思考和辯論吧!!!永遠閒不下來的勞碌命~今天老師出了一個
    課題,如何做自我介紹,我在想人除去了年齡.存款.學歷之外還可以介紹什麼!
    是什麼構成了我之所以為我的關鍵呢?!人之所以跟任何一個人都不盡相同~必定是因為我們都擁有一個其他人都沒有東西吧!我現在所能想到的大概就是思想這件事了吧!!!所有人的想法可能都不一樣或是思考模式的不同構成了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我也深深的覺得越是簡單的題目或許更難去找出正確的解答吧!?

    我真的覺的哲學很棒,每次看完文章或上完哲學課都會覺得自己的心被充的滿滿的,人生就是不斷的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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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 HELLO~

    我又再看了你的中正哲學推甄攻略

    你說平常能夠表達一件事情或者能夠聽懂別人的疑問就是一種很好的訓練

    可是我發現我的表達能力真的很差

    後來我發現是我自己的反應力很慢,說話方面的用詞也很不精準(會讓人覺得很怪)

    但是如果將話轉成文字多看幾遍就可以懂

    我非常喜歡哲學裡面的人生觀(像侯文詠的書),維持這個目標也很久了

    我很想在學測就上因為我認為自己沒有考指考的實力(特別是數乙,我是一類組)

    英文也只有普普通通的實力(多益總分495,還未相當於英檢中級的程度)

    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辦,我真的很想上中正的哲學,因為偏向西方哲學

    可不可以告訴我該怎樣做與哲學方面有關的訓練與方向,至少讓我能很清楚的表達一個故事或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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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 佩佩︰

    很高興你這麼喜歡哲學:)

    好久不見,貝菊蛙︰

    關於你需要的訓練,我想到的方法是,或許你可以上深藍人文版(google一下)參與討論,那裡的水準不錯,你應該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鞭。當然,人文版並不是專門用來討論哲學的,不過分析哲學入門需要的思考和表達能力,跟討論人文議題需要的思考和表達能力相差不太遠。

    另外,如果你喜歡的哲學是侯文詠的書蘊含的那種,或許我們系沒辦法滿足你。你應該多看一些分析哲學的書,確認一下自己想學的到底是不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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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 你好 = ) 看了這個雞蛋糕讓我感到非常的興奮。
    我目前是一個高中生即將要報考大學,
    在那之前當然有想要的科系,但我非常想要唸哲學,
    在克服了許多困難後,現在終於接近萬事具備,只剩考試了。

    我們老師甚至更建議我,在考完之後到中正去旁聽。
    他希望我能先問問看給了我許多啟發的你,
    有沒有熟知哪位教授或建議我去聽哪位教授的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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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 我又再度來留言了XD
    我剛剛也去看了你寫的關於中正哲學申請推甄的攻略,
    我發現了一件非常困惑的事情。

    因為你提到了有使用原文書上課的課,
    我的英文也非常的差,所以想請問是否一年級就會開始使用原文書上課呢?
    那關於這類的課程在進行時又是怎麼樣的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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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 班︰

    很高興這裡對你有幫助:)

    http://kiki.ccu.edu.tw/~ccmisp06/Course/1254.html
    你可以在上面這裡找到中正哲學系的大學部課程表,以及每門課的授課大綱。
    如果你想要來旁聽,我推薦你選擇初階的課程(哲學概論、哲學史、形上學、知識論)或是自己特別有興趣的課程。另外,我自己特別喜歡王一奇和金凱文的課。
    在過來之前,記得先跟授課老師講一聲,你可以在中正哲學系網頁找到他們的email。

    我們系一年級就會用原文書上課了,哲學概論、哲學史和邏輯都用原文書。課程進行的模式是老師用中文講解書中內容並且帶領討論。一般而言老師希望學生都能把書唸完,不過事實上因為授課內容都很詳細,而且入門課比較簡單,專心上課和作筆記通常就可以得到好成績。然而,不好好念原文書的人往往會在大二大三應付比較困難的選修課時嚐到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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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 你報名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了嗎?如果有的話,你一定會得獎的。這是我見過第二酷的部落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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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 nameofroses︰

    謝謝你喔。

    話說當初報名教育部落格大獎的時候我也是覺得我一定會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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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 在來你的攤位不算久
    所以如果我的問題你已有過文章解釋
    不好意思請原諒

    你似乎提到過後現代論者和文學都有一個惡習
    既濫用自己不清楚意思的字詞來表達自己的想法
    或者創造了新字詞而不負責任的去解釋
    那麼這種惡習的影響,後果為何呢?
    又請問,像新詩創作者試圖通過扭曲,賦予字詞新定義來創造意像
    並且製造張力
    又算不算在這種惡習之列呢?
    我的問題若太膚淺請見諒
    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對於文學有著極大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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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 Chuck︰

    我想,濫用自己不清楚意思的字詞來表達自己的想法,或者創造了新字詞而不負責任的去解釋,這種習慣只有在為了累積知識而進行理性討論(例如,討論我們有沒有好理由支持某些理論)的場合中,才算是一種惡習。在這類場合,這種習慣的直接壞後果是降低溝通效率,而如果社群的成員覺得那樣做很帥,或產生崇拜那些行文深奧的人的氣氛,那麼最後整個社群可能就會開始狂熱地生產沒人看得懂的學術論文。

    我不覺得藝文創作者扭曲字詞的意義、創造新用法和隱喻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因為我相信創作者做的事情跟學術研究者有根本的不同︰文字對創作者來說,並不是用來說明自己的理論以及說明支持這些理論的理由的工具,而只是用來讓讀者有一些不尋常的體驗的工具。創作者通常並不背負要讓人在理性上理解自己的論點的任務,自然也就不需要把自己的論點描述得清楚到讓別人能夠在理性上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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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 嗯,感謝解惑
    只是這裡還有一些我不知道是否屬於哲學的,我突然想到卻困擾很久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
    1.我們在思考,或者說內心有想法的時候,好像是以語言形式從腦海中出現的.像我會在心裡想:"我想玩線上遊戲",英國人可能會想:"I want to play online game" 那麼語言出現之前,人類內心的想法是以什麼方式在腦海中呈現的呢?
    2.一隻烏龜如果沒有了殼,是否還能稱之為烏龜?

    另:要培養自己哲學思考的習慣,應該遵循一個怎樣的方式,過程呢?


    我會不會把這裡當大哉問了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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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 無意中逛到本板,請問中正有地方打魔法風雲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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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 Chuck︰

    1.我也不知道。我猜這應該不是哲學問題,而是心理學問題。

    2.那端賴於當你說某個東西是烏龜的時候,你在說什麼。如果你用的「x是烏龜」指的是「x是隻屬於爬蟲綱,龜鱉目的動物」,那麼,不管x是不是缺了身上的哪一塊,牠應該都還是烏龜,因為動物不會因為殘廢就失去被歸類為原屬物種的資格。

    3.你應該去找些覺得有趣的哲學文章來讀,並且在讀完之後試著自己在腦子裡重建作者的論點和論證,或者乾脆用自己的話寫出來,然後詢問自己支不支持這些想法,如果是的話,能不能提出作者沒想到的其它好理由,如果不是的話,該如何反駁。我推薦朱立安.巴吉尼的書。

    stikeofsol1︰

    嘿嘿,我不知道欸。學校應該有桌遊社之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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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 跑路人︰

    你說的沒錯,分析哲學家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搞這些小東西,一點也不神秘驚喜或深奧。

    我知道有一些邏輯學家認為邏輯是數學的基礎,他們或許也會認為我們應該建立一個邏輯系統用來證成數學公理。不過我不知道大部分的數學家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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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 科學測量一般會有誤差
    我今天說水在四度時的密度最大
    但是我在標準狀態(一大氣壓)下測量無數次
    我可能得到最大密度時是4.0023 4.0156 3.0958等溫度
    那憑什麼我可以說水在四度時的密度最大呢?
    我要怎麼相信歸納法得到的知識是真的?
    最近一直為這個問題所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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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 decomposer︰

    我想你問的其實是兩個問題︰誤差的問題和歸納法的問題。

    誤差的問題是,就算我們每次都盡力給定一樣的初始條件,用一樣的方法測量,測量結果也可能會有微小偏差,這可能是測量儀器的問題,也可能是因為初始條件本來就有無法控制的微小不同。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還好,因為我們不需要斬釘截鐵地相信水在四度時的密度最大。我們可以相信,水是在大約四度時密度最大(如果你擔心「大約」不夠嚴謹,可以想像這句話是在表達一個統計陳述,隨便舉例︰「我們有99.98%的信心,水在3.99542度時密度最大,變異數是0.012」)。

    誤差的問題其實是不可避免的問題,只要我們不停地往測量值零後面追求小數點數。不過它對一般人來說也不是多嚴重的問題,因為一般人不需要知道水密度最大時的攝氏溫度的小數點後36為是哪個數字。

    歸納法的問題是科學哲學家注意的問題之一,它理論上的難處在於歸納法預設了世界在未來會和以前依照一樣的規則運行,而這件事情又只能仰賴歸納法本身來證成。不過我對這個問題沒什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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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6. phiphicake:
    或許你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正好對第二個問題作出了一個可能的出口。

    如果科學知識的問題在於歸納法的論證似乎無法被證明為真,那不如先退一步,承認歸納法的論證無效,因此所得的科學知識均非真理,而是假說(即使它被奉為某某定律)。那科學家怎麼說服自己相信這個假說?難道只能懷疑他嗎?我認為統計陳述正好在這個地方派上用場,因為在定量的科學知識中,信賴區間可以用來說明假說與觀察資料的切合度,同時,對這個切合度的信念可以作為科學知識的基礎。歸納法在這個過程中的角色,僅作為一種思考方向,而非邏輯上有效的推論。

    舉例說明,牛頓第二定律說力=質量*加速度,雖然在某些情況下,這個規則會與觀察到的數據有相當的偏差(尤其是對近光速運行的物體而言),但是大部分的情境這個法則還是很好用,如果因為在某些情況失敗了就對它做否定的話,幾乎所有機械的設定原理都會變成沒有根據的。這個時候為了維繫這個法則的可用性,我們可以對它做一個規範,就是給一個統計區間:「在物體移動速度少於某數時,我們有99.98%的信心,力的量值約落在質量與加速度的乘積上下0.5%內。」以此類推,大部分定量的科學知識都可以用統計的陳述來規範。歸納法(作為一種思維)在這其中的角色,只有引導一開始發現此規則的人作出這個有用的規則而已。

    現在遇到最大的問題是,我以上的論點在遇到定性的科學假說時,幾乎完全沒有用武之地。例如演化學說,大部分是由「與古生物及現存生物解剖上的吻合度」來做為被接受或被否定的理由,這其中完全沒有量化的因子可以操作,所以也就無法以統計陳述描述,只能夠相信歸納法本身的有效性。我要怎麼避免碰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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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 倒退嚕讚啦!!!!
    台灣代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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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 decomposer︰

    演化論是對於過去發生的事情的描述,就像CSI給出對於過去發生的案件細節的描述一樣。在這種問題上,通常我們使用的是訴諸最佳解釋的方法︰蒐集現在世界的狀態,並且找出最能說明為什麼世界現在是這個樣子的原因。而這個原因,通常會包含一個初始狀態(對於世界過去的狀態的描述)和一組通則(就是我們之前討論的定律,或者近似定律、對於定律的統計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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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 Hi 雞蛋糕大叔

    我在深藍貼了修改過後的"沒有用到底是什麼意思",(理想箱爆了啊...)
    能麻煩幫我檢查看看嗎??? TH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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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 大叔你好!(是大叔嗎?)
    我是不小心從別人的BLOG連過來的!
    這裡好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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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 ZHA︰

    嚴格說來不是大叔,不過長得很像!

    謝謝你喜歡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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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 想不到名字的中學生2009年12月1日 下午3:31

    其實我一直很好奇....怎麼都沒有佛教的討論??? (其實我有段時間是佛教徒 一直到現在 我都認為佛教與西方哲學是尋找真理的道路 不過因為某些原因 我最近比較偏重在藝術領域 (像個嬰兒的藝術家) 我有滿腦的想法 卻沒有具現化的方法 (相當可悲 因此開始學畫畫與唱歌 吉他 作曲....等等) 請問這邊的無神論是指...? 說真的我不習慣用火狐 ptt無神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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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 想不到名字的中學生︰

    你是說為什麼這裡沒有佛教的討論嗎?如果是的話,那是因為我看不懂佛教的東西。

    「無神論」的意思請洽wiki或google,ptt無神論版在ptt 分組討論區→國家研究院→人文宗教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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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 肯請板主改回黑底
    這樣比較不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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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 抱歉都過這麼久了才來答謝

    Thanks for the comment ~ (其實我想做的就是釐清"天生我材必有用"是不是一個合理的宣稱,現在看起來這句格言只有在條件很弱的情況下才會一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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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 當然我同意這句話本來就是用來安慰人的,這樣的分析顯得沒有什麼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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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 nameofroses:

    我開了新文章讓大家回應滿意度,你不是唯一一個抱怨傷眼睛的...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03.html

    timothychen:

    嗯,如果「有用」定義得廣一點,廉價一點,那句話就比較有可能為真;如果「有用」定義得窄一點,有意義一點,那句話大概就不會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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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 咳,好久不見。這一段時間都在死趕爛趕期末論文,然后又在準備考試...現在怎么還有一篇分析哲學的論文要寫啊...抱頭...(凌晨上來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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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 原本的版面比較喜歡...
    有考慮換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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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 Le nuage︰

    我開了新文章讓大家回應滿意度,你不是唯一一個不開心的...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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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 靠,我發現那些新聞連結最後都會失效。以後要引用新聞都要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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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 嗯,考完分析哲學了...我的期末論文想寫kripke的a posteriori necessary以及a priori contingent的兩個例子的錯誤...因為他的意義理論rigid designator有很大的問題...但感覺好像沒什么創意...我想寫更有破壞性的文章啊!(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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