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2010

品味相對論、文學教育與思考能力

前言

這是一篇三年前的文章,原來發表在雞蛋糕舊站。重貼這篇文章,是因為它跟我最近對政府補助文化的討論有關,並且,我最近經常在書裡讀到和文章裡的「品味的相對論」類似的想法(例如群學出的《消費社會學》),讓我覺得它很有可能是正確的。

這篇文章作為對於那些自命清高有深度的文化擁護者的自傲以及理所當然使用公帑培植自己喜歡的文化的批評預設了一些文中沒有交代的前提,但若你是哲學哲學雞蛋糕的老讀者,會發現這些必須的論點一兩年來正被我漸漸補充。

當初這篇文章在深藍人文版有一些討論,可以去看看。那時候我和洛書還都很清純可愛。

內文

最近賈斯丁提到一個偶爾會在我腦中出現的點︰
品味其實本身沒有高低之分,真正的差別在於有特定愛好的這些人他們的社會地位高低。
「品味其實本身沒有高低之分」是一個價值上的相對論立場,以下我把它叫做「品味相對論」。幾乎所有的相對論立場都會遭遇的一個質疑就是,如果那樣的區別事實上不存在,那麼為什麼我們會做出那樣的評價或是判斷。

而賈斯丁用「真正的差別在於有特定愛好的這些人他們的社會地位高低」來企圖說明我們平常對於品味所下的高雅或粗俗之類的評論的來由。當我們說喝葡萄酒是高雅的;喝啤酒是粗俗的,那是因為喝葡萄酒的人大多有錢、生活品質好,而我們羨慕有錢、生活品質好的人。對於這個想法,我把它叫做「品味選擇的地位論」。

我認為品味相對論是有道理的,因為沒有人提出過有道理的品味絕對論。

而對於品味選擇的地位論,我也相信我們可以找到一些社會現象來佐證它,比方說當一個社會的國民所得提高,大家都有錢買某種名牌之後,過去是高雅生活的代名詞的那種名牌在人們心裡的形象反而下跌之類的情形。

不過要注意的是,人們選擇喜好的原因是很複雜的,這個品味選擇的地位論企圖就很大的樣本做出部份且粗略的描述,卻不一定可以完整說明一個人持有某種品味的所有原因。一個人選擇持有某種品味,可能不僅僅因為持有某種品味的人的地位通常比較高。不過,根據我對社會的觀察,這樣的情形應該是有的,至少有一些人的品味選擇是來自於他們對於某些人的地位的羨慕。

以上對兩個理論做了一些釐清,不過事實上,我對於為品味相對論和品味選擇的地位論找證據以及弄清楚一個人的喜好選擇方法都不太有興趣,引起我注意的是這兩個理論的一些延伸。

...

如果品味相對論是對的,那麼當兩個人的品味衝突時,我們不能說哪一個對哪一個不對。
而如果品味選擇的地位論是對的,我們甚至可以質疑其中一個人是因為羨慕心態而故作清高。
當然,在理性的討論裡,這樣的動機質疑沒有什麼用,畢竟人家喜歡什麼干我們屁事,不過這件事將使得一些本來就很荒謬的事情變得更荒謬。

賈斯丁認為,「現代社會民主自由的思想鼓勵大家追求個人風格,加上很多以往被認為沒有品味的人成為高階政治人物(!?),人們已經開始懂得接受並欣賞不同次文化間的差異,品味的高低漸漸不再被絕對地定義」。對於人們在自己品味的選擇上有多少自由多少被迫,我的想法倒是沒有那麼樂觀。

因為市場和名聲都是有限的,而大家都喜歡錢討厭被看不起,在同一領域裡持有不一樣品味的人本來就會互相競爭、擴張版圖。而當公家資源和與這些品味鬥爭扯上關係時,問題就大了。

...

一個人要選擇哪一種品味是他自己的事情,我們沒事也不需要學一些人整天哭夭說我們的價值觀都被社會控制,不過當我們必須利用公家資源來投資某一個領域裡的事物時,我們就面臨一個重大問題︰這些資源要投注在這個領域的哪一種品味裡?比方說如果文化局要辦畫展,要辦古典主義展,還是街頭塗鴉藝術展?比方說如果文建會要補助舞蹈藝術,要撥多少給雲門,撥多少給大大小小的街舞團體?公家資源是大家的,在這裡我們可不能哭哭夭就算了。

如果品味絕對論是真的,我們至少有機會選出一個最正確的品味,然後把所有雞蛋放進去(雖然我們怎麼知道哪一個是最正確的本身也是個麻煩問題)。

可是今天品味絕對論沒什麼希望,所以各門派只好使出各種明槍暗箭、奇技淫巧來爭取公家資源這塊大餅。不過事實上就我目前的觀察,天下武鬥會是不存在的,在所有衝突的場合,我們只能看到非主流被主流壓著打。

這種情形在文學界非常明顯,文學家們總是抱怨自己得不到主流大眾的關注,可是在學校和各種文學獎的場合裡,那些不怎麼文學的文體才是不被關注的。而學校、 文學獎握有決定哪些東西高雅有深度;哪些東西粗俗不長進的權利。換句話說,文學才是大主流,他們掌握這個領域幾乎所有的公家資源,而且從國小到高中,每一個國文老師都是樁腳。

這是一大群文學作家、教授、老師們利用自己對學術和評論資源的壟斷所作出來的對於非我族類 的排擠。更荒謬的是,如果地位論是真的,我們有很好的理由相信,在這些文學作家、教授、老師裡,至少有一部分並不打從心裡喜歡文學,他們只是被「高雅有深度」的光環所吸引。

這樣的壟斷不單單對非文學的文字寫作者和粉絲不公平,也間接造成一些不好的後果。比方說學校教育,思考能力。

...

教育系統對於文學歇斯底里的推崇不但決定了學生的國文課本裡會出現哪些文章,也決定了學生的作文課裡會出現哪些題目,以及教師的作文批改方針。當學生的工作變成針對不明確的題目*1寫出一些有關連性又漂亮的文章時,學生學到的自然就是,偷句酥餅的話︰「用看似振振有詞的語彙或是動人的詩句組合出沒有意義的一般論」。

在學生少有機會閱讀和寫作論說文、思考論證和支持論證的理由的情況之下,自然長大之後理解力、思考力和表達力都會沒那麼好。而這三種能力早在幾千年前雅典人就已經知道他們很重要了。

雖然有一些人因為天賦或者興趣,這些能力培養得比後天不良的一般人好很多,不過我實在不想說這是文學家和政府提供給我的一項利多。







*1︰比方說「門」或者「走過」。靠,那甚至不算是一個命題!

13 則留言:

  1. 1.Lewis, David and Stephanie Lewis 1970. "Hole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48:206-212
    就算給你一些不知所謂的題目,寫不出來也是因為寫文章的人太廢,如果"門"不是一個好題目,那"洞"又是一個合理的題目嗎?
    2.把不相干的東西牽強的兜在一起的確不會產生一篇好文章,但我懷疑作文的訓練僅只是要求學生做分析訓練而不需要訓練學生的綜合能力.而如果一個人連從他的個別過去經驗中都無法綜合寫出一篇文章,你能期望他在學術工作上做出跨領域的研究成果嗎?
    3.到底誰是"非文學"的文字寫作者?主流/非主流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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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lfredego:

    1.自己為自己的文章取名字,跟別人給你題目要你寫,是不一樣的。要是你高興,我隨時都可以把這篇文章的名字改成「門」。

    2.寫一些狗屁倒灶的抒情文,這是在綜合個屁?

    3.主流就是得文學獎的那些,非文學和非主流就是被他們瞧不起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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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什麼是「狗屁倒灶的抒情文」?黃宜君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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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得文學獎的瞧不起某些文字創作」這個經驗命題又是由誰的經驗驗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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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本書不知道你看過沒,如果沒有的話,改天到書店你可以翻一翻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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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觀看的方式這本書,上面不知道為什麼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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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白鹿:
    (雖然重點應該不是作文課)
    1.是拉,自己自由創作和被交付作業是有區別的.但題目的本身會限制文章的取向這件是看來比較容易發生在那些明確的題目上.我是說,像"洞"阿,"門"阿,這種"模糊","大而無當"的題目反而更容易讓寫作者發揮.有任何內在的理由讓你結論說這類的題目一定得寫成抒情文嗎?以鼓勵學生自由發揮的角度來看,到底是"門"比較好還是"論歐洲憲章的意義與精神"較好?如果題目本身沒有內在限制,寫作者學問不足所以寫不出論說文難到要怪題目嗎?
    2.先不管什麼狗屁倒灶之類的東西,我以為個人經驗,記憶,和情緒乃是最容易發揮的寫作材料?如果一個寫作者無法對這些他有權威的東西找出與題目的共通點然後綜合寫出一篇文章.那麼以更難掌握的知識作為寫作材料,難道他就辦的到嗎?
    3.你自己咀嚼一下你這句話在寫啥.我寫首詩去投小說比賽沒得獎,所以我的作品是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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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alfredego:

    1.
    回顧一下段落好了:

    「教育系統對於文學歇斯底里的推崇不但決定了學生的國文課本裡會出現哪些文章,也決定了學生的作文課裡會出現哪些題目,以及教師的作文批改方針。當學生的工作變成針對不明確的題目*1寫出一些有關連性又漂亮的文章時,學生學到的自然就是,偷句酥餅的話︰「用看似振振有詞的語彙或是動人的詩句組合出沒有意義的一般論」」

    不明確的題目不代表沒辦法寫論說文,但是把其它背景條件加上去之後,就不一樣了。
    而且我相信,一個旨在測驗推理判斷能力的作文考試不會出「洞」或「門」這種題目。

    2.
    為什麼找出共同點會是值得測驗的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文學寫作裡的共同點是很便宜的,怎麼說怎麼算的,必要的時候還可以找老佛背書的。

    3.
    你還得要被人家看不起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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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順便說一句

    to alfredego

    打著「綜合能力」的牌子而只注重培養「綜合能力」眾多方面中的「某一(些)方面」,這是哪門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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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照常理說,國文課本裡的選文都是應該要有價值的
    不過很可惜,好像不是很多人懂得價值的取捨何在
    就像大學裡寫哲學報告給老師,天曉的老師的"價值觀"何在
    我寫給A老師的報告,必須要看似理性而頭頭是道,才會拿高分
    但我寫給B老師的報告,則是要感性並添加一點噁心的自我的省思才會拿高分
    總是在順應別人的價值觀,結果真正淳然的價值呢?
    就像你在音樂課本裡放一首羅百吉的幫我吹喇叭,不被罵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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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o 7樓 alfredego

    我想針對第一點說點話。

    我想,你認為出些像是『門』或是『走過』這一類模糊的作文題目有助於讓學生有更豐富的想像力,當然也沒有人規定學生一定要寫抒情文,如果那個學生夠厲害,寫一篇很有道理的議論文也是可以的。如果真是這樣我也很喜歡,範圍夠大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不過真實的情況是這樣的:通常這種模糊的題目之後,還會加上約莫一兩百字的題目說明,而這些題目說明存在的意義是『讓老師評分時能有有標準,不會想給多少分就給多少分』。

    這意思是,比如『走過』,題目後的說明是這樣的:請書寫你自己親身的經驗(寫你對社會的觀察也不行喔,一定要自己發生的),走過哪些事件,而在那之後你又有什麼感觸或省思。

    於是,閱卷老師就會根據上面的說明斟酌給分,切合主題啊文句優美啊巴拉巴啦,你懂的(聳肩)。在這種情況下,學生的思考方向依然是被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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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完全能理解品味是相對的、無分高低的,文化無法抽離"人"的因素,也就不是一個可以只用邏輯和方程式就理出的學科。
    但就文化補助這件事來說,大家把注意力放到"不該補助流行文化"或是"有哪些更值得補助的範疇"我覺得不是正確的。個人認為補助議題的問題點是多數贊成和政府官員挑選補助之標準為"哪個會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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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這讓我想起,哲學學派:犬儒學派!
    佛教及基督教中的:苦修學派!
    沒有光鮮舖排,設施破舊,不求肉體本面,只求內心精神上的滿足!
    在品味與質素的檢視,不能完全相信表面。
    我並不覺得,犬儒主義哲學修煉者會在哲學修行有低一級的情況。
    而品味,是很個人的,也很私密,兩個人即時感覺大致,也有一些較為相反的細微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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