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2011

好問題、壞問題、深奧的問題

我的指導教授Kiki曾經說,在哲學裡,要是你問對問題,這個問題就解決了一半。這個意見很符合我的哲學經驗,拿這個問題當例子:
在一個沒有動物的森林裡,有一棵樹倒了,可想而知沒有任何人或動物聽到,此時,這棵樹的倒塌有發出聲音嗎?
這個問題乍看之下令人困惑(至少令我困惑),但解決方法其實很簡單:這裡的「聲音」是指什麼?如果是指音波,那麼只要這個森林符合自然定律並且充滿空氣,那麼倒塌的樹就會發出「聲音」。另一種可能性:如果這裡的「聲音」指的是人或動物的聽覺經驗,那麼在一個沒有人或動物的森林裡倒塌的樹自然不會發出任何「聲音」。

透過把問題講清楚,這個問題不再令人困惑。這是哲學家解決問題的方法,當我們遇到一個問題,第一件事情不是急著找答案,而是退一步想想這個問題到底是在問什麼,很多問題之所以令人困惑,並不是因為人不夠聰明或者無知,而是因為問題本身不清楚。許多哲學問題的形式是「X是什麼?」但其實這並不是哲學家討論時會使用的格式。舉一個例子:
善是什麼?
這個問題不夠清楚,因為許多明顯鬼扯空靈的說法都可以至少在表面上看來像是它的回答候選人:
善是歷史遞迴的終點。
善是人對真理的詮釋。
善是脫離言語和人性的存在,因為每個人對善的定義不同。
分析哲學家不喜歡這種狀況。所以他們會先問:
「善是什麼?」是在問什麼?
可能的詮釋有很多,例如:
什麼是善人?一個人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被稱為是善人?
什麼是善行?一個行為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被稱為是善行?
什麼是善的社會制度?一個社會制度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被稱為是善的?
...
這時候大家的意見可能不一樣。有人說自己原來想問的是第一個問題,有人認為自己想問的是第二個或第三個。這都無所謂,重要的是大家都找到一個比較明確的表達方式,讓自己可以專心探討自己想討論的問題,同時,也避免兩個其實在思考不同問題的人雞同鴨講。分析哲學家的這種區分問題的方法,雖然不保證可以解決問題,但是通常會讓問題變得更好解決。

然而,有人可能對這種解決方法不太滿意。這種人會進一步澄清說,他想討論的不是善人也不是善行,更不是什麼善的社會制度,他要討論的就是善這個東西本身,不多也不少。但是,什麼是「善這個東西本身」?考慮這個例子:
大鳥:綠色是什麼?
菜頭:綠色就是像是葉子啊青屎啊這些會反射波長520~570nm的光線的東西啊。
大鳥:不不不,我要問的不是綠色的東西是什麼,而是綠色這個東西本身是什麼。
菜頭:綠色就是你的視網膜接收到波長520~570nm的光線時形成的感覺經驗啊。
大鳥:不不不,我要問的不是內容是綠色的感覺經驗是什麼,而是綠色這個東西本身是什麼。
事實就是,除了綠色的東西和綠色的經驗(以及會產生綠色經驗的光線和視覺及神經系統)之外,你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其它跟綠色相關而且可以讓你問那是什麼的東西了。執意問「綠色是什麼?」而拒絕對這個問題加以細分,結果就是浪費時間在一個根本沒有內容更不用說答案的問題上。

同樣的道理,除了那些可以被你用「善」來描述的東西(善人、善行、善的社會制度...)和跟善有關的認知系統(人的道德系統,許多人相信是演化來的那個東西)之外,這世界上再也沒有跟善相關而且可以讓你問那是什麼的東西了。執意問「善是什麼?」而拒絕對這個問題加以細分,結果就是浪費時間在一個根本沒有內容更不用說答案的問題上。

更糟的是,因為這類問題沒有內容也沒有答案,所以永遠都令人困惑並且有討論空間,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寫作文時可以扯那麼多不著邊際的話,並且每個人對同一個問題的答案都不一樣,而且大家都會同意所有人都對,或者沒有對錯。我很久以前提到的王世宗犯的就是這種錯誤。他批評羅爾斯根本不是在討論正義,說羅爾斯討論的只是「分配」正義,這不但不是正義,還「扭曲」了正義。他不知道的是,羅爾斯(以及其他討論分配正義的哲學家)就是因為如此限縮了討論範圍,才能專注於刻劃他們討論的那種正義的定義,並且仔細檢視和處理應用時可能出現的反例,這是一種學術自律。反過來看,就是因為王世宗堅持要討論「正義本身」這個沒有人知道到底是在談什麼的東西,所以他可以想到什麼就說什麼。

當然,就如同善行只是我們關注的其中一種「善」(或者「善」這個概念的其中一種使用方式),分配正義也很可能只是我們關注的其中一種正義(或者「正義」這個概念的其中一種使用方式),但這不是問題。首先,研究分配正義並不代表以後的我們,或者現在的其他人不能研究其它種類的正義。再來,如果這些「正義」是同一個或者彼此極為相似的概念,我們可以合理相信對於其中一種的研究成果會有助於對於其它種的「正義」的研究發展,因為它們會有許多共通或有關連的性質。更重要的是,研究分配正義的哲學家和研究善行的哲學家都有很多具體的例子以及明確的直覺可以協助自己檢視自己提出的定義是否恰當(例如,以最大效益為依歸的社會分配政策(行為)是正義的(善的)嗎?),但要是你堅持只討論正義或善本身,你面對的就只是一個極為抽象的,隨便你說的概念。這樣的討論可以讓你的論述天馬行空,而且看起來比較有深度,可是很難有實質進展。

有一些人抱怨分析哲學家對於問題的切割把問題瑣碎化、世俗化。我完全同意:
一個句子要怎樣才能算是真的?
一個人要怎樣才能算是知道一件事?
一個行為要怎樣才算是善的?
這些問題看起來確實比
真理是什麼?
知識是什麼?
善是什麼?
這些問題膚淺沒深度又不浪漫。但後面這堆問題之所以看起來比較有學問,我相信,只是因為它們被表達得很模糊,讓人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有時候問題令人困惑並不是因為人笨,而是問題爛。要是一個人認為這些爛問題才是有水準的問題而堅持鑽研它們,他的思路很難變清楚。

27 則留言:

  1. 其實善或正義是什麼也是可以被討論的啊...
    只是Kris你提到的那些東西要先被提出來
    再回頭過來處理這個一開始的問題


    在羅爾斯的正義新論裡,他也花了不少功夫說什麼是正義,以及為什麼正義應該是這樣,還有為什麼正義應該照他所想的方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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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的意思是

    問的問題越精確,表達得更準,定義不能模糊或是一語多義
    更有助於推論和結論的進行?


    "正義是什麼?"
    問得很爛,但是這種語句比較容易吸引讀者
    這也是一些邏輯不佳的blog會遠遠比這裡有人氣的原因
    像是某位以正義自稱的宅神
    又或是某位滿口自由,文章內卻是情緒和謾罵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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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麼看來
    我的確是在討論一些爛(不夠明確的)問題
    我想我還是再多看點書
    再寫類似的討論問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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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非常非常贊同你的意見 釐清要問的問題本身對產生清楚的回答是必要的

    我有點不清楚的是 當然我同意若我們設定的問題(要追問的目標)被定義得越清楚 (這意味著範圍越小) 回答起來會相對清楚 但是有可能在對主定義(比如說正義本身)完全沒有界定的情況下去回答任何它之下的子定義的問題(比如說社會正義是什麼? 或是符合社會正義的制度長什麼樣子?)嗎?

    就像我們要描述牛仔褲是什麼總得先知道它是能被分類在褲子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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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補充一下 你的文章讓我也很好奇王世宗先生寫了些什麼 :p

    在還沒去看他那篇好像飽受批評的文章前 我倒是覺得其實去說'正義不僅是分配正義' 或是更極端一點說'正義不是分配正義' 本身不見得是不正當的論述 因為完全有可能他就是認為羅爾斯眼光放在社會正義問題上使人忽略了正義的本質 再拿褲子的比方來說 如果我們要定義什麼是褲子 我們應該會說那是任何布料裁減用來蓋住我們兩隻腿的東西(大概來說:p) 如果有人卻一直討論它的布料是牛仔布 是什麼樣的牛仔布 雖然不能說不相關 但的確沒有討論到所謂 '褲子的本質' 不是嗎?

    我本身對羅爾斯的正義論沒有既定看法 只是拿來當個例子討論這個方法論的問題 我其實是相當認同羅爾斯的出發點與途徑的 只是那並不代表他著重的正義就是正義唯一或最重要的面向...

    對哲學方法論的任何問題都有興趣 所以留的囉唆了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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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o 5F:

    拿褲子當例子不太好,褲子不像「正義」或「善」(這兩項不為實物),近乎全世界文明國家裡的人民都知道褲子是什麼(而褲子是一件實物),再去討論褲子的本質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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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那我同樣可以問
    「「善是什麼?」是在問什麼?」是在問什麼?
    「「「善是什麼?」是在問什麼?」是在問什麼?」是在問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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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善是什麼?」是在問什麼?可以當成是:你想知道什麼、你想討論的是什麼,
    這個問法有意義;

    「「善是什麼?」是在問什麼?」是在問什麼?這個問法有意義嗎?還是就只是亂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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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其實我覺得有點被Chiayu說的說服
    如果把定義縮的太小範圍
    不是會變的跟要討論的主題有點背馳化了嗎
    就像我之前看了一些書
    關於哲學的問題討論方法會將一些可能會影響選擇的複雜背景因素去掉
    像電車問題(其他類似善、正義...等問題)就會將除了轉道與不轉道兩個以外的變因全部排除一樣
    但這個問題如果到實際上來探討(擴大範圍)
    不可避免的會遇到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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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Chiayu:

    我想,在多數情況下哲學家做的事情只是縮小論域,基本上你應該還是可以說被討論的依然是同一個概念(或者說我們使用的還是對於同一個概念的直覺)。例如,就算有些哲學家在討論善時只討論善行,他們問的還是「一個行為在什麼時候是善的?」這裡的「善」依舊可以被當作是主定義之下的善,只是它可以附著的東西範圍變小了。


    w9898775566:

    這篇文章可能對你有幫助: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9/09/julian-baggi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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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Chiayu

    或者說,我們即使同意,羅爾斯所談的「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不是「正義本身(justice per se)」,但依然可以透過羅爾斯談的「分配正義」,來理解它與「正義本身」具有的共通性。既然都是正義,似乎可以合理地推斷,兩者間至少分享著類似的形式;或者,如果前者確為後者所包含在其中,至少它與後者會有一定的關係。

    那麼,在「正義本身」難以直接探討的情況下,借由討論特殊的(specific)正義概念,來逼近「正義本身」這個概念,似乎是比「直接討論正義本身」還要更合理的做法。

    那麼,無論宣稱「正義本身不只是分配正義」或宣稱「正義本身不是分配正義」,對於羅爾斯談的正義概念並沒有任何實質的批判價值,畢竟羅爾斯自己也從未宣稱過「正義本身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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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還是多讀點書再發表意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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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To Kris,

    謝謝你的說明 我同意你的說法 就是即使今天我們把問題換成: 實施社會正義的方法是什麼? 我們討論的東西也還是隸屬於同一個正義的主定義之下 我想就這點來說我們沒有分歧...:)

    To Issacstein, 謝謝你的解釋 我覺得很合理 的確正義本身是難以直接回答的問題 所以如果羅爾斯是用這種逼近法我覺得很能接受 只是回到我回這篇文章的本意就是 我並不覺得去追問正義或善或道德這種問題是不該問或是只是浪漫過剩的問題就是了 但我必須澄清我完全同意格主對提這種問題的批判與反省 :)

    不過我覺得這並不表示這種對羅爾斯的挑戰是不正當的(先不論它是否挑戰成功 我覺得這提問本身是正當的) 因為羅爾斯的確是開宗明義說正義
    本身是社會制度的第一美德(原諒我奇怪的中文翻譯 羅爾斯原文是Justice is the first virtue of social institutions) 在討論正義的角色這一小節裡其實我們可以看到羅爾斯的確是先有一個對正義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概念(eg.正義主要關乎整個社會結構而非個人) 然後再進行論證的 所以並不是羅爾斯對正義本身這問題完全沒有預設立場 而如果他有一個預設立場 其實別人去問他說: 為啥一定要這樣去想正義呀 在我看來這提問很合理 問題只是在於說別人未必能像羅爾斯一樣證成自己為何要這樣想正義 所以我也並不覺得這挑戰對羅爾斯來說是致命的...但只是它是一個正當 有意義的挑戰...

    To RA

    我是覺得褲子的例子其實沒有你說的那麼爭議啦 ~ :) 我的理由有二(當然不是絕對的): (1)我用褲子的例子時 討論的是褲子的概念 不是褲子作為一件特殊的實物本身 不過你反對的可能是因為正義似乎沒有這麼清楚的對應某件什麼實物所以你覺得這類比不恰當 但其實正義還是有對應的實物的 只是它可以對應的實物可能很多 可能大家的意見都不同 例如說有的人說一個符合羅爾斯正義二原則的社會就是正義的對應物...或是正義就是每個人得到他應得之份...etc 差別是有 但我覺得基本上正義和褲子的概念在我們討論之中應該還是可以拿來比的 (2) 另外就是我比較的是褲子的主定義與其子定義(牛仔褲的定義)的邏輯關係 我拿來類比正義作為主定義與其子定義(eg.社會正義的定義)的邏輯關係 所以也不是拿褲子本身作為一個實物來和正義這個抽象規範性概念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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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Chiayu

    顯然問「為啥一定要這樣去想正義?」和宣稱「羅爾斯不是在討論正義,甚至扭曲正義的概念」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立場。前一個立場,我相信,只能算是「疑問」;而後一個立場卻是「反對」。

    就你所提出的「疑問」,也就是,羅爾斯在討論正義這個概念之前,已經對正義有所預設,而你想要知道羅爾斯的預設有沒有正當性,或至少,你想要知道羅爾斯的這些預設從何而來,有沒有做如此預設的理由……等等。這個「疑問」本身,如你所說,很明顯是合理的。

    固然談任何議題都「必須」有預設,我如果想要談世界的本質是什麼,我至少要預設「有世界」,或「世界有本質」,我甚至必須至少對「本質之於其承載者有特定的關係(例如,本質為一物之所以為自身之必要條件)」,甚至「本質是由其承載者所承載的(性質)」這個命題本身也是一個預設。簡單說,只要談論一個議題,就「必然」會在某些預設上談,但這個「預設」的選擇並不能是任意的,有些建立在「直覺」之上,有些建立在「語意」上,有些則建立在「約定」或「公設」之上。因此,探問一個人談論某一議題(正義)的預設(正義乃之於社會而非之於個人的概念……等)有什麼理由,是一個恰當的「疑問」。

    但,「宣稱」羅爾斯「不是在討論正義」,或甚至「扭曲正義的概念」並「不是」上述那種「疑問」。因為如果只是上述的疑問,則事實上在羅爾斯那五百多頁的書中,以及十數篇散見於各期刊的專論都可以看得到羅爾斯的解釋(實際上,在1971年版《正義論》的序中,羅爾斯就提供了一個背景上的解釋),而這些解釋就可以被視為對該「疑問」的恰當回應,即使不見得能夠「滿足」疑問者的立場。

    而王世宗的宣稱卻是一個更強的主張,那個主張並不想要「問」羅爾斯以這種方式和這些預設談正義的「理由是什麼」,因為「問」意味著「不知道」,但王世宗的主張是「羅爾斯談的不是正義」,這意味著他不但「『知道』羅爾斯如何(根據什麼理由以某些預設)談正義」,他還「『反對』羅爾斯如此(根據這些理由以某些預設)談正義」。

    綜言之,根據你對王世宗之立場的「詮釋」,你「詮釋」出來的「疑問」確實是一個對羅爾斯而言「合理」的提問;但你的「詮釋」卻「不是」王世宗的「宣稱」(或主張)。因此,即使你提出的「疑問」是合理的,也不足以說明王世宗的「宣稱」是合理的。(但這不表示王世宗的宣稱是不合理的,這僅表示「你的疑問是合理的,推不出王世宗的反對的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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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你知道嗎?我一直覺得你在「中文房間論證」(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08/07/searle-chinese-room-argument.html)的最後, 問了個好問題。

    所以我就加了本站的RSS, 更把那篇加入我的最愛再三回味啊(沒有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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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抱歉打攪一下,我想請教如何像你一樣,在文章底部加入三個選項,就像「有道理/喜歡」、「沒道理/不喜歡」那樣?我的版面只能加一項,很苦惱呢。是不是要修改html?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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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一個男人在森林中說出的真心話

    如果沒有女人聽見

    男人還是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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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To IsaacStein,

    謝謝你的進一步說明 我完全同意你對正當的提問與不正當的曲解的區分
    我唯一要澄清的只是王世宗先生的文章我並沒有讀 :p 所以自始至終也沒有defend他的論證的意思(資格? 畢竟我還沒有讀...) 不過只是藉它的文章所引起的爭議來討論我自己對格主這篇文章的想法

    本來前幾天回了一堆很長的 但不知為何留完言就被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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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The Nok:

    你那一項是從哪裡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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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我是在 blogspot裏的「設計」-->「網頁元素」-->「網誌文章」-->(click 編輯)--> 「張貼頁面選項」內 tick 選那個「反應」一欄,但只能出現一個方格 / 選項,而無法製造多個選項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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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The Nok
    你用逗點","來分隔你想要用的選項就好了
    譬如說
    有道理,沒道理,看不懂

    這樣就可以有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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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謝謝小強,厲害,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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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2樓:
    可以舉一些邏輯不佳的blog的例子嗎?
    我想前去搞一下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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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TO23F

    你可以查查雁默先烹
    或是燕默先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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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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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我很認同 作者 ! 要弄清楚 問題 的字詞定義,是非常重要 !
    例如,有兩個來自不同 國家的人, 如果,你問他們 一些「民主」,這個詞的解釋,或者,這兩人都有不同的定義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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