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2011

我進行中的碩士論文

你可以在這裡看到,下面告訴你為什麼。

我目前的興趣之一是向老百姓介紹分析哲學。我一直認為一門有道理的學術應該是大家都能理解的學術,而不是只能讓一群人用自己的語言在會議室裡彼此褻玩。

過去,我經常把這個願景和學業工作結合,所以部落格上偶爾會出現我的哲學課程報告或論文。這些報告和論文看起來跟其它哲學性的雞蛋糕沒什麼差別,因為我當初就是把它們當成部落格文章在寫。而,我相信,這個作法事實上也讓這些文字在課堂上得到更高分數:若你是抱持著要讓門外漢看懂的態度寫文章,自然會努力把文章寫得清楚易懂,而這就是哲學課對作業的標準要求。把工作要求的文字搬到部落格上,對我來說一直是兩個願景兼顧的好點子。

因此,當我過去意識到將來念碩士必須寫篇碩士論文,我就開始思考如何榨乾這篇論文的剩餘價值(誤)。

我的第一個點子是把碩士論文寫成一本哲普書。這並不是指寫一本哲普書來當碩士論文,因為哲普書可以完全不包含自己的想法,並且各章節獨立沒有關聯,而這些都會讓你拿不到碩士學位。我原來的打算是,寫一本外系大學生也看得懂,並覺得有趣的碩士論文,或許將來有機會稍做修改後出版。後來這個點子被指導教授kiki打槍,他說碩士論文不管如何都會預設背景知識,不是能單獨當成哲普書的東西。目前這篇碩士論文寫了29頁,我完全同意他的看法。

然而,這沒有阻止我繼續想點子。最後,我決定用老方法,把論文放到網路上。不過,這次我不打算等到寫完:現在,你就可以在這個網站看到目前進行中的草稿,所有人都能下載閱讀並評論,我會不定期上傳新的進度。我希望如此可以讓大家了解做哲學研究是怎麼一回事,並且也督促和幫助我把論文寫得更好更快。

3.20.2011

你寫錯字了

你:25乘5是150。
數學老師:你弄錯了,25乘5是125,不是150。
你: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
國文老師:你弄錯了,是「很厲害」,不是「狠厲害」。←這個例子不好,詳見留言三樓

問題:數學老師和國文老師都說你弄錯了,但是,他們指的是同一種錯誤嗎?如果不是的話,這兩種「錯誤」之間有什麼重要的不同?

讓我們先從簡單的開始。當數學老師說你弄錯了的時候,他企圖告訴你的事情之一是你的主張不為真:你主張「25*5=150」,這是一個假的句子,而若你想用「25*5=...」造一個真的句子,一個方便的選項是「25*5=125」。同時,你的數學老師應該還企圖告訴你另外一件事:你有理由放棄「25*5=150」,轉而接受「25*5=125」。為什麼?因為後面這個才是真的,而你可能會因為接受假的命題而遇到麻煩,例如當你買了5個25元的蛋餅,準備掏錢付帳的時候。就算你不在乎數學定理,你應該也在乎自己是不是會在買東西時吃虧。

數學老師的例子挺直接了當:當他說你弄錯了的時候,他是在說1.你的主張不為真,而且2.你有理由接受我的那個為真的主張。(1)受到數學定理支持,(2)也沒什麼好反駁的,除非你不在意自己因為相信「25*5=150」而吃虧。

然而,當國文老師在上面那個例子裡說你弄錯了,他講的東西似乎跟數學老師不太一樣。

可以確定的是,國文老師糾正的是你的用字:「狠厲害」是錯誤的寫法,「很厲害」才是對的。基於此,我們可以知道,首先,國文老師並不是在說你的主張不為真,因為若他認為你的問題在於「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不為真,那麼,他應該會認為你應該接受「並非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這個主張,但你可以確定他不會這樣認為,因為這兩個一正一反的句子對他來說都無所謂真假:問題在於它們都包含了錯字,而不是它們為不為真。你當然可以討論這兩個句子為不為真,可是你得先解決錯字的問題,你的國文老師會這樣說。

因此,我們應該可以把國文老師的主張理解成,他認為:3.「狠厲害」是錯誤的寫法,「很厲害」才是正確的,而且4.你有理由在今後把「狠厲害」改成「很厲害」。

在數學老師的例子裡,我們可以沒有疑問地同意(1)是真的,然而,(3)是真的嗎?一個數學語句為不為真,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被數學定理決定,一個我們所在意的關於自然界或人類社會的描述句(例如:「鴕鳥是卵生」、「台北市的人口是嘉義縣的40倍」)為不為真,在大多數情況下也可以藉由觀察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是,一個主張某種寫法是錯的,另一種寫法才是對的的語句,我們該怎麼決定它的真假?

若你真的去問你的國文老師這個問題,他可能會給你兩種回答:5.因為字典上這樣寫,或者6.因為以前的人都是這樣用。這兩種回答都不令人滿意,語言會隨著人們的使用變遷,沒道理因為以前的人如何用(字典也是以前的人編的),我們就只能那樣用。更何況,你的國文老師是大小眼,因為他賴以維生的文學作品裡就有一些不依照字典規定的用法寫作的例子。對你的國文老師來說,老百姓犯錯應該糾正,而當散文家故意犯類似的錯,就是創新了有深意的用法。

在數學老師的例子裡,(2)是建立在(1)之上:你有理由接受我的建議,因為我的建議是對的,而你很可能因為接受了錯的東西而吃虧。若你的國文老師想建立一樣堅強的說法,他就得推論你會因為不依照老祖宗的規矩使用語言而吃虧。

「這種推論有什麼困難的?」你的國文老師可能會這樣說:「如果大家都不依照一樣的規則使用語言,就無法溝通,所有需要合作的產業都要停擺了!」不過這種說法有點誇大。我同意若大家的語言用法都不一樣,就不能溝通,但是「狠厲害」和「很厲害」的差別(以及其它常見錯字和那些「正確」的字之間的差別,甚至火星文和一般中文之間的差別)真的足以造成這種慘況嗎?當你在網路上遇到香港人、大陸人或是其它地方的華人,他們用的中文和你用的中文的差異不見得小於那些常寫錯字的人的中文和你的中文的差異,但若是你們彼此真的想知道對方在說什麼,幾般嘗試之後還是可以弄懂。我相信在語境和其它補充說明的協助下,就算有那些錯別字,我們還是可以了解對方在講什麼,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溝通效率會比較差。

然而,就算這些非正統的用法會降低溝通效率,也不代表每個人都有理由放棄它們。首先,溝通效率只是語言的效益之一,溝通效率較差的語言不見得比較爛,它可能有其它好處,例如容易學習(容忍比較多錯別字的語言就會有這個特性)。再來,除了是傳達訊息的工具,語言也是表達自我風格的工具,文學家的深奧隱喻造成的溝通障礙,不見得比火星文來得少,在讚譽前者時把後者視為糾正的對象,是菁英主義。最後,如果你的國文老師真心在意她的學生將來和別人的溝通效率,他應該少教一點文言文和其它文學作品,多教一點現在的人會用的字詞和句子。

我同意太過混亂的語言規則會造成溝通困難,但我認為目前常見的錯別字還不足以造成任何值得注意的問題,你的老師和你的老師的老師認為你的用法是錯的,說實在的常常只是因為他們看不順眼而已,因為他們顯然並不認為自己喜愛的文學作品中出現的其它類似的特異用法有什麼問題。語言的分化和變遷是正常現象,目前自認為掌握定義語言正統的權力的國文教授和老師們,應該特別小心:他們或許有責任提醒學生注意自己在使用什麼樣的語言,以及這樣的語言對自己來說有什麼好處和壞處,但是他們不應該使用自己的權威來壓制,甚至使用升學考試成績來威脅,人們依照自己的需求使用語言的自由。

3.15.2011

心理利己主義


心理利己主義(psychological egoism)主張人的所有行為都是自私的,因為人的所有自主行動,最終都是為了自己的好處或自我滿足而行。有一些行為乍看之下不自私,例如明明知道以後不太可能再見面,依然花費自己的時間、體力或錢財幫助陌生人,但心理利己主義者會說,這類行為骨子裡還是自私的:若幫助別人無法讓你開心,若非你認為幫助別人是正確的(因而會因為幫助別人而得到滿足,並且因為拒絕幫助別人而蒙受罪惡感),你怎麼會在前述的那種情況下幫助別人?所以,心理利己主義者說,看吧,所有的行為都是自私的,你相信存在有不自私、利他主義的行為,但這只是你的幻覺。

心理利己主義者的論證奠基在他對「自私的行為」的定義:自私的行為,就是那些最終是為了自己的好處或自我滿足而行的行為。在這個定義下,你很難反駁心理利己主義,因為若一個行為是自主的(而不是無意識的、反射的或物理上被強迫做出的),這個行為背後一定有驅動它的動機,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這行為就是為了滿足那動機(你也可以說那是慾望)而做出來的,就算它事實上不見得真的能夠滿足那動機。

然而,心理利己主義有糟糕的後果,既然所有行為都是自私的,沒有任何行為是無私的,那麼我們就再也不能用「自私」譴責別人,或者用「無私」讚美別人。當然,你很容易可以想到解法:我們可以重新定義「自私」,規定只要一個行為是為了為別人帶來好處而行(就算最終這個行為依然會造成,而行為者當初也期望它造成,行為者的道德滿足感),這個行為就不算是自私的。這個定義可以讓我們順利地像以前一樣在做道德判斷時把行為者是否自私當成參考,至於心理利己主義者,不要理他們就好了。

暫時不論這樣的解決方法理不理想,在這裡我們可以問一個問題:早在心理利己主義者挑起爭論之前好幾百年,老百姓就開始用「自私」(或者其它有一樣意思的字眼)來描述別人,並且依此做道德判斷了,在那個時候,老百姓使用的「自私」的定義,到底是利己主義者使用的那個(定義一),還是我們後來在解決方法中修改出來的那個(定義二)?

我相信有一些人會認為老百姓們最初使用的定義應該是定義二,因為若他們使用的是定義一,他們就無法像他們實際上做的那樣,使用「自私」來支持道德判斷。然而,我也認為有一些人會支持說,其實老百姓最初使用的就是心理利己主義者建議的定義一,因為若你問老百姓:「當一個行為最終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處或自我滿足,這個行為是否是自私的?」他很可能會給出正面的答案。(或者至少他不會認為這個行為有資格稱為利他或無私的)

我相信上述正反雙方提供的理由都有道理,因此我認為答案很可能以上皆是:老百姓同時接受定義一和定義二,只是他們腦子不好,或者不注重概念的細節,因此沒有發現它們之間的矛盾。當然,我同意我有可能是錯的,或許當初老百姓是幾乎全盤接受定義一,或者幾乎全盤接受定義二,要確認這一點,可能要進行一些實驗哲學的問卷調查,不是我在這裡空想講講就算數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論老百姓在過去比較接受心理利己主義者的定義,還是比較接受我們修改過的建議,都有一件事情不會改變:在心理利己主義者挑起爭論之後,老百姓有理由接受的定義,不會是心理利己主義者的那一個。理由很簡單:在那個定義對底下,「自私」對老百姓來說沒有用處,它不能協助我們區分該譴責和讚美的行為,它甚至對科學家來說也很難有用處,因為它不能協助我們對自主的行為做出任何區分:它們全都是自私的。

3.06.2011

未來哲學生指南



我在下面整理了考慮進入哲學系的高中生在評估志向和準備上可以參考的資訊和意見,並著重於分析哲學。(若你不知道什麼是分析哲學,請看這篇這篇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會隨時增修,也歡迎大家提供建議。


我適合念哲學嗎?
我有理由念哲學嗎?
如果我要念哲學,我該選哪個哲學系?
如果我要念哲學,我該怎麼把自己弄進哲學系?
我考上了!

3.05.2011

哲學黑話|蘊含(imply、implication)

在一般的用法下,「蘊含」有「包含」、「蘊藏」的意思:
海洋蘊含了無數生命。
這篇故事蘊含豐富的哲理。
神韻的舞蹈蘊含力與美。
然而,在哲學上,「蘊含」有另外一個意思。對哲學家來說,「蘊含」指的是可以為真或為假的東西(例如語句、命題、主張和理論)之間的關係。當我們說一個命題蘊含(implies)另一個命題,就表示後面那個命題可以從前面那個命題推導出來,因此,如果前一個命題是真的,後面那個命題也一定是真的。例如:
「小包是單身漢」蘊含「小包是男的」。
相容論主張決定論不蘊含人沒有自由意志。
在哲學上,「蘊含」不僅可以當動詞,也可以當名詞用。當我們說A是B的一個蘊含(implication),就表示A可以從B推導出來。例如:
演化論的一個蘊含是,繁殖會產生變異。
許多人認為,性交易的合法性是自由主義的蘊含。
在這裡,「蘊含」的意思接近於「理論後果」。如果一個理論有不合理的蘊含,我們就有理由反對那個理論。辯論時常用的歸謬法,就是藉由說明對方的主張有令人難以接受的蘊含來進行攻擊。

你可以在這裡找到「蘊含」在哲學上的各種運用實例。

3.02.2011

關於草莓的笑話接龍

在哲學界,有一個關於草莓的經典笑話,我今天想到了它的精神分析版本(我建議你先點進連結去看原版,再繼續往下看)。
【關於草莓的笑話.精神分析版】

兒子第一次和女生約吃飯,很緊張而且擔心到時候沒有話題會很尷尬,便向老爸尋求幫助。

老爸︰「一開始聊天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太突兀。既然是在餐廳,那我看你就先聊聊吃的東西好了。」
兒子︰「那吃的東西聊完之後呢?」
老爸︰「吃的東西聊完之後,可以聊聊對方的家人,讓她感覺你很關心她。」
兒子︰「那聊完他的家人之後勒?」
老爸︰「要讓女生對你有好印象,得在言談之中顯現出深度才行。聊完家人之後,我建議你就聊聊心理學吧。」


到了餐廳,兒子有風度地幫女生拉開椅子,面對面坐了下來。

服務生開始上餐點,兩個人一口一口地吃著。
兒子想起了老爸的建議,決定找個不突兀的話題。

「呃...你喜歡吃草莓嗎?」
「不喜歡欸...」女生回答。
「噢...」
於是兩個人繼續吃...

過了不久,兒子想著自己應該聊聊對方的家人,以顯示自己很關心她,於是便開口了︰
「呃...你有哥哥嗎?」
「沒有欸...」女生回答。
「噢...」
於是兩個人繼續吃...

過了不久,兒子想著自己應該聊聊心理學,來表現出自己的深度,於是便開口了︰

「呃...那,如果你兒時曾有過創傷,你現在會喜歡吃草莓嗎?」
我對這個版本非常滿意,也相信還會有其它版本,如果你有點子,可以回在下面,搞不好我們可以弄一個關於草莓的笑話系列。

3.01.2011

我老闆要在圖書館給講座

他要導讀一本書:《知識的恐懼:反對相對主義與建構主義》。詳情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