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2012

你只是在挑語病!

以哲學或批判思考觀點出發寫評論,例如之前討論素食演講的文章,最常收到的回應就是說你只是在挑人語病。對秉持批判思考精神進行討論的人說,這種回應特別令人沮喪。因為這不僅意味著對方認為你的意見沒有重要到需要被考慮,也代表對方對於理性辯論的認知和你相差甚遠,若你打算繼續回應,勢必涉入一場苦口婆心的延長賽。為了讓大家往後過得順遂些,以下我說明語病和謬誤的區分。

簡單講,「語病」指簡單的語言錯誤,「謬誤」則主要指推論錯誤。

簡單的語言錯誤就是寫錯字、用錯動詞、搞混標點符號、贅字、講話不標準之類,例如:
  1. 馬英九做了一個上任台灣區長的動作。
  2. 我不給他摸,他就給我打!
  3. 花生繩魔術!?
這些錯誤不難察覺,甚至你自己重讀一遍或重聽一遍都可以發現(若你一直以為台灣的最高首長就叫做「區長」,所以不管重看幾次都覺得(1)沒問題,那你犯的已經不是簡單的語言錯誤,而是知識性的錯誤)。它們的存在代表你不夠小心,或者你對語言不熟,或者你的語言習慣和其他人不一樣。然而,當語病發生,只代表你說出來或寫出來的語句有問題,並不代表你打算用那些語句表達的想法有問題。如果你要跟外國朋友介紹元首,卻不小心把「總統」講成「區長」,這並不代表你對台灣的認識或相關推理有任何錯誤。

然而,如果錯誤發生在思維過程,這種錯誤就不再是語病,而是謬誤。例如,我可能認為既然神創論還沒被科學家推翻,那麼我們就應該相信它,因而犯下訴諸無知的謬誤,或者我可能基於人的天生傾向自然地認為自己比一般人優秀,而犯下證據不充分的謬誤。

謬誤不是語言問題,是思考方法的問題,當一個人犯下謬誤,這不代表他的國語、台語或英文不夠好,卻代表他想事情不夠小心,或者身懷偏見而不夠理性。

語病和謬誤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1一個人可以在發音不標準、動詞錯用的情況下結節巴巴地講述很嚴謹的分析,也能靈活運用九種修辭法字正腔圓地鬼扯。謬誤讓你的論點不值得被接受,但除非對方注重你的語言造詣勝過說話內容,否則語病在溝通情境下無傷大雅。(當然,你可以想像有人的發音、文法、字彙誤用亂七八糟,嚴重到別人要花很多力氣才有機會聽懂他說的話,不過,我滿懷疑到了這種程度,我們還會不會說那是「語病」。更重要的是,在這種情況下,「你只是在挑語病」就不會是合理貶抑)

把討論謬誤的文章批評為只是在挑語病,這不但本身是錯誤,而且也不公平,因為在現今社會,犯謬誤比犯語病更糟糕。雖然語病讓你的表達效率下降,但它們很容易被挑出來,而謬誤代表你的推理能力有瑕疵,這不但讓你的言論對別人有誤導效果,也讓你容易相信自己沒有理由相信的事情,做出錯誤決策。

在我看來,上面這類「你只是在挑語病」的抱怨,只在一個情況下有道理:當批評者誤解了論述,做出打稻草人的批評時。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原來的論述被合理理解,批評者的批評就不會成立,所以該批評的效果頂多只是逼迫原作者把話講清楚免人誤解,因此被指為挑語病並不為過。*2

當然,這並不能為所有「你只是在挑語病」的抱怨辯護,但若把「愛挑語病」當成秉持批判思考精神的人在一般人心裡的刻板印象,並且討論我們該如何破除它,我的建議是:在指控別人犯謬誤之前,先依循同情理解原則,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想,避免自己犯下稻草人謬誤。


Note:
  1. 有時候,謬誤可能起源於語病。例如筆記時不小心把「權利」誤寫成「權力」,或者文法習慣不好,讓言語有更多歧義。但這並不代表語病和謬誤是同一種東西。
  2. 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說批評者挑語病還算是給他面子。他原來的企圖不是挑語病而是指認謬誤,只是他搞砸了,讓自己的努力到最後變成最多只有挑語病的效果。如果你想嗆他,與其說他挑語病成功,不如說他犯了稻草人謬誤所以論證失敗。
  3. 感謝Pang Chate於撰寫期間給的有用意見。

16 則留言:

  1. 「挑語病」除了是批評語言瑕疵以外,也可以用於指稱「挑出無關宏旨的謬誤」。

    一點語言瑕疵,不妨礙理解論證;一點邏輯謬誤,也不妨礙理解主要論點。高品質的討論,是要聚焦在真正重要、主要的議題,而不是在旁枝末節打轉。

    不是所有謬誤都值得挑,如果一個謬誤不能幫助我們決定應否接受或拒絕主要論點,反而混淆焦點、讓更多人看不到重點,這種謬誤挑了可能比不挑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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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樓能舉出相關的例子嗎:"不是所有謬誤都值得挑,如果一個謬誤不能幫助我們決定應否接受或拒絕主要論點,反而混淆焦點、讓更多人看不到重點,這種謬誤挑了可能比不挑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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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彭明輝教授曾經發過一篇批評賈伯斯的文章,被群起炮轟,最後他自己刪文,因為幾乎所有攻擊都是針對「他對賈伯斯不夠瞭解、認知有誤」,很少人看到main idea:「有能力的人應該做促進大家服祉的事」、或者「沒有促進大家服祉的人,不值得崇拜」並針對此點評論或反駁;而很顯然,他對賈伯斯的理解正確或錯誤,和這個main idea並沒有太大關係。

    老實說 Kris 最近不少部落格和臉書文章都有這種問題(「英文名字的文化歸因」、「蔣公銅像和亂漆八糟的心理分析」是頗典型的代表),問題不在他的批評點不正確,而是不重要,無論對或錯都不值得浪費時間討論。

    基本上這篇「哲學部落格的任務」講的敝人以為根本不是問題,講哲學學術或用哲學分析時事都無所謂。只要指出的點夠重要,讀者就會覺得:「對耶,這問題我以前都沒想過,分析哲學家真厲害!」;反之讀者的感想會是:「So what? 分析哲學家都在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吹毛求疵嗎?」

    這標準應該不高,畢竟 Kris 以前的文章就很少發生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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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 如果一開始不硬扯不相干的東西,就不會被別人抓不相干的東西來打了。如果你真的這麼在乎高品質的討論,你應該很高興有人見到不合理的論點就打。長遠來講,這有助於培養不說廢話的氣氛。

    2. 我並不覺得我對Turvey的批評無關宏旨。如果我是對的,她的主張就不該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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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反而認為在說廢話的總是phantoms
    常常視別人指出的問題於無物,然後自己也提不出什麼有用的東西
    Turvey的留言串就是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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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Kris:

    1.1.如果你真的這麼在乎高品質的討論,你應該很高興有人看到語病就打。長遠來講,這有助於培養使用正確語言的氣氛。

    1.2.發文寫例子怎麼會不相干?例子寫不夠好當然可以批評,前提是這個寫不好的點要重要到足以影響主要論點,否則寫不相干東西的是攻擊者,而不是發文者。

    退萬步言,就算發文者真的寫了不相干的東西、浪費了大家的時間,攻擊者就應該在不相干的東西上發揮、寫更多不相干的東西、浪費大家更多的時間嗎?

    1.3.嘴砲金字塔最上層是什麼?「攻擊主要論點」


    2.是的,而且你的說法如果是對的,所有文化方面的主張都不該被接受。

    文化、經驗性的問題不是那樣討論的,看看其他人是用什麼方式分析和攻擊Turvey的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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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5F:

    謝謝你提醒,敝人真的經常犯下這毛病... (掩面)

    照理應該要先把文章透澈理解,整個脈絡和重點抓清楚,再加入討論。不過有時太懶,寫一兩句點題,沒補充更多論證,結果其他人質疑起來,後面花更多文字說明...有時是趕著做下一件事,怱怱留言送出,事實證明這樣寫出來的東西通常很爛...

    果然是不適合快寫快說啊...以後我會盡量注意~謝謝大家長期以來的包容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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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沒有人在包容你,我相信大多數人看到phantoms這個名字時,會選擇直接跳過。

    PS:
    如果不想被人指責你的文章中有語病,當初就別寫出一些模糊焦點的人事物。

    就好比不認識林書豪,也不明白NBA籃球的制度,卻能寫出一堆鬼話連篇的勵志雜誌一樣。

    如果不牽扯林書豪等名人進去,或許還算不錯的心靈小品,但事實證明了這些雜制只是一群追著肉包子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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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又出現一篇可供推論練習的好教材啦!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332015.shtml

    王道還竟然變得如此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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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你們預設了「批評者攻擊不相干的東西時,一定是發文者寫了不相干的東西」,有時這是對的,然而很多時候問題就只是批評者在無關緊要的邏輯瑕疵上大做文章。

    有時我們確實會想在不是主題的地方藉題發揮,這麼做不是不行,只是要注意語氣和態度,讓讀者明白這和發文者的主題無關。

    比如,要攻擊彭教授對賈伯斯的評價,我們可以說:「彭教授認為致力於增進人們福祉的人才值得崇敬,個人相當贊同,然而基於個人對賈伯斯的認識,教授對賈伯斯的幾點攻擊在下以為有待商榷,提出來和大家分享……」而不是:「彭教授對賈伯斯的認識一塌胡塗,這篇文章根本不值一哂!」

    這點Wenson就做得很好,Kris有時做得不錯,但很多時候他的讉詞用字總不免引致後者的解讀。

    無論是明示或暗示,「你的論證有OO瑕疵,推論不嚴謹,所以你說的都是錯的」這種態度和「你的語句有錯字,無法理解,所以你說的都是錯的」並沒有本質差別,不只無禮,也犯下了以偏概全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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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同意phantoms的意見。

    根據許多私下閒聊(XD),一年來phantoms在各個哲學部落格的發言評價兩極。許多人覺得他愛找麻煩,但我認為phantoms的出現不管是對我們這群哲學部落客還是對文章讀者來說都有好處。雖然我們在某些基本想法上有不同立場,但phantoms也時常替我揪出連我自己也不能不承認的錯誤。

    哲學人的時間大多花費在抱怨別人的思考不夠周密,以同樣的標準看待自己,我們確實需要phantoms這種程度的嚴格的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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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也想幫phantoms說點話..

    確實她說的常常乍看之下和Kris的文章無關 但Kris的文章通常是針對某個主題 而她是針對這"某個主題"發表看法

    順着她的說法 往往會發現Kris的文章沒有掌握到"某個主題"的重點; 或者忽略了某些東西 導致結論不穩固

    可以說她離了Kris的題 但也可以說是Kris離題 而她試圖把大家拉回"某個主題"更重要 一般人更可能關心的議題

    就個人經驗 phantoms的說法確實有不少啟發性 當然 她講的不會都是對的 但說她講的都是廢話 我覺得有失厚道 也不盡符合事實


    就本篇文章而言 Kris說得沒錯 很多人分不清楚謬誤和語病的差別 但phantoms在1F也點出了一個重點: 一般人說這句話就只是想表達 "你講的不是重點" "和主題沒啥關係" 至於那究竟是語病還是謬誤 就略於詳述了

    這樣講的人 有可能是分不清楚 但也可能是懶得分 如果說者實際上只是懶得分 Kris指責他們分不清楚就只是基於錯誤的猜測

    至於彭教授的文章 個人看法是 不是每個人對文章主旨都會有一致的看法 也許有人就真的認為他只是想覇凌賈伯斯 所以抓着這點猛打 他們不一定是錯的 然而看在想討論彭教授主旨的人的眼裏 批評他們無關宏旨"挑語病"似乎也無可厚非...


    至於什麼是phantoms所謂的"無關宏旨" 以大家討論的Turvey文章為例

    關於誤用消去法 Kris只提了泛泛的論述 如果這不需要證明 我們接受的所有文化觀點其實也都是未被消去的 都是"誤用消去法"而"足以讓我們不接受" 這或許就是phantoms在6F說 "你的說法如果是對的,所有文化方面的主張都不該被接受" 的意思

    如果"誤用消去法"可以佐證或反駁(比如聖誕老人作為解釋何以不合理) Kris並沒有為Turvey誤用消去法這種宣稱提出佐證 這使得他說Turvey誤用消去法就只是一種斷言

    Kris當初如果提出一個有說服力的競爭論點 就可以有效指責Turvey "這點也可以啊 你怎麼沒想過" 從而證明Turvey "誤用消去法"的事實 這其實就是phantoms在1F指出的: 反駁Turvey論點最有效的方法 是提出另一個有說服力的論點去競爭

    至於"偷渡價值判斷" Kris確實提出了競爭論點 但究竟是國人低文化自尊或日本人過度文化自尊 這兩種解釋的合理性最終仍然是訴諸讀者心證 大家會去想 過度文化自尊應該有什麼表現 日本人是否有這些表現 低文化自尊應該有哪些表現 國人是否確實有很多低文化自尊的特徵等等 最後才決定接受哪個看法 這點phantoms在1F也提到了: 文化 價值論述的合理性 通常是訴諸心證

    Kris主張"Turvey預設了某種價值判斷" 據此主張"Turvey的論點不一定是對的"還算合理(畢竟是讀者心證) 但據此咬定"Turvey的論述沒有辦法合理地支持她的結論"似乎就有待商榷

    就個人的看法 phantoms在該文1F提出的看法 都和主題很有關係 就算沒有直接反駁Kris的說法 也足以讓我們在考慮後重新反思Kris論證的合理性

    我也可以理解 為什麼在她的思考脈絡下 會認為Kris對Turvey的批評"無關宏旨" 畢竟提出幾個競爭論點就能反駁的主題 何必長篇大論(且論點並不穩固)?



    話說我很好奇phantoms妳的知識背景欸...妳的說法感覺像是研究修道和宗教學的人才會說的 但妳似乎也對統計學 心理學 經濟學和法律有一定的瞭解 真是讓人猜不透... 方便留個聯絡方式嗎? (被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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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Anonymous:

    這梗鋪太長了,難怪系統覺得是sp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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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針對12F:

    //Kris主張"Turvey預設了某種價值判斷" 據此主張"Turvey的論點不一定是對的"還算合理(畢竟是讀者心證) 但據此咬定"Turvey的論述沒有辦法合理地支持她的結論"似乎就有待商榷//

    希望你不要覺得我挑語病,但你這段文字其實不一致。

    Turvey預設了某種價值判斷而忽略了有其它競爭的價值判斷存在,因此如果Turvey無法提供獨立的證據證明她自己預設的那種價值判斷為真,而其它競爭的價值判斷為假,則Turvey的論點就不見得是正確的。

    ↑你認為這個說法還算合理,我不確定還算合理跟合理的差別是什麼,但為方便起見,我直接假定這就是「合理」的意思。

    如果上面那個說法是合理的,意思是什麼?意思是,僅從Turvey提供的理由與根據,無法合理地支持她的結論,因為根據上面那段「還算合理」的說法,Turvey忽略了其它競爭判斷的存在,因此她不能合理地主張只有她預設的那種判斷才是真的,然而如果她不能合理地主張只有她預設的那種判斷才是真的,她就無法合理地從她的預設推論出她的結論。

    這就仿佛我說,「因為我有一顆西瓜,所以我有一顆水果」,這個推論過程當然沒有問題,但若我不能合理地主張我真的有一顆西瓜,我就不能合理地推論出「我真的有一顆水果」這個結論。

    我想你之所以會寫出這個不一致的說法有一個可能的原因:你誤把「不能合理地推論出她要的結論」理解成「她做了一個無效論證」或「她的結論是錯的」,但這兩者都不是「不能合理地推出她要的結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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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What is your email address to which I may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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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寫得好!
    我的回應寫在:
    http://www.hocl.org/blogs/tincheelo/?p=595
    盧天賜 (NY,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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