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008

科學是宗教又怎樣?

最近ptt無神論版上出現了一個有意思的話題︰科學是不是一種宗教?

原波godsalien認為我們沒有理由把科學宗教視為不同的兩種東西,他的訴求簡單,論證糟糕,類比不倫(詳見文末轉貼)。要針對論點個別攻破是容易的,因為雖然科學和宗教的確有重要的共同點可以拿出來argue,但是原波沒提到。然而,一串文下來,大多停留在科學和宗教的相似或差異、以及宗教的定義的爭論上。這樣的爭論不會有決定性的結果,因為沒有人能說服原波修改自己的定義。在爭辯定義的場合,不管搬什麼樣的字典出來都沒有用,因為反對者永遠都可以主張說,他就是認為自己的理由比較適當。

這個時候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不是繼續沒完沒了的爭辯,而是問對方「so what?」

你說科學是宗教,好吧那就當它是好了,so what?你到底想幹嘛?

而如果對方辯友是像godsalien這樣話說一半在高潮前進廣告的人,乾脆就把點讓給他好了,因為除非他說明自己下一步要幹嘛,否則單單只把科學定義成宗教(尤其是當僅僅是因為它提出的那些爛理由的時候),在所有重要的議題上都不會有任何影響力。

科學和宗教都只是標籤,而在討論中重要的不是哪些東西被貼了哪些標籤,而是這些標籤所指出的、被貼上標籤的東西所具有的重要特性。除非原波的主張僅僅只是我們應該修改自然語言,讓物理化學這些東西屬於「宗教」這個類(當然這會是一個莫名其妙而且一定會失敗的主張),否則我們一定要追問「so what?」,因為如果原波的目的不是為了修改自然語言,就表示他除了「我們應該把科學叫做宗教啦!」之外,還有重要的意見想說。

我們大概可以想見當一個信徒試圖模糊科學和宗教的界線時,他打的是什麼主意︰
雖然科學給了我們很多理由來相信一些和某些宗教(比方說,基督教)相違背的事,但是其實科學本身也是信仰。所以,比起對於基督教教義的信念,我們對於科學的信念背後其實並不具有更高的理據、可信度、正當性、blahblah...


總歸一句,他們想說的結論大概就是這樣︰「雖然在某些地方我相信基督教不相信科學,但是這並不代表我不理性啦!要拿科學來壓我就來啊沒在怕的啦!」

一旦陰謀被攤在陽光下,反駁起來就容易得多︰科學和宗教到底有什麼共通點使得「科學是一種宗教」而且使得我們對於宗教的信念在理據、可信度、正當性上不會亞於對科學的信念?

在這一點上我不確定信徒們會怎麼說,不過我相信不管怎麼說都不會有道理。

我目前能想到看起來比較有理的主張是這樣的︰
科學和基督教在一個重要的地方具有共通點,那就是一個相信科學的人和一個相信基督教的人之所以會具有那樣的信念,是因為他們預設的信念判準機制。︰相信科學的人相信的前提是檢證、實驗的重複性blahblah;而基督教徒相信的前提是上帝存在blahblah...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沒有理由判定來自科學的信念(比方說,地球是圓的)比來自基督教的信念(比方說,七日創世)可靠,因為它們分別來自於另外兩組預設的前提,我們不能用一個信念判準機制去評估另一個信念判準機制得來的後果,這樣是不正當的。


這個主張一點道理也沒有,因為雖然我一點也看不出來為什麼「我們不能用一個信念判準機制去評估另一個信念判準機制得來的後果,這樣是不正當的」,但至少確定的是我們依然可以評估兩個信念判準機制的優劣。在理想的狀況下,我們的信念應該跟為真的語句一致,即,在最好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只相信為真的語句,不相信為假的語句。也就是說,既然信念判準機制的功能是告訴我們什麼東西該相信什麼東西不該相信,那麼一個好的信念判準機制應該做到的是幫助我們掌握那些為真的語句,排除為假的語句。而,在這個工作上,任何宗教的教義顯然都一點幫助也沒有(誰能舉出來自己經由教義的幫助而相信了任何為真的語句的例子?),更不用說科學作為一個信念判準機制在兩千年來無數次地證明了自己是最理想的,它讓我們有A片可以看,有保險套可以用,還把人送上月球。

當然教徒可以反駁說「當你判斷這兩個機制的優劣的時候,還不是利用其它前提(即協助我們掌握為真的語句)來評價,如果你公正一點使用另外一個前提來進行評價,結果就不會倒向科學了!」

不過我實在找不到其它可以用來評價信念判準機制的前提了...老實說一個信念判準機制最重要的用途不就是告訴我們什麼該相信嗎,而如果我們要相信的話不是最好該相信一些為真的東西嗎?

給定那些科學在我們的信念的指引上的成就,我想在這方面教徒還是不要隨便挑釁科學比較好,至少目前看不出來有任何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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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godsalien原文如下︰
「我認為科學也是一門宗教

將這些儒道墨法佛耶回...等視為宗教
也應用同樣的標準來將科學視為宗教

科學也是一種信仰
科學的本質就是「假設、推論、觀察、實驗、應證、再應證..等」
其信仰的就是追求科學的應驗,這個宗教的經典也是一樣
經由「神」透過先知們來傳達訊息,才會有現今各教的經典

而當某些科學家發表出了可靠信的事物
這個人就會像其他宗教那樣的祟拜、追求...等
像是諾貝爾得獎者、專有領域的學者、教授...等

科學裡也分為很多不同的領域,像是數學、生物、天文、物理...等
好比說宗教分為儒道佛耶回...等

這種科學教與其他教的本質是一樣的
宗教有聖人先知們救苦救難普渡眾生,追求的是精神上的層次
而科學家是用發現來帶動讓人們過更好的生活,追求的是物質的層次

所以我認為要嘛就一律視為宗教,不然就是不要命名為宗教

事實上,本來也無宗教這種東西,只是後來人為因素等
將這些信仰套上「宗教」二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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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星視差、Ad Hoc與Justification

16世紀,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在市面上出現,帶來了接連幾世紀的天文學爭論︰地球到底是不是本身靜止的宇宙中心?根據哥白尼,宇宙的中心是太陽,地球和其它行星繞著太陽轉,更外圍的天球上則固定著其它恆星。

當時一個常見的對於日心說的理論上的攻擊是,既然地球繞著太陽轉,而太陽和外圍的其它恆星都是不動的,那麼在一年中的不同時刻,從地球觀測到同一顆恆星所需要的角度也會有所不同。這在天文學上稱為恆星的視差問題。恆星視差可以從哥白尼的理論中推論出來,但是當時卻沒有任何天文學家觀測到這樣的情形。哥白尼曾為自己的理論辯護說,大家觀察不到恆星視差,是因為地球距離該恆星實在是太遙遠,導致視差的角度小到無法被觀測。近代科學挾其強壯的儀器,終於在19世紀30年代觀測到了睽違兩百年的恆星視差,證明了哥白尼的先見之明。

然而,雖然哥白尼的說法是正確的,但是根據Popper對於假說的ad hoc修正的定義,哥白尼為了避開攻擊而提出的「地球和其它恆星距離太遙遠」是一個在當時無法被獨立檢驗的ad hoc輔助假說修正,因而(至少在當時)不應該被科學所接受。

有人認為哥白尼的例子正好說明了Popper的定義是不合適的,我不這麼想。

我傾向於認為Popper是有道理的。我認為哥白尼的假說修正為Popper的定義帶來最大的麻煩就是,根據定義,我們得說某一些輔助假說的修正在某段時期是特製的,而在另外一段時期,科學進步到使得該輔助假說的修正的獨立檢驗是可能的的時候,該修正就不再是特製的,這違反我們所認為的,一個修正不應該一下是特製的一下不是特製的的直覺。我認為這樣的直覺本來就不存在,在這個面向上Popper是有道理的。

我認為當我們說一個主張ad hoc,我們就是在說,事實上我們除了我們面對的問題之外,並沒有其它的好理由來相信這個主張。我認為這跟知識論上的證成(justification)有一點類似。直覺上一個信念被證成,並不保證這個信念為真,而只是保證行為者有好理由相信該信念。對於一個特定的人來說,一個信念是否被證成會隨著他掌握到的知識而改變。如果ad hoc要作為一個對於科學家給予指引的概念,它必定具有這樣的特徵︰它給予科學家的指引是建立在依照目前科學家掌握到的知識和技術,當現在的技術沒辦法獨立驗證慣性,它就得說那些依靠慣性的輔助假說修正是特製的。當然有人會問,為什麼ad hoc的指引必須依靠當下的科學知識和技術?如果我們能夠有一個規則,這個規則可以不受當下的知識和技術的限制而給我們正確的指引,不是更好嗎?那樣的確是會更好,不過人類不會有那種規則,全知的上帝才會有。

因此,因為ad hoc給予的指引侷限於當下的知識和技術,所以我們得說,在太空研究不發達的時候,哥白尼的視差修正是特製的;在對於物理的了解和某些實驗技術未成熟的時候,伽利略的落石修正是特製的。雖然隨著時間推移,後人有可能會為他們翻案,不過這依然不會改變當時他們在沒有好理由的情況下給出修正的事實。(他們選擇的修正當然是根據生活中的觀察和直覺,所以乍看之下會是有道理而且有可能為真的,但是乍看之下有道理而且有可能為真的修正太多了,如果把ad hoc的門檻放得那麼低,那麼ad hoc能否給予有用的指引這件事就值得商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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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組報告啦



小道消息指出,普通心理學的老師不喜歡上課,所以傾向於設計一些課堂活動丟給助教帶來消磨時間。
於是,我們有了無聊的作業,而且還要報告。
所以只好上台了,順便幫大熊徵女友、幫學生會徵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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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學習專業的知識,修課不一定會是好選擇,因為大學的制度沒辦法保證良好學習品質的供應。對於那些自己一個人就可以看懂的東西,除非急需學分又沒有其它選擇,否則不需要冒搞不好必須處理愚蠢的作業、搞不好必須撰寫無聊的報告、搞不好必須進行學術諂媚、搞不好因此拿不到兩萬塊的危險去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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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物二元論

心物二元論(mind-body dualism)和物理論(physicalism)是形上學上兩個互不相容的主張。物理論者相信世界上只存在有一種東西︰可以被科學語詞解釋的東西。物理論者對於科學的極度樂觀不是沒有理由的,在幾世紀以來,隨著研究成果的累積,科學對於世界的描述越來越詳細精確,許多曾經不被認為能夠被科學所解釋的東西,現在都已經在我們的掌握之中。在過去,我們將雨水的來源歸諸於神祇,將疾病的原因歸諸于鬼怪,將生物的活動現象歸諸於「精神的火花(vital spark)」,如今,這些現象都可以被生物學、化學和物理學所解釋。目睹科學版圖的逐漸擴大,我們似乎有信心期望一個統合所有學科、可以解釋所有現象的最終理論的出現。然而,心靈性質的存在就像是偷藏在抽屜的威而鋼,隨時提醒著科學家他們還有堅強的障礙尚未克服。

心物二元論泛指所有宣稱心靈和身體屬於不同種類的東西的主張。這些點子的民間版本擁有廣大的領土和悠久的歷史,不論是中國和西藏的輪迴轉世、日本的地縛靈、基督教國家的「死後走進一道光芒中」都是二元論的例子。然而,一直到16世紀才有人真正嚴肅地試圖為二元論辯護,這個人叫做笛卡兒(René Descartes)。在他的第二沉思錄(second meditation)裡,笛卡兒為二元論提出了這樣的論證︰
1.我無法懷疑我作為一個正在思考的心靈而存在。
2.我可以懷疑我的身體的存在。
3.我的心靈和我的身體不是同一個東西。

而這也是大家第一次認識笛卡兒時會收到的見面禮「我思故我在」的由來。(拜託,叫那些老師和勵志作家別再到處碎碎念說「因此,思想是存在的目的」了,不識字兼沒衛生。)

笛卡兒的意見是本質二元論(substance dualism)的典型,主張心靈和物質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東西。除了本質二元論之外,形上學上常見的二元論還有性質二元論(property dualism),主張雖然本體上只存在有物理實體(physical substance),但是一個物理實體有可能同時具有無法互相化約的物理性質和心靈性質。物理論者基本上希望科學不但能解釋所有東西,而且能解釋所有現象,所以不管是本質二元論還是性質二元論,都與物理論不相容。




Reference
Physicalism(wiki)
Physicalism(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Dualism(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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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驗、後驗、分析、綜合、必然、偶然

先驗/後驗、分析/綜合、必然/偶然是哲學上對於命題的重要區分。

一般來說,當我們不需要檢視經驗就可以知道某個命題的真假時,這個命題就是先驗命題(a priori proposition),例如「三角形有三個角」。而如果一個命題的真假需要經驗佐證,這個命題就是後驗命題(a posteriori proposition),例如「提出相對論的人是愛因斯坦」。

如果我們可以藉由檢視命題中所使用的概念之間的蘊含關係來判斷命題的真假,這個命題會是一個分析命題(analytic proposition),例如「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而如果我們無法僅僅藉由檢視命題中所使用的概念之間的蘊含關係來判斷命題的真假,這個命題會是一個綜合命題(synthetic proposition),例如「所有有心臟的東西都有腎臟」。

如果一個命題不可能為真或者不可能為假,我們就說這個命題是必然為真(necessarily true),或者必然為假(necessarily false)的命題,例如「馬克吐溫是馬克吐溫」、「這傢伙全身同時是黑的又是白的」。而如果一個命題也可能為真也有可能為假,我們就說這個命題是偶然的(contingent)命題,例如「超人是克拉克肯特」。


這樣的區別看起來很清楚,如果我們可以藉由檢視命題所蘊含的概念就知道命題的真假,那麼即代表我們不需要檢視經驗就可以知道該命題的真假,於是所有的分析命題都會是先驗命題。而如果一個命題為真或為假僅僅是被這個命題包含的概念之間的蘊含關係所決定,那麼如果這個命題為真,這個命題就不可能會為假,因為既然這個命題所包含的概念完全決定了真假值,那麼變換真假值的唯一辦法就是改變命題所包含的概念,但是一個命題的概念一旦被改變,它就不再是原來的那個命題了。所以,所有的分析命題都會是必然為真或者必然為假的命題。由以上的推論加上窮盡原則︰
先驗/後驗的區分窮盡了所有命題,一個命題如果不是先驗的,就會是後驗的
分析/綜合的區分窮盡了所有命題,一個命題如果不是分析的,就會是綜合的
必然/偶然的區分窮盡了所有命題,一個命題如果不是必然的,就會是偶然的

似乎我們便可以簡單地下結論說,這三對概念是互相蘊含的︰一個命題是先驗的若且唯若它是分析的若且唯若它是必然的;一個命題是後驗的若且唯若它是綜合的若且唯若它是偶然的。


但事實並沒有這麼單純。例如康德就認為「2+2=4」是先驗但綜合的命題,因為雖然我們並不需要檢視經驗就能夠知道它為真,但是「4」這個概念的內容並不存在於「2」、「+」這兩個概念或者它們的組合當中。而當代的Kripke和Putnam也認為像「水是H2O」這樣的命題在某種意義下會是後驗但必然的命題。而Quine在他的名作《經驗主義的兩個教條》(Two dogmas of empiricism)裡更企圖指出其實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分析/綜合命題之間有清楚的界線。




References
A priori and a posteriori (wiki)
A priori and a posteriori (Internet encyclopidia of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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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反應理論

昨天的普通心理學參訪活動裡介紹了一個有趣的地方,心理系進行試題反應理論(item response theory, IRT)研究的實驗室。IRT是80年代後才漸漸具備雛型的測驗理論,目前台灣市面上能見到的依據IRT設計的測驗大概有GRE、托福等等。

IRT是當代測驗理論(modern test theory)的基礎,有別於以真實分數模式(true score model)為基礎的古典測驗理論(classical test theory)。

真實分數模式是一個表達一個古典測試結果的意義的模式︰
X = T + e
其中X代表受試者得到的分數(observed score),T代表受試者實際上的能力(true ability),e代表分數與能力之間的可能誤差值(random error)。以此為基礎建立的古典測試提供相同的題目給所有受試者,每個題目分配有固定的分數。台灣教育體系中大部份的考試都屬於古典測試。

古典測試的基礎很簡單,但是有一些缺點︰
因為使用固定的一組題目,一個古典測試的難度、鑑別度、信度是樣本依賴的。我們沒有辦法利用不同測試者的測試結果做出有意義且可反應試題的客觀難度、鑑別度、信度的比較。

古典測試理論無視受試者的個別差異。古典測驗對於每個題目assign固定的分數,經由這樣的操作得出的不同受試者之間的分數比能否準確地反應其能力比,是值得懷疑的。

古典測驗理論無視受試者的反應組型(item response pattern)。古典測驗理論假設在同一場測驗中得到相同分數的受試者會具有相同的能力,然而得到相同分數並不代表受試者做對和做錯的題目完全相同(即,不代表其具有一樣的反應組型),這樣的給分方式不夠informative。

古典測驗沒效率。測驗是為了測量受試者的能力值,因此,使用越接近受試者能力極限的題目來進行的測驗會越有效率,越容易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準確的結果。反之,讓受試者面對太簡單或者太難的題目都只是在浪費時間。使用同一組題目進行測驗的古典測驗無法針對受試者的能力來選擇個別試題,因此效率不佳。*1


這些缺點在當代測驗理論中都可望被解決。以托福為例子,托福考試事先備有題庫,並且依據受試者的答題情況決定下一題的難度。也就是說,雖然大題庫是相同的,但是每位受試者的試題不一定相同。在這樣情況下,我們可以提供每位受試者最逼近其能力極限的試題,提高測驗效率,並且以廣大受試者的答對率和一些其它的資訊,例如受試者的最後分數為基礎,來計算單一試題的客觀難度、鑑別度和信度,並且依此調整單一試題的配分,做出能夠逼近受試者真實能力的結果分數。因為試題獨立,所以不論是根據難度還是出題方向來描繪反應組型都不困難,在英文測驗中,for instance,我們甚至可以將字彙試題分類,統計某一受試者擅長的字彙領域(例如「商業」、「醫學」)。

我參觀的實驗室處理的主要是某些受試者在托福這樣的測驗中因為試題外洩而不當得利的問題。像托福這種從大題庫裡抽題的測驗,最容易的作弊方式就是用各種方法尋找最近參加過測驗的人憑記憶寫下來的考古題,雖然托福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更換題庫,依然無法杜絕這種作弊。實驗室裡學長姐的工作就是想辦法避免讓這樣的人得到高分,他們用電腦程式跑數學模型來測試各種應對方案。相關的方法有很多,比方說使用平行題庫(我想大概就是增加待用試題數量的意思,讓作答狀況相同的兩個受試者依然有可能做到不一樣的下一題)、規定同一單一試題重複使用次數的上限等等。其中我聽到最酷的方法是根據受試者的作答時間的pattern來判斷該生是否唸過考古題。這個法子當然不會像「你做每一題的時間都低於5秒,I got you!!」這樣簡單,我想它的判斷應該也同時依靠其它的作答特徵,例如做不同難度或長度的試題的時間差(如果不管題目難不難這個人都用同樣的時間解決,他就很有可能唸過考古題)、答對試題的pattern(如果這個人把一系列難題三秒解決,卻栽在兩題簡單題上,他就很有可能唸過考古題)等等。(我剛剛又想到了,我們甚至可以設計一些專門用來測試受試者有沒有作弊的試題,讓程式在發現有作弊嫌疑的受試者時丟給他,這些測試試題可以是該受試者之前「輕鬆答對」的題目的counterpart,即對於同一個概念以不一樣的出題方式進行測驗的題目,如此一來,如果答對前面題目的受試者卻栽在它的counterpart上,他就很有可能是因為唸過考古題所以答對的。)IRT真的是滿有趣的東西,讓我再度後悔沒有好好念數學。






*1︰缺點事實上不只這些,余民寧的文章裡有比較完整的介紹



Referecnes
試題反應理論的介紹/余民寧
IRT in wiki
true scor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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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競選海報、大聲張楊音樂會海報


第九屆學生會競選團隊LOGO,雖然比不上去年為哲學系設計的蛋瓢小人,不過算是我大學生涯中很不錯的作品了吧我想。






我沒想過要靠這個吃飯,不過如果我要靠這個吃飯的話,第一個要克服的瓶頸應該就是單調的色彩運用和幼稚園程度的影像軟體技術。到現在都還只敢畫灰階圖、只會用illustrator把圖檔放大縮小排位置,照這樣下去,我一輩子也做不出下面這樣的好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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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假說和輔助假說的ad hoc

Popper對於主要假說的ad hoc修正以及輔助假說的ad hoc修正分別給出了判準。然而,本文將論證,test implication的定義蘊含了這兩個判準必須是interchangeable salva veritate,即可以互相替換而不改變句子的真值。也就是說,test implication的定義蘊含了—不管是主要假說還是輔助假說—一個假說修正可以給出新奇預測當且僅當這個假說修正可以被獨立檢驗。而這樣的蘊含將為Popper對於ad hoc的定義帶來嚴重的問題。

為什麼test implication的定義蘊含假說和輔助假說的ad hoc判準必須是interchangeable salva veritate?因為test implication對於內容的要求是「(H)‧(AH)」邏輯上蘊含「若(C)則(E)」,其中並沒有對於哪一個假說得是主要假說哪一個假說得是輔助假說給出規定。也就是說,對於每一個test implication,它的主要假說和輔助假說都可以互相替換而依然是一個合格的test implication。於是,每當有一個主要假說H1被修正的test implication X,我們都可以把X修正後的H1和X裡的某一個輔助假說Hn互換位置來造出一個test implication Y,使得在Y裡沒有經過修正的Hn是主要假說,而被修正後的H1是輔助假說。而因為X的「(H)‧(AH)」邏輯上等同於Y的「(H)‧(AH)」,vice versa,直覺上,如果X的主要假說H1的修正是ad hoc的,那麼Y的輔助假說H1的修正也會是ad hoc的。也就是說,主要假說H1的修正是ad hoc的若且唯若輔助假說H1的修正是ad hoc的。而根據Popper,主要假說H1的修正是ad hoc的若且唯若修正後的H1能夠做出新奇預測,而且輔助假說H1的修正是ad hoc的若且唯若修正後的H1能夠被獨立檢驗。所以我們知道H1能夠做出新奇預測若且唯若H1能夠被獨立檢驗。

如果這樣的推論是正確的的話,我們應當預期看見每一個對於假說的修正,如果它能夠做出新奇預測的話,它就能夠被獨立檢驗;如果它能夠被獨立檢驗的話,它就能夠做出新奇預測。

然而,事實似乎並不是這樣。例如哥白尼在面對恆星視差的攻擊時,回應說那是因為地球距離恆星太遠,所以視差太小而無法被觀察到。「地球距離恆星太遠」是一個增添的假設,它毫無疑問能夠做出新奇預測,但是在哥白尼的時代,礙於技術限制它無法被獨立檢驗。燃素論者舉出的負重量說是另一個例子,在科學家觀察到整個物體燃燒後反而變重時,有些燃素論者主張燃素具有負重量,所以燃素的脫離物體會使得物體變輕。「燃素具有負重量」是一個假說修正,這個假說修正顯然也可以做出新奇預測,例如根據這個假設,如果我找來一把燃素然後放開手,它們會往天上飛。但是我們似乎也找不到方法對這個假說進行獨立檢驗。第三個例子是伽利略為日心說做出的辯護,當反對者提出「如果地球是由西向東旋轉中的,那麼高塔落石應當掉在高塔的西邊」的攻擊時,伽利略以增添慣性定律的輔助假設來解釋為什麼落石不會掉在西邊。然而,雖然伽利略的修正可以做出新奇預測,當時卻沒有足夠的技術可以進行檢驗。

當一個修正後的假說H1在有沒有做出新奇預測和能不能被獨立檢驗上不一致的時候,Popper就會遇到麻煩,因為這代表著如果我們把H1放在主要假說的位置時,X不是ad hoc的;而放在輔助假說的位置時,X是。而根據前面的論證,我們隨時可以造出兩個test implication X和Y,使得在X裡H1屬於(H);在Y裡H1屬於(AH),而且X的「(H)‧(AH)」邏輯上等同於Y的「(H)‧(AH)」。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沒有理由相信X和Y有可能其中一個包含不可被接受的ad hoc假說,而另外一個完全沒問題。

我認為這樣的不一致在於要一個假說做出新奇預測,遠比找出辦法來檢驗這個新奇預測來得容易。當一個修正後的假說可以被獨立檢驗,代表這個假說做出了除了當初修正的理由之外的新奇預測以至於我們可以藉由檢驗這個預測是否可靠來獲知假說的正確性,但是就算一個假說做出了新奇預測,也不代表我們找得到方法來檢驗它。然而,找不到方法不代表沒有方法,當一個假說做出新奇預測,至少它就會是原則上可被檢驗的,或許礙於技術限制目前找不到方法搞定,但絕對不是不可能被檢驗的。

於是,我們手頭上有兩個選擇,第一個是把假說的ad hoc修正定義成「沒有做出新奇預測的修正(或者原則上不可能被獨立檢驗)」;第二個是把假說的ad hoc修正定義成「無法被獨立檢驗的修正」,這兩個選擇的適切性都值得懷疑。第一個定義顯然太弱,在第一個定義之下,一些直覺上ad hoc的修正會被判定成合格的修正。例如當祈雨舞跳了七天依然沒下雨時,巫師提出這樣的假說修正︰「嗯...其實祈雨舞要跳得漂亮雨神喜歡才會下雨的啦!什麼你問我這個修正能不能做出新奇預測?嗯,可以的啦,如果雨神喜歡的話,祂會很開心啊!」這個例子裡修正後的假說可以做出新奇預測「如果祈雨舞跳得漂亮,雨神會開心」,可是不會有人認為這個修正是該被接受的。

有人認為第二個定義的問題在於說,在第二個定義之下,一個修正是不是ad hoc會依照當代擁有的知識和技術而改變。哥白尼為視差做出的修正在它的年代是ad hoc的,在現代則不是。這樣子的ad hoc無法達到我們所期望的,對於什麼樣的理論是好的什麼樣的理論是壞的給出一個可靠的指引。我認為這個批評還有討論空間,有空的時候我會再寫文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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