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相信,我們的世界裡除了物質的(physical)東西之外,還有一些心靈的(mental)東西。例如說,慾望、信念、情緒以及知覺。這些東西難以,或無法被那些科學中慣用的概念所化約,但是我們時常使用這些東西來解釋世界。例如,當小灰衝進廁所,我們會說他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他有「想要尿尿」這樣的「慾望」,以及「衝進廁所有助於我自己的解放」這樣的「信念」。
一般而言,我們對於什麼樣的東西是心靈的、什麼樣的東西是物質的有很清楚的直覺,而且大家的直覺不會差太多,即,當我們面對個例作判斷時不太會遲疑,而且大家做的判斷通常會一致。但是我們往往說不太出來,決定一個東西是不是心靈的的判準,即,「心靈的」這個述詞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有人主張說,一個東西是心靈的,若且唯若如果有人擁有關於它的知識的話,這個知識會是直接知識(direct knowledge)。我們可以粗略地說,一個知識是直接知識的意思就是說這個知識是直接得到的,而非通過推論或奠基於其他的證據或信念。這個主張聽起來蠻合理的,因為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說我感覺到的痛苦是心靈的,因為我對於我的痛苦有直接知識︰我並不是借助於某些信念、證據或推論才知道我自己處於痛苦之中,我是直接知道它的。而對於其它的慾望、信念、情緒以及知覺也是一樣。
直接知識作為心靈狀態的定義,可以表達成下面這樣︰
定義a
x是S的心靈狀態,若且唯若S對於x的知識(如果有的話)是直接知識
當我們對於一個概念下定義,這個定義必須是這個概念所應用的充分且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如果定義a是對的,則
1.只要x是S的心靈狀態,那麼S對於x的知識就會是直接知識,而且
2.如果S對於x的知識是直接知識,那麼x就是S的心靈狀態。
有一些人認為,2是錯的。
這些人舉出了一些反例,例如說,當我看到前面有個紅色的東西,我會有一個知識,這個知識的內容是「前面有個紅色的東西」。這個知識,他們宣稱說,是直接知識,因為我並沒有經過推理,也不倚賴其他的證據或是信念來達成對於這個知識的擁有。而因為前面那個紅色的東西顯然不會是我的心靈狀態—就算不是物理的,它也一定是外在事物。他們認為這個例子顯示出,就算一個東西不是心靈的,我們也有可能對它擁有直接知識,因此「S對於x的知識是直接知識」這件事並不是「x是S的心靈狀態」的充分條件。
我想,很顯然這個例子沒辦法達成反對者想要達成的事情。因為就算我們自己沒有知覺,當我們在接收到一團紅紅的視覺資訊後,也是基於某些本來就有的信念作為前提(例如「外在世界存在」之類的)才形成「前面有個紅色的東西」這樣的信念。再說,如果這樣的信念會自動直接變成知識,我們就得承認某些信念不需要有理據支持就可以成為知識,這可能會讓秉持某些知識論立場的人有點為難。
另一個看起來比較有道理的反例是,一個人對於自己身體各部位的位置的知識是直接知識︰只要它們還健在,一個人不需要藉由其它的證據、信念或推論,也可以知道自己的身體各部位現在處於什麼姿勢,例如自己的膝蓋是不是彎的、自己的手放在哪裡等等。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的膝蓋是彎的」、「我的右手握拳」這樣的知識都會是直接知識。然而,我的膝蓋的狀態和我的手的形狀顯然並不是心靈狀態,而是正港的物理狀態。所以,根據這樣的論點,定義a是錯的,因為根據定義a,我們必須承認「我的膝蓋是彎的」和「我的右手握拳」這樣的狀態都是心靈的狀態,而這完全不符合直覺。
「一個人對於自己身體各部位的位置的知識是直接知識」?當我看到這樣的主張時,第一個想法就是「那我怎麼還會踩到自己的腳?」當然這不會是一個好的反駁,因為就算一個人對於自己身體各部位的位置的知識是直接知識,他也有可能因為沒有注意到這些知識而做出錯誤的行為決策,然後踩到自己的腳。一個比較好的反駁,我想會是這樣︰第一,跟上面那個例子一樣,我們要對於自己的身體擁有知識,至少我們必須知道外在世界存在,而且我們的身體也存在,所以當我們對於自己的身體有知識時,這樣的知識一定是奠基在其它知識之上。如果有人覺得懷疑論太極端說服力不足,我們可以參考小幽提出來的幻肢的例子︰如果事先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腳,一個人基本上無法分辨是真的腳痛還是幻肢痛,如果我對於腳的知識是直接知識,那麼當我幻肢痛時,「我的腳處於疼痛的狀態」便會直接被證成,而這是荒謬的。第二,偶爾當我一早剛睡醒,躺在床上動也不動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的腳現在在什麼位置。我當然知道我的腳會在床上,不過我不知道,比方說,它們(或者其中一隻)是不是彎的。不過我只要稍一挪動或者稍一用力,就可以馬上知道它們的位置。我想,雖然沒有很嚴謹的論證,我們應該有理由相信說,我們知道自己的身體各部位的位置和姿勢,是經由奠基在各項知覺的資料以及對於外在世界的信念上的推論而來,而因為我們實在是太熟悉這樣的推論了,所以不會察覺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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