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2009

踐踏草坪作為後果論的反例

倫理學上的後果論(Consequentialism)主張,行為的對錯取決於行為產生的(可預見的)後果,而非其它東西(例如行為固有的性質、行為依循的規範等等)。踐踏草坪案例是一個後果論的反例︰後果論的反對者主張,根據後果論,抄近路踐踏草坪而過是被允許的,因為一個人的腳步幾乎不會對草坪造成傷害,而且只要沒被別人看見,也不會因此誘使更多人這樣做;然而,即使確知自己一個人踏過去不會怎樣,而且也沒人看見,我們依然認為踐踏草坪是不被允許的,並且我們會同意為此訂定禁令,因為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草坪就完蛋了。

有一些後果論者為這樣的反例讓步並修正自己的理論。他們不再堅持認為道德上可允許的行為就是不會造成道德上的傷害(或者會造成的傷害最小)的行為,他們轉而認為,要成為道德上可允許的,一個行為必須被「當大家都奉行時,不會造成道德上的傷害(或者會造成的傷害最小)」的規則允許才行。

在這樣的修正下,草坪案例不再是後果論的反例,因為這樣的修正不會允許我們踐踏草坪︰「確知自己一個人踏過去不會怎樣,而且也沒人看見時,可以踐踏草坪而過」不會是一個「當大家都奉行時,不會造成道德上的傷害(或者會造成的傷害最小)」的規則。

我相信這樣的修正反應了某些在規範實行上不可不為的措施,然而我疑惑於另一個更基本的問題︰我要回家,前面是一片草坪,如果不能直行,得繞好一大段路。我確定自己一個人走過去不會對草坪造成傷害,而且也沒人看見,我確定即使我踏過去,也不會(即使是在最嚴苛的道德要求下)造成任何罪惡,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什麼道德依然不允許我抄近路?我不知道別人覺得如何,不過根據我自己的道德直覺,抄近路是完全沒問題的。

我猜測,這裡的問題在於,在草坪案例裡,道德上不允許的並不是

A1. 在確定自己一個人走過去不會對草坪造成傷害,而且也沒人看見的情況下踏過去

而是

A2. 宣稱「在確定自己一個人走過去不會對草坪造成傷害,而且也沒人看見的情況下踏過去」在道德上是被允許的

在我說明提出這樣的猜測的理由之前,你覺得這樣的猜測有機會解決這個問題嗎?

5.29.2009

蘭陽女中鼓勵學生離家出走

聯合晚報用這樣的標題登了一篇新聞,關於蘭陽女中*1校友捐款成立出走基金,鼓勵學妹離鄉旅遊見世面。小灰塵對於演講的傢伙使用"離家出走"這樣的字眼感到不滿,因為就算演講中有給定清楚的脈絡,讓聽眾知道他鼓勵的不是真的離家出走,這樣的字眼也會讓僅看到新聞標題的人產生誤會,以為蘭陽女中在幹一些不大正確的事情。

我相信只要在演講中有給出一定的脈絡來避免誤解,該校友就對於新聞產生的誤會沒有責任,因為那些誤會是媒體把那個聳動的句子從做為補充說明的脈絡中單獨拔出來當標題造成的,跟原來說話的人無關。

我想到Scott Adams提過的另外一個把字詞單獨拔除改變其意義的例子:
原文:這產品的品質低劣,顯而易見不把市場當一回事。

修改後:這產品的品質...顯而易見。
。。。
  1. 蘭陽女中是宜蘭唯一的女校高中,外地人常誤植為"宜蘭女中",讓女孩們很生氣。

5.26.2009

第二次操作已中止

上次不給面子之後,IE又不再假裝跟本攤位同一國了,真是有夠雞掰。

這次的情形更糟,所有單獨文章頁面用IE都打不開(有趣的是,如果你在文章跑完之後,搶在「操作已中止」的警告視窗跳出來之前按叉叉停止載入網頁,還是可以正常瀏覽)。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所以打算不管它,除非有人回報有其它瀏覽器也出現同樣的問題。

男人死光光

我在深藍看到這個新聞︰

澳洲研究人員說,男性基因日益減少,男性終將滅絕。
澳洲國家大學遺傳專家葛芮芙說,決定胎兒是男性的y染色體,越來越少。
研究人員說,三百萬年前,y染色體有一千四百個基因,現在只剩下了四十五個。照這個速度走下去,五百萬年後男人就從地球上消失了。
他說,目前還不知道y染色體完全消失,人類會變成什麼樣子。因為,人類不能無性生殖。葛芮芙說,或許會有別的染色體取代y染色體,讓男人繼續存活下去

要是你去google,會發現有一大堆網站轉貼了這個新聞,不過我一直找不到原文報導。

我滿好奇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包括︰

  1. 我不懂遺傳學,說一條染色體上面的基因越來越少是什麼意思?是說可能出現的組合越來越少,還是實際上出現的基因數量越來越少?如果是後者,染色體不會越來越短嗎?
  2. 為什麼是五百萬年啊?如果三百萬年間就有一千三百多個基因消失,要去掉剩下的四十五個應該用不到20萬年吧?
  3. 有沒有其它類似的染色體消失的case?
  4. 話說回來,這是不是記者唬爛的啊?

5.22.2009

欲求不滿為痛苦之源

佛家說,欲求不滿為痛苦之源(我從旅遊節目上看來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意思是說,所有的痛苦都是來自於某些欲望沒被滿足,所以,要解消痛苦,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欲求。

這段推論有點小問題︰就算我們承認所有的痛苦都是來自於某些欲望的沒被滿足,阻止後者出現的方法也不見必須是拿掉欲望,我們還有滿足欲望這個選擇啊。

人有很多欲望,有的欲望容易被拿掉,有的欲望根深蒂固,有的欲望容易滿足,有的欲望難以達成。這時候,如果我們想要避免欲求不滿引起的痛苦,最好的方法應該是比較滿足欲望和拿掉欲望的困難度︰對於一個欲望來說,如果滿足它比拿掉它更簡單,我們就滿足它,如果拿掉它比滿足它更簡單,我們就拿掉它。(這裡可能會有一些複雜性,例如一個簡單欲望的滿足可能會召喚出另一個困難的欲望,但我相信在適當修改下,我們依然會有簡單的對策可以處理這些問題,而這個對策決不會是要求自己拿掉所有欲望)

道德性質作為傾向性質

從realove的個版(ptt2/w-philosophy)知道有人試圖把道德性質當作一種傾向性質(dispositional property)來理解。我不確定原創者的想法確切上長什麼樣子,不過一個可能的理解是這樣︰

P︰就如同方糖具有可溶解的傾向性質,殺人具有錯的傾向性質,這類性質在特定條件成立時會顯現出來,就像方糖在特定條件下會溶解一樣。當一個殺人行為在特定條件下被實行,殺人所具有的錯的傾向性質就會顯現,因此我們就說這個殺人行為是道德上錯的。然而,並非當每個殺人的行為被實行時,相關的條件都會成立,因此,並非每一個殺人行為都是道德上錯的(例如自我防衛)。不過,相關的條件有沒有成立只影響傾向性質會不會被顯現,不影響傾向性質存不存在,因此,就算在一個殺人行動中錯的傾向性質沒有顯現,這個行動也一樣具有錯的傾向性質,所以,在某種意義下,殺人在本質上就是錯的。

一個可能的質疑是,當我們把道德性質理解成傾向性質,似乎我們就得說,不管動機、方法和結果,所有的殺人行為都有錯的傾向性質,然而,事實上我們並不覺得所有的殺人行為都是錯的,至少在一些處決、安樂死、自我防衛的情況裡,殺人是否是錯的是有討論空間的。

我相信這樣的質疑是來自於對P的誤解。雖然P主張所有的殺人行為都具有錯的傾向性質,但P並不因此蘊含所有殺人行為都在某種程度上是錯的,就如同就算我們相信所有的方糖都具有可溶解的傾向性質,我們也不會因此相信所有的方糖都在某種意義下已經溶解了一樣。一個東西可以具有傾向性質而不顯現,這是完全OK的。著眼於這樣的釐清,如果嚴格地要求措辭,我們會發現,其實P主張的並不是

P1. 殺人具有錯的傾向性性質

而是

P2. 殺人具有可錯(can be wrong,或者易錯)的傾向性性質

就如同科學哲學家並不宣稱

P3.方糖具有溶解的傾向性質

而是

P4.方糖具有可溶解的傾向性質

這樣一來,道德性質的傾向式理解的好處就很明顯︰它可以說明為什麼就算沒有定明確的脈絡(動機、方式、結果),我們依然會認為殺人這類行為,比起遛狗這類行為,在道德上比較可議︰因為殺人具有可錯的傾向性質,遛狗沒有。

因此,根據P,我猜測原創者提出此複雜理論的目的,應該是想要說明殺人作為一種行為類別的特徵︰

  1. 有一些殺人行為是道德上錯的,有一些殺人行為是道德上可允許的
  2. 然而,就算是那些道德上可允許的殺人行為,在本質上也和遛狗這類行為完全不同,它們似乎具有某種擺脫不掉的道德上的負面氣息。

然而,我相信這個理論在解釋上面這兩件事情上並沒有比它的對手(即,把道德性質當成非傾向性質的理論)更吃香,過兩天我會把我的argument貼上來。

5.20.2009

科學預測的結構

kiki在通識邏輯課堂上提起了一個論證,用來證明所有的經濟學、社會學預測都要嘛是假的、要嘛是沒有用的︰假設學者經過長期觀察之後,警告我們說十年之後將發生金融海嘯。當屆時海嘯真的發生,表示這個預測是不可操作的—它對於協助我們預防災難一點幫助也沒有;當屆時海嘯沒發生,那更糟糕,表示這個預測是假的。

我有個方法可以解決這個簡單的困擾︰科學預測的結構不是直述句,而是條件句。當經濟學家說十年之後將有金融海嘯,他的意思並不是

P1. 2019年有一波金融海嘯

而是

P2. 如果自今年起各財團繼續blahblah,各政府沒有blahblah...的話,如果其它條件不變,2019年有一波金融海嘯

P2並不會有要嘛為假要嘛不可操作的問題,因為如果P2為真,就算2019年金融海嘯準時出現,也並不代表p2無法為我們帶來可望解決問題的資訊︰它帶來了,只是我們沒照做;而當2019年金融海嘯沒出現,也並不代表P2是個為假的句子,僅代表因為前件沒湊齊,所以後件沒出現。

kiki認為P2依然有它自己的問題︰難以否證。例如,當學者提出了P2,就算我們什麼都沒做而屆時P2的後件也沒發生,學者依然有很大的空間可以自圓其說︰因為局勢改變了、因為2016年台灣獨立了、因為誰誰誰被暗殺了...。

我相信可否證性是所有科學定律必須面對的問題。而這個問題,依據學科處理對象的複雜程度(青蛙器官的變化比兩顆原子的互動複雜,社會的變遷趨勢比青蛙的器官變化複雜),也有大小之分。社會科學處理的對象太複雜,沒能掌握的因素太多,導致前件裡的「ceteris paribus」(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變成了名符其實的遁辭。

不過我想我的解決方案1.描述了科學預測的正確格式,而且2.至少讓我們跨了一大步,從要嘛為假要嘛不可操作的荒謬處境,進入比較make sense,而且至少可以依靠補充前件的內容慢慢降低其威脅強度的問題。

5.17.2009

張小虹︰人「性」始終來自於科技

台大教職員再度亂來了。

順便附上pyridine的評論

在那篇文章裡老佛又被端出來,我相信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是沒有科學根據的鬼話,如果你對我的論證有興趣,可以看看舊文章︰

5.15.2009

不用讀完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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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小黏的時候順手沒翻完這本書。不過我覺得挺有趣的,作者大喇喇地喧嘩了一些文青不願面對的事實︰人可以完全唬爛出一篇文學評論同時又頭頭是道。

5.13.2009

又要上台北

  1. W教授真的很愛昌董,一個月前他曾經提過這個例子︰

    「假設昌董跟兩個女孩子相親,一個跟他要求北海大珍珠當聘禮,一個跟他要求南非大鑽石當聘禮,根據blahblah(某理性理論),這樣昌董豈不是應該要同時準備兩個聘禮嘛!」

  2. 今天上課,解釋強制力下的契約,W教授︰「假設你跟人家訂一個契約嘛,就是說,我借你一百萬,如果你到時候沒錢還,妻兒就要讓給我,哇塞昌董一定很愛這個契約...」

  3. 我忽然發現身邊的女生幾乎都是道德實在論者欸...改天我們該來弄個問卷,看看這狀況是不是個案。

  4. 這張祈禱的科學剖面圖實在是太有趣了!(PZ Myers︰「他們有數據欸!這下你根本laim不贏!」)

5.11.2009

「laim」

這篇對巴哈黑話「laim」的解說實在是太好笑了,所以我特地做了哲學宅男版︰

laim /lem/

[名詞]

1.邏輯推論。例句︰

  • 你這個laim不對啦,Px是特例,不能拿去做UG。

[動詞]

1.使用邏輯規則做推論。例句︰

  • 這題就是先把前件AP好,然後迪摩根定律laim一下就證出來了啊。

2.擊敗論證(laim倒、laim掛)。例句︰

3.做某事,一時間想不出要用什麼動詞的時候皆可使用。例句︰

  • 媽的這篇paper laim都laim不完,最好是還有時間做outline!

  • 這一段你最好準備一下counter example,不然到時候被laim就不要哭。

  • 欸他這裡是怎麼從內在不一致laim到對前提二的反證啊,看都看不懂啦。

4.使用某物,一時間想不出要用什麼動詞的時候皆可使用。例句︰

  • term paper起碼要laim個argument出來啊,不然你是在混吃等死喔!

  • 昨天那組整場課堂報告都在laim作者生平,怎麼沒被轟下台?

  • 決定論者不一定得laim充足理由原則啊,你打稻草人喔?

  • 根據佛洛伊德,你總是想laim你娘

丐題(begging the question)

在哲學爭論中,一個常見的攻擊方式是指責對方的論證丐題(begging the question)。當我們說一個論證丐題,我們就是在說,這個論證的前提裡偷藏了結論。

「在前提裡偷藏結論」是什麼意思?是指前提邏輯地蘊含結論嗎?如果只是這樣的話,丐題似乎就成為一個完全沒道理的指責,因為一個好的論證起碼得是個有效論證(valid argument),而所有的有效論證的前提都邏輯地蘊含結論。

因此,一個論證「在前提裡偷藏結論」並不僅僅指的是這個論證的前提邏輯地蘊含結論,而是指,雖然這個論證的前提邏輯地蘊含結論,但是,如果一個人(或者這個論證的主要辯論對象)不接受這個論證的結論,他也不會接受某個(些)前提。

一個明顯的例子是,在文言文教育的爭論中,支持文言文的人可能會使用這個論證︰
  1. 減少國高中文言文必修會犧牲學生的受教權
  2. 學生的受教權不應該被犧牲
  3. 所以,我們不應該減少國高中文言文必修
這個論證是個丐題的論證,因為(1)預設了文言文必修在義務教育裡應該被維持,因為如果文言文必修在義務教育裡沒有被維持的價值,減少它就不會對學生的受教權造成損害。然而,如果一個人不接受(3),他八成也不會接受(1)預設的那件事。

做論證的目的,是藉由指出「如果你相信這個論證的所有前提,卻不相信結論,你會自我矛盾」來迫使那些相信該論證全部前提的人相信該論證的結論。然而,當我們丐題,表示我們偷用了別人不接受的前提,這時候對方的反應不會是欣然接受我的結論,而是轉向攻擊我的前提,詢問我有什麼好理由支持那個,或者那些,偷藏了結論的前提。我猜,這就是這類論證缺失被稱為「begging the question」(乞求問題)的原因吧︰當我做了一個丐題論證,我只是變相地要求對方質詢我的論證前提而已。

如果希望看到丐題攻擊的實際演練,上面例子的出處是個滿清楚的示範。另外,你也可以參考︰

5.10.2009

腹黑的嬰兒

其實嬰兒一點也不利他,真的。

記得上個星期跟小丸搭捷運出遊,途中某家三口進了車廂,媽媽扶著嬰兒車站在旁邊。嬰兒車裡的小鬼好像心情不錯,一直朝我微笑揮手。基於高中時被動地把小孩嚇哭的經驗,所以我一開始還不敢有所動作。不過那小鬼秋波不斷,盛情難卻之下最後也只好揮揮手回禮。

結果小鬼大哭。

而且越哭越大聲。

小鬼的媽把小鬼抱起來(嘴裡念著「人家叔叔又沒對你怎樣blahblah...」),並且不好意思地向我點點頭,把嬰兒車移開。

附近的人都轉過來看,站在車門旁邊的女生們開始偷笑。這時,被抱著的小鬼從媽媽肩頭露出臉來,看到我,然後

又開始笑著揮手,幹。

幹,我記得有人用這個婊過我

小黏是我的高中優良學姐,最近考上商管前三志願減掉第一志願。小黏長得跟我很像,走在路上常常被誤認是姐弟。小黏是個講話刻薄的女人,幾個月前我們曾經有過類似這段對話︰

小黏:你家為什麼沒有養狗啊?

白鹿:因為我媽怕髒啊。

小黏:喔。那你媽還把你養這麼大。

週末回宜蘭,和小黏相約在員山的田野間騎腳踏車,克盡健康活力青年的義務。騎到一半小黏說話了︰

小黏:你家為什麼沒有養狗啊?

白鹿:因為我媽怕髒啊。

白鹿:而且我媽很節儉,不把錢花在人以外的東西上。

小黏:那你媽還把你養那麼大喔。

白鹿:幹!你上次是不是也這樣婊我!

小黏:沒有吧,你媽很節儉應該是這次新出現的論點。

白鹿:幹!我記得有人用這個婊過我!

利他的嬰兒

我偶然看到了一篇報導,描述科學家如何經由實驗證明人具有天生的利他傾向,而且早在出生18個月時就已具備︰這群科學家設計讓笨手笨腳的人員搞砸簡單的工作,並觀察到嬰兒們踴躍地發出伸出援手的意願。

如果我們談論的是讓演化學家傷透腦筋的利他主義(altruism),那麼,我想這樣的實驗證明的並不是真正的利他,而只是一種幫助親友的傾向。18個月大的人類身邊除了親屬之外大概不會有其他動物,而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你還是嬰兒的時候,幫助你身邊的動物」的基因會受到天擇青睞,因為當你還是嬰兒的時候,「你身邊的動物」攜帶的基因會和你相似(如果你身處小家庭,你身邊的動物平均來說會有一半的基因和你一樣)。換句話說,嬰兒的助人行為並不是完全對自己(的基因延續)無益的利他,而是一種親屬選擇(kin selection)的產物。

5.08.2009

一致、相容(consistent、compatible)

▌定義

在哲學上,「一致」和「相容」描述的是理論、主張或命題(以及其它可以為真或為假的東西)之間的關係。

當我們說兩個或者多個理論一致(consistent)或相容(compatible),我們就是在說,它們可以同時為真而不導致矛盾。

有時候「一致」會被用來描述單一理論,當我們說一個理論是一致的,或者具有一致性(consistency),我們就是在說這個理論本身不蘊含矛盾。

▌在哲學上

一致性是建構理論時的首要考量之一,畢竟一個理論如果本身蘊含矛盾,在一般邏輯系統下根本就沒戲唱。

許多哲學爭論源自於某些主張是否一致或相容,例如自由意志的相容論/不相容論問題,就是在討論自由意志的存在與決定論相不相容,而被Michael Smith稱為「the moral problem」的後設倫理學問題,也是源於認知論、內在論和Humean psychology的不一致

5.06.2009

通識邏輯期中考試題

之前一些人嚷著要的,可以下載了。

5.04.2009

魚的報恩

1.

我決定開始蒐集中文哲學部落格,目前已經放了一些在側邊欄。我沒找到的那些,麻煩大家推薦!

2.

最近活動中心門口出現了吉他社的彈唱比賽海報。不得不說,這真的是我在中正四年來看到過最漂亮的手工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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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和其它地方一樣用麻繩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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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摔角大叔背後放的是DM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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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背後,真是太強了。如果我是美宣,手上只有這根不知道是什麼鬼的東西,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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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2009

懲罰不倚賴道德責任、關鍵報告

在上一篇文章裡,我建議一個不倚賴道德責任來證成法律的方法

電影《關鍵報告》*1的劇情設定提供了一個對於我的建議的可能反駁︰

當我們可以預知人們的行為,而且「我們接受一個懲罰蓄意傷害、搶劫、偷竊行為的社會制度,並非因為這些行為是道德上錯的,只是因為,比起完全沒有規範的社會,這樣的社會安全多了」,那麼,我們似乎也有理由處罰那些即將犯罪的準犯人,因為這樣會讓社會更安全(可以想像,人們為了免於被罰,除了不敢做壞事之外,甚至也不敢培養那些會讓自己有更高機會做壞事的嗜好,例如喝酒)。然而這聽起來一點也不對︰為什麼一個人要為他自己根本沒做過的事情受懲罰?

我相信這不會是個成功的反駁,因為,首先,在傳統的道德責任觀之下,一個尚未犯罪的人也不見得就是完全無辜的,不用說那些正在策劃犯罪的傢伙應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起道德責任,就連那些沒有想過犯罪,卻自願地持有著危險的嗜好的人(例如整天喝酒),我們有時候也會覺得他們應該受罰(或者,至少,政府應該做一些事情來改變他們)。

再來,我的主張並不蘊含我們必須處罰準犯罪者︰要維護安全,只要阻止那些即將發生的犯罪就可以了,如果社會能以很少的成本(例如說,遠小於處罰犯人的成本)擁有絕對的預測和控制能力,我們甚至可以不需要任何處罰,因為根本不會有犯罪發生。

...

  1. 會想到這個,是因為kiki在哲學週給的talk的主題就是關鍵報告和自由意志。雖然我北上沒辦法去,不過聽說反應還不賴,沒去的要哭還來得及。

5.02.2009

拼湊暑假的仰山學堂

謝謝尹子提醒我還有這回事,我想也應該好好考慮一下暑假的學堂課程了。

根據目前的構想,暑假的活動原則上八月中或八月底舉辦,頂多兩天,學費未定。

至於內容,大概也會像上次仰山學堂一樣有兩個主題,其中一定會有分析哲學(well,不然我就不幹了),第二個大概也還是公共參與,除非烏鴉邦有其它計畫。我現在正在到處繞人來講課,也還沒決定課程的規劃,如果你們有特別感興趣想聽的主題,歡迎建議。(在考慮的時候,你可能會希望參考一下以前的課程︰第一次試辦第二次試辦第一堂課第二堂課

前兩天回宜蘭,順便去看了一下新落成的仰山會館,真的是滿有質感的文化空間,更重要的是這樣以後我們就有自己的教室可以用啦!期待暑假在新會館進行的新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