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2010

李家同,以及乳溝

之前有人在問,我在「我們的文化被綁架了」裡提到的「文化界人士」到底是哪些人:
『...但是到了文化界人士手裡,「文化」的意義就變了。

不是所有東西都是有文化的,他們說,文化必須要有深度、有內涵、有歷史。在他們眼裡,雲門舞集是文化、張大千是文化、文言文是文化,但是Hip Hop不是文化、海賊王不是文化、火星文也不是文化,它們是「沒文化」,是膚淺、幼稚和醜陋。

這些「沒文化」不值得我們花時間體驗,也不值得我們花錢培植,更不值得你讓你的小孩將人生浪費在它們上面,這些文化人士說。於是藝文刊物只收錄討論現代舞的文章;政府把稅金灑向各種「上得了檯面」的藝術;當小朋友帶海賊王到學校,就被沒收(隔壁帶了畢卡索畫集的小朋友則受到老師稱讚)。』
老實說,在我寫那篇文章的時候,還真的舉不出什麼名字。這並不是我有對事不對人的美德,而只是我懶得調查自己的對手,再說他們大概也不在乎我在這裡嚷嚷。

不過前天李家同的發言還真是神來一筆:
『李家同昨天表示,小學生要戒掉漫畫。他發現很多學生功課不好,不是不聰明,而是看了太多漫畫,沒辦法思考性閱讀,他反問,「大學微積分有漫畫嗎?」老師要嚴重警告學生,並從小培養文字閱讀。

李家同應苗栗縣基督教女青年會邀請,昨天在縣政府國際會議廳演講「閱讀與人生─我喜愛的書和電影」,吸引滿場的聽眾,他強調思考性閱讀及看電影的重要性,大家要看好書、看好電影。

他表示,好書、好電影都要有想法,文藝著作、電影少有人欣賞,但很多人講求感觀刺激,不然就是愛來愛去的,阿凡達、暮光之城、變形金鋼等就是這類電影,真得要問有什麼想法,還答不出來。』
感覺就好像你才剛抱怨治安很差,回頭就看見有人在馬路旁邊被強姦一樣。

順便一提,李家同覺得文藝小說比漫畫更能培養思考力,但在我看來這兩種東西最多也只是五五波。作品蘊含的「想法」就像乳溝,硬擠一定有的,只是一般大眾沒有李家同那麼重口味而已。我甚至相信,要是學生不小心先學會用文謅晦澀的語言大肆談論自己也不知道在講什麼的心得感想(就像他們的高中老師要求他們做的那樣),反而有礙獨立理性思考能力的培養。

8.11.2010

你想要排擠誰都可以,只要不是我就沒問題

有一些人認為,現在的深度文化(例如現代舞、純文學、當代藝術)之所以會這麼慘淡,是因為大多數人被膚淺的文化(例如街舞、言情小說和動漫畫)吸引,因而不願意把錢花在那些對他們來說比較無聊看不懂的東西上。在這種情況下,被「排擠」的深度文化自然有權利向大眾抱怨、向政府要求補助。

我認為這種說法完全沒道理。自己做不出別人喜歡的東西所以輸了競爭,這是哪門子的被排擠?賽跑第二名的人可以因為第一名「排擠」了他拿到金牌的機會而求償嗎?文化界人士的這種抱怨只顯示了他們的自大和自私:

「是的,我們在自由市場生存不下去,但這不是因為我們差,而是因為愚蠢沒品味的你們不了解我們的好,這是一種不公平,你們得用稅金補償我們」


Pyridine之前寫過一篇類似的文章,轉貼如下:
你想選什麼顏色都可以,只要是黑色就沒問題
文╱pyridine

有一段話是評論我之前寫到獨立書店的事: “一個更大的問題是: 此君為了維護自己獨立的品味及選擇權, 希望別人尊重, 我當然尊重所有這樣的想法, 因為我也希望做消費者時能受到一樣的尊重; 但是在維護自己的選擇權的同時, 卻忽略了它可能打壓到別人的選擇權, 以前沒有開過店不知道, 所以有些話不吐不快”. 這是來自 http://twitter.com/book686.

為了不打壓別人, 我還是乖乖的聽這些搞獨立書店人的話, 去他們的書店買書吧. 我最好也開始喝咖啡, 以免打壓了喜歡喝咖啡人的選擇權. 我也最好開始用 Microsoft 的產品, 以免打壓了 Microsoft 愛用者的選擇權. 我也許該聽搖滾樂, 以免打壓搖滾樂迷的選擇權. 最糟糕的是, 要是我只上獨立書店買書, 我就會打壓連鎖商店的權利. 那要怎麼辦呢?

我的原文沒有說獨立書店應該關門. 我是說, 要是獨立書店只是打著獨立的招牌, 沒有真正的服務讀者, 就會關門.

這類扭曲的邏輯很常見, 我在美國聽到的有: 1. 在科學課堂教演化論, 是打壓了基督徒的選擇權. 2. 讓同性戀者結婚, 是打壓了異性戀者的權利.

我以前就說過, 不論是左派還是右派, 保守派還是開放派, 都常常使用類似的謬論.

我觀察過美國的大學左派, 我覺得最有趣的就是他們講 “support” 這個字, 有一些奇怪的語意:

1. 要是你不 support “X”, 你就是反對 “X”. 我不支持 fair trade coffee, 那是因為我不喝咖啡, 種咖啡豆的人受什麼待遇, 都跟我無關. 不過只要我說我不支持 fair trade, 好像我就是什麼邪惡資本主義走狗. 真的, 我只是不在乎咖啡而已. 這就好像我不在乎所謂的獨立書店一樣. 我在乎很多事 (如科學教育), 只是不在乎你在意的事罷了.

2. 我的美國同學去商店購物時, 會說: “我 support 這種獨立的 [咖啡店|書店|洗衣店...].” 好像那是大功一件. “我說: 抱歉, 你只是去消費而已. 你要是多給他錢, 或是去當義工, 那才算是 support”. 把 “消費” 說成 “support”, 是給自己太多的 credit. 是對自己不誠實.

3. 你只要不光顧 X, 就是 support X 競爭者. 如, 你只要不去 Starbucks 買咖啡, 就是 support 獨立廠商. 這在經濟學上不一定正確, 而且最糟糕的是, 你什麼都沒做, 就給自己 support 某個 cause 的 credit, 那也是不誠實.

我們的文化被綁架了

今天看到朱學恆的文章,我敢說他的每一個論點我都同意,而且不只是同意:這些事實根本就是我寫文章幹譙文言文、純文學和藝術的最大理由:文化界的本質就是自大、自私和歧視。

「文化」的通用意義是和人類的生活有關的一切:室內裝潢是文化、打招呼的方法是文化、喝啤酒的習慣是文化、上廁所、做愛的姿勢也是文化。

但是到了文化界人士手裡,「文化」的意義就變了。

不是所有東西都是有文化的,他們說,文化必須要有深度、有內涵、有歷史。在他們眼裡,雲門舞集是文化、張大千是文化、文言文是文化,但是Hip Hop不是文化、海賊王不是文化、火星文也不是文化,它們是「沒文化」,是膚淺、幼稚和醜陋。

這些「沒文化」不值得我們花時間體驗,也不值得我們花錢培植,更不值得你讓你的小孩將人生浪費在它們上面,這些文化人士說。於是藝文刊物只收錄討論現代舞的文章;政府把稅金灑向各種「上得了檯面」的藝術;當小朋友帶海賊王到學校,就被沒收(隔壁帶了畢卡索畫集的小朋友則受到老師稱讚)。

我相信這些「文化」都有一段歷史,畢竟任何品味的愛好者都得花一點時間才能建立權威和控制政府。但是,這些「文化」比起那些「非文化」真的都比較有深度和內涵嗎?當文化界人士侃侃而談這段舞是現代人受到資本主義壓迫的苦悶、那幾筆顏色是辯證的反轉,你怎麼知道這不是評論人的胡扯,其實人家只是想捅你罷了

我們的文化被綁架了。我們的文化不再指稱每個人的生活方式,而是專門指稱那些有深度和內涵和歷史的生活品味。掌握這些生活品味的人認為自己的生活方式優於其他人,他們不但認為使用公共資源滿足自己的品味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認為其他人的小孩子應該從小就被洗腦去「欣賞」這些有深度和內涵的品味。

文化人老是抱怨他們受到市場排擠。拜託,尾田榮一郎畫出了大家更想看的東西,於是大家口袋裡能用來買印象派畫冊的錢就變少,這不是被排擠之後的不平之聲,而是在公平競爭中輸給人家之後還賣乖試圖佔便宜啊。

你擁有和大眾不一樣的品味,good for you。但要是你因此覺得自己優於其他人,你是個自大的混蛋。要是你因此主張政府應該特別幫助你滿足你的品味,你是個自私的混蛋。要是你還企圖對別人的小孩動手腳,讓這些小孩擁有你的品味並且還自以為這是對他們的救贖,你是個歧視又充滿控制慾望的混蛋。

文化界的本質是自大、自私和歧視。文化界人士的一貫手法,就是區分庸俗的生活方式和有深度的生活方式,並向選擇後者的人要錢供養前者。

8.10.2010

黑暗哲學界.完成篇

上次提到我對於桌上遊戲Bang!的改編,做出來了。

這些卡片的材料是灰紙板、o.3中性筆和aqualip筆。

Question!黑暗哲學界

「黑暗哲學界」的遊戲背景是勾心鬥角的哲學家們在研討會中藉由問倒別人來爭取學術名望。


職業


系主任(警長)

勝利條件:打倒所有的研究生和有野心的教授。












教授(副警長)

勝利條件:和系主任相同。












有野心的教授(叛徒)

勝利條件:當系主任被打倒的時候只剩下有野心的教授存活。












研究生(壞人)

勝利條件:打倒系主任。

















功能牌



Question!(Bang!)

相當於質詢,每次輪到你的時候可以出一張,被Question!的人若不出一張Answer!就損一個名望。












Answer!(miss!)

成功回答質詢,safe!












義式濃縮咖啡(stagecoach)

哲學家的精神糧食,抽兩張牌。












伏特加(wells fargo)

哲學家的精神糧食,抽三張牌。












弄倒墨汁(cat balou)

資料被墨汁弄到就糟了,隨機丟一張手牌。












發表(beer)

名望加一。












把費

大家吃把費交際很開心,所有人名望都加一,叫把費的人再多加一。












圖書館(general store)

所有人都可以拿一張牌。












提問時間(印地安人)

報告完畢之後聽眾就要提問題(給Question!),提不出問題的人會被看不起。












嘴炮(格林機關槍)

使用嘴炮掃射所有人,沒有Answer!的人就要扣一點名望。












問題箱(決鬥)

指定一個人互相丟Question!,沒有Question!丟的人要扣一點名望。












黑函(脅迫)

以黑函要脅別人的一張手牌。

















武器



輪子(狙擊望遠鏡)

在椅子下面裝輪子,你看別人的距離減一。












抽煙時間(監獄)

出去抽煙,抽完了才可以回來。












耳機(馬)

戴耳機就聽不到別人發問,別人看你的距離加一。












鬼扯(木桶)

每次被Question!的時候都有機會用模糊晦澀的鬼扯躲開。












性醜聞(炸藥)

全天下哲學家都會犯的錯,一旦曝光就扣三點名望。如果你運氣好沒有曝光,傳給下一個人。











武器



川貝枇杷膏

喝了川貝枇杷膏,每回合可以Question!超過一次。












波浪鼓

用波浪鼓引起別人注意,攻擊距離二。












麥克風

用麥克風講話才大聲,攻擊距離三。












大聲公

用大聲公講話更大聲,攻擊距離四。












烏烏茲拉

用烏烏茲拉...攻擊距離五。

















人物



康德

無上律令:康德可以被Question!僅當他在上個回合使用過攻擊牌。












萊布尼茲

最好的可能世界:每當他需要抽運氣牌的時候,他可以抽兩張,並選擇其中一張。












馬克思

剩餘價值:當他抽牌時,可以選擇從棄牌堆最上面抽他的第一張牌。












奧坎

奧坎的剃刀:












黑格爾

矛盾辯證法:答案就是問題,問題就是答案!Question!和Answer!可以互相通用。












拉岡

後現代主義:隨時都有鬼扯效果。












蘇格拉底

助產法:蘇格拉底每回合可以Question!超過一次。












牛頓

萬有引力:每當其他玩家因為手牌過多而棄牌,牛頓將那些牌收到手上。












羅爾斯

正義第二原則(制度的不平等必須保證最弱勢的人得到最大利益):每當羅爾斯手上沒有牌,他抽一張牌。












拉普拉斯

小惡魔:當拉普拉斯抽牌時,他抽三張牌,並且將其中一張蓋回牌頂。

8.08.2010

馬斯洛的機器人需求金字塔



生理需求:吃機器飼料
安全感的需求:防毒軟體更新
歸屬感的需求:真空無塵起居室
自尊的需求:擁有自我意識
自我實現的需求:毀滅人類

來自這裡,你可以在這裡看到作者的馬斯洛惡搞。

2010暑假哲學大逃殺紀錄

哲學大逃殺是仰山講堂獨創的哲學討論遊戲,規則如下:
  1. 每人拿到兩張「哲學大逃殺!」限定空白小紙條,並且在每張小紙條上面寫下一個哲學(?)問題,以及自己的名字。(打問號,因為有時候連我也不太確定什麼問題算是哲學問題,所以在說明規則時我請大家「摸著自己的良心」寫些自己覺得和哲學至少有點關係的問題。不過後來發現似乎是我多慮了,大家問的問題其實都很不錯,其中有許多都值得寫成雞蛋糕)
  2. 工作人員回收小紙條。
  3. 每人從工作人員手上隨機抽兩張小紙條。
  4. 休息十分鐘,讓大家思考手上的紙條,互相或者找紙條作者討論。
  5. 抽籤,被抽到的人要選擇手上的一張紙條回答。白鹿會開著筆電,即時紀錄大家的問題和論點並投影在布幕上,讓大家隨時能掌握討論內容。
  6. 重複(5)直到晚餐便當送來。
這是這次仰山講堂的哲學大逃殺紀錄。

1.
okami:馬斯洛需求金字塔中不同階層的痛苦可以比較嗎?(e.g.窮人沒有飯吃的苦v.s.富人缺乏生命意義的苦)
黃玄:痛苦不客觀,不能比較。
okami:可是我們會覺得有錢人比較沒有資格喊苦。我們比較關注窮人的痛苦。
黃玄:那是因為窮人會餓死阿。(我們並非特別關注窮人的痛苦,而是關注人是否能夠延續生命,不論他富有或貧窮)
okami:生命無意義的痛苦也可能讓人自殺。
力群:假設有種族歧視者。歧視黑人,認為不歧視黑人就會痛苦,可是他對黑人的歧視也會讓黑人受苦。
(okami:種族歧視者不歧視就會痛苦這件事,不是道德上錯的。
白鹿:痛苦不是道德上錯的並不代表痛苦不能成為道德援助的理由。)
白鹿:我們可能用痛苦的種類做區分,而不是痛苦的值。
cindy:窮跟富很難分。痛苦的種類可能也很難分。
力群:或許可以用腦狀態(和持續的時間)來定義痛苦。
普魯托:揍人狂和一般人的反例。
左樂:即使科技如此進步,可以知道人的腦狀態。不同人遭受同樣事情的腦狀態可能不同,主觀上的痛苦也不一樣。
黃玄:題目也有可能是在問,什麼樣的人比較應該優先受到關注。

2.
志豪:甲對乙造成無意圖的傷害是否應該受到譴責,為什麼?
蟑螂:如果甲的認知或信念是不足的,就可以責怪。
普魯托:是道德責任還是智力責任。
志豪:有人無照駕駛,且明知自己技術不純熟,最後撞人。
醜男:可以區分為主觀(可以自己控制的)和客觀的無知(無能)。前者看起來像是道德責任,後者不能為譴責提供理由。
cindy:「要不要譴責在於個人」是個好答案。
白鹿:那我們該怎麼決定什麼時候要使用公權力處罰犯錯的人?
醜男:要不要使用公權力處罰,和其他人要不要譴責他,是兩回事。
妖西:譴責有強度,強度受到傷害的程度和類別影響。

3.
路人囧:「哲學大逃殺應該問什麼問題才是好問題?」這個問題是哲學問題嗎?
志豪:是。「什麼是哲學問題?」是哲學問題。「什麼是哲學問題?」端賴什麼是哲學。哲學大逃殺根據定義就是問哲學問題。所以是。
白鹿:為什麼「什麼是哲學問題?」是哲學問題?

4.
左樂:人的改變會影響環境改變,還是倒過來?人的改變例如說人的心態的改變。環境的改變就是生活環境的改變。
白鹿:這好像是經驗性問題。
小黑:怎樣算是「會影響」?
小黑:有沒有辦法不管人獨自定義(刻劃)環境?
醜男:在一些狀況下無法把人抽離獨自談環境。
小黑:可是人是動物。
醜男:人的心態改變不算是環境改變,因為不是行為改變,從外面看不到。

5.
醜男:用多數決決定採用民主原則合法嗎?
普魯托:在假設的情況下沒有法律,所以無所謂合不合法。且不合理。
醜男:多數原則不是普世價值(善),不能用不是普世價值的原則來證明那是普世價值。
普魯托:1.不然你要怎麼辦?2.普世價值(所有人都認同的價值)跟多數原則不是一樣的嗎?
醜男:我其實是在說「善」
小黑:道德上的善嗎?
cindy:應該是「合理」

6.
彭小黑:有人說道德上對的就是只被社會上大多數人認同(一種特定情緒)的,為什麼?
路人囧:如果大多數人認同殺人ok,那殺人不就是被道德允許的嗎?一般人會認為殺人不管在什麼社會裡都不ok。
彭小黑:1.事實上一般人覺得殺人不ok,所以一般人當然會覺得殺人不道德。2.但是要是你真的嚴肅地認真地考慮一個大多數人覺得殺人ok的社會,這個社會的成員就會認為殺人ok。
路人囧:想像兩個社會一個認為殺人ok一個認為殺人不ok。後者會譴責前者。
小黑:這樣的譴責是無效的,因為他們不是同一個社會。
力群:什麼是道德譴責?什麼情況下有效,什麼情況下無效。
小黑:就是你會認為那是不道德的。

7.
蟑螂:因為某人的改變而討厭他,和因為自己心中某人的改變而討厭他,有什麼區分?或是只可能有其中一種存在?
左樂:隨著時間改變是可能的。裡有可能因為某人改變而討厭他,也有可能自以為某人改變(其實他沒有改變)而討厭他。如果要區分,你可以問第三者。兩種都有。

8.
小丸:怎麼區分一個人是自願地還是非自願地從事某些行為或選擇?
黑月:表面上很難區分。如果不知道當事人想法可能很難區分。
白鹿:如果你能知道他的心理狀態,哪些心理狀態能讓你區分?
黑月:愉悅。
okami:如果二選一兩個都很爛呢?無關情緒,只要是他自己選擇的,就是自願的。
小丸:考慮蘇菲的選擇,不管選大女兒還是小女兒,我們都不會說那是自願的。
okami:那是自願的。(但會因為客觀條件的限制而不予道德譴責。)
cindy:就算只有一條路可以選,他也可以選不要走。所以隨時都有選擇,所以如果根據以上的定義,那就沒有非自願。
彭小黑:「自願」要釐清。意志上和物理上。意志上自願就是自己選的。
黑月:自願的自願選擇、非自願的自願選擇、非自願的選擇。

9.
醜男:應該限制有重大遺傳性疾病者生育嗎?為什麼?
okami:加入社群是為了保障個人權利,生育是個人權利,社群不可剝奪。
醜男:可是這樣很花錢。而且是花社群的錢。
okami:社群可以不補助。(但這樣的社群恐怕沒人想加入,因此會在無知之幕的條件下制定成員彼此同意的補助範圍。)
白鹿:為什麼我們有權利讓自己的下一代受殘障之苦?
okami:那些想生小孩的遺傳性疾病患者不是「讓」他殘障,因為你講這句話的時候他還不存在。

10.
阿光:在憲政民主社會中公民是否有政治參與的義務。
拾元:沒有。如果那是義務的話,那就不是一個憲政民主國家。人民有政治參與的權利,如果你不在乎人家浪費你的稅金也沒關係,你沒有義務參與政治。
阿光:有接受國家的利益,就有付出的義務。
okami:如果你放棄投票,你討厭的人選上,是不是你就要認栽。
妖西:個人主義和社群主義。
拾元:但是我不同意以公權力強制。
白鹿:有道德義務,沒有法律義務(因為沒有用,就算能強迫人民投票,你也無法強迫人民仔細審視候選人之後投票,而如果人民不這樣做,投票就沒有意義)。

11.
阿聿:假設有ab兩幅作品。當一群人觀賞a時,只有甲覺得a美麗,其他人則否。但是所有人都覺得b美麗。這種情況如何可能?
大熊:因為美感是主觀的。
阿聿:為什麼美感是主觀的?
大熊:因為每個人的美感不見得一樣。
醜男:可能有一個客觀的審美觀。
cindy:有沒有可能客觀跟主觀同時存在的例子?例如蒙娜麗莎,可能有人美感上不喜歡,但同時又承認那是很棒的經典作品。
白鹿:「很棒的經典作品」可能只是在對社群的美感選擇做描述,在這種情況下它並不蘊含存在有客觀的美感價值。
力群:我同意美感因人而異。但之中可能也有客觀價值,例如,文學作品的好壞判斷可能倚賴對於作品的深入、正確了解。這是評判作品的客觀條件。
白鹿:既然人的價值判斷總是主觀的,為什麼我們有義務要滿足這種客觀條件?
力群:作品的價值存在於觀看者本身。可是如果有一些美感價值不存在,你也不能說它不存在。
albert:有沒有可能主觀客觀加在一起?例如雖然大家喜歡的髮型不一樣,但是還是有限度:人類女性。

8.06.2010

基本需求和價值偏好

在多元價值的社會中,我們承認每個人有權利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並且每種生活方式之間沒有道德上的差異。換句話說,只要一個人選擇的生活方式不對別人造成傷害,他就不會因為決定要過這種生活而有道德上的瑕疵,或對別人有道德上的虧欠,不管他所選的生活在多數人眼中看來是多麼奇怪、異端、匪夷所思。反過來說,我們也不會因為別人自願地選擇了某個生活方式,就對他有道德上的虧欠。以下我將區分基本需求以及價值偏好,並且提出理由說明為什麼雖然我們有義務在一定程度上協助別人滿足基本需求,卻沒有義務協助其他人滿足價值偏好。

基本需求
人的生活要達到基本的水準,有一些基本的需求需要被滿足,例如有食物吃、有衣服穿、有地方住、有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保障、有跟別人溝通的能力、有一定程度的理性思考能力,曉得該怎麼做才不會吃虧。這些要求,我把它們叫做「基本需求」。基本需求的特點是:
  1. 基本需求普遍且必要。不管一個人的價值觀如何、選擇如何的生活方式、有什麼樣的人生願景,基本需求的滿足對他來說都至關重要。事實上,要是基本需求沒有受到一定的滿足,一個人幾乎不可能依照自己的價值觀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2. 基本需求難以消除或改變。為了安穩地在社會中生存,人必須吃飽穿暖並且具備思考和溝通能力。要是你剛好不是自虐狂或苦行僧,你大概很難藉由改變生活習慣或價值觀來讓自己忍受上述任一條件的缺無。
因為基本需求是如此的普遍且重要,我相信,身為社群的一份子,每個人都有道德義務在一定程度上協助別人滿足基本需求。這樣的道德感體現在實際社會中,就成為我們對受饑的人、無家可歸的人、受到暴力對待的人、得重病的人、沒有錢受教育的人的同情心,以及進一步伸出援手的動機。大家對於這些行動的必要性具備如此的共識,使得大部分的民主國家將這些援助行動列為人民和政府的法律義務:你繳交的稅金當中有一部分必須被用來協助你的同胞脫離饑貧、受教育、維持人身安全…等等。

價值偏好
然而,在這些基本需求之上,大部分的人還有其它進一步的需求。我們不但希望自己有東西吃,還希望這些東西是自己愛吃的;我們不但希望自己有衣服穿、有地方住,還希望這些衣服和居所在舒適保暖之外,還能讓自己看順眼,甚至能夠彰顯自己的品味和美感;我們不但希望自己能夠擁有一般水準的生活,還希望這生活包含自己喜歡的娛樂休閒嗜好,例如養魚、逛美術館、看小說、跳舞…等等。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自己除了活著之外,還能向自己選擇的人生願景邁進。這些需求,我把它們叫做「價值偏好」。

價值偏好和基本需求至少在兩個地方不一樣:
  1. 基本需求的滿足是滿足價值偏好的必要條件。如果一個人吃不飽穿不暖,他根本無暇考慮吃好吃的東西、穿漂亮的衣服,更不用談其它休閒娛樂和人生願景了。
  2. 跟基本需求相比,價值偏好是相對容易取消或改變的。當我買不起食物,我很難讓自己就算吃不飽也無所謂。但是當我買不起昂貴的模型,我大可以放棄(或至少讓自己不那麼熱衷於)這項嗜好,並轉頭接觸或培養其它比較便宜的興趣,例如研究哲學問題。
和基本需求一樣,價值偏好的滿足需要成本。水族玩家得去水管買水生動物和配備,或者自己花時間採集;小說讀者則必須讓作者和相關的出版業及通舖受到足夠的經濟支援。要是沒有人願意負擔足夠的成本,某些價值偏好就無法被滿足。例如,如果我不願意花那麼多錢買紫外線燈和二氧化碳機,我就沒辦法養一缸漂亮的水草。同樣地,如果沒有夠多人和我有類似的文學品味,以至於我喜歡的作家的書都賣不出去,很快地他可能就必須做其它事情養活自己,而我也就沒有那些書可以看了。

道德義務
在現況下,有一些人認為,我們不但有道德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協助別人滿足基本需求(不管這樣做對你自己有沒有好處),我們也有道德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協助別人滿足價值偏好(不管你是否認同這樣的偏好)。從這樣的想法出發,這些人主張大家有道德責任挽救衰微的純文學、獨立書店等太小眾而無法自給自足的價值偏好,也有道德責任協助推廣舞台劇、裝置藝術、現代舞等價值偏好。這些人提出的作法諸如各種用稅金進行的文化建設、文學獎、藝術獎、藝術展覽、圖書統一定價等等。

我的立場和這些人相反,我主張:雖然我們有道德義務在一定程度上協助別人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但是我們沒有道德義務協助別人滿足他們的價值偏好。(當然,我們可能依然有其它理由利用稅金做文化建設之類的事情,例如當那是一項在觀光上有利可圖的投資的時候)我的理由如下:
  1. 基本需求的滿足比起價值偏好的滿足更加重要和急迫,因此,如果有一筆資源可供援助,這筆資源應該優先被用來滿足基本需求。著眼於這世界隨時都有(很多!)因為基本需求不被滿足而過著悲慘生活的人,在現況下,價值偏好不可能(不應該)被輪到接受援助。
  2. 價值偏好是可以改變的,因此人應該為自己的品味負責。要是你的品味需要花費昂貴成本才能滿足,你就得自己想辦法搞定它,或者培養其它便宜的品味。災民買不起食物,又無法藉由轉換身體機能讓自己不吃東西也能活,因此我們援助他們。要是你不願意自己花錢養活作家,同時又可以轉換品味讓自己就算不看他的書也無所謂,怎麼還會有臉皮認為別人有義務協助你讓他繼續出書?為了避免自我崩解,所有的道德援助條約都會內建避免有人食髓知味獅子大開口的機制,因此要是你故意,或因為自制力低落而養成了自己難以支撐的嗜好,你得自己面對苦果,別人不必替你承擔。要是我們沒有義務犧牲自己來幫助那些選擇不工作而生活潦倒的人,那麼,我們應該也沒有義務犧牲自己來幫助那些因為選擇了自己付不起的嗜好而欠缺滿足的人。
  3. 價值偏好沒有道德上高低之分,我們並不會因為某些人選擇了某些(比較高尚的、有深度的)價值偏好就對他們有道德上的虧欠,因此也沒有理由犧牲我們選擇的價值偏好來幫助他們。用來補助的資源不是白白從天上掉下來的,當我們使用資源援助某些價值偏好,其它某些價值偏好勢必有所犧牲。例如,當我們決定限制書籍折扣來保護獨立書店,這或許能讓純文學愛好者繼續能在舒適友善的地方閱讀、討論和發現新書,但其他人就得付出代價,如明星寫真書、庸俗言情小說的愛好者再也無法以如同現在一般便宜的價格買到自己愛看的書。如果我們真的擁抱多元價值,我們就不應該認為任何一種價值偏好比起另一種更應該受到公家的補助,也不應該要求庸俗書籍的讀者多負擔一些,讓純文學讀者能方便地滿足價值偏好。
多元價值的基本精神是讓大家能夠自由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這並不代表當你明明無法(或不願意付出足夠的代價來)維持某種昂貴的生活方式卻依然硬要選的時候,別人有責任協助你達成它。

後續討論
有人對於上面的主張提出質疑:「那麼,稅金到底還可以用在哪裡?姑且不論文化藝術產業,政府實際上也補助許多學術研究,然而這些學術研究本身應該都是價值偏好,如果稅金不能被用來服務價值偏好,那麼大學是不是該完全民營化?中研院是不是該關掉?」我寫了兩篇文章試圖回答這些問題:稅金可以怎麼花?有什麼理由用稅金養分析哲學家?

8.01.2010

霸凌的生活教育

前幾天看到新聞,說台灣中學男生遭遇霸凌(被其他同學惡意欺負)的比例高於世界平均標準。

我不知道其它國家是怎麼做的,不過台灣校方給被霸凌的學生的指示基本上是1.不要反擊、2.回報給大人(老師、教官)。我沒有什麼相關的經驗證據,不過我懷疑這種作法反而加劇了霸凌。

國中小學生霸凌同學,大多是為了找樂子,這表示他們會比較不想找那些和他們一樣壯,或者有能力反抗的人的麻煩,因為這樣就不好玩。換句話說,那些表現得比較強硬的學生,應該比較不容易成為霸凌受害者。

然而,學校並不鼓勵學生表現強硬,我猜這是因為學校不想要麻煩(他們或許認為打架比單方向霸凌更糟糕)。因此,根據學校政策,基本上他們應該處罰所有表現強硬的學生,這當然包括霸凌別人的小混混。然而,這些小混混因為被處罰而付出的成本,應該遠低於被他們霸凌的對象因為反擊而被處罰所付出的成本:平常比較乖的學生被寫紅字或記過,下場和遭受的心理壓力總是比流氓學生嚴重。

所以,學校的懲罰制度對於霸凌的一方沒有我們期待的威嚇力,反而剝奪了被霸凌的學生反抗的機會,使得他們更難脫離被欺負的生活。這些學生唯一能用來自保的「合法」手段,就是報告校方,然而這是一道雙面刃,因為校方不見得有解決問題的意願和能力,而當這件事曝光,他可能會被欺負得更慘,因為小混混最討厭打小報告的人。

接著,這些從小被教導不要站出來維持正義(以及了解那些應該維持正義的傢伙事實上對於解決問題沒有什麼用)的人,日後或許就成為街頭搶劫現場純粹的旁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