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哲學雞蛋糕在搬到新家之後,因為插手同志婚姻戰場接連因為流量過大被主機商下架,目前新站依舊因為技術問題無法上線。
所以我決定要把打文章的時間用來作一些實際的事情,就是來針對同性婚姻的論戰講一場分析,順便讓大家集資替雞蛋糕升級主機。
這次活動報名費200元,部分收入將用於替哲學哲學雞蛋糕升級主機,讓它在將來比較不容易因為流量過大被下架。
時間地點
11/15(五)|公共冊所18:40 進場
19:00 活動開始
19:10 「上帝給我的啟示!」\朱家安
19:20 反同論述的架構和錯誤\朱家安
20:10 支持方的不智之處\朱家安
20:30 Q&A
21:00 結束
看到講座的同時也看到"報名已截止"這讓人傷心的詞。
回覆刪除有一個重點是,很多小朋友不一定喜歡吃麵包,但因為風氣,家長會強迫小朋友吃麵包。但小孩子沒興趣或家中經濟情況比較不好,最終也只能吃品質較差的麵包。若麵包店不要氾濫,或許家長不能逼迫小孩子吃麵包(因為好的麵包店比較貴而且排隊排很多人),反而小孩子就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食物,而不是被強迫隨著風氣吃麵包
回覆刪除這會不會才是鄉民訂麵包的目的?
因為大部分的反對文章好像都忽略了這點
在下受教於王師,然網路已查無此文,不知你們所指文章為何??
回覆刪除http://www.pots.com.tw/node/12138 剛剛看到的新聞~"肉體的交易基本上是古老奴役制度的延續" 這論點還滿新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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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到底是沒在溝通還是自己不查資訊阿.........
公民沒那麼好當
toNB
回覆刪除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aok6N-5lcg
有些是自己要不要去看,把所有責任都推給政府不看
最後政府只剩下民意代表監督,最後ㄎㄎ
如果要證明「哲學讓人變『聰明』」,研究設計應該是先有哲學訓練、後有GRE高分;這裡的數據是先有GRE高分、後有哲學訓練,詮釋方向應該相反:「『聰明』人喜歡讀哲學」或者「『聰明』人才考得上哲研所」,比如哲研所用GRE篩選學生,或哲研所要求的能力和GRE很像。(除非考哲研所的學生大多讀哲學系,那也許可以考慮哲學系訓練提高GRE的可能)
回覆刪除其結論對哲普不見得有利:如果哲研所只願意收「聰明」人,這等於是說「不夠『聰明』就別讀哲學了吧!」這難道不暗示哲研是遠離普羅大眾的「象牙塔學術」?
我們並非完全沒理由相信「哲學讓人變『聰明』」,但研究所的訓練本來就和 analytical writing 等能力關係密切(否則怎麼寫論文?),不只哲研所,恐怕所有研究所都能讓人變「聰明」。
即使假定GRE能代表「聰明」,要吸引人學哲學,需要的應該是:哲研所比其他研究所更能讓人(更重要的,一般人)變「聰明」。要有力證明這點,得做對照實驗:隨機分配GRE分數相近的人(而且要取均標附近而非高標、頂標附近的人)有些接受哲學訓練、有些接受其他訓練,一段時日後再測GRE,檢視何者提升最多。
就個人的認識,哲研所恐怕不會有那種成果,哲研所的訓練更可能是「聰明」人才玩得起的東西,而不是可以有效讓普羅大眾變「聰明」的東西。個人傾向相信哲普能讓人變「聰明」,然而哲普和哲研終究不是同一回事(把哲研訓練改成哲普訓練的倒是可以實驗看看)。這就好比要提升人們的數學能力,靠的不是數理資優班,而是數普。
無論如何,從這數據推論「哲學讓人變『聰明』」恐怕是過於一廂情願且誤用統計學了。
另外,有些人說:「...我覺得以上情境只會推導出古代一夫多妻,以及女人就是要好好生小孩,男主外女主內等等概念。以繁衍後代為目的,對我來說很難想像會產生現在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以及愛情的觀念。」
回覆刪除那是因為你預先假設了父權主義先於婚姻制度,但事實上,在那個思想實驗中,原始部落最初並沒有任何預設立場。你想想看,在沒有婚姻制度的動物之中有父權或母權主義之分嗎?顯然沒有。而如果你相信人類最初是由動物演化而來的,在婚姻制度形成以前,人類應該也是沒有預設道德立場的。
而且這個原始部落在婚姻制度產生出來以前,就連父、母這樣的稱謂都還沒有出現。就像動物一樣,當動物成長到成年後,基本上是不會區分誰是他的父母的。
人類要到甚麼時候才開始有父母及家族的概念?當然是要等到婚姻制度被建立起來之後才有的。但是不要忘了,在婚姻制度出來以前,人類的情況就如同動物,並沒有任何規範,所以類似一隻公狗與好幾隻母狗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早在婚姻制度之前就存在了。
而我們可以合理推論,婚姻制度很可能是為了限制這樣的濫交行為而產生的制度。這一點可以從許多傳統民族的結婚儀式中看出,基本上一次結婚儀式仍然是一男和一女,我並沒有聽過有一次一男多女一起結婚的儀式。
就算是一夫多妻,基本上男人也是一次娶一個女人,性行為也是一次一男一女,不同天跟不同老婆睡,生下來的孩子也很明確的區分是哪個老婆生的,並沒有混在一起的情況發生。
所以基本上婚姻制度的本質仍然是一男一女的,後來的一夫多妻也只不過是這個制度的某種延伸,而這個延伸才伴隨著你我所熟知的"父權主義"的產生。
而且在有些原住民部落中,相同的婚姻制度,也可以產生"女主外,男主內"的母系社會,所以從婚姻制度並無法直接推論出"一夫多妻"、"父權主義"的必然結果。
因此我們最多只能說,當這個原始部落出現早期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後,這個制度馬上就又隨著不同價值觀的群體,而產生了新的延伸。有些群體主張"父系",有些群體主張"母系",而後不知道甚麼原因,"父系"群體漸漸壯大,發展出父權主義,使得女性在這個群體中受到歧視。
而且我認為,主張父系並不等於父權主義,就像有些原住民部落主張母系,也不等於他們就是女權主義。所以主張父/母系只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規矩,方便就好,但是當延伸到男/女權主義時,當中所牽涉到的道德判斷,與婚姻制度本身就沒有邏輯上的必然關係了。
所以從以上的結果,可以類推到現在的同志婚姻,其實也只是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基於某種價值觀而產生的延伸,這一點可以從同志想要藉由科技生育或領養孩子來讓他們的關係更像傳統婚姻來看出。
過去有父權主義,現在有女權主義,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同權主義"也會成為一個專有名詞。但我不認為女權主義或同權主義的崛起,與父權主義抗衡的態勢,會等同於真正的平權。
舉個例子吧,以往父權時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現在女權崛起,為了男女平等,所以女人也可以有三夫四郎,而同權更進一步,要求三同四同....平權到最後的結果是,婚姻根本就失去其意義,沒有存在的必要,乾脆廢除。如此的話,社會可能就又回到我假想的那個原始部落情境,如此而已。
然後有人說:「...但是如果他們的後代在抵達目的地之前出生,太空船就會無法負擔多餘的人,若是以新代舊,殺雞取卵,最後到達目的的是一對母子。又為了避免之後的倫理問題,在太空船中必須禁止其交合...」
回覆刪除為了避免發生這種情況,勢必要給予一些"生活規範",所以我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要給予一些規範,以適應在太空中的生活,甚至是未來抵達新行星的生活,那麼,這規範會長甚麼樣子?」
我們可能會希望,這些規範儘量簡單易懂,能夠適用大部分的狀況.......而我可以想像最簡單的形式大概就是摩西十誡了....
然後,我再針對性關係做進一步的討論:「為了讓他們不要在太空中懷孕生子,直到抵達目的地再懷孕,我們該怎麼做?」
當然,避孕是個方法,不過,要避孕避十年,而不懷孕?別傻了!哪有100%的避孕!可是我們可以教導他們,在抵達目的地前,不要親易發生關係......這是不是很像守貞教育?
守貞教育的主要論點是說:「在你還沒預備好要進入婚姻之前,最好不要輕易發生性關係。」當然,你可以有其他選擇,例如避孕。運氣不好,懷孕了還可以墮胎。沒錢墮胎、不想墮胎?沒關係,可以請男方負責。男方不願負責?就自己生下來養,成為單親家庭辛苦過日子.....這些後果是可預見的,就如同在太空船中懷孕一樣,雖然糧食不會馬上用盡,但卻無法改變結局。
簡單說,面對以上這樣的極端情境,一男一女仍是延續生命的最簡單形式,自然有其不可取代的意義。當然,如果有一天,科學發展到能使男同志或女同志在不需外力協助下產生後代,或許就再也無法指出一男一女之獨特性了。
回覆刪除但我不禁想問:若要使男同志不須外力而能自然生育,是否代表科技必須賦予男同志某些女性的特徵,例如子宮、乳房,以便在極端環境下培育後代;同理,科技也必須賦予女同志一些男性特徵,如陰莖、精子,以便能夠自然產生後代。其結果似乎是,每個人都必須是雙性人,才有可能達到此目標。
果真如此的話,那麼男同志或女同志的區別根本就沒有意義了.....。舉例來說,男同志之所以是男同志,正是因為他對女性沒有感覺。但是當每個人都是雙性人,都同時擁有男女的性徵時,還會有人站出來說:「我是個男同志,我喜歡男人,我要成為一個男人,請把我身上的女性器官摘除好嗎?」
這樣一個同志的訴求,放在一個異性戀為主流的社會來說是突兀的,但放在一個大家都是雙性人、真正無分男女的社會,卻也是同樣突兀。在異性戀社會中,這樣的訴求等於不接受社會對性別所下的定義;在雙性人社會中,這樣的訴求卻等於要求社會對性別下定義。
原先,我們以為運用科技消除了一男一女之獨特性後,同志們終於可以大方過日子了。沒想到,隨之而來的雙性人社會卻也不能讓同志感到自在,因為雙性人社會不接受任何性別的概念,自然也無法接受男/女同志的訴求了。
結論似乎是,同志訴求基本上與人類繁衍目的是衝突的。當然,我們還是不去做道德判斷,只是指明:「一男一女是除了雙性人之外,最簡單的延續人類種族的形式,而同志訴求本身卻與繁衍目的衝突。」兩者間的差異,使我們可以合理的宣稱,婚姻制度是設計給一男一女所使用,因有很大一部份是針對後代繁衍這個目的所設計的,我們有理由保護這個形式(例如太空船的極端狀況);至於同志訴求本身與繁衍目的衝突,應當由不同形式所規範,而此種做法並不涉及到對人的歧視。
However most people in Australia still support gay marriage.
回覆刪除精闢,受教了
回覆刪除性傾向跟性癖好的各異向性,應該要被當成自由權利來保護,就像宗教自由一樣,沒有人會認為宗教傾向是先天的,宗教傾向一定是後天的,但不能說後天的就不受保護。
回覆刪除感覺上分析哲學和徹底的情緒主義有像到
回覆刪除http://mentalcheung.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22.html
個人會覺得,學術的派系有的時候只是信仰而已。。
回覆刪除(君不見最誇張的學術論文互尬,結論都是相反的,而且還都引用資料豐富自成一套完整的體系,用以證明自己的論點是正確的。。)
我支持婚前性行為與性交易自由。但我不懂為什麼性交易自由跟婚前守貞放在一起談?難道婚前不守貞=從事性交易嗎?
回覆刪除這個解法很符合佛家的萬事隨緣莫強求的主張。 不過,佛家的隨緣不是隨便緣之,而是要讓隨緣而來的選擇不偏離佛門的解脫要旨才是佛家強調的修養。 業有三種:善業、惡業以及非善非惡業。 對於造善業,要能心不染之;對於造惡業,要能反省懺改;對於非善非惡業,隨緣隨喜即可。 是因業各有其因果,參與一個業則要知道業報不單純是落實在一條生命時間內的事,而是落實在許多條生命時間中的事。 據此瞭解到眼前所發生的快樂或痛苦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快樂或痛苦,因為不但不是永遠不變的且大部分的人都疏忽了快樂或痛苦必然伴隨的產物及其持續潛在的影響。 知足常樂,是聰明者,欲求不滿,貪愛心重,不知捨離,總受役苦。 所以,是有沒有看破自己貪心的問題。 至於第一段的結語,若改成要解消痛苦,最好的方法就是避免貪心,則會是更符合佛門要旨之一的說法。 不要欲求,是強人所難之事,亦非佛門所倡。 希望這一些言論能夠讓您的生命更充實。
回覆刪除希望能轉分享金字塔圖
回覆刪除寫的真好看!哈哈,趣味橫生。
回覆刪除應該不算題外話:你怎看逆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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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權做的事情,其他人也都有權做”
回覆刪除“法律已不傷害他人權益為消極目標,增進人權為積極目標”
反動派有同性戀嗎?ㄏㄏ
回覆刪除借分享,研究嘴砲怎打,感謝!
回覆刪除不過如果討論到要「了解一般情況和進行公民不服從運動情況的差別」,那我們得要有足夠良好定義的公民不服從,這得靠政治和哲學專業者的努力。
回覆刪除「消弭他們對這種差別的無知,應是教育和媒體的責任」,於此媒體的社會責任便是評論他得要有能夠告訴大眾「這是什麼?」的能力,但於現狀我們知道媒體在傳播知識上不夠適任,而我們的國民教育也缺乏此方面(思辨能力)的探討與訓練。
我提這個並不是以為該由行為者負全部社會責任,而是想要強調知識者(intellectual)該負解釋與宣傳之責任,以解釋行為、普及知識、消弭誤會(無意義的對立)。甚至最好能跟在地現況思想舊慣接軌,或轉化思想舊慣(尤其是道德層面),會比起僅止於否定或反動來得更有效。或是說該如何統合這一切,建立一個洽適的準則,便是教育與媒體的責任。
而教育與媒體是僅限於教育機構或大眾媒體嗎?在這個有公民記者,人人都可以使用網路的年代,這責任是否要擴及到公民中的知識者的份上?尤其在臺灣35-25歲者高等教育入學率約莫55%,高居全球第5,在知識者如此普遍的狀況下,這是值得討論的。
我想,如何使人從社會人再社會化,「應是教育和媒體的責任」這是無庸置疑的。
內容的連結掛掉了
回覆刪除理性與自私不相同喔!
回覆刪除其實很多他的看法
回覆刪除主流經濟學從來也沒有反對過
我也搞不懂彭教授反對的點
他好像認為他提出的那些主張
以經濟學為專業的人根本沒想過或者是盲從
講單說人口老化才是歐洲廢死國家 每十萬人故意殺人率下降的主因.想想有在德國有20%以上65歲的老人.這些老人根本不會殺人阿~~~.所以每"十萬人"故意殺人率要下降的方法只要 高殺人族群 "18~35歲的男性"占的人口比越少 那殺人率當然是會越低.題外話 暴力犯罪則跟一個國家18~50歲的男性人口比例有關. "這些廢除死刑的團體拿者錯誤數據資料在誤導大眾 "
回覆刪除I know everything 的彭仙
回覆刪除您好!
回覆刪除我想要點上面的連結,不過發現是需要授權才能進入,不知道能不能大發慈悲的讓我看!謝謝!!!
你說:國家不能殺人,就不能囚禁人,就會推到無政府主義。這是斜坡論證。因為生命權的位階高於其他權利,而且國家(或許政府比較恰當)沒有殺人的權力,不等於政府沒有其他懲處的權力。
回覆刪除如果政府沒有權力殺人,那六法全書設一堆條件都與前提牴觸而無效。
原來Sahrimnir是上帝。
回覆刪除政府和個人的責任歸屬問題也可以點出,不是人民所做的每件事都是要政府直接負責呀,而且這邏輯更帶出了國家和個人角色的不同,也就是說政府殺人和個人殺人的行為當然不一樣。
回覆刪除下次我来批判英美哲学误区好了。在尼采等人的眼中,其他人的哲学大半是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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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創設出另一種成家制度,讓反多元成家者保有他們的所謂異性婚姻,但這一個新制度享有所有異性婚姻中的權利與義務,當兩者權利義務起衝突時,也沒有那一個有優先性;一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成家。如此,反多元成家者繼續去守護他們的異性婚姻,而多元成家者也有自己毫不遜色、弱勢的新出路?
回覆刪除我不知道,原來我們正在討論太空旅行途中的倫理規範。基本上樓主大大的一長串論述都建立在一個基本假設上:我們不是活在地球、現代文明社會,而是在以生存繁衍為唯一目標的太空船上。
回覆刪除把這個假設幹掉,樓主的論述就GG了。
我們不是活在太空船上,婚姻的價值完全就不是可以用生育目的來打發的,謝謝。樓主貌似是基督徒?基本上你們沒有方式可以證明聖經的來源確實是上帝,因為沒有實證性資料,因此聖經的說法是不可以當作學術根據來衍生科學性論述的,最多只能在倫理學上作探討,還要明確標示出最大的前提:假設聖經是正確的。
在婚姻制度尚未瓦解之前,我們還是承認婚姻有其積極意義的,家庭功能對個人的社會生活而言有重大價值,是最基本款的保護。在我們的社會進步到全面的無政府、無國界、無家庭、無宗族傳統秩序等等的拘束與保護以前,家庭都還是必要存在的。
回覆刪除這或許可以喔,不過真的要小心落入差異與歧視的陷阱中,這是不易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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