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盛行的品德教育,長久以來一直給我一種怪異的感覺。當然,台灣的品德教育有很多可以讓人抱怨的地方,例如貼得到處都是的煩人標語,但我總覺得,除了喜歡用愚蠢的呈現方式之外,這個教育應該還有更深層的問題。
一直到上週看到遠見雜誌上面的一個金字塔圖解,我才驚覺自己一直找尋的問題位置。這個圖解叫做「不同年齡層,要培養的10個好品格」,圖中的金字塔分成小學、中學和大學,它們被分配到的品格分別是:
大學:思辨、公民素養
中學:公平、堅毅、自律、責任、正義、勇敢、自制
小學:禮貌、誠實、感恩、尊重
姑且不論為什麼「思辨」也算是品格這種小問題,我覺得這份圖解(以及背後展現的教育觀)的問題,在於預設了我們可以先教小孩道德價值,再教他們思辨。
這是錯的。從道德哲學的討論,我們可以知道:除非藉由思辨,否則人不會學到道德價值,只能背誦道德教條。現行的品德教育之所以沒有發現這一點,是因為它們把「背誦道德教條」跟「學習道德價值」搞混了。
沒有思辨,人無法習得「可操作」的道德價值
像是「尊重」、「正義」這類概念,在幾乎所有社會都是重要的道德價值,但是這些道德價值都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抽象。這個特點使得我們除非藉由思辨,否則無法判斷這個道德價值在各種情況下會如何指引我們去行動。
你可以想像,被保守宗教組織發配到小學的傳教士,很可能在一堂名為「如何關愛自己」的輔導課裡這樣主張
「婚前性行為不但不尊重自己將來的伴侶,也不尊重自己。」
說完之後,他還可能會發下「婚前守貞書」讓小孩們簽署。我們當然認為自己應該「尊重」自己以及自己將來的伴侶,但這種「尊重」,真的會成為我們避免婚前性行為的理由嗎?
再舉一個例子,在電視新聞裡,反對同志婚姻的人開記者會,他們說:
「我尊重同志,但是同志身為社會的一份子,也必須尊重社會既有的婚姻形式」
然而,這能成為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嗎?這個主張裡面的兩個「尊重」內涵是一樣的嗎?「尊重」可以這樣使用嗎?
在回答上面這些問題之前,我們無法評價這些說法,更不用說判斷是否該接受它們。然而,要回答上面那些問題,我們必須經過一番思辨,討論「尊重」有哪些內涵、這些內涵對於我們社會行為的要求是什麼...「尊重」是重要的道德價值,但是它就和其它道德價值一樣,有著太抽象的內涵,以致於我們不可能繞過思辨,就在各種情況下順暢地使用它們。若人不進行思辨,道德價值是無法操作的。
然而,這些對於概念內涵及其運用範圍的思辨,就是現行體制內的品德教育最欠缺的訓練。
教條取向的品德教育,無法培養合格公民
如此欠缺的結果,導致品德教育必須仰賴大量教條,而學生們必須暫時違背「誠實」的品德,在考生活與倫理的時候,依照教條填寫那些題目。這些教條的應用範圍很有限,而這種「背誦 - 答題」式的學習經驗,也可能讓學生更難以適應生活中各種不可避免的道德討論。
在現在,進行道德思辨和討論的能力不是「有很好,沒有也沒關係」,而是人必須擁有的基本配備。我們生活在民主社會,每個人都有政治上的權利決定大家的未來,我們因而也有義務讓自己具備理解其他人的生活,並且跟其他人討論公共事務的能力。這是身為民主社會公民的政治義務。
當然,如果運氣好的話,學生也有可能碰到能力和使命感兼具的老師,以可以啟發思辨的方式,來上品德或公民的相關課程。但是,社會不應該讓學生們必須要有好運氣,才能獲得該有的教育。
道德的空白,需要思辨來彌補
在台灣談道德的教育,有時會聽到有人引用這句話:道德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但知識無法彌補道德的空白。然而,只要我們對於道德概念的運作方式有正確了解,我們會發現,要能真的操作道德概念來做決定,並且和別人溝通,必定需要智性上的思辨訓練。
NOTE
- 本文原載於《人本教育札記》第307期,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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