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對「自利」給一個更加適切的定義:說一個人自利,就是說他幾乎沒有任何「希望別人的慾望實現」的後設慾望
「概念專賣」是我在蘋果日報的專欄,隔週上映。這篇文章引用哲學家的分析來說明心理利己主義(psychological egoism)「人都是自利的」背後論證的錯誤:
這個議題我很久以前在這個部落格談過,當時我主張心理利己主義對於「自私」的定義比一般人的定義還要不實用,因此一般人有理由不接受。此外,楊梓燁和黃頌竹也都寫過文章分析和評價心理利己主義,表列如下:
我們可以對「自利」給一個更加適切的定義:說一個人自利,就是說他幾乎沒有任何「希望別人的慾望實現」的後設慾望
「概念專賣」是我在蘋果日報的專欄,隔週上映。這篇文章引用哲學家的分析來說明心理利己主義(psychological egoism)「人都是自利的」背後論證的錯誤:
這個議題我很久以前在這個部落格談過,當時我主張心理利己主義對於「自私」的定義比一般人的定義還要不實用,因此一般人有理由不接受。此外,楊梓燁和黃頌竹也都寫過文章分析和評價心理利己主義,表列如下:
「霍布斯認為,避免回到自然狀態的唯一方法,是所有人屈服於唯一一個主權者。這個想法放在現代,恐怕大多數人都不會同意:我們不可能真的把自己的權力都讓出去,讓自己陷於「不管受到什麼對待,都無從抵抗」的地步。其實霍布斯也同意這一點,他認為即便在主權統治下,人民還是有反抗的權利:當生命受到威脅時,人還是有權利不服從,甚至動用暴力反抗。不過,這件事反而讓現代研究霍布斯的學者感到困惑:如果人終究還是有權利可以反抗主權,那這樣的社會不就還是有可能一步步崩解,回到自然狀態嗎?」
「画哲學」是我和插畫家 Summerise 合作的專欄,在 illutimes 雙週連載。
「然而,在現在的臺灣,情況往往是相反。當人們反抗既有的規則,支持規則的人往往不說明為什麼此規則值得人們犧牲某些自由,而是要求反抗者說明自己的自由足夠重要,不能被侵犯。他們甚至可能會譏笑對方,或者認為對方「小題大作」、故意找麻煩。
這種傾向的後果,就是讓人成為民主社會當中不合格的公民。」
這是我在 readmoo 專欄「朱家安不要偷懶了」的新文章,介紹《論特權》裡的核心論證,並說明:從這個論證的重要前提,可以推導出奴化會傷害民主。
文章連結:http://news.readmoo.com/2016/01/18/kris-160118-privi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