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語為什麼能傳達意義?古早的哲學家洛克提出了「心靈事物理論」,認為一句話的意義來自說話者心裡的概念(心靈事物)。
這理論很符合直覺和常識,當我說出一句話或寫下一串字,我想表達的難道不是說和寫時心中所想嗎?
不過它後來也被找出一些問題。
如此一來,要說明文字為什麼有傳遞意義的功能,訴諸心中概念,顯然不是好選擇。
心靈事物理論的另一問題是,這理論主張(或至少強烈的暗示):若一句話讓你心裡出現了說話者想要傳達的心靈事物,那就代表你聽懂說話者的意思,
然而,若一句話真的能讓我的心裡出現說話者想要傳達的心靈事物,但這完全是出於巧合,那這還能算是聽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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