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28021772669633216..comments2024-02-23T23:28:28.619+08:00Comments on 哲學哲學雞蛋糕: 必然假與無意義朱家安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8805839838132417271noreply@blogger.comBlogger21125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40472174365055742252023-12-12T03:40:58.787+08:002023-12-12T03:40:58.787+08:00綠色不一定只能是顏色,比方李清照的詞「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這個綠就是指植物,確切的說是海棠樹的葉...綠色不一定只能是顏色,比方李清照的詞「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這個綠就是指植物,確切的說是海棠樹的葉子,所以「綠色狂野的睡著了」可以理解成「植物或葉子狂野的睡著了」,植物會休眠,因此這句話應該為真。或者一般稱北一女學生為小綠綠,所以這個綠也可以指北一女學生,理解成「北一女學生狂野的睡著了」,雖然有點無法想像那個畫面,但是女生肯定會睡覺,所以這句應該為真。再者綠色在英文是Green,而在美國有約40萬人姓Green,所以綠色也可能是個阿美利堅人,理解成「一個姓Green的阿美利堅人狂野的睡著了」, 印象中阿美利堅人比臺灣人狂野熱情多了,所以這句無庸置疑應該為真。12345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5281634572195877025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37875523402541141522011-06-30T02:01:57.928+08:002011-06-30T02:01:57.928+08:00印象中功利分析主要是「將選項會得到的快樂(利益)減去選像會得到的痛苦(損害),然後選擇最大值的選項。...印象中功利分析主要是「將選項會得到的快樂(利益)減去選像會得到的痛苦(損害),然後選擇最大值的選項。」<br />但是並沒有主張「當A選項比B選項更值得選擇時,要把B選項的誘因去除。」<br />因此這個說法並不符合功利主義。<br /><br />況且「因為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是件生不如死的事情!」頂多成為"支持死"的理由。<br />並不能成為「斷除生的根源,讓自己接受死亡」的理由。<br />這中間跳過太多推論過程,我不認為這是個好理由支持「斷除生的根源」。<br />恐怕有其他理由。<br /><br /><br />另外,既然你說已經是過去事了,那麼我就在這推薦一篇文章,應該不至於得罪或影響你。<br />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29.html#more<br />這是一篇影評,但這不只是一篇影評。<br />無論是其討論的電影還是文章本身,都在探討一個關於「生命選擇權」的問題。<br />人是否有理由選擇生或死?<br />無論你是否看過該電影都推薦這篇文章。K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20752056829525133192011-06-30T01:04:52.770+08:002011-06-30T01:04:52.770+08:00嘿嘿!這個心情其實還有很恐怖的一點便是,
因為想見所以不能死,
但想死的慾望卻從來沒有消逝,
那麼是...嘿嘿!這個心情其實還有很恐怖的一點便是,<br />因為想見所以不能死,<br />但想死的慾望卻從來沒有消逝,<br />那麼是否沒得見就好了!<br />只要女孩消失我也就可以欣然接受死亡!<br /><br />以功利主義來推斷的話,<br />說不定會出現這個結果,<br />因為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是件生不如死的事情!<br />那麼是否要斷除生的根源,讓自己接受死亡!<br /><br />只不過死亡對我來說一點好處也沒有,<br />單純是想逃避痛苦而已!<br /><br />PS我現在已經不會想死了!那是過去的心情!<br />因為持續了六年,所以感覺非常深刻,<br />也可以算是我人生中一段獨特的經歷吧!大同小弈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26197921438785556372011-06-30T00:52:33.712+08:002011-06-30T00:52:33.712+08:00因為喜歡→所以想見。
因為死了不能見→所以不得死。
但於此同時,又因為__→所以想死。
在兩項互相矛...因為喜歡→所以想見。<br />因為死了不能見→所以不得死。<br />但於此同時,又因為__→所以想死。<br />在兩項互相矛盾的選擇中,作出選擇可能的原因有很多種。<br />我認為比較好理解的是效益分析。(功利主義?)K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5673819360413065062011-06-29T12:08:13.236+08:002011-06-29T12:08:13.236+08:00如果要了解我說的這句話,就必須先知道我國高中時每天都想自殺的這項事實,
當時的我沒有活著的慾望,但卻...如果要了解我說的這句話,就必須先知道我國高中時每天都想自殺的這項事實,<br />當時的我沒有活著的慾望,但卻有喜歡的人,<br />因為至少還有想看見的人,所以沒有真的去自殺,<br />以此為前提產生的話語便是,因為喜歡妳,所以就算我想死想的要命也要活下來!<br />我這麼解釋有合邏輯嗎?大同小弈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86463640042875516662011-06-29T12:04:13.355+08:002011-06-29T12:04:13.355+08:00嗯!我懂了!所以我所說的是心理哲學不是語言哲學~
謝謝大家!嗯!我懂了!所以我所說的是心理哲學不是語言哲學~<br />謝謝大家!大同小弈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78787535949164889782011-06-28T17:51:58.393+08:002011-06-28T17:51:58.393+08:00沒價值。因為沒有一個客觀事態能對應\我不知再腦海裡殺死了自己多少次,但若真死了,便再也見不到女孩的笑...沒價值。因為沒有一個客觀事態能對應\我不知再腦海裡殺死了自己多少次,但若真死了,便再也見不到女孩的笑容<br />於是乎,拼上性命,我死也要活下去!\<br />沒有客觀事態能對應則沒有意義<br />沒意義則沒價值。<br /><br />沒價值。目前大部分的語言哲學不處理心理分析的語言。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28338925252969699292011-06-27T21:17:13.163+08:002011-06-27T21:17:13.163+08:00大同小弈:
那得看你說的「有價值」是什麼意思。大同小弈:<br /><br />那得看你說的「有價值」是什麼意思。朱家安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80583983813241727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15026672180282276342011-06-27T01:07:22.966+08:002011-06-27T01:07:22.966+08:00不是在搗蛋喔!只是想知道哲學需要用什麼樣的方式思考不是在搗蛋喔!只是想知道哲學需要用什麼樣的方式思考大同小弈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2954565920363575932011-06-27T00:39:13.675+08:002011-06-27T00:39:13.675+08:00我不知再腦海裡殺死了自己多少次,但若真死了,便再也見不到女孩的笑容
於是乎,拼上性命,我死也要活下去...我不知再腦海裡殺死了自己多少次,但若真死了,便再也見不到女孩的笑容<br />於是乎,拼上性命,我死也要活下去!<br /><br />從哲學的角度來看,這句話有價值嗎?<br />沒價值是因為是從語言哲學的角度來看?<br />還是用全面的觀點來給予評價?例如心理學和字義的隱喻大同小弈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22788240633312166952009-12-18T18:46:03.782+08:002009-12-18T18:46:03.782+08:00Wilson︰
謝謝你喜歡這裡。
你唸過Ryle的行為主義嗎?理解Ryle對心靈的想法之後,應該...Wilson︰<br /><br />謝謝你喜歡這裡。<br /><br />你唸過Ryle的行為主義嗎?理解Ryle對心靈的想法之後,應該比較容易了解範疇錯誤論證在幹嘛。朱家安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80583983813241727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87629354124779274862009-12-18T11:03:24.874+08:002009-12-18T11:03:24.874+08:00你好
我是在網上搜尋「範疇錯誤」這個解釋來到這裏的
你的解釋真是很清楚!
但我有一個問題
以我所知...你好<br />我是在網上搜尋「範疇錯誤」這個解釋來到這裏的<br />你的解釋真是很清楚!<br /><br />但我有一個問題<br />以我所知,範疇錯誤是Ryle用來反駁笛卡兒的二元論的<br />但我看了好幾次也不明白,究竟兩者有什麼關係?<br /><br />P.S.<br />你這個Blog真的很好,把哲學的問題都解釋得很清楚!<br />我看英文看得快要發瘋了!Wilson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50050910539684021782008-11-28T15:40:00.000+08:002008-11-28T15:40:00.000+08:00你也讓我覺得很親切,因為堂姊的小名也叫做yaya(ㄧㄚˇㄧㄚ) :)你也讓我覺得很親切,因為堂姊的小名也叫做yaya(ㄧㄚˇㄧㄚ) :)朱家安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80583983813241727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75825010331969036932008-11-27T23:34:00.000+08:002008-11-27T23:34:00.000+08:00對了,我周遭朋友的確都叫我yaya。這讓我突然覺得你好親切XD對了,我周遭朋友的確都叫我yaya。<BR/>這讓我突然覺得你好親切XDChantal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03520987199642838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6700593152234245332008-11-27T23:32:00.000+08:002008-11-27T23:32:00.000+08:00對,我意思是這樣沒錯。(看到自己的白話被用嚴謹的語句表達出來真興奮)對,我意思是這樣沒錯。<BR/>(看到自己的白話被用嚴謹的語句表達出來真興奮)Chantal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03520987199642838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65823955103849793622008-11-27T08:31:00.000+08:002008-11-27T08:31:00.000+08:00哈囉,yaya:1.很高興你喜歡這裡:)2. I see.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範疇錯誤的句子,...哈囉,yaya:<BR/><BR/>1.很高興你喜歡這裡:)<BR/><BR/>2. I see.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BR/><BR/>範疇錯誤的句子,就是那些〔對於其述詞所指涉的性質所屬的所有範疇x來說,都不存在有其主詞所指涉的事物所屬的某個範疇y,使得x適用於y〕的句子<BR/><BR/>這看起來像是個有用的修正。雖然我擔心可能有一些無意義的句子並不會符合〔〕中的條件,但是這篇文章原來的意圖也僅只於提供讓一個句子成為無意義的句子的充分條件而已。朱家安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80583983813241727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37272632173412011302008-11-26T12:09:00.000+08:002008-11-26T12:09:00.000+08:00你好^^很喜歡看你的文章,我也曾經是哲學系的呢!我覺得最後面臨的問題蠻好解決的。在定義裡加入:述詞"...你好^^很喜歡看你的文章,我也曾經是哲學系的呢!<BR/><BR/>我覺得最後面臨的問題蠻好解決的。<BR/>在定義裡加入:述詞"可以"屬於能描述主詞的某範疇時,語句就有意義。<BR/>就如同你說的,一個詞可能屬於多個範疇,我們不能只單選一個,排除其他的可能性。<BR/>不知道這樣表達你能不能懂。Chantal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4035209871996428380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71465927375125029592008-11-13T09:08:00.000+08:002008-11-13T09:08:00.000+08:00嗯,這聽起來像是作業欸,我該怎麼辦呢?嗯,這聽起來像是作業欸,我該怎麼辦呢?朱家安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80583983813241727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14802507873361338182008-11-12T14:04:00.000+08:002008-11-12T14:04:00.000+08:00不好意思,我有個哲學問題想請教您.請問上帝的本體論論證,要如何用羅素的描述詞理論反駁呢?不好意思,我有個哲學問題想請教您.<BR/>請問<BR/>上帝的本體論論證,要如何用羅素的描述詞理論反駁呢?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76761140192141938552008-11-11T14:15:00.000+08:002008-11-11T14:15:00.000+08:00rossignols︰我想,你的理解大致上沒錯。rossignols︰<BR/><BR/>我想,你的理解大致上沒錯。朱家安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880583983813241727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143276828446077324.post-37344899878354983492008-11-11T08:38:00.000+08:002008-11-11T08:38:00.000+08:00嘎,這是個人對這篇文章的理解,請白鹿檢查:「有個單身漢不是男人」這句話在客觀意義下為真的條件是:這個...嘎,這是個人對這篇文章的理解,請白鹿檢查:<BR/>「有個單身漢不是男人」這句話在客觀意義下為真的條件是:這個人是男人而且沒老婆,而且不是男人;這句話有矛盾所以不為真。而「綠色狂亂地睡著了」這句話在客觀意義下為真的條件是:綠色會睡覺,而且狂亂地睡著了;不過應該沒有人會知道「綠色會睡覺」指的到底是什麼,所以這句話沒有客觀真假值。<BR/>而為什麼我們會認為前者不為真,後者沒有真值呢?<BR/>因為「單身漢就是沒有老婆的男人」這句話裡,單身漢、沒有老婆、男人都是可以被用來描述人類的詞;而非生物的顏色會做出睡覺的動作超出我們的理解範圍。<BR/>然後竊以為本文後半的內容是白鹿根據上段敘述的、一般人都可以做出的直覺判斷,試圖把它拿來當成辨別一個句子是否有意義的判準;不過這個提案顯然遇上麻煩了。<BR/><BR/>參考文章:<邏輯規則與藝術討論>(試著用超連結但失敗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