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2012

佔用公地的公共討論

紫荊生態藝術村是中正關心生態、弱勢與地方文化的獨立社團。這個學期學校把郵局旁邊一間店面借給他們用,村長黃梓皓把店裡佈置得很有味道,販賣附近的農產品和雜糧筆記本,門前擺置鄉村主題的裝置藝術。店面位在學校活動中心斜角巷,於是叫做「斜角巷3095」。

梓皓非常鼓勵學生對社會議題的關注與發聲。在士林王家被拆的前一晚,外文系小龐訂了三千張台北好好拆貼紙,圍著斜角巷3095的小圓桌,大家討論該如何在一臉事不關己的南部號召聲援、連署,或者至少提供資訊讓同學們了解目前都更條例的嚴重性。

在聯絡中正牧夫們社、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簡單哲學實驗室,一起準備接下來的反暴力都更宣傳和擺攤事宜時,小龐已經印好了海報貼在3095門口,梓皓也很配合地讓走廊上的桌子椅子瓶子罐子重新站出東倒西歪的姿態,撒上之前打破的甕片,一副「怎麼會被拆成醬」的樣子。

過了兩天,海報被路人寫字,抱怨門口的東西佔用公地,妨礙通行。

梓皓很有度量,隔天在旁邊貼便條紙回應,感謝留言者願意進行溝通,並說明這些擺設都經學校許可。他甚至提供了筆和一疊自黏便條紙,歡迎接下來路過的人繼續留言討論。

我沒這麼有禮貌。我認為最初那則留言,不論是內容還是留言的行為本身,都沒道理。

首先,並不是放在道路上就是佔用公地,否則歷史週、心理週、企業徵才都不能擺攤,活動中心的宣傳立架、全家外面的公益發票箱都要撤掉。再來,根據我的文章「道德注意力偏差與言論自由」,我們應該給予那些基於道德立場的發聲更多容忍。事實上,在學校規定的合理使用範圍內,梓皓留下來的行走空間還是很充裕,我相信留言的人只是純粹看了不爽。

最後,留言者用來抱怨3095佔用公地的方法,是在別人的財產上寫字,這實在太不體貼了。人家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並不代表你就可以把它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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