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登山社最近一張用繩縛正妹宣傳社課的海報引起大眾討論,並被人指責為物化女性。「物化」出現在公共討論裡,已經不是新鮮事。然而,我必須指出,考慮到道德舉證的特殊地位,這類指控需要附加更多說明,否則很難不淪為缺乏建設性的攻奸。
物化VS性侵犯
想想看:如果這次的指控是社團幹部性侵犯新生,我們很直覺會要求爆料者舉證,然而,指控別人物化女性,這難道不需要證據嗎?
有人可能會覺得:不對呀,大家都看到那張海報了,事實就在眼前,還有什麼好舉證的?然而,這種反應把道德判斷想得太理所當然。該社團把繩縛正妹的海報圖案公開,這是事實。然而,要說明此行為確實是物化女性,你至少必須說明哪些充分條件可構成「物化」,然後再說明為什麼這張海報符合這些條件。
你可能抱怨說,什麼,我哪知道哪些條件足以構成物化?這麼學術的詞,你對我要求太高了吧?
這就對了,如果你不知道哪些條件足以構成物化,憑什麼用「物化」批評人家?如果你不知道哪些條件足以構成性侵犯,你有資格指控別人性侵犯嗎?
道德舉證和事實舉證
「物化」是我們經常看到的指責詞,但是卻很少有使用者能說明它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個現象很不健康。
在當前社會脈絡下,「物化」就和「性侵犯」一樣是道德譴責,被指控為在物化別人,意指此人有道德缺陷。然而,道德譴責不能隨便做,你至少要能初步說明為什麼對方是糟糕的人或者做了糟糕的事情,才能說對方有道德缺陷,不然就是言之無據。
然而,這個社會對「性侵犯」和「物化」這兩種指責顯然有不同標準。我們要求指控別人性侵犯的人提出一定程度證據,但指控別人「物化女性」的人,卻很容易被放過。這中差別待遇的根源,是公眾常不自覺地對「關於事實理據的舉證」和「關於道德理據的舉證」持以不同標準。
「性侵犯」和「物化」的差別,在於前者很具體,後者則比較抽象。在性侵犯案件的討論場合,大家對於被害人所描述的那套行為算不算是性侵犯通常沒有什麼爭議。需要舉證的地方,在於那套行為到底有沒有被做出來,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檢驗貼身衣褲和衛生紙上的DNA。然而,在討論物化的場合,則常常剛好顛倒。例如在這次的例子中,中正大學登山社製作了那張海報,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沒有什麼爭議。但是這項行為到底算不算是物化女性,則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在公共討論中,這類關於「為什麼某項行為算是物化?」的舉證責任常常被忽略。其結果就是我們對於發言者所指的物化到底是什麼、有何壞處都不太了解。更糟的是,這種情況讓指責別人物化在這個社會裡變成一件非常輕鬆的事情。只要別人的宣傳跟情色沾上邊,讓大眾不舒服,大眾就可以如此指責,而媒體也會見獵心喜忠實反映。
然而,「跟情色沾上邊」和「讓你不舒服」都不代表對方的言論有道德缺陷。若要證明後者,你必須多說一點,例如,對方的言論何以能夠讓「被他物化的那群人」陷於更糟糕的處境。如此一來,公眾才能進行比較有建設性的討論,例如那些言論是否真的有那些糟糕效果,以及那些糟糕效果是這個社會基於多元精神必須容忍,或者我們應該施以道德譴責、甚至立法禁止。
某些哲學家確實認為道德判斷是源於「不舒服感」,然而即便如此,他們也會同意,不是所有這類負面情緒都能在公共討論場域合理建立道德譴責。但是,我們的社會確實非常習慣於跳過反思與舉證責任的泛道德化指控,物化只是其中一例。充分的道德討論是民主的基石,只有如此正視關於道德理據的舉證責任,我們才有可能深化道德討論,而不只是停留在每個人依循自己的喜好扔出無法互相溝通的貶謫。
本篇是在抱怨物化沒被定義,還是沒被舉證?
回覆刪除同一張圖,你看可能是個阿婆,我看可能是隻老鼠。
回覆刪除這張海報,你看可能是繩結藝術,我看可能是美女其實喜歡被綁的暗示。
我於是猜:和我「看法」雷同的人很不少,因此看法而感興趣的人也一大票。
海報作者猜的可能也和我差不多。
難怪被綁著拍的,不是個阿婆,也不是隻老鼠。
據說蘇東坡把尊佛像看成一坨屎,被他妹妹虧說滿腦大便才會這樣。
回覆刪除所以,要舉證那張海報「物化」女性,聰明人恐怕不幹。
跟無腦酸酸做公共事務討論時
回覆刪除真的是非常討厭的事
完全不負舉證責任,有夠機歪。
判斷者對於愈沒有利益威脅感的事,通常就愈不會說它違反道德。
回覆刪除比如說,判斷者若感到自己不大可能成為那一個單獨被犧牲的鐵路修繕工,卻感到自己蠻可能成為看個感冒卻被拆掉而將器官移給有錢病人的倒楣鬼,那麼,判斷者贊成為救五名正在另個軌道的工人而將電車轉向去碾單獨作業的工人,但又反對為救五名急需器官移植的垂死病人而犧牲那個上門求診的感冒患者,這種道德判斷的由來就可以得到理解。
那張海報內容是不是叫做物化,只是用詞的枝節;而設計和張貼這張海報,值不值得予以道德非難,一個可行的方法是:就看你有沒有因此感受到利益的威脅了。
PS:還有什麼舉證的需求,儘請以有腦的方式吩咐。
我看到海報,故我和海報都在。
回覆刪除旁人也在,因為他說:
真:有個女人被綁起來拍了。
善:這是在物化女人,好那個。
美:這女的好正。
以上有哪個說法有待舉證?
無知之幕,好多地方都用得上。
回覆刪除把海報上被綁的女人用無知之幕蓋上,
掀開前,
看官各自猜想,
幕後可能就是…
【喔,誰的媽,還露了點。】
然後就可以開始討論:這到底是什麼化?以及
是不是照常開幕,再來舉證。
【海報設計者不准玩,因為他能保證,那不關他家的事。】
發財:
回覆刪除作者的意圖不重要,因為可以分開談:
1.海報有沒有物化女性?
2. 如果有的話,這是否來自作者的蓄意?(畢竟我們無法排除也有可能是神經大條的作者不小心做出的效果)
如果「暗示美女喜歡被綁」就算是物化女性,那麼,只要有夠多人認為這張海報暗示美女喜歡被綁,我就可以同意這張海報物化女性。
但是:
1.我相信這不會是這次這張海報被如此指控的理由。因為,如果當初這張海報以「美女喜歡被綁」六個大字取代圖,恐怕不會被指控為物化。
2.就算是,這也還沒進入有建設性的道德討論,因為指控者還必須說明「暗示美女喜歡被綁」會有糟糕後果。例如,他們不但要舉證有夠多人會把海報理解成在暗示「美女喜歡被綁」,他們還必須舉證,這些人會因此比以前更相信美女喜歡被綁。
人心隔著肚皮,海報張貼者是何用意,是神經大條不小心,還是故意暗示些什麼,別人也只能從他(或她)的內容和張貼方式(時間地點尺寸等),從一般經驗法則上去推定。
回覆刪除很多人指責這海報物化了女性,這是什麼意思,基於什麼想法,甚至是不是反諷或暗爽的偽裝等等,這些得要用猜的。就算指責人真的「舉證」了,也沒保證他就是心口合一。
甚至,每個人看了這張海報後是什麼感覺,是欣賞繩結呢,還是和誰一樣,天曉得。
只是:
如果很多人指責這海報是物化了女人,數量多到Kris都看不下去了,我是沒什麼理由懷疑他們是在演戲,而不是真的在表達一種發自內心的嫌惡情感。
而誠如Kris也回文同意的,物化女人,包括了美女喜歡被綁的暗示手法。
所以,這張海報內容(圖及文)被看成是一種美女喜歡被綁的暗示手法,除非是個相對稀有的理解方式,否則,很多指責者以物化女人譴責之,自然蠻可能是由於做了如此理解所致。或至少,這海報有被大眾如此「誤解」的相當風險(如果這種理解真的偏離了張貼者的意圖範圍的話)。
至於女人遭暗示喜歡被綁起來爽,會有什麼不利後果呢?老實說,我不太能夠舉證,只能說我相信那海報張貼者的媽、姊、妹、妻、女兒等人,即使有的話,也不會是海報上被綁的那個人。【不可能這麼正】
發財我不是說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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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瞭
回覆刪除害我舉了半天
物化是「自以為的客觀性」(assumed objectivity)的認知原則,往往阻礙實現性別平等。對Haslanger來說,「物化」是這樣的:
回覆刪除a. A把B 當成 A滿足慾望的對象
b. 當A 欲求 B擁有某個特質時,A就會 強迫 B擁有那個特質
c. A 相信 B有那個特質
d. A相信那些特質是B的 天性
自以為客觀與性別物化對於性慾上的物化則是這樣的:
a. 男性把女性 當成 男性滿足性慾的對象
b. 男性 欲求 女性溫順、像個「物品」,就 強迫 他們溫順
c. 男性 相信 女生事實上溫順、像個「物品」
d. 男性相信溫順、像個「物品」是女性的 天性
會有這樣的認知,往往是因為物化者「自以為客觀」:他們認為真正的規律性來自天性,認為人必須依照其他人或事物的天性對待他們,認為唯有不受觀察者干擾的觀察才能得到真正的天性,同時 自以為 自己沒有干擾、影響到被觀察對象。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589432-%E3%80%90%E6%B2%83%E8%8D%89%E7%83%99%E5%93%B2%E5%AD%B8%E3%80%91%E3%80%8C%E8%87%AA%E4%BB%A5%E7%82%BA%E5%AE%A2%E8%A7%80%E3%80%8D%E7%9A%84%E5%A3%93%E8%BF%AB%EF%BC%9A%E4%BD%8F%E5%B1%B1%E4%B8%8A%E7%9A%84%E5%8E%9F%E4%BD%8F%E6%B0%91%E3%80%81%E6%BA%AB%E9%A0%86%E7%9A%84%E5%A5%B3%E4%BA%BA%E3%80%81%E4%B8%AD%E8%8F%AF%E6%B0%91%E6%97%8F%EF%BC%8F%E8%B3%B4%E5%A4%A9%E6%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