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Metz在Ethic發表的"Recent Work on the Meaning of Life"一文,彭明輝指出:
美國哲學界近年來也興起關於人生意義(meaning of life)的論證,想要用分析哲學的方法找出可以經得起客觀檢證的人生意義。這些活動的背後都有一個共同的假設:人生的意義有客觀的判斷標準,如果我們自己不知道活著為的是什麼,只要問到那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人,就可以從此有所皈依。彭明輝認為這顯示了分析哲學的失敗之處:
『分析哲學的研究結果是生產出來的問題遠比可以被「客觀接受」的答案多,卻還是沒看到有人提出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真的有適用於每一個人的「客觀的」「人生的意義」嗎?以下,我對彭明輝的批評做出回應和釐清。我相信下面的內容不僅對澄清討論有幫助,也能讓大家更了解分析哲學在幹嘛。
客觀的人生意義
我不相信彭明輝有好好讀過他列的那篇參考文獻。Metz的文章用了一整節介紹人生意義的主觀論(subjectivism)的日前發展,這一節的第一句就是:『主觀論主張,到底是什麼東西使得一個人的生命有意義,取決於那個人本身(A subjective theory maintains that what makes a life meaningful depends on the subject)』。彭明輝認為分析哲學的生命意義研究的問題在於預先假設了生命意義有客觀判準而不加以討論,這明顯是錯的,因為主觀論就反對生命意義有客觀判準。如果彭明輝有把自己列的參考文獻起碼讀到第三章,他就會發現這件事。
甚至,那些認為生命意義有客觀判準的哲學理論(如神意論、客觀論),也不會天真地認為這是一個可以被預先假設、不需要討論的主張。分析哲學的特色,就是你可以放心拿來預先假設的主張跟班上的正妹一樣少。不管你想宣稱些什麼,往往都只能從那些被廣為接受的邏輯原則,或者多數人都有的某些概念內容當中尋找支持。若偷放過不了關的預設,評論者第一個就會指責你丐題。分析哲學家對於論證前提的嚴格要求遠超乎彭明輝的想像,在形上學中,外在世界的懷疑論者連你媽的存在都不願意讓你預設,更何況是那種放諸四海皆準的生命意義。
再者,主觀性和客觀性的議題,不管在分析哲學的哪個領域,都是兵家必爭之地。形上學家爭論是否有客觀存在的外在世界;知識論學者質疑知識的標準是客觀的,還是相對於一個人(或群體)掌握的其它信念;道德哲學家討論獨立於人的價值觀的道德真理如何可能;在心靈哲學和科學哲學裡,我們更探究心靈和意識能否被化約成客觀的科學現象,以及科學理論預設的那些無法被直接觀察的實體(例如夸克)到底是客觀存在,或者只是方便科學家計算的工具性預設。這個慣例,在生命意義領域也不例外:主客觀之分,就跟自然主義和非自然主義之分一樣,是主要戰場。在這種情況下,說生命意義的客觀判準是生命意義的分析哲學討論的共同假設,就像說上帝的存在是演化和神創爭論中的共同假設一樣。彭明輝對這點無知,表示他不熟分析哲學,在這種情況下,唸了一篇期刊論文就跑來批評,似乎不是好點子。
(update:後來證明這不是他最後一次因為無知做出誇張的評論。兩個月後彭明輝抱怨道德哲學家普遍忽視「個人行為」和「公共政策」之間的重要區分,卻沒想到這個區分正好常常是道德和政治哲學論戰的重點)
最後,就算是那些認為生命意義有客觀判準的哲學理論,也不見得會天真地認為,既然那判準是客觀的,那麼『如果我們自己不知道活著為的是什麼,只要問到那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人,就可以從此有所皈依』。哲學家的討論,是將各種議題區分得很清楚:
- 形上學議題:到底有沒有客觀的生命意義?
- 知識論議題:如果有,我們如何知道這個生命意義到底是什麼?
- 心理學議題:就算我們知道這個生命意義的內容,我們到底要怎樣(經過什麼樣的人生經驗,例如說)才會誠心誠意地接受它作為自己的生命意義,作為自己安身立命的所在?
在這三個議題當中,前面兩個是標準的哲學議題,最後面那個則不甚清楚,因此分析哲學家對它的討論也比較少。這種差別待遇並不武斷,而是學科分工的展現:人要經過什麼樣的經歷才會對什麼東西有熱情或認同,這是經驗問題,無法單單藉由概念分析解決。這就如同探究客觀道德原則的後設倫理學家很少討論「假使這樣的客觀道德原則存在,我們要怎樣(經過如何的道德教育,比方說)才會誠心誠意地接受它、依據它來行動?」一樣,這是經驗性的心理學問題,不是空想就能有答案的。一般而言,分析哲學家在研究時盡力審慎,若一個主張需要經驗證據才能支持,他們就會乖乖地向科學家諮詢,不會亂講。彭明輝說哲學家認為只要向知道人生意義的人諮詢,自己就可以得到皈依,這是不對的。
順帶一提:彭明輝在文章最後幾段提到,有時候,我們需要經過一些特定的歷練,才能體會並認同某些東西是自己的生命意義,這是『抽象的概念思辨所不可能達成的』。這似乎是在指概念思辨無助於讓我們的生命有所皈依。參考前面兩段的說明,你可以看出來,彭明輝的這則抱怨來自他對於哲學議題和非哲學議題的混淆。就如同道德哲學家的工作是搞清楚哪些道德原則為真,不是想辦法打動你讓你誠心接受這些原則,研究生命意義的分析哲學家的工作也只是搞清楚生命意義是什麼,不是打動你讓你認同某件事情是自己的生命意義。然而,這並不代表哲學家對於協助我們安身立命沒有幫助,想想看,若你連哪些事情(生活方式、成就...)足以作為生命意義都不知道,就算你有能力打動別人,你到底要打動別人去做什麼事情?
我不確定彭明輝怎麼想,不過他這次的表現顯然跟平常談學術良心和研究方法時不相襯。擁有如此網路影響力的人,在發言時理當更加小心,避免一不注意,就濫用了別人對自己的信賴感。分析哲學在台灣是很小眾的學術,在職的研究生和教授可能不超過七十人,大眾傳播能力更是有限。若網友看了彭明輝的文章,就先入為主地認為這些做分析哲學的簡直就是蠢蛋,連可能沒有客觀的人生意義這點也沒想過,這對於認真做研究的我們來說,不是很不公平嗎?
生產的問題比答案多
彭明輝認為分析哲學研究生產的問題比可以被客觀接受的答案更多。雖然他厚道沒有明說,但我相信若是有心人,下一句就是指責分析哲學作為一門學科進步的效率之差。
我同意彭明輝的說法,但我不認為這代表分析哲學缺乏進步效率。分析哲學有兩個特色會導致問題在研究中大量產生,然而,在這兩種情況下,就學術而言,問題的產生常常不是壞事,而是好事。
首先,分析哲學的第一個促進問題產生的特色,是它的主要任務:使用明確的語言來刻劃各種概念的定義。在這個情況下,問題的產生代表的往往是我們對作為研究對象的概念更加了解。
為概念找定義很困難,因為它要求我們從該概念的各種使用上尋找線索,而這些使用通常不但雜亂無章,還會互相衝突。以生命意義為例,有許多人認為,沉浸於ACG足不出戶、甚至跟二次元角色談戀愛的阿宅生命,比維持真實人際關係的生命沒有意義,不管阿宅(在深思熟慮之後)對自己的生命有多麼滿意,這些人也不會改變意見。這似乎暗示了,生命意義是客觀的,不依賴於當事人的想法和慾望。然而,我們又會說:一個人生命的意義,應該由他自己決定,不干別人的事。這兩種想法之間似乎有衝突,然而,這樣的衝突是真的存在,或者只是源自於概念上的混淆(例如,我們可能把道德判斷誤認為是關於生命意義的判斷),則倚賴進一步的釐清。
不管如何,我們期待生命意義理論,在最好的情況下,能說明這些衝突其實不存在(畢竟我們不希望自己使用的概念蘊含矛盾),在次好的情況下,則能指引我們一條可藉由對概念進行恰當修改來避開矛盾的路。但不管如何,這些矛盾和衝突之所以存在,並不是因為分析哲學家犯了錯,而是因為這些概念的日常使用實在太過於豐富,這就像通常程式越複雜bug也會越多一樣。我們平常之所以沒有察覺這些矛盾,是因為我們只求堪用、不求甚解,從未試圖對自己使用的概念給出明確定義,當分析哲學家使用比較明確不模糊的語言討論這些概念,矛盾和問題就一個個顯露。在這種情況下,問題的出現往往代表的是研究的進步:我們對於某個概念的刻劃和了解,已經精確到讓我們可以發現它的某些使用蘊含矛盾,或者和其它概念衝突,總之,該概念的內容,並沒有我們當初想的那麼簡單。反過來說,當一個人對於某個複雜概念的說明看似一點問題也沒有,往往只代表他的用詞太含糊,所以不容易被抓到不一致。
再來,分析哲學的第二個促進問題產生的特色,是哲學家對於知識確定性的嚴格要求。一個誇張但易懂的例子可以是這樣:
你:桌上有個蘋果。原理很簡單:對於知識基礎要求得越嚴格,你就會希望自己擁有越多理據去支持那些乍看之下毫無問題的說法,然後,你就會問出更多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問題的產生不代表你有毛病,只代表你很嚴格,或者你對懷疑者的吹毛求疵抱有同情。前面提過,分析哲學允許堪用的推論前提少得可憐,你可以把他們看作擁抱極簡主義美學的理論家,試圖只使用最少、最安全的基礎,推論出整個理論。但分析哲學家這樣做的目的不僅僅只是因為他們爽,而是承襲笛卡兒、休姆以降的謹慎個性,令他們希望從最穩當的基礎建立知識。
分析哲學家:是嗎?你怎麼知道桌上真的有蘋果?你怎麼知道那不是邪惡科學家控制你的神經傳訊,在你腦中產生的逼真幻覺?
彭明輝:你看看你看看,你們分析哲學家就只會製造問題。
在理解分析哲學的這兩個特色後,對照彭明輝對於他自己的人生意義理論的討論,你就知道為什麼分析哲學家會問這麼多問題,而彭明輝卻一點問題也沒有。我就這兩個特色各舉一個例子,剩下的就當作推論練習吧。
1. 定義的明確性
『「妳甘願為這樣的事受苦嗎?」這個問題沒有適用於所有人的客觀答案,每一個人會基於他的生命歷程和體悟,而給出屬於他自己的答案。』彭明輝的這段話似乎暗示:一個人基於自己的生命歷程和體悟對於自己的生命意義做出的判斷,別人無從置喙。然而,他又在文中談論德雷沙修女行善的「價值」,以及人們如何自情感「發現」這樣的價值,這似乎又暗示:有一些東西(例如道德事實)可以構成生命意義的客觀基礎,了解這些東西和生命意義的關係的人,可以在生命意義這件事上,對自己以外的人提出建議,並且,這些建議可以是客觀上正確的。
簡單地說,若這篇文章在研討會發表,評論者很可能會懷疑彭明輝企圖在主觀論裡偷渡客觀論:在這種情況下,儘管看似通吃了兩者的優點,但理論本身會蘊含矛盾。然而,我更相信這個假想的評論人在發言之前會感到很為難,因為彭明輝使用的用詞和表達方式都不夠明確,讓人很難判斷他的理論內容,更不用說檢驗到底有沒有矛盾。在這種情況下,彭明輝的理論就算乍看之下沒有問題,也只是因為他的表達太模糊,有太多歧義和詮釋空間。若他願意用明確的話語重述自己的理論,我相信他會發現,這個理論的毛病,不會比他在Metz那篇文章裡讀到的任何一個理論少。(我強烈懷疑最後這句話會是vacuously true*1...)
2. 對知識的嚴格要求
彭明輝只用了四行字,就反駁了Negal提到的論證並且建立自己的理論:
『但是,這樣的論證不但不能釐清問題,還反而在扭曲它。因為,當我們問「什麼是有意義的事」時,只不過是單純地在問:怎樣的事情才值得我們為它受苦,如此而已。這根本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問題。至於200年後人類是否會滅亡,根本就與我們的問題扯不上關係!』很多人有強烈直覺認為人生意義必須來自於某種永恆存在的東西(根據Metz的文章,這樣的想法是許多人生意義理論的基礎,例如神意論、靈魂論和存在主義),但彭明輝認為這些直覺都很明顯跟人生意義無關,不需花時間反駁,而他自己的理論(有意義的事,就是值得我們為它受苦的事)則很明顯是正確的,不需花時間辯護。彭明輝的立場這麼獨斷,(對於自己擁護的想法的)知識門檻這麼低,當然會覺得哲學家都好奇怪,為什麼要浪費那麼多時間去討論那些「標準答案」非常明顯的問題。
NOTE
- 這是專家笑點。想像這樣的例子:
小丸:「哇,阿條你比隔壁班所有男生都粗壯耶!」
阿條:「真的嗎XD」
小丸:「沒有啦,隔壁是女生班。」
在這種情況下,「阿條比隔壁班所有男生都粗壯」這句話就會是vacuously true(空洞地為真)。同樣的道理,若彭明輝根本沒花力氣讀懂Metz的文章,因此沒有從那篇論文讀到任何理論,那麼「和任何一個彭明輝從Metz的那篇文章裡讀到的人生意義理論相比,彭明輝的理論的問題都不會比它少」也會是vacuously true。
- 感謝Joe、John、Chen和Au Faith在這篇文章的草稿階段提供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