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2013

80分女孩與命理解析:科學的資格

「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這篇文章裡,作者Joe提出了一個新穎的說法:

安全感危機假說:80分女孩普遍採取錯誤策略,忽略男人所需的安全感。而這使得她們面臨敗犬危機。

這個說法直接支持Joe接下來非常具體的愛情策略建議:80分女孩應該多了解男人想要什麼,並試著提供安全感。

文章刊出後不久,泛科學的海苔熊為文反駁,在「80分女孩沒人愛?」裡,他提出一些科學證據說明,80分女孩擁有的那些特質,並不會有「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所暗示的扣分效果。

接著,Joe寫了「從泛科學80分女孩的平反文,談「權威」創造的截思偏誤」回應海苔熊,指出海苔熊的批評是斷章取義。我則在「愛情爭論的批判觀察」裡說明為什麼Joe對海苔熊的回應不但失敗,並且忽視了自己文章可能造成的悲慘後果。

接下來,在這篇文章裡,我打算指出,Joe在商周文章中關於80分女孩的說法,不只是缺乏科學證據,並且還有違背科學討論基本原則的危機。

誰是80分女孩?

首先,看看「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裡面描述「80分女孩」的段落:

「她們是我們周圍那些條件不壞、溫柔體貼、對人親切的女生。雖然沒有搶眼的美貌,但她們在外貌上也並不差;男人或許不會第一眼注意到她們,但她們都有足夠的女性魅力、通常也很耐看。更重要的是,她們沒有好到讓人有不敢親近的壓力。她們大部分學歷不壞,有一份還不錯的工作。經濟上雖然不至於很闊綽,但也算是自給自足。…她們通常有足夠的品味、懂時尚、懂得吃、知道哪裡有不錯的餐廳、知道餐點該搭配什麼酒;懂得穿、未必擁有一堆知名精品、但總能穿搭出自己的風格,甚至連男人的穿著打扮都能有所見解...」

當你一邊讀Joe的文章,一邊開始覺得「對,我就是這種80分女孩」的時候,請注意,你已經陷入人類認知能力的陷阱了。

雖然大多數人自我感覺良好,但並不至於自稱超越90%同儕。作者對80分女孩的描述,就跟星座測驗一樣,會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對,我就是那樣」。順便一提,在這樣的設計環境裡,當海苔熊主張我們難以在科學上界定80分女孩時,他的說法自然無法得到太多女人的共鳴。

80分女孩是否有安全感危機?

就算我們有辦法界定出一群(根據Joe的說法)佔據多數的80分女孩,他們是否比得到其它分數的女孩更受到Joe所提到的安全感危機威脅?

關於這一點,Joe沒有提出統計資料支持。當然,他聲明「我並非兩性專家,我的書更不是兩性科學」#1,而這似乎一定程度上迴避了受科學檢視的必要性。但我必須指出,相關統計資料對Joe的重要性遠超過他的想像。統計資料的有無,原則上決定了Joe的說法是市場學的檔次,還是命理學的檔次。

常識上,如果你說「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特別受到安全感危機威脅」,你就同時說了「其它分數的女孩比較不受安全感危機威脅」否則你就是在說一句廢話,類似於「在國民黨黨員裡,馬小九和金小刀特別擁有黨證」。(當然,他們兩個可能擁有「比較特別的黨證」,不過這篇文章討論的是男女之間的愛情,至於男人之間的情誼,必須另文深探)

所以,其它分數的女孩是否就比較不受安全感危機威脅?在沒有統計資料的情況下,我們當然還是可以討論這個問題,例如,有人可能會說:

(A)90分的女孩男人費心思追都來不及了,哪需要在乎自己能否給人安全感?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她們的首要顧慮恐怕還輪不到安全感喔~

愛情危機診斷VS算命

這種說法聽起來有一點合理,但事實上它根本是合理的相反。它的問題在於,不管你對「80分女孩」遭遇的感情危機做出什麼樣的診斷,你都可以用一模一樣的格式為那個說法辯護:

診斷: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的危機在於,她們太八卦讓男人心煩。

理由:90分的女孩男人費心思追都來不及了,八卦忍耐一下就好。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她們的首要顧慮恐怕還輪不到愛八卦喔~

診斷: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的危機在於,她們的穿著品味不上不下。

理由:90分的女孩男人費心思追都來不及了,穿著品味差一點無所謂。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她們的首要顧慮恐怕還輪不到穿著品味喔~

診斷:在所有女孩中,80分女孩的危機在於,她們面對身邊男性,容易心猿意馬,最後反而落得一場空。

理由:90分的女孩根據定義有權心猿意馬。至於60分的女孩,嗯哼,要心猿意馬恐怕還輪不到她們喔~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怎麼講怎麼對的狀況?一個可能的分析是,進行推論的人,在區分出「80分女孩」和「其它女孩」的同時,已經預設了她們具備不同性質,處於愛情市場的不同景氣當中。80分女孩是「還不錯,但是沒那麼好」的一群,因此,那些「好到不需要擔心安全感危機(或其它任何剛好被拿來討論的負面條件)」的女孩,自然不會屬於「80分女孩」,而那些「要擔心的東西實在太多了」的女孩,也不會是「80分女孩」。這種推論在結構上類似:

「凡是烏鴉都是黑的。」

「是喔?我們實驗室昨天才收了一隻白化的烏鴉欸。」

「不要鬧了好不好~既然是白色的怎能叫「烏」鴉?」

這類怎麼講都對,可以解釋幾乎所有資料的討論方式,用科學哲學的術語來說,叫做缺乏可否證性。當我用缺乏可否證性的方法進行辯護,我的論述就不再科學:

「仙仔,您不是說阿九會因為命格僵硬在今年掛掉?」

「唔,看來這個命格實在是太僵硬了,掛都掛不掉哪!」

可否證性大挑戰

當然,Joe可能不會用這種策略辯護安全感危機假說。但問題是,只要Joe不提出奠基於事實的統計數據,他的辯護遲早會遇到怎麼說怎麼對的問題。若你不同意我在這裡的說法,可以試著挑戰:你是否可以在不引用統計數據的情況下辯護安全感危機假說,而又不陷入「怎麼講都對」的算命困境?

不管是科學假說還是科學論述,都必須具備可否證性。這個說法自Karl Popper在三零年代提出後,成為少數受到廣大科學家接受的科學哲學理論。#2 那些怎麼說怎麼對的討論方式,讓說法沒辦法受到證據檢驗,因此,自然違背科學家接受的科學基本原則。

看到這裡,你應該了解,雖然有些說法怎麼說怎麼對,看起來很有道理,但這不構成相信它的理由,正好相反。

為什麼要學科學和哲學?

從Joe的愛情分析,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科學精神和哲學思維重要。

首先,鄉民關於星座解析的實驗,讓你了解人很容易接受某些設計精巧的敘述「就是在講我!」,而利用這種認知缺陷取信於人的技術,顯然已經不是星座專家的專利。再來,科學哲學關於可否證性的分析,也不只是學院裡的玩意,而是可以有效地協助你辨認那些與自己的愛情策略密切相關的建議到底值不值得相信。

note

  1. 然而你可以發現,這並不阻礙他的編輯把書名取做「愛情市場學」,就像雖然Joe沒有說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會讓女生難嫁掉,這也不阻礙他的商周編輯把文章下標為「最難嫁掉的女生類型:長相不差、條件不錯、人好相處」一樣。
  2. 當然,這並不是說其它科學哲學理論都很爛。基本上科學家不太喜歡其它那些說他們研究的質子和中子「事實上不存在」或者「都是被科學家建構出來」的說法。

7.16.2013

因果關係的謎題

總裁大熊正在考慮要不要執行某個開發案。據研究,這個開發案會嚴重破壞生態,但這不在大熊的考量之中,他只關心公司的利益。大熊仔細比對每一份資料,發現這個開發案根本賺不到錢,於是決定取消它。

問題:大熊是故意阻止生態遭到破壞的嗎?

你八成會覺得不是,因為敘述裡寫得很清楚,大熊不在意生態。然而,考慮另一則故事:

總裁大熊正在考慮要不要執行某個開發案。據研究,這個開發案會嚴重破壞生態,但這不在大熊的考量之中,他只關心公司的利益。大熊仔細比對每一份資料,發現這個開發案是隻金雞母,於是馬上召集團隊開始策劃。

問題︰大熊是故意破壞生態的嗎?

根據耶魯大學哲學家Joshua Knobe在2006的調查,在後面這個情境裡認為大熊確實是故意破壞生態的人數,遠超過前一個情境。

這個現象引起哲學家們的好奇:當大熊為了利益避免生態破壞,我們通常不認為這算是他「故意」保護生態,但是當大熊為了利益破壞生態,我們就比較容易覺得他是「故意」破壞生態,到底是什麼原因促成了這兩種判斷的不對稱?

要了解用詞差異背後的原因,稍微探討一下相關詞彙的功能,通常會有幫助。「故意」常被用來當作評價的基礎。說某人是故意做某件事,通常表示他是為這件事的後果負責的恰當人選。當然,為某件事情負責,不但代表必須因為那件事情的壞後果受到譴責或懲罰,也代表理當基於那件事情的好後果得到讚許或獎賞。我們對僅出於利益行事的大熊故意與否的判斷在兩個情境當中的差異,直接反映了人們對於大熊行事的道德回應:

  1. 大熊為了利益不破壞生態,這不算故意保護生態,同時不值得讚許。
  2. 大熊為了利益破壞生態,這算是故意破壞生態,理當譴責。

這則哲學發現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顯示了,人們的道德互動會影響那些看起來跟道德無關的概念使用方式。我們原來可能以為「故意」這個詞的內涵很簡單:在知道後果的情況下依然去做,這就是故意。然而現在必須承認,要判斷別人是否故意行事,除了考慮當事人是否事先知情,也受到相關道德脈絡的影響。

還有其它一些看似和道德無關卻會受到道德考慮影響的概念,除了「故意」之外,最常見的就是「原因」。

法官:所以這起車禍的原因是?

阿修:慣性定律?

法官:什麼?

阿修:要是慣性定律改變,車禍可能就不會發生了,不是嗎?

法官:你來亂的嗎?

顯然,若依照阿修的標準,車禍的原因還會包含重力定律、強核力定律等各種基本自然定律,說這些是車禍的「原因」,當然符合事實,但是它們都不會是法官想要的答案。當法官問車禍的原因,他想知道的是造成車禍的因素當中那些值得譴責的人為原因,例如酒駕、超速、講電話等等。因此,阿修的「答非所問」自然讓人懷疑他是故意在找麻煩。

為什麼我們在車禍的脈絡裡探討原因時會有這些不成文的規則?最直接的答案,就是與其說我們是在討論車禍的原因,不如說我們是在找尋究責對象。我們的目的不是把所有促成車禍的自然和人為因素全盤搜出,而是掌握那些有助於我們解決車禍問題的因素。

沒錯,要是慣性定律改變,這次車禍可能就不會發生。但是我們沒有辦法藉法庭審判改變慣性定律,因此在法庭上說慣性定律是車禍的原因,雖然萬分正確,但一點意義也沒有。

對車禍事件來說,有意義的原因探討方式通常預設某些道德判準。例如,在闖紅燈撞死行人的案例裡,我們不會說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和堅硬的保險杆是車禍致死的原因,雖然大家都可以同意:若行人當時不走上馬路,或者如果車廠把保險杆設計得柔軟一點,或許就不會有這起死亡車禍。在這種例子裡,我們更情願判斷闖紅燈的駕駛是車禍的原因,因為他違背了我們為了避免車禍而訂定的遊戲規則,因而更應該被究責。

當然,如果討論脈絡改變,訴諸的原因也可能改變。在設計新車款的研討會中,若工程師們翻出舊有車款的意外記錄討論促成那些嚴重後果的原因,比起闖紅燈的駕駛,他們可能就對保險桿的硬度更有興趣。

脈絡不同,篩選恰當原因的條件也不同。這些微妙的差異雖然反映了人們道德思考的特色,但也可能在討論中被用來偷渡不正確的結論。例如當軍人在烈日下受到過度懲教而熱衰竭死亡,軍方卻報告死因為「中暑」,這顯然是為了規避責任而混淆不同的討論脈絡,就像酒醉的駕駛堅持車禍的原因是慣性一樣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