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2011

難讀的經典、好懂的二手文獻

清大教授彭明輝的這篇文章討論經典和二手文獻,認為二手文獻的易讀性來自作者取易捨難的結果,因此比起原典較沒有價值:
「...妳如果試著去讀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原著(或全譯本),一定會發現讀不懂;如果妳硬著頭皮把原著(或全譯本)熟讀兩三次,我相信你一定有機會發現 Immanuel Kant 或 John Stewart Mill 的思想遠比 Michael Sandel 的介紹更精彩、深刻而富啟發性。

不僅哲學如此,社會學、人類學和其他人文、社會科學類的經典都有這樣的特性:原著(或全譯本)遠比二手傳播更精彩,更難讀懂;但是即使只讀懂原著(或全譯本)的十分之一,往往收穫還是遠遠超過讀懂一整本的二手傳播。我自己的讀書經驗告訴我:二手傳播之所以易懂,是因為他們把原著難懂的部分都截去(隱藏起來),只講易懂的;但是原著之所以精彩,卻正好就是因為難懂的部分。

道理其實很簡單:人文與社會科學經典著作的原作者都是不世出的人才,跟他們才華一般高的大概都自己去寫經典著作了;而二手書的作者往往才華就是不及這些經典的作者,他們沒有能力把一件很難說得清楚的事給說得比原著更清楚,而只能把自己也說不清楚的事給刪除,留下易懂的給讀者。」
我的意見跟彭明輝不一樣。我同意二手文獻(特別是導論性的書或文章)大多必須對原典內容有所取捨,因而難以完全呈現其細節和周圍的補充。但就當今的分析哲學界裡的導論書籍而言,我不認為這種取捨的標準是如同彭明輝所說,捨棄作者看不懂的部份,挑簡單的部份講。

事實上,導論書作者不可能略過重要的部份光挑簡單的講,因為這樣書就賣不出去,而且除了會在review、blog被罵到臭頭之外,搞不好出版社編輯那一關都過不了。在西方,學術界的出版龐大且嚴謹,劍橋、牛津、Blackwell的人可不會讓莫名其妙的書混水摸魚過去。當然,要是你放著這些有基本品質保證的書不念,堅持要找來自名不見經傳的出版社的導論書,一定可以找到寫得非常爛並且錯誤百出的書,但這並不表示導論書通常都這麼爛。我讀過的導論書,幾乎都正正經經地說明理論之中那些重要的部份,好的導論書沒辦法讓你成為它介紹的理論的專家,但它可以讓你了解理論中的重要原則和主要的論證或反論。而這些知識能讓你在進一步研讀原典以及學術檯面上的討論(也就是那些論文)時更快進入狀況。

彭明輝認為,導論作者之所以把困難的部份略過,是因為他們比較沒有才,沒辦法像原典作者那樣把困難的東西寫得足夠清楚。這一點我完全不同意。首先,有才華想出厲害的理論的人,不見得有能力和意願把這個理論寫得夠清楚。再來,我們知道經典擂台的競爭很激烈,真正厲害的人才有機會出頭,然而,你以為寫導論書就會比較輕鬆嗎?就像哲學系往往請最歷練的老師去教哲學概論,能把困難的理論寫得讓大一學生看得懂,也不是隨便誰都能做到的。當代學術界高度分工,分析哲學也不例外。有才幹幫Blackwell之流寫導論書的教授,通常都教了好幾年相關課程,他們對於哪些部份該說明、該怎麼說明才能讓學生懂,搞不好比原作者還要清楚。

再來,導論書作者也不乏真正上場論戰的重量級學者,如寫「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to Free Will」的Robert Kane。這些人能在導論書的戰場上脫穎而出,表示他們不但有能力,也願意花時間把別人的東西寫得好懂。對於那些專寫經典的「不世出的人才」你反而不能抱有這種期待:「我這種大牌,為什麼要花這麼多心思說明給你聽?賞一點提示你就該偷笑了,剩下的回家自己想!」當然,在現代這種人越來越少,畢竟若你打從一開始就養成那種壞習慣,哪家期刊願意收你的文章?另外,史丹佛大學召集當代學者撰寫的史丹佛哲學百科(SEP)在彭明輝眼裡是標準的二手文獻。然而,它同時也是現代分析哲學研究與教學重要的工具,教授往往推薦剛開始研讀某個哲學領域的學生先念幾篇相關的SEP條目,許多國外哲學系所甚至直接在首頁推薦SEP的連結,他們並不擔心自己的學生被「不完整的資訊」誤導。

彭明輝在文中把經典的譯本和經典並列,作為比二手文獻好得多的選擇。這個說法和我的閱讀經驗相反,也可能和彭明輝之前使用的推論衝突:如果美英的二手作者沒能力把英文的經典用英文說明得和經典一樣清楚,難道台灣或中國的譯者就這麼有才,能譯出和原文一樣清楚的中文書?在台灣的哲學界,念經典的翻譯書幾乎是浪費時間,這類書大多都有錯譯、文句不通順導致理解困難、誤解等問題,唸了之後對你起碼沒壞處的,是少之又少。當哲學系開課,除非內容真的他媽有夠簡單或者有其它補充讀物,否則很少使用翻譯書。多數情況下教師寧可讓學生念二手導論,就跟國外哲學系一樣。

當然,若硬要講,你或許可以說彭明輝比較的不是經典譯本和英文二手文獻,而是經典譯本和英文二手文獻的譯本。照理來講,若翻譯會出錯,那麼二手文獻的譯本應該也好不到哪去吧?不見得。如同前面所說,市面上重要的二手文獻大多出自現代哲學寫作專家之手,它們比經典好讀,所以也會比經典容易被翻得正確、流暢。

彭明輝主張經典的全文翻譯比二手文獻更值得讀,同時又認為二手文獻之所以好讀,是因為二手作者把有價值又困難的部份拿掉了。這種態度讓我想到一種常見的迷思:真正值得念的哲學是難讀的哲學,要是一個哲學理論太快被看懂,表示它不夠深奧。許多當初對哲學感到好奇的人,在唸了分析哲學之後覺得很失望,認為它既空洞又膚淺,這類反應通常就是因為他們抱有這種迷思,認為好懂就不是哲學。然而事實是:難讀有很多因素,在經典(或譯本)的閱讀上,最常見的因素就是年代久遠導致的表達和風格差異,以及譯者的失誤。拗口的原文和奇怪的翻譯看起來或許高深莫測,但這不代表它們蘊藏的理論真的比較有內涵。

分析哲學作為一種學術風格,致力於把東西寫得好懂。若你覺得分析哲學家的文章讀起來比來自其它哲學體系的文獻輕鬆,你該因此對他們抱持敬意,而不是開始覺得這些東西不值得念。反過來說,如果你把難讀當成有水準的指標,這除了讓你感覺良好(「噢耶,我正在看超深奧的東西!」)之外,並不會得到更多收穫,反而可能鬧笑話

(update:我在這篇「彭明輝分析哲學大亂鬥」裡整理了來自其他人的,對彭明輝這篇文章的其它回應。)

12.25.2011

中正哲學所招生海報

圖案在iPad的Adobe Ideas上畫好輸出成pdf,用Illustrator打開之後所有圖層都還可以分開來編輯,真是太棒了!這是我第一次用Illustrator做東西(過去的大圖,不管是哲學T的DM還是有建設性地回應網路留言,都是用Keynote弄的),覺得滿好用。

這張海報的製作時間約六個半小時,圖很快就畫好了,大部分時間花費在排版。對於要如何把各種資訊排得一目瞭然又好看,我想了很久,最後還是參考了中山哲學所的招生海報。中山的海報總是做得很漂亮,貼在佈告欄上常常勝過設計系或美術系的海報。(總是有藝術類的系所寄海報來要我們張貼,他們的海報通常做得比其它人文社會系所漂亮,所以我不在意,但這每每讓我有種天哪他們要抱持這類對哲學系的無知和幻想到什麼時候的感覺)

12.04.2011

常見問題

Q. 這個部落格是幹嘛的?還有,你是誰啊?
A. 我是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的學生,在這個部落格推廣分析哲學和批判思考。你可以在關於我看到進一步訊息。

Q. 分析哲學?
A. 分析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是近兩百年在英美興起的哲學流派。分析哲學強調邏輯和清晰的表達,希望能用所有智力正常的人都能理解的方法解決哲學問題,並把這些解決方法用所有智力正常的人都能理解的方式表達出來。進一步說明請看這篇文章

Q. 我想找些哲學書來看,你可以介紹一下嗎?
A. 請看我推薦的哲學書

Q. 我們社團或營隊可以找你來講一堂課嗎?
A. 當然,這篇文章說明了我可以幫忙的領域和過去的演講紀錄,你可以參考。

Q. 我正在考慮念哲學系...
A. 未來哲學生指南整理了我對可能成為哲學生的人的建議,包括如何判定自己適不適合念哲學、怎麼跟師長溝通、哲學系入學考試攻略等等。

Q. 我可以寄email給你嗎?
A. 歡迎

Q. 這裡的文章插圖都是你畫的嗎?
A. 不一定,不過如果圖看起來粗粗糙糙,大概就是我畫的,你可以在刷子插圖圖畫找到我畫的其它圖。

Q. 你講的東西有夠沒道理!
A. 你可以留言說服我。

Q. 你的部落格對我幫助很大,我想捐一百萬給你!
A. 這個部落格目前沒有捐款機制,若你想要表達支持,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這個部落格(或者裡面某篇你喜歡的文章)推到你自己的部落格,或者臉書、推特、噗浪、G+...介紹給更多人知道。

綠黨林震洋的鬍渣兔

 上個月綠黨僱用我替他們的立委候選人林震洋畫形象插圖。他們的要求很有趣,要畫一隻有鬍渣的小白兔。有鬍渣我可以理解(瞄向林震洋),但我完全不理解為什麼可以是小白兔(再瞄向林震洋)!!!但不管怎樣出錢的是老大所以我就照畫。

我不知道林震洋想要的是什麼樣的小白兔,所以就畫了一堆給他們選。最後他們表示喜歡左下角那隻,但希望眼睛和眉毛分開點。

下面這張是我的朋友拾元隨手塗的鴉,覺得很好看所以一起放上來:

雖然我後來不小心畫出了我很喜歡的型,但被打槍,他們真的比較喜歡剛剛左下角那隻。

所以,這就是最後畫出來的樣子:

環保是綠黨的基本訴求之一。林震洋這次參選也提出了呼應的理念,例如都市農業生態國。生態國是林震洋為「以生態為發展主體的國家」這個概念取的名字,他為這個玩意特別造了一個字,就是「國」拿掉「或」裝上「生」,也是你在兔子手上的筆電和更前面T恤上看到的符號。





12.01.2011

光溜溜的道德衝動

Billylo在網誌文章裡放上一家人在汽車旅館投宿的相片,相片多以兒女為主題,且有裸露鏡頭。(沒露點,但就算露點了我也不興奮...)這篇文章剛登出時被痞客幫放到首頁,獲得了不少目光,也引起反對公開這些相片的人砲轟。最後蘋果日報、兒童局、立委、社會局都出面關切,文章被痞客幫鎖了起來。

網路上的相關言論多為譴責之音,例如:
阿容:「我真想問他,知不知道多少戀童癖正看著他小孩的照片打手槍!」
我很難想像,在大家都沒有超能力的這個社會,看著某人的相片打手槍這件事情本身能如何對相片裡的人(或任何其他人)造成傷害。然而,若這件事情不會造成傷害,還有什麼道德理由能讓我們反對它?當然,這件事情可能傷害了包含批評者在內無數知情的害羞人士的心靈,但這就是言論自由和資訊世界偶爾會帶給你的驚喜。若你不喜歡這樣的驚喜,除非你是Billy的固定讀者,否則你該責怪的對象也是把這篇文章傳給你的人(你的臉書噗浪推特好友、蘋果日報、痞客幫),而不是作者。在這個多元世界,你得面對事實:地球某個角落,總是會有人做著雖然道德上沒有問題,但卻會讓你覺得非常噁心的事情(肛交、吃大便、為了自己的喜好攻奸別人)。你可以避開關於這些事情的資訊,你可以譴責把這些消息硬塞給你的人,但你不能以道德理由阻止別人做這些讓你覺得噁心的事情,或威脅要報官。

當然,有人可能會反駁說,他們並不單單是因為Billy張貼了小孩的裸露照片這件事情本身而譴責他,他們的批評,是考慮該文章刊出後的可能後果:
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認為,羅男先放女兒裸上身吹頭髮照,再放保險套,容易讓人聯想到性,可能挑動有戀童症的性犯罪者,有道德上瑕疵,「他不怕自己的孩子受害,不過要替人家純真的孩子想一想,以免別人家的孩子遭殃。」
我覺得這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然,這個主觀感受並不是我最好的反駁。

楊醫師的說法不是譴責Billy的好理由,因為若它是好理由,這個社會將付出重大代價。楊醫師認為,若你公開的資訊能挑動某些人的性衝動,你就有道德上的瑕疵。然而事實是:人擁有的性癖好能奇怪到什麼地步總是超乎你的想像,因此,若我們真的決定為了這個理由控制資訊傳遞,台灣政府的網路控制手段將變得比中國的城牆還嚴密。不要說一般論壇的訊息和圖片,就連施明德也沒機會貼他那張疊疊樂

一種為楊醫師辯護的策略,是主張關於兒童的資訊是管制的重點,其它則比較無所謂。理由很簡單:未成年人(兒童就更不用說了)比較沒有能力保護自己,所以挑起那些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性犯罪者的慾望,會比挑起一般性犯罪者的慾望更危險。

我不同意這個反駁。首先,哪一種資訊公開會造成比較糟糕的結果,這很大一部份倚賴兩種犯罪量的比例。社會中的戀童癖應該不多(這也是為什麼這種性癖好受到歧視),因此以兒童為對象的性侵案,在整體性侵案的數量中所佔比例應該也不高:雖然兒童比較好下手,但大部分的色狼就是對小朋友沒興趣。若全台灣每年有500成年女性遭性侵,有50兒童遭性侵,我們就有理由相信,比起限制關於兒童的色情資訊,我們或許更應該限制關於女性的色情資訊,因為若限制資訊有一定程度減少犯罪的效果,那麼在女性受性侵的例子裡,減少的犯罪應該更多。若這樣的說法成立,而且若你認為基於上述避免犯罪的理由我們應該限制Billy的文章發表權,你似乎就必須同時主張我們也必須阻止那些以女性為內容的挑逗資訊(以及和其它犯罪數量多於兒童性侵案的性侵種類相關的挑逗資訊)。若你是這種人,先搬到中國適應一下吧,你推薦的資訊控管系統比他們擁有的更可怕。

有些人可能會主張我們不該阻斷一般的挑逗資訊,因為這樣一來無處發洩的可怕男人們就會開始動鄰居少婦的歪腦筋。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似乎也不該阻斷關於兒童的挑逗資訊:這樣一來無處發洩的可怕戀童癖們就會開始動鄰居小妹妹的歪腦筋。這個意見恰好點出了前面那些批評者的失誤,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些資訊的流通到底會帶來什麼後果,只憑自己的第一情感印象就開始罵人。

事實上,上述那些「為了避免犯罪,我們應該阻止那些會引起犯意的行動」的意見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陷:它們忽略了犯罪背後的責任分配問題。把名車停在家門口會提高我成為竊賊甚至綁匪目標的機會,然而,這是否使得我在那樣的不幸發生時,必須擔負部份責任?為了避免綁架或偷竊,我們是否應該限制有錢人以各種方式顯示他們的財富?同樣的道理,為了避免性侵害,我們是否應該限制女性(抱歉,但妳們既性感又無力,這是生物學上的事實)的穿著、外出時間和返家路徑?這種「受害者也對犯罪有責任」的說法,不但蘊含所有潛在受害者(也就是說,所有人)都必須捨棄某些重要的基本自由,也容易使得公共議題得討論失焦,讓被害人不公正地成為譴責對象。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些論點本來就都失焦,因為這個事件真正的問題在於曝光的兒童到底願不願意曝光,他們對於曝光的可能後果到底理不理解。我同意模特兒的意願決定了攝影作品發表的合法性,因此我也同意,若Billy的子女當初始終不願意拍照,或者不願意讓某些照片曝光,那麼Billy就不應該照相,或者把那些相片公開。然而,我們擁有足夠的資訊判斷這些事嗎?你可以從圖中讀出「感覺彷彿爸爸在拍照的過程中有加入對小孩要表演出某種表情的要求,不然那些照片裡小孩的表情實在頗兒童不宜」我也可以從圖中讀出「感覺小朋友都很開心,他們應該覺得很好玩吧」,然而,一旦掌握了這些「感覺」,我們就有萬全準備可以開始道德攻奸了嗎?

當然不是。若我擁有的唯一批評Billy的說法是建立在他違反子女的自主權上,我就得搞清楚他到底有沒有違反子女的自主權,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合理地譴責他。然而,我們怎麼知道這些事?

我們不知道。

我們只是看了照片,覺得噁心不舒服,然後上網罵人,並且把自己譴責的含有兒童裸照的網頁連結貼在臉書、噗浪、推特...

如果我不願意這些淫穢的照片曝光,為什麼我要轉貼?我不知道。
我相信這些照片一定是來自惡爸爸對小孩的強迫或哄騙,但我憑甚麼這樣說?我不知道。

為什麼我們會做出如此矛盾又缺乏理由的行為,在我看來可能的答案只有兩種:
  1. 我們就是他媽的腦殘。
  2. 我們誤以為自己(看到照片之後所產生的)的噁心感以及厭惡感是道德和公平正義的可靠指標。
噁心和厭惡本身不是道德界線的好判準,這是老美在黑奴解放時學到的:黑人看起來黑黑髒髒的噁心又引人討厭,這不代表他們擁有比較低的道德地位。然而,人類的演化歷程使得我們特別容易被這些情感衝動挑撥,這就是為什麼你寧願花時間譴責一個你也不確定他到底有沒有犯錯的老爸,也沒想到要關心一下在未來可能轟掉百萬人的核電廠

當性侵案的消息傳出,我們罵加害人是精蟲衝腦。若這些色狼的腦子裡是滿滿的精蟲,那麼患有道德衝動的人腦子裡該是滿滿的不舒服和噁心感。他們和色狼的不同,大概就是色狼在高潮過後還有時間冷靜下來想想自己犯了什麼樣的道德錯誤,而道德衝動症患者則自始至終都認為自己腦裡的噁心感代表道德真理。

我並不主張Billy無辜,畢竟說不定他真的是大壞蛋,逼迫或哄騙自己的兒女脫衣服擺這樣擺那樣照相。然而,在進行調查搞清楚事實以前,不管那些相片讓你多噁心、多不舒服,你都沒有權利妄下斷言。十幾萬年前的山頂洞人依照噁心、厭惡等衝動行事,這是不得已的:他們腦袋不好使,所以讓本能主導還比較有機會獲得生存優勢。然而,生活在複雜的社會的現代人,若還讓這些原始情感掌握自己的道德判斷,就辜負了我們擁有的,比山頂洞人複雜不知幾百倍的思維系統。

親愛的,當你看到天理難容讓你氣到全身發抖的新鮮事,離開鍵盤和電話多想五分鐘,或許你就可以阻止自己跟其他道德衝動患者一起破壞這個社會的多元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