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2008

Unstanding Blah Blah Blah

有一個心理學上的效應(我忘了名字)是這樣的︰影片只要有恰當的字幕,就算完全不懂演員使用的語言,觀眾也會有那種以為自己聽懂了的感覺,而這種感覺跟真的聽懂戲裡的人在說什麼的時候會出現的那種感覺非常類似。

我想到一個裝置藝術的點子︰
拍片,戲裡的對白全部都設計成沒有意義的胡言亂語,但是看起來要真的像是在談天、說笑、吵架一樣。畫面要加上符合演員動作的字幕,讓觀眾體會「聽懂事實上毫無意義的語言」的感覺。

除此之外,還有兩個小梗可以加︰
  1. 設計兩款字幕,表現出完全不一樣的劇情,連番播放。
  2. 有時候看外國片會出現一些因為源自諧音或是同義字的笑點沒辦法被翻譯出來而導致戲裡的人笑得很開心觀眾卻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的情形,這個也可以加進去,只要在演員大笑的時候字幕不要有笑點就好了。
這個設計的理念是在科技媒介中繼的世界裡「探討」人和語言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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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探討」

人文學的討論裡常常會出現一些時髦但是定義不太清楚的字眼,例如「反動」、「異化」、「制約」、「物化」、「解構」。在最初出現的脈絡中,或許這些詞都有明確的意思,但是隨著以訛傳訛和濫用的擴大,最後都變成了含意模糊歧義性高而且適用範圍極廣的概念。我非常討厭這種情形以及在這種情形下利用這些詞來打迷糊仗的人。

pyridine曾經在文章裡談到過「制約」的濫用,那時候起我便很興奮地開始列詞彙的清單,打算哪天把那些我覺得不清不楚的使用這些詞的情況一次幹譙完畢。不過我最近逛了一些關於設計的網站,發現還有一個詞有著有趣的用法︰「探討」。

我相信「探討」並不像是上面提到的其它詞,是基於理論需要而被創造出來的概念,不過它依然有著濃厚的學術味道︰當你召開了一個關於校園男女之間互動情況與倫理的討論會,在宣傳的時候你會說這個會議是要探討校園中的兩性關係;現在搞得我焦頭爛額的國科會計畫內容是關於塔斯基真理論的理論蘊含和適用範圍,當我的同學問起,我會回答說我的論文是在探討一個真理理論。在大家所熟悉的一部分的使用當中,「探討」這個詞有著將研究對象刻劃清楚,並且分析問題找出解決方法的意思。

然而,在電影、文學、藝術這塊領域,我發現「探討」可以在一些比較不一樣的脈絡下被使用。當我們說某部電影是在探討美國的種族問題的時候,不一定代表這部電影帶來了對於種族問題的分析或者解決方法的提案,它做的事情可能只是讓種族問題浮現在那些比較敏銳的觀眾心裡。當我們說某本小說是在探討父女關係的時候,它不一定能提供關於父親和女兒的關係任何面向上的任何分析,它很可能只是顯現了一個家庭裡父女互動的個案,讓讀者看小說的時候順便想到一些相關的事情或問題。設計橡膠熊皮地毯的藝術家可以宣稱自己的作品是在探討殺害動物的問題,但是事實上這片地毯並不具備任何關於分析或解決問題的提議,它只是讓一個聰明的人看到它的時候想起殺生問題。

當然這些東西也可以被設計得比較符合「探討」在一般脈絡下的用法︰我們可以把人權理論、關於家庭權力的社會學研究成果以對話或者其他方式放進電影和小說裡,我們也可以把亞馬遜叢林隨年代萎縮的地圖和相關企業工廠的成長曲線用有創意的方式刻劃出來。但是不能不承認的是,對於大多數的導演、文學家和藝術家來說,當他們說
我的作品x是在探討y
的時候,他們的意思其實只是(只能是)
我盡量把x設計成使得看到他的人會想到y
而這樣的功能跟「探討」的原意是天差地遠。

「探討」這個有深度的詞彙在各種評論裡的出現抬高了創作產業的身價和形象。但是一部作品是實實在在的分析了問題並提出有建設性的方案,或者只是讓觀眾聯想到問題,決定了這些評論是平實的還是吹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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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的理型論

理型論(theory of forms, or theory of ideas)是柏拉圖(Plato)最出名的理論之一。它的基本主張是這樣的︰存在有理型(form,中文或譯為「形式」、「共相」,idea,中文譯為「觀念」、「理念」)這種東西。理型是世間萬物的性質最純粹完美的形式,也使得世間萬物具有它們所具有的那些性質的原因。世界上有很多馬,每一匹馬都不大一樣,有的鬃毛比較長,有的腿比較短,但是我們知道牠們都是馬,這是因為存在有一個馬的理型,牠是一隻最完美的馬,世界上的馬之所以會長成那個樣子(擁有作為一匹馬該有的那些性質)是因為牠們分有(或者摹仿)了馬的理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是綠色的,實際上每個綠色的東西看起來可能都不太一樣,有些比較亮,有些比較暗,但是我們知道它們都是綠色的,這是因為存在有一個綠的理型,它是最綠最完美的綠色,世界上那些綠色的東西之所以會是綠色的都是因為它們分有了綠的理型。就像雕刻家臨摹馬的姿態雕刻出作品一樣,世界上的馬也都是理型馬的臨摹。所有的理型都存在於一個神所創造的純粹的世界(pure land),這個世界完全由理型組成,因而一切都是完美的。在呱呱墜地之前,人的靈魂就是居住在這個純粹的世界裡。


柏拉圖提出理型論,大概是基於這些理由︰
  1. 世界上有很多東西是互相類似的,每匹馬都長得差不多、每隻狗都很類似、每座橋都有共同的結構、每個善行都有互通的性質。柏拉圖相信說,就像是要做出一系列相同的作品需要有一個模子一樣,既然世界上有那麼多東西互相類似,一定存在有某個東西作為它們模擬的對象。

  2. 雖然有一些東西在單一面向上彼此並不是完全相同,但是我們還是可以歸納出它們在那個面向上共同具有的性質。例如雖然每顆球都不太一樣,有的比較大有的比較小,有的比較扁有的比較圓,我們還是可以認出這些球所共有的性質︰「圓」。柏拉圖認為這是因為人的靈魂曾經在純粹世界看過理型圓,所以可以在現實世界中經由接觸大大小小的圓而回憶起它們共通的圓的性質。

  3. 有一些知識似乎是不需要經驗就能得到的。在對話錄《美諾》篇裡,柏拉圖藉由蘇格拉底和美諾的奴隸的對話顯示說,雖然沒受過教育的奴隸什麼都不懂,但是在經過一些暗示,還是可以展現出對於幾何學定理的掌握。柏拉圖相信這也是人類回憶起在純粹世界的美好時光的例子。

  4. 有一些人相信說我們之所以會擁有各種東西的概念,是因為我們對於感官經驗進行歸納,我們擁有正方形的概念,是因為我們看過正方形;我們擁有溫暖的概念,是因為我們經驗過溫暖。但是這個理論無法說明我們為什麼會擁有「最完美」這個概念,因為很顯然我們沒有經驗過任何最完美的東西。柏拉圖相信理型論為這個難題提供了合理的解答︰我們知道「最完美」這個概念,是因為我們逛過純粹世界,那裡什麼鬼東西都有。

  5. 我們似乎可以說世界上的東西總是蘊含著矛盾︰有一些行為從某種角度來看是善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又不是善的;梅花鹿和狗比起來很高,站在大象旁邊又顯得矮了。柏拉圖認為知識的對象不可能蘊含矛盾,是故感官所帶來的東西是虛幻的,不能帶來知識的。所以,我們的知識的對象一定是某些不矛盾、純粹的東西,對於這些東西來說,如果它是善的,它就不會是不善的;如果它是高的,它就不會是矮的。這種東西顯然在感官世界找不到,因此一定是來自於純粹世界。

理型論在形而上的蘊含(理型存在,並且是萬物的性質的來源)和知識論上的蘊含(知識全部都來自於回憶)一般來說在當代沒有多少哲學家接受。沒有人會相信真的存在有一個理型構成的世界,世間萬物之所以長成那個樣子都是因為分有了理型。也沒有人會相信人的靈魂曾經和一堆理型住在一起,而出生之後的學習其實只是把過去的記憶慢慢回想起來。前面支持理型論的五個理由裡事實上都存在著錯誤,但是我打算略過它們,直接討論一些理型論本身的問題。至於那些錯誤是什麼,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想想看。

理型論是個很粗糙的理論,柏拉圖還在世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一大堆可能會遇到的困難,加上後代哲學家的補充,理型論的內部問題大概有︰
  1. 理型論混淆了性質本身和性質的載體(bearer)。馬之所以為馬,是因為馬具有「是馬」這個性質(或者說,「馬性」),然而,「馬性」雖然可以讓具有它的東西變成馬,但是它本身只是一個性質,而不會是馬。理型論主張理型馬也是馬,違反直覺。

  2. 根據理型論,一個行為是正義的是因為它分有「正義」這個理型。理型是純粹的東西,不需依賴其它東西而存在(現實世界的正義必須依附在行為或是政策上才能展現),所以在理型世界我們應該期望看到的不是純粹正義的行為,而是正義本身,我們可以勉強想像一匹完美的馬在純粹世界的完美草原奔馳,但是正義的理型本身在理型世界獨立存在?那會是什麼鬼樣子?

  3. 當事物分有一個理型的時候,是分有理型的一部分還是分有理型的全部? 如果是分有全部,理型要如何同時在不一樣的地方整個出現?如果是分有部份的話,那麼理性就不再是純粹不可分割的了,而且這會惹來一些麻煩,我們知道兩個東西會相等是因為分有了「相等」的理型,但如果只是分有了部份的「相等」的話,似乎我們就不能說它們是真正的相等了。

  4. 理型論蘊含理型的無限增生。柏拉圖認為事物的共通性都是來自於分有同一個理型,世界上所有大的東西具有共通性︰它們都很大,所以我們知道它們都分有了「大」這個理型。但根據柏拉圖,「大」這個理型本身也是大的,因此「大」這個理型,和其它的大東西之間也有共通性︰它們都很大,所以我們必須假設另外存在一個「大」的理型2號,來支持「大」的理型1號和那些大的東西之間的共通性,這樣下去沒完沒了,似乎我們需要數都數不完的理型...

  5. 根據柏拉圖,萬物的性質都是來自於那些存在在完美的純粹世界的理型。但是我們知道路邊的大便也具有「是大便」這樣的性質,那麼完美的純粹世界是不是也存在有最完美的大便?另外除了大便之外我們還可以找到許多應該要存在的不太好的理型,例如貪污的理型、嘔吐的理型等等...這些東西都在純粹世界裡面嗎?如果是的話,那麼純粹世界還會是一個完美的令人嚮往的世界嗎?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那些東西可以不經由理型就具有他們所具有的那些性質?

基本上我相信對於上述所有的反駁,死忠支持理型論的人都可以藉由頂多作些小修改來避開,例如針對(1),支持者可以澄清說,雖然馬的性質本身不會是馬,可是理型不是性質,理型是「萬物一旦分有了它,就會產生(相對應的)性質」的東西,理性是性質的來源,而非性質。因此,說理型馬是一匹馬沒什麼不對的。針對(2),正義可以獨立存在這件事的確很難想像,不過那是純粹世界啊,在神創的世界裡面沒有什麼不可能的。如此這般,我相信要為理型論自圓其說並不困難,然而這並不代表我接受理型論。我認為我們不該相信理型論,不過我的想法是基於另外的理由。

我認為,嚴謹地考慮起來,後來的哲學家不接受理型論大概不會是基於理型論的內部困難,而是因為原來支持理型論的那些理由,也就是那些在古希臘時代倚靠理型論加以解釋的令人困惑的現象,隨著學術的進步,都漸漸有了更好的解釋。這些解釋更符合直覺,而且不需要預設另外一個世界之類的奇怪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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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宗教的小結

這學期修了兩門和宗教有關的課,「宗教哲學」和「演化學說與創造論」。演化學說與創造論是通識課,看了授課大綱之後我並不期待它能在那些我感興趣的問題上補充什麼深入的想法。宗教哲學的老師是上個學期開心靈哲學和意識與感質的Kevin。Kevin就是那種本身很聰明清晰同時又有宗教信仰的人,我還滿期待在這堂課學到一些以前沒想過的東西的。


今天我決定把自己長久以來對於神的思考的結論整理出來,三個半月後這兩堂課上完看看會不會有所改變︰
  1. 我們並沒有掌握任何使我們青睞上帝或任何宗教終極實體的存在高於酒醉後不小心創造世界的義大利麵妖怪的存在的好理由,因此我們沒有好理由相信任何特定的宗教終極實體存在。

  2. 我們並沒有掌握任何使我們青睞相信上帝創世或任何宗教創世學說高於相信義大利麵妖怪創世論的好理由,因此我們沒有好理由相信任何特定的宗教創世學說。

  3. 我們有好理由相信演化論。

  4. 至少有一個對於宗教終極實體的定義是consistent的,所以沒有任何純演繹論證可以證明宗教終極實體不存在。

  5. 沒有任何純演繹論證可以證明宗教終極實體存在。

  6. 可證明宗教終極實體不存在的科學方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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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相對論

宗教相對論(religious relativism)主張宗教宣稱沒有客觀真值。一個語句具有客觀真值,表示它要嘛為真要嘛為假,而且不管人們對它有什麼信念或觀感,都不影響它的為真或為假,例如「玉蘭茶園位於宜蘭」、「台灣第一任總統是女人」。哪些語句具有客觀真值是有爭議的,經常被懷疑缺乏客觀真值的語句包括道德判斷(「人不應該抄襲得利」)、美感判斷(「松島楓比澤井芽衣正」)、關於不存在的東西的宣稱(「現任法國國王是禿頭」)以及一些會導致悖論的語句(「這個句子是假的」)。

從事科學研究的人會希望自己的研究課題可以被表達成關於一個具有客觀真值的語句的真值的問題(是不是「如果波長650nm的光線進入令祖媽的瞳孔,他會看到紅色」?)。因為僅當一個語句具有客觀真值,才能作為演繹出有效的結論(當我們blahblahblah,令祖媽會看到紅色)或歸納出普遍的原則(當波長650nm的光線進入一個正常人的瞳孔,他會看到紅色)的材料。

宗教相對論主張,「上帝創造世界」、「婆羅門是完全的單一」這類的宣稱沒有客觀真值,說它們為真或為假都是沒有意義的。一個人可能基於兩種理由相信宗教相對論。第一種理由是,有些人認為宗教真理是相對的︰對於基督徒而言為真的命題不一定對我來說為真,而對於佛教徒來說為真的命題不一定對基督徒來說為真。所以那些關於宗教的命題沒有客觀上為真或為假這回事。

我認為基於這個理由而支持宗教相對論的人有些地方搞錯了。我相信一般而言當一個人說「上帝存在對於基督徒來說是真的,可是對我而言不是」的時候,他的意思應該是「基督徒相信上帝存在,fine,不過我不相信」。也就是說,這裡的「相對」指的是有些人相信某個語句而有些人不相信,而不是某個語句對於某個人來說為真但對另一個人來說為假。不同的兩群人對於同一個語句秉持不一樣的信念並不能作為這個語句缺乏客觀真值的證據,因為有可能只是其中一群人弄錯了。對於我的看法,宗教相對論者有可能這樣反駁︰「你說當一個人說宗教真理是相對的的時候,他只是在宣稱說不一樣的人可以對同一個宗教命題有不一樣的信念。可是他不一定要說這個啊,有沒有可能他真的是在宣稱說,同一個命題對於不同人的確有不同的真值?」當然有可能,不過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他說的是對的,他得提出好理由來說服大家,為什麼同一個命題對於不同人來說的卻有不一樣的真值。

另一種支持宗教相對論的理由是,人類用來溝通的詞語和概念沒辦法用來描述或認識上帝等宗教終極實體以及他們的性質,因為他們(如果存在的話)都是超越人類的經驗和理性的,所以人不可能造出任何能夠成功指涉宗教終極的名詞,也不可能使用任何述詞來對宗教終極的性質做出正確描述。

秉持這個理由的人必須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必須把什麼是「超越人類的經驗和理性」給講清楚。而他們所描述的「超越人類的經驗和理性」這個性質必須強大到足以使任何具有這個性質的東西都沒有辦法被人類的概念所掌握、語言所談論。必要的話,他們還必須解釋為什麼我們所談論的那些宗教終極都具有這樣的性質。

這樣的任務看起來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於a的證明和對於a的解釋都必定談論到a。如果凡是「超越人類的經驗和理性」的東西都無法被思想和談論,一個人要怎麼證明或解釋「他們都無法被思想和談論」的這件事?(這個巧妙的想法來自於我的同學御群)由此看來,這個理由似乎是一個自我毀滅的理由︰當我依據這個理由而相信宗教相對論,在這個議題上我就什麼都無法證明、什麼也談論不了,我甚至不可能具有任何涉及宗教終極的想法。

如果凡是超越經驗和理性的東西都沒有辦法被談論,那麼基於上面這個理由的宗教相對論在一個談論宗教終極實體的場合的作用就是叫大家統統都閉嘴,因為「你們根本沒有真的談論到你們想談的那個東西!」然而,我相信語言的威能是很大的,我現在就可以造一個名詞來指涉超越我們經驗和理性的東西︰「超越我們經驗和理性的東西」,而我也可以造一個詞來描述它︰「超越我們經驗和理性」。我們可以用描述詞來談論東西,我們可以造出一個詞來描述那些符合某些描述的東西,我們也可以造出一個詞來描述那些符合某些描述的東西,「在我們的經驗和理性之內的東西」可以用來指某些符合某些描述的東西;如果要指稱那些不符合這些描述的東西,用「超越我們經驗和理性的東西」就可以搞定了呀。我實在沒有辦法想像有什麼東西是我們不能談的。

不過,即使我是對的,宗教相對論對於那些以宗教終極為object的討論還是很有殺傷力。因為如果宗教相對論是對的,對於那些超越我們經驗和理性的東西,雖然我們可以使用「超越我們經驗和理性的東西」、「我們不可能認識的東西」之類的詞來指稱他們,依舊沒有人能知道他們具有哪些性質。是善的嗎?是愛享樂的嗎?有人的形體嗎?不但沒有人知道,而且也不可能有人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沒人有辦法在這個議題上做出什麼有意義的討論。這樣的宗教相對論不會被任何崇拜宗教實體的有組織的宗教集團所接受,也不會被任何把宗教實體當作研究對象的人接受。

我本來覺得宗教相對論是一個很莫名其妙的主張,因為信仰者根本沒有必要承認自己相信的東西是超越人類的經驗和理性的︰「我們沒辦法討論超越經驗和理性的東西?真慘,科科,那我相信一些沒超過經驗和理性的東西好了」。後來看了一些文獻之後,發現有一些宗教確實非常強調自己所相信的宗教終極是超越人類或無法被認識的。我猜宗教相對論最初被創造出來的目的,很可能就是為了要攻擊那種類型的宗教。在宗教相對論之下,一個堅持自己信仰的宗教終極是超越經驗和理性的宗教會是自我毀滅的宗教,因為他們沒辦法傳教和討論教義。不過,對於其他的宗教和研究者,他們只需要確認自己信仰或研究的東西在人類的經驗和理性之內就好了,沒什麼好擔心的。


Reference︰
William Wainwright, Philosophy of religion,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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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夢偵探》想像力的暴走大遊行



剛剛看完《盜夢偵探》(Paprika)這部動畫,滿喜歡的。

動畫的故事開始於一個還在研發中的,可以讓睡著的人互相進入對方夢境的先進儀器DCmini的失竊案。偷走東西的人似乎別有居心,因為隨後使用過該機器的人便一個個進入被操縱夢境的瘋狂狀態。於是主角們就開始追查犯人。

《盜夢偵探》的劇情很可愛,而且結尾讓人嘴角上揚。不過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在於監製今敏用來表現夢境與現實交錯的情境的手法,尤其是序幕之後片頭曲處Paprika到處穿梭的段落,fantastic。

而除了幾乎在每一個夢境裏都會出現的亂七八糟大遊行非常令人印象深刻之外,因夢境而抓狂的人們舉著手嘴裡唸唸有詞的無釐頭詩也是很有趣的賣點,有興趣的人可以在Vinta的詩意大暴走的華麗夢境:盜夢偵探找到詩詞全文。

另外,Antony的文章裏可以找到一些背景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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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和第四個哲學笑話

1.
心物二元論者相信心靈和物質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東西,這樣的主張可以用簡單的兩句話來表示︰
「What is mind? No matter.
What is matter? Never mind.」


2.
行為主義者主張心靈這個概念其實是人對於彼此外顯行為的觀察之後的歸納。對於他們來說,情緒、信念、慾望這些東西統統都各自等同於特定的外顯行為或者傾向,一般人認識的那些內隱的心靈性質是不存在的。有些極端的行為主義者甚至相信說,當我們想要知道一個人(包括自己)有哪些情緒或感覺,只能觀察他的行為。

有一個婊行為主義者的笑話是這樣︰
一般人打招呼︰「I'm fine, and you?」
行為主義者打招呼︰「You look good, how about me?」

18禁的版本︰
一般人在床上︰「噢噢噢...我去了,你呢?」
行為主義者在床上︰「噢,你高潮了。那我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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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樂效果

在電影和動畫裏用音樂來加味不是新鮮事,我們都知道在大部分的情節種類裏會出現哪種風格的音樂,在快沉的船上遇見正妹的時候要聽席林迪翁唱歌小丸子結尾的時候要放連歌詞都很無釐頭的輕快音樂駕駛新蓋特拯救世界的時候要搭配Heat。但是有一種音樂和影像的搭配方法使我很感興趣,就是用激烈的、動態的畫面佐以毫無殺傷力的、抒情溫和的、甚至莊嚴的音樂。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這樣作反而能營造出一種張力,這種張力對畫面傳達的情緒有著比上述搭配更強的加成。


一個例子是新世紀福音戰士的劇場版中明日香駕駛二號機卯出去痛扁量產機最後被吃乾抹淨的片段,背景不知道是那一首古典樂︰




第二個例子是星際牛仔(Cowboy bebop)第五集裏Spike與Vicious打鬥最後墜落的片段,每次看到這裡眼眶都會紅︰



鋼琴加上人聲的配樂叫做green bird,是菅野洋子的作品,菅野洋子是日動畫配樂的大咖,為數不清的動畫作過音樂。green bird的歌詞沒有辦法對應到任何一種通用語言,許多人相信那是菅野洋子自創的一種語言Gabriela Robin,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菅野洋子的其它作品裏,如cats on mars
有趣的是,雖然沒人聽得懂Gabriela Robin,但是依然找得到歌詞翻譯︰green birdcats on mars


另外一個類似的例子是Sony Bravia的Bouncy Balls廣告︰




音樂和畫面的搭配引發的情緒反應是一個科技為科學帶來有趣課題的好例子。一些用心作過觀察歸納的人和一些天生對音樂敏感的人會比較容易知道什麼樣的情況下播放什麼樣的音樂會造成什麼樣的效果,市面上的許多電影動畫作品也證明了目前為止這些人做得不賴。但是人類處理配樂的技術依然停留在古代人看月暈預測天氣的程度。我相信有一些認知科學家會對什麼樣的音樂會引發什麼樣的情緒這樣的問題有興趣,要回答這個問題,起碼得通過兩個關卡︰
  1. 什麼樣的音樂搭配什麼樣的畫面/故事會引起什麼樣的效果?
  2. 為什麼特定的音樂搭配特定的畫面/故事會引起特定的效果?

因為一個人當下的心情和原來的知識都會影響畫面和音樂產生的效果,我相信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如果有的話)會是一個從觀眾當下特定的情緒種類+觀眾當下的信念系統+畫面傳達的資訊+音樂映射到被引發的情緒的函數。即使不完全是這樣,也只會更複雜,不會更簡單。

然而,不管是第一個問題還是第二個問題,現代科學都還無法回答(我們甚至沒有辦法回答「具備哪些物理性質的樂曲會讓我們感到悲傷?」這種問題),即使真的有人在研究音樂對情緒的影響,我相信根據最先進的理論選出來的配樂方式也不會比得上菜鳥配樂師隨便挑一挑。

許多樂評人(甚至音樂系學生的論文?這我不清楚,希望不要)使用譬喻手法企圖對於音樂產生的效果進行說明或描述,例如
《Lust Lust Lust》起始於黑夜般的緩慢,連呼吸起來都像籠罩著黑色的迷幻,逐漸迎來傳統的瞪鞋架構,堆疊細索的層層噪音、效果器交互地爆破、粗獷吉他Riff間歇性的發作,但卻跳過了老套的迷濛呢喃,反而結合了青春可愛的花草旋律,讓一切聽起來就像是C86的加長時尚俏皮噪音酷炫進化版
這樣的描述方法雖然能夠讓圈內人聊得很爽,可是一點也沒有真正的說明效果,因為它的格式是
這首曲子的其中一段x像y,讓我有z的感覺。
這樣的論述充其量只說了1.x像y,以及2.x讓我有z的感覺而已,作為聽完音樂的心得分享足矣,但無法對於什麼樣的音樂會普遍性地帶來什麼樣的效果以及帶來這樣的效果的原因做出說明。(我當然可以改口主張說,「x會讓我感到z,就是因為x像y啊」,可是我無法說明為什麼這樣的因果關係是成立的)



關於配樂的補充︰
  • 《偷拐搶騙》是我看過最具音樂性的電影,拍MTV出身的導演蓋瑞奇把音樂和演員的動作搭配得非常好,值得推薦。
  • 我曾經在台灣的鄉土連續劇以及介紹海底生物的錄影帶裏聽到過久石讓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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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008

真理作為一個世俗問題

這是上課聽來的,據說在哲學系面試詢問新生的入學動機時最常出現的答案前兩名分別是「因為我想知道生命的意義」和「因為我想認識宇宙的真理」。

在一個著重分析哲學的哲學系的面試場合,就那些刻意尋找富有深意的言詞來拼湊成理由的學生,我想這樣的回答用「拍馬屁拍到馬腿上」來形容應該是很恰當的。而對於那些真的是抱著想要知道生命的真諦或者想要洞察人生而進了哲學系的學生,我想他們應該會(在這方面)有點失望。
(為什麼這樣講?哲學家研究的真理是什麼?請見《真理作為一個分析哲學課題》

許多人相信存在有一種東西,這種東西是一切事物的解答,一旦我們認識或者體會到這種東西,會有如被醍醐灌頂當頭棒喝一般,頓時對於人生的目標、自然的現象掌握得好到不能再好。這種東西比較世俗的講法是「真理」,比較文謅謅的人或許會說進入這種境界的人是「知天命」,許多宗教對於要如何練到這種等級也有自己獨到的方法,當有人宣稱自己成功了而且恰巧他人緣很好,大家就會說他「得道」了或者「頓悟」了。

我自己不傾向於相信這種「真理」的存在,而就算它存在,我也不認為市面上宣稱自己可以幫助我們捕捉這種「真理」的那些方法中有任何一個是值得相信的。我的理由很簡單︰如果可靠的方法存在,這種方法顯然不會是可以依靠語言文字傳授的,不然早就大家都知道了。而如果這種方法不能依靠語言文字傳授,得到「真理」的人也沒有辦法以語言或文字告訴我們真理的內容,那麼我們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先知還是神棍。

再說,事實上我們根本就不知道當我們掌握了這種「真理」的時候,我們大概會變成哪種樣子。就算一個人不會游泳,他也知道如果自己掌握了游泳的技能,自己可以作些什麼;就算一個人不懂股票分析,他也會知道如果自己掌握了股票分析的知識,自己可以作些什麼。可是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們當一個人掌握了「真理」,這個人會怎樣。說一個掌握「真理」的人會「對於人生的目標、自然的現象掌握得好到不能再好」真的是恰當的嗎?就算是好了,那麼「對於人生的目標、自然的現象掌握得好到不能再好」到底是什麼意思?是指這個人會很清楚自己活著的目標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他不告訴別人讓別人也知道?是指這個人擁有關於自然界的最終知識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科學家還在跟數不盡的難題奮鬥?許多人相信這種「真理」是值得追求的,許多人卯起來讓自己逼近這種「真理」,但是沒有人真的知道當一個人掌握了這種「真理」,這個人(就算只是大概也好)會變成什麼樣子。我覺得這太不明智了,我的建議是,想知道自己生命的目標的人,應該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或者多方摸索尋找興趣,而想知道自然的規律的人,應該腳踏實地地進行科學觀察和研究。

而就算「真理」包含了某些既非人生的目的也非自然的規律的東西,我相信那些東西也各有特定追求的方法,不是冥想、禱告或念佛可以獲得的。(除非那些東西是某種生理狀態,我知道有一些心理學家在研究練氣功和打坐的人的腦部狀況,發現那些行為的確會造成某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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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作為一個分析哲學課題

分析哲學家所研究的真理和大部分人感興趣的那種真理完全不一樣。當一個分析哲學家說他在研究真理的時候,他所作的事情不是試圖掌握某個包山包海的洞察或頓悟,而只是企圖建構一個真理論(theory of truth,為某個日常語言或者某個人工語言中的真述詞提供適當的定義的理論),或者評估一個真理論的理論後果和恰當性。

幾乎每個語言都有真述詞(truth predicate),我們用真述詞來描述一個句子為真或為假的狀態。中文裡的真述詞包含「...為真」、「...是真的」等等,而英文裡的真述詞是「...is true」。
真述詞很有用,如果沒有它們,我們就沒辦法表達「『2+2=4』是真的」、「他說的話是真的」這類句子。

一個語詞能夠有系統地被我們用來作一些事情,表示這個語詞代表了一個具有特定結構的概念,這個概念的結構決定了這個詞的使用在什麼時候是恰當的,什麼時候不是恰當的。例如「=」這個連接詞背後的概念是「等於」,這個概念的結構告訴我們我們應當在而且僅當在等號兩邊的東西一樣的時候才使用它,而在數學裡這個概念(其實應該說是「另一個,但是很類似」的概念)的結構提供的規定更加嚴格︰我們應當只在等號兩邊的數一樣大的時候使用它。

當我們清楚且正確地描寫出某個詞a所代表的概念a*的結構使得我們知道a在什麼情況下應該怎麼用,我們就完成了a以及a*的定義。而如果這個定義所描寫的概念和我們平常認識的a*一致,這個定義就是恰當的。

真理這個概念引起哲學家的興趣,最主要的原因是說謊者悖論(liar paradox)的存在。說謊者悖論暗示了真理這個概念本身可能蘊含矛盾,有一些哲學家相信說,要解消說謊者引起的困惑,釐清真理是一個可行的途徑。然而,因為一直沒有人想到該怎麼應付說謊者悖論,在20世紀以前,哲學家研究及提出真理論的動機通常比較單純,只是想要知道一個句子為真這種狀況背後的原理,在這個階段比較有名的理論有符應論(correspondence theory)、融貫論(coherentism)、以及實用論(pragmaticism)。事實上,自古希臘時期說謊者悖論被發現起,市面上的解決方案一直到1930年代才出現突破性的發展。

另外兩個可能使得哲學家想要研究真理論的理由是以真值條件(truth condition)為基礎的意義理論以及物理論(physicalism)。有一些語言哲學家相信一句話的意義來自於它的真值,即使得一句話為真和為假的條件,如果這是對的,建構一個適當的真理論可能會是建構意義理論必要的基礎。而如果物理論是對的,「s為真」這種事情也應當要能夠被科學概念所化約,在這個時候,我們會需要一個能夠以科學概念定義真理的真理論。

數學家兼哲學家塔斯基(Tarski)在1933年以波蘭文發表了他的真理論,成為近代真理論領域最有影響力的哲學家之一。塔斯基試圖使用遞歸的方式來將定義真理,並且提出語言階層(hierarchy of language)的方案,使得我們可以造出夠豐富又不受到說謊者悖論威脅的人工語言。然而,語言階層對於自然語言會產生說謊者悖論的這個情形依然無計可施。

在塔斯基之後的重要真理論有Kripke的固定點理論(fixed point theory)、Gupta的修正理論(revision theory)和Horich的minimalism等等,都是試圖解決說謊者悖論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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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設定兩則,知識的騙局與哈利波特

我想到兩個小說故事的點子︰

第一個
學術界的懸疑故事,許多有名的哲學家、文學批評家、文化研究學者一個個被發現陳屍研究室,身旁留著坦承自己欺世盜名的自白書,以及一篇批評死者最受到矚目的研究成果的論文,論述死者的研究是如何利用含糊的概念和漂亮的詞彙唬弄同儕與大眾騙取名利。其中要點包括︰
  1. 被害人都是真有其人且最好還在世的學者,不過當然也可以利用踢爆歷史中重要學者的真正死因來當楔子。
  2. 兇手是一個在各學術領域有深入學養與國際聲望的分析哲學家 + 經過專業訓練的殺手,或者在各學術領域有深入學養與國際聲望的分析哲學家 + 經過專業訓練的殺手搭檔二人組。
  3. 如利用踢爆歷史人物真正的死因來當楔子,就得把當時殺害學者的傢伙和故事主要敘述中的兇手扯上關係。
  4. 如果兇手是搭檔,則可以加上兩人求學時期因為發現學術的騙局而決心不計一切代價進行武力改革的故事︰兩人在seven前擲銅板,拾元用功唸書;蔣公休學投身特種部隊學習潛入與暗殺術。
  5. 暗殺程序大約是這樣︰1.具有分析哲學家身份的角色拜訪被害人,喫茶聊天後話鋒一轉談起對方的著作,隨後以清晰的說理與堅強的論述逼迫被害人承認自己是學棍。2.逼迫被害人寫下自白書後將其殺害。3.將踢爆被害人研究虎爛的論文留在現場。
  6. 為了向索卡致敬,除非我以後想到更好的,否則故事的名字應取為《知識的騙局》。
  7. 書中附錄應收錄所有攤在死人旁邊的論文全文,論文應當是真正嚴謹的學術著作(故事裡的論辯也一樣),包含了清楚的論述和批判,我不希望這個故事像《大學之賊》一樣只是純惡搞而已。

第二個
惡搞哈利波特的倒轉故事,「魔法世界裡的奇幻小說」。
  1. 世界觀︰在魔法世界裡所有的巫師都不知道有工業社會存在(縱使他們之中有些人熱衷於科幻小說,然而大部分的巫師認為科技是種不會成功的迷信),而工業社會的科技發展非常進步,根本不屑跟巫師們來往,所以他們乾脆用各種方法(光學迷彩結界、MIB用的失憶閃光棒、巫師接近時會自動催眠他+傳送回家的裝置)來向魔法世界隱藏自己的存在。
  2. 主角是一個企業小開,在某次全家出遊時因為商界敵手的設計出車禍造成父母雙亡。忠誠的管家將尚在襁褓中大難不死的公子偷偷送進魔法世界,因為魔法世界對大家來說太落後了根本沒人想去,所以那裡是最安全的地方。
  3. 老管家利用傳送裝置出現在八歲的主角面前,告訴他一切,接著將他送回工業社會的學校學習未來接管家族事業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4. 在魔法世界長大的主角會覺得工業世界的一切都新奇到爆,所以,就如同J.K.羅琳描寫斜角巷、活米村裡的商店以及各種魔法事物一般,建議作者花大篇幅描述紅綠燈、插座、收音機、販賣機以及福利中心。依據以上描述,可以預期的是這本小說會因為對一般人來說實在是太無聊了而滯銷,所以我們最好擁有高潮迭起、峰迴路轉的劇情。
  5. 劇情鋪陳可以參考市面上的連續劇。在主角研究所畢業之前,建議攻略如下︰「小孩不笨」=>「我的這一班」=>「麻辣鮮師」=>「惡作劇2吻」;主角出社會之後的發展可以考慮「兄弟姊妹」、「愛」。
  6. 因為在魔法世界裡大多數的科技是迷信,所以可以順便用巫師的觀點婊一些偽科學,像是能量水、江本勝、精神分析。重要的是,魔法世界的專家必須要有一套理論來說明為什麼這些東西是迷信而魔法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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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羅琳的經濟被當了嗎?

Economist的專欄作家Megan McArdle去年六月寫了一篇文章《Harry Potter: the economics》,指責《哈利波特》的故事架構在經濟觀上有很多漏洞。

1.
McArdle認為,故事中的魔法必須有稀有性(scarcity),否則所有的角色都會變成全能的上帝,如此一來便沒有劇情可言了︰
If magic is too powerful then the characters will be omnipotent gods, and there won't be a plot. Magic must have rules and limits in order to leave the author enough room to tell a story. In economic terms, there must be scarcity: magical power must be a finite resource.
魔法的稀有性可以經由一些途徑來達成,例如施放魔法的巨大代價、魔法技能的難以習得等等。然而,McArdle認為在《哈利波特》中,魔法的門檻和代價設計是很隨性且模糊的,她舉了護法咒(Patronus Charm)為例,認為如此困難的咒語竟然可以讓一個霍格華茲三年級隨便就學起來,可見對於故事中魔法的原理和代價這件事,羅琳根本沒有規劃清楚︰
Yet in the Potter books, the costs and limits are too often arbitrary. A patronus charm, for example, is awfully difficult - until Rowling wants a stirring scene in which Harry pulls together an intrepid band of students to Fight the Power, whereupon it becomes simple enough to be taught by an inexperienced fifteen year old. Rowling can only do this because it's thoroughly unclear how magic power is acquired.
根據McArdle,魔法力量缺乏稀有性(或者說,施放魔法的門檻低落),導致了故事中出現了很多經濟上難以置信的現象。例如,如果魔法的施放如此容易,為什麼還會有像衛斯理一家人這麼窮的巫師?
The low opportunity cost attached to magic spills over into the thoroughly unbelievable wizard economy...the Weasleys are poor not just by wizard standards, but by ours: they lack things like new clothes and textbooks that should be easily obtainable with a few magic words. Why?


2.
McArdle的非難馬上遭到砲轟,其中最常見的反駁就是「那只是童書,你管那麼多是在衝三小?」這種反駁者認為,我們應該給予童書比較低的邏輯要求,以開放創造力和想像力可以發揮的空間。我相信這種反駁─如果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話─起碼也沒有把理由說清楚。要以這種主張來為哈利波特辯護,起碼得先釐清幾個問題︰
  • 為什麼要求故事結構符合邏輯會扼殺想像力?為什麼當一個世界觀有邏輯上的限制,想像力的發揮就會被限制?
  • 我覺得邏輯也很重要啊,就算想像力和邏輯真的衝突,為什麼不是犧牲想像力來配合邏輯?
  • 就算要求故事結構符合邏輯會扼殺想像力,而且想像力比邏輯重要,那麼在各種狀況下(或者說,各種故事種類裡)為了想像力犧牲邏輯的上限在哪裡?為什麼《哈利波特》裡的情況剛好是可以接受的?
另一個常見的反駁是「你不能期望奇幻小說的經濟現象符合現實生活」。這個反駁和上一個反駁有一樣的毛病,它們都主張某種限制不能加諸在小說創作上,但是對於該限制的細節和合法性一點也沒有刻劃清楚。



3.
我自己的一些零碎想法︰
  • 護法咒的例子很爛,因為護法咒的施放條件是巫師專注於某件快樂的回憶並念出咒語,在面對摧狂魔時,這樣的門檻顯然不容易達到,而且哈利在故事中也只成功地施放了一次夠強壯的護法。哈利在三年級就學會護法咒這件事根本不能當作故事架構中的魔法缺乏稀有性的例證。
  • McArdle自己的邏輯有問題。根據她自己,當故事中的魔法缺乏稀有性,所有的角色都會變成全能的上帝,劇情就經營不下去。而顯然《哈利波特》的劇情並沒有經營不下去,事實上,《哈利波特》就是靠著令人驚豔的故事使得羅琳成為英國最有錢的人。所以,要嘛(in this case)稀有性的缺乏並不會阻礙劇情,要嘛《哈利波特》裡的魔法根本就沒有缺乏稀有性。
  • 我自己比較傾向於相信《哈利波特》裡的魔法是具有稀少性的。在這個議題上羅琳唯一值得被指責的地方僅僅在於,她對於她所建構的世界裡的某些魔法的稀少性的原因沒有交代清楚(至少在The Principal Exceptions to Gamp's Law of Elemental Transfiguration之前都沒解釋過)。但是我不認為這是一件糟糕的事,因為那些會造成問題的預設(例如說,衛斯理一家幹嘛不自己把課本、袍子變出來)並不是劇情中重要的元素(我只看到第五集,我甚至不記得有任何把錢或者書籍憑空變出來的咒語或技術被提到過),而一個作者並沒有責任在講故事的時候順便提供一個一致而且可以自圓其說的世界觀。(事實上,就McArdle提到的那些點而言,羅琳的確成功地自圓其說了,詳見下。)
  • 我不喜歡《Harry Potter: the economics》這篇文章,我覺得McArdle不但雞蛋裡挑骨頭,而且還挑錯。


4.
在《混血王子的背叛》以及之後的故事裡,羅琳陸續透漏了一些世界觀中的魔法限制,也就是所謂的The Principal Exceptions to Gamp's Law of Elemental Transfiguration,五種無法藉由魔法造出的東西。在小說裡僅提及前四種exceptions─食物、愛情、生命以及資訊。根據故事預設的背景資訊,大部分讀者相信第五種exception是錢。不知道這樣的發展有沒有讓McArdle感到滿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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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設定1—Fidelius Charm

有時候我會看到一些情節、背景、物件、角色上有趣的設定。
這個系列就是用來蒐集這些東西。

Fidelius Charm出現在《哈利波特︰阿茲卡班的逃犯》第205頁,它是一種魔法,可以將秘密藏在特定的守密人,也就是Secret Keeper,的心裡。除非守密人自願透漏,否則沒有人可以藉由任何方法得知秘密—就算顯示秘密內容的事實就在眼前︰
「an immensely complex spell... involving the magical concealment of a secret inside a single, living soul. The information is hidden inside the chosen person, or Secret-Keeper, and is henceforth impossible to find -- unless, of course, the Secret-Keeper chooses to divulge it」

這個咒語的設計之所以引起我的興趣,是因為它是故意混淆兩個類似但是不一樣的概念(或者一個概念在不同脈絡下的兩種用法)而做出來的︰1.當我們約定保守秘密,我們把秘密隱藏在心裡不洩漏;2.當我們要隱藏一件事不讓別人知道,除了自己不主動說出來之外,還得盡量湮滅證據不讓別人經由其他管道發現。這兩種隱藏的方式有所不同,當一個人只做到不主動洩漏秘密,他做到的是第一種隱藏,在這樣的情況下,他無法避免別人藉由其它方法得知秘密。Fidelius Charm就是這兩種「隱藏」的刻意混淆︰第一種「隱藏」的作法加上第二種「隱藏」的效果(而且是非常極端的效果)。

在故事裡使用概念混淆來設定咒語(或是其他東西)能達成一些特殊的效果,使得我們在讀到咒語時有一種理所當然卻又有點弔詭的感覺。(我想這樣的效果應該是來自於因為讀者一時間沒有辦法很清楚地意識到作者玩的概念遊戲,只覺得看似沒有問題的行為(把秘密藏在心裡)卻可以造成違反直覺的後果(別人事實上怎麼找也找不到),真是太神了。)我覺得這是滿上乘的手法。

Fidelius Charm受到眾所矚目可不是我隨便說說而已。哈利波特公式網站上票選最希望J.K.羅琳回答的問題就是「如果守密人死了會怎樣?」羅琳回答說,如果守密人掛了,秘密會跟著守密人一起死去,原來就知道秘密的人會繼續持有秘密,而原來不知道秘密的人再也沒機會知道了。

我自己比較想問的問題會是,the subjects of the secret(在書中的例子,就是莉莉和詹姆)能不能自己做守密人?

另外一個我有興趣的問題是,假設Fidelius Charm是真的,它的function被明確定義出來之後會是什麼樣子。不過這個問題我打算先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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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哲學笑話

這是一個我滿喜歡的笑話,第一次聽到是kiki在大一知識論課堂上講的,大家都覺得很冷。

兒子第一次和女生約吃飯,很緊張而且擔心到時候沒有話題會很尷尬,便向老爸尋求幫助。

老爸︰「一開始聊天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太突兀。既然是在餐廳,那我看你就先聊聊吃的東西好了。」
兒子︰「那吃的東西聊完之後呢?」
老爸︰「吃的東西聊完之後,可以聊聊對方的家人,讓她感覺你很關心她。」
兒子︰「那聊完他的家人之後勒?」
老爸︰「要讓女生對你有好印象,得在言談之中顯現出深度才行。聊完家人之後,我建議你就聊聊哲學吧。」


到了餐廳,兒子有風度地幫女生拉開椅子,面對面坐了下來。

服務生開始上餐點,兩個人一口一口地吃著。
兒子想起了老爸的建議,決定找個不突兀的話題。

「呃...你喜歡吃草莓嗎?」
「不喜歡欸...」女生回答。
「噢...」
於是兩個人繼續吃...

過了不久,兒子想著自己應該聊聊對方的家人,以顯示自己很關心她,於是便開口了︰
「呃...你有哥哥嗎?」
「沒有欸...」女生回答。
「噢...」
於是兩個人繼續吃...

過了不久,兒子想著自己應該聊聊哲學,來表現出自己的深度,於是便開口了︰

「呃...那如果你有哥哥的話,他會喜歡吃草莓嗎?」



事實上還真的有哲學家在研究這種問題。

「如果獨立戰爭輸了,那麼現在美國還是英國屬地」
「如果妙麗是波霸,那麼石內卜會害羞」
「如果那個正妹有哥哥,他會喜歡吃草莓」

這類前件為假的條件句,叫做虛擬條件句(subjunctive conditionals)或反事實條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

根據古典邏輯對邏輯連接詞的定義,當一個條件句的前件為假時,句子本身會為真。有一些哲學家認為這樣的規則沒有捕捉到我們日常推論中的推論直覺。我們可以很輕易地找到古典邏輯的反例,例如「如果妙麗是男的,那麼她就會當上女學生主席」這樣的條件句,它的前件為假,可是我們直覺上一點也不覺得整個句子會因此為真。

虛擬條件句的真值條件、邏輯特性和語意結構因此成為哲學家的課題之一,在分類中屬於條件句邏輯(conditional logic)領域。

王文方教授的《虛擬條件句理論述評》裡有對於歷史上重要的幾個虛擬條件句邏輯理論的介紹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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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觀主義邏輯好好反省

我現在覺得試圖用直觀主義邏輯系統來為信仰者開脫是一件蠢事︰

1.直觀主義邏輯是基於數學研究的相關理由開發出來的邏輯系統,基本上,在日常推論中是找不到什麼支持直觀主義邏輯系統(相較於古典邏輯系統)的例子的。(一個語言的例子支持直觀主義邏輯系統而非古典邏輯系統,當且僅當這個例子蘊含某些符合直觀主義邏輯且符合直覺,但不符合古典邏輯的現象。)事實上的確存在著一些例子使得大家對古典邏輯有所不滿,例如說謊者悖論以及條件句的真值問題等等,但是這些例子也一樣不相容於直觀主義邏輯。所以,石頭論證作為一個訴諸日常推論直覺的論證,我們一開始並沒有好理由使用直觀主義邏輯(而非其他邏輯系統)來檢視它。

2.一個可能的方向是說,我們(假設我是鐵齒信仰者)秉持著這樣的態度︰「無神論者認為我們這些相信上帝超越邏輯的人應該要對於自己的推論規則給出一個明確的系統,好吧,那我們試試直觀主義邏輯」,純粹把直觀主義邏輯當作一個可能的替代方案,雖然不知道會不會出問題,總比臉色慘白說不出話要強一些。但是如此一來我們便必須背負證成「直觀主義邏輯對日常推論直覺背後的規則的刻劃是恰當的」這個主張的責任,對於不特別青睞直觀主義邏輯的日常推論直覺來說,這個工作不會太容易。

3.就算直觀主義邏輯事實上是有道理的,對於大多數信仰者,我也不期望他們會因為覺得應該認真對待自己的推論原則沒有被刻劃清楚的這個問題而嚴肅地檢視任何邏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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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lmers的雙向度語意論

Chalmers︰
Chalmers認為後驗必然的反駁是沒有用的。他相信說,就算「痛是P」真的是後驗必然命題,也無法在模態論證之下保住物理論

Chalmers認為,「後驗必然」這個概念的意義必須透過雙向度語意論(two-dimensional semantics)才能清楚且正確地理解。根據雙向度語意論,有一些概念存在有兩個層次的意義,即primary intension和secondary intension。primary intension是一個描述詞,決定該概念在真實世界(actual world,即使用這個概念的人所處的世界)的外延(extension)。而secondary intension則根據該概念在真實世界的外延來決定該概念在反事實世界(counterfactual world,即可以被想像但事實上沒有發生的世界)的外延。我們可以將primary intension和secondary intension的功能整理成這樣︰
Primary intension
在真實世界裡,符合概念A的primary intension的描述的東西所成的集合A*就是A的外延。

Secondary intension
如果A適用於雙向度語意論,那麼A*裡的成員會具有primary intension的描述之外的共通本質。這個共通本質就是A的secondary intension,在一個反事實世界裡,符合A的secondary intension的東西就是A在那個世界的外延。

以「水」為例子,「水」的primary intension是每個人學到「水」這個概念的時候通常會捕捉到的那些描述︰無色無臭無味、可以喝、在河流湖泊和海裡可以找到、在4度C時密度最大…等等。而因為在真實世界裡,符合「無色無臭無味、可以喝、在河湖海裡可以找到、在4度C時密度最大」這一串描述的那個東西恰好是H2O,所以,根據「水」的secondary intension,在每一個可能世界中的水都會是H2O。

在雙向度語意論的理解之下,因為我們所處的真實世界的水是H2O,所以當我們談論可能世界中的水的時候,我們談論的必定也是H2O。根據這樣的理解,Chalmers主張,事實上並不會有如同某些哲學家所說的,「『水不是H20』是邏輯上可能的」這種事,當我們因為自己可以想像符合「水」的primary intension而不是H2O的東西的存在而認為「水不是H20」是邏輯上可能的的時候,我們其實是做了錯誤的描述,把某些類似水但不是水的東西誤認(misdescribe)成了水。

因此,如果要使用後驗必然的概念來挽救物理論,物理論者必須宣稱說,根據那些感質概念的primary和secondary intension,不論是在真實世界還是反事實世界裡,我們都可以將特定的感質固定於特定的物理狀態上才行。以痛覺為例子,要讓後驗必然的反駁生效,物理論者必須做出這樣的宣稱︰

雖然痛覺的primary intension是某種感覺特徵(就是痛的感覺),但是我們在真實世界裡經由痛的感覺捕捉到的狀態其實是某種特定的腦神經狀態(P)。因此,當我們談論發生在可能世界的那些痛覺時,我們談論的其實就是P。而因為P是物理狀態,所以,每當我們談論可能世界中的痛覺時,我們談論的都是特定的物理狀態。因此,倒反世界或是殭屍世界這樣的情形是不可能的,因為根據secondary intension,具有P的東西就會具有痛覺,具有痛覺的東西就會具有P。當有人指著倒反世界裡的人說︰「看,這個人感覺到痛,可是他的腦神經狀態不是P!」的時候,其實他是做了錯誤的描述,把某些感覺起來像是痛但事實上不是痛的東西誤認成了痛。

Chalmers認為這樣的宣稱不會成功。他主張說,在水的例子裡,我們使用secondary intension來作為在其他可能世界中哪些東西是水哪些東西不是水的判準,是因為「水」的secondary intension,也就是水的分子式,恰當地捕捉了我們對於水的identity的直覺。然而,在痛覺的例子裡,恰當地捕捉了什麼是痛覺什麼不是痛覺的判準的東西是「痛」的primary intension,也就是痛的感覺本身,而非任何腦神經狀態。而這也正是為什麼當我們考慮殭屍世界裡的人,就算他們在物理上和處於真實世界中的處於疼痛狀態的人一模一樣,我們也不會認為他們具有「痛」的感質的原因。因此,Chalmers認為,後驗必然的反駁是失敗的。

我︰
根據「水」和「痛」的primary intension,不是H2O的水和不是P的痛覺都是可以想像的。如果我們接受「水」和「痛」的primary intension作為在其他可能世界中一個東西是不是水或者是不是痛覺的判準,我們就得承認說,不是H2O的水和不是P的痛覺都是可能的。

在這裡,物理論者的反駁可以概括成這樣︰
因為在其他可能世界中一個東西是不是痛覺的判準來自於「痛」的secondary intension,也就是P,所以不可能有痛覺出現P沒出現或者P出現痛覺沒出現的情形,所以痛覺隨附於P。

而Chalmers的回應是這樣︰
少來,P根本沒有捕捉到痛覺的identity。在其他可能世界中一個東西是不是痛覺的判準是來自於真正捕捉到痛的identity的東西—痛的感覺本身。因此,痛覺出現而P沒出現或者P出現而痛覺沒出現的情形都是可能的,所以痛覺不隨附於P。

顯而易見,在這裡爭論的癥結在於,真正捕捉到痛覺的identity並且對於我們的語言中的「痛」的意思做出了最恰當的描述的到底是什麼?是痛的感覺本身,還是某個腦神經狀態?下面我將論證說,根據雙向度語意論對於概念的分析,上面這個問題是一個經驗問題,也就是說問題的解決只能依靠於我們對於世界的科學探索,而非概念分析。

雙向度語意論主張說,某些概念在可能世界中的identity倚賴這個概念在現實世界中的外延—那些符合該概念的primary intension的東西。為什麼我們要使用一個這麼麻煩的理論?為什麼我們不直接使用概念的primary intension來identify概念在可能世界的外延?原因很簡單,因為概念的primary intension作為一個描述詞,它的內容來自於概念的指涉物(reference)的重要性質中被我們觀察到的那些,而不是來自於概念的指涉物事實上擁有的所有重要性質,而在概念的使用上,有很強的直覺告訴我們說,概念的identity是來自於被概念所指涉(refer)的東西事實上擁有的所有重要性質,而非僅僅只是被說話者觀察到的那些。這個直覺在Putnam提出孿生地球論證(twin earth argument)的時候第一次被捕捉到︰就算一個地球人E不具備任何化學知識,因此不知道水的成份是H20,當他使用「水」這個字的時候,也不會指涉到孿生地球上的那些,完全符合E所理解的「水」的primary intension的XYZ。如果一個概念的外延僅僅是被primary intension所決定,當E說「我好渴想喝水…」的時候,他所指的東西不僅會包含H2O和XYZ,還會包含任何對他來說跟水一樣的東西。經由孿生地球論證,我們知道,自然類概念(natural-kind concept)的外延不單單是被primary intension所決定,還被在真實世界中符合primary intension的那些東西所共有的重要性質所決定,不管這些重要性質有沒有被primary intension所捕捉到。

於是我們得到了暫時的結論︰當我們討論一個概念在可能世界中的外延的時候,必須使用這個概念的secondary intension。然而,概念的secondary intension並不像primary intension一般,隨時都會被所有這個概念的有能力的使用者(capable user)所掌握。蘇格拉底是「νερό」的有能力的使用者,但是他一定不知道水是H2O而非XYZ,他甚至不會知道水在4度C時密度最大。然而,我們並不會因此認為當蘇格拉底說到「νερό」的時候,他所指的東西包含XYZ或者其他類似水但不是H2O的東西。蘇格拉底,作為一個「水」的有能力的使用者,他依然不會知道「水不可能在4度C時密度不是最大」或者「水不可能是XYZ」這種事。因此,雖然我們對於primary intension掌握得很好,但是一旦我們要討論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的時候,我們得訴諸secondary intension—那個我們不一定有全盤掌握的東西。

是什麼讓我們逐漸掌握一個概念的secondary intension?科學。科學家使用各種方法進行實驗和觀察,獲得了很多我們之前根本就不知道的,我們所熟悉的概念的指涉物的性質(例如水是H2O、太陽光含有七種顏色、所有哺乳類都是恆溫動物等等)。如果這些性質在identity上是重要的性質,它們就會被列在那個概念的secondary intension裡。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永遠都無法肯定自己已經完全掌握了某個概念的secondary intension。假想下面這個情況︰科學家發現了某種宇宙射線α,α本身沒有顏色,但是在α的照射下,水會變成紅色。科學家測試了任何他們找得到的水,發現這種情況是普遍的(universal)。在這個例子裡,似乎我們得把「在α的照射下變成紅色」這個描述放進「水」的secondary intension裡。並且我們必須承認說,在任何可能世界中,都不存在有那種在α的照射之下會變成紅色之外的任何顏色的水。

因此,對於水來說,哪些情況是可能的這件事是依賴於我們對於水的科學觀察成果在「水」的secondary intension裡累積了什麼樣的東西而定。我們沒有辦法僅僅藉由對於水的primary intension作概念分析來得到答案。而如果「痛」是雙向度語意論適用的概念之一,那麼相同的原則也適用於「痛」。想要知道痛覺的secondary intension裡有哪些東西,對痛覺作概念分析是沒有用的。更重要的是,根據前面的論證,我們永遠都無法肯定自己已經完全掌握了某個概念的secondary intension,所以,我們不能保證科學家在未來不會如同發現水的基本結構是H2O一樣,也發現痛覺的基本結構是P或者其它物理狀態。因此,我們沒有辦法僅僅藉由目前擁有的「痛覺的identity就是痛的感覺本身」來排除「痛是P(或者其它物理狀態)」的可能性。

有一些哲學家論證說,因為痛覺這種感質是主觀的,沒有辦法如同水一般被客觀的觀測,所以就算痛覺有其奠基在腦神經狀態上的基本結構,我們經過科學方法也無從發現。這樣的論證就算是對的,也對我的主張不構成威脅。因為無從發現x並不蘊含x不存在。

如果我的論證是對的,在雙向度語意論對於可能性的解釋之下,我們永遠都無法證明兩個物理上等同而心靈上不等同的世界是可能的。因為那樣的可能性預設了至少存在有某個心靈概念M使得M的secondary intension不包含任何物理狀態,而根據前面的論證,我們永遠都無法肯定自己已經完全掌握了某個概念的secondary intension。因此,如果我的論證是對的,在雙向度語意論之下,不僅Chalmers的辯護不成功,模態論證本身在原則上就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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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態論證和後驗必然的反駁

模態論證(modal argument)是當代心靈哲學中的物理論者面對的難題之一,如果模態論證是健全的(sound),那麼隨附性原則就不會是真的。模態論證可能以不同的面貌出現,例如
可能有一個世界是這樣的︰這個世界在物理上和我們的世界一模一樣,但是這個世界上的人的感覺經驗是倒反的(inverted),即,雖然這個世界上的人看到紅蘋果時會擁有和我們看到紅蘋果時一樣的腦狀態,但是他們感覺到的不是紅色,而是綠色,同樣地,當他們看到藍天的時候,他們感覺到的是黃色,而不是藍色。而當這些人處於會讓我們感覺到痛的情境裡,他們會感覺到癢,雖然當他們感覺到癢的時候,他們的腦神經狀態跟我們感覺到痛的時候一模一樣,而且當他們感覺到癢的時候,他們會哀號、撫住傷口…
或者
可能有一個世界是這樣的︰這個世界在物理上和我們的世界一模一樣,但是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沒有感覺,他們和我們一樣地吃東西、上課、做各種事情,但是他們就像機器一樣,隨時都沒有感覺到任何東西。
我們通常把第一個可能世界叫做倒反世界(inverted world);第二個可能世界叫做殭屍世界(zombie world)。這兩個世界的共通點在於,他們都在物理上和真實世界一樣,在心靈上和真實世界不同。隨附性原則告訴我們,物理的相同必定帶來心靈的相同,如果這兩個世界(或者其中一個)是可能的,那麼隨附性原則就不會是對的。

模態論證的論證結構是這樣的︰
1.兩個世界在物理上相同,在心靈上不同,這樣的情況是可以想像的(例如倒反世界或者殭屍世界)。(根據常識)
2.兩個世界在物理上相同,在心靈上不同,這樣的情況是可能的。(根據1)
3.心靈性質並不隨附於物理性質。(根據2)

(1)是難以反駁的事實,而從(2)到(3)的推論是邏輯上瑣碎的(trivial),因此,企圖反駁模態論證的物理論者們通常會從由(1)到(2)的推論下手,主張說雖然兩個世界在物理上相同,在心靈上不同的情況是可以想像的,但是這並不代表兩個在物理上相同,在心靈上不同的世界是可能的。

隨附性原則主張心靈性質必然被物理性質所決定,也就是說,不會有任何可能的情況使得心靈性質不被物理性質決定。一般來說,我們認為必然的命題都會是先驗(a priori)的命題,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命題是必然為真的,它的為真是先於經驗(不倚靠經驗)的,我們不需要檢查真實世界長什麼樣子就可以知道它為真。然而,某些當代的哲學家,如Kripke和Putnam卻認為有一些必然命題是後驗(a posteriori)的。

「水是H2O」就是這樣的命題。它是一個必然為真的命題—當我們在談水的時候,我們就是在談H2O,不會是其他東西—但是它的必然為真這件事沒有辦法被先驗地獲知。在某個程度上,我們會說,「水」這個概念並沒有蘊含「H2O」這個概念。因此,我們可以自由地想像有某種「水」,它無色無臭無味、在4度C時密度最大,但它不是H2O。對於某些哲學家來說,後驗必然命題的出現為受困於模態論證的物理論帶來了一線生機。如同「水是H2O」是後驗必然的命題,「痛是P(假設P是某種特定的腦神經狀態)」也是後驗的必然命題。因此,雖然我們可以想像心靈性質不是被物理性質所決定的,我們可以想像一個人具備P,卻沒有感覺到痛,但是事實上心靈性質的確是被物理性質所決定的,只要一個人具備P,他就會感覺到痛。

對這些哲學家來說,倒反世界和殭屍世界雖然有邏輯上的可能性(logical possibility),但是不具有形上學上的可能性(metaphysical possibility)。物理論者的這個反駁策略被哲學家Chalmers稱為「後驗必然的反駁(objections from a posteriori necessity)」。然而,Chalmers認為這樣的區分並不能拯救物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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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質與隨附性原則

在心靈哲學上,我們區分心靈狀態的兩個面向(aspect)︰功能的、心理的(functional and psychological)面向以及現象的、感質的(phenomenal and qualia)面向。心靈狀態的功能面向指的是一個心靈狀態在生物活動中所扮演的因果角色。我們通常會藉由描述一個心靈狀態的功能(function)來刻劃這個心靈狀態扮演的因果角色,例如「飢餓」這個心靈狀態是由胃中的食物量減少到某一程度所造成的,它會導致血糖降低並且使得人具有想吃東西的慾望等等。在心靈狀態的功能面向上,主要的工作者是心理學家和心靈哲學家,針對個別的心靈活動或狀態,心理學家利用各種實驗和觀察來identify它們的前因後果;而心靈哲學家則著迷於要如何建立一個整合的心靈理論來說明所有的心靈狀態。科學家們不擔心心靈狀態的功能面向的存在會對物理論造成威脅,因為每個心靈狀態的功能的前因後果幾乎都會是可以被客觀觀察到的狀態,例如血液裡某種激素的比例、人的生理活動等等,雖然心理學目前還沒有辦法identify所有心靈狀態的功能,但是至少我們不認為這樣的進路有任何理論上的障礙。

相較之下,心靈的現象面向就麻煩得多。心靈的現象面向,又稱為經驗的感質面向(the qualia aspect of experience),指的是一個有意識的人對於自己的經驗的主觀感覺。在意識的監控下,所有具有功能面向的心靈狀態幾乎也都會具有現象面向。當我飢餓的時候,發生的不僅僅只是血糖降低、傾向於找東西吃等生理現象,我還會感受到飢餓感;當我看到桌上有紅蘋果,發生的不僅僅只是「如果我同時也感到飢餓blahblah,我會把蘋果拿來吃」這些功能,我還會感受到蘋果的形狀和顏色。感受到飢餓、感受到包含形狀和顏色在內的視覺經驗,是一個正常人的心靈在適當的情況下會具備的性質,因此,如果物理論為真,那麼這些性質必定會被生物體的基本性質,也就是物理和化學性質,所決定。如果物理論為真,那麼不管是我的飢餓感還是我的視覺經驗,都會對應到某些我的特定的生理狀態(現代科學家普遍相信會對應到特定的腦神經狀態),每當這些狀態出現,我就必定會感覺到飢餓、感覺到自己看到紅蘋果。

在哲學上,我們使用隨附性(supervenience)來稱呼這樣的決定關係。隨附性是存在於兩個由性質所組成的集合之間的關係。如果A是由性質a1, a2,…,an所組成的集合,B是由性質b1, b2,…,bn所組成的集合,那麼A與B之間的隨附性可以這樣被定義︰
A隨附於B(A supervenes on B),若且唯若對於任何兩個東西來說,如果這兩個東西所具有的B類性質(屬於B的性質)是一樣的,那麼這兩個東西所具有的A類性質也會一樣。

在我們的脈絡下,「狀態」和「性質」兩個詞是可以交互使用的,所以,當我們說心靈狀態被物理狀態所決定,我們就是在說心靈性質隨附於物理性質。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說,
隨附性原則
心靈性質隨附於物理性質,即,如果兩個世界在物理上完全一樣,它們也必然會在心靈上完全一樣。
是物理論為真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如果隨附性原則是錯的,那麼物理論也不會對。心靈哲學中有名的反物理論模態論證就是用感質做成的霸王電影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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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論與化約論

在現代,有一種對於世界的看法(至少和中古時期比起來)廣泛地被大眾接受,這種看法的持有者普遍地相信說,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可以被科學所解釋,或者說,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依循自然的法則—作為科學發掘的目標,而且在將來可望被科學家所掌握的那些自然的法則—來存在和運行。這樣的看法,在科學和哲學上我們稱呼它為物理論(physicalism)。對於那些對科學感到樂觀的人們來說,物理論是他們堅強信念的基礎之一,因為物理論是化約論(reductionism)的根基,而如果化約論是真的,科學將使得我們(至少在理論上)能夠徹底地解釋與操縱自然現象。化約論主張說,因為這個世界的運作依循著一定的、簡單的法則,任何複雜的龐大的事物的狀態都是被作為其組成分子的簡單的細小的部份的狀態所決定,所以我們能夠運用分析方法,使用那些比較簡單的現象來解釋複雜的現象。化約論所帶來的方便在現代科學非常顯而易見︰因為生物的狀態被組成身體的分子結構所決定,所以我們可以利用分子結構的變化來說明生物狀態的變化;因為化學的變化規則是奠基在化學物質的物理成份和其屬性上,所以我們可以利用物理法則來說明化學現象… 相信化約論的人會相信說,如果我們可以給予世界現象一個完整的解釋的話,這樣的解釋會具有洋蔥的結構—每一層都完整解釋了外面那一層的所有現象,並且每一層都可以被更裡面的一層所解釋。而如果物理論為真,就保證了不管我們剝開洋蔥的哪一層,我們面對的都會是可以被科學掌握的現象。

然而,物理論者的道路是艱辛的。作為一個物理論者,我們會相信自己面前的一切事物要嘛本身就是科學事物,要嘛可以完全被其他科學事物的狀態所決定。但是並不是對於任何事物來說,它的本質都是如此地清楚。從古到今,物理論者時時面對各種現象的挑戰,因為物理論的包袱,物理論者在遇到自己無法解釋的複雜事物時,無法簡單地訴諸神靈或鬼怪。不過,歷史上科學的進步不斷地為物理論灌注信心︰以前我們以為彩虹是通往眾神國度的橋,現在我們知道當光通過充滿小水珠的空氣時,是如何被折射放出七彩;以前我們將生命的現象歸諸於靈魂或是「精神的火花(vital spark)」,現在我們不但知道生物體的成份和運作機制,而且可以運用這些知識來培養作物、治療疾病。

雖然在無數的科學壯舉之下,物理論似乎有樂觀的前景,但是自20世紀以降,科學家和哲學家們意識到了可以說是物理論有始以來最大的難題︰心靈狀態。我們知道自己有各種心靈狀態︰我們有各種慾望、信念、情緒,我們會思考、回憶、想像,而我們也普遍相信每個功能正常的人都會有這些心靈狀態,我們甚至會相信說,人以外的其他動物只要具備足夠的複雜度,也會具有某些心靈狀態。如果物理論是真的,那麼我們的心靈狀態也會和其他的生命狀態一樣被物理狀態所決定。如果物理論是真的,那麼,就如同我們可以為流汗、生長毛髮以及傷口結痂等現象找出生物學、化學甚至物理的基礎一樣,我們也應該可以為性慾、計算能力的展現以及視覺經驗等現象找出生物學、化學甚至物理的基礎。

物理論很ㄅ一ㄤˋ,可是無堅不摧的心靈狀態的感質面向卻在20世紀掀起了至今尚未平息的物理論大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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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家的恩典,直觀主義對上帝的救贖?

寫了《評上帝不存在的石頭論證》這篇文章之後我常常在想的一個問題是,如果我是一個死忠而且鐵齒的基督徒,我相信上帝的全能是字面上的意思,我不想委屈自己去接受任何「合理的全能」的修正方案(那根本就是在褻瀆神!),而且我不想接受石頭論證的結論,我該怎麼辦。

最流行的對策是,主張上帝是超越邏輯(transcend logic)的,因為上帝somehow不被邏輯限制,所以石頭論證是無效的,或者石頭論證是有效的但我們不需要接受其結論。直覺上,雖然嗅到一點ad hoc的味道,但我會認為這並不是一個不可能的方向。不過,事實上這個策略的完成度很低,因為沒有人試圖把什麼是超越邏輯給說清楚。

如果我以上帝是超越邏輯的為理由反駁那些提出石頭論證的無神論者說因此我不需要接受石頭論證的結論,我就是在說石頭論證裡有一些推論方法的使用是我不接受的。因此,我所表明的事情其實是我所使用的那套推論法則和無神論者不一樣︰有一些無神論者認為有效的論證在我的判準之下是無效的。一般的神學家和老百姓會在這個地方打住,而無神論者也會因為認為對方不講道理而拂袖而去。不過事實上在這個階段依然有一件重要的事應該被釐清,就是,無神論者用的推論系統是古典邏輯(因為石頭論證在古典邏輯之下是有效論證,不然的話至少也會是一個與古典邏輯中被石頭論證使用的那些規則相容的系統),那教徒呢?

這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因為一個人一定會依循某些規則來決定從什麼樣的前提可以推論出什麼樣的結論(對於那些作推理毫無規則可言的人,我們通常叫他瘋子)。如果對於某些人來說上帝具有某種特性使得石頭論證不是有效的,那麼這些人使用的邏輯規則一定和相信石頭論證的無神論者不同。

這樣的不同在爭論中是重要的。因為如果石頭論證在古典邏輯中是有效的,而教徒不接受石頭論證,就表示教徒用來來決定從什麼樣的前提可以推論出什麼樣的結論的系統不是古典邏輯。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教徒想要宣稱說,自己的主張是有道理的,他必須把自己的推論系統刻劃清楚,然後提出好理由來說自己的系統比古典邏輯更好、更符合我們的推論直覺。

當然在一般的脈絡中,爭論會在到達討論邏輯系統的好壞的層次之前就停滯,因此很少有教徒或者神學家認真考慮這個問題。不過「主張上帝是超越邏輯的」的這個策略本來就是一個挑戰對方的邏輯系統的策略,如果不進而提出替代方案(也就是另一個系統),就如同小孩子吵架,毫無建設性。

我曾經考慮過幾個替代方案︰
a.依然使用古典邏輯,但是加入一條和語意有關的規則︰
當一個句子的主詞指涉上帝,我們無法使用這個句子作為前提(或者前提之一)來推論出任何句子。

這個方案不會是好點子,因為基督徒自己經常使用那些談論上帝的句子來做推論,如果他們接受a,他們就得承認自己沒辦法從「上帝是全善且全能的」推論出「上帝是全善的」,作為避開石頭論證的代價,a太嚴重了。
b.依然使用古典邏輯,但是加入一條和語意有關的規則︰
如果一個論證的結論是矛盾的,而且這個論證的前提中包含任何談論上帝的句子,那麼這個論證是無效的。

比起a,b似乎比較沒有over kill的問題,不過b的問題在於,做為一個回應,它不夠清楚。
也就是說,b並沒有刻畫出一個特定的邏輯系統修正策略,我們可以想到很多邏輯系統使得它們都滿足b的要求,可是在對這些邏輯系統做出完整定義之前,我們沒辦法檢驗它們的合理性。

我沒有時間和興趣造邏輯系統出來檢驗,於是這個問題就掛在那邊了,一直到這學期修非古典邏輯課的時候學到直觀主義邏輯(intuitionist logic)。



直觀主義邏輯是比古典邏輯弱一些的邏輯系統,也就是說,所有直觀主義邏輯之下有效的論證在古典邏輯下都會是有效的,但是有一些在古典邏輯底下有效的論證在直觀主義邏輯之下是無效的。

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直觀主義邏輯系統是藉由把古典邏輯系統中的一個推論規則拿掉而做出來的。這個規則就是歸繆法。歸繆法允許我們做出這樣的推論︰
[p]
q
¬q
---------
¬p

也就是說,當我們藉由p作為前提推論出兩個互相矛盾的句子時,我們可以推出p的反面,也就是not p。而正是這樣的規則使得上帝不存在的石頭論證成為有效的論證。

歸繆法的合理性來自於一個直覺︰一個句子和它的反面一定有一個為真,也就是排中律。因為一個句子一個句子和它的反面一定有一個為真,所以當我們從「上帝存在」導出矛盾而證明「上帝存在」不會為真時,可以很直接地宣稱它的反面,也就是「上帝不存在」為假。

接受排中律的邏輯學家大多也會接受歸繆法作為一個有效的推論規則。然而,直觀主義的邏輯學家擁有不一樣的直覺。他們認為說,在做推論的時候,我們可以推出某一個句子p僅當在之前推論的過程中我們掌握了p的證明。換言之,當一個論證的結論是¬p,表示這個論證的前提蘊含了¬p的證明。在這樣的脈絡下,直觀主義者不接受歸繆法。直觀主義者認為,就算p會導出矛盾這件事告訴了我們p這個命題沒有證明,也不表示我們掌握了¬p的證明,因此就算我們知道p會導出矛盾,也依然無法因此推論出¬p。

對於一個論證可以證出什麼句子,直觀主義者比較小心翼翼。這樣步步為營的結果就是直觀主義邏輯能接受的有效的公理和推論規則都比古典邏輯少,因此,給定同樣的前提,直觀主義系統可以證出來的句子不會比古典邏輯系統多。石頭論證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給定「上帝是全能的」這樣的句子(當然,是經過適當地符號化之後),古典邏輯可以證出「上帝不存在」,而直觀主義邏輯不行。

對於那些非常鐵齒,認為上帝的全能應該依照字面詮釋,而且又非常嚴謹,不願意如同一般的教徒對於自己到底使用什麼推論系統含糊其詞的人,直觀主義邏輯似乎是一個可能的路子。然而,直觀主義邏輯系統所帶來的好處僅只於它是一個清楚且一致的系統(它甚至有現成的語意可以用),對於這樣的系統到底有沒有比古典邏輯更符合我們的推論直覺,是值得商榷的。

事實上,我自己覺得,石頭論證作為一個使用排中律和歸繆法的論證,是很符合直覺的,在從「上帝是全能的」證出「上帝不存在」的過程裡,我看不到有什麼粗心錯誤的地方。

而即使我們因為某些現在還看不出來的理由接受了直觀主義邏輯取代古典邏輯作為最能描述我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推論方法的邏輯系統,也不代表鐵齒派可以安享天年。在直觀主義邏輯裡,雖然歸繆法不成立,我們沒辦法從假設p然後導出矛盾來證明非p,但是一個更普遍的直覺還是存在的,即,從矛盾可以導出任何語句。這個直覺在直觀主義邏輯裡被falsum rule所捕捉。「falsum」或者「┴」是邏輯中必定為假的句子(也就是矛盾句)的通稱,falsum rule允許我們在導出┴之後,可以利用┴導出任何語句。在這樣的情況下,雖然石頭論證無效,但是鐵齒派依然必須面對「因為自己相信了一個會導出矛盾的句子所以自己相信任何句子」這樣的後果。我覺得這個後果跟石頭論證有效一樣糟糕。

我想直觀主義不會是對全能的上帝的救贖。當一個宣稱糟糕到那種程度,沒有任何邏輯系統能救得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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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故我在

記得笛卡兒的名言嗎?
我思故我在
I think, therefore I am

我今天看到一個跟這個有關的笑話︰
Descartes walks into a restaurant and sits down ready to order.
A waiter comes up to him and asks, "Do you need a menu?"
Descartes replies, "I think not,"
and he disapp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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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灣的冬天已經過了嗎?

現在是晚上九點,我穿著汗衫和短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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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充分決定理論

test implication來分析科學實驗,會發現一般被認為非常可靠的實驗架構其實有根本上的問題。當我們要檢驗一個假說(hypothesis)的時候,根據test implication,我們的實驗方法會是1.找出一個在邏輯上被該假說蘊含的條件句。2.營造一個滿足該條件句的前件的環境,然後看看後件會不會出現。例如我們知道

a.地球是圓的
蘊含
b.如果站在海邊望向遠方駛來的船,會先看到桅杆再看到船身

於是我們同意說,當我們站在海邊望向遠方駛來的船然後先看到桅杆再看到船身,就代表了一次對於「地球是圓的」的驗證。在這個case裡,a對於b的蘊含是實驗結果能成為驗證a的有效參考資料的必要條件—如果a事實上不蘊含b,那麼即使b確實被觀察到了,也不足以對於a構成任何肯定。然而,a真的在邏輯上蘊含b嗎?仔細觀察我們會發現從a是沒辦法推論出b的,我們還需要其它的條件,比方說「光是直線前進的」、「海水幾乎平鋪在地球表面」等等。也就是說,當我們設計了實驗來驗證a這個假說時,我們不可避免地會使用到(事實上,無數個)其它的輔助假說(auxiliary hypothesis)。如果一個實驗中的輔助假說不可靠,實驗的結果便無法反映作為驗證對象的假說的可靠度。就我們手上的例子來說,如果光其實是以隨時和地球表面平行的弧線前進,那麼即使a為真,我們也不會觀察到b;而如果光是以慢慢偏離地球表面的弧線前進,那麼即使我們觀察到b,也不代表a為真。這似乎告訴了我們,要確保一個實驗是可靠的,我們首先得確保實驗裡所有的輔助假說都是可靠的才行。但實際上這是做不到的,因為不管我們要檢驗哪一個輔助假說(當然,當我們設計一個實驗來檢驗輔助假說時,這個輔助假說在實驗裡就會是被檢驗的主要假說),都會不可避免地使用另外的其它輔助假說(Hanson把這樣的情形叫做「觀察背負理論」(theory-laden observation))。於是我們永遠都無法確保一個假說是真的被驗證,因為每個看似成功的實驗背後,都堆積著無數有待檢驗的輔助假說。這樣的困境,被Edwin H.-C. Hung稱為「auxiliary hypothesis predicament」。


19世紀,Henri Poincare和Pierre Duhem區分了理論語句(theoretical statement)和觀察語句(observational statement),並且主張說,所有的理論語句都可以無視於經驗上的反例而為真。根據他們的定義,觀察語句和理論語句的差別在於前者可以被直接驗證,而後者不行,例如「桌上的碟子是圓盤狀」和「地球是球體」。他們的思路是這樣的︰因為理論語句沒有辦法被直接檢驗,所以如果我們想要知道一個理論語句的真值,我們必須設計實驗。而因為每一個實驗都仰賴無數沒辦法確實被獨立檢驗的輔助假設,所以對於任何出現在我們面前的反例,我們都可以藉由修改輔助假設來使得它不再是反例。所以,對於所有理論語句來說,不管不利於它的反例再怎麼多,我們都可以藉由修改輔助假設來解決。經驗證據沒辦法充分決定理論的真假,哲學家把這樣的情形叫做「underdetermination」。

Underdetermination蘊含了這樣的主張︰
Underdetermination*
對於任何一組用為真的觀察語句所表述的經驗證據,都會有複數的彼此不相容的理論可以用來解釋這些證據。

Underdetermination*背後的思維是,隨著被假定的輔助假設的不同,我們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理論與同一份經驗證據相容。例如當我們給定了一份經驗證據︰
經驗證據A
1421年,鄭和站在海邊望向遠方駛來的船,先看到桅杆再看到船身。
1828年,達爾文站在海邊望向遠方駛來的船,先看到桅杆再看到船身。
1991年,鬼塚英吉站在海邊望向遠方駛來的船,先看到桅杆再看到船身

以下的理論都可以充分說明經驗證據A︰

理論A1︰地球是圓的,光線直線前進,海水平鋪在地球表面
理論A2︰地球是圓的,光線以慢慢偏離地球表面的弧線前進,海水並不是平鋪在地球表面
理論A3︰地球是平的,光線以慢慢偏離地球表面的弧線前進,海水平鋪在地球表面
理論A4︰地球不存在,鄭和、達爾文和鬼塚英吉都是桶中腦


舉另外一個我喜歡的例子︰

經驗證據B
宇宙存在,上面有一堆動物和植物。
文獻記載,耶穌由童女瑪利亞產下,在三十歲時旅行傳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後又復活。
我們發現很多化石。


以下的理論都可以充分說明經驗證據B︰

理論B1
基督教教義+化石都是撒旦做的

理論B2
自從上帝創造了世界和萬物後, 就變得很自卑. 因為這個宇宙沒有他構想中的完美, 上帝難過到開始責怪自己, 最後開始有系統化地消滅祂就是造物者的事實

理論B3
世界是一個隱形且不可能被觀察到的飛天義大利麵妖怪在喝醉酒後失手創造的,牠設計了各種線索來隱藏自己的行蹤,為的是檢測信徒的忠誠

理論B4
演化論


理論A1~4彼此不相容,即他們無法同時為真,但他們都和經驗證據A相容,而同樣的情形發生在理論B1~4和經驗證據B之間。


隨著Quine的名著《Two dogmas of empiricism》的問世,underdetermination的影響力擴大了一倍。在《Two dogmas of empiricism》這篇對於經驗主義的激進反思裡,Quine對於分析語句和綜合語句之間一般被認為當然存在的清楚界線提出了高度質疑。而如果分析綜合之間沒有界線,那麼我們也就無法區分觀察語句和理論語句,其結果將會是這樣︰
所有的語句都是理論語句,所以,所有的語句都可以無視於經驗上的反例而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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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坎別剃錯

前一陣子在Pharyngula看到了這張圖。


根據奧坎剃刀原則,當兩個理論的解釋力相同時,較簡單的理論勝出。

「Of two equivalent theories or explanations, all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the simpler one is to be preferred.」原則上沒有錯,不過圖示本身不恰當,因為基督教的各個分支有不一樣的教義,並不是同一個理論的不同部份,因此奧坎並不會因為基督教(或者天主教)門派眾多就轉而青睞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無神論。


相較之下,道金斯對於剃刀的掌握就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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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坎剃刀 Occam's Razor

Occam(奧坎)是14世紀的邏輯學家,主張當兩個理論的解釋力相同時,較簡單的理論勝出。奧坎自己用剃刀來比喻這樣的想法,當一個理論中出現了複雜又不必須的部份,我們就應該把它們剃掉。於是這個原則通常被稱為奧坎的剃刀(Occam's Razor)。 然而,當兩個理論相比,我們要怎麼知道哪一個比較簡單?根據Jaegwon Kim,奧坎剃刀的標準定義是這樣的︰
1.除非必要否則不增加Ontology。 2.如果可以用比較少的假定(assumption)來處理,就不預設多餘的假定。
Ontology就是一個理論所預設存在的事物,我們可以說,相較於演化論,創世論的ontology裡多出了上帝這個東西。我認為其實1是被蘊含在2裡的,因為當一個理論預設比較大的ontology,就代表這個理論預設了更多的假定(假定ontology裡多出來的那些東西存在)。 由1和2可以延伸出這樣的原則︰
當兩個理論的解釋力相當時,簡單的那個理論比較好。
奧坎剃刀背後的直覺很簡單︰「少做少錯」。假設我們面對兩個不同的語句,即使我們對於真實世界握有的資訊很少,不足以讓我們知道這兩個語句的真假,我們也會同意說,宣稱比較多東西的那個語句為假的機率相對比較大,例如
1.離地球三千萬光年遠的庫巴拉哇哇星上有甲殼類動物,而且粉紅色的獨角獸存在 2.天狼星上居住著某種會哺乳的動物 (請假設我們對於上述事件都一無所知)
這樣的情況在兩個語句有蘊含關係的時候尤其明顯︰
3.離地球三千萬光年遠的庫巴拉哇哇星上有甲殼類動物,而且粉紅色的獨角獸存在 4.粉紅色的獨角獸存在 5.離地球三千萬光年遠的庫巴拉哇哇星上有甲殼類動物 6.離地球三千萬光年遠的庫巴拉哇哇星上有動物
如果3為真,4一定為真;如果5為真,6一定為真。然而,即使4為真也不確保3為真;即使6為真也不確保5為真。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可以十分確定4和6為真的機率比3和5大。由於理論是語句組成的,如果簡單的語句相對之下為真的機率比較大,那麼簡單的理論也會有一樣的優勢。 奧坎剃刀聽起來很合理,但是在實際應用上似乎會出現一些麻煩。例如,對於兩個彼此並沒有蘊含關係的理論,我們真的有辦法知道哪個比較「簡單」嗎?以心靈哲學中的二元論和物理論為例,物理論者會控訴二元論者說,心靈實體(mental substance)的存在是一個多餘的假定,二元論應該被剃掉;而二元論者也可能回嘴說,物理論自己必須假定的那些物理性質和心靈性質之間的realization或者causal link也是複雜得不得了,根本沒資格講人家。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要怎麼找到一個清楚的判準來決定哪一個理論比較簡單? 我想到的一個看就覺得沒什麼希望的方法是,把兩個理論統統形式化成述詞邏輯的語句,然後比較它們所包含的atomic sentences的數量。這個方法會有很多問題,因為我們沒有理由假定每一個atomic sentence為真的機率都一樣大,例如「所有的藍色小精靈都喜歡吃菝契」和「小搗蛋喜歡吃菝契」這兩個語句在形式化之後在述詞邏輯裡都會是atomic sentences,可是它們為真的機率大概不會一樣(前者甚至蘊含後者!)。 我想,對於兩個沒有蘊含關係的理論哪一個比較簡單的判準,最後可能還是會回到直覺上哪一個理論蘊含的假設比較容易為真這件事上。這是這樣一來奧坎剃刀就失去了客觀性的優點,因為基督教徒一定堅持直覺上上帝存在比較容易為真;而無神論生物學家可能傾向於認為直覺上基因和大爆炸存在比較容易為真。 我們有沒有辦法可以解決兩個互不蘊含的理論之間的簡單性的問題,保住奧坎剃刀這個好用工具的客觀性?我不知道。 相關資料 Philosophy of mind, Kim, 2006 http://en.wikipedia.org/wiki/Occam's_Razor 本文最初發表於我的舊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