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性婚姻爭論中,有一類反對意見時常出現:如果同性可以結婚,某些事情會變得「不知道該怎麼做」,所以同性不該結婚。這類意見的具體案例諸如:何戎質疑「這樣一來我要怎麼跟我的小孩解釋為什麼他的同學有兩個爸爸?」,或者前幾天(11/25)桃福盟記者會發言指出當男男可以結婚,族譜都不知道要怎麼寫。在這個背景下,懶教盟(發音:懶澆盟)正式成立:
「懶教盟(懶惰保守人士教育輔導聯盟)是以協助公民適應多元社會為主要目的的慈善團體。 我們的基本想法是:公民不應該為了減少自己的教育成本,犧牲別人應有的權利。 因此,我們無法容忍有人為了避免讓自己陷入「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窘境,竟然轉而封殺同志成家的權利。 然而,我們也同意,社會的變遷,以及此變遷導致的教育內容調整,應該由整個社會共同面對。 即日起,我們將針對保守人士面對同志婚姻和多元成家法案油然而生的教育憂慮,不定期推出無痛免費課程,你不知道怎麼教小孩,沒關係,我們來教你。」
無痛免費課程,當然是開玩笑的,不管是關於族譜還是關於小孩同學的同志家長,反映的都是價值觀衝突,而從來沒有任何價值觀衝突的調解可以無痛。然而,以下我將試著進一步說明,為什麼幾乎所有類似的擔憂,都無法合理反對同性婚姻。
「不知道該怎麼做」的原因
台面上的「不知道怎麼做」,背後其實都有差不多的結構:
本來我們有傳統的方法做這件事(教導小孩什麼是婚姻、寫族譜),但是一旦同性可以結婚,我們就沒辦法用傳統的方法做這件事了!
攤開這個結構之後,此類反對意見的第一個問題就被彰顯出來:有些人想要用傳統的方法做事情,而這會因為政府賦予別人某些權利而受到阻撓,然而,例如說:政府為什麼應該重視我們「用傳統方法寫族譜」的權利,勝過重視我們「跟相愛的同性結婚」的權利?
這兩類權利相比,可以說是高下立判:首先,當寫族譜的方式因應社會變遷而改變,人還是可以寫族譜,但是只要政府不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同性就不能結婚。再來,捫心自問:「你必須換個方式寫族譜」對你的人生帶來的傷害,有可能勝過「你不能和相愛的人結婚」對你的人生造成的傷害嗎?這個比較,可以用具體的情節來想像:
在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會,大明和阿強這對同志情侶策劃結婚。大明來自很傳統的大家庭,如果他和阿強結婚,會是整個家族有史以來第一對同志配偶。然而,大明的伯父非常反對這件事,他跟大明說:
「我也不是不喜歡阿強,但是拜託你們不要結婚好嗎?這樣我族譜比較好寫啦!」
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要求親人放棄人生計畫,一個人要多厚臉皮,才提得出這種要求?
事實上,桃福盟做的是更過分的事:他們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要求政府把婚姻從所有台灣同志的人生願景裡拿掉。他們難道沒有想過,在台灣有一些家族是很樂意為了族裡的同志改變族譜寫法的嗎?如果你真的不情願把男男或女女的組合寫進族譜裡,你該做的是在自己家族搞內部鬥爭,不是連累那些本來有幸跟你沒有血緣姻親關係的人。
原因背後的價值觀
有一些人會指出,以上面那類理由反對同性婚姻的人,並不是貪圖一時方便,而是在表達自己無法接受某類「錯誤價值觀」的實現。例如說,當桃福盟的客家代表指出男男婚姻會讓他「不知道怎麼寫族譜」,他的完整意思應該是說,由男男組成的婚姻違反倫理綱常,因此不該被寫進族譜裡。
當然你會問,那什麼是倫理綱常?同性婚姻對別人造成了什麼傷害,導致他違反倫理綱常?我原則上把這種「倫理綱常」的論點跟「家庭價值」的論點歸成同一類,我相信這些都是禁不起深入檢驗的話術,他們使用層層修辭和「價值」、「倫理」這些詞彙,只是為了包裝自己霸道的動機:
「我就是不爽同性結婚。」
事實上,反對同性婚姻的那些修辭,往往顯示了反方具備的價值觀原來內建的歧視。例如說,一男一女不會讓祖譜困擾,但是兩男的時候就不知道怎麼寫祖譜了。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因為祖譜對待男性和女性的方式有落差,而同性婚姻的來臨,把這樣的落差彰顯出來。我們應該改變性別不平等的祖譜撰寫方式,而不是為了祖譜拒絕同性婚姻。
因此,同性婚姻的爭論,不只是同志或性少數的戰役,也是所有性別重新檢視自己和他人在社會當中的位置是否平等的機會。你有理由站到明天的凱道現場表達自己對「反同性婚姻大遊行」的不滿,因為該遊行阻礙的不只是同志的婚姻權,而是台灣邁向性別平等的腳步。如果你不知道明天該怎麼做,可以參考同家會的說明。
「我也不是不喜歡阿強,但是拜託你們不要結婚好嗎?這樣我族譜比較好寫啦!」---哈,這個譬喻真是讓無知又懶惰的本質立現!Banality of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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