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 Pellissier主張無神論者比有信仰的人更慈善。我不確定他有沒有提供足夠理據,因為在文章裡我只看到美國個人慈善捐款前三名都是無神論者的列表,而且索羅斯好像已經被踢到第四名了,而我不知道取代他的現任第三名信不信神。
把人依照宗教信念分類,然後比較哪一組比較慈善,這一直都是複雜麻煩的事情,在無數細節之外,還有不管怎樣都一定會被挑毛病的統計方法和因果推論。然而,Pellissier的標題「沒天堂可上,無神論者依然最大方!(Atheists are the most generous—even without heavenly reward!)」讓我想到另外一件事:就算我們有可靠的證據顯示有信仰的人比起無神論者在慈善事業上付出更多努力(或者達成更多效果),這也不見得代表有信仰的人比較慈善、慷慨、道德。原因很簡單:有信仰的人比無神論者更相信做善事在死後會有回報,所以他們本來就有比較多動機做善事。
當然,這並不代表宗教無法促使人們做出道德上對的事,或者宗教無助於讓社會變得安定。然而,在天堂的誘惑下做出道德上對的事情,不代表你是有道德的人,這背後的道理就跟在賞金的誘惑下制服殺人犯不代表你有正義感一樣簡單。
大部分信仰者比無神論者有更多誘因去做好事,這個事實應該在比較信仰者和無神論者的道德成績時被考慮,並依此在道德評價上給予信仰者較嚴苛的要求。若可靠證據指出信仰者和無神論者就利他行為而言不相上下,這並不代表他們在道德上一樣好。事實上,著眼於這種證據,我們應該相信無神論者在道德上比信仰者優越,因為他們即使缺乏死後秘寶的誘惑,還是在道德行為上跟對方一樣努力。
1.有信仰及無信仰者提供的善行總值才是是我們關心的。前三名大概不是重點,金錢也不是衡量善行的唯一標準,難道救災行動或到偏遠地區行醫不是善行?
回覆刪除2.我們對「慈善、慷慨、道德」的定義應該是根據行為而非動機。因此,只要信仰能夠增加善行,他們就是比較「慈善、慷慨、道德」,信仰也就對社會有正面意義。
1.效益論的主張者有責任說明所有關於量化和計算,而且還要說明這些量化和計算為什麼可信
回覆刪除2.如果你可以同意原Po所引文章中提到的前三名都是資本主義者,或者同意我們現在的世界運作背後主要規則之一是資本主義,那麼,金錢至少是明顯具有代表性的標準,而要資本主義者「掏錢」,至少指向「某些情況」下他們還算大方。
3.我不認為動機和行為這樣拆解是我們對於「慈善、慷慨、道德」的定義,想像這個情況:
A是成年大壞蛋,它虐待青春期的B和兒童C,有天,A得病虛弱,B、C沒有共謀,它們分別認為是報仇的大好時機,因此,分別在A的飲食中加入了非致死量的毒藥,但B所添加量和C所添加量合起來卻達到致死量,所以A死了。這時,道德上A、B是否應負殺人的罪?
另一種情形,如果添加毒物時B越想越恨,決定加入致死量的毒物,而C因年幼,搞錯毒物,意外加入足以解除致死量的毒性的解毒劑,結果A因C的錯誤而被拯救,如此,C的救人行為可以被列入善行嗎?
我想1和2都和我的文章沒有衝突。
回覆刪除3.
行為和動機的哪樣拆解?你的意見和我說的有衝突的地方嗎?
1和我說的應該沒有衝突。
回覆刪除2.你這是斷言啊...好歹我也有題一個賞金獵人的例子。
我想補充一點關於1的意見:
回覆刪除效益論者不見得有責任說明所有的量化和計算,他們可以說:我不確定該怎麼做量化和計算,那是人文科學家(社會學家,例如說)的工作,我只是只出一個判斷兩個好人之間哪個人更好的可能方案,細節有待補充。
而當效益論者這樣說,並不代表他的理論有什麼漏洞或缺陷。理論的好壞是比較而來的,在扣效益論分數以前,你應該先問問,它的對手(義務論、德性論)在這方面表現得怎樣。義務論或德行論有辦法提出可能的判準協助我們判斷哪一組人比較慈善嗎?(而且,它們的方案有辦法繞過量化和統計就告訴我們這些事情嗎?)
不要因為效益主義強調計算快樂或幸福,就以為所有關於計算的工作都是它的責任。在這個有68億人的星球上,若有什麼理論主張我們可以不經由統計或計算就知道哪群人比哪群人慈善,那這個理論八成是錯的。
1.
回覆刪除我要為發文的標示不清道歉,我的留言都是針對phantoms的回應, 而我並沒有認為我們倆在此的意見有什麼衝突
2.
我同意你對效益論所做的說明,也承認我的批評會有這樣的問題
我想說的是,我覺得不管哪一邊都應該更積極,單是說完理論只會讓所有人停下來,而這就是台灣社會的問題。
雖然有信仰者做善事看似有一個名目
回覆刪除但我相信只要是人類,無論有神論還是無神論,做善事的慾望皆來自於生物天性
分享與幫助都是演化意識的產物。
另外,像是耶穌會之類的教派,她們認為如果無法對人類世界有貢獻,就算再虔誠也是沒有意義的,所以耶穌會很強調服務人群,她們開辦學校、去最艱苦的地方服務人類。
很難說這樣做只是為了死後能上天堂,還是一種被宗教因素驅使的道德爆發。
1.嗯...重看了一遍,之前確實有點誤解。
回覆刪除不過我想有信仰的人不會太在意,他們就是主張有信仰的人比較會做善事,這符合一般人對宗教的印象,而且也有無數的佐證(像前面提到的,許多救災、偏遠地區行醫、蓋醫院、化解國際衝突等,主要都是宗教背景的人在做的)。
在這樣的前提下,主張無神論者比較慈善或至少一樣慈善的一方,反而可能需要提出更多有力證據才行。
我想,在討論這個議題的時候,我們必須謹慎地區分「道德、慷慨、慈善」這三者。若是彼此混淆了,就必定無法得出一致的結論。
回覆刪除1.我們可能會認為 為了道德信念而做好事的人 比起為了自身利益而做善事的人更有道德。(這點前面應該有被舉例過。當然也會有人不這麼認為,但先暫時假設大部分人都會同意這件事。)
2.無論是否為了自己的利益,只要做的事情是好的,我們就會認為他是在做善事。(也就是說即使是為了上天堂或西方極樂世界而做善事依然是做善事。也就是說做善事不見得等同於有道德。)
3.一個低收入戶的窮小子捐出一萬元(這可能超過他半個月的收入)比起世界首富捐出兩千萬更稱得上慷慨。(也就是說,窮人可能捐比較少數量的金錢,卻被認為比較慷慨。)
考慮3的情況,原文中提到慈善捐款的前三名都是無神論者,那也不能代表「無神論者比有信仰者更慷慨」。因為那很可能只是因為無神論者比較有錢,因此才有餘力捐出更多的錢。更糟的情況是,有一種可能是無神論者因為賺了更多黑心錢而比較有錢,因此才有餘力捐出更多的錢,並藉此換取良好形象。當然這只是一種可能性,不代表無神論者真的會這麼糟。但也顯示了這個論點中的幾個問題:
1.捐比較多錢不見得代表比較大方(可能是因為更有餘力)
2.捐比較多錢不見得比較道德(可能還是為了私利)
不過如果我們同意無論是否為了私利,行善依然是好事。那麼為了商業形象的黑心商人捐大錢依然可以稱作慈善。但我想慈善恐怕還是難以金錢數量度量,否則也會有「有錢人比較能輕易行善」的問題。(雖然坦然接受這件事或許也未嘗不可。)
如果我們要討論的是「道德」,而非「慷慨」或「慈善」的話,我認為是否為無神論者恐怕在這個問題上不會有太大的差別。有信仰者依然可以不為了上天堂或西方極樂世界而行善,不見得因為他有比較多誘因就得對他更嚴苛的要求。還是得看他究竟是為了那些誘因還是為了道德信念。就像大學聯考不會因為你原本是建中北一女雄中等學校就給你更難的考試,只會看你究竟得了多少分。但對於原本無法受到足夠平等教育的弱勢可以給予加分,或許我們也能考慮對於完全沒有任何行善誘因的人一些獎勵,但我認為單是「無神論者」還沒有若是到需要這種獎勵。
雖然如此,道德還是很難衡量。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只要大家都接受心理利己主義的話就可以平手了(喂!)
回覆刪除話說當我看到「在賞金的誘惑下制服殺人犯」這段的時候一時之間看成了「賞金的 誘惑制服 殺人犯」突然覺得似乎糟糕了起來(!?)
我不認為黑心商人捐大錢可以稱作慈善,評價一個人慈不慈善應該是整體看待,如果他做的壞事多過好事,我們大概不會認為他慈善。另外,如果他對一群人做壞事,再對另一群人做好事,就會被一方認為是壞蛋,被另一方認為是慈善。
回覆刪除蠻有道理的…也許癥結在於我們無法測知人心,因而無法判斷一個人做善事是為了自己利益或為了道德信念。
回覆刪除>「評價一個人慈不慈善應該是整體看待,如果他做的壞事多過好事,我們大概不會認為他慈善。」
回覆刪除我認為不一定需要整體看待。你可以說他整理而言還是個壞人,但壞人還是可以做好事吧?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同樣地,壞人依然可以做出慈善之事,在他行善之時依然是個善人。我想即使是菩薩也會認同惡人做的善行。雖然整體而言他依然是個惡人。
另外,如果有個惡人在某個時刻被雷劈到,順間變成大好人,心中所有惡念完全消失不復出現,並且從此以後極盡所能全心行善,那麼在他轉變後開始到他的善行抵過惡行之間的這段時間,他不停地做出好事令所有人能感受到,這段期間他是否還會被人稱做惡人?(他在那段時間是會且只會做好事的人,但整體而言他做過的壞事還是大過好事。)
那要看評論對象,如果評論的是「A是慈善者」,多半是整體看待;如果評論的是「A做的X是件慈善的事」,那就是針對X個別看待。
回覆刪除我大致上同意,我上面說的也都是對事不對人,因此應該沒有衝突。不過這個「整體看待」的方式若不能想清楚的話,還是很難解決我上面提到的那個問題。我自己是傾向認為那樣算是好人。
回覆刪除不論是無神論者和有信仰者都有可能基於道德上難以被認同的因素(誘因)做善事。
回覆刪除無神論者做善事的理由如果是基於某種誘因(比方說能得到他人讚美啦、期望能獲得好處之類的)的話,那麼以康德為代表性的義務論的立場來看依然無法視無神論者在道德上優於信仰者吧?畢竟我們無法確認所有的無神論者真的是完全依照自律性原則(至少是自律因素多於他律因素)來做善事的吧?我覺得還是應該先確認「無神論者基於沒有任何(或至少誘因要少於有信仰者)」這個前提為真才能有效推論無神論者在道德上真的優於有信仰者(雖然這不太可能)。這個述句應該改成:「不受誘因驅使下的無神論者在道德上比有信仰者優越」比較合理。
關於本文最後一句,我想挑戰一下:有信仰者也許會有死後秘寶的誘惑,但無神論者在世期間也可能會有秘寶的誘惑啊(而且這個秘寶還是有很大機會在死前就能享受的到的)。
個人意見啦,希望能指正一下我的錯誤。
TOFF:
回覆刪除我同意無神論者可能會因為道德上中立的誘因去做好事(例如希望建立好形象),而教徒可能會因為道德上好的理由去做好事(例如他就是相信這是對的,以至於就算不考慮死後的遭遇,他一樣會去做)。但不管如何,當我們考慮的是無神論者作為一個總體,和信仰者作為一個總體,引誘後者做出道德上好的事情的道德中立的誘因就硬生生多出一項,也就是自己在死後的處境。因此,若我們不擁有其它足以改變平衡的證據(例如我們發現無神論者比信仰者更容易純粹為了建立好形象而做好事),我們就有理由相信:當我們發現無神論者和教徒做出來的好事一樣多,我們應該相信無神論者這個群體比信仰者這個群體來得道德。
不管有信仰還是無信仰,有"教養"才是最後的解答(不管是父母教育還是社會歷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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