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2012

道德注意力偏差和言論自由

我看過太多人抱怨大家和大眾媒體把道德八卦(例如日本人打司機)放頭版,不把焦點集中在真正重要的議題上。我認為這種現象之普遍和嚴重,值得我們為它命名:
[道德注意力偏差] noun
道德注意力偏差的人,傾向於忽視後果的嚴重性和時間上的急迫性,改採其它判準來決定自己要把空暇時間用來追哪則新聞,他們喜歡的因素例如:

戲劇性
綜藝醜聞
可愛小動物被虐待
令人髮指的性交

不喜歡的因素則如:

從第一眼看不出誰對誰錯
複雜
就算有事也是很久以後
農民抗爭
道德注意力偏差讓我們把時間和精力花費在討論根本不需要討論(甚至不甘我們屁事)的個案、人肉和譴責根本輪不到我們審判的「壞人」,而輕易放過那些真正需要人民施加壓力讓政府戰戰兢兢決策的事情。道德注意力偏差的人民,就像罹患某種認知疾病,看書時只見頁碼,沒辦法讀內容。這會造成嚴重後果,特別是當書中內容事關公平正義的時候。

成大零貳潑蔣公紅漆文化大學袁禎禧為了抗議校方網路言論管制而裸體佔據系辦。對於這些可怕並令人不舒服的反抗行為,許多人的反應是:「要表達意見當然沒問題,但是為什麼要使用這麼激烈的手段?」這些人恐怕沒想過:若零貳當初只是在網路上連連署靠靠北,或者幫蔣公戴個嘻哈帽,是否還會引起如此熱烈的關於威權公共施設的討論?又,袁禎禧連在校方網路平台的留言都被刪除,他還有什麼管道可以讓共處校方規則下的人們了解他的立場?寫信給系辦嗎?貼佈告欄嗎?這些人之所以被迫選擇不得體的方式表達意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道德注意力既軟弱又偏差,使得他們若不這樣做,很難讓其他人的眼光落在他們關注的議題上。

當然你可以抱怨說:反正目的是要引起注意力,為什麼這些人偏要挑那些惹人厭的方式,而不是比較可愛討喜的方式?我們身邊有這麼多商業廣告,哪一則是因為惹人厭而受到關注的?

我認為Gatsby和Pinky的廣告就是因為討人厭獲得關注,我不時有衝動想把那個男的和那些猴子開槍打死。你以為可愛討喜的廣告很好想啊?面對為了生計上街的農民,你認為你有立場指責他們阻礙交通,或者白布條上的字寫得不好看嗎?我認為,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我們有理由給予那些基於道德理由發聲的人多一點言論自由和多一點容忍,因為只有這樣,他們的聲音才有機會在塞滿我們生活的各項資訊中脫穎而出,引起討論。你不應該把關於自由或言論管制的抗議訊息和商業廣告用相同標準審判,因為,雖然後者試圖提供給你多樣的生活選擇,而前者則讓你更有機會能真正自由地選擇自己的生活。若我們只給予道德意見和八卦、商業廣告一樣的言論自由,這個社會的道德溝通將會更無效率,政府和權力的擁有者也會更加不受控制。

當然,基於道德理由的發聲比其它言論額外享有多少自由,這是需要討論,並且不可無限上綱的。例如,就算是為了抵抗威權,我們也絕不會允許成大零貳社將某個長得跟蔣公很像的無辜百姓駕到操場上,然後對他潑紅漆。然而,給定現況,如果我們基於零貳和袁禎禧的行動而處罰或打壓他們,則可能導致寒蟬效果,在大眾的道德注意力已經偏差的社會中,對必須的道德討論之形成,造成進一步阻礙。

19 則留言:

  1. >>>成大零貳社將某個長得跟蔣公很像的無辜百姓駕到操場上,然後對他潑紅漆。

    在我的印象中,這是某位朱先生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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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真的是個很有幽默感的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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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眾都是依賴這些激烈的新聞刺激,
    導致真正重要性的東西都拋諸腦後,
    又一個情感置於理性之上的例子。
    難怪休謨也說「理性是熱情的奴隸。」
    因為眾人都是憑直覺來判斷而理性永遠是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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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用情感的麻木似乎也說得通
    麻木到缺乏同理心以感受波紅漆、裸體佔系辦抗議的人們是有多憤怒,所憤怒之事為何物;
    這時候正好不是情感太作祟的緣故,反而是情感過於貧乏,無法做情智上的理解與溝通。
    或許他們被灌輸或者自認為的道理,是認定打破和諧和常規的事物就是有問題,要先負起道德輿論責任,
    並且再透過從八卦、膚淺瑣碎的信息得到滿足之虞又受到薰陶教育,相互滿足依存形成循環。

    而這也並不代表他們的理性就強過情感,事實上是兩者都相當貧乏。
    絕大多數的他們對於邏輯一竅不通,他們所具備的理智與思考能力其實相當含混有限,
    常混雜著直覺、約定俗成的價值觀、既定的刻板印象...等等等沒有經過多少消化與思索的雜七雜八的聚合物。

    輕重緩急不分的注意力偏差,其實幾乎意謂著他們沒有良好的判斷事物的能力,也代表他們事實上並不真的那麼在乎。關鍵反而是從中取得滿足感,比如說滿足品頭論足或道德衝動的快感,其餘部分既不是他們專注的所在,也一點都不關心。如果我們說這些人是淹沒在資訊的洪流中載浮載沉,我有個另外的看法是,就算在資訊爆炸的時代之前,這樣的人們其實也是大量存在的。只不過賴於資訊爆炸結合網路時代的來臨,這些人的習性更容易方便地在許多地方顯露出來。

    另一方面,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又惰於思考的他們,自然也就很容易被操弄,很多時候就像星際大戰裡的克隆人般沒有什麼主張,要不就堅持著主子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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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名為keying)的疑問是:
    如果向蔣介石銅像潑漆的人並非基於抗議的表達目的
    而只是單純為了好玩
    是否就不屬於言論自由權的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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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3樓 出現對句子理解錯誤
    「理性是熱情的奴隸。」 只含有 "理性無法獨立執行實際行動,只能提供指引"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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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先講了,我對潑紅漆或是裸體事件都不支持,然後下列是我的想法。

    正如你所說,或是所有跟我辯論過的人所說,管道不暢通,為有非體制下的型動方能的引人注目,有時候管到限制了我們的自由、損害了我們的權益,需要我們去抗爭。

    也如你所說,不可能無限上綱。

    而平衡點在哪裡呢?不管往左往右,都可能讓另一方得寸進尺,很難抓。

    單單講手段吧。

    如果一個人的言論自由(或是人身自由)爭取,以破壞他人的自由為基石,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你要我怎麼相信你不是一個為了要糖就坐在地上耍賴的小孩?」

    法治之所以存在就是避免自由遭到他人的損害,但如果是「法」本身對人的傷害呢?

    那抗爭對象當然是「法」。

    但是我發覺這些「人權鬥士」很喜歡拿路人開刀,這是我無法接受的。

    ──分──

    論點1:

    以占領台北為例來講。

    我始終很好奇,為什麼要圍101,為什麼要在人行道上搭帳篷,沒有道理呀...難不成所謂的資本家真的因此退縮了?

    反之,讓內部櫃姐嚇的半死(一部分應該是裝的吧,我靠,這樣也會嚇到?)、影響路人走路、製造噪音、影響營業,所有的受害者都是無辜民眾。

    打,要打對人。

    這簡直就像是喊殺喊打拿刀抵著隨手抓來的人質要求壞人舉手投降。

    為什麼我需要當人質呀?

    你覺得權益受損,好,你去跟政府、去跟法官、或是任何一個人陳情都可以,或是學學丘毅衝撞立法院(是立法院嗎?好久了)大門也好,我都不在意,為什麼要找我?

    反方這時候會說,我們這是要引起你們注意讓你們願意加入。

    呃,這樣嗎?這有點像是西門町強迫推銷的少年呀,直接跟你勾肩搭被要求你買他的「道德商品」,伸手直接抽你鈔票,不是嗎?

    需要你來幫我決定我買不買你的「道德演說」嗎?如果我不聽,就是我麻木、我冷漠,我聽了才是愛世界──這樣的邏輯讓人很不舒服──更別提你的道德演說未必就對。

    對我來說那是一種強迫推銷,而非道德演說,本質已經有所改變了。

    當然,這只是我覺得。

    ──分──

    論點2:

    拉回現在兩件事情來看好了,不需要上綱,如果法院判這些行為無罪的話(我是不覺得需要到真正治罪,但至少要不認同)。

    以後銀行直接委託專員潑漆吧,他是為了告訴你、告訴社會,欠債不還錢的人很惡劣,而不是要嚇死那些債主;暴露狂走在路上也沒關係,因為她是要宣導天體營、身心靈解放,不是要性騷擾呀。

    我當然知道心態不一樣,出發點不同,當然不能等同視之,但是心態這種東西如此空泛,你要怎麼證明他的言論自由是該容忍或是該制裁的?

    裸體者只要身上貼個天體營貼紙、討債專員只要請銀行主管出來哭訴說他沒有錢多麼難過就能蒙騙過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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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沒有可能群眾只能理解簡單的事物,日本人打司機這種事明顯地違反群眾的道德直覺,而抵抗威權的零貳社這種行為群眾則否。

    當然媒體的報導失衡也造成民眾對此二類事件的資訊不對稱。當然這也跟群眾想看甚麼有關,兩者之間可能相互影響。

    值得省思的是,零貳社以及袁同學以這種方式真能達到「讓大眾注意到這個議題」的目的嗎?群眾沒有想像中的聰明,他們只會看到「潑漆」「裸體抗議」這種異常的舉動,大多數的人在有限資訊下會去質疑這種激烈的抗議方式,這可能使的效果適得其反。

    此外,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引起社會大眾去注意並想了解這些議題呢?我相信是有的,網際網路的發達,PTT、FB、以及在大學校園內做宣傳都是很好的辦法!(我印象最深的是中正前陣子"坐開放位置付費"的抗議方式),這遠比潑漆和脫衣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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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嗯…我一直把樓上上的無限上綱看成無線上網|||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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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6f:

    嗯對,我是指普遍人認為的理性即是理智,代入這句名句意思好像有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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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其實不是注意力偏差,而是一般人刻意忽視重要問題以及媒體生態的惡化,導致越來越多人逃避自身所應肩負的社會責任。

    很多時候,一部分人評價某一事件時,常只憑藉著媒體報導,被媒體的立場所引導甚或煽動,在未獨立思考、弄清楚事情的根本源頭的當下就開始做出批判與評價(有時候我覺得一部份原因來自生活壓力而不顧他人感受的抒發),說出一些自以為很有道理的話,其實只是害怕改變,畏懼撼動主流價值--

    但除了未經思考消化就已根深柢固的舊思想外,那些價值觀是誰給我們的呢?不過是那些為了營利不擇手段的媒體,這不是很可笑可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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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認同部分人會在還搞不清來龍去脈時就草率評價一些事件, 有些或許是被引導或煽動, 但也不必說得好像"大家都很愚蠢,只有我最理性"的樣子, 或許經過深思熟慮還是可能獲得同樣的結論/立場啊, "大眾"其實沒有想像中的笨 (只是某些蠢例子太讓人印象深刻)
    我的疑問是, 主流價值一定需要被撼動嗎? 主流價值之所以為主流價值, 正是因為它有相當的價值, 而且是經過時間與公評驗證所存留下來的
    很多人常是為反對而反對, 如果主流價值是相對正確的, 為何必須反對它?
    我不是說大家都不能有不同的意見看法, 但所謂"非主流價值"常常妖魔化主流價值, 好像認同主流價值就是被官方摸頭, 洗腦或畏懼, 弔詭的是 這些"非主流價值"千方百計想做的卻是爭取更多人的認同進而取而代之成為新的"主流價值", 凡事有理走天下, 有時候非主流之所以為非主流, 正是因為少部分人自認為的"真理"其實只是"這不是肯德基!"的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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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大零貳社將某個長得跟蔣公很像的無辜百姓駕到操場上,然後對他潑紅漆

    ↑這是個爛例子,連自由放任主義者都不會同意這種行為叫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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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大零貳社將某個長得跟蔣公很像的無辜百姓駕到操場上,然後對他潑紅漆

    ↑這是個爛例子,連自由放任主義者都不會同意這種行為叫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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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3樓同學講的很有道理,不過我想表達的意思並非主流價值毫無可取之處,而是不應該把事情視為理所當然,需要用自我意識去思考後再接受它,以及評價任何事件時應該應該先把它弄清楚再做出價值判斷。
    (可能是我太失望的情緒導致用詞有點偏激以至於你的誤解)
    再來你提到的非主流價值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的情形也不是我所鼓勵的,只是希望勇敢追求真理的精神不要被過度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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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To JYY:

    道德渙散是事實。
    問題是怎麼解決這個事實。

    價值衡量本來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當人心中已經有既定價值時,任何對其價值的減損都是錯誤的。
    如果你根本不認同,也沒有什麼討論空間,
    但問題是:當你要求他人有問題不要找你的時候,你有辦法當你有問題的時候不要找他人嗎?
    在人口密度如此之密集、人際互動如此之高的社會,誰能確保自己的行為不會影響到他人?
    如果你覺得擋到你的路就是妨礙你,那麼必然的不會是這些抗議者的問題,任何活動必然會擋到人的路。
    你想要活在一個沒有人妨礙你的世界,先想想你能夠不妨礙他人嗎?如果事實上不可能,請不要雙重標準。

    西門町小混混要搶你,妨礙你。
    利益衡量:你的錢、他的錢。
    農民抗爭擋到你的路,妨礙你。
    利益衡量:你的走路方便、奇模子爽不爽,他的議題是否有機會被聽到。

    你的論點如果是不要找你,我想這些抗爭的人也根本不想找你。
    你的論點是這些抗爭的人間接影響到你,那麼你影響的標準在那?想要活在一個不被影響的世界,那麼就該檢視自己是否有什麼行為不會影響他人。

    最後你舉的例子明顯地表明你根本認為人就一定道德渙散受到情感操弄,
    //裸體者只要身上貼個天體營貼紙、討債專員只要請銀行主管出來哭訴說他沒有錢多麼難過就能蒙騙過關啦...//
    你或想把大眾想的太白癡,還是自己在這個例子裡開始渙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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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斷腸:

    我可能沒有看懂你的點。不就是因為幾乎所有人都會認為那是錯誤的,才讓它變成一個好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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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個人認為

    將成大蔣公事件代換成勞工臥軌事件作例證是比較好的作法

    後者在各方面的意義來說,都比純粹政治意義的前者重要

    我可以同意當一個弱勢族群走投無路時,必需用非常手段來製造焦點

    只是吸引目光與爭取認同是抗議運動中必需要面對的課題

    無論人群是否道德渙散或選擇性注意(或者在我認為,應是輿論選擇性忽視問題或聚焦問題),如果一項運動要爭取社會認同時,或多或少都要考慮在製造焦點的同時,從自己的立場出發製造需要的廣告效果。

    就以臥軌事件來說,事件的癥結帶有明顯的急迫性,而且將有可能確實影響到數十年後台灣的勞資關係發展,我認為他們選擇臥軌,是突顯極度不公,也是具有相當明顯的歷史意義存在,因為如果這件事能有所發展,將來勢必也會左右勞資互動的模式。但如果就銅像潑漆事件來說,事實上只能作為發洩政治不滿的行為。對我而言,我認為箇中原由是兩者所站立場不同所致。

    銅像事件如果發生在戒嚴時期,它會被視為學生反抗當權的象徵;如果是在政治立場相似的政府底下發生,可能有紅衛兵之譏,也有可能因為主流支持而染上浪漫色彩;而在相反立場的政府下,它只能視為一種反對立場狂熱者的激進行為。

    只要時空不對,純粹政治意義的抗爭行為就會有不同的意義。但是政治色彩較淡,社會意義較濃的事件,無論在何種時空下它的歷史意義都不會改變。就這一點而言,我實在不認為成大銅像事件能視為大眾道德注意力偏差的最佳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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