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2013

不吃你的狗狗好夥伴

向國人致敬,這篇漫畫使用髒話)

為什麼豬是食物,狗是寵物?最直接了當的答案應該是:這是歷史文化使然。基於狗的習性和運動能力,比起當食物,牠們作為打獵和看家的夥伴對人來說更有好處,而長久下來把狗當成夥伴的結果,就是人不忍心吃狗。

我相信你可以為這則說明找到一些人類學、心理學的佐證。然而可惜的是,它雖然回答了「為什麼狗事實上對人來說不是食物?」這個經驗科學問題,卻沒有回答「為什麼狗不應該被人當成食物?」這個道德問題。當然,真的把狗當成夥伴的人很難接受把狗當成食物,但不是每個人都和狗有這種社會關係,我們甚至可以發現這種社會關係並不普遍,例如韓國和中國某些地方的人們對狗的照顧似乎就沒有強到讓他們對吃狗肉的文化產生心理抗拒。

最近在臉書上出現一篇文章,提供了一種或許可以拿來為吃狗肉的道德禁令辯護的論點:狗對人的信任。作者提到自己的經驗:朋友養的狗,面對已經打了自己一磚頭的主人,仍然聽從其召喚,乖乖赴死。作者認為:從狗對人這種無可救藥的信任和依賴,可以看出狗有多麼熱愛人類,因此他反對吃狗。是純粹分享經驗,或是把這個論點當成佐證吃狗禁令的道德理由,作者並沒有明說,不過許多人確實秉持後者的觀點轉載那篇文章。

科學可以解釋的信任就不是信任嗎?

在分享那篇文章時,我也蒐集到一類反駁,主張雖然我們可以很容易把狗跟人的互動描述成是狗「信任」或「依賴」人,但其實從動物學和基因觀點來看,狗的這些行動都可以被古典制約或更複雜的科學理論解釋。因此,這類反駁進一步指出,不管是狗對主人的聽命或其它反應,都不能算是真的展現信任和依賴,更罔論「熱愛」。

面對這種反駁時,有些人選擇質疑「當代科學可以充分解釋狗的行動」這個前提。然而我想指出,就算充分的科學解釋能夠成立,我們是否真的要用科學解釋來解消(explain away)狗對人的「信任」和「依賴」,依然值得再三考慮。主要的考量,是這類應對方式有一個原則上的危險:它預設了一旦行為的動機被科學充分解釋,該行為就不再像我們當初想得那樣有價值。然而,依照當代科學進展,我們可以合理期望,有朝一日科學也可望解釋人和人之間互信互愛的心理學原理,根據同樣的思考規則,當這一天到來,我們是否也要認為先前認知到的那些人際的信任和依賴其實都不存在?

考量一些案例,你會發現,生命和生命之間特定互動方式的價值,並非來自這些互動方式的神祕性。有基本生物學知識的人,會很清楚知道爸媽之所以會用生命保護自己,很大程度上是演化使然,然而這並不會讓爸媽對你的愛和付出失去價值。就像是雖然我們知道男性花心的傾向是演化使然,但這並不妨礙我們譴責偷情的男人一樣

當然,在經過一些科學解釋之後,寵物的某些行為可能就不再那麼令人感動,例如你可能經過實驗之後發現,狗狗對陌生人吠只是出於保護地盤的本能,並不是想保護你或你的小摺,也不是因為牠知道你總是會忘記關門。但這些結果並不是直接來自於動物的行為被科學解釋了,而是科學解釋讓我們發現動物的某些行為模式在一些重要的面相上跟我們的期望不同:你以為狗狗是在幫你顧小摺,其實那只是因為你剛好把小摺放在家門口,也就是牠的地盤上。在科學解釋底下,狗的信任和依賴的「真面目」是否同樣讓人失望?這就有待探查了。

夥伴或者食物?

然而,這並不代表人和狗的夥伴關係(以下,「夥伴關係」特指個體之間的信任、依賴、熱愛等關係)能成為我們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關鍵在於,並非所有人都把所有狗當成夥伴。

為什麼一旦某些人跟某些狗是夥伴,任何人就都不該吃任何狗?當然我不應該吃你的寵物狗,或者你打獵時的狗幫手,但那就跟我不會吃掉你的奶凍捲或你珍藏已久的薑餅人一樣:阻礙我行動的道德理由來自你對它們的所有權和鍾愛,而不是它們對你的信賴。對於沒人擁有的野狗,或者特地養殖的食用狗(如果有這種狗的話)來說,雖然牠們恰好和一些跟人有夥伴關係的狗屬於同一物種,但這個條件為什麼能保護牠們不被吃?

或許你會說,牠們只是「還沒」或「沒遇到機會」,而不是「無法」和人成為夥伴。我同意大部分的狗都有和人成為夥伴的生理條件(反過來說,多數人也都有和狗成為夥伴的潛力),但這為什麼和人是否不應該吃狗有關?「是的,我面前有一條狗,我知道在恰當的相處後,牠有機會和我產生深厚的關係,信任我、依賴我、熱愛我,但我現在比較想吃牠」。這種選擇有什麼問題嗎?

當然,反對吃狗的人很可能會認為,會說出上面這種話的人真是冷血斃了。不過罵人並不是道德討論的方法,並且你一定也知道,如果罵人冷血在這種議題上有幫助,我們也用不著討論這個糾結的殺狗故事了。

親身體驗的差異

對於上述反對殺狗的論點,還有另一種可能的詮釋是說,這些故事顯示的是:

a. 如果你也跟某條狗產生了夥伴關係,那麼,你也會成為反對吃狗肉的人。

我同意(a),然而我不認為它讓我更有理由反對吃狗肉。考慮這個說法:

b. 如果你曾經被狗咬得很慘,你就不會成為反對吃狗的人。

如果(a)讓我有理由反對吃狗肉,那麼(b)似乎也提供了不反對吃狗肉的理由。除了(a)和(b),這種假設條件的造樣造句大可繼續進行下去,但除非進一步指出它跟它想要推出的那些結論有什麼關係,否則我們就無法把它們列入目前議題的考慮。

當然,依照脈絡,說出(a)的人也有也可能是在建議對方真的找一條狗,好好對待牠,和牠建立那些可貴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a)並不是被用來支持道德宣稱,上述質疑也就不適用了。

結論

以上是目前想到的考慮,就現在而言,我還看不出狗和人的特殊關係如何能成為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當然,這並不代表不存在其它反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也不代表普遍而言動物沒有道德權利讓我們顧慮他們的生命和福祉。

38 則留言:

  1. 1.我生長的社會環境讓我了解到吃狗會導致很多麻煩的後果,我必須向愛狗人士解釋一大堆有的沒的,在我來得及解釋以前可能會失去一部份的朋友;2.而我似乎可以隱約感覺到如果大量人開始吃狗之後,社會對於「人類最好的朋友」這觀念會有所變質,對狗的愛與當成食物宰殺食用的觀念似乎很難並存,所以以上這可以算是我選擇不吃狗的好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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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假設:「吃狗可能是錯的」而且「不吃狗一定沒有錯」,
    那麼:基於降低犯錯風險的要求,選擇不吃狗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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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假設:「吃___可能是錯的」而且「不吃___一定沒有錯」,
    那麼:基於降低犯錯風險的要求,選擇不吃___才是對的。

    這樣會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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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怕的是餓死
    吃人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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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應該這樣子說,在此推論下吃什麼都有風險。
    就像是風險推論一樣,最後就是自殺才有可能造成完全零風險。

    與其說怕的是餓死,到不如說是在有限的選擇裡頭,都能成為一種「被食」的選擇。
    但如果因為加入道德與特定情感連結而限制不該吃什麼,那又會成為一種「以為對別人好」而鎖下的推定。

    同樣的,硬要將別人吸收自己對該動物的情感連結或故事,也是一種強迫的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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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出門可能會被車撞」而且「不出門一定不會被車撞」,
    基於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的要求,選擇不出門才是對的。

    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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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覺得不吃狗肉應該跟中國人不吃牛肉或是阿拉伯人不吃豬肉都有環境因素的影響。
    在游獵文明,狗是重要生產工具。去把它當作糧食太沒有遠見。
    但這邊就要考慮到農耕民族當中,牛也曾大量廣泛作為基礎生產工具使用,地中海一帶廣泛的以牛獻祭、牛頭人等信仰卻顯示出對動物崇拜的另外一面。為什麼只有中國人和印度人不吃牛?是否和埃及和兩河文明仰賴地利耕種甚於獸力,因此並未培植出對於獸力的依賴有關?另一方面,這些文明如果崇拜土地甚於動物,那千年以來長期耕種導致的地利衰竭就更難去理解了。兩河流域從現代人根本沒辦法想像的高產量土地到現在成為荒竭的沙漠,尼羅河的土地也已經沒辦法和古埃及時期的豐碩比擬。阿拉伯人不吃豬肉,有醫學說法支持是吃豬肉會多流汗,而造成在乾燥環境因素下生存不易,因此豬肉對於這種環境下被視為是不潔的。那吃狗肉是否也有類似的問題存在,是否狗肉的糧食轉換效率不佳。豬的體脂肪相當低,吃進去的食物都能有效利用轉換成生存所需的蛋白質,而被人體所吸收。也是豬肉之所以受中國人歡迎的原因,而台灣的牛肉盛行,也跟美國西部文化這種牧獵基礎的文明感染有關。
    至於狗被人打後仍會靠近,我想這一點在大多數家畜身上都並不罕見,把他作為不吃狗肉的依據是否太偏重個人感覺而非真正的客觀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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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這篇文完成度高的驚人。從幽默的引子起頭,主題論析兼顧正反面意見,同時包含科學趣味,結論最後也適當保留再討論空間……。你正在進行匯總的書會收到近期新文章嗎?不過髒話哽會跟目標市場有所衝突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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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如果知道出門被車撞的機率不小
    也知道被車撞的死傷機率不小
    還要出門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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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在臉書上轉貼了這篇文,然而一個朋友提出了一個我從沒想到過的問題
    轉述朋友提到的:「我好奇的是:因為生存而產生的生活習性或文化是否會因為時間進入基因裡。」
    針對這個疑問,不知是否有人能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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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發財:

    你覺得吃狗錯的機率不小嗎?我覺得吃狗錯的機率很小。

    如果知道吃狗錯的機率很小
    還要選擇不得吃狗幹什麼?

    還有不知道你突然憑空生出的「不小」二字是怎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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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吃人?

    這個問題比吃狗肉更直指現代人的價值關,
    現在大多數人,無法接受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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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如果不是为了吃狗而杀狗,不会被“谴责”吧?
    既然反对吃狗,那么也应该反对吃其他动物才对,不然就双重标准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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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不出門的機會成本,我猜想,通常是遠大於不吃狗的機會成本。
    出門被車撞的機率,我假設,通常是不大於吃狗是錯誤的機率。

    如果我的以上猜想和假設尚屬合理,
    我提議最好選擇不吃狗的上述理由,
    應無損於各位選擇出門的智慧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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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反對吃人卻不反對吃狗
    有無雙重標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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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如果吃人不對
    是因為多數人反對吃人
    那麼依照這個判準
    吃狗恐怕"已經"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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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長得像狗的外星生物x,
    開飛碟入侵地球。
    X遠比地球人聰明,
    智商差異程度大於地球人相較於地球狗。
    X看到地球人y正在吃狗,
    也想吃y試試。
    而X想吃地球人y之前,
    問y說吃y符不符合道德。
    這無疑是y活命的機會,
    如果您是y的道德顧問,
    如何幫他無雙重標準地論證:
    y可以吃狗,但x不可以吃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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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TO朝喬:
    理查·道金斯提出"MEME"這一詞彙,用生物學的概念來解釋生活習慣和文化的傳承和演化,我認為那些道德觀念是不會已自然的方式"進入"人類的基因(除非有什麼瘋狂科學家把無法吃狗肉的基因植入人類基因),經過再久都不會,因為基因的形塑過程是倚靠"突變"與"篩選",而非"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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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那如果把當代社會的普遍生活行為加進論點裡呢?

    我想在當代社會人們飼養狗、貓、等可愛動物當作寵物,基於情感上的考量認為吃這些可愛動物是不道德。

    就如同前面發財所提的:「是因為多數人反對吃人,那麼依照這個判準,吃狗恐怕"已經"不對了。」,而面對這種道德問題的時候將社會主流意識納入考量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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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今天看這段影片
    http://tw.screen.yahoo.com/dog-plays-fetch-himself-105806169.html
    剛好又逛到這Blog,剛好又看到這主題^^我想大部分世人不吃狗是因為智商吧! 狗算是智商高的動物,教一教就會一些東西,成為人們的同伴。其實人還是算計的,看看那機會成本在哪?養成愛物惜物的本能。豬笨嗎?除了會幫主人找松露的豬,跟主人有了感情,在農場餵養的豬,長大容易,成本低,自然變成人類補充蛋白質的來源。
    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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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樓上,不吃狗和不准/不能/不應該吃狗是兩回事情,不吃狗的機會成本再高也無法構成不准吃狗的理由,最多只是不建議吃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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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反對吃人是因為人類是群體生物,
    而群體能夠保護個人,
    道德能維持社會秩序以維持群體的存在,
    所以只有群體內的個體需要遵守道德,
    群體外的個體無需要(有時甚至無能力)遵守道德。
    其中道德要求人們不要吃人以保護群體與個人。

    如果外星人來到地球打算吃人類,
    他們不需要遵守人類的道德,
    他們可以吃人類,沒有違反人類的道德,
    因為他們不在人類的道德管制範圍之內,
    (不過代價是開戰)
    正如狗咬人,我們不會指責那隻狗違反道德。

    除非外星人打算加入人類這個群體,
    遵守人類道德中的權利與義務,
    這樣他們就不可以吃人了。

    但狗沒有足有能力遵守人類的道德,
    例如無法溝通,
    所以無法加入人類這個群體,
    所以人類也沒有需要向其守我們對自己群體所守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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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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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這樣說的話,反對吃狗但不反對吃豬都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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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看了這麼多留言我只想表達兩點看法

    1無論結果傾向哪方以機會成本這種低等科學方式探討人類道德是愚蠢的
    以我的認知人類道德律是先驗的絕非以結果論斷的資本主義決策方式可以決定

    2這世間沒有相同標準也沒有雙重標準 只有無限多重標準
    我家的貓我死也不會想吃 但我如果要餓死我絕對會吃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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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一個小想法。
    實際上,很多動物都有能力和人類建立關係,
    包括雞、鴨、豬、羊、蛇、我想都沒有人會否認,
    但相較之下,這些動物和人類建立起關係的「比例」少了許多。

    如果以「和人類有親密關係」為理由不吃狗肉,
    那麼究竟哪些動物、在什麼樣的range下可以吃?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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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1.如果「實力的強大」,
    是外星人可以不遵守(人類)道德的道德理由,
    那麼,
    當大多數地球人決定頒令禁止吃狗的時候,
    少數(認為吃狗不是道德錯誤的)地球人,
    是否也應認為這個禁令是符合道德的?

    2.如果「道德能力的不足」,
    是狗在(人類)道德上可以被人吃掉的道德理由,
    那麼,
    比狗更無法接受行為訓練的人(植物人、智障、嬰兒等),
    為何不能吃?

    3.我們地球人所探索的道德內容,
    是普世通用的嗎?
    如果是的話,
    這個普世性(應該)是限於人類世界而言嗎?
    如果我們沒有理由認為:
    比地球人聰明的外星人可以任意違反(地球人已知的)邏輯,
    我們有何好理由認為:
    該等外星人可以(合理地)不遵守(人類已知的)道德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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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如果「狗和人應該不平等」的理由,
    是「狗畢竟不是人」的話,
    那麼,
    不反對吃豬的人反對吃狗,
    也難說有何不妥或偽善之處,
    因為,
    「豬畢竟也不是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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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借用"無知之幕"一下:

    如果「吃A物種的人,下輩子很可能變成A物種」的話,
    吃人,
    也許還比吃狗或吃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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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發財:
    >出門被車撞的機率,我假設,通常是不大於吃狗是錯誤的機率。
    此部分問題出在「機率」。一件事是否是錯誤的,一般而言並非機率性的。

    >吃狗不吃人,有無雙重標準?
    可選擇的標準:不可吃同種生物。
    人與人同種,不可吃;與狗非同種,可能吃。

    >外星人X吃掉人Y是否有道德上的問題?
    沒有。生物A吃掉生物B,在沒有其他附加條件下通常不會被指稱有道德問題。


    朱家安:
    請問為何又不開放名稱/匿名留言了?
    我實在不是很樂意特地登入帳號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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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1. 一件事的對錯通常與機率無關?我不懂,尚請開釋理由。
    2. 「同物種不可相食」為何應該是個道德法則?又縱使它是道德法則,由它可以導出「不同物種可以相食」的道德法則嗎?
    3. 如果狗對於人類的道德,有不下於人類的理解與解答能力,狗是否就應遵守人類的道德(假設人類的道德是合理的行為準則)?又「狗應不應遵守人類道德」乙問的答案,是否影響或決定了「人可不可吃狗」的答案?
    4. 母親和陌生人同時溺水求救,你只能拯救其中一人,現場也只有你有能力救人,道德上是否要求你優先選救母親?如果是,這是關係親疏使然嗎?如果是,又如果狗和人類的關係真的比其他動物親密,為何這不應該是人「比較不應該拿狗當食物」的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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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如果「並不是所有人都和狗親密」是「不該禁止所有人吃狗」的好理由,
    那麼「並不是所有父母都和未成年子女親密」,
    是否也是「不該要求所有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好理由?

    如果「和狗親密與否」是人該不該吃狗的關鍵理由,
    道德上應否只反對和狗親密的人吃狗?
    反之,如果「和狗親密與否」根本無關於人該不該吃狗,
    又為何需要動用到「並不是所有人都和狗親密」這點,
    來當作人可以吃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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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發財:
    1.例如,邏輯就跟機率無關。舉例:單身漢一定是男性,這件事的對錯不該用機率來判定。
    2.這不必是道德法則。因為你問的是「是否有雙重標準?」,而我只是給你一種適用的標準,可以達成「人吃狗不吃人」而不必被指責為雙重標準。這是否適合做為一種道德法則可能可以有討論的空間,但這無疑可以做為一種身為人的群體規範。
    3-1.不必,因為你說的是「人類的道德」,不同物種未必不能有不同的道德標準。另,這個問題意義不大,因為「狗有不下於人類的理解能力」這個假設在科學上已知是錯誤的。
    3-2.我看不出為什麼會影響。(希望有別人能替你解答。)
    4.我猜,是-是-是。
    5-1.「禁止所有人吃狗」才需要理由,「不該禁止」不需要太多理由,只需要考慮人的基本權益。(是否要考慮其他生物的基本權益則是另個大議題。)同理,「要求父母扶養子女」才需要理由,我想應該是有理由的吧。
    5-2.這裡的問題恐怕得先搞清楚5-1.。「和狗親密與否」恐怕不是「人該不該吃狗」的決定要素,而是「人會不會想吃狗」的決定要素。如果一個人與狗親密,他可能就比較不會想吃狗。如果一個人根本沒見過狗這種動物,如同他沒見過豬走路,那吃豬與吃狗對他而言自然沒有任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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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1. 關於機率:如果機率是專指未來發生某事的可能性,不包括人類因認知能力限制而誤判道德的可能性,我說「吃狗是錯的機率」云云,的確是怪。改成這麼說如何:「吃狗沒犯錯的想法其實是個錯誤的可能性」?
    2. 關於雙重標準:當我們說反對人吃狗卻不反對人吃豬是有雙重標準,選擇的標準是「凡是同種,即不可吃;不同種,就可以吃」(所以,豬狗既均非與人同種,說其一可吃,另一不行,就沒遵守上述單一標準。)。但這就好比說:當你說林志玲美,蔡依林醜時,因為我選擇的標準是「凡是不到五十歲的女人都是美的,五十歲上以上女人都是醜的」,於是我指責你上述說法是雙重標準。所採的標準如果沒有合理價值,用該標準指責對象命題雙重標準云云,意義何在?也因此,我才會問:「凡是同種,即不可吃;不同種,就可以吃」是否是個道德法則?何故?等等傻問題。
    3. 關於狗的道德能力:我假設狗有不下於人的道德能力云云,思想實驗罷了,無意推翻科學證明。實驗所想驗證的是:道德能力上的弱勢,應不應該是狗可以被人吃(或地球人可以被外星人吃、植物人可以被正常人吃)的道德理由?
    4. 關於是否親密與可否吃狗的道德關係:我的疑問還是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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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1.有人搖過一顆骰子,並有他人猜測骰子上的數字,你可以以機率說猜對的機率是1/6。但是,在骰子已經搖完後,上面的數子就是已經被確定的。所以猜骰子的人不管猜對或猜錯,都不會影響骰子上已經被確定的數字。而一件事情的對錯便是一種已經被搖過的骰子,你可以抱持一種想法,並討論你的想法猜錯的機率,但這個機率並不會影響事情的對錯,就如同已經決定的骰子數字不會因為別人怎麼猜而改變。於是乎,任何人猜對或猜錯的可能性對於事情的對錯之討論沒有幫助。關於機率的誤用可以在網路上找到更多文章,台灣的新聞媒體特別容易誤用機率,導致大眾常常對機率的適用範圍有錯誤的認知。

    2.我無能論斷這是否是個合理的道德法則,但我想做為人類的群體規範,肯定會是被認同的。事實上只要能接受「不可吃同種(人類)」這個群體規範即可,這未必表示「非同種即可吃」,只是若要加上「特定非同種不可吃」則需要一個好理由支持。也就是我前面說的,禁止才需要理由,自由不需要理由。(自由選擇自己吃或不吃,自由不表示你一定得吃。)

    3.我看不出道德能力與該不該被吃之間有什麼關聯。希望能理解這個部份的人能回答你。
    4.與狗親密的人不吃狗,是因為關係較親密,我會傾向於說這是「原因」而不會說這是「理由」。因為情感因素可以是原因的一種,但情感因素未必要有「理」支持,所以我不會稱之「理由」。這些跟之前講的那些可能沒有回答到你,但我認為你若同意這些的話,大概會修改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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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我覺得這種問題其實更像心理測驗
    在決定工作夥伴或結婚的時候可以拿出來用一下


    看完這文章開始認為狗和人是可食的
    大概不要和他合夥比較好
    因為他認為為了他自己其他不管,可以犧牲


    因此認為不能有雙重標準
    所以決定不吃任何動物
    可以認定相對安全
    至少他願意站在對方角度思考
    而且付諸行動


    如果我們希望一個相對安全的社會
    少一點戰爭和競爭
    多一點合作
    那我們就需要多一點第二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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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狗普遍來說不是食物
    只是反應了人具備同理心和友愛彼此的潛力


    而豬普遍來說不是食物
    也只是反映了人也具備了反向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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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我喜歡狗,所以我不希望狗被人吃,看到狗被吃我會不開心
    一開始因該是這樣
    但當這樣的人成為多數,或者成為當權者,這成人普世價值,就成了道德,甚至成為法律
    古時有個皇帝喜歡紫色搞到紫色的布料好貴好貴,皇帝就招來大臣詢問該怎辦,大臣就說:皇帝您只要對你身邊的人說:我看到紫色就不開心,就可以解決了。隔天皇帝造做2天後紫色的布就回復正常了
    如果皇帝梅有解決這問題,以後沒穿紫色衣服的人就會變成不道德的人了
    不道德不過是種形容與我們多數人不同的行為的東西
    誰叫一開始與人類建立好關西的不是豬呢
    道德本來就是主觀的,大家所說的道德不過是很多人有相同的主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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