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2013

同志心電感應衝擊波!

在台灣,有一些人反對同性婚姻,因為他們擔心同性成家會傷害家庭價值。然而,什麼是「傷害家庭的價值」?具體的某個家庭在一些情況下會受到傷害(例如成員過世、破產、不和),這很好理解。但在什麼情況下,「家庭的價值」會僅僅因為某些「非典型家庭」的出現而受損?

一類常見的說法訴諸宗教經典,它們會主張,例如說,因為上帝設計婚姻的用意是要給一男一女使用,只有一男一女夠資格成家,所以當並非一男一女的組合組成家庭,家庭制度就被污衊了。後面這種解釋直覺上滿容易理解,在其它地方也有類似的說法,例如「讓那麼爛的人選上總統,根本就是污衊民主的價值」、「他研究做那麼爛還可以升等,現在的教授越來越不值了」。

然而,上面那些說法都有自己成立的條件,說做爛研究的人升等是污衊了教授這個職位的價值,這預設只有做好研究的人才有資格當教授。在我們關注的例子裡,反同性婚姻的人,也預設了只有一男一女才有資格結婚。但是,為什麼我們該接受這預設?

根據上面的解釋,同性不能結婚的限制,是基於上帝設計婚姻的初衷。但是,如果我在「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提到的那些論點成立,這個解釋就行不通:我們不能拿從教條詮釋出來的理由來支持道德見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理解同性婚姻可能摧毀家庭價值這件事?以下我討論另外兩種可能的說法,並且解釋為什麼我認為它們都很難成立。

訴諸普遍顧慮

一種解釋同性婚姻破壞家庭價值的方法,是試圖訴諸那些「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例如:

  • 導致小孩有價值偏差
  • 破壞倫理綱常
  • 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在社會上可能會被欺負
  • 人口減少、社會崩解

這種進路在理論上不見得必須援引教義來支持,因為既然是「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表示大家有基本共識。然而,在面對這種說法的時候,我們很常有機會可以問幾種問題:

這真的是「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嗎?

有時候人會不小心以為自己在乎的東西別人也一樣在乎。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看到「守護家庭大聯盟」說同性婚姻會導致「毀家滅國」的時候,只覺得很好笑。我們可以合理懷疑,護家盟的論點大致上建立在他們對於教義的認同上,換句話說,如果教義無法支持道德論點,他們就必須另闢蹊徑來為自己建立正當性。

這後果真的很糟沒錯,但是同性婚姻真的有助於促使它發生嗎?

有些人懷疑同志雙親的教育會讓小孩有價值偏差,就算我們可以證明這些都是保守派想太多,似乎還是可以問:同志雙親是否在其它意義下比起父母更不容易養好小孩,並因此失去成家資格?假設我們已經度過關於怎樣才算是「養好小孩」的價值性討論,剩下的就是實證問題,需要藉科學和觀察解決。我自己目前還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擔心,因為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舉出來的科學案例幾乎都有問題。當然,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要隨著不斷更新的科學進展而修正。但至少現況下我們可以說:如果連最有動機尋找同性婚姻缺陷的人都提不出什麼solid的研究,那麼,在新資料出現之前,暫時肯定沒有理由相信同性婚姻的教養能力比較差,似乎是唯一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若真的有科學報告呈現了不利於同志的結果,例如,如果有一份研究顯示,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幸福感比較低,我們在因此推出同志雙親的教養能力比較差之前,必須先問:

這種糟糕後果,是不是保守人士害的?

就算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幸福感偏低,也不見得是教養能力的問題。因為我們所處的社會氛圍,就是那種容易讓對同志有認同的人幸福感降低的氛圍。當同志在學校被霸凌,最後自殺,你該責怪的是他的異性戀父母、班上同學,還是他身為同志的自我?想遠一點,或許你最該責怪的,是那些不斷阻止社會平等對待同志的人。

訴諸心電感應

所以,為什麼同志成家會毀壞家庭價值?若我們無法援引教義對家庭的定義來說明,目前也沒有可靠的科學證據支持同志家庭的教養能力低落,我們還有其它說法嗎?

考慮這個:

我根深蒂固認為只有一夫一妻能結婚。若這個社會允許婚姻有其它組合方式,這會和我的終極價值觀衝突,使得我極度痛苦。

我相信這個說法描述了許多願意站上台面反對同志婚姻的人確切的心理狀態。若看過「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你可能會質疑說,事實上這些人之所以會有那些終極價值觀,還不是因為他們信仰的教義?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終極價值觀真的有資格在道德和公共討論中受到考量嗎?這裡有個差別我們必須注意:雖然「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那篇文章主張宗教教義對道德論點沒有支持力,但是在這一段,我們要討論的那種「基於終極價值觀而發的抱怨」,並沒有援引教義來支持道德理由,它們要說的東西,其實比那個更簡單:

同志可以結婚這件事令我痛苦。

重點在於,這裡我們面對的理由並非建立在教義上,而是建立在信仰者的痛苦上。這種說法可能讓你想到鄰國政府常用的口舌「傷害廣大中華人民的感情」,又或者你可能很不情願相信我們有責任處理這種近乎「心電感應」式的傷害(「別人結婚會讓你痛苦!?這算什麼!」)。然而,畢竟信仰者也是社會成員,而我們有責任避免社會成員痛苦。如果你認為某些痛苦可以被忽視,你必須有好理由。

有一種回應方式,是對保守人士的福祉和同志的福祉做損益比較,並主張這樣划得來。這種論點最強的展示方式,或許是強調「成家」是許多人人生願景的重要部分,如果無法和自己愛的人達成,對這些人來說,會是嚴重的生命缺陷。

問題在於終極價值觀

另一種回應上述抱怨的途徑,是進一步討論造成保守人士「痛苦」的原因。直覺上你可能很容易可以接受「同性婚姻導致保守人士痛苦」這個說法(當然,你是否care他們的痛苦,則另當別論)。然而,哲學家在一些例子裡發現,我們對於「原因」的描述很大一部分受到發言和討論目的影響。

理論上,我們可以說導致車禍的原因是疲勞駕駛,但也可以說其原因是某些物理定律:若這些物理定律以某種方式改變,車禍就不會發生。但當我們在追究車禍責任的時候,「車禍起因是牛頓第二運動定律」會是超沒營養的說法,因為你沒辦法法責任歸咎給物理定律。然而,當保守人士在同志成家之後感到痛苦,我們究責的可能對象,除了那些成家的同志(以及允許這件事情的政府)之外,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就是保守人士自己。

在一定程度上,人的終極價值觀是自己選的,要改變自己的終極價值觀,會需要漫長時間,但並非不可能。保守人士因為同性成家而痛苦,因為他們的終極價值觀禁止非一男一女的婚姻。這對比較自由派的人來說很難理解,因為一般人的終極價值觀不會這麼大張旗鼓去干涉別人的人生。

想想看,若有一個麵團教,宣稱婚姻是為了非基督徒設計的,並且只要一想到這個社會允許基督徒結婚,他們就感到極度難受。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有責任避免麵團教徒的這種痛苦嗎?你可能會覺得,這種奇怪的例子要怎麼跟基督教這類有悠久歷史的教義比較?但我們現在考慮的僅僅只是,當某些人的終極價值觀對其它人有所要求,政府是否應該滿足這些要求,至於終極價值觀是來自什麼教義,並不重要。

更何況,比起「婚姻應建立在非基督徒之間」,「婚姻應由一夫一妻組成」真的比較有道理嗎?你當然可以把家庭定義成具備生育能力的單位,但除非我們把宗教教條列入考量,否則大概很難說明為什麼我們不該接受更自由的「家庭」定義。此外,有人可能會主張,我們應該為了某些基督徒去禁止同性婚姻,但不該為了麵團教去禁止基督徒婚姻,這是因為前者只要求政府維持現狀,但若要滿足後者的要求,我們不但必須改變現狀,而且必須付出更多的社會監控成本。這種比較初步看來好像可以成立,但是讓我們多想一點,你反對政府依循麵團教的建議行事,真的只是因為成本過高嗎?還是說你跟我一樣,是打從心裡覺得:

他們不喜歡基督徒結婚,好吧,但憑什麼要別人真的配合?

在多元社會裡,我們有理由不讓社會為保守派和麵團教這類終極價值觀服務,因為我們不該鼓勵價值觀擴大或保留自己的外部性。或許我們無法藉由通過同性婚姻立法,來讓保守人士在心態上變得更開放,但這種施政方向依然展現了政府堅守原則,不讓那些「試圖干預別人人生」的終極價值觀食髓知味。面對多元社會,保守人士必須知道,他們的痛苦不是別人的責任,如果他們無法改變自己,至少應該避免自己的子女繼承如此傷人傷己的價值觀。

結論

縱上所述,我們應該沒有理由擔心同性婚姻會妨害家庭價值。因為那些支持此擔憂的論點,要嘛建立在不該進入公共討論的教義上,要嘛倚賴於目前尚未出現的科學證據,要嘛必須訴諸某些干預別人人生的終極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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