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宗教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宗教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11.27.2014

婚姻平權地圖

我支持同性婚姻,這篇文章整理了我背後的理由。

10.15.2013

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

關於同性婚姻,市面上有許多種反對意見。有一些反對者訴諸幾乎普世在乎的價值,例如健康的重要,這種人可能會主張說,因為同性性行為染性病的機率很高,所以我們不該施行任何鼓勵同性性行為的政策,包括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要檢視這種意見,我們通常會把重點放在其中的科學根據和方案的有效性上。辯護同性婚姻的人會質疑,例如說,同性性行為真的比較危險嗎?這是事實,還是統計偏誤?[1] 或者,他們也可能質疑,就算同性性行為比較危險好了,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到底是會加劇此危險,還是紓緩?考慮到杜絕性病的常見方法之一是固定性伴侶,這種說法似乎也有道理。總之,在性病這類主題下,比較少人會質疑提案背後的價值預設,因為大家普遍都覺得健康滿重要的,雖然他們對於該如何維持人民的健康,可能有不同意見。

然而,有一些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很容易受到價值層次的挑戰。例如有些人主張家庭必須由一男一女為首組成,因此反對同性婚姻。這種想法帶來的爭議點通常不會落在同性婚姻是否踰越「家庭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的原則(因為答案太清楚了),而是落在這個原則有什麼正當性、為何兩男或兩女的婚姻就會危害「家庭的價值」等等。

那些以家庭價值為出發點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在遇到這類挑戰時,可能選擇再度重申傳統家庭的觀念,也可能沿用某些教義來支持自己,例如他們可能主張:

婚姻和家庭是上帝設計給一男一女使用的,因此在一男一女之外的任何組合,都會毀壞婚姻和家庭的價值。

並且強調說,他們這些虔誠的信徒也是社會的一份子,社會有責任要尊重他們的信仰,因此,當未來政策可能踰越重要誡令,我們必須慎重考慮。

對於這種想法,反對的人有一句很方便的話可以用,就是「政教分離」:我們在討論公共議題、決定政策時,不該把這類來自宗教教義的意見列入考量。然而,為什麼政教必須分離?既然宗教信仰也是社會成員終極價值觀的可能來源,我們為什麼不該照顧它?以下我試圖回答這些問題。

道德不是從經典詮釋出來的

事實:任何人要搞懂任何有歷史的重要宗教的教義,都必須經過詮釋,並且,不同詮釋常常彼此衝突。你一定可以理解,如果我們打算參考教義來建構社會規則,這些互相衝突的詮釋會讓我們的進度停滯。

進度停滯很糟沒錯,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想想看,如果我們真的用這種方法來辨別對錯,那關鍵的裁判就不再是(從實在論觀點來看的)公平正義或者(從比較實務觀點來看的)理性且平等成員的斡旋,而是互相衝突的詮釋「到底哪一個正確」。這種境況在歷史上已經發生無數次。想想看,同性婚姻到底是不是罪過,竟然是要看同光教會和真理堂哪一方對聖經的詮釋正確,而不是看同性婚姻到底造成了什麼損失、這些損失在社會中如何分配,這好像有點怪,不是嗎?

不管是法律還是道德規則,都應該要是討論出來的,不是任何教條可以決定。為了公平起見,我必須說明,這樣的論證也同樣適用於儒家經典。例如:「我們到底該如何對待女人?」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取決於「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到底是什麼意思,而是要藉由進一步的道德探討來得到。

教義是可靠的參考嗎?

有人可能會說,你看那些真的興旺的宗教,他們的教義都跟我們一般接受的道德原則相差不遠,可見教義就算無法「支持」道德見解,它們也可以當做可靠的「參考」。這種說法讓我想到,美國哲學家Walter Sinnott-Armstrong在Philosophy Bites談論無神論者何以能夠擁有道德觀時提到:所有宗教教義內含的那些最重要的道德規範都很類似:不能殺人、善待親友…等等,Sinnott-Armstrong認為這顯示並非是宗教提供人們道德觀,而是宗教刻意模擬人們本來就有的道德觀,這樣它們才能存活下來。

道德先於宗教教條,而非宗教教條先於道德。這個觀念的古早版本,是柏拉圖提到的尤西佛羅問題(Euthyphro Dilemma):

「殺人是惡的,因為神禁止殺人。」

「是嗎?你怎麼知道不是因為殺人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

很簡單的兩難:如果「因為強姦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強姦」,那麼神就不是道德的基礎;如果是「因為神禁止強姦,所以強姦才是惡的」,一樣會遇到麻煩:你是否願意承認「假若當初神讚許強姦,而不是禁止強姦,那麼強姦便成為善的」?

若你同意「把宗教當做道德基礎」會遇到這種兩難,那你應該也會同意,我們在討論道德或立法問題的時候,不該把對教義的詮釋當成道德見解的佐證。正確的推論應該是相反:某個詮釋符合道德,所以這個詮釋比較恰當。我相信長老教會和同光教會,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用類似的眼光去看聖經。

邪教!

另一個反對使用教義支持道德觀點的理由,是因為世界上存在著邪教。這裡的「邪教」指的是那些具備幾乎毫無疑問令人髮指習俗或規定的宗教。你聽過在古時候殺人獻祭,在現代,依然可以耳聞為了守護聖靈進行恐怖攻擊,或者控制信徒歛財劫色。

以上事實為何讓我們有理由避免使用宗教教義佐證道德討論?因為邪教的存在,以及我們對邪教的譴責,證明了是宗教教義需要從道德獲得正當性,而不是倒過來。想想看,我們怎麼有辦法區分邪教和非邪教?因為我們用經過許多日常案例考驗的道德原則來檢驗這些教義,並區分它們違背這些原則的程度。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有宗教教義企圖進入公共討論,它們都應該先受到這種檢視。

或許有人會說,現代許多所謂的「邪教」造成的損害並不直接來自教義,而是來自欺騙信眾的「掌門」或「大師」。我同意,但這也顯示了,未經道德和常識檢驗,就輕信「先知」,是多麼危險。

宗教衝突

最後一個不用教義佐證道德意見的理由,是因為在多元的世界,互相牴觸的教義非常容易出現,並且它們時常不像其它互相牴觸的道德立場那般有調解的空間。想像一下:

阿麵:我們教派反對基督徒婚姻。

小基:什麼?為什麼?

阿麵:因為我們信仰的創世者把家庭定義成「由兩個或多個非基督徒組成的共同生活的單位」

小基:這算什麼!?

阿麵:還好吧?有比你的信仰奇怪嗎?再說在這多元世界,我們應該要互相尊重不是嗎?

你當然可以說這種奇怪的教義簡直是在開玩笑。但是想想看,如果明天真的有這種團體跳出來開記者會,你該如何反駁他們?兩個基督徒當然有結婚的權利,就和兩個男人有結婚的權利一樣,但如果你想讓自己和阿麵的討論有進展,依然必須回到基本面,討論那些不論教派都和道德相關的性質,例如家庭為其成員帶來的幸福等等。

結論

考慮一個想法:

不論什麼宗教,教義帶來的約束都只對該教教徒有效,不能擴及社會中的其他人。

這個想法是直接被上面討論的論點支持:如果教義不能作為道德的基礎,那麼它當然無法約束不信教的人。當然,我雖然不是基督徒,但也有責任遵守基督教提到的「不濫殺無辜」原則,但我之所以遵守這個原則,並不是因為那來自基督教義,而是因為那符合道德。

在我們把教義作為道德基礎的迷思破解之後,那些有信仰的社會成員,若想要出於自己的信仰推動或反對政策,就必須拿出大家都可以認可的道德理由來進行論辯。在這種層次上,我們當然可以再問一次:「我們有什麼理由說同性婚姻不是人權?」。關於這個問題,我的意見寫在「同性婚姻爭議的批判觀察」。

FOOTNOTE

  1. 有報告指出,同志普遍對於性病比較有警覺,所以篩檢率高,造成染病記錄也偏高。

4.03.2013

無痕的婚前性愛

*本文與3M無關,圖片純屬惡搞*

我可以理解和容忍有些人基於宗教認為自己婚前應該守貞,一個人對自己性愛人生的規劃,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不過不可否認的是,有一些人生規劃背後的價值觀是比較糟糕的價值觀,會平白無故為人的生命帶來限制和痛苦。

怎麼說呢?最好懂的說法,就是比較「濫殺無辜是錯的」跟「婚前性愛是錯的」這兩個命題。它們的共同之處是,它們都宣稱某件事情是不對的,會帶來苦難,所以不該做。然而,如果你追問「那件事情(濫殺無辜、婚前性愛)為什麼會帶來苦難?」它們不同的地方就會顯露出來。

濫殺無辜為什麼會帶來苦難?這很直接了當,因為被殺很痛苦,而且被殺的人會失去生命。但是,婚前性行為為什麼會帶來苦難?有些人會跟你說,因為處子之身很珍貴,應該留給你真正愛的人;因為沒有愛的性不值得做;因為不守貞會被別人看不起…等等。

然而,你會發現,這些「婚前性行為之所以會帶來苦難」的原因,通通都是那些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製造出來的:

為什麼處子之身很珍貴,若錯給「不對的人」,會是你人生一大憾事?
A:因為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大肆宣傳這種說法。
為什麼沒有愛的性不值得做?
A:同上。
為什麼不守貞會被別人看不起?
A:同上。

不管這個社會對濫殺無辜的看法如何,濫殺無辜都會帶來很大的苦難,因此應該被禁制。然而,若婚前性行為真的會帶來什麼苦難,這也幾乎全都是因為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大肆宣傳他們的價值觀。

我相信信仰者用心良善,但是他們的做法帶來的結果完全相反:他們的宣傳限制了那些被成功洗腦的青少年的人生選擇,糟蹋了沒被成功洗腦的青少年遭受的社會觀感,並且讓人們對性和愛更陌生,更難以面對和處理那些本來就存在的自然課題,例如如何獲得高潮、處理失戀和防治性病。

我們該如何大幅減少婚前性行為帶來的苦難?其實很簡單,只要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人把他們的立場顛倒,就好了。


延伸閱讀:性保守的災難

4.27.2012

平衡報導啊哈哈

「自願尋求改變的人」(以下簡稱「阿尋」)投書立報,以走出埃及的治療成功案例自稱,批評立報的新聞「性別假平等 恐同團體政大開講」,並呼籲︰「請平衡報導,這篇報導是利用媒體公器公審弱勢團體」。

當然,馬上有人回應,指出受到宗教支持的走出埃及不管在財力人力還是傳播力上都不是弱勢,同時又不包容異己言論,才是最無資格裝可憐的單位。我基本上同意這個回應,並且我要補充,不管走出埃及是否弱勢,阿尋用以指責立報的平衡報導論點,都不成立。

所有的平衡報導訴求,最終都建立在對道德和事實的追求上,例如文中主張原報導偏頗之所以糟糕,是罔顧了「同性戀中想要改變的那一群」的權益,又例如,在車禍過程尚未完整重建時,我們認為媒體應該同時徵詢雙方說法。因此,重要的不是平衡,而是道德和事實。有時候為了拯救弱勢、發揚真相,報導需要平等對待兩造意見。而有時候,基於一模一樣的理由,媒體不需要,甚至不應該這樣做。

同性戀天生說是科學共識,我主張大學通識課不應該把和當代科學牴觸的科學見解講得好像真的一樣。若有人不滿,他除了向我抗議、向同情同志的立報抗議,更應該向心理學權威期刊抗議,抗議他們怎麼可以只登支持同性戀天生說的研究,不把反面研究也登一登來平衡報導。

我認同阿尋所說,不想當同性戀的同性戀的權益需要受到保障,但走出埃及和政大教授這場一口氣違反了道德、言論自由和教育自律的演講,並不是保障這些人的權益的唯一手段。(我在「政大恐同演講裡的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收聽的義務」說明了我的論點)

此外,若要討論平衡資訊,阿尋似乎也應該同時質疑︰走出埃及的講座在力推同性戀是不正常的後天疾病時,怎麼不提一下自己的醫學見解並非共識,以及自己的美國總會已經隨著總舵主幾年前的公開道歉認錯而解散這些事?如果要討論報導平衡,得分最低的應該是這些保守團體,在他們提供的講座裡,隱瞞事實和報導失衡並不是偶爾發生的過錯,而是刻意為之的傳統。阿尋只抱怨立報報導不平衡,卻不把走出埃及講座長久以來的不平衡提出來平衡一下,顯然並非真的把報導平衡當一回事。(請注意,這只是純粹的人格貶抑,若你僅因為阿尋說一套做一套就認為他的論點沒有道理,你可能就犯了以人廢言的錯誤

最後,考慮到走出埃及低落的學術口碑,我建議阿尋好好想想,自己究竟是「成功痊癒」的前同志,還是曾經迷失的異性戀,或者是心裡其實依然偷藏壓抑同志愛的雙性戀?

4.25.2012

政大恐同演講裡的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收聽的義務


前一陣子政大教授陳敦源邀請基督教輔導同性戀團體成員厲珍妮進行課堂演講,遭到校內學生與性別社團抗議。學生表示此恐同演講違反性平法,並指出厲珍妮鼓吹之「同性戀是後天的、可治療的疾病」說法不但缺乏根據,也牴觸當代醫學共識。(在事發前一天,我從臉書得到大家要去現場抗議的消息。我自去年中正大學財法系發生那件事,就非常肚爛保守團體和大學教授這種骯髒勾當,想著這次一定要出一份力,於是隔天早上迅速做了字報上傳,讓那些要去現場的朋友列印使用,除了上面那張圖,你也可以在這裡看到其它可愛的檔案

對於學生的抗議,陳敦源老師指出,醫學非自己專業,但基於尊重多元言論,往後仍會繼續邀請厲珍妮演講。政大主秘徐聯恩也表示,校園容許多元表達,因此校方會尊重教師授課權,而學生團體也應尊重對於不同性別主張言論的自由。

我認為陳敦源和徐聯恩的回應沒道理。走出埃及在政大的演講,不但不受言論自由支持,並且還和言論自由的重要初衷相牴觸。

言論自由蘊含表達的自由,不蘊含收聽的義務,它保障每個人可以自由說話,但不保障你講的話別人一定會聽到。這背後的理由很簡單,如果言論自由同時也保障說出來的話一定得被說話者想要的對象聽到,這就等於保障了傳教士和推銷員把你煩死的權利。政府有義務不干涉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沒有義務,也不應該隨意增加某些言論被收聽的機會,因為這樣做總是蘊含著收聽者的自由受到限制。

走出埃及在政大演講的場合不是陳敦源所有的私人空間,也並非他自掏腰包租用,而是國立大學的上課教室,而台下聽眾則是不出席就有分數危機的學生。因此,當陳敦源和徐聯恩主張此演講有言論自由,他們並不是在主張走出埃及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而是主張政府應該幫助走出埃及言論被更多人收聽。換句話說,他們主張的並非言論自由,而是政府沒有義務,也不應該提供的「收聽的義務」。

如同John Stuart Mill所說,言論自由的重要價值之一,在於協助我們發現真理︰當管制取消,百家爭鳴,符合事實的說法就比較有機會出現。然而,要實現此展望,光靠言論自由是沒有用的,還得搭配理性討論和探究,篩選出有道理的說法。陳敦源以多元言論為由安排厲珍妮演講,卻配合走出埃及的一貫作風不給學生提問和討論,這是自我矛盾,也使得言論自由價值難以彰顯。

再來,站在累積真理的觀點,教育就算無法提供最有證據支持的理論,至少也不應該把和當代科學共識牴觸的說法當成像真的一樣講給學生聽。陳敦源坦承他缺乏醫學專業,因而無法判斷厲珍妮推廣的醫學觀點是否受到證據支持。拜託,若大學教授都不需保證自己的課程內容至少有基本的可信度,我們要怎麼維持教育品質?

我在言論上的立場非常極端,我認為歧視言論(同志都是弱智)和仇恨言論(這些教徒幹嘛不死光算了?)都有言論自由。若你因為在街頭大聲講這些話而被起訴,我會站在你這邊。因此,我可以同意,在自己家裡或者公園面對可以自由決定駐留與否的聽眾時,陳敦源和厲珍妮的這些發言,都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然而,一旦進入大學課堂,著眼於公共資源、學術權威的合理使用和教育品質的維持,他們就得保證:授課內容不但公正,也受到足夠理據支持。

因此,即使我們完全尊重恐同言論自由,陳敦源和厲珍妮的這場演說依然必須被反對,因為它不但是公共資源和權力的濫用、教育品質的低落,也根本就和言論自由的重要價值牴觸。

3.29.2012

中正大學去年的反同志講座的晚檢討

上帝的子民又要辦反同志講座了。看到關啟文和麥沛泉這對寶出現在講者卡司裡,我就想到他們去年在中正大學的霸道行徑。

去年十月,中正大學的財經法律系在該系主任曾品傑的領導下辦了一個研討會,主題是聖經與法律。雖然我不知道聖經在法學裡有什麼討論價值,但這並不是這個活動最令我這個外行人驚訝的部份。

財法系在這場研討會裡安排了專題演講:「同性婚姻是人權嗎?」,找來關啟文當講者;麥沛泉做與談人。這讓專題演講變得有點驚悚,這兩人在香港都以對同志不友善聞名,當他們站在台上,你就知道標題「同性婚姻是人權嗎?」其實不是真的問句,而是設問法:「弟兄姊妹啊難道同性婚姻會是人權嗎你不要笑死我的小耶穌了好不好!」

根據在場同學轉述,演講內容確實是一面倒。本校性別社團「酷斯拉」派同學參與演講,希望在萬一出現同志和多元性別不公正、不正確的資訊時,能有機會發言平衡。然而,事實上主辦單位根本沒有在演講裡安排聽眾發言或詢問的時間,從頭到尾能說話的只有三個基督徒,一個負責主持,兩個負責反對同性婚姻。(中正E報:研討會論同性婚姻,引起學生關注

此外,根據學校BBS的討論,甚至有教授為了鼓勵學生聆聽該演講,宣稱只要出席就加分。更扯的是,據傳該教授的作法本來是沒出席就扣分,在受到抗議之後「讓步」,用加分取代扣分。然而,除非那個教授是在教驅魔,否則我還真是想不到什麼理由支持我們讓願意面對反同志講者的學生拿比較高分。

酷斯拉社在活動結束之後和中正大學學生議會發表聯合聲明,並向校方申訴並受到打壓與漠視,連貼在活動中心的陳情海報都被破壞,非常淒涼。(中正E報:不要懲罰我行動,盼學校關切 行南:中正大學學生請求:『校長,不要懲罰我』

基本上我認為財法系在研討會裡塞這個專題演講還滿可恥的。我理解的研討會是大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拿出來,以學術進展為目的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彼此批評指教的活動,而不是預設既定立場宣傳來自宗教的歧視並且禁斷反對意見的講道。財法系這樣掛羊頭賣懶覺,不但爛用學術資源,也辜負人們對學術界的期待。中正大學校方則滿孬的,發生這種事情學校不主動調查處理也就算了,還用申訴不合格式單位這種鳥理由打發同學。最後,校長也滿誇張的,覺得陳情的同學措辭不當就不回應要人家自己反省,拜託,你是該乖乖做好行政工作的行政人員,不是學生的心靈導師啦。

11.27.2011

如果無神論者和教徒一樣乖,那麼無神論者比較乖

Hank Pellissier主張無神論者比有信仰的人更慈善。我不確定他有沒有提供足夠理據,因為在文章裡我只看到美國個人慈善捐款前三名都是無神論者的列表,而且索羅斯好像已經被踢到第四名了,而我不知道取代他的現任第三名信不信神。

把人依照宗教信念分類,然後比較哪一組比較慈善,這一直都是複雜麻煩的事情,在無數細節之外,還有不管怎樣都一定會被挑毛病的統計方法和因果推論。然而,Pellissier的標題「沒天堂可上,無神論者依然最大方!(Atheists are the most generous—even without heavenly reward!)」讓我想到另外一件事:就算我們有可靠的證據顯示有信仰的人比起無神論者在慈善事業上付出更多努力(或者達成更多效果),這也不見得代表有信仰的人比較慈善、慷慨、道德。原因很簡單:有信仰的人比無神論者更相信做善事在死後會有回報,所以他們本來就有比較多動機做善事。

當然,這並不代表宗教無法促使人們做出道德上對的事,或者宗教無助於讓社會變得安定。然而,在天堂的誘惑下做出道德上對的事情,不代表你是有道德的人,這背後的道理就跟在賞金的誘惑下制服殺人犯不代表你有正義感一樣簡單。

大部分信仰者比無神論者有更多誘因去做好事,這個事實應該在比較信仰者和無神論者的道德成績時被考慮,並依此在道德評價上給予信仰者較嚴苛的要求。若可靠證據指出信仰者和無神論者就利他行為而言不相上下,這並不代表他們在道德上一樣好。事實上,著眼於這種證據,我們應該相信無神論者在道德上比信仰者優越,因為他們即使缺乏死後秘寶的誘惑,還是在道德行為上跟對方一樣努力。

11.13.2011

推論練習|上帝的話 by Colin & Terry

這是一則推論練習
推論練習不定期轉貼文章,歡迎大家以磨練自己的理解、批判和表達能力為目標進行毫不留情但友善的討論。→進一步了解
上面這張圖的文字來自一個署名「Colin」的傢伙在CNN的這個討論串的留言。爾後被Terry Montague後置成上面這個模樣。

Colin的留言很有趣,他模仿上帝的口吻,嘲弄了基督徒一番。例如他抱怨說,若自己有一絲絲理智,就不會故意躲起來並且只留下一些莫名其妙的線索,然後又處罰那些在此情況下合理地相信上帝不存在的人。你可以點圖放大,或者在這裡看原文,也可以繼續往下讀,看我提供的詞不達意中文編譯。

對於我這樣的無神論者來說,Colin的詼諧文讀起來可以說是大快人心。然而,若你對於檢視自己的信念有所堅持,最好也不要放過這個反省的機會:這篇搞笑文看起來很爽沒錯,但是其中到底有哪些合理的論點?當然,若Colin發文的目的就只是嘲諷與詼諧,他不需要真的寫一些有道理的東西,但試著分析和檢視己方陣營的論點,能讓你用更客觀的態度面對這類筆戰黑洞。

...

各位親愛的教徒,這兒是上帝:

首先,我不存在。相信有那種活了137億年、創造整個宇宙和數十億個星系、隨時監視地球上70億人的所作所想的東西,這個點子實在太蠢了。長點腦子吧。

再來,就算我存在,我也會留給你們一本比被你們稱作「聖經」的那本鐵器時代中東傳下來的書更融貫、更經典、其真假更能被獨立檢驗的書。在你們依著聖經的指示東征、燒女巫、阻止同性戀結婚的時候,我敢賭你們他媽沒一個人知道那本書的作者是誰、從哪來的、有多少可信度。

第三,如果我要讓我的「兒子」(雖然我實在不知道這他媽是啥意思,畢竟我是神,而且從來沒交配過)降臨人世,我會叫他跟世界各地的人都打過招呼,包括中國、日本、歐洲、俄國、非洲、澳洲、摩納根...而不是只見見幾個猶太人。

第四,若我存在的話,我才不會花時間躲著,把洩漏我蹤跡的證據都藏起來,然後處罰那些在這種情況下足夠聰明推測出我根本不存在的人。要是我那樣做,不是太傲嬌了嗎:當初是我自己要躲起來的欸!

第五,我才不在乎你跟誰打炮或怎麼打這種芝麻綠豆的瑣事。我可是創造宇宙的神欸!你們這些小屁孩以為自己是誰啊?

第六,若我在這世上,我早就開始教訓你們這些心胸狹窄的基督徒和基本教義份子了。你們道現在都還相信創世紀裡面那蛇會說話的鬼扯,真是把我給氣死。我該把你們全都斃了,然後丟到地獄去燒一個下午。(「永遠」待在地獄裡這件事對我來說有點野蠻...)

第七,很多人相信你們之間的某個種族會獲得永生並「和我在一起」,這純粹是鬼扯。面對現實啦!你們都會死!看開點,至少你們還活過,而我打從一開始就不存在。

第八,我沒辦法讀你的心聲或聽你禱告。你們有七十億人欸,就算每天只有其中一成禱告,那也是七億個禱告,我必須每秒聽8000個禱告、24小時不休息,才能把所有禱告聽完。在這同時,我每天還必須決定10萬個從你們之間掛掉的人要去天堂還是地獄...。媽的,在你禱告之前停一下,想想這整件事情有多扯。

第九,你當初會不會考慮信我,純粹決定於你在哪出生。如果你出生在印度,你就很可能會信印度的神;如果你出生在西藏,你就會變成佛教徒。每個文化都有它自己的神,而這些神也都不負眾望地支持自己那個文化的內涵、願想與偏見。你憑甚麼認為這些神全都存在?若你認為這些神並不是統統都存在,你憑甚麼認為我存在?

讓我們面對現實:我不存在。若你活在大家都認為世界又平、又年輕、又簡單的那個時代,那麼相信我存在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然而時代變了:現在大家都知道,這個宇宙是又大、又老、又複雜。

忘了我,然後向前看吧。

上帝

8.23.2011

「你會後悔的」

當我們試圖說服別人放棄做我們憎惡、不喜歡、看不順眼的事情時,有一種常見的技巧,叫做「你會後悔的」。

「你會後悔的」本身屬於一個更大的分類,叫做「這都是為你好」。然而,「你會後悔的」的特色在於,就算我們拒絕做「這都是為你好」推薦的事情,我們的將來也不見得會變得比較差,然而,要是你不理睬「你會後悔的」的告誡而一意孤行,你的將來確實很有可能會比較悽慘。

在實務上,「你會後悔的」習慣舉出實例讓你相信,某些選項確實會令你後悔。例如,性保守團體讓浪子回頭的迷途少女在記者會上聲淚俱下讓你相信她真的後悔做出用自己的身體換錢這種骯髒勾當;而性保守的宗教團體則讓前同志在公聽會上訴說:自己在「改變」性傾向之前,過的是多麼不被認同、多麼痛苦的日子。

做「骯髒勾當」賺錢,或擁有不被認同的性傾向,這些事情確實都會帶來痛苦,若你為了避免這些痛苦而改選另一個人生選項,也是合理的。有點類似為了避免被霸凌而轉學,雖然好像有點孬,但若這是唯一選擇,也沒有辦法。

然而,問題在於:這些選擇之所以變成唯一選擇,是因為其它選擇被提出「你會後悔的」告誡的人拒絕了。想像,在轉學的例子裡:
流氓阿花(為了平衡大家認為女生搞不大尾的刻版印象):我知道你被我霸凌很痛苦,也知道要解決你的這個困境,我們能做的只有兩件事,一個是我停止霸凌你,另一個是你轉學。可惜的是,第一個選項不存在。
同樣地,在性交易和同志的例子裡:
約翰(為了平衡大家認為男性不重視女性人權的刻板印象):我知道你因為我們鼓吹的那種社會價值觀,在以性交易維生的同時背負巨大壓力和異樣眼光,我也知道,要解決你的這個困境,我們能做的只有兩件事,一個是我停止污衊性交易,另一個是你轉行。可惜的是,第一個選項不存在。

科學家平次(為了平衡大家認為科學家不會基於迷信排擠別人的刻版印象):我知道你因為我們鼓吹的那種社會價值觀,在以同志身份過活的時候背負巨大壓力和異樣眼光,我也知道,要解決你的這個困境,我們能做的只有兩件事,一個是我們停止污衊同性戀,另一個是你走出埃及。可惜的是,第一個選項不存在。

8.08.2011

宇宙微調論證(fine-tuning argument)

「X(某件事情)發生了!這麼扯的事情竟然會發生,這只能用神蹟來解釋!」許多人使用這種「奇蹟論證」的格式來建立支持上帝存在的主張,這些主張的不同之處,大致上在於它們訴諸不同的「神蹟」。有些人相信上帝(或土地公,whatever)存在,因為若不是這樣,他沒有辦法解釋自己的某些奇特經歷(例如摔倒之後腦瘤就好了)。智慧設計論者相信萬物是神創的,因為他們不認為這些具備各種奇奇怪怪精細器官的動植物,能夠經由巧合自己蹦出來。而宇宙微調論者訴諸的,則是我們居住的這個宇宙的自然定律。

幾乎所有科學家都相信,在邏輯上,這個宇宙的自然規律,不是自然規律可能具有的唯一形式,例如說,我們可以輕易設想:在另一個世界,那裡的重力是這裡的1.3倍、質子則縮水25%,等等。當然,因為基本的自然定律跟我們這裡不太一樣,所以那樣的世界的面貌可能也和這個世界截然不同,例如在那個世界水可能比較容易被加熱,但不容易蒸發。事實上,科學家相信,因為世界的因果作用往往是許多基本定律的加成結果,所以基本定律的微小更動可能導致世界的劇烈變化,例如說,說不定在重力增加0.3倍的世界,因為粒子之間的吸引力太強,所以根本無法形成可以運動的細胞。換句話說,在那樣的世界,不可能形成我們現在理解的,以碳為基礎的生命體系。

當然,上面的假想世界只是自然定律或許可以有的一種組合。假使自然定律的各種組合總共可以有1000種,在這裡,我們可以問這個問題:在這1000種當中,有幾種能夠支持生命形成?有一些科學家認為,很少。對於他們來說,這個宇宙的自然律被微調得剛剛好,可以讓我們這樣的生命存在,這根本是奇蹟。宇宙微調論證,就是建立在這樣的說法上:
  1. 自然律中的常數可以有很多種變化和組合的版本,在那之中,能夠支持生命形成的版本數量所佔的比例非常小。
  2. 我們所處的宇宙剛好就是這屈指可數的幾個版本之一,為什麼這麼剛好?這個現象需要說明。
  3. 對於(2)提到的現象,最好的解釋就是:這個宇宙是上帝創造的。
我們可以看到,在歷史上,隨著「奇蹟」的演進,奇蹟論證變得越來越精緻且難以駁倒。首先,當奇蹟論證的擁護者開始擁抱智慧設計論證,他們倚賴的重要前提之一便不再是可能缺乏說服力的個人經驗,而是每個人都同意的事實: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生物,這些生物不是你把一堆原子放到筒子裡搖一搖就能造出來的。再來,當智慧設計論者被演化論者打臉,轉而宣傳微調論證,他們便從根本上避開了對方可能訴諸其它因果說明的理論來把自己訴諸為奇蹟的事情說明掉的可能性:你不能藉由因果說明現在的自然律為什麼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因為因果說明本身需要預設自然律。

然而,這不代表微調論證成功地提供了相信上帝存在的好理由。在現代的討論中,微調論證至少有下面這幾個問題。

a. 反對(1),有一些科學家主張,要「製造」能夠支持生命存在的自然律組合,並非微調論者想的那麼困難,尤其是當我們同時改變自然律中的好幾個常數時,根據電腦模擬,創造出允許生命存在的宇宙的機率,並沒有那麼低。(2010年2月的科學人有專欄討論這個說法)

b. 反對(1),我們現在認同的生命形式(以碳水和細胞為基礎)並不見得是唯一的生命形式,在那些自然定律與這裡截然不同的世界裡,也可能有我們根本無法想像的生命會演化出來。

c. 反對(2),為什麼什麼現象都要解釋,不能就同意那是巧合嗎?

d. 反對(2),有一些科學家相信多重宇宙的存在,如果對於任何你想得到的自然律組合,都存在有一個符合它的宇宙,我們所處的宇宙的存在,也就不那麼奇怪了。(當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可能還是有人會追問「那我們怎麼會這麼爽剛好存在在這個宇宙?」)

e. 反對(2),wiki上提到一種說法,主張宇宙必須相容於有意識的生命的存在,不過我看不太懂這個。

f. 反對(3),就算真的有個東西創造宇宙,它也不見得就是聖經說的全知全善全能的上帝,它有可能是撒旦、保安大帝甚至外星人。

2.19.2011

演化的詩歌


Ben Hillman模仿主日學校中孩子唱的聖詩,做了一個歌頌演化的版本,非常噁爛和好笑。

via BoingBoing

1.10.2011

Ricky Gervais:為什麼我不信神

倫敦大學學院哲學系畢業的英國搞笑藝人Ricky Gervais為華爾街日報寫的文章,摘錄幾段特別好玩的:
『你為什麼不信神?長久以來我老是被這樣問,而我也總是盡量讓自己的回答不粗魯且有道理,但下場仍然通常會是一段尷尬、無意義又浪費時間的交談。信神的人根本不需要神存在的證據,而他們當然也不想要任何相反方向的證據。他們對自己的信念很滿意,他們甚至會說「那對我來說是真的」、「那是信仰」不過,我還是會給出我自己認為的符合邏輯的回答,因為我覺得在這種時候說謊是既自以為又沒禮貌。但諷刺的是,「我不信神因為神的存在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而且具我所知神的定義本身就是邏輯上矛盾的」這個回答顯然也是既自以為又沒禮貌。』

『(當你生病的時候,)不管你信仰什麼,那玩意都沒有科學帶來的醫療有效。當然,你會說「那對我有幫助」,但安慰劑也一樣。我的論點就是這樣,我說,神不存在,但我沒說信仰不存在,我知道信仰存在,而且滿地都是。但是相信一個東西不會讓它成為真的,希望一個東西成真也不會讓它成為真的。神的存在不是主觀的,他要嘛存在,要嘛不存在。相不相信神存在,這不只是意見不同的問題。你可以有你自己的意見,可是你無法改變事實。』

『我為什麼不信神?不不不,應該問的是你為什麼信神,因為舉證責任是在相信的人身上,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想想看,如果我有一天跑去質問你:「你為什麼不相信我會飛?」你回說:「為什麼我該相信?」我會回說:「因為這是信仰」我更可能接著逼問:「證明我不會飛啊證明我不會飛啊證明我不會飛啊!你看你看你沒辦法證明嘛對不對!」在這時候你大概已經走開不甩我、打分機叫警衛,或者把我丟出窗外然後大吼:「飛啊!飛~啊~你這腦殘!」』
念哲學能幹嘛?你有機會成為一個講話很賤的搞笑藝人,並且在世界知名的媒體發表台灣主流傳媒上根本不會出現的關於宗教的有道理言論。

11.28.2010

每個宗教的一般之處以及獨特之處

Walter Sinnott-Armstrong在去年八月的Philosophy Bites談論無神論者何以能夠擁有道德觀。他提到了一個有趣的點:所有宗教的那些最重要的道德規範都很類似:不能殺人、善待親友...這顯示並非是宗教提供人們道德觀,而是宗教刻意模擬人們本來就有的道德觀,這樣它們才能存活下來。

這讓我想到更久以前道金斯在一段無神論演講中被台下聽眾詰問「如果你錯了呢?」之後的回答
「你是基督徒而不是印度教徒,那是因為你碰巧生長在美國。要是你生長在印度,你就會相信印度教;要是你生長在維京時期的丹麥,你就會相信雷神索爾;要是你生長在古希臘,你就會相信宙斯;要是你生長在非洲中部,你就會相信山神粥粥。在所有這些宗教當中,我們沒有任何理由獨鍾基督教,或者其它任何一個。你問我,如果我對基督教的意見是錯的怎麼辦。我倒要問你,如果你對山神粥粥的意見是錯的怎麼辦?」
阿姆斯壯和道金斯,這兩個人的意見加起來,一個或許更能完整說明任何一個宗教(X)都會遇到的困境的想法呼之欲出:

在X的教義中,有道理的部份幾乎都不是X的獨到見解,而X的所有獨到見解,幾乎都沒有道理。

5.13.2010

上帝變不出手工水餃

昨天聽Score講了H教授的論證:上帝沒辦法憑空變出真的新台幣,因為根據定義,只有台灣中央制幣廠印出來的才是真的新台幣,經由其它手段做出來的都只是假鈔。

當然,上帝可以用神力操控政治人物和中央制幣廠的人,讓他們印錢出來,這樣做出來的或許就可以算是真鈔,不過如果全能的上帝還得要這麼麻煩才能把真鈔「變」出來,那就太令人失望了,不是嗎?

我提供另外一個版本的論證:上帝沒辦法憑空變出手工水餃,因為根據定義,只有手包的水餃才算是手工水餃。當然,上帝可以先把絞肉和麵皮變出來,再親手包。然而,雖然這樣做挺有誠意,但人們對於「全能」的期望恐怕還要更高。

這類說法似乎都可以用來證明上帝不是全能的。然而它們又和傳統的全能論證不太像。傳統的全能論證訴諸明顯和全能矛盾的東西:上帝舉不起來的石頭,然而,手工水餃和真鈔帶來的矛盾就不是那麼顯而易見。

要搞清楚矛盾出現在哪裡,可以把上面的說法分析成這樣:當我們問上帝能不能憑空變出手工水餃,我們其實是在問上帝能不能(不論以什麼手段)製造出「被憑空變出來的手工水餃」。然而「被憑空變出來的手工水餃」是邏輯上不可能存在的東西,因為「手工水餃」就蘊含「是用手包的」,而「是用手包的」蘊含「不是憑空變出來的」。因此,問上帝有沒有能力製造憑空變出來的手工水餃,就像問上帝有沒有能力製造女的單身漢一樣。

5.09.2010

上帝不存在的全能論證的用途

當我們看到一個論證,其中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仔細檢視這個論證到底可以合法地證出什麼來。啊啊哲學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論證
  1. 上帝是全能的(前提)
  2. 上帝能做出超級厲害的事情(根據1)
  3. 最厲害的事情是創造宇宙(前提)
  4. 在不存在的情況下還能創造宇宙,那真的是超級厲害的事情了(前提)
  5. 上帝不存在(根據2、4)
就算前提都為真,這個論證也沒辦法證明上帝不存在。因為2和4只蘊含:
上帝可以在不存在的狀況下創造宇宙
而不蘊含
上帝當時的確是在不存在的狀況下創造宇宙
而就算後面這件事情為真,也只能證明上帝在宇宙被創造那時候不存在,這不代表上帝現在不存在。然而,這並不代表這個論證的思路毫無用處。因為,如果我們能證明
上帝可以在不存在的狀況下創造宇宙
我們應該就可以用它來對付一些訴諸宇宙的存在來企圖證明上帝存在的論證。例如,當別人這樣說:
東西不可能無中生有,所以宇宙是上帝創造的,所以上帝存在。
就算你把絕大部分的前提都讓給他贏,你還是可以說:
可是就算上帝不存在他還是可以創造宇宙,所以宇宙存在並不代表上帝存在。
(老實說,我相信「在不存在的情況下創造宇宙」是個不一致的概念,所以就算上帝全能,他也不需要擁有這個能力)

5.02.2010

吃都吃不完的上帝

安萍分享了一個和本體論論證有關的論證,據說該論證來自張豪軒:

  1. (極端、超級)好吃是一個完美的性質。
  2. 上帝擁有所有完美的性質,因此
  3. 上帝是(極端、超級)好吃的。
我想,「永存、無法毀壞」應該也是個完美的性質,所以根據一樣的推論,上帝也是永存、不可毀壞的。

然而,這個性質似乎和「好吃」矛盾,因為「好吃」蘊含「可以被食用」*1,而「可以被食用」則蘊含「可以毀壞、拆解」(除非你覺得上帝是像胃藥那樣一次吞整粒;像金針菇那樣隔天會完整地出來)。

我想到另一個解套的方法:上帝是可以吃的,但是也是永存、不可毀壞的,因為你每吃一口,他就會再長一口出來,隨時完美無缺。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可以說,上帝是吃都吃不完的。

Note

  1. 有沒有東西是好吃但是不可以被食用的?有一些毒藥味道可能很好,但是不能吃,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會說它不可食用,只是吃了會死。這裡的「不可以被食用」應該指的是鋼鐵、石頭那類咬都咬不動、吞都吞不下的。

2.19.2010

你上天堂了,你的寵物怎麼辦?

以下轉貼自ptt無神論版,原作者為Yenchin:
http://io9.com/5473891/
http://eternal-earthbound-pets.com/Home_Page.html

如果有基督教朋友擔心(樂見?)自己「被提」了, 寵物被困在地球上無人照顧, 這個 "Eternal Earthbound Pets" (永世困地寵物) 團體很樂意提供照顧服務

在預付 110$ 美金 (3000+ 台幣) 後, 如果客戶十年內發生「被提」, 這個團體會馬上令困在地球的寵物「得救」, 如果客戶有超過一隻的話每隻會加收 15$ (450+ 台幣)
當然如果客戶的家人還在地球上的話也可以由他們繼續照顧寵物

有些好心的信徒可能會問, 「萬一負責照顧的人被提怎麼辦?」

這不用擔心, 這公司的員工均白紙黑字為無神論者, 因此:
馬可福音 3: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所以保證員工們會在地上受苦並照顧寵物 XD

1.27.2010

中國基督徒需要批判心理學

在Sonar的看到這個有趣的網站,主張應該用信仰取代心理學:
  • 「今天,心理學這個學科實在是一塌糊塗,技術、方法、和理論之多,有如研究員和治療者的數目。我自己曾經親眼看見治療專家說服他們的案主,說所有的問題都來自他們的母親、星體、他們的生理化學結構、他們的飲食、他們的生活方式、甚至他們前生的因果業力」

  • 「隨便找一本有關行為、性格、或者心理治療的書,小心去看,很多都是主觀理論,很少是客觀事實。找出那些未經證實的理論,把那一頁撕掉,看看有多少剩下來,大部分幾乎都沒有剩下來的」

  • 「真正使病人能夠痊愈的,不是治療理論或特定的技巧,而是治療者和當事人間的關係……治療者建立良好關係即是使人康復的因素;事實上和任何人的良好關係都具有療效」

  • 「我自己的博士論文研究指出﹕邪靈藉著新紀元交鬼人士所發表的教導,大部分可以在世俗心理學中找到,過半數可以在基督教心理學中找到。邪靈不但教導泛神論、輪迴、冥想辦法,牠們也教導很多流行心理學」
唔,這個網站最大的錯誤大概就是把「言談心理治療」誤植為「心理學」,剩下的八成都是狗咬狗。甚至有一些部份,在將「心理學」用「基督教」替代之後反而顯得更有道理。
  • 「如果沒有心理學理論,有些人會覺得軟弱、無效用、和無力,如果有的話,他們會感到穩固、有方向感、和有能力。無論這些理論是對是錯,人們對所見所感受的,需要抓著其中的意義,這些理論似乎滿足了這個需要,那麼,人類為了自己的安全感,發明和編造一些符號,相信它,依照它們而行動,把它們當作真理,雖然它們不是真理」

  • 「如絕大部分的心理治療觀念,自由聯想的解釋亦純粹是未經證實的意見。其實這是最隨便的一個理論,是基於自己發明的符號和含糊的猜想。這是一大堆不清不楚、模模糊糊、和不扎實的主意,是在一些不可知事物中的一個搜尋旅程,從未經證實,然而被宣傳為真理」

  • 「佛洛伊德藉著一個希臘戲劇去使全世界相信﹕每個孩子都充滿亂倫和謀殺的慾望;每個孩子都想要和雙親中異性的一個發生性行為;每個孩子都在無意識中希望雙親中同性的一個死去;每個孩子都擔心睪丸被割掉。佛洛伊德的胡言非常成功,他欺騙了人類,聰明的人不但相信這個神話是真理,甚至自己變做一個治療者或者病人,參與這樣的狂事。人們繼續群集於心理分析者的沙發上,好像羊被牽去屠宰...」
不過,出乎我意料之外地,這個教徒對心理學的主要理由似乎並不是心理學企圖以科學路徑研究人的心靈,而是心理學是帶著鬼的邪門歪道,哈哈。

1.03.2010

本體論論證和文字遊戲

承上文)藍思博(Steven E. Landsburg)討論的第二個論證是本體論論證。本體論論證大概長這樣︰
根據定義,上帝是最完美的存有,就像獨角獸是有一隻角的存有一樣。(無神論者或許不喜歡把最完美的存有這個概念取名叫「上帝」,但是他們也不會否認有這樣一個概念)

現在我們問一個問題︰上帝存在嗎?如果不存在的話,祂就不會是最完美的存有,因為存在的最完美的存有比不存在的最完美的存有還要完美。所以,上帝存在。
這個論證以前曾經詳細介紹過,只不過又長又無聊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The God Delusion》裡對這個論證的質疑是︰你怎麼可能完全不觀察世界,單純只靠玩文字遊戲就推論出跟這個世界有關的事實?再次地,藍思博對道金斯的回應很不滿,他說,我們當然可以不觀察世界,單純只靠玩文字遊戲就推論出跟這個世界有關的事實,所有的數學事實都是這樣被證明的。

我想,藍思博這次的錯誤依然是源自於不區分經驗事實和非經驗事實(我不禁猜想,這種混淆會不會是綜貫整本書的系統性錯誤...)。雖然我不確定道金斯在原文中有沒有使用相應的詞語,不過我相信他說的「跟這個世界有關的事實」是指「地球繞太陽轉」、「柯林頓之後是布希上任」這類經驗事實,而不是「所有偶數加二之後依然是偶數」這類非經驗事實。

我相信道金斯的質疑是有道理的,雖然還不算是一個一擊殺(knock-down)的反駁。在兩段前提到的介紹裡,有Peter van Inwagen對於這個論證的完整反駁,我相信它應該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