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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015

道德的空白,需要思辨來彌補

對於台灣盛行的品德教育,長久以來一直給我一種怪異的感覺。當然,台灣的品德教育有很多可以讓人抱怨的地方,例如貼得到處都是的煩人標語,但我總覺得,除了喜歡用愚蠢的呈現方式之外,這個教育應該還有更深層的問題。

一直到上週看到遠見雜誌上面的一個金字塔圖解,我才驚覺自己一直找尋的問題位置。這個圖解叫做「不同年齡層,要培養的10個好品格」,圖中的金字塔分成小學、中學和大學,它們被分配到的品格分別是:

大學:思辨、公民素養

中學:公平、堅毅、自律、責任、正義、勇敢、自制

小學:禮貌、誠實、感恩、尊重

姑且不論為什麼「思辨」也算是品格這種小問題,我覺得這份圖解(以及背後展現的教育觀)的問題,在於預設了我們可以先教小孩道德價值,再教他們思辨。

9.26.2014

為什麼要念古文?暗藏玄機的兩種說法

在這篇udn的文章裡,我討論兩種支持文言文教育的說法:

  1. 雖然我們現在不是直接用文言文交談,但文言文是現代白話文的「語言根源」,白話文裡的字詞、語法和俚語(成語),都有文言文的許多「殘餘」,所以讀文言文,當然對白話的語言能力有幫助。
  2. 國高中教材裡的古文,都經過歷史的考驗,蘊藏寶貴的智慧,所以值得讀。
這篇文章搭配前陣子的長文《高中國文必修應砍半》,算是我對文言文教育的大致看法。

8.25.2014

高中國文必修學分應砍半

*本文編修後刊登於立報(2014/8/11)*

今年四月十二年國教總綱草案出爐後,搶救國文聯盟提出抗議,反對國文必修學分從24下降到20。國家教育研究院隨後指出:減少的四個學分其實只是從必修變成選修,國文總學分數沒有變動。

我肯定國教院減少國文必修的改革方向,並支持繼續將國文必修學分減少到12以下。我認為搶救國文聯盟的教育願景,是建立在對於國文必修及其功能的錯誤理解上。

必修不代表權利,而是代表義務

不管我們討論的是國文,還是其他科目,每當有必修課遭到刪減,都會有人出來抗議。這些抗議中有類說法,是指出:當我們刪掉某些必修課,我們就剝奪了學生的受教權。這種說法很常見,但它也常常是錯的。

在高中脈絡裡,「剝奪受教權」的意思是指「學生有權利獲得資源進行某些學習,但學校不予提供,或乾脆禁止」。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學校把美術音樂課拿去考主要科目。你可以看出,在這種意義下,把某個必修學分改成選修,並不至於剝奪受教權,因為學生若認為有需要,還是可以去修。換句話說,學生修習課程的權利,並不會因為該課程從必修變成選修而消失。

有了這個概念之後,我們就可以問這個問題:既然必修變選修並不影響學生的權利,那麼,那些抗議必修變選修的人,是在不滿什麼呢?其實這也很好想,通常他們不滿的是:學生從「一定要修」變成「可以自己選」。到了這一步,你可以看出:「受教權」只是話術。因為他們並不是在主張學生有「權利」修某些課程,而是在主張說,學生「必須」修這些課。

高中生「必須」修國文嗎?

通常,我們很難證明別人有學某些東西的義務,當我們講的「別人」是公認學習壓力很大的高中生的時候,這件事情就更明顯了。然而,我們確實有理由「規定」高中生要學好本國語言,因為語言是溝通能力的基礎,而有兩個堅韌的理由支持將溝通能力列入必修:

  1. 溝通能力是泛用財:不管學生想要念什麼系,想要追求什麼樣的人生,好的溝通能力都可以派上用場,讓他更容易達成目標。
  2. 溝通能力是民主的基礎:在民主社會,人有政治參與和監督政府的義務,而具備好的理解力和表達能力,是盡這些義務的先行條件。
這兩個理由,後者說明:去修習以溝通能力為核心的國文課程,是學生的義務;前者則說明:我們可以問心無愧地說,規定高中生修習以溝通能力為核心的國文課程,是真的是「為了他們好」。

然而,這並不代表高中生「必須」修目前台灣為他們規劃的國文必修課程,因為在現況下,我們的國文必修課程,並不是以溝通能力為核心的國文課程,而是偷渡了許多國學和中國文學內容,而對於這些內容,我們恐怕找不到能充分說明「高中生必須修習」的理由。

國學和中國文學有什麼問題?

翻開國文課本和測驗卷,你可以看出,現在的高中國文課,是花費過半的篇幅和時間,在那些和現代人溝通不太有關係的內容上,例如:

  • 國學知識:宋代經學集大成於誰?
  • 中文語言學知識:六書的那個規則會造成一字多義?
  • 中文冷知識:「披頭跣足」的「跣」如何發音?
  • 中國文學賞析:蘇東坡以怎樣的寫作風格著名?
雖然我相信我們有好理由把溝通能力設為必修,但相同的理由無法支持我們把國文課包含的國學和中國文學內容也設為必修,因為:
  1. 藉由這些練習養成的國學和文學能力,並不是泛用財:只有少數學生把國學或文學當成人生的志業或美好人生的一部份。
  2. 雖然我們都是中文使用者,但這不代表我們有義務要學好國學或文學能力,而太過冷僻、古典的國學或文學知識,對現代溝通的幫助也非常有限。
身為曾經受過幾乎相同國文教育的人,我判斷,若把這些內容從必修去除,至少可以減去一半國文必修學分,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國文必修不應該是現在的24學分,而應該是12學分。

有沒有人提出其他理由來支持國學和文學進入必修呢?當然有,不過我對這些理由有些疑慮。

支持國學和文學進入必修的理由

增加語文能力

有些學者主張,國學和文學訓練可以增加語文能力,甚至可能是語文能力的核心。然而,他們口中的「語文能力」常常其實是「用有國學、文學底蘊的語言溝通」的能力,這種能力對於文學愛好者來說是生活之必須,但對於一般人來說並沒有吸引力。這也是為什麼當學者在「搶救國文」的記者會上面痛陳現在的學生連哪個哪個成語都會講錯的時候,我感受到的說服力非常有限。

人從高中畢業之後,面臨關於溝通能力的第一道實戰檢驗,應該是上大學交報告的時候。我當了五年課堂助教,看過許多寫得不好的報告,我並不覺得這些學生的表達障礙是來自於國學和文學的涵養不足:根本就還沒到那個檔次!他們的語文問題是更初階的,例如「得」、「的」、「地」不分、文法錯誤、句子沒寫完等等。

我確實相信文學能力有助於豐富人的表達,然而,如果高中國文連上面這些如此初階的問題都無法搞定,我不知道我們還有什麼資格主張要給學生更艱深(也更難運用)的國學或文學內容。有些大學生搞不清楚「報告」、「評論」和「心得」的差別,也讓我懷疑,目前高中教育中重抒情輕評論的作文出題方向,似乎不是理想的做法。

學者重視自己的專業,並且關切教育,這值得尊敬。然而,若學者把自己對於「知書達禮的知識份子的談吐」的想像套用到高中生身上,結果就是高中生花了很多時間記憶那些他們畢業後就會忘記的國文知識,然後在基本的溝通能力養成之前,就被丟到大學去。

增加道德修養

有些學者認為,國學和文學教育是道德修養的重要來源。道德是維持社會穩定的要件,因此我當然同意人有接受道德教育的義務。然而國文和文學是否真的有道德教養效果?

在哲學界有個爭議,討論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課程是否有助於讓人更道德。為了進一步了解這件事情,加州大學的幾個哲學家自2008年起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他們暗自調查道德哲學家和其他哲學學者在行為上的差別,例如參加研討會時會不會在座位上留下垃圾自己走人、會不會回覆學生寄來的email等等。最後他們發佈資料,主張從統計上看不出來道德哲學家真的有比其他哲學領域的學者更道德。*1,2

這樣的研究當然不是滴水不漏,例如我們可以質疑這些道德意義很微小的行為是否有代表性、採樣數量是否足夠等等。然而重點在於:如果我們想了解某種訓練是否有助於道德修養,我們必須找到經驗證據。例如,套用類似的想法,我們或許可以調查:國文老師是否比教其他科目的老師展現出更多道德行為。

傳承中華文化

有些人認為台灣的高中生有責任傳承中華文化。如果是這真的,那麼高中生就有義務要學國學。然而,這些人很少提到到底為什麼我們有責任傳承中華文化。而你仔細想想,也會發現這是一件值得玩味的事:

  1. 如果一個人剛好出生在中國、圖博、新疆或台灣,就有義務要傳承中華文化,而如果他剛好出生在日本,就有義務要傳承日本文化,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如果他拒絕為了傳承這些文化做任何努力,他到底犯了什麼錯?
  2. 或許有人會主張說,當我們生活在某個環境,我們就無法避免地會傳承那個環境的文化。我覺得如果這是真的,這不是很好嗎?我們不需要特別去學國學,也自然就會傳承中華文化了。
  3. 有些人會問:如果沒有自己的文化,跟來自其他文化的人相處時,要以什麼面貌示人?這讓我想到之前看到的新聞:在一次國際聚會中,來自台灣的大學生穿戴原住民服飾表演舞蹈,然而,他們並不是原住民,而且衣服也穿錯了。這件事情給我的啟示是:讓人自己真心選擇自己要代表什麼文化,可能會比較好。
事實上,高中生們被要求要傳承的「中華文化」,就算是在中國這一塊地方上,兩千年來也只有一小撮人傳承,他們或許生在富貴之家,或至少行有餘力得以唸書。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一整套篩選過的中華「菁英限定」文化,到了西元兩千年之後,會忽然變成我們所有人的義務。我認為:如果你認為某種文化很重要,你應該自己想辦法保留它,而不是叫全國高中生付出課業壓力的代價來幫你。

在多元社會裡,為了公平起見,公權力更是應該盡量在各種文化中保持中立,除非某個文化是基於一些不公平的理由(例如被漢人文化殖民)而面對生死難關。

一種美好人生

有些人認為,具備足夠的國學和中國文學素養,讓人有機會進入一種很可貴的美好人生:對生命有深刻的體悟,也能欣賞中文經典和思想的巧妙。我同意這種說法,但我也同意,除了這種美好人生之外,至少還有另外一百種美好人生,而這些美好人生的支持者,都有辦法規劃一套12學分的必修課程給高中生上。當我們僅僅基於某種價值觀,就讓某些課程成為高中必修,這樣的選擇偏頗且霸道,且對於其他種類美好人生的追求者不公平。

對我自己來說,能理解複雜的哲學理論、欣賞哲學家之間精巧的論辯,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我知道目前的高中教育對於養成相關的能力沒有什麼幫助,但我也不會僅僅因為自己覺得這種「哲學愛好」的人生很美好,就主張高中應該要有12個學分的哲學必修。我認為教育應該在各種美好人生當中保持中立,盡量提供「泛用財」,讓學生在未來有最大的機會自己選擇要進入哪一種人生。

當然,我可以同意高中應該提供資源,讓學生「淺嘗」各種常見的人生嗜好,但這件事情只要藉由選修課就可以做到了。記得前面的討論嗎?給學生選擇的「權利」去上某種課,跟規定學生「必須」上某種課,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

可能有些人認為,不管你選擇哪一種美好人生,只要缺乏國學或中國文學底蘊,就是生命的遺憾。我認為這種說法就跟「如不守貞,人生就沒有價值」一樣蠻橫。

結論

我反對現在市面上維持或增加國文學分的聲浪,因為我認為現在領導國文教育的人,對於國文教育有錯誤的看法。他們把國文當成是培養特定價值觀、文化認同和美感的途徑,然而,當他們秉持這樣的見解來堅持國文必修,就是在強迫高中生為了自己不見得有所肯認的價值觀花費時間和精力,並且也對於其他和國文比較無關的價值觀不公平。

在現在的台灣,課業壓力已經成為心理疾病和社會問題。因此,我主張必修學分應該盡量只用於培養泛用型的才能,而我們也應該阻止有人利用必修學分,來推廣自己認可的美好人生,就算這些人真心認為自己是出自善意。

NOTES

  1. Schwitzgebel, Eric. Rust, Joshua. Huang, Linus. Moore, Alan. Coates, Justin. (2011) ‘Ethicists’ Courtesy at Philosophy Conferences’, Philosophical Psychology 25: 3, 331 - 340.
  2. Joshua Rust & Eric Schwitzgebel (2013). Ethicists' and Nonethicists' Responsiveness to Student E‐Mails: Relationships Among Expressed Normative Attitude, Self‐Described Behavior, and Empirically Observed Behavior. Metaphilosophy 44 (3):350-371.
  3. 這篇文章感謝梅子、賴天恆和朱宥勳給予的寶貴建議。

9.21.2013

火線上的小孩:GRACE EVANS 和 BENOÎT TALLEU 的論點檢討

在多元家庭論戰中,最近有兩個小孩以「證人」的身分出場,反對同性婚姻。他們提出的說法有道理嗎?我們該如何看待這類議題中現身的孩童證人?

Grace Evans

11歲的Evans今年三月在議會發言,主張爸爸和媽媽作為小孩榜樣的能力各有千秋,所以一個也不能少:

我的名字叫Grace Evans, 我要感謝你們今天讓我發言。儘管我只有11歲,我也曉得每個人都配得擁有父母雙親。如果你們更改法律允許兩個媽媽或者兩個爸爸結婚,你們就剝奪了全美國像我這樣的孩子一些很重要的東西。我的媽媽是我很重要的人,因為她教會我如何作一個女孩。她善良細心又溫柔漂亮,她關心我和其他人,也傾聽我對她說的話。我從她身上學會以後如何作一個女人、妻子和母親。儘管我從爸爸那裡也學到一些,但媽媽的教導是一種很特別的方式。如果沒有媽媽,我很難學會。我爸爸也很重要,因為他保護我,幫助我有勇氣從女孩成長為女人。他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媽媽做不到的。就像我媽媽如果沒有爸爸的話也不能成為現在這樣的女人一樣,沒有爸爸的話,我也不能成為我想成為的女人。因為他健壯,有智慧,跟媽媽不一樣。我能從他那裡學到在媽媽那裡學不到的東西。

就像每一個孩子都需要父母才能出生一樣,我想我們也改變不了每個孩子都想要一個爸爸和媽媽。我知道這是上帝創造的秩序,我知道有些人會不同意。但我要問你們一個問題,父母雙方哪個是我可以不需要的?是爸爸還是媽媽?

我希望你們能夠明白每個孩子都需要爸爸和媽媽。請求你們不要改變婚姻的法律,給它另外的定義。

謝謝你們讓我今天可以發言。

只要是稍微不保守的人,都可以察覺Evans講稿的問題,尤其是在她談論父母差異的時候。這段發言表達的想法不但和同性戀權利牴觸,也和兩性平權牴觸,更完全擁抱女性主義者幾十年努力想破除的刻板印象。這女孩可能沒意識到自己被利用了,但她的爸媽應該感到羞恥,他們叫自己11歲的小孩在最嚴肅的場合公開說出這麼性別歧視的話而且被錄下來。

在Evans的演說裡,所有論點都倚賴性別不平等的前提。這些前提,就算是對同志不甚同情的人,也不見得能吞下。如果Evans成年之後成為性別保守主義者,她可能會主張自己一點也不後悔11歲時的發言。但我相信,就算在這種情況下她也會同意,當初那段話應該要再包裝得更油嘴滑舌一點,不然實在保守得太明顯,太惹人厭。

Benoît Talleu

未來的Evans可能期望的那個更油嘴滑舌的自己,其實比她還要早挺身捍衛傳統家庭。在今年一月,Benoît Talleu現身說法。以越南藉孤兒的身分發言反對同性婚姻,因為他認為同志家庭沒有權利領養小孩。

我的名字是 Benoît Talleu,今年17歲,來自越南,我嬰兒的時候已被人領養。我父母共領養了七個孩子,我是最年長的。我與受領養兒童協會一同打這場仗,反對同志領養兒童,因為我已經看清楚整個討論的來龍去脈。整個討論都假設了,事情的核心不是我們——被領養的兒童。

如果你問一個等候被領養的孩子要什麼,他們只會給你一個答案︰一個媽媽、一個爸爸。「媽咪」和「爹地」是一個被領養的孩子最先學講的字。孤兒沒有父母,他能夠被領養就是讓他終於可為這兩個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孤兒夢見他將來的父母,他幻想他們的樣子。這對媽媽和爸爸的渴望,是來自他人性的最深處。而這孤兒的需要是必須首先被滿足的,我們必須清清楚楚的肯定︰每個孤兒都要有爸爸和媽媽。 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 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志「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

領養兒童服務是為了贈送一個嬰兒給沒有孩子的人嗎?領養服務並不是只提供給不育的人,不是不育的夫婦才可領養兒童。領養服務不是用來解決不育的問題,使不育的人感覺良好。我們不是用來解決任何人的問題的,不是什麼醫生處方。不是因為你沒有孩子而不快樂,我們就要來使你感覺好一點。我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你把我們當是你的權利,這其實是一種暴力。我們的親生媽媽有勇氣把我們交托給孤兒院,但那不代表我們因此就成為別人的物品。她可能處於絕望無助中,可能是沒有丈夫幫助她。她或不是一個成功的母親,但這對我們並不是羞辱。

你們給同志「權利」擁有我們,是出賣了我們親生媽媽的信任和勇氣。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這不是剝奪同志的領養權,而是要重申一個基本的信念︰我們都是由一男一女而生,都應由一男一女來領養。 我們聽到有人說︰「被同志領養總好過留在孤兒院吧。」聽我說︰這句話明顯是騙人的,這世界有成千上萬的異性夫婦等待領養兒童。他們說︰「有同志領養總好過無吧。」這簡直是離譜,這才是「恐同」!

有爸爸媽媽,就是對一個孩子是最好的。我會不停重覆這點。若說一名孤兒——因為他住在孤兒院——所以就不值得擁有媽媽,或不值得擁有爸爸,是殘忍、不公義、以及違反平等! 聽著︰他們已經確實了,同性婚姻和讓同志領養兒童的法例,若通過的話,是會一拼將人工生育及代孕合法化的。我問你——若人工生育及代孕對一個孩子不好,那為何會對一個被領養的孩子好?不錯,同志可能相愛,我不質疑這點。但住在孤兒院的嬰兒,他的需要不會變!我們代表那嬰兒所堅持的權利,並不會變! 有人說︰「噢,世界變了,有很多國家都通過了同性婚姻。」但我告訴你,我們的國家是不同的,我們是一個民主大國。這同性婚姻法完全是自私的,法律應是保護弱小的人,不是滿足最有勢力的人。父母是為孩子存在,孩子不是為父母存在。 法國是人權誕生的地方,所以也必會維護兒童的權利。在我們的國家,兒童應享有權利,而不是變成別人的權利。 總統先生,我現在告訴你,我們——所有孤兒、所有孤兒院、所有被領養的兒童——才是整個議題的核心! 感謝你們站出來發聲!

Talleu的主要論證是:

  1. 考慮領養議題的時候,我們應當重視孤兒需要什麼,而不是那些成人想要什麼。
  2. 孤兒需要的是傳統意義下的爸爸和媽媽,不是同志雙親。
  3. 因此,同志家庭沒有權利領養孤兒。

多數人大概不好意思反對(1)。然而,如果你原來的立場就跟Talleu不同,你大概就不會接受(2)。Talleu有什麼好理由支持(2)?他沒有說。但是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若無法說明為什麼同志家庭比傳統父母糟糕,他所有用來反對同性戀婚姻的論點,包括那些「不能忽視孤兒的權利」之類看起來很正確的話,就全部都可以沿用到異性戀婚姻上面。

此外,Talleu也提到一些附加的論點,不過都有明顯問題:

1. 你們給同志「權利」擁有我們,是出賣了我們親生媽媽的信任和勇氣。

講得很好聽,但其實意思就是,因為他相信他媽不會喜歡他被同志領養,所以所有孤兒都不能被同志領養。

2. 他們說︰「有同志領養總好過無吧。」這簡直是離譜,這才是「恐同」!

這是我本週聽過最虛偽的一句話。

「有同志領養,總比沒有好」這個論點我在「愛家庭的六個論述檢討」裡面用過,意思是:

就算你認為同志家庭不如傳統家庭,你也應該會認同,同志家庭比孤兒院好。

這當然不表示說話的人認為同志家庭不如傳統家庭。此外我也必須重申,若孤兒因為被同志扶養而在社會上遭到歧視,這也必須歸罪於Talleu代言的保守勢力。一面營造對於同志不利的社會環境,一面主張同志家庭無法帶給小孩幸福,因此為了小孩的福祉我們應該…這種我都是為你好論證,已經快要成為價值爭論中反動言論的吉祥物了。

3.

最後,我想指出Talleu最扯的論證戲法。他的話語殷殷切切顧慮孤兒的處境,但最後結論是我們不該讓同志結婚。WTF?為了阻止孤兒被同志收養,而去反對同志婚姻。這就跟為了不讓小孩用你的PSNetwork買東西而砸爛PS3一樣笨。

孤兒當然有權利選擇收養自己的人,畢竟這事關整個人生。我也相信各國社會局不會真的把孩子當禮物,讓成人只要喜歡就可以領走。成人是否應該在申請收養小孩時註明自己的性向、宗教、智商,好讓孩子選擇,這當然可以討論,但可以確定的是,直接關掉同志家庭這個選項,對那些不那麼在乎家長性向的孩子而言,並不公平。

火線上的小孩

我可以想像家長殷切慫恿自己的小孩上台替自己捍衛自己想像中的價值。但老實說,基於雙方立場的基本差異,一旦這些孩子站到保守方,他們的證言就很難有用。

在扶養小孩的戰場上,同志家庭的捍衛者只需要證明自己也能把小孩健康快樂養大就行了,但保守派的目標是阻止同志成家,他們必須證明有一些對於孩子成長來說必要的東西只有傳統家庭才能提供,或者同志家庭有嚴重問題,但這些說法都不是在傳統環境長大的小孩的證詞足以支持的,因為它們不只是關於傳統成長環境,而是關於兩種或更多種環境的比較。

當然,家長可以不管這些論理上的考量,純粹把小孩當成求取同情、營造溫馨的特效。但他們應該記住一件事情:他們為了捍衛家庭價值而動用的手段,可能正在腐蝕家庭價值。

12.01.2012

學生睡覺就是學生的錯嗎?

這幾年常有人抱怨大學生上課態度不好、不積極。唯一可能的例外應該是李家同的文章「別老罵大學生 他們用功又尊師」,不過別高興得太早,仔細看你會發現他其實是在稱讚自己,說他有本事讓學生自發用功。

在關於大學生態度的討論裡,偶爾會有喜歡爬梳歷史的人跳出來,說這種現象是基於高教擴張(在台灣,2011年的大學數量是1994年的3倍)造就的大學生平均素質下降。

即使這個說法算是合理,它可能也只講了一半事實。根據一樣的推論,高教擴張也很有可能使得大學教師的平均水準下降。確實,台灣的高教還沒等到學生準備好就迅速擴張,冒出來一大堆不適任的大學生,但反過來問:我們的大學教師準備好了嗎?教師評鑑和篩選機制準備好了嗎?多數人抱怨台灣有太多不知道在幹嘛的大學生,可是很少有人認真看待台灣有太多不知道在幹嘛的大學教授這件事。

當學生上課不認真,大家很習慣認為問題出在學生身上。然而,造就上課態度的,不只是學生的心態,還有老師的表現和校方的課程規劃。但是這兩邊的究責機制落差非常大。打混的學生會被當掉,被知名學者在新聞上罵,但打混的老師卻對形同虛設的教學評鑑有恃無恐,而規劃不良的校方修業規定也很少基於學生的上課態度成為被指責的對象。我相信多數對大學生態度感到擔憂的人都是真的關心這些學生和這個社會,但我也認為我們應該盡力探索此現象的完整肇因。學生上課睡覺,不代表問題就出在學生身上。

當然,我相信有很多典型的爛學生是真正地在浪費教育資源。但我也相信有一些學生之所以選擇蹺課或睡覺,是因為那是當他們被迫選修不值得花心思聽的課程的時候,理性上最佳的應對方案。

我主張學生有自主決定要用什麼態度面對課程的權利。而校方和教師,只有在先盡好自己本分的情況下,才能對決定要打混的學生究責。

6.01.2012

哪些問題不能問助教?

我的朋友A有點困擾,因為總是有些學生死到考試臨頭才找助教,而且還豪爽地坦承自己都聽不懂,要求助教從頭教起。當然,更多數人是就算聽不懂也根本不找助教,不過我認為這算是有自知之明不浪費學術資源的良善選擇。

自然,最理想的選擇是唸點書然後上課認真聽,如果你真的這樣做,會發現哲學系的多數大學部課程並沒有困難到必須去煩助教才能應付得來。而你自己偷懶的代價,不應該是助教承擔。

我跟A說,你得做一些事情阻止學生在學期末叫你從頭教起。

A:有啊,我之前有想要編一份教學…
我:呃,我想的是更輕鬆的那種,收費之類的。

收費當然是玩笑,不過我認為至少助教必須規定門檻去篩選可以問的問題。這個門檻要能夠防堵偷懶的學生把自己該做的事情丟給助教,但又不能太嚴格,讓那些已經付出足夠努力的學生孤立無援。

我目前想到的門檻是:規定學生只能問關於老師在過去兩週之內教的新東西的問題。我想這個門檻至少可以阻止學生拖到考試之前才一擁而上,也留給真的需要的學生足夠機會:如果今天上課聽不懂,兩週之內你都可以去問助教。

有人可能會認為這個門檻依然太殘酷,它拒絕拯救任何進度落後超過兩週的學生。但是不落後進度太多是學生的本分。大部分大學課程都有累積性,這一堂是下一堂的基礎,如果這週沒聽懂,下週會更難聽懂。如果對於不了解的部份你可以拖兩個星期還不去搞懂,那就變成你自己的問題,助教沒有責任幫你。如果你連這種心理準備都沒有,或許不該來念大學。

話說到底,助教有沒有權限規定學生問問題的範圍,得看授課老師覺得如何。然而,若老師要助教不得拒絕回答學生的問題,這命令也不合理。我理解大部分老師真的沒什麼課餘時間可以親自跟學生討論問題,因此他們可能會規定每週二個或三個小時的office hour讓學生問問題。有時他們會建議助教採用類似的制度。但是,office hour沒辦法理想保障助教的時間,因為助教通常比較沒有權力(也比較容易不好意思)拒絕在office hour之外的時間來問問題的學生。

4.29.2012

#24 藏在制服胸罩裡的教育箝制


靜修女中規定女生只能穿白色或膚色內衣,並在朝會抽查。對於學生的抗議,學務主任蕭守貞回應說,此規定是基於美觀,社會人士要內衣外穿都不要緊,但學生穿白制服配黑色內衣,走在街上很難看,檢查是為學生好。

本文包含嚴重缺陷
讀者指出,這篇文章有許多重要論點建立在我的無知和成見上。經討論,我同意他們的說法,並感謝他們在第6、16、17則留言補充的意見和資訊。
教育人士的自大和控制慾,是在初等和中等教育氾濫的問題。我不清楚現在的狀況如何,但在我念國高中時,教職員大來自師範體系,那是整個高等教育最守舊的一區,在規約訓練上有特長,但論及批判和思考能力,甚至比不上普通大學訓練出來的學生(可悲的是,我們的年輕人要到進了大學之後才會發現這件事)。然而,這些人到了國小國中高中,就變成天主,只要不激怒家長,他們可以任憑自己的喜好控制學生。我過去遇過專任老師在教室地板上貼膠帶,規定每張桌子的每隻腳都要對齊膠帶的角角,並隨時準備好為此開罵。我和我的教師朋友談起這件事,他聳聳肩說這還算是稀鬆平常的。然而,這種根本強迫症的人,卻在教育體系裡過得安然舒適,只因為那些生活品質因此下降的孩子都還沒長到有抵抗能力的年紀。

在過去,國高中教職員建立了海量瑣碎規定來滿足自己的控制慾和對教育的貧乏想像,諸如上下課敬禮、制服髮禁鞋禁、行走時不能進食、午休時間一定得睡覺等等。當然,他們也製造許多冠冕堂皇但禁不起推敲的理由,說明為何高中生需要這些規約束縛(好啦,我承認蕭守貞的理由不但薄弱並且也算不上體面,但那不是我的錯)。我相信大部分教育人士不是為了一己之私這樣做,而是真心相信這是對學生好。然而,我也相信他們之中大部分人分不清自己什麼時候是真的為學生著想,什麼時候只是純粹想壓制自己看不爽的那些事。

國高中的生活規約非常嚴格龐雜,和多數大學明顯不同。大學和高中之間的這種劇烈對比讓我曾經不只一次想著,天哪,不管每個人在18歲到底發生了什麼轉變,這個轉變一定非常重大而神奇,讓他從處處需要受到管制不然就會遺憾終生的野小孩,變成不用人盯的自主個體。

幸好,我們有另一套不用面對這個詭異問題的假說:高中和大學的規矩天差地遠,這個現象背後的主因,並不是高中生和大學生之間的重要差異,而是高中老師和大學教授之間的重要差異。簡單地說,這是因為師範體系沒能統治大學。大學教職員多數來自普通大學和研究所,他們的出身相對自由,不受道統束縛,也不覺得自己隨時都有理由管理學生。而大學們在這些人訂定的寬鬆規約下運轉至今,也證明了學生就算不受國高中那類強力箝制,也不會比較容易出什麼大問題。中等教育的管理者強調國高中生和大學生的不同,來捍衛自己執行瑣碎規定的正當性,我認為事實正好相反:高中有如此狗屁倒灶的校規和不成文規矩,很可能並不是因為高中生和大學生有什麼差異,而是因為掌握高中和掌握大學的,是不同的兩群人。

除了普通高中和一般大學的對比,這個假說也受到另外兩個現象支持:
  1. 就算位階相同,師範大學依然有比一般大學更嚴格的規約。
  2. 當高中校內非師範出身教職員的比例增加,高中各種規約也漸漸放寬,例如現在多數高中已經沒有髮禁。
當然,我並不打算宣稱說,管理者的差異是規約不同的唯一因素。一個學校是基於什麼原因擁有目前如此校規,這是一個經驗命題,而我也承認它的完整答案一定非常複雜多元,不但牽涉教職員的素質和價值觀,也很可能和學生自主程度、家長觸角的力道、社會普遍接受的價值等有關。

然而,這並不影響我想推動的主張:若我們發現,國高中生和大學生的差異作為國高中管制的理由,並沒有我們原來想像的那麼適切,並且又發現,教職員的素質和價值觀在決定學校管制規約上的影響力其實超乎我們原來的想像,那麼,我們就應該用更加懷疑的眼光,來檢視那些義正詞嚴地主張學生應當如何如何受到約束的高中教職員。

10.19.2011

讀經,獨立思考

這篇文章幾週前被自由時報打槍,我乾脆把那些絕對不會被登出來的段落都加上去,放在這裡。它作為投稿文,(至少原來的那些段落)在用詞和論證上都調整精簡過,你可以把它當成推論練習玩,不過雖然有些地方省略了必要的推論,但整篇大致上還是能反映我對讀經教育的大概想法。

馬英九辦公室的讀經競選廣告,是本週最熱的教育議題。讀經在文化和政治上有什麼效果,我們想不想要這樣的效果,這都是可以討論的。然而,讀經在本質上作為一種施加在下一代身上的教化,我們首當注意的,應該是它在道德教養上的效果。著眼於這一點,「讀經的小孩不會變壞」等來自支持者的誇大口號,早在各論壇網路上流傳。而反對者則提醒大家:就算惡如秦檜,也是讀過四書五經的。具備基本邏輯素養的人,可以很容易看出這種「也有壞人讀過經」論調的謬誤:說讀經具有道德教養的效果,並不保證讀經就會變好人,這就如同說某醫生醫術高超,也不保證他什麼病都能治好。

然而,也有許多反對讀經的論點,是其支持者難以回應的。例如曾有反對者指出,經書包含了一些不合現代道德價值的內容,此外,也有人主張:讀經班把經文奉為圭臬研讀,可能會在無形中建立孩子依賴權威、不知思考的習慣。北市議員梁文傑就認為,經書裡的許多文句,已經違反當今重視的普遍價值,例如反民主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反法治的「禮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反科學的「禮義與信足以成德,何用學稼以教民乎?」以及反性別平權的「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或許讀經支持者可以簡單地回應:那麼,我們只要把那些不合時宜的內容拿掉,其餘的依然可以教啊。然而,這個方案依然無助於規避指責讀經班樹立權威、違反獨立思考精神的指控。

從馬英九競選辦公室的廣告,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們對於讀經教育有價值處的想像:
讀經班志工老師:
「那媽媽說的你到底懂不懂,知不知道?
那他就回她一句話說:『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讀經班志工老師:
「(模仿孩子說話)『喔,媽媽大學是不是就是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他就把那篇這樣子背給我聽,我那時候當下就觸動到了,這就是讀經的潛移默化...」
我覺得這種崇拜真是有夠智障。只要小朋友重述死掉幾百年的人說過的話語,他們就爽到臉上開花,根本不管小朋友懂不懂,或者小朋友是否為了掉書袋而答非所問、雞同鴨講。要是這次政府推廣的是哲學,並且拍了這樣的廣告,身為哲學人,我一定覺得丟臉死了:
雞蛋糕老闆:
「我就問孩子說,你說把拔藏在櫃子裡的光碟被馬麻發現了,是真的還是假的?
那他就回我說『真,就是把是的說成是,不是的說成不是;假,就是把是的說成不是,不是的說成是』*1
然後我就把他吊起來打打到他好好給我講話為止。」
我相信那些真的懂四書並且尊重熱愛它們的人,在看到馬辦的廣告後,也會有類似的反應。從這些廣告片段反映出的態度,我們有理由相信馬辦心目中的讀經課程有礙獨立思考:當你只在乎孩子背誦,甚至不管他是否理解,那麼,理解之後才有機會進行的檢驗和批判,就更無著落了。

許多經書內容有違當代的重要精神,當前推動的讀經教育則有礙獨立思考精神的培養。我認為這兩個問題的共同源頭,來自推動者對於讀經教育的錯誤態度。是的,我們確實能從經文中挑出有違道德的文句並且將它們從教材裡拿掉。然而,我們能夠這麼做,恰好就代表著:就算某段經文有價值,這也並非是因為它出於聖賢之手,而是因為它和我們認同的民主、道德等精神有所契合。有鑑於此,我們自然不該把經文當成真理來教育,因為它們事實上不是真理:它們只是一群死掉很久的人寫的文章,而其中有些內容符合當代的普世價值,如此而已。若我們要有讀經教育,這樣的讀經教育不應該是把經文當成權威反覆背誦的教育,而應該是把經文當成討論題目,引導孩子進行理解和批判的教育。小朋友需要知道:這些東西也是人寫的,它們不見得完全正確,甚至有其中一些錯得離譜。但重要的是,一旦他們在討論之中漸漸掌握它們為什麼正確、為什麼錯誤,他們也就漸漸掌握了這個社會所認同的價值。


NOTE
  1. 亞里斯多德用來描述他的真理觀的名句。

6.22.2011

哪來的通識課程之本質?

中正大學的通識中心前兩天公佈了這樣的消息:
100學年度起全面取消「各學系基礎課程抵通識學分」,說明如下:
一、本中心成立初期為因應開課量不足,於91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放應屆畢業生得以各學系「基礎課程抵通識學分」。
二、經長年課程規畫與改進後,本中心近年來已可穩定提供足量通識課程供學生修習,為回歸學生修習通識課程之本質,故自100學年度起全面取消「各學系基礎課程抵通識學分」。
三、本案業經100年4月25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我一開始看到的時候挺驚訝的。大家都知道通識中心開的課比較好混,例如說,一樣是政治學,想輕鬆pass的人,不管是用買的用換的,都要想辦法修到通識政治學,絕對不會去修政治系開的。事實上,就連系上老師開的通識邏輯和通識哲概,都比哲學系自己的邏輯和哲概「營養」。反過來說,只有真正認真,想多學點東西的學生,才會存心用那些專業系所開的課去抵通識學分。

所以,到底是為什麼要阻止學生去其它系所的基礎課程來抵通識學分?通識教育不就是讓學生去學點其它領域的基礎嗎?為什麼要是哲學系的學生去心理系修普通心理學,不去修通識中心開的心理學,就會背離「通識課程的本質」?難道「通識課程的本質」,就是容易pass?

不管如何,要是沒有好理由支持,這種強迫學生去修簡單容易過的課程的規定都太沒品了(用「背離通識教育的本質」這種含混的動詞交代實施政策的理由,這種舉動則是不論如何都很沒品)。我原來猜測,這或許是因為去專業系所上基礎課程的外系生造成該系所授課上的困擾。(例如基礎不足,或者修課人數太多)但Joe提供了另一個猜測:通識中心怕他們開的課沒人修。

6.19.2011

必選四書,浪費青春

轉貼系上老師的文章。
...
必修四書 浪費青春╱陳瑞麟

教育部昨天宣佈從明年八月新學年開始,「中華文化基本教材」改列必選,不及格不能畢業。對曾經從「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的囚籠中走出的「五年級生」而言,震驚地看到子女一代將再度進入囚籠中,不得不提筆為文,堅決反對。教育部此舉,其實是假道德之名行政治教育之實。筆者高中時代接受四書教育,其實只是把筆者教育成一名懷抱著中國文化優越感的井底之蛙而已,經過大學時代的學運與民主運動的洗禮,才蛻變成一名具有現代民主意識的公民。

道德人格的養成與是否讀過四書無關。課綱委員董金裕所謂禮儀品格漸淡,並非事實。筆者在大學教書十多年,這一代大學生,多數仍然尊敬師長,只是師生相處之間較為平等。董金裕以近日熱門新聞「蹺腿姐」借題發揮,無視於此例為一躁鬱症下的突發個案,也昧於兩萬名網友發動人肉搜索中體現的道德感與正義感。

強迫學生必選四書,違反國民教育的基本目的:培養民主社會的現代公民。四書無助於現代民主觀念與公民意識的養成。很多儒家捍衛者努力尋求所謂的「現代意義」,為儒家思想並不反民主辯護—即使如此,儒家思想仍無助於民主觀念與公民意識的培養。過去的歷史更顯示儒家支持者對台灣的民主化幾無貢獻—反而一直被用「反民主」的象徵。兩蔣威權統治下強迫性的儒家思想教育是一例,現在中國共產黨打著「孔子」的招牌抗拒民主觀念又是一例。

筆者同意四書(尤其是「孟子」一書)蘊涵一套倫理哲學,但是各種倫理理論其實也是特定的政治環境和文化之下的產物。古希臘的政治體制塑造了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倫理思想;春秋戰國的政治動蕩催生了孔孟思想;民主社會則有相應的倫理原則;二十一世紀的科技風險社會也應該形成一套新倫理觀—但這不會是儒家的倫理觀。要推行道德教育,與其讀四書來浪費學生的青春,不如教授哲學倫理學,幫助學生了解為什麼行為要合乎道德?以及使學生學會如何在科技社會下從事道德推理,而不是從四書中死記道德教條。
...
陳老師的第二段是在回應董金裕的這段發言:
教育部昨天公布修正課綱,課綱委員、政大中文系名譽教授董金裕說明,以前高中有教中國文化基本教材時,學生文化涵養較好,改成選修後,禮儀品格漸淡,最近的捷運「蹺腿姊」飆罵老翁事件,即讓人覺得有必要加強教導學生「溫良恭儉讓」。
基於個人經驗,我同意這些文化基本教材啥的對於品德教育沒有幫助。關於董金裕對於現代學生禮儀品格漸淡的指控,我不確定是否如陳老師所說,並非事實。然而,我相信,就算那是事實,在道德教育上也不見得是壞事。

董金裕是名譽教授,教過幾十年的書,就算發現學生一屆比一屆沒禮貌,這也是正常的,因為這就是走出威權時代的必然歷程:學生學會質疑老師,而老師必須以實力贏得尊敬。在民主時代,比起溫良恭儉讓的人民,我們反而比較需要懂得質疑威權背後的價值觀,並使用正確方式評估政策效果的老百姓,而這些,正好與那些文化教材的精神背道而馳。事實上,董金裕就是一例:他在沒有理據的情況下主張四書有助於道德教育並且力推政策,這就是被自己的價值觀左右,輕率又不科學地斷言政策效果的壞示範。

6.17.2011

五年以來我每天都穿拖鞋上學

我連博士班面試都穿拖鞋。要是中正像逢甲那樣不准學生穿拖鞋,我一定會力爭到底。

有些人主張不穿拖鞋才符合禮儀。我情感上不喜歡這類論點,因為禮儀就是一群自詡不粗俗的人約好用來笑其它人的東西。

然而,我承認這樣的禮儀作為一種社會互動規則的影響:你的老闆和客戶會因為你在他面前遵守禮儀的程度決定對你的評價,而這些評價會影響你是即將談成生意還是要被炒。

不過即便如此,我也不認為學校有權力藉由限制學生的穿著來避免學生出社會之後做出不合禮儀的事情,因為:
  1. 禮儀只是社會約定,不是道德要求。遵守禮儀可能會讓我在社會中過得更好,但我並沒有道德義務在社會中遵守禮儀。只要不違背道德,一個人有權決定自己要過什麼樣的人生,而這當然包括他願意在多大程度上為了某些利益向社會約定妥協。
  2. 如同我以前提過的,就算每個學生都願意在出社會之後以遵守禮儀的方式過活,也不代表學校應該在學生出社會之前就訓練他們不穿拖鞋,因為這是把你的學生當白痴:你假定要是不每天規定他們好好穿鞋子,他們就會蠢得在將來著拖鞋面試。如果你尊重你的學生有正常人的智能和自己決定自己的生命的權力,你該做的是告訴他們在哪些場合穿拖鞋會有哪些後果,然後讓他們自己選擇要不要穿,而不是直接處罰那些「做錯」的人。

6.04.2011

宜蘭高中蔬食日

聽說我的母校宜蘭高中現在每週一全校吃素。在這一天福利社買不到葷,教官會在校門口檢查誰的便當裡偷藏了肉。有報導指出,宜中學生和校方簽署了環保公約,除了少數特殊情況學生,其餘同學都要配合,否則會在班級生活競賽*1中扣分。校方主張,除了環保之外,這個制度也能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然而,在侵犯自由之外,我懷疑這個制度真的有這兩個功能。

環保

全校每週吃一天素,這是否有益環境保護,得看這個制度是如何影響食物來源的製作和運輸,例如,如果這個制度使得廠商必須從更遠的地方叫蔬菜,它可能就不會更節能減碳。這不是什麼「你怎麼知道地球正在暖化?搞不好那是政治鬥爭的假話!」之類把知識門檻拼命拉高的懷疑主義,而是很實際並且只要用點心就可以回答的問題。學校作為提出政策的一方,應該對自己主張的好處負起舉證責任,如果在沒有做好的情況下硬推,反而是教育上的不良示範。

此外,就算蔬食日有有助於環境保護,也不代表這些高中生和教職員就有責任每週吃一天素。原因很簡單:我們有很多手段照顧地球,但這不代表每一項我們都有責任做,也不代表當我們在當中挑出一項規定大家照辦,這個選擇一定是公正的。就算環境破壞是人為結果,也不代表每個人對於這個結果應該負的責任都一樣重,當我們考慮某個傢伙在道德上應該為環保付出多少,我們必須考慮,例如說,他在環境破壞上插了多大一腳。

有一些評論時事的人傾向於把政府和商人幹的壞事歸咎於人民:都是人民沒有好好投票,所以選出爛政府;都是人民愛色羶腥、貪便宜,所以有那些亂七八糟的節目和黑心食品。這種傾向的壞處就是在批評之後不容易有有建設性的結果。並且,就算有後續計畫,這些後續計畫也常常是建立在最弱者的犧牲上,因為他們(在這個例子裡,就是被迫吃素的國高中生以及他們的老師)最容易欺負。誰該優先為環保付出代價,這可以討論。但如果我們不仔細評估責任分配,結果很可能就會是像當兵一樣,不論是非,最菜的鳥去做最爛的事。

社會責任

校長吳清鏞在這份訪談影片裡說:「我們是在做教育,應該培養學生了解他們有社會責任。就這件事情我不認為需要表決多數人贊成或多數人反對,現在很多國中小也都全面實施這樣的(蔬食日)。」

我想不到利用制度和同儕壓力逼迫學生吃素能如何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如果你要讓學生了解「並不是你有錢,就可以想吃什麼就吃什麼」,你得提出理由說服這些學生這是對的,而不是處罰吃肉的人。關於前者,我接觸的宜中在學學生表示他在之前完全沒看過那份公約,這使人懷疑宜中除了規定大家在蔬食日吃素以外,到底有沒有跟學生討論過公約的內容及其道德意含。關於後者,我同意處罰能提供學生改變行為的動機,但,首先,刑罰是社會控制的方法,要處罰什麼樣的人,輪不到高中校方來決定。再來,將某些行為和不好的感覺連結在一起,是應付狗和幼兒這些簡單動物的古典制約把戲,對於高中生這種有思考能力,清楚懲罰是懲罰、吃肉是吃肉的行為者,除非這些懲罰能終生持續,否則其影響八成跨不過畢業典禮。

此外,校長這段話也有其它問題。吳清鏞主張這不是能用多數決解決的議題,但下一句就企圖使用有很多國中小也實行蔬食日的這個現象來支持自己的立場。如果高中內部的多數決沒辦法評斷蔬食日有沒有道理,憑什麼好幾所校方決策者集合起來做的多數決就可以?若某個政策有道理,找出一兩個有道理的說法捍衛它,應該很容易。反過來說,如果某個政策的發言人說的話老是有問題,我們就應該質疑,這個政策是否連贊同者都提不出實在的說法來辯護其合理性。

從心底講,我認為宜中的作法是挑軟柿子吃,欺負沒有反抗能力的學生。並且,我懷疑宜中校方內部有上師的信徒。要在食物上環保,有很多比較不損人自由的作法,例如挑選使用在地食材的廠商等等,這些作法可能太低調而無法博得報紙版面,但卻是實在的人會願意做的。

反過來說,壓縮學生的權利來爭取名望或滿足自己的道德感是很容易的事情,因此校方作為和學生權力不對等的老大,在決策上就更應該小心。學校命令,學生執行,大部分的成本都在學生身上,這就像是學校從學生口袋掏錢下注,既然是學生買單,校方自然也比較沒有動機仔細檢查這樣作法到底對於培養品德或維護環境有沒有幫助。然而,若你真的在乎品德和環保,這些檢驗是你的第一要務。


註釋

*1. 班級生活競賽:考驗班級向心力和集體意志的嚴酷比賽,只有最堅忍不拔頑抗強權的團隊,才有機會不讓虛迷的榮譽侵蝕自由。

5.31.2011

既然你提到了

「圓非圓,正非正,是一種只緣身在此山中的模糊。一切似乎非表象的呈現,熱鬧喧囂中藏著孤寂,就像我剛升上國中的時期。」北北基考生這篇寫作,不僅六級分滿分,聯測閱卷委員、淡大中文系教授曾昭旭讚許:「國中就有這般深刻領悟,難能可貴,縱使大學哲學系學生也未必寫得出來。」 via here
作為一門學術,哲學應該是要求學生把東西寫得平實易懂,而不是模糊難解。或許中文系的訓練方向是剛好相反。

另外,記得那個「五分鐘造出經典名句」的教學嗎?要考試的人趁現在學起來吧,似乎對閱卷委員也適用。

3.20.2011

你寫錯字了

你:25乘5是150。
數學老師:你弄錯了,25乘5是125,不是150。
你: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
國文老師:你弄錯了,是「很厲害」,不是「狠厲害」。←這個例子不好,詳見留言三樓

問題:數學老師和國文老師都說你弄錯了,但是,他們指的是同一種錯誤嗎?如果不是的話,這兩種「錯誤」之間有什麼重要的不同?

讓我們先從簡單的開始。當數學老師說你弄錯了的時候,他企圖告訴你的事情之一是你的主張不為真:你主張「25*5=150」,這是一個假的句子,而若你想用「25*5=...」造一個真的句子,一個方便的選項是「25*5=125」。同時,你的數學老師應該還企圖告訴你另外一件事:你有理由放棄「25*5=150」,轉而接受「25*5=125」。為什麼?因為後面這個才是真的,而你可能會因為接受假的命題而遇到麻煩,例如當你買了5個25元的蛋餅,準備掏錢付帳的時候。就算你不在乎數學定理,你應該也在乎自己是不是會在買東西時吃虧。

數學老師的例子挺直接了當:當他說你弄錯了的時候,他是在說1.你的主張不為真,而且2.你有理由接受我的那個為真的主張。(1)受到數學定理支持,(2)也沒什麼好反駁的,除非你不在意自己因為相信「25*5=150」而吃虧。

然而,當國文老師在上面那個例子裡說你弄錯了,他講的東西似乎跟數學老師不太一樣。

可以確定的是,國文老師糾正的是你的用字:「狠厲害」是錯誤的寫法,「很厲害」才是對的。基於此,我們可以知道,首先,國文老師並不是在說你的主張不為真,因為若他認為你的問題在於「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不為真,那麼,他應該會認為你應該接受「並非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這個主張,但你可以確定他不會這樣認為,因為這兩個一正一反的句子對他來說都無所謂真假:問題在於它們都包含了錯字,而不是它們為不為真。你當然可以討論這兩個句子為不為真,可是你得先解決錯字的問題,你的國文老師會這樣說。

因此,我們應該可以把國文老師的主張理解成,他認為:3.「狠厲害」是錯誤的寫法,「很厲害」才是正確的,而且4.你有理由在今後把「狠厲害」改成「很厲害」。

在數學老師的例子裡,我們可以沒有疑問地同意(1)是真的,然而,(3)是真的嗎?一個數學語句為不為真,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被數學定理決定,一個我們所在意的關於自然界或人類社會的描述句(例如:「鴕鳥是卵生」、「台北市的人口是嘉義縣的40倍」)為不為真,在大多數情況下也可以藉由觀察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是,一個主張某種寫法是錯的,另一種寫法才是對的的語句,我們該怎麼決定它的真假?

若你真的去問你的國文老師這個問題,他可能會給你兩種回答:5.因為字典上這樣寫,或者6.因為以前的人都是這樣用。這兩種回答都不令人滿意,語言會隨著人們的使用變遷,沒道理因為以前的人如何用(字典也是以前的人編的),我們就只能那樣用。更何況,你的國文老師是大小眼,因為他賴以維生的文學作品裡就有一些不依照字典規定的用法寫作的例子。對你的國文老師來說,老百姓犯錯應該糾正,而當散文家故意犯類似的錯,就是創新了有深意的用法。

在數學老師的例子裡,(2)是建立在(1)之上:你有理由接受我的建議,因為我的建議是對的,而你很可能因為接受了錯的東西而吃虧。若你的國文老師想建立一樣堅強的說法,他就得推論你會因為不依照老祖宗的規矩使用語言而吃虧。

「這種推論有什麼困難的?」你的國文老師可能會這樣說:「如果大家都不依照一樣的規則使用語言,就無法溝通,所有需要合作的產業都要停擺了!」不過這種說法有點誇大。我同意若大家的語言用法都不一樣,就不能溝通,但是「狠厲害」和「很厲害」的差別(以及其它常見錯字和那些「正確」的字之間的差別,甚至火星文和一般中文之間的差別)真的足以造成這種慘況嗎?當你在網路上遇到香港人、大陸人或是其它地方的華人,他們用的中文和你用的中文的差異不見得小於那些常寫錯字的人的中文和你的中文的差異,但若是你們彼此真的想知道對方在說什麼,幾般嘗試之後還是可以弄懂。我相信在語境和其它補充說明的協助下,就算有那些錯別字,我們還是可以了解對方在講什麼,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溝通效率會比較差。

然而,就算這些非正統的用法會降低溝通效率,也不代表每個人都有理由放棄它們。首先,溝通效率只是語言的效益之一,溝通效率較差的語言不見得比較爛,它可能有其它好處,例如容易學習(容忍比較多錯別字的語言就會有這個特性)。再來,除了是傳達訊息的工具,語言也是表達自我風格的工具,文學家的深奧隱喻造成的溝通障礙,不見得比火星文來得少,在讚譽前者時把後者視為糾正的對象,是菁英主義。最後,如果你的國文老師真心在意她的學生將來和別人的溝通效率,他應該少教一點文言文和其它文學作品,多教一點現在的人會用的字詞和句子。

我同意太過混亂的語言規則會造成溝通困難,但我認為目前常見的錯別字還不足以造成任何值得注意的問題,你的老師和你的老師的老師認為你的用法是錯的,說實在的常常只是因為他們看不順眼而已,因為他們顯然並不認為自己喜愛的文學作品中出現的其它類似的特異用法有什麼問題。語言的分化和變遷是正常現象,目前自認為掌握定義語言正統的權力的國文教授和老師們,應該特別小心:他們或許有責任提醒學生注意自己在使用什麼樣的語言,以及這樣的語言對自己來說有什麼好處和壞處,但是他們不應該使用自己的權威來壓制,甚至使用升學考試成績來威脅,人們依照自己的需求使用語言的自由。

2.25.2011

真善美與鬼扯的作業

下面是我大學時的演講心得,通篇是毫無道理的鬼扯,幾乎每一段都包含莫名其妙的隱喻不負責任和斷說。不過,這並不是一份缺乏真誠虛應故事的作業,一方面,那場演講本身大致上就是這樣的東西,而另一方面,當時多少想試試自己這樣寫會有什麼結果。

結果當然是沒什麼結果,那門課是講座課程,學生聽完十場演講並簽到就算拿到學分,心得大概只是點綴,說不定連助教都沒有翻閱。

不過,我好奇的是,若這種作業出現在文學系或是藝術系,下場會如何?這其實有點像課堂上的索卡惡作劇:文學系或藝術系的老師能揪出學生鬼扯的心得報告嗎?若是不能,他們要怎麼把關自己的教學成果和品質?
真善美的追求之路

科學家追求真;宗教家追求善;藝術家追求美。真、善、美這三樣東西是人類至高無上的欲求目的,於自我,它們提昇心靈的洞察力與靈魂的純淨,於群體,他們消弭人與人之間的藩籬,帶來精神與行動結合一致的狂喜。它們彼此分離,卻又三位一體。在人生中我們可以進行不一樣的活動來分別追求真、善、美,但是卻又常常發覺,當我們對於其中一物有所體會,另外兩者便皆了然於心。

真、善、美是彰顯的,我們可以輕易地察覺它們、追求它們。雖然我們無法辨別感官知覺的實在與虛無,雖然我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桶中腦,但是真善美是那樣地直觀與先驗,那樣地不可否定,感性的人們不需要驚恐失措,理性的人們不需要如胡賽爾般懸擱,因為我們知道,真善美就在那裡。

真、善、美是隱晦的,我們往往身在真中不知真;身在善中不知善;身在美中不知美。洞察需要的不是眼耳鼻口,而是心。眼睛可以察覺物質,但看不到本體;耳朵可以享受旋律,但聽不到安寧;鼻子可以品嚐百合,但聞不到生命;嘴巴可以敘述經驗,但無法傳達真理。心是感官中的紐約、精神上的耶路撒冷,追求真善美的旅人需要的不是眾裡尋他千百度,而是打開心,然後驀然回首。

真、善、美是辯證的,在獲得超脫之前的追尋過程中,我們必須不停地揚棄昨日我,追尋原本是一場修煉,我們的課務不是尋找一個存在的東西,而是使自己成為一個有資格找到它的人。每一個初心者入門時都是駱駝,修行於荒山野嶺時則化為獅子,待他們成為嬰兒時,他們回到故鄉的池塘邊,發現真善美就在那裡,他們拾起它們,然後成為超人。

科學家追求真;宗教家追求善;藝術家追求美?

不對。

所有人追求真;所有人追求善;所有人追求美。

真善美不是真善美,而是無名的體悟,追求也不是追求,而是修煉與超脫。當所有人是所有人的時候,我們就踏上旅程,揚棄昨天,辯證自己,反璞歸真,然後回到起點,在出發前歇腳的石頭上找到人生的價值。

12.03.2010

幸福購買力

概要:一份工作的收入無法單獨決定你為了爭取這份工作付出的心血是否值得,因為收入能帶給你多少福祉,取決於你的價值觀和人生態度。因此,要是某個科系的訓練能培養知足的人生觀和有趣又便宜的嗜好,就算這個科系的出路沒有其它科系好,它訓練出來的學生也不見得平均而言比較不幸福。除了校系畢業生的平均收入之外,我認為我們也應該弄個方法知道校系畢業生的平均幸福購買力,如此一來,考生在選擇校系時,才有比較完整的參考資訊。

(我在這篇文章前面加上這段概要,因為我寫完文章之後發現我在一些很顯而易見的論述上花了很多篇幅,對於一些讀者而言,這些篇幅可能不必要。因此,我把文章重點整理在這第一個段落,讓你們可以決定是否要繼續讀下去。可以的話請告訴我你對這種作法的看法:它有沒有幫助?它是否必要?你是否同意我在大部分文章前加上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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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興趣和花費之外,考生最常用來衡量是否要進入一個大學校系的指標,我相信,就是這個校系的文憑能讓自己賺多少錢。在一些(很多!)情況下,這個指標甚至凌駕興趣以及自主性(當學生是基於師長的期待或權力脅迫做出選擇的時候)。

平心而論,我同意能賺多少錢是人在選擇人生道路時的重要參考,因為在這個分工的時代,通貨真的可以換到很多東西。然而,我並不認為能賺多少錢是人在選擇大學校系時唯一的重要參考,我甚至不認為那足以成為一個支持你選擇某個或某些校系的理由。

錢並不是越多越好,除非你是為錢而賺錢的人,否則錢能夠為你買到的幸福會隨邊際效應遞減,最後甚至可能使得你為了賺錢而在學位和社會中的投資成為不划算的(即:與其過去花這麼多心力讓自己現在可以賺到這麼多錢,在仔細思量之後,你會寧可過去花少一點心思,讓自己現在賺到雖然少一點但足夠使用的錢)。

換句話說,對於即將做出人生抉擇的你來說,如果錢足以成為你的考慮因素,那是因為錢能幫你買到想要的東西,增加福祉。當付出額外份量的努力賺了錢,但是這些多出來的錢卻無法帶來相應份量的福祉,你就賠了。所以,在任何人將能賺多少錢當成衡量人生選項的資料時,他都必須考慮一個問題:要達到自己想要的福祉,或者幸福人生,需要多少錢。

這個問題乍看之下不切實際,因為它幾乎不可能回答:誰有辦法真的算出來,二十年之後讓自己滿意的生活需要多少錢,而哪些校系讓你真的賺到這些錢的期望值又是多少?

我同意這個批評,然而我認為這並不代表這個問題在我們討論的議題上毫無意義,因為這個問題提醒我們錢要放在增加人生福祉的脈絡中理解才有意義,而當我們考慮多少錢能夠增加多少福祉,我們就會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情:一個固定數目的錢能帶給一個人多大的幸福,取決於這個人的價值觀和生活態度。換句話說,要增加福祉,賺錢不是唯一方法,另一個你可以做的事情是改變價值觀或生活態度。當然,這並不是建議你節儉和清心寡慾,而是在提醒你:有很多嗜好和生活風格其實比你印象中還要有趣,而且它們都很省錢。

在學術和藝文圈裡有很多人的主張其實標榜這種想法,只不過他們更激進。他們不會說研究文學、哲學跟買遊艇、上酒店狂歡一樣有趣,而且更省錢,他們說的是前者比後者更有深度和智慧,要是你選擇後者而非前者,你是沒品味和深度的笨蛋。

我強烈懷疑這種想法其實源自於賺得沒比別人多的自卑,不過不可否認的是,一些學系的訓練確實有助於培養物質需求不高的價值觀,例如哲學系和文學系。這些系的畢業生賺的錢平均而言不會比別人多,但我相信,給定相同的收入,這些系的學生可以活得比別人開心,因為他們對幸福的購買力比較強。

對於一個在意自己的人生是否幸福的人來說,大學的訓練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它一大部分決定了你以後能賺多少錢,而且是因為它形塑你的價值觀,而你的價值觀決定你能用固定金額的錢換取多少幸福。

在系所出路獨享大部分社會注意力的時候,我認為我們應該也要想辦法知道各種系所培養的學生購買幸福的能力如何。這或許可以藉由對畢業生做的追蹤調查來達成:知道這些人的收入和他們對於自己生活的滿意度之後,我們就可以計算,哪個系的學生最善於將錢變成幸福。不知道幸福的購買力,你就不知道自己賺的錢可以買到多少快樂,因此,如果你認為出路是選擇大學校系的重要考量,你也應該對這些校系培養的幸福的購買力給予同等份量的關注。

11.01.2010

謝錦:霸道,並且跟蘇格拉底毫無干係

系上學弟妹找我看「謝錦」,說是關於一個輔大英文系國文老師的紀錄片,說這老師在國文課裡上生命教育,在教室裡逼迫學生反思人生,「就像是哲學系應該要有的課!」。

你可以在這裡看到十分鐘預告,並用他的名字google到很多關於上課內容的資訊,所以我就不廢話,直接進入觀後感:

1.
我覺得他在片中講的那些人生道理和生命分析都沒什麼道理(其中有一些可能甚至很難有什麼意義),聽起來跟劉墉和其它勵志作家會講的沒什麼差別。這是我記得的一些紀錄片裡的例子,字句不完全對,不過大致上應該就是這樣:
「有事情在那邊你沒辦法處理,就會影響情緒。幾天之後你還是走不過去,低落的情緒就變成心情。這樣的心情拖更久,就變成性情,再來,就成為你的性格。 我們做人文的,我們做文學的都知道,性格,就是命運」

「如果你想跟自己的伴侶長久生活,你需要有靈性,靈性,就是一個人跟意義打交道的能力。」

「很多人以為喜歡就是愛,愛就是喜歡,搞不清楚它們的不同,是很多感情問題的來源。喜歡是一種情緒,而愛是一種穿透力。」

「選擇有兩個意思 第一個意思,就是從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東西裡面挑一個我要的。第二個意思就是把自己交付出去的承諾。這個時候,可能性就成為了現實性,你也就失去了自由」
2.
他在片中進行的生命教育,看起來跟操弄很像。他對學生做的事情,就像直銷公司在晚會裡對下線、宗教領袖在儀式裡對信徒做的事情。首先,他藉由,例如,讓你在大家面前出糗,或者把麥克風湊到你鼻子前面,逼你說出一些「真心話」(或不管如何都令人尷尬的話),來讓你產生一些強烈情緒(窘迫、興奮、焦躁...)。再來,在你還保有這樣的情緒的時候,他會用「生命現場」、「選擇」、「責任」、「靈性」之類高深的詞說一些模稜兩可但顯然是關於你的人生並且有鼓舞和刺激效果的話。這類手段聽起來可能沒那麼誠懇或正確,不過我認為這不代表什麼,就算這使得他的學生在課堂中感受到的感動擁有比較虛假的、刻意設計的來源,這也不重要,重要是這些情緒對學生造成的影響。所以我不會用這一點來批評謝錦。

3.
根據紀錄片,謝錦的授課方式讓一些學生(在一開始,我相信,大部分學生)感到不舒服。然而,就算你不喜歡他的授課方式,謝錦也不願改變。他的理由是,既然你自己選擇進教室學習(用他的說法:「你選擇做教室的主人」),就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要是你提醒他這是必修課所以學生根本沒得選擇,謝錦認為那是你「沒種」、「不去爭取」。

4.
從片中的學生訪談,我相信謝錦應該是真的帶給了一些學生好的影響,例如說,變得更認真思索自己想做什麼,並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考量他的一些人生鬼扯和具脅迫性的強硬態度帶來的壞結果,我不確定整體而言是好是壞。不過可以確定的是,考慮他的激進作法,這種老師不應該教必修課。

謝錦的教學顯然並非適合所有學生(要是舉辦公正且不媚俗的「學生相容性」測試,我猜謝錦應該名列所有大學教授的後10%),而且對於真的不適應他的教學的學生,謝錦帶來的很可能不是生命成長,而是壓力和屈辱造就的心理問題。

然而,謝錦最大的問題就是他不把這個事實當一回事。面對無從選擇必修課的學生,他不讓自己變得更親民,反而要那些不想上他的課的人自己想辦法。在紀錄片裡,謝錦的退休告別會中,許多學生感動落淚並訴說這個老師如何如何地改變了自己的人生,但我更想知道的是,那些其他沒辦法承受如此暴力上課方式的學生的下場如何?是在教室裡死撐,或者真的找到方法讓自己不用修那門課,還是因此沒有拿到大一就該湊齊的學分,甚至拖累畢業進度?他們是能好好走過自己在大家面前丟臉的經歷,還是被這討厭的回憶壓迫許久?

5.
雖然我承認謝錦真的帶給了一些學生一些好的影響,讓這些學生更了解自己的人生觀,並且擁有更積極的態度去實踐它,但這並不代表我同意謝錦對於人生有什麼深刻的洞察和見解。宗教啟示、命理見解、勵志書、秘密、2010重生預言,這些東西已經說明,誇大煽情模糊的謊言往往比中肯真實明確的論述更能影響人。

6.
片中有受訪學生說,謝錦會故意問學生問題刺激思考,很像蘇格拉底。然而,我相信謝錦的教學方法跟蘇格拉底毫無關連。記得片中有一段描述,他把一群沒有依照交代預習上課資料的學生趕出教室,要他們讀完資料再進來。接著,他詢問還留在教室的那些有預習的同學,是要直接開始上課,還是等那些人讀完,並要求大家舉手表態。接著,他要求那些舉手主張等待其他人的同學提供理由,下面是謝錦和其中一個倒楣鬼的對話:
「為什麼要等他?」
「他是我朋友啊」
「我問你為什麼要等他,我要你的理由」
「我們要在一起過四年啊」
「那你知道他現在在做什麼嗎」
「不知道啊」
「怎麼會不知道」
「他在外面啊」(顯示為我又不是千里眼)
「他在外面,就說明了他沒有做自己該做的啊」
「……」
這是很糟糕的討論:謝錦沒有提供任何對方不知道的資訊,也沒有講述任何對方沒聽過的道理,只是用身為老師的權威、他在班上營造的氣氛,以及伸得直挺挺的麥克風逼同學就範。如果你有讀過任何一小篇對話錄,就會知道,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從來不預設立場,也不事先想好標準答案並企圖逼你講出來。蘇格拉底總是誠懇地討論,並協助自己的談話對象找出論證的漏洞。謝錦做的事情則完全相反:他早就想好標準答案(早在六年前他第一次玩這把戲的時候,我猜),並且準備好在全班同學面前用麥克風頂著你的鼻子,直到你讀出他的心。要是蘇格拉底是這個樣子,早就被人扁死在希臘街頭,根本不會有機會喝那毒酒。

7.
最後。我一邊看紀錄片,除了一邊覺得這些學生真是哭哭之外,腦中浮現的就是這個鏡頭:


8.01.2010

霸凌的生活教育

前幾天看到新聞,說台灣中學男生遭遇霸凌(被其他同學惡意欺負)的比例高於世界平均標準。

我不知道其它國家是怎麼做的,不過台灣校方給被霸凌的學生的指示基本上是1.不要反擊、2.回報給大人(老師、教官)。我沒有什麼相關的經驗證據,不過我懷疑這種作法反而加劇了霸凌。

國中小學生霸凌同學,大多是為了找樂子,這表示他們會比較不想找那些和他們一樣壯,或者有能力反抗的人的麻煩,因為這樣就不好玩。換句話說,那些表現得比較強硬的學生,應該比較不容易成為霸凌受害者。

然而,學校並不鼓勵學生表現強硬,我猜這是因為學校不想要麻煩(他們或許認為打架比單方向霸凌更糟糕)。因此,根據學校政策,基本上他們應該處罰所有表現強硬的學生,這當然包括霸凌別人的小混混。然而,這些小混混因為被處罰而付出的成本,應該遠低於被他們霸凌的對象因為反擊而被處罰所付出的成本:平常比較乖的學生被寫紅字或記過,下場和遭受的心理壓力總是比流氓學生嚴重。

所以,學校的懲罰制度對於霸凌的一方沒有我們期待的威嚇力,反而剝奪了被霸凌的學生反抗的機會,使得他們更難脫離被欺負的生活。這些學生唯一能用來自保的「合法」手段,就是報告校方,然而這是一道雙面刃,因為校方不見得有解決問題的意願和能力,而當這件事曝光,他可能會被欺負得更慘,因為小混混最討厭打小報告的人。

接著,這些從小被教導不要站出來維持正義(以及了解那些應該維持正義的傢伙事實上對於解決問題沒有什麼用)的人,日後或許就成為街頭搶劫現場純粹的旁觀者。

5.25.2010

國文教育的包袱以及名言印證法

根據這篇新聞,這次大考的國文作文:
『台北縣有考生可能是受到電影「艋舺」的影響,寫作測驗竟然寫他和其他同學一起去打人,在警方查案時合作串供,最後沒有受到處罰,「所以合作和義氣相挺是非常重要的」。有國文老師認為不符「可貴的」題旨且不足取,有可能零分』
我們的國文教育家很貪心,不但要國文教育教國文,還要教品德、教文化,最後的下場就是學生不在乎品德、缺乏文化(不過這是好事情),而且語文能力非常爛。

同一篇報導談到:
『台北市明湖國中國文老師施教麟表示,寫作測驗「可貴的經驗」才是重點,對考生的影響,也可引用範文名言印證,才容易爭取六級分』
我想,也只有國文老師會把
有個講話很漂亮的古人同意這件事。
當成印證一件事的證據吧。

4.13.2010

不會寫字的危機

幾天前才談過自大的人是如何以為自己比別人更清楚別人需要什麼,剛剛就看到實例了:
「往六年級生,在老師眼中,多數是字寫得好不好看的問題;七年級生,已被多數老師認為,錯別字問題嚴重;如今八年級生,則出現書寫困難的情況,這已凸顯示出問題的嚴重性,再不改善恐怕會到難以挽救的地步。文字是中華傳統文化的根本,如果下一代不會書寫我們的文字,即使享有高科技的成果,傳統文化的根卻腐爛了,還有什麼值得驕傲呢?」
想當初毛筆被發明的時候,應該也有守舊的人抱怨過類似的話吧:
在我兒子的時代就開始有很多人刻竹簡的技術很爛,到了我孫子那一代,連刀都不願意拿了。如果下一代不會刻寫我們的文字,即使享有高科技的成果(毛筆),傳統文化的根卻腐爛了,還有什麼值得驕傲的呢?
我同意寫字並不如刻竹那樣已經被完全取代,在不能、不適合打字的時候寫字技能對於溝通來說還是很有用,甚至有一些人可能因為職業或興趣的關係每天都要手寫很多字,但是這些學習寫字的理由都跟文化傳統沒有關係。要是你只是自己喜歡寫字、希望別人會寫字,卻拿文化傳統來為自己的立場背書,這是不誠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