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011

你寫錯字了

你:25乘5是150。
數學老師:你弄錯了,25乘5是125,不是150。
你: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
國文老師:你弄錯了,是「很厲害」,不是「狠厲害」。←這個例子不好,詳見留言三樓

問題:數學老師和國文老師都說你弄錯了,但是,他們指的是同一種錯誤嗎?如果不是的話,這兩種「錯誤」之間有什麼重要的不同?

讓我們先從簡單的開始。當數學老師說你弄錯了的時候,他企圖告訴你的事情之一是你的主張不為真:你主張「25*5=150」,這是一個假的句子,而若你想用「25*5=...」造一個真的句子,一個方便的選項是「25*5=125」。同時,你的數學老師應該還企圖告訴你另外一件事:你有理由放棄「25*5=150」,轉而接受「25*5=125」。為什麼?因為後面這個才是真的,而你可能會因為接受假的命題而遇到麻煩,例如當你買了5個25元的蛋餅,準備掏錢付帳的時候。就算你不在乎數學定理,你應該也在乎自己是不是會在買東西時吃虧。

數學老師的例子挺直接了當:當他說你弄錯了的時候,他是在說1.你的主張不為真,而且2.你有理由接受我的那個為真的主張。(1)受到數學定理支持,(2)也沒什麼好反駁的,除非你不在意自己因為相信「25*5=150」而吃虧。

然而,當國文老師在上面那個例子裡說你弄錯了,他講的東西似乎跟數學老師不太一樣。

可以確定的是,國文老師糾正的是你的用字:「狠厲害」是錯誤的寫法,「很厲害」才是對的。基於此,我們可以知道,首先,國文老師並不是在說你的主張不為真,因為若他認為你的問題在於「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不為真,那麼,他應該會認為你應該接受「並非數學老師的數學狠厲害」這個主張,但你可以確定他不會這樣認為,因為這兩個一正一反的句子對他來說都無所謂真假:問題在於它們都包含了錯字,而不是它們為不為真。你當然可以討論這兩個句子為不為真,可是你得先解決錯字的問題,你的國文老師會這樣說。

因此,我們應該可以把國文老師的主張理解成,他認為:3.「狠厲害」是錯誤的寫法,「很厲害」才是正確的,而且4.你有理由在今後把「狠厲害」改成「很厲害」。

在數學老師的例子裡,我們可以沒有疑問地同意(1)是真的,然而,(3)是真的嗎?一個數學語句為不為真,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被數學定理決定,一個我們所在意的關於自然界或人類社會的描述句(例如:「鴕鳥是卵生」、「台北市的人口是嘉義縣的40倍」)為不為真,在大多數情況下也可以藉由觀察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是,一個主張某種寫法是錯的,另一種寫法才是對的的語句,我們該怎麼決定它的真假?

若你真的去問你的國文老師這個問題,他可能會給你兩種回答:5.因為字典上這樣寫,或者6.因為以前的人都是這樣用。這兩種回答都不令人滿意,語言會隨著人們的使用變遷,沒道理因為以前的人如何用(字典也是以前的人編的),我們就只能那樣用。更何況,你的國文老師是大小眼,因為他賴以維生的文學作品裡就有一些不依照字典規定的用法寫作的例子。對你的國文老師來說,老百姓犯錯應該糾正,而當散文家故意犯類似的錯,就是創新了有深意的用法。

在數學老師的例子裡,(2)是建立在(1)之上:你有理由接受我的建議,因為我的建議是對的,而你很可能因為接受了錯的東西而吃虧。若你的國文老師想建立一樣堅強的說法,他就得推論你會因為不依照老祖宗的規矩使用語言而吃虧。

「這種推論有什麼困難的?」你的國文老師可能會這樣說:「如果大家都不依照一樣的規則使用語言,就無法溝通,所有需要合作的產業都要停擺了!」不過這種說法有點誇大。我同意若大家的語言用法都不一樣,就不能溝通,但是「狠厲害」和「很厲害」的差別(以及其它常見錯字和那些「正確」的字之間的差別,甚至火星文和一般中文之間的差別)真的足以造成這種慘況嗎?當你在網路上遇到香港人、大陸人或是其它地方的華人,他們用的中文和你用的中文的差異不見得小於那些常寫錯字的人的中文和你的中文的差異,但若是你們彼此真的想知道對方在說什麼,幾般嘗試之後還是可以弄懂。我相信在語境和其它補充說明的協助下,就算有那些錯別字,我們還是可以了解對方在講什麼,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溝通效率會比較差。

然而,就算這些非正統的用法會降低溝通效率,也不代表每個人都有理由放棄它們。首先,溝通效率只是語言的效益之一,溝通效率較差的語言不見得比較爛,它可能有其它好處,例如容易學習(容忍比較多錯別字的語言就會有這個特性)。再來,除了是傳達訊息的工具,語言也是表達自我風格的工具,文學家的深奧隱喻造成的溝通障礙,不見得比火星文來得少,在讚譽前者時把後者視為糾正的對象,是菁英主義。最後,如果你的國文老師真心在意她的學生將來和別人的溝通效率,他應該少教一點文言文和其它文學作品,多教一點現在的人會用的字詞和句子。

我同意太過混亂的語言規則會造成溝通困難,但我認為目前常見的錯別字還不足以造成任何值得注意的問題,你的老師和你的老師的老師認為你的用法是錯的,說實在的常常只是因為他們看不順眼而已,因為他們顯然並不認為自己喜愛的文學作品中出現的其它類似的特異用法有什麼問題。語言的分化和變遷是正常現象,目前自認為掌握定義語言正統的權力的國文教授和老師們,應該特別小心:他們或許有責任提醒學生注意自己在使用什麼樣的語言,以及這樣的語言對自己來說有什麼好處和壞處,但是他們不應該使用自己的權威來壓制,甚至使用升學考試成績來威脅,人們依照自己的需求使用語言的自由。

54 則留言:

  1. 似乎數字標示的型式不一致?<3>或3.(還是是故意的?)
    "在數學老師的例子裡,(3)是建立在(1)之上"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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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是那類喜歡糾正別人錯字的人

    不過我希望別人改成對字的理由都只建立在我看不順眼上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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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讓我想到張大春這篇文章
    http://blog.chinatimes.com/storyteller/archive/2009/05/30/408260.html
    而且裡面也有提到「很」跟「狠」都可以作「過甚」來解釋,
    所以國文老師大概不會說「狠厲害」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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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怎麼突然變成後現代信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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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呆呆:

    那是我手誤,已經修正了,謝啦。


    JU:

    原來如此,那我的例子就不好,有空時我會換一下,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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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因為他是老師,老師教學就是教標準、基本招
    至於你要搞變化

    做為你的朋友會說聲:酷哦

    做為你的老師只能說:正確的用法是"很厲害"不是"狠度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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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狠厲害。不好意義打錯字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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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人們會因為失去自已的核心價值而認為世界也會隨之毀滅

    所以老師覺得學生不聽話是件可怕的事
    所以老闆會因為自已的事業失敗而自殺輕生

    哲學教授也或許會因為,人們對於哲學的漠視而感到世界未來危機的奇妙聯想。

    所以也可以想見,這些文學教授及權威。
    對於文言文被漠視,火星文的流行。感到難以想像的2012危機吧~(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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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私心:

    其實你的無心之過才是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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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呃...请问能不能说纠正学生错别字,其实是老师的教学责任之一?虽然老师也能明白真正要表达的意思,但是教学责任让他有必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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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不知道國文老師糾正錯字那邊可不可以說成是「由於知道傳統、正統的用法,才有辦法體會變化、或者刻意誤用的『旨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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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1樓的想法好棒,也就是說,要是國文老師改錯字的對象是那些「不清楚哪些字該如何用而用錯」的人,就算是「提醒學生注意自己在使用什麼樣的語言」。

    要是被糾正者是故意(或不小心打字打錯)而使用錯字的話,那這個糾正就是「使用自己的權威來壓制人們依照自己的需求使用語言的自由」。

    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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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竊以為兩個例子並不見得有文中所說的差別。如將數學例子中的錯誤理解為等號後頭的答案算錯而得出一個錯誤的答案,有什麼解釋不過去的地方嗎?對錯對應的是正確與否的概念,在日常生活對話中,會用到真假的概念恐怕比用到對錯概念少許多,通常大家最常用到真假的時機大概只有某某說的話是真的或者某某說了假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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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嘿,雖然自然語言在使用上是相對的寬鬆,並且它的語意和語法會隨時間而改變.但是這並不表示自然語言使用者可以"任意"的使用自然語言.
    你難道覺得艾莉絲夢遊仙境裡的兔子牠的說法是合理的嗎?
    如果我們能夠同意自然語言其語法和語意不是單一自然語言使用者所能任意改變,那麼我們可以問的是:在何種條件下自然語言的改變是被認可的?
    一個直覺上的答案是:只要有夠多的語言使用者採納了某個新用法或是新詞彙(也許在特定脈絡下)即可.
    接下來的問題是:"夠多"的語言使用者?多到足以引起注意.
    引起誰的注意?常常在關心自然語言使用方式的人.
    誰在做這種事?語言學家跟編字典的人.
    一本字典出新版可不是只修正錯誤,還得加入新詞彙和使用例子.
    誠然,我們無法期待字典記載了所有最新的語言使用法.但這並不代表它不是一個可靠的工具.
    所以,國文老師叫你去查字典是一個合理的回答.不管他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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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Alfredego:

    我的懷疑就是這些有權決定哪些字合法的人事實上時常因為自己的品味排擠老百姓的用法。把這個權力交給做國文的人是有問題的,因為他們大多數不是語言學者,而是國學家、文學家。他們沒有接納低俗的新用法的胸襟。(我甚至不覺得他們稱得上是常常在關心自然語言使用,除非「自然語言」指的是「文言文,以及其它文學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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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數學老師是 descriptive, 中文老師是 prescrip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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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17樓:
    如果你想說的是Hare的理論,"不要寫錯字"看起來不像一個可被普遍化的祈使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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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白鹿:
    一本字典,除非它是專業字典,否則幾乎無法預測誰是你的讀者.如果讀者,或者說,一般老百姓,
    常常在你的字典裡查不到字,或是某些字的用法,這本字典還用混下去嗎?理想中的字典應該是無所不包的,
    這也是某些字典受到尊重並被賦予一定程度權威的原因.
    舉例來說:我剛剛查了一下牛津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現在被大家廣泛使用的髒字"fuck"
    http://oxforddictionaries.com/view/entry/m_en_us1249371#m_en_us1249371
    還有"shit"
    http://oxforddictionaries.com/view/entry/m_en_us1290048#m_en_us1290048
    都在上面有詳細的解釋(雖然我想使用髒話應該不用特別注意文法...)
    或是跟A片有關的字彙,比如說"MILF"
    http://oxforddictionaries.com/view/entry/m_en_us1443026#m_en_us1443026
    或是"gangbang"
    http://oxforddictionaries.com/view/entry/m_en_us1249995#m_en_us1249995
    也被包括在這字典之中.我想這些字可以當做例子,證明一本受尊重的字典不會特意避開某些字.
    而是,只要一個字夠多人使用,它就有資格被記入字典中.
    (我試著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中查"雞巴"結果還真的有.)
    你的回文讓我覺得你把字典當成像法典一樣.字彙被紀錄在字典裡應該被當成是一個信號,
    表示的確有這個字,或是某些特定的用法,並且有足夠多的使用者這樣用,
    使得字典編輯們注意到這個用法或字彙.並且記入字典中.
    所以,回到寫錯字或是所謂"低俗"的用法.為什麼我認為國文老師叫你去查字典是一個合理的回答.
    是因為,即使不考慮到脈絡,沒被一本良好的字典記載的辭彙或是用法很可能不但不是通用的用法,
    甚至連一定程度數目的使用者都沒有.因此,我們可以合理的拒絕某些語言用法和字彙,
    因為一來可能的確使用者不足(以寫錯字來說,很可能就只有這一次,我下一次就會改變寫法),
    或者其他使用者做如此的使用僅限於特定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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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白鹿:
    為什麼我的第二個留言一直被砍掉?該不會是內含髒話所以自動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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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最近每篇雞蛋糕都會有圖嗎?看起來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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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6樓的留言讓人懷疑Kris真的瞭解語言學者的工作內容嗎?再者,編辭典的可不都是什麼文學家﹝不論你如何莫名地貶低這個稱謂都好﹞,亦有許多語言學者參與其中。

    就是類似這種風格的文章會讓讀者產生所謂「哲學人都靠一顆腦袋跟出一張嘴空想而已」的印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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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昌董:

    我也不確定,我在後台沒有看到留言管制的選項,不過有一些部落格系統確實是有把包含過多連結或髒話的留言去掉的機制。

    我想17樓說的應該是一般性的描述和規範語句的差別吧,雖然我不完全同意。我相信數學老師的確有提出規範要求,雖然這項要求因為建立在事實和一般人都有的慾望上而容易被順利接受。


    Nihl:

    我也不敢說,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下一篇還是會有圖 :)


    Anonymous:

    我說的語言學者不包含那些研究過去的中國文字和考據的人(這也是為什麼我是拿「文學家和國學家」來和「語言學者」比較)。我確實沒有求證,純粹是依據中文字典對字義沒有解釋力的編纂風格猜測,不過我想事實應該跟我想的差不多,你可以看看教育部字典的編輯群:
    http://dict.revised.moe.edu.tw/htm/ji/name_dict.htm
    我從最前面開始google了十個,幾乎都是中文博士,尤其集中在較保守的師範體系和文大,他們做了一輩子的古代文獻,會對語言正統有偏好一點也不奇怪,一個公正的字典應該避免出現這種偏頗的編輯群。

    不過依然謝謝你的提醒,我承認自己應該避免寫這種疏於求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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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可怕的是,這些雞蛋糕還讓很多人吃得那麼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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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23樓
    你有什麼好的說法支持這些東西是不對的?

    還有,我覺得像你這樣什麼論證也不提
    就貿然質疑這個部落格的思維能力的人
    大概也只是想享受嘴砲爽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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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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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我認為在討論語言的使用時,單單舉語言學習的例子是有點不幸的。

    確實當我們在其他用到語言的場合,如文學創作是會給作者較大的揮灑空間,最極端的例子恐怕就是詩了;然而以文中國文課的例子來說,國文老師跟學生之間的關係根本也還不必提到溝不溝通這些後續與語言使用比較直接相關的議題,學語言這個階段的目標就是要學一個所謂的標準用法,而老師的職責就是要將學生教會這些教科書上也好、標準國語字典也好,上頭關於字詞文句的意義與使用,這是語言學習階段的特殊性,如果大家都同意這裡所說的語言學習的目標如此,那其他理由怎麼講似乎都很薄弱,相關性不足。在學習的階段是沒有多少所謂自由使用語言的空間的,學生要跟老師反駁「我就是要這樣寫來表達我的風格」?那你到底是要不要想不想學會呀?基於學習的目標來說,老師當然可以看你不合規矩的風格不順眼。

    在我們能夠有所謂自己的風格之前,都需要經歷過學習然後學會怎樣使用這個語言的階段,這點恐怕大家都不會反對吧?而這也是為什麼學習語言的例子最常被拿來作為支持語意就是遵循規則或語意由外在因素(如所在社群)決定的原因。

    舉些學習以外的例子對於你所想要主張的立場可能會容易並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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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CP:

    我同意你說的,在這裡拿語言學習之外的情境當例子可能會少一點爭議。當初選這個例子應該是偶然,我沒有想太多。

    不過現在重新考慮一遍,我在語言學習裡面確實也有話要說。
    「標準用法」的標準是什麼?如果不拿「你在社會中這樣用字,大家可以看得懂」當作標準,要拿什麼當作標準?
    語文教育的問題在於,學生學到的標準用法,是國文學界的標準用法,不是中文界汎用的標準用法。這之所以會是事實,是因為編教材和字典的人對於語言有偏見。這是我拿語言學習來談的時候想要推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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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24樓。你最好再過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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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我好害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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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Kris
    不過,我認為老師(至少是國中小老師)是有必要糾正錯字的。
    因為普遍的來說,編纂字典和教材的人的字的使用方式基本上,不太會偏離一般正常的使用方法,對於國字和詞彙量還不夠多的中小學生而言,知道某些字正常的使用方式是有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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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1.不是同一種錯誤。一種是針對語意理解的錯誤;一種是文字歧異錯誤

    2.在不影響語意理解錯誤的前提下,文字歧異錯誤基本上是沒問題的;但是,如果影響語意理解的話,文字歧異(狠這個字)與語意理解(狠這個意義)因為混淆而產生交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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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28樓:

    我想,用論證來說明各種想法的對錯是這裡的遊戲規則吧?沒有不用論證就否定對方論點的道理。如果你不同意這篇雞蛋糕,也不認為你是victor說的那種人,何不指出Kris的漏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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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29樓,你的害怕有論證嗎?如果你要做心理分析的話,我可以告訴你,我一點也不爽,我只有擔心與痛心。我在23樓做什麼?我在督促老闆品管。而你在做什麼?你的發言正是在藉著侮辱我享受嘴砲的爽感。這句話我想沒人看不懂,問題是看官們懂不懂或者同不同意的關鍵,怎麼會是我有沒有論證?不管是雙眼還是心眼,難道大家都瞎了嗎?

    32樓,謝謝你的苦口婆心,但論證只是說理或者溝通方式的其中一種,而且可能還是效率很差的一種。又,怎麼會"沒有不用論證就否定對方論點的道理"?不證自明又是怎麼回事?論證責任的要求怎麼會淪落為逃避思索與反省的遁辭?將發言者泛鄉民化(或說嘴砲魔人化)的自大心態,是這個網路時代裡最要不得的現象之一。23樓沒能悟出這一點,還跳下來做他自己所反對的事,殘念。

    以上發言,我通通沒有論證,真是對不起。不過我沒有侮辱人就是了。

    最後我想跟老闆說,祝你生意興隆。(抱歉,這句也沒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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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要不要論證,端賴一個人想主張些什麼,以及期望自己的主張有多大說服力。

    如果他是想汙辱人,這就不需要論證,只要寫一些引人生氣的東西就行。如果他是要報告自己的心理狀態(我有夠生氣╱開心),也不用論證,畢竟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他有什麼心理狀態。在這裡他說了算。

    但是如果他是想對於一些可以客觀考察和討論的東西提出意見,就要視情況給論證。要給多少論證,端賴他覺得需要,或者願意提點對方到什麼程度。如果他認為這個漏洞實在是很明顯,一般人只要注意到應該都會了解,當然可以把它視為類似不證自明的道理,僅僅一兩句斷言就帶過。如果他認為這個錯誤是關於可觀察的事實的錯誤,對方只要稍微查找資料就會了解,也可以僅僅點出事實,不需要提供佐證。當然,如果他心軟也是可以幫對方找好資料,不過若他覺得應該順便給對方一個教訓,可能就會要對方自己找。(最後這個可能是Anonymous這次的情況)

    有時候,他認為並非一兩句話就能讓對方了解自己的錯誤,這時就要多說點話解釋,或者提供論證。Alfredego和CP這次應該屬於這類。當然,在這種時候他也可以選擇只給一兩句斷言,不給解釋和論證,不過這樣別人可能就沒辦法理解和欣賞他的想法,同時,他也放棄一次練習把自己的想法講清楚的機會。當然,他有可能覺得自己已經夠聰明了,不需要這種練習,基本上我對這種選擇沒有意見。

    目前,除了無關的廣告留言之外,我對於讀者發言沒有硬性規定,不管(我認為)內容多沒用或者多汙辱人,都不會刪。不過我也不是每一則都會回應。所以大家能做的就是看著辦吧,你們應該視自己希望達成的效果調整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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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Kris:

    關於標準用法的問題,我在想,或許從這個角度出發去思考會比較清楚一些:標準用法為什麼重要?在什麼情況下重要?

    舉例來說:我認為標準用法的考量可能在語文測驗中很重要,但是在一般日常的語言使用中大概多半時候我們都不怎麼關心與在意它。

    如果可以同意以上我所言,那我接著要說的就是--

    1. 標準用法的問題在語文測驗中很重要,那是因為語文的學習與語文的測驗的目標就是以標準用法為準,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很難反駁標準用法所扮演的角色。其他類似的例子可能還包括比方說求職時的文件,一些我們想得到的會被要求要正式一點的場合,但同樣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求的出發點也是出自瞭解我們是否掌握了使用語言標準用法的能力。

    2. 如果在一般日常的語言使用中我們並不關心標準用法的話,那在這個脈絡下去討論或者質疑標準用法還有什麼意思呢?我們跟朋友用書寫的方式溝通的時候,誰會像你例子中的國文老師那樣糾正我們說一定要「『很』厲害」他才看得懂?很多時候就算我們寫的是惡名昭彰的注音文,身邊的朋友也看得懂。

    這當中可能會有一個問題可以問的,那就是:如果沒有先學會一套所謂標準的用法,日常生活中我們是否還能夠「不必特別在意標準用法還能順利溝通明白彼此的意思」?﹝我個人覺得很難。﹞

    至於你說你想要反駁的是這些「權威」的代表都帶有偏見,我覺得我沒有看到你對此的論證,只看到一些比較情緒化的說詞耶。我不曉得其他讀者是不是也有人會抱持與我同樣的想法。

    其實我對於標準兩字是有點保留的,我比較願意說就是教材或者字典,它們是不是就等同標準或者是不是真的有標準這樣的一種東西,我認為還可以再細究。如果從實用的角度去想,因為我們需要教材與字典來教導社群中的下一代我們的語言,教材關注的怎麼樣好教好吸收,字典關注的是是否網羅足夠的字詞、涵蓋面夠不夠廣,這樣的任務有什麼理由一定要某種學者或者你強調的語言學者來做呢?看起來它就很像是一個蒐集的工作為主而已呀,蒐集這個語言現存的核心用法,編纂起來。字典沒有在領導語言的潮流,它是追著語言的潮流走的,但是它又不能跟得太緊,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潮流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倘若是從這樣的角度去想,字典裡頭陳列的條目與內容,會讓人覺得偏向保守,似乎也沒什麼好驚奇的了吧?它要的就是最核心最經得起時代考驗最不會引起不必要爭議的內容,用保守作為來指責它,似乎就有點不太公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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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這是針對你主文的最後三段,我的看法。

    不好意思,在引用回覆前沒有先說明,突然看到的人應該會看不太懂
    括號內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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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老實說,我也覺得Kris這篇文章有點問題

    我猜(猜錯請指正)
    Kris是想藉由你寫錯字了這個題目,來引申討論文言文相關的主題
    這點在最後二段可以看到

    但在最後的一些推論上,卻好像因為您對文言文題材的不喜
    就幫教師預設一些立場。而這些立場,在我看來似乎是有點問題的

    下面是你原文後三段的內容。括號內是我的看法。
    =====================================================
    「這種推論有什麼困難的?」你的國文老師可能會這樣說:「如果大家都不依照一樣的規則使用語言,就無法溝通,所有需要合作的產業都要停擺了!」
    (這句就先把教師都設定成你所想像,或希望所想像的樣子)
    不過這種說法有點誇大。我同意若大家的語言用法都不一樣,就不能溝通,但是「狠厲害」和「很厲害」的差別(以及其它常見錯字和那些「正確」的字之間的差別,甚至火星文和一般中文之間的差別)真的足以造成這種慘況嗎?

    (這段其實很重要,因為如果你能真的舉證它的不重要,那後面很多的推論就會合理。可實際上你只用了一個問號做結。而在整篇文章中,您給人對這段的看法是。並不會造成這種慘況。)

    當你在網路上遇到香港人、大陸人或是其它地方的華人,他們用的中文和你用的中文的差異不見得小於那些常寫錯字的人的中文和你的中文的差異,但若是你們彼此真的想知道對方在說什麼,幾般嘗試之後還是可以弄懂。
    我相信在語境和其它補充說明的協助下,就算有那些錯別字,我們還是可以了解對方在講什麼,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溝通效率會比較差。

    (你在這段承認了如果有這些錯別字,會造成的就是溝通效率會差,可是你卻沒有正視,這個效率變差的狀況會不會造成比較重大的負面影響。如果是在普通朋友閒談上。或許我們還可以視為一件有趣的事情。但如果是跟老闆、同事間公事的交流。或其他比較重要的狀況時呢?我相信這時低落的溝通效率也會帶來比較嚴重的負面狀況。)

    然而,就算這些非正統的用法會降低溝通效率,也不代表每個人都有理由放棄它們。首先,溝通效率只是語言的效益之一,溝通效率較差的語言不見得比較爛,它可能有其它好處,例如容易學習(容忍比較多錯別字的語言就會有這個特性)。再來,除了是傳達訊息的工具,語言也是表達自我風格的工具,文學家的深奧隱喻造成的溝通障礙,不見得比火星文來得少,在讚譽前者時把後者視為糾正的對象,是自大的歧視。
    (這段也有著你對教師的可能偏見。以及題目的不當結連,在原來的題目中,我們並不清楚,實際上學生使用錯誤的詞句是在什麼狀況下。
    如果你以在此段的連結來看。如果學生在自已的文學作品中做這樣狠厲害用法而被教師指正。你的立論或許會比較能夠有機會成立。
    可在文中,並沒有談到這個詞語錯誤是發生在什麼情況下的。
    這重不重要,我想非常重要。)
    最後,如果你的國文老師真心在意她的學生將來和別人的溝通效率,他應該少教一點文言文和其它文學作品,多教一點現在的人會用的字詞和句子。

    (這是你最後想要推論出來的結論。實際上,單單只看這個結論,我是認同的。但推論的過程實在是有許多瑕疵。

    我同意太過混亂的語言規則會造成溝通困難,但我認為目前常見的錯別字還不足以造成任何值得注意的問題
    (雖結並不是每一句的結論都需要求證,但這句我真的認為,你如果要能夠有效的支持你的論點。這句就有求證的必要性。)

    ,你的老師和你的老師的老師認為你的用法是錯的,說實在的常常只是因為他們看不順眼而已,因為他們顯然並不認為自己喜愛的文學作品中出現的其它類似的特異用法有什麼問題。

    (這段很像是純然的個人偏見)

    語言的分化和變遷是正常現象,目前自認為掌握定義語言正統的權力的國文教授和老師們,應該特別小心:他們或許有責任提醒學生注意自己在使用什麼樣的語言,以及這樣的語言對自己來說有什麼好處和壞處,但是他們不應該使用自己的權威來壓制,甚至使用升學考試成績來威脅,人們依照自己的需求使用語言的自由。
    (這個結論是好的,也是我可以認同的。我對文言文的看法大致上和你差不多。
    但還是要說,這個推論的過程有許多問題,以致於最後的結論說服力有點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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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花了滿多時間打的文章,一直po不上去。
    真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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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私心:
    別用括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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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你的發言正是在藉著侮辱我享受嘴砲的爽感。
    的確是這樣沒錯啊!

    >>我在督促老闆品管。而你在做什麼?
    咩,我正在轟炸一個竟然認為自己有資格在不提出論證的前提下,嘴砲掃射這個部落格閱讀讀者和閣主的人。

    >>不證自明又是怎麼回事?
    很顯然我跟你看起來根本沒什麼很明確的共同前提,不證自明個屁。

    >>將發言者泛鄉民化(或說嘴砲魔人化)的自大心態,是這個網路時代裡最要不得的現象之一。23樓沒能悟出這一點,還跳下來做他自己所反對的事,殘念。
    我不懂一個強大到認為己方可以在不提出論證掃射一堆人(尤其是這堆人)的人,會是一個有很充足的跡象顯示他並非嘴泡人魔人的傢伙。
    還有,我就是喜歡嘴砲嘴砲魔人,而且以此為樂,你那敏銳且不證自明的能力難道無法幫助你看到這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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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奇怪我的嘴砲留言不見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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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基測學測的前幾題往往是字音字形或改錯字這一類的題目,我相信應該有數據可以證明在這種類型的題目中答對率較高的學生,也會在考文意理解、作品欣賞的題目中甚至是作文有較高的答對率。
     
    正確的用字代表的語文能力絕不只有限於這一個題型的能力,它比較像是表現一個人的語文能力的一個面向。
     
    而老師目標在於提升我們的語文能力,他在轉化為實際方法時,我認為抓錯字確實是實際的一個手段。
     
     
    我個人最肯定的就是,如果雞蛋糕打出來的每一個「很」都是「狠」的話(同時也有許多以字典看來是錯字的錯字,嗯,照這個說法),娜麼我卻食惠址事殷未看不舜衍這個禮游兒丸泉布享噪紡蔗個簿洛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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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23 28 33樓都是anonymous 到底是不是同一個人啊?這樣回應不知道會回應到誰的狀況好麻煩....
    另外問一下Kris,這個系統如果不使用任何ID的話,每次留言都要打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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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Kris去spam區裡找找看垃圾留言吧,也許被刪除的發言在那裡。我發現近來Blogger對於非註冊帳號者留言的spam功能好像不太智慧,大約有三分之一的機會會被歸於垃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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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他的垃圾留言屏蔽功能似乎沒有能夠關掉的設定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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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假如版主主張我們尊重「人們依照自己的需求使用語言的自由」,
    但又同時不停在版上發文砲轟張小虹、廖玉蕙等人的行文風格,
    尤其是,前者最擅以同音異字的雙關,來翻轉出舊理論的新可能,
    若以前提,張小虹不正是掙脫語言約定俗成枷鎖,尋求個人使用自由的最佳典範,
    而版主此文豈不是和先前文章的批評有些自相矛盾嗎?
    (我的哲學和邏輯訓練很差,請手下留情,純粹只是很好奇,想知道版主的想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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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各位:

    抱歉,你們的文章真的是被篩到垃圾桶去了,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同時也找不到設定選項來取消這種自動篩選。

    Wenson,謝啦。


    Hi, CP:

    我不確定我有沒有無意中透露那樣的意思,不過我沒有想要主張我們可以不必特別在意標準用法還能順利溝通明白彼此的意思。我想說的應該是,沒有人能用義務教育和大學入學成績逼迫其他人學習一套獨斷的標準用法。

    我認為教材和字典是同時追隨語言的潮流和迫使語言的潮流,明確地說,他們是迫使現在的語言潮流去追隨以往的,我不用「領導」,因為並不是決大多數人都樂意被這樣逼迫。

    字典沒有必要保守,因為保守代表字典無法掌握過去一星期流通的中文的所有面貌。我心目中的字典(以及標準用法)是類似維基字典那樣的東西。


    私心:

    謝謝回應,以下我一一說明:

    (這句就先把教師都設定成你所想像,或希望所想像的樣子)
    我沒有那個意思。「X的支持者可能會這樣說...」是我在處理可能遇到的反駁的時候常用的開場法,並沒有同時宣稱「X的支持者全都(或大部分)會那樣說」的意思。

    (這段其實很重要,因為如果你能真的舉證它的不重要,那後面很多的推論就會合理。可實際上你只用了一個問號做結。而在整篇文章中,您給人對這段的看法是。並不會造成這種慘況。)
    我應該有在其它地方提到,溝通的人可以依照脈絡推斷,或者也可以及時補充、糾正誤解。

    (你在這段承認了如果有這些錯別字,會造成的就是溝通效率會差,可是你卻沒有正視...)
    我「正視」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主張讓大家自己決定應該要如何:花少一點時間學語言,花一多點時間排除歧義,或者花多一點時間學語言,花少一點時間排除歧義。

    (這是你最後想要推論出來的結論。實際上,單單只看這個結論,我是認同的。但推論的過程實在是有許多瑕疵。)
    那不是我要推出來的結論。如果那是我要推出來的結論,我會用「因此」而不是「最後」開頭。你可以在那段話的連結裡找到你想要的推論,我同意要論證文言文對於白話語文能力沒有幫助是困難的,所以我寫了七篇文章討論這件事。我想你不是唯一認為我在這篇文章裡企圖證成文言文教育不適切的人,我沒有那樣主張,不過我也應該要寫得更清楚才對。


    X:

    大考的文意理解和作品欣賞針對的不大多是文學語句和作品嗎?如果是的話,你的推論可能就有丐題的危險。

    另外,我也沒有主張錯字對於語文能力沒有影響。


    Anonymous(F47):

    當我說國文老師和教授沒有尊重人依照自己的需求使用語言的自由的時候,我指的是他們用大考分數來逼迫學生一定得學習某種語言,並不是他們批評學生使用的語言不正確。這一點我應該要在文章裡說明的,謝謝提醒。

    另外,我對張小虹和廖玉蕙的批評也不完全是他們沒有使用我喜歡的語言,而是他們不誠實地使用語言,用修辭來掩蓋謬誤。一個人可以使用跟她們一樣的語言,卻依然寫出有道理的文章,我不滿的,是她們沒做到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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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嚴格說來,世界上本來就沒有「正確」的東西。

    所謂「正確」的數學充其量也只是比較主流的公設系統。如果使用的系統是16進位,那2*9=12才是對的;如果使用的公設是1+1=5,那1+5=3才是對的。

    真要tricky的話,國文老師的確不應該說「狠厲害」是錯的,應該說:大多數人、一般溝通都是使用「很厲害」,不使用「狠厲害」。

    不過比照辦理,數學老師也不能說2*9=12是錯的,而必須說在10進位、使用0123456789數字系統、*代表多次累加、……的主流公設下,2*9=12是錯的。

    那麼一個學生在考卷上寫2*9=12,到底該不該給分?
    一個學生回答「樹上10隻鳥,開槍打死1隻,還剩幾隻?」時回答「0隻」,該不該給分?

    如果該學生認為他用「狠」的確想傳達什麼特殊含意,或者能說明「狠」的確可與「很」通用(證明他並非不懂或手誤),他大可事後向老師解釋,我相信理性的國文老師都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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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嚴格說來,世界上本來就沒有「正確」的東西。

    所謂「正確」的數學充其量也只是比較主流的公設系統。如果使用的系統是16進位,那2*9=12才是對的;如果使用的公設是1+1=5,那1+5=3才是對的。

    真要tricky的話,國文老師的確不應該說「狠厲害」是錯的,應該說:大多數人、一般溝通都是使用「很厲害」,不使用「狠厲害」。

    不過比照辦理,數學老師也不能說2*9=12是錯的,而必須說在10進位、使用0123456789數字系統、*代表多次累加、……的主流公設下,2*9=12是錯的。

    那麼一個學生在考卷上寫2*9=12,到底該不該給分?
    一個學生回答「樹上10隻鳥,開槍打死1隻,還剩幾隻?」時回答「0隻」,該不該給分?

    如果該學生認為他用「狠」的確想傳達什麼特殊含意,或者能說明「狠」的確可與「很」通用(證明他並非不懂或手誤),他大可事後向老師解釋,我相信理性的國文老師都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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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嚴格說來,世界上本來就沒有正確的東西。所謂「正確」的數學充其量也只是比較主流的公設系統。

    當Kris批評國文教育使用權威、考試嵌制思想時,其實數學教育也做了同樣的事。我們在大考不能使用18進位,不能用9b0a12c3e6d7f54up8數序,不能用=代表加總,用*代表相等,也不能在回答「樹上10隻鳥,開槍打死1隻,還剩幾隻?」時回答「0隻」。

    教育本來就是在主流系統的脈絡下進行,因而考試上的錯本來就不是絕對錯。然而在實務上,只要沒特別約定,人們都會預設套用主流系統;一個人如要使用非主流系統,他應該事先給出足夠的解釋。

    所以,如果從上下文看不出「狠厲害」有啥特別意涵,國文老師當然可基於主流系統,認定該學生是不懂或手誤,並且基於教育目的予以糾正。

    如果該學生用「狠」的確想傳達特殊含意,或者能說明「狠」的確可與「很」通用(證明他並非不懂或手誤),他大可事後向老師解釋,我相信理性的國文老師都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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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留言一直不見...如果spam裡面沒有就到這裡看吧:
    http://ppt.cc/-w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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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太多的分歧會造成最終難以互相理解,
    所以大家會規定一個固定的用法,
    避免以後難以理解。
    詩人可以用不合語法的方法創作作品,
    之所以能夠被我們理解,
    是因為他們使用的字沒有偏離他的意思。
    如果今天我把每個字都換成錯別字,
    過了千年之後可能就沒有人能了解我在說什麼。
    當然沒有絕對的對錯,錯別字也很容易在輸入時產生,
    而還是能被了解,只是沒有統一就會造成許多謬誤,
    為了避免理解這些謬誤所浪費的時間,
    才會有人立出一個依歸。
    例如我打"獅子"但是我想表達"蝨子"
    就會產生很大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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