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2013

駭客任務養雞場的道德問題

我相信許多人看過WIRED翻譯的這個點子,皇家藝術學院建築系的學生Andr Ford發想能使用最少空間養殖最多雞肉,同時又兼顧雞隻權益的方法,就是把移除腦子的雞像駭客任務發電系統那樣固定在層層架子裡。

根據Ford,雞少了腦子之後,可以帶來很多好處。對人來說,無腦雞不會運動,所以成長所需的空間成本降到最低:差不多就是牠的體積。對雞來說,去除了大腦之後,牠們就再也不會感到痛苦、恐懼或壓迫。

WIRED的報導刊出後,不論在中文還是英文頁面,都引起爭論。顯而易見大部分人覺得把去掉腦子的雞疊起來養實在有夠噁心,也有人認為Ford並非認真提出這個方案,而是要藉由可怕的假想情況來諷刺牲畜在現實中其實好不到哪去的處境。

道德思辨心理測驗

Ford在他作品網頁的Q&A裡強調這個點子是很務實的方案,不是為了諷刺現實。當然,Ford同時也樂見人們因為這個發想而開始反思自己的飲食選擇。

就像台鐵淫趴和虐貓案件一樣,這個無腦雞養殖方案確實很容易引出人們的道德反應。然而,這並不代表這些當下的判斷都有道理。比較健康的態度,我想,是把這份報導當成心理測驗,測試看看自己對於照個道德情境,能想得多深入、為自己的想法提供幾分辯護。

好噁心!

許多人面對無腦雞方案的第一反應是「好噁心」。這個反應很正常,但如果我們就此決定道德立場,那就太粗糙了。

首先,在多元社會,我們難免會碰到一些事情讓自己覺得很噁心,但同時我們又承認大家應該要有做那些事情的自由(以我自己為例:算數學、讀勵志書、肛交)。如果對特定行為的噁心感,就足以成為這些行為有道德缺憾的證據,那這個社會將變得很不自由,每個人都會被別人的口味綁手綁腳。

再來,就算某些噁心感真的暗示了該行為有道德問題,在實務上,我們也不可能僅僅依靠「可是我覺得很噁心啊」來和跟自己立場不同的人溝通。

真實傷害

一個從主觀的「噁心感討論」當中脫離的方法,是試圖指出,我們討論的行為會對誰造成傷害。

Ford會喜歡這個討論轉向。你可以想像他搶著回答這個問題,並且強調說,跟傳統養殖方法相比,無腦雞方案可望替雞避免多少傷害:這些雞不會再因為身處擁擠的場合而倍感壓力出現啄毛等現象;牠們甚至根本不會感到痛苦。當然,像駭客任務的電池一樣層層堆疊疊,看起來是有點噁心,但這顯然已經超越少了腦袋的雞能理解的美感層級。

是的,根據Ford的假設,無腦雞方案確實可以避免傳統養殖對雞造成的大部分傷害。(你當然可以批評說,現有技術不可能完整達到Ford期望的效果,不過我們在這裡主要關注的是,若無腦雞方案能實現,會造成哪些道德問題,而不是無腦雞方案是否能夠實現)而這種傷害避免,也大致符合一般人對於動物福祉的理解,這應該就是為什麼在報導下面有讀者回應說「我是素食者,看了這篇東西之後,我覺得如果要我吃這種肉,我可以接受。」

然而,這些傷害的避免,真的就是我們在考量雞應該受到的待遇時,需要考量的全部東西了嗎?

不能要求更多嗎?

Ford的想法簡單來說是這樣:

  • 傳統養殖方案對於雞來說是傷害,因為這些方案會造成一些結果,而這些結果會以痛苦的形式被雞給感受到。
  • 如果把雞感受痛苦的能力關掉,他們就,嗯,不會有痛苦了。

然而,這好像不是標準的拯救生命方案,不是嗎?如果你要拯救被家暴的小孩,你應該不會選擇摘掉他的大腦。即便如此一來確實可以阻止他繼續感受到的所有痛苦,但他應有的其它東西,諸如選擇的自由、人生規劃…也一併失去了。

不過,小孩跟雞可以這樣拿來類比嗎?我們現在面對的,是動物倫理討論中最艱難的部份之一:在「避免痛苦的權利」之外,動物是否還應享有更多?可以確定的是,考慮到人和動物認知能力、對自己生命期望能力的差異,一般用以支持人類自主性和生命規劃權利的說法,在沒有進一步說明之前,恐怕難以直接沿用去支持動物也應該要享有比「免於痛苦」更多的權利。

有些人會援引英國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公布的動物五大自由,來支持動物權利確實應該延伸,他們認為動物享有:

  • 免受飢餓、營養不良的自由
  • 免於因環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
  • 免受痛苦及傷病的自由
  • 依其本性行動的自由
  • 免受恐懼和壓力的自由

考慮這五大自由,你可以理解抽象概念的概括力道之強:基本上除了第四點之外,其它四項自由基本上都是在保護動物「免於痛苦的權利」。

因此我們需要問的是,著眼於第四點,我們需要保護的重要的動物福利,到底是什麼。

本性?

有一種理解是,「依其本性行動的自由」依然是在保護動物「免於痛苦的權利」:為什麼要讓動物可以依其天性行動?因為如果不這樣,動物會痛苦。在這種理解底下,對於無腦雞方案底下的雞來說,是否擁有第四項自由,其實不重要,因為就算不「依其本性行動」,缺乏感知能力的牠們,也不會因此受苦。

然而,「依其本性行動的自由」還有另一種理解:每種動物都有牠本質上(naturally)應該要有的樣子和動態,如果基於某些理由牠沒辦法成為那個樣子,那麼不管牠自己知不知道這件事情、會不會因此痛苦,這在道德上都還是會構成缺憾。對於直有這種立場的人來說,「無腦雞」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違反自然的事情,這件事情對道德的侵犯,就算考慮到無腦雞方案可以避免的那些痛苦,也難以彌補。

這種對於物種本質的道德地位的理解是否有道理,還有許多釐清和討論空間。我自己的猜測是,這種說法恐怕在釐清哪些物種「本質上應該要是什麼樣子」時就會遇到問題。以無腦雞為例,「本質論」會主判斷有腦、能自由奔跑才是雞應該有的樣子。然而,當這樣的判斷出現,就代表本質論偏好那些「自然演化出來」的狀態(有腦,但也會受到傷痛威脅)勝過「人工製造」的狀態(無腦,不會受到傷痛威脅)。然而,在關於我們應該如何對待生命的問題上,演化出來的狀態憑什麼得到這種優惠呢?

11.29.2013

懶教盟:台灣懶惰保守人士教育輔導聯盟

在同性婚姻爭論中,有一類反對意見時常出現:如果同性可以結婚,某些事情會變得「不知道該怎麼做」,所以同性不該結婚。這類意見的具體案例諸如:何戎質疑「這樣一來我要怎麼跟我的小孩解釋為什麼他的同學有兩個爸爸?」,或者前幾天(11/25)桃福盟記者會發言指出當男男可以結婚,族譜都不知道要怎麼寫。在這個背景下,懶教盟(發音:懶澆盟)正式成立:

「懶教盟(懶惰保守人士教育輔導聯盟)是以協助公民適應多元社會為主要目的的慈善團體。 我們的基本想法是:公民不應該為了減少自己的教育成本,犧牲別人應有的權利。 因此,我們無法容忍有人為了避免讓自己陷入「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窘境,竟然轉而封殺同志成家的權利。 然而,我們也同意,社會的變遷,以及此變遷導致的教育內容調整,應該由整個社會共同面對。 即日起,我們將針對保守人士面對同志婚姻和多元成家法案油然而生的教育憂慮,不定期推出無痛免費課程,你不知道怎麼教小孩,沒關係,我們來教你。」

無痛免費課程,當然是開玩笑的,不管是關於族譜還是關於小孩同學的同志家長,反映的都是價值觀衝突,而從來沒有任何價值觀衝突的調解可以無痛。然而,以下我將試著進一步說明,為什麼幾乎所有類似的擔憂,都無法合理反對同性婚姻。

「不知道該怎麼做」的原因

台面上的「不知道怎麼做」,背後其實都有差不多的結構:

本來我們有傳統的方法做這件事(教導小孩什麼是婚姻、寫族譜),但是一旦同性可以結婚,我們就沒辦法用傳統的方法做這件事了!

攤開這個結構之後,此類反對意見的第一個問題就被彰顯出來:有些人想要用傳統的方法做事情,而這會因為政府賦予別人某些權利而受到阻撓,然而,例如說:政府為什麼應該重視我們「用傳統方法寫族譜」的權利,勝過重視我們「跟相愛的同性結婚」的權利?

這兩類權利相比,可以說是高下立判:首先,當寫族譜的方式因應社會變遷而改變,人還是可以寫族譜,但是只要政府不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同性就不能結婚。再來,捫心自問:「你必須換個方式寫族譜」對你的人生帶來的傷害,有可能勝過「你不能和相愛的人結婚」對你的人生造成的傷害嗎?這個比較,可以用具體的情節來想像:

在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會,大明和阿強這對同志情侶策劃結婚。大明來自很傳統的大家庭,如果他和阿強結婚,會是整個家族有史以來第一對同志配偶。然而,大明的伯父非常反對這件事,他跟大明說:

「我也不是不喜歡阿強,但是拜託你們不要結婚好嗎?這樣我族譜比較好寫啦!」

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要求親人放棄人生計畫,一個人要多厚臉皮,才提得出這種要求?

事實上,桃福盟做的是更過分的事:他們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要求政府把婚姻從所有台灣同志的人生願景裡拿掉。他們難道沒有想過,在台灣有一些家族是很樂意為了族裡的同志改變族譜寫法的嗎?如果你真的不情願把男男或女女的組合寫進族譜裡,你該做的是在自己家族搞內部鬥爭,不是連累那些本來有幸跟你沒有血緣姻親關係的人。

原因背後的價值觀

有一些人會指出,以上面那類理由反對同性婚姻的人,並不是貪圖一時方便,而是在表達自己無法接受某類「錯誤價值觀」的實現。例如說,當桃福盟的客家代表指出男男婚姻會讓他「不知道怎麼寫族譜」,他的完整意思應該是說,由男男組成的婚姻違反倫理綱常,因此不該被寫進族譜裡。

當然你會問,那什麼是倫理綱常?同性婚姻對別人造成了什麼傷害,導致他違反倫理綱常?我原則上把這種「倫理綱常」的論點跟「家庭價值」的論點歸成同一類,我相信這些都是禁不起深入檢驗的話術,他們使用層層修辭和「價值」、「倫理」這些詞彙,只是為了包裝自己霸道的動機

「我就是不爽同性結婚。」

事實上,反對同性婚姻的那些修辭,往往顯示了反方具備的價值觀原來內建的歧視。例如說,一男一女不會讓祖譜困擾,但是兩男的時候就不知道怎麼寫祖譜了。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因為祖譜對待男性和女性的方式有落差,而同性婚姻的來臨,把這樣的落差彰顯出來。我們應該改變性別不平等的祖譜撰寫方式,而不是為了祖譜拒絕同性婚姻。

因此,同性婚姻的爭論,不只是同志或性少數的戰役,也是所有性別重新檢視自己和他人在社會當中的位置是否平等的機會。你有理由站到明天的凱道現場表達自己對「反同性婚姻大遊行」的不滿,因為該遊行阻礙的不只是同志的婚姻權,而是台灣邁向性別平等的腳步。如果你不知道明天該怎麼做,可以參考同家會的說明

同性婚姻論點整理

11.09.2013

KEEP ME ONLINE 主機爆掉大作戰(報名截止)



哲學哲學雞蛋糕在搬到新家之後,因為插手同志婚姻戰場接連因為流量過大被主機商下架,目前新站依舊因為技術問題無法上線。

所以我決定要把打文章的時間用來作一些實際的事情,就是來針對同性婚姻的論戰講一場分析,順便讓大家集資替雞蛋糕升級主機。

這次活動報名費200元,部分收入將用於替哲學哲學雞蛋糕升級主機,讓它在將來比較不容易因為流量過大被下架。

時間地點

11/15(五)|公共冊所

18:40 進場
19:00 活動開始
19:10 「上帝給我的啟示!」\朱家安
19:20 反同論述的架構和錯誤\朱家安
20:10 支持方的不智之處\朱家安
20:30 Q&A
21:00 結束

10.17.2013

同志心電感應衝擊波!

在台灣,有一些人反對同性婚姻,因為他們擔心同性成家會傷害家庭價值。然而,什麼是「傷害家庭的價值」?具體的某個家庭在一些情況下會受到傷害(例如成員過世、破產、不和),這很好理解。但在什麼情況下,「家庭的價值」會僅僅因為某些「非典型家庭」的出現而受損?

一類常見的說法訴諸宗教經典,它們會主張,例如說,因為上帝設計婚姻的用意是要給一男一女使用,只有一男一女夠資格成家,所以當並非一男一女的組合組成家庭,家庭制度就被污衊了。後面這種解釋直覺上滿容易理解,在其它地方也有類似的說法,例如「讓那麼爛的人選上總統,根本就是污衊民主的價值」、「他研究做那麼爛還可以升等,現在的教授越來越不值了」。

然而,上面那些說法都有自己成立的條件,說做爛研究的人升等是污衊了教授這個職位的價值,這預設只有做好研究的人才有資格當教授。在我們關注的例子裡,反同性婚姻的人,也預設了只有一男一女才有資格結婚。但是,為什麼我們該接受這預設?

根據上面的解釋,同性不能結婚的限制,是基於上帝設計婚姻的初衷。但是,如果我在「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提到的那些論點成立,這個解釋就行不通:我們不能拿從教條詮釋出來的理由來支持道德見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理解同性婚姻可能摧毀家庭價值這件事?以下我討論另外兩種可能的說法,並且解釋為什麼我認為它們都很難成立。

訴諸普遍顧慮

一種解釋同性婚姻破壞家庭價值的方法,是試圖訴諸那些「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例如:

  • 導致小孩有價值偏差
  • 破壞倫理綱常
  • 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在社會上可能會被欺負
  • 人口減少、社會崩解

這種進路在理論上不見得必須援引教義來支持,因為既然是「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表示大家有基本共識。然而,在面對這種說法的時候,我們很常有機會可以問幾種問題:

這真的是「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壞事的後果」嗎?

有時候人會不小心以為自己在乎的東西別人也一樣在乎。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看到「守護家庭大聯盟」說同性婚姻會導致「毀家滅國」的時候,只覺得很好笑。我們可以合理懷疑,護家盟的論點大致上建立在他們對於教義的認同上,換句話說,如果教義無法支持道德論點,他們就必須另闢蹊徑來為自己建立正當性。

這後果真的很糟沒錯,但是同性婚姻真的有助於促使它發生嗎?

有些人懷疑同志雙親的教育會讓小孩有價值偏差,就算我們可以證明這些都是保守派想太多,似乎還是可以問:同志雙親是否在其它意義下比起父母更不容易養好小孩,並因此失去成家資格?假設我們已經度過關於怎樣才算是「養好小孩」的價值性討論,剩下的就是實證問題,需要藉科學和觀察解決。我自己目前還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擔心,因為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舉出來的科學案例幾乎都有問題。當然,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要隨著不斷更新的科學進展而修正。但至少現況下我們可以說:如果連最有動機尋找同性婚姻缺陷的人都提不出什麼solid的研究,那麼,在新資料出現之前,暫時肯定沒有理由相信同性婚姻的教養能力比較差,似乎是唯一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若真的有科學報告呈現了不利於同志的結果,例如,如果有一份研究顯示,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幸福感比較低,我們在因此推出同志雙親的教養能力比較差之前,必須先問:

這種糟糕後果,是不是保守人士害的?

就算同志養出來的小孩幸福感偏低,也不見得是教養能力的問題。因為我們所處的社會氛圍,就是那種容易讓對同志有認同的人幸福感降低的氛圍。當同志在學校被霸凌,最後自殺,你該責怪的是他的異性戀父母、班上同學,還是他身為同志的自我?想遠一點,或許你最該責怪的,是那些不斷阻止社會平等對待同志的人。

訴諸心電感應

所以,為什麼同志成家會毀壞家庭價值?若我們無法援引教義對家庭的定義來說明,目前也沒有可靠的科學證據支持同志家庭的教養能力低落,我們還有其它說法嗎?

考慮這個:

我根深蒂固認為只有一夫一妻能結婚。若這個社會允許婚姻有其它組合方式,這會和我的終極價值觀衝突,使得我極度痛苦。

我相信這個說法描述了許多願意站上台面反對同志婚姻的人確切的心理狀態。若看過「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你可能會質疑說,事實上這些人之所以會有那些終極價值觀,還不是因為他們信仰的教義?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終極價值觀真的有資格在道德和公共討論中受到考量嗎?這裡有個差別我們必須注意:雖然「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那篇文章主張宗教教義對道德論點沒有支持力,但是在這一段,我們要討論的那種「基於終極價值觀而發的抱怨」,並沒有援引教義來支持道德理由,它們要說的東西,其實比那個更簡單:

同志可以結婚這件事令我痛苦。

重點在於,這裡我們面對的理由並非建立在教義上,而是建立在信仰者的痛苦上。這種說法可能讓你想到鄰國政府常用的口舌「傷害廣大中華人民的感情」,又或者你可能很不情願相信我們有責任處理這種近乎「心電感應」式的傷害(「別人結婚會讓你痛苦!?這算什麼!」)。然而,畢竟信仰者也是社會成員,而我們有責任避免社會成員痛苦。如果你認為某些痛苦可以被忽視,你必須有好理由。

有一種回應方式,是對保守人士的福祉和同志的福祉做損益比較,並主張這樣划得來。這種論點最強的展示方式,或許是強調「成家」是許多人人生願景的重要部分,如果無法和自己愛的人達成,對這些人來說,會是嚴重的生命缺陷。

問題在於終極價值觀

另一種回應上述抱怨的途徑,是進一步討論造成保守人士「痛苦」的原因。直覺上你可能很容易可以接受「同性婚姻導致保守人士痛苦」這個說法(當然,你是否care他們的痛苦,則另當別論)。然而,哲學家在一些例子裡發現,我們對於「原因」的描述很大一部分受到發言和討論目的影響。

理論上,我們可以說導致車禍的原因是疲勞駕駛,但也可以說其原因是某些物理定律:若這些物理定律以某種方式改變,車禍就不會發生。但當我們在追究車禍責任的時候,「車禍起因是牛頓第二運動定律」會是超沒營養的說法,因為你沒辦法法責任歸咎給物理定律。然而,當保守人士在同志成家之後感到痛苦,我們究責的可能對象,除了那些成家的同志(以及允許這件事情的政府)之外,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就是保守人士自己。

在一定程度上,人的終極價值觀是自己選的,要改變自己的終極價值觀,會需要漫長時間,但並非不可能。保守人士因為同性成家而痛苦,因為他們的終極價值觀禁止非一男一女的婚姻。這對比較自由派的人來說很難理解,因為一般人的終極價值觀不會這麼大張旗鼓去干涉別人的人生。

想想看,若有一個麵團教,宣稱婚姻是為了非基督徒設計的,並且只要一想到這個社會允許基督徒結婚,他們就感到極度難受。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有責任避免麵團教徒的這種痛苦嗎?你可能會覺得,這種奇怪的例子要怎麼跟基督教這類有悠久歷史的教義比較?但我們現在考慮的僅僅只是,當某些人的終極價值觀對其它人有所要求,政府是否應該滿足這些要求,至於終極價值觀是來自什麼教義,並不重要。

更何況,比起「婚姻應建立在非基督徒之間」,「婚姻應由一夫一妻組成」真的比較有道理嗎?你當然可以把家庭定義成具備生育能力的單位,但除非我們把宗教教條列入考量,否則大概很難說明為什麼我們不該接受更自由的「家庭」定義。此外,有人可能會主張,我們應該為了某些基督徒去禁止同性婚姻,但不該為了麵團教去禁止基督徒婚姻,這是因為前者只要求政府維持現狀,但若要滿足後者的要求,我們不但必須改變現狀,而且必須付出更多的社會監控成本。這種比較初步看來好像可以成立,但是讓我們多想一點,你反對政府依循麵團教的建議行事,真的只是因為成本過高嗎?還是說你跟我一樣,是打從心裡覺得:

他們不喜歡基督徒結婚,好吧,但憑什麼要別人真的配合?

在多元社會裡,我們有理由不讓社會為保守派和麵團教這類終極價值觀服務,因為我們不該鼓勵價值觀擴大或保留自己的外部性。或許我們無法藉由通過同性婚姻立法,來讓保守人士在心態上變得更開放,但這種施政方向依然展現了政府堅守原則,不讓那些「試圖干預別人人生」的終極價值觀食髓知味。面對多元社會,保守人士必須知道,他們的痛苦不是別人的責任,如果他們無法改變自己,至少應該避免自己的子女繼承如此傷人傷己的價值觀。

結論

縱上所述,我們應該沒有理由擔心同性婚姻會妨害家庭價值。因為那些支持此擔憂的論點,要嘛建立在不該進入公共討論的教義上,要嘛倚賴於目前尚未出現的科學證據,要嘛必須訴諸某些干預別人人生的終極價值觀。

10.15.2013

為什麼宗教不該指導道德?

關於同性婚姻,市面上有許多種反對意見。有一些反對者訴諸幾乎普世在乎的價值,例如健康的重要,這種人可能會主張說,因為同性性行為染性病的機率很高,所以我們不該施行任何鼓勵同性性行為的政策,包括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要檢視這種意見,我們通常會把重點放在其中的科學根據和方案的有效性上。辯護同性婚姻的人會質疑,例如說,同性性行為真的比較危險嗎?這是事實,還是統計偏誤?[1] 或者,他們也可能質疑,就算同性性行為比較危險好了,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到底是會加劇此危險,還是紓緩?考慮到杜絕性病的常見方法之一是固定性伴侶,這種說法似乎也有道理。總之,在性病這類主題下,比較少人會質疑提案背後的價值預設,因為大家普遍都覺得健康滿重要的,雖然他們對於該如何維持人民的健康,可能有不同意見。

然而,有一些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很容易受到價值層次的挑戰。例如有些人主張家庭必須由一男一女為首組成,因此反對同性婚姻。這種想法帶來的爭議點通常不會落在同性婚姻是否踰越「家庭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的原則(因為答案太清楚了),而是落在這個原則有什麼正當性、為何兩男或兩女的婚姻就會危害「家庭的價值」等等。

那些以家庭價值為出發點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在遇到這類挑戰時,可能選擇再度重申傳統家庭的觀念,也可能沿用某些教義來支持自己,例如他們可能主張:

婚姻和家庭是上帝設計給一男一女使用的,因此在一男一女之外的任何組合,都會毀壞婚姻和家庭的價值。

並且強調說,他們這些虔誠的信徒也是社會的一份子,社會有責任要尊重他們的信仰,因此,當未來政策可能踰越重要誡令,我們必須慎重考慮。

對於這種想法,反對的人有一句很方便的話可以用,就是「政教分離」:我們在討論公共議題、決定政策時,不該把這類來自宗教教義的意見列入考量。然而,為什麼政教必須分離?既然宗教信仰也是社會成員終極價值觀的可能來源,我們為什麼不該照顧它?以下我試圖回答這些問題。

道德不是從經典詮釋出來的

事實:任何人要搞懂任何有歷史的重要宗教的教義,都必須經過詮釋,並且,不同詮釋常常彼此衝突。你一定可以理解,如果我們打算參考教義來建構社會規則,這些互相衝突的詮釋會讓我們的進度停滯。

進度停滯很糟沒錯,但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想想看,如果我們真的用這種方法來辨別對錯,那關鍵的裁判就不再是(從實在論觀點來看的)公平正義或者(從比較實務觀點來看的)理性且平等成員的斡旋,而是互相衝突的詮釋「到底哪一個正確」。這種境況在歷史上已經發生無數次。想想看,同性婚姻到底是不是罪過,竟然是要看同光教會和真理堂哪一方對聖經的詮釋正確,而不是看同性婚姻到底造成了什麼損失、這些損失在社會中如何分配,這好像有點怪,不是嗎?

不管是法律還是道德規則,都應該要是討論出來的,不是任何教條可以決定。為了公平起見,我必須說明,這樣的論證也同樣適用於儒家經典。例如:「我們到底該如何對待女人?」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取決於「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到底是什麼意思,而是要藉由進一步的道德探討來得到。

教義是可靠的參考嗎?

有人可能會說,你看那些真的興旺的宗教,他們的教義都跟我們一般接受的道德原則相差不遠,可見教義就算無法「支持」道德見解,它們也可以當做可靠的「參考」。這種說法讓我想到,美國哲學家Walter Sinnott-Armstrong在Philosophy Bites談論無神論者何以能夠擁有道德觀時提到:所有宗教教義內含的那些最重要的道德規範都很類似:不能殺人、善待親友…等等,Sinnott-Armstrong認為這顯示並非是宗教提供人們道德觀,而是宗教刻意模擬人們本來就有的道德觀,這樣它們才能存活下來。

道德先於宗教教條,而非宗教教條先於道德。這個觀念的古早版本,是柏拉圖提到的尤西佛羅問題(Euthyphro Dilemma):

「殺人是惡的,因為神禁止殺人。」

「是嗎?你怎麼知道不是因為殺人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

很簡單的兩難:如果「因為強姦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強姦」,那麼神就不是道德的基礎;如果是「因為神禁止強姦,所以強姦才是惡的」,一樣會遇到麻煩:你是否願意承認「假若當初神讚許強姦,而不是禁止強姦,那麼強姦便成為善的」?

若你同意「把宗教當做道德基礎」會遇到這種兩難,那你應該也會同意,我們在討論道德或立法問題的時候,不該把對教義的詮釋當成道德見解的佐證。正確的推論應該是相反:某個詮釋符合道德,所以這個詮釋比較恰當。我相信長老教會和同光教會,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用類似的眼光去看聖經。

邪教!

另一個反對使用教義支持道德觀點的理由,是因為世界上存在著邪教。這裡的「邪教」指的是那些具備幾乎毫無疑問令人髮指習俗或規定的宗教。你聽過在古時候殺人獻祭,在現代,依然可以耳聞為了守護聖靈進行恐怖攻擊,或者控制信徒歛財劫色。

以上事實為何讓我們有理由避免使用宗教教義佐證道德討論?因為邪教的存在,以及我們對邪教的譴責,證明了是宗教教義需要從道德獲得正當性,而不是倒過來。想想看,我們怎麼有辦法區分邪教和非邪教?因為我們用經過許多日常案例考驗的道德原則來檢驗這些教義,並區分它們違背這些原則的程度。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有宗教教義企圖進入公共討論,它們都應該先受到這種檢視。

或許有人會說,現代許多所謂的「邪教」造成的損害並不直接來自教義,而是來自欺騙信眾的「掌門」或「大師」。我同意,但這也顯示了,未經道德和常識檢驗,就輕信「先知」,是多麼危險。

宗教衝突

最後一個不用教義佐證道德意見的理由,是因為在多元的世界,互相牴觸的教義非常容易出現,並且它們時常不像其它互相牴觸的道德立場那般有調解的空間。想像一下:

阿麵:我們教派反對基督徒婚姻。

小基:什麼?為什麼?

阿麵:因為我們信仰的創世者把家庭定義成「由兩個或多個非基督徒組成的共同生活的單位」

小基:這算什麼!?

阿麵:還好吧?有比你的信仰奇怪嗎?再說在這多元世界,我們應該要互相尊重不是嗎?

你當然可以說這種奇怪的教義簡直是在開玩笑。但是想想看,如果明天真的有這種團體跳出來開記者會,你該如何反駁他們?兩個基督徒當然有結婚的權利,就和兩個男人有結婚的權利一樣,但如果你想讓自己和阿麵的討論有進展,依然必須回到基本面,討論那些不論教派都和道德相關的性質,例如家庭為其成員帶來的幸福等等。

結論

考慮一個想法:

不論什麼宗教,教義帶來的約束都只對該教教徒有效,不能擴及社會中的其他人。

這個想法是直接被上面討論的論點支持:如果教義不能作為道德的基礎,那麼它當然無法約束不信教的人。當然,我雖然不是基督徒,但也有責任遵守基督教提到的「不濫殺無辜」原則,但我之所以遵守這個原則,並不是因為那來自基督教義,而是因為那符合道德。

在我們把教義作為道德基礎的迷思破解之後,那些有信仰的社會成員,若想要出於自己的信仰推動或反對政策,就必須拿出大家都可以認可的道德理由來進行論辯。在這種層次上,我們當然可以再問一次:「我們有什麼理由說同性婚姻不是人權?」。關於這個問題,我的意見寫在「同性婚姻爭議的批判觀察」。

FOOTNOTE

  1. 有報告指出,同志普遍對於性病比較有警覺,所以篩檢率高,造成染病記錄也偏高。

9.21.2013

火線上的小孩:GRACE EVANS 和 BENOÎT TALLEU 的論點檢討

在多元家庭論戰中,最近有兩個小孩以「證人」的身分出場,反對同性婚姻。他們提出的說法有道理嗎?我們該如何看待這類議題中現身的孩童證人?

Grace Evans

11歲的Evans今年三月在議會發言,主張爸爸和媽媽作為小孩榜樣的能力各有千秋,所以一個也不能少:

我的名字叫Grace Evans, 我要感謝你們今天讓我發言。儘管我只有11歲,我也曉得每個人都配得擁有父母雙親。如果你們更改法律允許兩個媽媽或者兩個爸爸結婚,你們就剝奪了全美國像我這樣的孩子一些很重要的東西。我的媽媽是我很重要的人,因為她教會我如何作一個女孩。她善良細心又溫柔漂亮,她關心我和其他人,也傾聽我對她說的話。我從她身上學會以後如何作一個女人、妻子和母親。儘管我從爸爸那裡也學到一些,但媽媽的教導是一種很特別的方式。如果沒有媽媽,我很難學會。我爸爸也很重要,因為他保護我,幫助我有勇氣從女孩成長為女人。他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媽媽做不到的。就像我媽媽如果沒有爸爸的話也不能成為現在這樣的女人一樣,沒有爸爸的話,我也不能成為我想成為的女人。因為他健壯,有智慧,跟媽媽不一樣。我能從他那裡學到在媽媽那裡學不到的東西。

就像每一個孩子都需要父母才能出生一樣,我想我們也改變不了每個孩子都想要一個爸爸和媽媽。我知道這是上帝創造的秩序,我知道有些人會不同意。但我要問你們一個問題,父母雙方哪個是我可以不需要的?是爸爸還是媽媽?

我希望你們能夠明白每個孩子都需要爸爸和媽媽。請求你們不要改變婚姻的法律,給它另外的定義。

謝謝你們讓我今天可以發言。

只要是稍微不保守的人,都可以察覺Evans講稿的問題,尤其是在她談論父母差異的時候。這段發言表達的想法不但和同性戀權利牴觸,也和兩性平權牴觸,更完全擁抱女性主義者幾十年努力想破除的刻板印象。這女孩可能沒意識到自己被利用了,但她的爸媽應該感到羞恥,他們叫自己11歲的小孩在最嚴肅的場合公開說出這麼性別歧視的話而且被錄下來。

在Evans的演說裡,所有論點都倚賴性別不平等的前提。這些前提,就算是對同志不甚同情的人,也不見得能吞下。如果Evans成年之後成為性別保守主義者,她可能會主張自己一點也不後悔11歲時的發言。但我相信,就算在這種情況下她也會同意,當初那段話應該要再包裝得更油嘴滑舌一點,不然實在保守得太明顯,太惹人厭。

Benoît Talleu

未來的Evans可能期望的那個更油嘴滑舌的自己,其實比她還要早挺身捍衛傳統家庭。在今年一月,Benoît Talleu現身說法。以越南藉孤兒的身分發言反對同性婚姻,因為他認為同志家庭沒有權利領養小孩。

我的名字是 Benoît Talleu,今年17歲,來自越南,我嬰兒的時候已被人領養。我父母共領養了七個孩子,我是最年長的。我與受領養兒童協會一同打這場仗,反對同志領養兒童,因為我已經看清楚整個討論的來龍去脈。整個討論都假設了,事情的核心不是我們——被領養的兒童。

如果你問一個等候被領養的孩子要什麼,他們只會給你一個答案︰一個媽媽、一個爸爸。「媽咪」和「爹地」是一個被領養的孩子最先學講的字。孤兒沒有父母,他能夠被領養就是讓他終於可為這兩個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孤兒夢見他將來的父母,他幻想他們的樣子。這對媽媽和爸爸的渴望,是來自他人性的最深處。而這孤兒的需要是必須首先被滿足的,我們必須清清楚楚的肯定︰每個孤兒都要有爸爸和媽媽。 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 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志「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

領養兒童服務是為了贈送一個嬰兒給沒有孩子的人嗎?領養服務並不是只提供給不育的人,不是不育的夫婦才可領養兒童。領養服務不是用來解決不育的問題,使不育的人感覺良好。我們不是用來解決任何人的問題的,不是什麼醫生處方。不是因為你沒有孩子而不快樂,我們就要來使你感覺好一點。我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你把我們當是你的權利,這其實是一種暴力。我們的親生媽媽有勇氣把我們交托給孤兒院,但那不代表我們因此就成為別人的物品。她可能處於絕望無助中,可能是沒有丈夫幫助她。她或不是一個成功的母親,但這對我們並不是羞辱。

你們給同志「權利」擁有我們,是出賣了我們親生媽媽的信任和勇氣。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這不是剝奪同志的領養權,而是要重申一個基本的信念︰我們都是由一男一女而生,都應由一男一女來領養。 我們聽到有人說︰「被同志領養總好過留在孤兒院吧。」聽我說︰這句話明顯是騙人的,這世界有成千上萬的異性夫婦等待領養兒童。他們說︰「有同志領養總好過無吧。」這簡直是離譜,這才是「恐同」!

有爸爸媽媽,就是對一個孩子是最好的。我會不停重覆這點。若說一名孤兒——因為他住在孤兒院——所以就不值得擁有媽媽,或不值得擁有爸爸,是殘忍、不公義、以及違反平等! 聽著︰他們已經確實了,同性婚姻和讓同志領養兒童的法例,若通過的話,是會一拼將人工生育及代孕合法化的。我問你——若人工生育及代孕對一個孩子不好,那為何會對一個被領養的孩子好?不錯,同志可能相愛,我不質疑這點。但住在孤兒院的嬰兒,他的需要不會變!我們代表那嬰兒所堅持的權利,並不會變! 有人說︰「噢,世界變了,有很多國家都通過了同性婚姻。」但我告訴你,我們的國家是不同的,我們是一個民主大國。這同性婚姻法完全是自私的,法律應是保護弱小的人,不是滿足最有勢力的人。父母是為孩子存在,孩子不是為父母存在。 法國是人權誕生的地方,所以也必會維護兒童的權利。在我們的國家,兒童應享有權利,而不是變成別人的權利。 總統先生,我現在告訴你,我們——所有孤兒、所有孤兒院、所有被領養的兒童——才是整個議題的核心! 感謝你們站出來發聲!

Talleu的主要論證是:

  1. 考慮領養議題的時候,我們應當重視孤兒需要什麼,而不是那些成人想要什麼。
  2. 孤兒需要的是傳統意義下的爸爸和媽媽,不是同志雙親。
  3. 因此,同志家庭沒有權利領養孤兒。

多數人大概不好意思反對(1)。然而,如果你原來的立場就跟Talleu不同,你大概就不會接受(2)。Talleu有什麼好理由支持(2)?他沒有說。但是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若無法說明為什麼同志家庭比傳統父母糟糕,他所有用來反對同性戀婚姻的論點,包括那些「不能忽視孤兒的權利」之類看起來很正確的話,就全部都可以沿用到異性戀婚姻上面。

此外,Talleu也提到一些附加的論點,不過都有明顯問題:

1. 你們給同志「權利」擁有我們,是出賣了我們親生媽媽的信任和勇氣。

講得很好聽,但其實意思就是,因為他相信他媽不會喜歡他被同志領養,所以所有孤兒都不能被同志領養。

2. 他們說︰「有同志領養總好過無吧。」這簡直是離譜,這才是「恐同」!

這是我本週聽過最虛偽的一句話。

「有同志領養,總比沒有好」這個論點我在「愛家庭的六個論述檢討」裡面用過,意思是:

就算你認為同志家庭不如傳統家庭,你也應該會認同,同志家庭比孤兒院好。

這當然不表示說話的人認為同志家庭不如傳統家庭。此外我也必須重申,若孤兒因為被同志扶養而在社會上遭到歧視,這也必須歸罪於Talleu代言的保守勢力。一面營造對於同志不利的社會環境,一面主張同志家庭無法帶給小孩幸福,因此為了小孩的福祉我們應該…這種我都是為你好論證,已經快要成為價值爭論中反動言論的吉祥物了。

3.

最後,我想指出Talleu最扯的論證戲法。他的話語殷殷切切顧慮孤兒的處境,但最後結論是我們不該讓同志結婚。WTF?為了阻止孤兒被同志收養,而去反對同志婚姻。這就跟為了不讓小孩用你的PSNetwork買東西而砸爛PS3一樣笨。

孤兒當然有權利選擇收養自己的人,畢竟這事關整個人生。我也相信各國社會局不會真的把孩子當禮物,讓成人只要喜歡就可以領走。成人是否應該在申請收養小孩時註明自己的性向、宗教、智商,好讓孩子選擇,這當然可以討論,但可以確定的是,直接關掉同志家庭這個選項,對那些不那麼在乎家長性向的孩子而言,並不公平。

火線上的小孩

我可以想像家長殷切慫恿自己的小孩上台替自己捍衛自己想像中的價值。但老實說,基於雙方立場的基本差異,一旦這些孩子站到保守方,他們的證言就很難有用。

在扶養小孩的戰場上,同志家庭的捍衛者只需要證明自己也能把小孩健康快樂養大就行了,但保守派的目標是阻止同志成家,他們必須證明有一些對於孩子成長來說必要的東西只有傳統家庭才能提供,或者同志家庭有嚴重問題,但這些說法都不是在傳統環境長大的小孩的證詞足以支持的,因為它們不只是關於傳統成長環境,而是關於兩種或更多種環境的比較。

當然,家長可以不管這些論理上的考量,純粹把小孩當成求取同情、營造溫馨的特效。但他們應該記住一件事情:他們為了捍衛家庭價值而動用的手段,可能正在腐蝕家庭價值。

9.15.2013

哲學雞蛋糕全新改版

我在wordpress試了部落格,發現有夠好用的,所以就決定搬過去了,還順便申請了網域。請參考下面兩個連結:

主站RSS

新站有很漂亮的介面,希望可以給大家更好的閱讀體驗。從今天開始blogspot的哲學哲學雞蛋糕不會再更新,我計畫把這裡的文章整理一下,潤飾文句並加上插圖,然後一篇一篇貼過去。

現在新站只有5篇文章,但你可以期待它隨著舊文的整理,慢慢擴充到像這邊一樣。當然,所有的新文章也會發在新站。

值得注意的是,我不確定重新update之後才搬過去的舊文章會不會更新在上面的RSS裡。如果你在將來想收到我從舊站整理改編過去的文章,追蹤哲學哲學雞蛋糕FB粉絲頁G+專頁會是比較保險的選擇。

若你對新站的版面和內容有任何建議,可以回應在這篇文章底下。

9.11.2013

P&S02開放報名!

這次要談器官移植和捐贈,外科醫師劉育志x哲學作家張智皓!

報名請洽這裡

9.08.2013

同性婚姻爭議的批判觀察:愛家庭的六個論述檢討

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套六則的反對同性婚姻論述,收存在「臺灣守護家庭」網站裡。以下整理論述裡的論點和問題,希望對討論有幫助。

這篇文章不旨在建立完整的同性婚姻合法性論述,而是想要提醒大家,在複雜的社會議題裡,我們可以藉由注意哪些論證的細節,來避免犯錯。

同性婚姻入法將消耗國家龐大資源,影響政府拼經濟

『部份支持同性婚姻的民眾是因為覺得對自己沒影響,但將同性婚姻入法實際上是根本改變婚姻的定義,幾乎所有涉及婚姻、親屬、生殖、財產繼承、保險撫卹之法令全都需要檢視與修改,各級行政機關的作業流程及系統也都要跟著改,立法院亦必須投入許多心力審視、修訂相關法令條文,將耗費龐大行政、立法資源,對全國人民的影響不可謂不大。』

這一整段文字的內容我都同意,也認為這些都是討論公共議題時必須了解的資訊。然而,我們必須注意:

  1. 你對修法和行政變革很有概念嗎?怎樣的改變成本算是大,怎樣算是小,你了解嗎?如果你不了解,那這份資訊恐怕無法幫助你做決策:如果你用評估這份法案成本的眼光去看其它法案,或許你會很驚訝發現,其實每個法案都超花錢的。
  2. 這份資料不是在討論人是否有權跟同性結婚,它只是在說,要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我國必須付出重大成本。然而,我們因此就不該讓允許同性婚姻嗎?這個問題的答案,還是回到整個爭議的源頭:同性婚姻是否屬於人權。

同性婚姻在多國點燃社會戰爭,臺灣倉促推動勢必引起社會爭議與內耗

『法國通過同性婚姻後引發了30年來法國最大的街頭抗議,美國加州為了同性婚姻舉行公投,英國《每日電訊報》評論稱同性婚姻將會爲英國社會帶來「亨利八世統治以來最大的衝突」。臺灣倉促推動也勢必造成國家社會更多的對立及內耗。』

就算這個說法對台灣現狀的描述正確,它依然沒道理,因為它不是說理,而是威脅。

要成功引起社會爭議和內耗,單單有人支持同性婚姻還不夠,必須還要有人站在對立面反對同性婚姻才行。現在,我們看到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勸說對手放棄:「你們不要推動同性婚姻,這樣我們就不會有衝突和爭議,對大家都好」。我們都想要有和諧的社會沒錯,但為什麼是別人要放棄自己的人生願景,而不是你們停止干涉別人的人生?

此外,這個論點跟上一個一樣,都跟同性婚姻的正當性和同志結婚的人權無關。它只是主張「推動同性婚姻」會造成社會衝突。但現在你知道了:「反對同性婚姻」也會造成社會衝突。

你現在可能好奇,到底要到第幾點,才會真的談到同志婚姻的人權問題。要到第四點。沒錯,這份反對同性婚姻的文件,其中一半論點跟同性是否有權結婚無關。

歐洲人權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皆未作出定論,台灣不應成為華人地區第一隻白老鼠

『目前僅8個歐盟會員國承認同性婚姻,少部份國家承認其享有「某種形式的登記關係」,多數歐洲國家則完全不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歐洲人權法院針對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均判決其不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僅同意各州可自行決定,但仍對婚姻的定義保留,未作出任何判決。重視婚姻與世代傳承的華人地區更沒有國家承認同性婚姻。』

我不覺得其它團體的自決結果可以在道德討論裡面用來支持論點,如果你對某件事情有立場,你應該自己出理由支持,不能說「因為誰誰誰也這樣認為」。

不過,要是同情理解,上述說法可能本來就是要用來回應那些主張「認可同性婚姻,是『進步的國家』的象徵」的人。但就算是這樣,它也無法達成目的。例如,它的描述讓你覺得就算是「進步的歐洲國家裡」,好像也只有少許幾個支持同性婚姻,然而不要忘了,並非所有歐洲國家都像英國法國德國芬蘭一樣會在一般人的刻板印象裡被分到「進步的國家」區。如果去維基百科查詢,你會發現,那些一般而言被認為進步的國家,確實大多允許同性婚姻,而那些不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則多半讓你叫不出名字。

當然,這個事實也無法佐證同性婚姻的合理性。當我們進行道德思辨時,手中握有的理由必須獲得自己認可,不能找別人背書。

同性婚姻不具自然生育的可能性,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生育率快速下降,在全球排名中敬陪末座,比起新加坡、南韓、日本等都要更低。低生育率將造成勞動力與生產力不足、財稅收入減少等諸多問題,加速社會高齡化,嚴重影響國家競爭力。一男一女的婚姻及自然的生育傳承,合乎促進台灣人口永續發展的公共利益。』

換句話說,這個論點主張,不允許同性婚姻,有助於提高生育力。為什麼?你覺得同性戀會因為無法跟同性結婚就兩手一攤說:「好吧那我只好找個異性結婚生小孩了」嗎?拜託。

再來,就算我們有經濟上的理由避免少子化,為什麼在那些沒生小孩的人當中,同性戀需要特別被懲罰?若以公平為前提,生育補助或者免費義務教育應該是更恰當的選擇,不是嗎?

愛滋病最大宗是男男性行為,已成青少年十大死因

『根據疾病管制署統計,台灣民眾感染愛滋病的危險因子中,最高為同性間性行為,其次為吸毒亂用針頭,在102年1至7月已查明感染來源的案例中,因男男性行為感染愛滋病者高達74.57%,每年由國家支付的愛滋病醫療費用已達30億,佔了疾管署預算一半以上,且每年成長,同性婚姻入法等於變相鼓勵同性性行為,極不利愛滋防治及政府財政負擔。』

首先,請注意「X會變相導致Y」的意思通常是「雖然沒有證據,但我們還是相信X會導致Y」。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真的會讓危險性行為變多嗎?還是說,到時候基於性開放對性教育的正面影響,危險性行為反而會變少?這些是經驗科學問題,就算我在這裡繼續猜測下去,也跟上述「變相鼓勵同性性行為」的斷言一樣,對尋找事實沒有幫助。

此外,有些人認為「同性性行為比較容易傳染性病」的說法其實不如一般人想的那麼符合事實。他們可能會補充說,這些染病的數量差異,其實包含了統計偏誤:同性戀者對性病比較有警覺心,比較有意願配合篩檢,就像這則新聞裡提到的那樣。

同性婚姻不符合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在一個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中,子女最有可能得到其父母良好照顧及教養。』

這個說法的必要前提之一是:比起「父父」或「母母」,正常的父母能給小孩更好的成長環境。很多人會選擇挑戰這個前提,我自己也相信這個前提是錯的。但以下我想走比較少人走的路。我想指出,就算你把這個前提讓給對方,他的說法也依然不會對,因為他的論點有另一個致命問題。

第一,根據這個說法,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會有一些本來可以在「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中」成長的小孩「淪落」到同志家庭的手裡。但是,真的嗎?

現況下,領養幾乎是同志家庭想擁有小孩的唯一途徑,但是,一個受到「具有長期承諾、穩定、受法律保障的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照顧的小孩,會有機會被其他人領養嗎?當然不。

當然,如果有同性婚姻,就會有一些同性伴侶領養小孩。那麼,在沒有同性婚姻的情況下,那些本來會被它們領養的小孩跑哪去了?後果很明瞭:不管是孤兒院,還是「比同性伴侶更不情願養小孩的異性伴侶」手裡,都不會比較好。

第二,如果這種主張是出於認為同性戀父母當不好父母,會「扭曲」小孩的價值觀的人口裡,那我還要補充一個論點:這類人養出來的小孩不見得會比同性戀伴侶養出來的好。

我看過兩個影片,一個是同性戀養大的小孩為同性戀婚姻辯護,一個是小女生為一夫一妻制辯護。就算不對比,那個小女生的講稿也讓我毛骨悚然,我完全可以想見,她爸媽教她的那些「男生可以如何如何、女生不能如何如何」的性別理解,在將來會如何引導她限制自己的人生和別人的人生。保守的家長動不動就嚷嚷不要讓同性戀帶壞小孩,但是他們看不見自己提供的家庭教育會對這個社會帶來多大的外部性成本。

延伸閱讀:反守貞地圖

哲學哲學雞蛋糕即將出版

我的書寫完了,目前交予製作「公民不服從」、「公民不冷血」的紅桌文化編輯中,估計11月中旬出版。

這書的名字就是「哲學哲學雞蛋糕」,是47篇哲學討論的集結,內容部分重寫自部落格。用「重寫」是因為我發現我自己眉角很多,常感覺部落格文章直接放進書裡很不搭嘎,所以一篇篇挑起來之後乾脆全部重新寫過了,這也是為什麼本來春天就該寫完的東西拖到現在。然而,這些新添的說明和例子讓文章更容易讀、更有趣,也更適合讓你帶在身邊,把哲學介紹給親朋好友。

書封委託好春設計,聽說設計師為了這個案子吃了很多雞蛋糕,我非常期待。你可以在這裡看到好春的作品。

書封定案之後,我們就會開放預購了,可以拿在手上的雞蛋糕,請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