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選擇權絕不會是傷害,最糟只是沒幫助而已。不過前提是選擇的人要夠明白自己需要什麼,以及真正有使用選擇權的自由。
呆呆:我同意
看不懂...你到底想說什麼?
樓上是說我嗎?假設是,考慮以下情形:有個人本來只能吃一個蘋果,現在讓他在橘子和蘋果間擇一,即使他還是選擇吃蘋果,這個選擇的增加也不會對他不利。但是有兩種情況例外:1.他無法辦別哪一個對他比較有利,亦即他對這選擇的後續效應不明白。以上面的例子來看,可能就是橘子對他的身體有害,可是他卻不知道而且還選擇了橘子,那選擇權反而害了他。2.雖然一方給了他另一個選擇,但反而間接的使他吃去了原來的選擇。以上面的例子來看,可能就是他每天只能吃一個水果,而且他比較喜歡蘋果,可是他的家長卻認為橘子比較好,所以在有了橘子這個選擇的情形下,他反而會因為來自家長的指示而失去了吃蘋果的選擇。
我是指Kris的文章...這是想說「Dr.House做得好,給病人增加了另一種選擇」?
也可以套用在設定最低工資的爭議上.
這個感覺不錯耶~ 若醫院都這樣做說不定醫療浪費的情形就可以減少~給50元叫你走人 或是 你沒有大病卻開給你一些無關痛癢的藥所造成的醫療支出我想前者是比較節約的一種方式 但前題是病人不能一直重複故意來看診又拿50元走或是拿完50元之後又回來看診 所以搞到最後 Dr.House 的做法似乎不能常用~
我想套用在設定最低工資的爭議上的話,要考慮是否造成另一選擇的減少
>>也可以套用在設定最低工資的爭議上不能資訊不對稱。
1.對病人個體來說,是好的因為假設病人為理性,他選擇拿50元勝過把病看好,表示他認為50元的財富利益高于這次看病未成的身體健康利益,反之亦然,差別的是,他多了選擇的機會,選擇機會多多益善。2.但是對於醫生來說,醫生的職責就是人民的身體健康,醫生的職責不是提昇貧民財富,醫生只要照顧人民的健康,不須照顧人民的財富,社會各個職業需要專一自己之職責而各司其職(ㄧ定又比醫生這個職業還更能提升人民財富的職業或制度),如此整體社會才會進步,整體社會獲取最高利益,病人整體間接也可獲取利益。所以醫生的做法不恰當,看似對病人好,其實最後對病人不好。3.政府什麼都要管,所以如果醫生完全顧慮人民的健康而只選購最高品質與最昂貴之器材,政府應該要有法令來限定(政府感覺比較像是神的職責,什麼都要顧慮)
所以結論來說私立醫院比公立醫院更不能容許以上house的作法XD
To:Oceanus大容我質疑,得罪莫怪。如果病人選擇了"看似對病人好,其實最後對病人不好"的方法,那他們是否就不是"理性"的了?
"看似對病人好,其實最後對病人不好"指的是醫生為A不為B:A.玩以上把戲(讓病人進入下述1.或2.的抉擇遊戲)B.乖乖做好醫生分內工作所以這麼說理性的病人為了維護長遠的利益,除了1.選50元2.選看病其實還有:3.都不選或是選2.這樣都可以造成讓House沒戲唱而讓其回到B的效果所以這樣來說,好像結論偏向病人選"乖乖就醫"!可是我之前在想一個東西:病人張三怎麼會知道病人李四、王五等等等人....的想法?如果病人張三據理性依自身意願選擇拿50元且實際上除了他以外不會再有人跟他作相同選擇,那麼自身利益是否能維持?醫生支付只有1個人50元會不會致使整體醫療支出的利益減少而回過頭間接反噬自己的利益啊?ㄟ?這是不是有點像行為效益主義的攻防啊?多年前在書上看到的東西,是不是門檻效應?(喔..怎麼會變成這樣)
嗯...補充一下,所謂具理性選出不同的答案,指的是張三跟李四ㄧ定有不同的個案條件,可能較需要財產或是較需要健康,所以個案的選擇都會不同,沒辦法有通則的ㄧ致選擇,但是如果說短程張三確實選拿50元對他而言能達到最大利益,不過他亦考慮到社會整體利益的問題,是否能在保證大家都會選看病且自身的選擇將不影響其他人的選擇的前提下,"偷渡"選拿50元??
To:Oceanus大1."都不選"是指?2.我第一次看到"門檻效應"這東西耶XD。不過根據我Google的結果,是指"得寸進尺效應"嗎?3.我想所謂"理性選擇"已經有考慮到各個選項對他快樂程度的影響(包含直接和間接的),並且會選擇他會最快樂的那一個。這應該就是效益主義?(通識課學到的,希望沒有記錯啊)至於病人能不能判斷"反噬自己的利益"或是"社會的敗壞對他快樂程度的影響"等等問題,已經包含在是否"理性"中了。夜間疾書,不知所云;若有得罪,請多見諒
Cuddy:你不能那樣做!這些人就是來看病的啊!我懷疑的是:為什麼不能這樣作?選擇權在自己手上。House:要是他們願意為了50塊走人,表示他們沒病得那麼嚴重。我懷疑的是:對金錢的喜好度與病情的嚴重度相關嗎?Cuddy:就算他們願意那樣做也只表示他們很窮!我懷疑的是:對金錢的喜好度與本身的富有程度相關嗎?House:要是他們真的窮成那樣,給錢不是比較有幫助嗎?我懷疑的是:真的嗎?又比較有幫助的認定標準是?
所以假設說門檻效應合理的話,也就是說張三一個人的"偷渡"並不會撼動整體社會的抉擇效果,那張三選50元是ok的。如果門檻效應不合理,則張三當然要選乖乖就醫。(下次還是再多想一點再打出來好了XD)
假設House的目的是給予病人最適當幫助他的做法就可說是非常錯誤第一,他假設病人有足夠能力在治病與金錢之間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取捨但試問一般病人怎會有足夠知識對病情作出適當判斷?(而實際上更有不少人對金錢的認知也不足夠)第二,他假設那裡沒有破壞份子但若然House重覆多做幾次,相信往後每天都會有一大班假病人前來候診House損失金錢之餘亦對真正病人構成不便,得益只有一班騙徒,違背House的原意----------------不過這並不代表上述例子可直接引用來支持反倡因為反倡討論的著眼點是選擇權而House的例子裡病人由始至終都擁有放棄或爭取診治的權利,著眼點只是判別適合者的監管手段House的手段有誤,亦不等同病人的權利有變
豪斯幼稚的詭辯,居然可以把大家唬的團團轉?!以價制量、讓病患選擇判斷,這些作法沒有錯,台灣現行健保醫院分級也是如此,但豪斯並不是在作以價制量的事。豪斯可以事先訂定診療費用,而不應該在當場提供對價要求病患離院,這是程序上的錯誤;給錢對窮人當然有幫助,所以,對於窮人,應該要給予適當的醫療,並合理改善其經濟情況,豪斯卻說,因為窮人沒錢,所以可以藉著提供金錢而剝削其就醫權利,這是實質上的錯誤這些對與錯不是很明顯嗎?怎麼會有人拍手叫好,又怎麼討論的那麼絮絮叨叨。
或許就是因為那些錯誤(如果有的話)並不是簡單用你這樣的斷言就能證成,所以大家才需要絮絮叨叨地說那麼多話。
nobody:豪斯沒有藉著提供金錢而「剝削」病人的就醫權利,他沒有強制要病人離開不準就醫,他只是問病人:肯離開就給你錢,肯不肯?
給予選擇權絕不會是傷害,最糟只是沒幫助而已。
回覆刪除不過前提是選擇的人要夠明白自己需要什麼,以及真正有使用選擇權的自由。
呆呆:
回覆刪除我同意
看不懂...你到底想說什麼?
回覆刪除樓上是說我嗎?假設是,考慮以下情形:
回覆刪除有個人本來只能吃一個蘋果,現在讓他在橘子和蘋果間擇一,即使他還是選擇吃蘋果,這個選擇的增加也不會對他不利。但是有兩種情況例外:
1.他無法辦別哪一個對他比較有利,亦即他對這選擇的後續效應不明白。以上面的例子來看,可能就是橘子對他的身體有害,可是他卻不知道而且還選擇了橘子,那選擇權反而害了他。
2.雖然一方給了他另一個選擇,但反而間接的使他吃去了原來的選擇。以上面的例子來看,可能就是他每天只能吃一個水果,而且他比較喜歡蘋果,可是他的家長卻認為橘子比較好,所以在有了橘子這個選擇的情形下,他反而會因為來自家長的指示而失去了吃蘋果的選擇。
我是指Kris的文章...這是想說「Dr.House做得好,給病人增加了另一種選擇」?
回覆刪除也可以套用在設定最低工資的爭議上.
回覆刪除這個感覺不錯耶~ 若醫院都這樣做
回覆刪除說不定醫療浪費的情形就可以減少~
給50元叫你走人 或是 你沒有大病卻開給你一些無關痛癢的藥所造成的醫療支出
我想前者是比較節約的一種方式
但前題是病人不能一直重複故意來看診又拿50元走
或是拿完50元之後又回來看診
所以搞到最後 Dr.House 的做法似乎不能常用~
我想套用在設定最低工資的爭議上的話,要考慮是否造成另一選擇的減少
回覆刪除>>也可以套用在設定最低工資的爭議上
回覆刪除不能
資訊不對稱。
1.對病人個體來說,是好的
回覆刪除因為假設病人為理性,他選擇拿50元勝過把病看好,表示他認為50元的財富利益高于這次看病未成的身體健康利益,反之亦然,差別的是,他多了選擇的機會,選擇機會多多益善。
2.但是對於醫生來說,醫生的職責就是人民的身體健康,醫生的職責不是提昇貧民財富,醫生只要照顧人民的健康,不須照顧人民的財富,社會各個職業需要專一自己之職責而各司其職(ㄧ定又比醫生這個職業還更能提升人民財富的職業或制度),如此整體社會才會進步,整體社會獲取最高利益,病人整體間接也可獲取利益。
所以醫生的做法不恰當,看似對病人好,其實最後對病人不好。
3.政府什麼都要管,所以如果醫生完全顧慮人民的健康而只選購最高品質與最昂貴之器材,政府應該要有法令來限定(政府感覺比較像是神的職責,什麼都要顧慮)
所以結論來說私立醫院比公立醫院更不能容許以上house的作法XD
回覆刪除To:Oceanus大
回覆刪除容我質疑,得罪莫怪。
如果病人選擇了"看似對病人好,其實最後對病人不好"的方法,那他們是否就不是"理性"的了?
"看似對病人好,其實最後對病人不好"指的是醫生為A不為B:
回覆刪除A.玩以上把戲(讓病人進入下述1.或2.的抉擇遊戲)
B.乖乖做好醫生分內工作
所以這麼說理性的病人為了維護長遠的利益,除了
1.選50元
2.選看病
其實還有:
3.都不選
或是選2.
這樣都可以造成讓House沒戲唱而讓其回到B的效果
所以這樣來說,好像結論偏向病人選"乖乖就醫"!
可是我之前在想一個東西:病人張三怎麼會知道病人李四、王五等等等人....的想法?
如果病人張三據理性依自身意願選擇拿50元且實際上除了他以外不會再有人跟他作相同選擇,那麼自身利益是否能維持?醫生支付只有1個人50元會不會致使整體醫療支出的利益減少而回過頭間接反噬自己的利益啊?
ㄟ?這是不是有點像行為效益主義的攻防啊?多年前在書上看到的東西,是不是門檻效應?
(喔..怎麼會變成這樣)
嗯...補充一下,所謂具理性選出不同的答案,指的是張三跟李四ㄧ定有不同的個案條件,可能較需要財產或是較需要健康,所以個案的選擇都會不同,沒辦法有通則的ㄧ致選擇,但是如果說短程張三確實選拿50元對他而言能達到最大利益,不過他亦考慮到社會整體利益的問題,是否能在保證大家都會選看病且自身的選擇將不影響其他人的選擇的前提下,"偷渡"選拿50元??
回覆刪除To:Oceanus大
回覆刪除1."都不選"是指?
2.我第一次看到"門檻效應"這東西耶XD。不過根據我Google的結果,是指"得寸進尺效應"嗎?
3.我想所謂"理性選擇"已經有考慮到各個選項對他快樂程度的影響(包含直接和間接的),並且會選擇他會最快樂的那一個。這應該就是效益主義?(通識課學到的,希望沒有記錯啊)至於病人能不能判斷"反噬自己的利益"或是"社會的敗壞對他快樂程度的影響"等等問題,已經包含在是否"理性"中了。
夜間疾書,不知所云;若有得罪,請多見諒
Cuddy:你不能那樣做!這些人就是來看病的啊!
回覆刪除我懷疑的是:為什麼不能這樣作?選擇權在自己手上。
House:要是他們願意為了50塊走人,表示他們沒病得那麼嚴重。
我懷疑的是:對金錢的喜好度與病情的嚴重度相關嗎?
Cuddy:就算他們願意那樣做也只表示他們很窮!
我懷疑的是:對金錢的喜好度與本身的富有程度相關嗎?
House:要是他們真的窮成那樣,給錢不是比較有幫助嗎?
我懷疑的是:真的嗎?又比較有幫助的認定標準是?
所以假設說門檻效應合理的話,也就是說張三一個人的"偷渡"並不會撼動整體社會的抉擇效果,那張三選50元是ok的。
回覆刪除如果門檻效應不合理,則張三當然要選乖乖就醫。
(下次還是再多想一點再打出來好了XD)
假設House的目的是給予病人最適當幫助
回覆刪除他的做法就可說是非常錯誤
第一,他假設病人有足夠能力在治病與金錢之間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取捨
但試問一般病人怎會有足夠知識對病情作出適當判斷?
(而實際上更有不少人對金錢的認知也不足夠)
第二,他假設那裡沒有破壞份子
但若然House重覆多做幾次,相信往後每天都會有一大班假病人前來候診
House損失金錢之餘亦對真正病人構成不便,得益只有一班騙徒,違背House的原意
----------------
不過這並不代表上述例子可直接引用來支持反倡
因為反倡討論的著眼點是選擇權
而House的例子裡病人由始至終都擁有放棄或爭取診治的權利,著眼點只是判別適合者的監管手段
House的手段有誤,亦不等同病人的權利有變
豪斯幼稚的詭辯,居然可以把大家唬的團團轉?!
回覆刪除以價制量、讓病患選擇判斷,這些作法沒有錯,
台灣現行健保醫院分級也是如此,
但豪斯並不是在作以價制量的事。
豪斯可以事先訂定診療費用,
而不應該在當場提供對價要求病患離院,
這是程序上的錯誤;
給錢對窮人當然有幫助,
所以,對於窮人,
應該要給予適當的醫療,並合理改善其經濟情況,
豪斯卻說,因為窮人沒錢,
所以可以藉著提供金錢而剝削其就醫權利,
這是實質上的錯誤
這些對與錯不是很明顯嗎?
怎麼會有人拍手叫好,
又怎麼討論的那麼絮絮叨叨。
或許就是因為那些錯誤(如果有的話)並不是簡單用你這樣的斷言就能證成,所以大家才需要絮絮叨叨地說那麼多話。
回覆刪除nobody:
回覆刪除豪斯沒有藉著提供金錢而「剝削」病人的就醫權利,他沒有強制要病人離開不準就醫,他只是問病人:肯離開就給你錢,肯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