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2012

著作權宣告

對於網路上的使用,哲學哲學雞蛋糕採用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方式授權。簡單地說,在網路上,歡迎你轉貼或引用我的文章和圖畫,不過:
  1. 你必須標示這裡的名字「哲學哲學雞蛋糕」和文章原始連結
  2. 不可以用它來賺錢
  3. 也不可以改寫或更動它。
而如果你想要在網路以外的公開場合使用我創作的內容(例如,若你想把它印出來貼在佈告欄或發放),請來信洽詢,並在使用時標示這裡的名字「哲學哲學雞蛋糕」和文章原始連結。

這份宣告於2012/1/27生效,取代舊的宣告。如果你對於這份宣告有任何問題,可以直接在下面留言。

11 則留言:

  1. 我建議改成"舊的宣告不適用於同日後所發表之文章",畢竟新的宣告對宣告之前的所發表的文章沒有效力,如果直接用"舊的宣告則於同日失效",那之前的文章可能就形同使用上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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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的宣告對之前的文章還是有效力吧?應該是說新的宣告不適用於之前的使用行為。

    若你在今天之前要使用這個部落格的內容,你應該遵循舊宣告,若你在今天之後要使用這個部落格的內容,你應該遵循新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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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哞,要是改寫你的文章拿去交報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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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是要阿尿直接幫我寫報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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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是改寫我的文章拿去交報告,我無所謂,不過我也不想公開鼓勵這件事。

    如果是林周麻的話,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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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那麼,我可以複製你這個宣告用作我將開的網頁用嗎?
    將這個宣告裡「哲學哲學雞蛋糕」改成我的網頁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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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捷:

    你可以那樣用,並且不需要註明出處和我的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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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想用同個模板架一個「哲學哲學做蛋糕.」,裡面宣揚基督教、後現代主義、夢的解析、彭明輝哲學、名言佳句的哲理大觀園,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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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如果你來找我玩的話,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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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看不出來跟舊的有什麼明顯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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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Ray︰

    這個更動是為了將網路上的轉載和非網路的實體複製(如列印影印)分開宣告。在下面那件事發生之後,我決定強調自己希望在作品被實體複製和公開使用之前受到告知。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_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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