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2013

真愛立約初步檢討;性病、真愛、社會壓力

台中一群女高中生(!)知道我對真愛立約很不滿,體貼安排一場演講讓我抒發怨氣。

題目很聳動,但其實報告內容不是在宣傳性解放,只是把守貞團體的論點整理一遍,然後帶批判思考。

我自己會接觸守貞議題,是源自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圖。

乍看之下你可能覺得它是3M的廣告。

但其實不是。

真愛立約為什麼反對婚前性行為?我搜集到主要的論點有三種:

  • 真愛值得等待:處子之身是很寶貴的,只能獻給你願意與其終身廝守的人。
  • 性病:婚前性行為會增加性病風險。
  • 社會壓力:婚前性行為可能讓當事人受到來自某些人的鄙視、排擠

不管你是個怎樣的人,大概都會有動機想要排除性病風險和加諸在自己身上的社會壓力。然而,要接受真愛值得等待,你對於性的看法必須要跟真愛立約很類似。這是為什麼我把它們分成「幾乎不倚賴價值觀」和「倚賴價值觀」兩類。

性病是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好理由嗎?

有一些人覺得守貞防性病很蠢,因為婚後也可能亂吃,而且你也很難確保結婚對象的乾淨。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性病,這些狀況當然都需要考慮,不過我認為這些都只是程度差別,它們會干擾守貞的成效,但不論如何,社會中守貞的人越多,性病就越不容易散佈。

但是,這也不代表守貞就是好選擇。守貞是一個防治性病的方案,你要知道某個方案好不好,應該要拿它跟其它方案比較。而守貞之外的防病方案,其實也很明顯,就是安全性行為。

守貞人士會說,婚前禁欲的效果當然比安全性行為好,因為保險套有破裂風險,而只要你守貞,就不會經性行為被傳染性病。嗯,如果決定守貞的人都會貫徹到底的話,這確實是對的。但是考慮到貫徹的難度,或許我們應該把對守貞效果的想像再往下調整。想想看:使用安全性行為防病的人,頂多只需要每次忍耐去便利商店買保險套的幾分鐘,但是守貞的人則必須忍住不做愛直到結婚。不管是守貞還是安全性行為,都要求當事人克制自我,意志力越強,效果越好。而實際上推行哪種手段總體來說比較有效,還是必須觀察數據,不是我在這裡想就可以決定的。

再來,考慮副作用。守貞最明顯的副作用就是不能做愛。此外,選擇守貞來預防性病也可能歧視了那些在當前法律底下沒有婚姻權的戀人,以及不想把婚姻納入人生計畫的人(我後來發現這個論點是錯的,詳見*1)。另一個比較迂迴但我相信也影響重大的副作用,是守貞和某些性教育在推行上有衝突。這些衝突分成兩類,第一,那些因為宗教因素和保守價值觀而推動守貞的人,很難贊成多元且完整的性教材,因為他們太害羞,無法接受子女帶著畫有陰道圖解的課本回家問他們問題,並且,他們可能也不希望小孩從課本那裏知道性傾向其實有很多種,而且它們大多是正常且健康的。第二,防治性病、未成年懷孕也是性教育的一環,目前實務上最有效果的方法之一,是免費發放保險套給學生。但是,想想看,如果學校決定推行守貞,他們還會願意這樣做嗎?當然,這個論點僅限於那些以宗教和保守價值觀為主要動機的守貞運動,但是那也差不多就是所有的守貞運動了。

關於性病,還有一件事情值得考慮。在我的印象裡,幾乎所有關於性病防治的宣傳和教材都會提到禁欲和安全性行為這兩個選項,但是它們之中,只有有宗教背景的那些,才會主張禁欲是防治性病最好的手段。這個對比讓我們有理由懷疑,保守人士是否對禁欲作為防治性病的手段給了超過科學證據可以支持的評價。

真愛是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好理由嗎?

真愛立約也主張我們為了等待真愛而守貞。你可以為這種說法找到很友善的版本,例如:「做愛是兩個人最親密的關係,因此應當保留給最親密的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真愛立約談的真愛,並不是兩個人真的很愛很信任很共患難就有機會進入的關係,他們還得結婚才行。所以「真愛值得等待」這個口號,其實有所偷渡,實際上它說的應該是「婚後才算真愛,真愛才能做愛」。

(當然,如果你有認識堅持守貞的家族,可能會發現他們的父母也可能跟台灣其他比較傳統的父母一樣,喜歡替自己小孩選擇結婚對象。沒有任何父母有資格替小孩決定哪個對象是真愛,因此對這種父母來說,「真愛值得等待」就更諷刺了,因為他們的態度其實是「管你真不真愛,婚後才能做愛」)

把婚姻、真愛和性愛綁在一起,會有什麼疑慮?我們先考慮比較簡單的例子:把真愛和性愛綁在一起會怎樣。

性愛只能留給真愛,這個想法的預設,就是貞操是寶貴的。這樣子講,聽起來對當事人很尊敬:你有一個很重要、獨一無二的寶藏。但是如果你轉念一想,就會發現當事人其實沒有因為自己擁有這個寶藏而得到任何好處,反而被加諸很多負擔

除了不能婚前做愛之外,萬一這個寶藏被搶了,當事人還必須負起沮喪、失去人生目標的責任。我從V太太的文章看到絲瑪特的故事,這個14歲女孩被綁架性侵然後監禁,九個月之後才被警察找到。記者問她為什麼不試圖逃跑,她說:「(被強暴之後,)我想說,我的天,我現在就是一坨被嚼過的口香糖。你會願意嚼別人嚼過的口香糖嗎?不可能,你只會把它丟掉。現在我的生命已經沒有價值了,就算我呼救、逃跑,又有什麼意義?」

考慮到把守貞當成人生觀的這些副作用,以及其它許多實際存在並且不要求守貞的愛情觀,你可以說,雖然真愛聯盟和真愛立約都顯著想要搶奪「真愛」的定義權,但他們提供的方案顯然不是最有吸引力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比較複雜但更完整的圖像:把婚姻、真愛和性愛綁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

首先,老皮可能會建議你,不要把任何人生當中重要的事情和婚姻綁在一起

再來,不是所有戀人在現行法律底下都可以結婚,也不是所有人都打算結婚。婚姻不是簡單簽個字而已,可能還涉及非常多法律權利義務和兩個家庭的關係,如果「重視自己的生命價值」就必須把這樣一個龐雜的東西當成做愛的前提,那麼這種對於生命價值的尊重,很可能一不小心就淪為對許多不方便這樣做的人的歧視。

社會壓力是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好理由嗎?

在宗教哲學裡,有一個老問題問說,如果上帝真的是全知全善全能,那他怎麼會放任世界上那麼多邪惡苦難存在。例如,為什麼南亞海嘯會出現,並且讓那麼多人傷亡、無家可歸?如果上帝全知,他可以預見海嘯,如果上帝全善,他會決定要避免海嘯造成的無謂傷亡,而如果上帝同時又全能,那他就辦得到。如果上帝真是全知全善全能,南亞海嘯災情怎麼還是那麼慘?

為上帝辯護的一貫策略,主張這些苦難都有目的。例如或許南亞地區的人犯了什麼錯讓上帝必須懲罰他們,或者上帝故意引發事端激起人類的團結和互相關懷。當然這種說法還是留下很多討論空間,例如既然上帝全能,為什麼他不選擇在不引發苦難的情況下達成這些目的。不過另一種方便的無神論回應,是繼續丟案例,直到真正無謂的苦難出現,常用的例子是「在沒有人知道的地點因閃電引發森林大火,讓小鹿斑比和牠的可愛動物好夥伴一一痛苦死去」:既然沒有人知道,表示這火災沒有為人類帶來任何警惕、啟示、激勵,在這種情況下,全知全善全能的上帝為什麼會放任這些動物受苦?

以上是邪惡苦難論證的標準討論方式。然而,我發現這個問題也可以拿來放在婚前守貞的討論上。想想看:如果南亞海嘯的發生,是上帝用來教給人類一些教訓,那麼,愛滋病毒的存在又是為了什麼?

可能的解釋其實也很容易想到:為了懲罰不守貞的人。說愛滋病是上帝的計畫,你可能覺得我是在開玩笑。我確實是在開玩笑,因為上帝不存在。不過那些真的相信上帝存在的人,確實有理由好好想想這些疾病為什麼會發生。而我也相信,他們之中真的有人會誠心認為愛滋病毒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上帝要懲罰淫亂。

身為無神論者,上帝是否用性病來對付喜歡做愛的人,我不得而知(或者應該說這問題有錯誤預設),不過我確實相信,守貞人士是一面向青少年教誨說淫亂的生活會讓你們承受很大社會壓力,一面親手製造那些社會壓力


以上我檢討了真愛立約主要的三種倡議理由。我是自由主義者,關於性愛,我主張,在謹守對伴侶的承諾、知情合意的前提下,婚前性行為、多重性伴侶、同性愛、多P和各式各樣玩法都沒有道德問題。對於我的論點,你不該照單全收。你應該要注意到,有一些地方依舊需要經驗證據支持,例如性病防治方案的選擇。你也必須知道這些論點可能有疏漏、不周全的考慮,以及來自我明確立場的偏見。這些論點都需要進一步討論,包括下面三個重要的問題:

若你想要了解我對於相關議題的其它補充,可以參考「反守貞地圖」。暑假哲學營詳情請見此

NOTE

  1. 為了避免性病而守貞,應該還不至於造成歧視,因為那不代表其它性愛觀比較低級,也不會影響別人的權益。

7 則留言:

  1. 看完你的整理,反而讓我覺得「防治性病確實是守貞的好理由」。

    做為防治性病的對策,守貞跟安全性行為這兩個選項並不互斥。我們可以說:「不想得性病就請你嚴格守貞吧!但不管你能不能成功守貞,都務必遵守安全性行為。」也就是說,不管安全性行為這個選項有多棒,因為你並不需要為了守貞而放棄安全性行為,安全性行為的價值,不能算是守貞的機會成本,也不會讓「守貞做為防治性病方案的價值」減損一分一毫。

    btw整體而言我反對守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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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了這一篇之後,印證了我對站長的猜想,你在扎稻草人。

    關於帶有「宗教信仰的守貞觀」,你可以去翻翻真愛大本營的台北靈糧堂周巽正牧師的過期講章,立論基礎根本不是「貞潔(本身)是重要的」,而是信任關係如何建立的問題。

    你抨擊的古老守貞觀有些甚至連真愛聯盟現在進行的講師培訓都沒有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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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守貞之於性病防治的價值,差不多就像為了避免溺死,而不下水游泳吧。看似合理,其實很蠢。


    而以前對於性病防制明明使用的是推廣單一性伴侶這樣比較中性的詞。我相信是有特定立場的人入侵國健局吧

    不然怎麼會這樣反而更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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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Peter Hsiao

    Well,我先承認我沒有去Gooele過你提的那些現在在使用的守貞論述
    但我覺得把守貞跟信任綁在一起這種論點還蠻自爆的,而且我記得站長幾百年前就提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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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在你的文章中學習很多,我覺得關於“以真愛作為拒絕婚前性行為的理由”,是否是因為,真愛在他們的理想中並不涉入對象和時間點,而是他們在婚前婚後甚至是認識伴侶前後對真愛一致的態度,認為,以這樣的身體貞潔達到自己對真愛的實際行動,用身體的經驗也給予自己婚姻有更高的真愛價值感。或是相信“守貞”的信念而遇見的追求的會是真愛,而不是因為真愛就要守貞?曾聽說過基督徒說,要先愛神才能相愛,或許對他們所信仰的神的服從和話語的信仰是遠超越他們的真愛對象,而他們的真愛是經過相信神的吩咐而遇見的,不過我想,性行為也是在他們真愛的系統內,只是他們有自己所堅持的模式吧??我的愚見^^謝謝作者的分享 喜歡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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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會認為要看情況欸
    如果是真的想找到永久承諾的人
    我認為人多多少少真的會那麼希望會希望
    對方的身體經驗只有對方吧?
    雖然AV女優結婚生子的也大有人在
    用貞操判斷價值雖然自私又幼稚
    但我坦白說自己有疙瘩(但這是個人價值選擇拉)
    而今天女性比較不公平的地方在於,
    她比較容易被檢驗所以她必須要承受更大的風險

    然而另外一種情況下
    近代社會男女平權
    經濟能獨立自主的狀況下,如果沒奢求甚麼承諾
    "性"不過是滿足自己慾望的一種行為罷了
    雙方你情我願、各取所需有何不可?

    所以我個人主張

    1.
    要去譴責"用承諾"騙人上床的爛人
    因為違背信用原則而價低人家價值
    換個角度想,這樣還損害的被騙上床的人未來伴侶的利益
    別人願意給此人承諾但卻無法享受到此人的第一次?

    2.
    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用歧視性的言詞批評性自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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