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你說,前面那個必然不為真,後面那個沒有真值。
為什麼前面那個不為真,後面那個沒有真值?
因為前面那個有意義,但是不可能符合事實,而後面那個沒有意義(meaningless),因此無所謂符不符合事實。
為什麼前面那個有意義,後面那個沒有意義?我們有沒有什麼明確的判準可以用來辨別一個句子有沒有意義?
我提供一個可能的回答︰如果一個句子是範疇錯誤的,這個句子就是沒有意義的
這個回答不是完整的回答,因為它只提供了讓一個句子沒有意義的充分條件,不過沒魚蝦也好,先看看這個提案能走多遠。
所有能夠被討論真值的句子,都可以被分析成主述詞語句(subject-predicate sentence)或者主述詞語句的構成(composition)。例如「花是紅的」可以被分析成「花(主詞)是紅的(述詞)」,而「小丸和大熊都沒來上課」可以被分析成『「小丸(主詞)沒來上課(述詞)」而且「大熊(主詞)沒來上課(述詞)」』。通常我們會說,如果一個主述詞語句的述詞所指涉的性質的確出現在主詞所指涉的事物上面,這個句子就為真,反之則為假。
在這裡,讓我試圖為「範疇錯誤」下一個定義︰
範疇錯誤的句子,就是那些其述詞所指涉的性質所屬的某個範疇完全不適用於主詞所指涉的事物所屬的某個範疇的句子。不管是事物還是性質,我們都可以談它所屬的範疇,而且一個東西可能會同時屬於好幾個範疇。例如「花」這個東西屬於「植物」、「具體的事物」等等,而「小丸」這個東西則屬於「人」,「是紅的」屬於「顏色」。「綠色」屬於「顏色」,「狂亂地睡著」屬於「生物行為」,任何屬於動物行為這個範疇的性質都不可能適用於任何屬於顏色這個範疇的東西,因此,「綠色狂亂地睡著了」沒有意義。「單身漢」屬於「人」,而「不是男人」屬於「性別」,性別適用於人,所以「有個單身漢不是男人」有意義。
(範疇B完全不適用於範疇A,若且唯若,任何屬於範疇B的性質b和任何屬於範疇A的事物a所組成的主述句「ab」都不為真)
這個提案可能會面臨一個問題,即怎樣的東西才算是某個事物或性質所屬的範疇。顯然,如果「單身漢」也屬於「男人」這個範疇,而「不是男人」也屬於「女人專用形容」這個範疇,那麼,根據我的定義,「有個單身漢不是男人」就不是個有意義的句子。
嘎,這是個人對這篇文章的理解,請白鹿檢查:
回覆刪除「有個單身漢不是男人」這句話在客觀意義下為真的條件是:這個人是男人而且沒老婆,而且不是男人;這句話有矛盾所以不為真。而「綠色狂亂地睡著了」這句話在客觀意義下為真的條件是:綠色會睡覺,而且狂亂地睡著了;不過應該沒有人會知道「綠色會睡覺」指的到底是什麼,所以這句話沒有客觀真假值。
而為什麼我們會認為前者不為真,後者沒有真值呢?
因為「單身漢就是沒有老婆的男人」這句話裡,單身漢、沒有老婆、男人都是可以被用來描述人類的詞;而非生物的顏色會做出睡覺的動作超出我們的理解範圍。
然後竊以為本文後半的內容是白鹿根據上段敘述的、一般人都可以做出的直覺判斷,試圖把它拿來當成辨別一個句子是否有意義的判準;不過這個提案顯然遇上麻煩了。
參考文章:<邏輯規則與藝術討論>(試著用超連結但失敗了…
rossignols︰
回覆刪除我想,你的理解大致上沒錯。
不好意思,我有個哲學問題想請教您.
回覆刪除請問
上帝的本體論論證,要如何用羅素的描述詞理論反駁呢?
嗯,這聽起來像是作業欸,我該怎麼辦呢?
回覆刪除你好^^很喜歡看你的文章,我也曾經是哲學系的呢!
回覆刪除我覺得最後面臨的問題蠻好解決的。
在定義裡加入:述詞"可以"屬於能描述主詞的某範疇時,語句就有意義。
就如同你說的,一個詞可能屬於多個範疇,我們不能只單選一個,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不知道這樣表達你能不能懂。
哈囉,yaya:
回覆刪除1.很高興你喜歡這裡:)
2. I see.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範疇錯誤的句子,就是那些〔對於其述詞所指涉的性質所屬的所有範疇x來說,都不存在有其主詞所指涉的事物所屬的某個範疇y,使得x適用於y〕的句子
這看起來像是個有用的修正。雖然我擔心可能有一些無意義的句子並不會符合〔〕中的條件,但是這篇文章原來的意圖也僅只於提供讓一個句子成為無意義的句子的充分條件而已。
對,我意思是這樣沒錯。
回覆刪除(看到自己的白話被用嚴謹的語句表達出來真興奮)
對了,我周遭朋友的確都叫我yaya。
回覆刪除這讓我突然覺得你好親切XD
你也讓我覺得很親切,因為堂姊的小名也叫做yaya(ㄧㄚˇㄧㄚ) :)
回覆刪除你好
回覆刪除我是在網上搜尋「範疇錯誤」這個解釋來到這裏的
你的解釋真是很清楚!
但我有一個問題
以我所知,範疇錯誤是Ryle用來反駁笛卡兒的二元論的
但我看了好幾次也不明白,究竟兩者有什麼關係?
P.S.
你這個Blog真的很好,把哲學的問題都解釋得很清楚!
我看英文看得快要發瘋了!
Wilson︰
回覆刪除謝謝你喜歡這裡。
你唸過Ryle的行為主義嗎?理解Ryle對心靈的想法之後,應該比較容易了解範疇錯誤論證在幹嘛。
我不知再腦海裡殺死了自己多少次,但若真死了,便再也見不到女孩的笑容
回覆刪除於是乎,拼上性命,我死也要活下去!
從哲學的角度來看,這句話有價值嗎?
沒價值是因為是從語言哲學的角度來看?
還是用全面的觀點來給予評價?例如心理學和字義的隱喻
不是在搗蛋喔!只是想知道哲學需要用什麼樣的方式思考
回覆刪除大同小弈:
回覆刪除那得看你說的「有價值」是什麼意思。
沒價值。因為沒有一個客觀事態能對應\我不知再腦海裡殺死了自己多少次,但若真死了,便再也見不到女孩的笑容
回覆刪除於是乎,拼上性命,我死也要活下去!\
沒有客觀事態能對應則沒有意義
沒意義則沒價值。
沒價值。目前大部分的語言哲學不處理心理分析的語言。
嗯!我懂了!所以我所說的是心理哲學不是語言哲學~
回覆刪除謝謝大家!
如果要了解我說的這句話,就必須先知道我國高中時每天都想自殺的這項事實,
回覆刪除當時的我沒有活著的慾望,但卻有喜歡的人,
因為至少還有想看見的人,所以沒有真的去自殺,
以此為前提產生的話語便是,因為喜歡妳,所以就算我想死想的要命也要活下來!
我這麼解釋有合邏輯嗎?
因為喜歡→所以想見。
回覆刪除因為死了不能見→所以不得死。
但於此同時,又因為__→所以想死。
在兩項互相矛盾的選擇中,作出選擇可能的原因有很多種。
我認為比較好理解的是效益分析。(功利主義?)
嘿嘿!這個心情其實還有很恐怖的一點便是,
回覆刪除因為想見所以不能死,
但想死的慾望卻從來沒有消逝,
那麼是否沒得見就好了!
只要女孩消失我也就可以欣然接受死亡!
以功利主義來推斷的話,
說不定會出現這個結果,
因為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是件生不如死的事情!
那麼是否要斷除生的根源,讓自己接受死亡!
只不過死亡對我來說一點好處也沒有,
單純是想逃避痛苦而已!
PS我現在已經不會想死了!那是過去的心情!
因為持續了六年,所以感覺非常深刻,
也可以算是我人生中一段獨特的經歷吧!
印象中功利分析主要是「將選項會得到的快樂(利益)減去選像會得到的痛苦(損害),然後選擇最大值的選項。」
回覆刪除但是並沒有主張「當A選項比B選項更值得選擇時,要把B選項的誘因去除。」
因此這個說法並不符合功利主義。
況且「因為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是件生不如死的事情!」頂多成為"支持死"的理由。
並不能成為「斷除生的根源,讓自己接受死亡」的理由。
這中間跳過太多推論過程,我不認為這是個好理由支持「斷除生的根源」。
恐怕有其他理由。
另外,既然你說已經是過去事了,那麼我就在這推薦一篇文章,應該不至於得罪或影響你。
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29.html#more
這是一篇影評,但這不只是一篇影評。
無論是其討論的電影還是文章本身,都在探討一個關於「生命選擇權」的問題。
人是否有理由選擇生或死?
無論你是否看過該電影都推薦這篇文章。
綠色不一定只能是顏色,比方李清照的詞「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這個綠就是指植物,確切的說是海棠樹的葉子,所以「綠色狂野的睡著了」可以理解成「植物或葉子狂野的睡著了」,植物會休眠,因此這句話應該為真。或者一般稱北一女學生為小綠綠,所以這個綠也可以指北一女學生,理解成「北一女學生狂野的睡著了」,雖然有點無法想像那個畫面,但是女生肯定會睡覺,所以這句應該為真。再者綠色在英文是Green,而在美國有約40萬人姓Green,所以綠色也可能是個阿美利堅人,理解成「一個姓Green的阿美利堅人狂野的睡著了」, 印象中阿美利堅人比臺灣人狂野熱情多了,所以這句無庸置疑應該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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