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2010

有什麼理由相信死刑沒有嚇阻力?小幽的回應

在「有什麼理由相信死刑沒有嚇阻力?」這篇文章裡我使用了這個前提:
  1. 死刑比無期徒刑令人不欲
並且只提供以下的證成:
如果(1)不為真,我想不到我們有任何理由反對用死刑取代無期徒刑。
隔天小幽在噗浪上反駁我,我花了一點時間才弄懂他的意思(不過這不是他的錯),並且發現他的說法有道理。

基本上小幽認為反對死刑的人不需要預設死刑比無期徒刑可怕或令人不欲,他們可以支持這種說法:
死刑和無期徒刑哪個下場比較糟糕?我不知道,不過我們依然有理由相信死刑侵犯人的權益,因為死刑具備不可逆性,而現在的司法有誤判和錯判(把罪不致死的判成死罪)的可能性,一個追求正義和人權的社會應該避免任何不可逆的誤判和錯判,不管這些誤判和錯判的後果本身令人不欲的程度如何。
如果小幽是對的,我就必須為(1)提供其它理據,才能讓「有什麼理由相信死刑沒有嚇阻力?」這篇文章裡的論證獲得基本證成。

10 則留言:

  1. 「因為死刑具備不可逆性,而現在的司法有誤判和錯判(把罪不致死的判成死罪)的可能性,一個追求正義和人權的社會應該避免任何不可逆的誤判和錯判,不管這些誤判和錯判的後果本身令人不欲的程度如何。」

    可逆性是否有估量性:不可逆是絕對應該避免,還是在考量效益後才盡量避免?

    如果有效益的考量,就可能有某些東西的價值高過可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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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每年花五十萬稅收來避免一個錯殺值不值得?五億值不值得?五元又值不值得?誰能決定這值不值得?

    或者又可以問「國家願意拿不知道多少的錯殺來換取什麼」?每年幾十個受害人家屬的不爽?一堆路見不平的鄉民的怨氣?養這些人一輩子的稅收與土地空間?

    如果「避免不可逆性」這個目的本身只是個社會共同追求的理念,很難量化估量效益。能估算的大概只有開庭成本之類的…我的理解是這方面死刑會貴一把(前後十幾年的開庭費用之類),感謝人權團體的努力。


    如果要量化衡量效益,有太多因素是隨著個人心中的價值觀而變動的。根本取不出標準答案。我個人面對於這種反正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立場會是「還是社會共識決定比較好」。

    不過實務上,其實問題大多是在於主政者的想法與操作手段。操作的漂亮,支持他的人多,那他做的就是對的。

    反正是和平的民主社會嘛,大多數人根本不會牽扯到死刑。其實和平的專制社會大概也差不多,皇帝的鼻子長度與他娘親生給他的身體無關,而是來自於全國老百姓心中對於皇帝鼻子長度估計的算術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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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嚇阻力的問題,很有可能是心理學問題,需要更多證據來支持,但有幾個想法可以參考一下:

    第一,死刑和無期徒刑的差異嚇阻了什麼樣的潛在犯罪者?如果存在差異,很明顯的,嚇阻的就是怕死刑而不怕無期徒刑的人,這些人可能會說:「關到死我才不怕,我照樣要犯一樣的罪,但如果會馬上死,那我就只犯稍微低一點的罪,關到死就好。」,這些人要能夠計算犯下這樣的罪行會被判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可能性,並且在被判死刑的可能高到某個他認為不能冒險的程度才會降低罪行的程度,但並不會停止犯行,因為他還是願意犯下確定會被判無期徒刑的罪行。而降低罪行的程度可能是原本要殺六個人,改成殺三個人(如此可以說死刑的確保護了其他人),也有可能是透過自首、犯後態度良好等形式。嘗試著對重刑犯(特別是被判無期徒刑者)實施心理衡鑑可能可以了解一下死刑對他們的嚇阻力。

    第二、嚇阻力有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刑種的嚇阻力順序在每個人心裡都一樣嗎?

    第三、延伸第二點,不同刑種的嚇阻力真有如階梯般的順序嗎?會不會到某個程度就已經爆表了,再也高不上去?比方說10年的徒刑就已經達到嚇阻力的極限?這個假設似乎在某種程度能夠解釋廢除死刑國家犯罪率沒有差異的情況。或許能再研究一下,有沒有國家是沒有無期徒刑的,而犯罪率也沒有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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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onymous:

    是的。小幽提到的那個立場本身也需要證成。

    CQD:

    我同意社會共識(或者以其他方法找出一個統一的價值標準)是解決死刑問題的必要條件:如果我們不知道大家為了阻止一年十件殺人案能容忍多少錯殺,我們就不知道現在的誤判率是不是反對死刑的理由。不過這也是檯面上討論死刑時最少碰觸的議題。他們花了很多力氣在人道和復仇之間爭吵,在我看來這只是浪費時間。

    psychologist:

    我同意你的想法和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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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所以根據小幽和psychologist,"死刑比無期徒刑更令人不欲"很可能只代表你的個人觀點,不能類推到全人類(沒有外在效度)。所以我認為,要證明你的觀點同時也是社會大眾的觀點,只能從實徵研究來,或是拿既有文獻來支持。不能光用哲學邏輯推論證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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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有一個好奇的地方是,一直研究提他國家怎樣如果都要成為前提的話,
    究竟第一個廢死刑國家是怎麼廢死刑的?

    另外,關於「大家為了阻止一年十件殺人案能容忍多少錯殺」,我認為這問法很有問題。
    阻止一年十件殺人案和錯殺根本沒有關係,我們甚至無法控制一年十件殺人案的因素。
    為什麼兩件不同的事可以擺在一起講呢?這樣想我們甚至又預設錯殺是該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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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slx:

    是的,你說得對。

    bizzard:

    要是死刑有嚇阻力,它們之間就有關係。這是我在這篇文章裡主張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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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或許談死刑嚇阻力的一個可能誤區是:嚇阻力是不會固定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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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遺憾的 我自己大概的統計 近十年的死刑跟殺人數 大概只有5%的殺人犯三審定獻為死刑(可是還沒死喔)

    "死刑和無期徒刑哪個下場比較糟糕?我不知道,不過我們依然有理由相信死刑侵犯人的權益,因為死刑具備不可逆性,而現在的司法有誤判和錯判(把罪不致死的判成死罪)的可能性,一個追求正義和人權的社會應該避免任何不可逆的誤判和錯判,不管這些誤判和錯判的後果本身令人不欲的程度如何。"

    "不可逆性" 假設今天殺人罪死刑跟無期徒刑跟無罪釋放 三種
    法官會不會因為死刑的"不可逆性"所以更審慎的判審呢? 會或不會?
    如果"會",那麼死刑的價值就是讓法官更審慎的審判還被告 被害人一個公道 死刑 無期徒刑 無罪釋放
    如果不會,那麼法官就照原本的方式審判 有更高的機會誤判 讓被告被冤枉 錯殺 錯關或錯放

    在第一種情況下推估刑責越重法官就會審慎審判,在最重的刑責死刑之下審判最嚴格,所以如果是這樣冤枉機會已經是最少的了, 如果改成死刑廢除掉會不會冤枉的情況會變多呢? 別忘了如果法官覺得人是被告殺但是有所疑惑的情況下 他可以選擇判被告無期徒刑......不過也可以用這樣推估法官在審理一些小案件時候 會比較隨便.....

    而第二種情況下 所有的審判法官都是如此,那麼有沒有死刑都會比較隨便一點點,那麼我看廢除法院會好一點

    死刑的不可逆性比無期徒刑高,所以今天為了防止死刑的不可逆性,讓法官刑責最高只能判無期徒刑,反正無期徒刑的不可逆性比較低 隨便一點點判就好了,反正冤獄國賠是國賠,又不是法官賠

    題外話,台灣車禍三十天內死亡人數每年大概2000人,廢死團體為何不為了車禍死亡的不可逆性而努力一下呢?台灣每年大概200多人被人殺害....

    對了死刑嚇阻力 有很多問題要討論,比如說如何比較台灣跟歐洲的每十萬人故意殺人率之類的.....人口結構不同,簡單說歐美各國都是人口老化嚴重的國家,如德國有4分之1是60歲以上的老人...雖然有些人不認為這個跟犯罪率有關,但是我實在沒辦法相信60歲的老人跟10歲的小朋友能夠殺人或者從事犯罪行為之類的....

    台灣10年前有篇的研究殺人犯主要的犯罪者為18歲到40歲(大約八成),男性(95%),他說國外男性是90%,而我看過的蘋果經濟學中,指出了合法墮胎可以降低各式各樣的犯罪率,因為如果墮胎是非法的那麼懷孕的女性往往要生下小孩,而女性墮胎的原因往往是因為養不起或者不想養,這種情況下小孩的童年的家庭教育可能不完全(想想那些單親家庭或者只有爺爺奶奶再帶的小孩). 所以光是墮胎跟人口老化就可以影響到很多犯罪跟殺人罪的事情了.

    大家也可以去看"過去每十年間各國謀殺犯罪率列表"2000年代 最低的 摩納哥35,000人(他們只要殺一個人殺人率馬上飄升到3) 而所有最高的國家都有共通點 那就是人口結構都年輕人都很多...墮胎或者避孕手段不夠落實之類的
    謝謝大家看完我的文章 重打過所以隨便點 (良心建議幾百年後各國謀殺犯罪率最好只用15歲到50歲的人口數去算這個年齡層的殺人率比較好,畢竟血氣方剛是年輕人的權力,台灣將來多的是躺病床等死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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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www.travel104.com.tw/s-am/south-am-int.htm

    宗教:居民大多數信仰天主教,少數信基督教。

    天主教,受禁止節育教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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