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2010

有什麼理由相信死刑沒有嚇阻力?

許多反對死刑的人信誓旦旦地說死刑沒有嚇阻力。

但是,說真的,我們(你們)到底有什麼理由認為死刑沒有(大於無期徒刑的)嚇阻力。

是的,我問的是理由,不是證據,我知道在這個問題上正反方都沒有證據,所以我很公平地只問理由。

我們有理由相信死刑有嚇阻力:
    P.
  1. 死刑比無期徒刑令人不欲。
  2. 兩件內容一樣的事情,要是其中一件事情的後果比較令人不欲,人就會比較不想做它。
如果(1)不為真,我想不到我們有任何理由反對用死刑取代無期徒刑*1。(2)是單純的心理事實,如果沒有其它翻案證據(理由),你就應該相信它。(說A是B的翻案證據,就是在說,A和B矛盾,而且A有證據支持)

相信死刑沒有比無期徒刑還大的嚇阻力的人,你們有相對的理由可以提供嗎?為了節省時間,以下討論兩個我覺得不怎麼好的理由:
  1. 會犯下死罪的人往往是一時衝動或者失去理智,這種人沒有衡量後果的能力,因此死刑和無期徒刑對這種人的嚇阻力都一樣低。

    在內容上,這種說法可以算是(2)的翻案證據,因為要是它為真,(2)就不適用於即將或犯下死罪的人。然而:第一,你怎麼知道這個比例不是許多有理智的準罪犯都被死刑嚇阻而放棄犯罪的結果?

    第二,我們有什麼理由相信這個陳述?人一時衝動的時候真的會完全失去衡量後果的能力嗎?這個遠比P複雜的心理學宣稱需要證據支持,不是隨便說說就算的。而就算它是真的,真的有那種狀態是一旦人進入了,就什麼後果也不會管,就算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至少也可以期望那些嚴重的後果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人克制自己一開始就不要進入一時衝動或失去理智的狀態。想像一個長久以來對老闆不滿,有一天被罵慘了而失去理智砍了老闆的工人。我的對手會說,這種人是例外,因此P不適用於他。然而,「如果我砍了老闆,會被判死刑」這個認知難道真的對他控制情緒一點幫助也沒有嗎?只要這個顧忌可以使他發狂的機會降低百分之一,在一百個雞掰老闆當中,我們就可以救下一個。

  2. 可是統計上看不出死刑有嚇阻力。

    這是聯合踹人天地花了很多時間和篇幅企圖說明的論點。然而我在這篇文章裡就說過了,從動輒一年幾千件殺人案的曲線圖上看不出死刑造成的差異,並不代表差異不存在,只代表差異沒有大到可以讓你從動輒一年幾千件殺人案的曲線圖上看出來。這種反駁的問題不在於它提出的證據有瑕疵,而在於就算這些證據和資料都是對的,它們所支持的宣稱也和辯論主題無關。「統計上看不出死刑有嚇阻力」根本不是對抗P的翻案證據,就跟「我身高沒有一百九」不是對抗「鮑伯一百六,我比他高」的翻案證據一樣。

    我知道有人會反駁:可是,某個東西存在的舉證責任應該是落在認為那個東西存在的人身上,要是我們沒有證據支持那個東西存在,我們就不應該認為它存在,這用在上帝、粉紅獨角獸,還是死刑的嚇阻力上,都是一樣的。要是我們從統計上看不出死刑有嚇阻力,我們就不應該相信死刑有嚇阻力,不是嗎?

    當然不是。我們有證據支持死刑有嚇阻力:死刑比無期徒刑令人不欲。多令人不欲?沒有人能把連同單位的數字寫給你,但是死刑一定比無期徒刑令人不欲,不然我們就不需要反對死刑了。P本身就是支持死刑有高過無期徒刑的嚇阻力的證據(雖然它可能無法成為「證明」死刑有高過無期徒刑的嚇阻力的證據),因此,在這個情勢裡,舉證責任是落在反對死刑的一方肩上。而我們並沒有宣稱死刑的嚇阻力高到在動輒一年幾千件殺人案的曲線圖上依然非常明顯,所以,告訴我們死刑的嚇阻力在動輒一年幾千件殺人案的曲線圖上看不出來,是離題的。
事實上,我相信許多認為死刑沒有嚇阻力的人是被先入為主的反對死刑立場誤導,這使得他們很隨便地就接受上面這兩種主張或其中之一。然而,要是他們真的(而不是假的)如同他們目前表現出來的那樣在意人命,他們就應該比他們目前表現出來的更加謹慎。



Note
  1. 關於這一點,小幽在這裡提出了反駁,我得說我被說服了。
  2. 這個部落格討論死刑的文章散落在各處,你可以在這裡找到論點總整理。

19 則留言:

  1. 雖然我對你之前所說的舉證責任問題還有所疑慮,不過這篇文章裡的說法我幾乎都同意。所以我很早就認為嚇阻力與否沒辦法解決死刑存廢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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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同意第一個理由的反駁。你提出的理由我有意見。

    「第一,你怎麼知道這個比例不是許多有理智的準罪犯都被死刑嚇阻而放棄犯罪的結果?」

    我們假設所謂的「有理智罪犯」會被死刑嚇阻,那為什麼其他的刑罰會沒有嚇阻力?或許我們應該問說,所謂的「有理智罪犯」有多少理智?他的理智少到只剩下死刑可以嚇阻他嗎?如果是如此,我們還要進一步的問,如果一個人的理智少到只剩下「會被別人殺死」這件事情可以嚇阻他,我自己賦予他的想像(我認為合理的)是:「看來再過不久,連『會被別人殺死』這件事情都無法嚇阻他。」如此,死刑能做的,僅僅只是拖延一個人從「僅僅有一點理智」變成「完全沒有理智」的時間。

    而且,非常有可能的是,他在這段變成完全沒有理智的時間中反而會傷及更多人。我個人認為,合理的想像是,當死刑犯僅僅有一點理智的時候,被殺的可能只是那個雞掰老闆,等到他完全失去理智,被殺的就可能變成是雞掰老闆+女兒+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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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ait,
    "但是死刑一定比無期徒刑可怕,不然我們就不需要反對死刑了。"
    你這樣寫會把大家引導到自廢武功的方向去.只是可怕的東西有什麼好反對的?活吃猴腦好可怕,但是我應該反對這道菜?
    死刑的存在是道德上錯的,那才是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會說的.
    我不明白在倒數第二段前兩行怎麼又出現可怕這種可以用到一大堆東西上的用語,而不是明確的多的嚇阻力.我覺得那裡你應該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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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因為死了一了百了,永遠沒有自由地活著是種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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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ithril:

    我看不出來那為什麼算是反駁。

    昌董:

    好的,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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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幾個小看法:
    1. 古典邏輯的全有全無一旦要主張 那是要非常嚴謹的歸納法證明
    所以事實上 這種謬誤對於"死刑有嚇阻力"的說法一樣存在 結論就是
    其實沒人能用邏輯證明死刑有無嚇阻力 如果是不快與不欲 這是無法量化的
    只是"感覺"而已,從這種概念出發 ㄧ定不會討論出有意義的結果

    2. 要量化 最普遍的工具就是統計與回歸建立機率模型
    如果不接受統計的結果 也是沒有問題
    畢竟統計和因果無關 也很容易發生假相關
    那要討論死刑有無嚇阻力就變得非常的困難, 目前我沒有看到任何方法論
    可以說明這件事情

    3. 考慮人民受與政府擴大公權力的風險, 法律與執法犯錯的風險
    與對治安的破壞造成社會安全的風險
    我目前傾向對死刑極端保留的態度

    Tsunamim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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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TW

    用"因為有人主張廢除死刑"來論證"死刑是有嚇阻性"是有問題的
    因為可以找到完全無視於死刑(事前與事後)的犯罪者提出完全相反的論證過程

    如果這時候又得縮退回比例原則 那這問題就更麻煩 如同我上面所述
    "死刑的存在並沒有顯示其嚇阻性明顯的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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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比例原則第三子原則,請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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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看到殺人時的心理狀態和Mithril的說法,讓我想到我之前一直在考慮的一個問題。
    在討論死刑問題時,支持死刑者會有一種說法是:廢死刑者只會一直提出那些比較爭議的死刑案,但死刑犯也是有那種很殘忍又不知悔改的呀,難道他們真的不該死嗎?另一方面這也可以反駁誤判問題,說現在要判死刑也不是這麼容易的,會判死刑的通常就是這些很殘忍的。

    但我疑惑的是,如果現在判死刑真的這麼不容易的話,為什麼不是所有的殺人犯都故意選擇較不殘忍的殺人方法,之後再故意表現得十分後悔不得已來博取同情呢?為什麼還是會有「殘忍又毫無悔意」的殺人犯?

    因為這個情形,我傾向相信的確有一些殺人犯在犯案時是不理智,以致於不考慮任何後果的。這個想法和Mithril一樣,當然我也同意這仍需證明。但在這個情況下,我覺得更難解釋的是為什麼有的人會「毫無悔意」?這是因為他喪失人性?有精神病?還是心理變態?如果是因為上述原因,那麼我想死刑對這種人的嚇阻力不大。

    但我們更關注的是會被死刑嚇阻的人,假設他們是較理性的一種人好了。那他們在殺人時應該會選擇殺人手法,以及之後的說詞和演出十分後悔的樣子,以求至多是無期徒刑。當然有人可以反駁說這不一定會成功,但成功率很大不是嗎?那如果他們知道自己會被判無期徒刑卻還殺人的話,那死刑對他們有用嗎?

    這種說法好像有點奇怪,因為不能確定可以逃過死刑呀。但這就是我要提出來的點,人權意識雖然不一定成功地廢除死刑,但似乎也影響了法官,讓他們愈來愈不易判死刑。這種模糊性和主觀性的確給死刑討論帶來一些困難點。我上面講的大概很難有什麼邏輯上的結論,但是有一些不一樣的思考方向,大家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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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mocear:

    法制手段對利益的侵害必須和它可以達成的目的平衡。我同意。

    我們知道死刑造成多少侵害,不過,死刑必須達成怎樣的目的(殺一人嚇阻多少件,例如說),才能平衡這些侵害?在網路上,我沒有看過任何反對死刑言論談過這件事,說實在的,你們不會覺得自己的推論缺一塊嗎?

    這就是我一直強調的:先把確定證成死刑的合理性需要的最小嚇阻力是多少,才知道檯面上到底有哪些數據是不離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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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phiphicake,
    你不覺得如果連暫停執行死刑都做不到,要怎麼比對出"殺一個人能嚇阻幾件"呢?
    再者,所謂的"幾件"是什麼?幾件殺人案?幾件罪足致死的案件?
    像馬曉濱案,不知道的人可以去找一下事件始末,還是被判死刑。
    還有一些殺人案,也並沒有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這當中的差距真的很大。
    不過我倒是確定一些廢除死刑的國家數據顯示,殺人案件比例並沒有逐年升高。

    而且,你說的"平衡"是什麼意思,我也不懂。人命有辦法這樣去平衡嗎?

    另外關於死刑嚇阻力的問題,這邊提供一篇文章連結的說法供參考。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2500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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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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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還是覺得我的上一篇留言顯得很沒禮貌,所以刪掉重發)

    Pomme:

    我對於為了實驗而暫時停止(或暫時恢復,假設台灣已經廢除死刑的話)死刑沒有意見,不過我想其他人可能很難同意。另外,為了實驗暫停死刑這件事在目前情勢下可不可行,也跟死刑應不應該廢除無關。

    比例原則是兩造都同意的立場,如果比例原則裡的「平衡」不是一個清楚的概念,那不只是我的責任。

    謝謝你的推薦,不過我從很久以前就立下重誓不讀用作者的名字稱呼作者的論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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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國關於死刑嚇阻力的實證研究:
    http://ppt.cc/1b1K

    (P.121) 1.當因殺人罪而被執行死刑的人數多時,同年殺人犯罪率也高;2.當因殺人罪而被執行死刑的人數變化大時,同年殺人犯罪率的變化也大。

    (P.131) 執行死刑人數的多寡對台灣地區的總犯罪率、個別犯罪率、以及其變化率,在統計上均無法發現其具解釋力或有效果。

    (P.141) 因殺人罪與擄人勒贖罪而被執行死刑之人數對殺人罪及擄人勒贖案的發生件數有正相關。其他罪則無顯著相關。

    想瞭解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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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_9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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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to #15:
    統計學上,如果我們以[執行死刑人數](x)對[命案犯罪率](y)做迴歸分析當作死刑嚇阻力,則嚇阻力大小可由x的係數判斷(y=-0.00001x+a是小嚇阻力,y=-0.03x+a是大嚇阻力)但與統計顯著性無關。

    大嚇阻力可以統計上不顯著(想像一張x-y分佈圖,x和y的關係零零散散,只能勉強看出大致呈一條斜線),小嚇阻力可以在統計上顯著(想像一張x-y分佈圖,x和y的關係幾乎可連成很不斜的一直線),甚至0嚇阻力也可以很顯著(x-y幾乎連成一條水平線)。

    統計上不顯著代表x和y的分佈很零散,看不出任何規則。此時我們主張的不是[死刑無嚇阻力],而是[死刑與嚇阻力看不出關係]。

    因此格主說[統計上不顯著]可能是由於[嚇阻力太小],未必是合理的推論。

    但,這種迴歸是線性迴歸,因此統計不顯著也許代表x和y不是線性關係,未必是x和y沒關係。

    此外,以[執行死刑人數](x)對[命案犯罪率](y)做迴歸分析當作死刑嚇阻力也是有疑問的。可能[死刑制度]本身即有嚇阻力,而每年執行幾件死刑則無太大影響,重要的是民眾相信死刑是持續、公正地執行。死刑是否因不當理由不執行,或有無媒體大幅報導造成的嚇阻力影響可能遠大過於多或少執行一件死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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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陸仁賈:

    大致上我同意你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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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我笨笨地看了11樓說的文章,令我有了好理由支持「不讀用作者的名字稱呼作者的論說文」,因為那篇文章花了四千字,卻只是說了「反廢死者不應提出廢死後犯罪率下跌作論據,而應提出廢死後嚴重犯罪(即有可能判死的犯罪)率下跌」這種爛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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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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