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08

評心物二元論的私有知識論證

一種支持性質心物二元論(property dualism)的論證是這樣的︰
論證A
1.對於任何心靈的某一些心靈狀態,只有一個觀察者能夠知道它。
2.對於任何身體的任何狀態,這樣的觀察者不存在。
3.根據萊布尼茲定律(Leibniz's law)中的同一的不可區分性定律,心靈不等同於身體。


這樣的論證訴諸的是兩個東西在性質上的不同以及萊布尼茲定律︰
因為對於任何心靈的某一些心靈狀態,只有一個觀察者能夠知道它,所以我們知道,心靈具有「其部份性質只能被一個人觀察到」這樣的性質。而身體顯然不具有這樣的性質,所以身體和心靈具備的性質不同。根據同一的不可區分性定律,如果兩個東西等同,這兩個東西必定具有一樣的性質,因此得證︰心靈和身體不等同。

我認為這個論證要嘛是不健全的,要嘛是多餘的。


萊布尼茲定律
萊布尼茲定律是一個廣泛被接受的定律,它所描述的是人們的一個很堅強的直覺︰等同=性質上的等同。一般說來我們會接受如果兩個東西是同一個,他們在各方面都會一樣;如果兩個東西在任何方面都相同,他們會是同一個東西。然而,並不是所有性質上的差異都蘊含同一性上的差異。例如下面這個例子︰
露意絲相信克拉克肯特是辦公室小弟。
露意絲不相信超人是辦公室小弟。

顯然,超人和克拉克具有的性質不同︰克拉克具有「被露意絲相信是辦公室小弟」這樣的性質,而超人則不具有這樣的性質。可是,我們並不會因此否認超人和克拉克的等同關係。這表示說,某一些我們會將它稱為性質的東西,並不是萊布尼茲定律所指的性質(或者說,萊布尼茲定律所指的性質,只是我們一般認為的性質的子集合),當我們判斷兩個東西的同一性時,有一些性質是不需要被考慮的。

我認為「其部份性質只能被一個人觀察到」正是這樣的性質。下面我將訴諸兩個思想實驗,孤單馬利和衰洨東尼,來說明這樣的直覺。


孤單馬利
考慮這個case︰
在某個可能世界裡,只有一個人,他的名字叫做馬利。
打從馬利有記憶起,他就一個人生活在叢林裡,肚子餓了就吃香蕉、口渴了就喝汽水(?)、無聊的時候就玩玩小動物。這樣的日子應該會是十分愜意的,可是馬利總覺得很孤單。
某一天,假設是2020年的元旦好了,馬利一覺醒來發現自己四周睡了一堆正妹(靠)。雖然這些正妹都不知道自己會什麼會來到這個世界,但是她們都很善良而且溫柔,從此大家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end.

根據這個故事,在2020年以前,因為只有馬利這個人,所以不管是馬利的心靈還是身體,都擁有「其部份性質只能被一個人觀察到」這個性質。而在2020年之後,馬利的身體不再擁有這個性質。換句話說,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馬利的心靈和身體在2020年以前擁有一樣的性質。如果這樣的性質是我們在評估同一性的時候應該考慮的性質,而且如果我們接受不可區分的同一性定律,我們會因此而判斷馬利的心靈和身體在2020年前是同一的,而2020年後則否。



衰洨東尼(Miserable Tony)
考慮這個case︰
很久很久以前(這個開頭事實上非常怪,讀到下面你就會理解),有個叫做東尼米捨(Tony Miser)的小孩。東尼生長在一個天主教家庭,爸爸媽媽都是虔誠的神職人員(我本來想講得詳細一點,可是我忘了神父牧師和修女哪些是天主教的),主持著一個鄉村裡的小教堂。東尼在純樸的環境長大,自然人也是非常純璞,純璞到他13歲開始長毛時,不僅被那一根根黑黑細細的玩意給嚇到,還對於自己竟然對隔壁的瑪莉歐有不可克制的邪念這件事感到極度恐慌。但東尼畢竟是個從小在嚴格規律以及深度的道德調養下成長的孩子,雖然腦海中偶爾會冒出撕開瑪莉歐衣服的畫面,但他總是使用不停地專注地禱告來回應,希望能藉由聆聽主的聲音,洗滌自己的心靈。

光陰如箭歲月如梭很快地自從青少年時期就一直碎碎念與邪念對抗的東尼上大學了。雖然長久以來培養了深厚的抵抗經驗,但是基本上還是沒什麼長進,尤其是哲學系又在正妹特別多的中文系附近,看到身材姣好臉蛋清秀又有氣質的女孩們時,東尼往往得像癲癇發作般地用力緊繃四肢同時以極快的速度默背古典邏輯定理,才能稍微使自己心中充斥著的淫穢的影像打上薄碼

然後,悲慘的事情發生了。

這個不管是東尼還是中文系女生都不會忘記的日子是2020年1月2號(現在你知道為什麼開頭很奇怪了)。東尼剛上完心靈哲學要到對面社科院上普心,剛走到文學院大廳迎面而來的就是幾個可愛的中文系女生,其中一個還穿著超有吸引力的露半肩小白洋裝。從大老遠就開始冷汗直流拼命壓抑自己不要在心裡扯開洋裝的東尼才背到「(¬¬φ→ψ)→(¬φ→¬ψ)..」,只見女生們忽然一臉驚恐地看著自己,接著發出尖叫轉身逃離。目瞪口呆的東尼忘了下一個定理是什麼,只記得口齒不清的高分貝聲音裡混雜著幾個勉強還可以辨識的詞彙︰「%^$#..不要脫@..」


是的,造成東尼的悲慘命運以及反駁論證B的關鍵終於出現了︰
從現在起,不管東尼想什麼、感覺什麼、希望什麼、討厭什麼、害怕什麼、生氣什麼,身邊的人總是知道!雖然東尼平常沒有做虧心事的習慣,但是隨叫隨到而且會立刻被別人發現的淫思也使得他痛不欲生。東尼個性內向害羞,從以前就沒有什麼朋友,而現在基本上沒有任何人(特別是女生)願意進入以他為圓心半徑五公尺的方圓內。

於是,東尼自殺了,桌上留著的小紙條上面寫著︰
麻雀雖小,我更衰洨

中文系歡欣鼓舞,生物系擬向米捨夫婦要求解剖東尼的大腦,而哲學系壓根兒沒發現系上少了個學生。

解剖結果顯示,東尼左腦顳葉(temporal lobe)中威尼卡區域(Wernicke's area)的神經元數量是正常人的3.25倍。資深腦神經科學教授肚子餓了(Dust Liu)嚼著甜不辣,搔搔頭。威尼卡區域的活動與人在輸入和輸出語言時的理解工作有關係,這是當代學界的共識,不過只憑這一丁點線索根本無法理出任何可能的科學解釋。

東尼的風波漸漸平息下來了,曾經因此沸騰的腦神經學界也慢慢降到室溫(唯一的樣本掛了,還有什麼好說的?),只有當中文系迎新試膽大會,學長帶著學妹小心翼翼地探索半夜巨大且黑的文學院,會在經過大廳的時候講起這個故事︰「以前,不知道是哪一屆的人了,叫做衰洨東尼...」


根據衰洨東尼的故事,在2020年以前,東尼的心靈擁有「其部份性質只能被一個人觀察到」這個性質,東尼的身體則否。而在2020年之後不管是東尼的心靈還是身體,都不擁有這個性質。因此,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東尼的身體和心靈在2020年之後擁有一樣的性質。如果這個性質是我們在評估同一性時應該要考慮的性質,而且如果我們接受不可區分的同一性定律,那麼直接的理論結果就是東尼的心靈和身體在2020年前不等同;在2020年後等同。



診斷
馬利和東尼的故事有幾個共通點︰
他們的心靈和身體都在某一段時間等同;另一段時間不等同。
造成他們的心靈和身體的等同性存在和消失的原因,是其他的觀察者,而非馬利或東尼本身的固有性質的改變。
這樣的結論顯然荒謬,因為兩個東西是不是同一個東西,怎麼受到其它東西對它們的認識所影響?

我們可以把上述對論證A的反駁整理成這樣︰
對論證A的反駁
a. 除了訴諸於持有者和其他人對於心靈和身體在認知途徑上的差異,沒有其它東西可以證明心靈和身體的不等同。(假設)
b. 不可區分的同一性定律。(假設)
c. 孤單馬利(或者衰洨東尼)的狀況是可能的。(常識)
d. 如果孤單馬利(或者衰洨東尼)的狀況發生在x身上,則存在有兩個時間t1與t2,t1時x的心靈不等同於x的身體,t2時x的心靈等同於x的身體。(根據b和case設定)
e. 對於一個人的身體x和心靈y,有可能存在有兩個時間點t1和t2使得x=y at t1 and x≠y at t2。(根據c和d)


會導出上面這些奇怪的結論,是因為論證A中的1蘊含著孤單馬利和衰洨東尼這樣的例子是可能的。有一些二元論者可能會選擇加強1來排除這些反例︰
論證B
1.必然地,對於任何心靈的某些心靈狀態,都會有而且只有一個觀察者能夠知道它。
2.對於任何身體,這樣的觀察者不存在。
3.根據同一的不可區分性定律,心靈不等同於身體。

在論證B中,1與東尼和馬利的例子都不相容,也就是說,如果1為真,那麼東尼和馬利的例子就不會是可能的。
不過這個論證不會成功,因為1顯然不為真。

因此,比較機靈的二元論者或許會考慮下面這個修正︰
論證C
1.給定我們這個世界的物理定律和人體結構,對於任何心靈的某些心靈狀態,都會有而且只有一個觀察者能夠知道它。
2.對於任何身體,這樣的觀察者不存在。
3.根據同一的不可區分性定律,心靈不等同於身體。


這樣的修正能不能排除東尼這種例子的可能性?是否在所有其物理定律和人體結構和我們的世界一樣的可能世界,都不會有人像衰洨東尼一樣衰洨?我認為這是未被確定的,現在的科學技術還沒有進步到可以讓二元論者挺起胸膛保證不會有一天有某個人的糟糕想法忽然變得大家都知道。

而就算論證C不會蘊含東尼的例子的可能性,它也會不可避免地蘊含馬利的例子的可能性,所以論證C並不能成功地躲過攻擊。

有沒有其它修正可以成功地躲過馬利和東尼?我不知道。



結論
東尼和馬利的故事顯現了我們關於等同性的一個很重要的直覺︰
如果兩個東西不等同,不管其他的東西和這兩個東西在知識論上有什麼關係,它們都不會等同,而如果兩個東西是等同的,不管其他的東西和這兩個東西在知識論上有什麼關係它們都不會不等同。

雖然我的論證訴諸了不可區分的同一性定律,但是我認為即使我的論證說明的只是
「其部份性質只能被一個人觀察到」這樣的性質應當在評估同一性時列入考慮
和不可區分的同一性定律的不相容,我們也沒有理由因為這樣而放棄不可區分的同一性定律。

如果我們做了一個論證,企圖藉由其它東西和x、y在知識論上的關係來證明x和y的等同性或不等同性,我們只有在一種情況之下會成功。這種情況就是,x和y具有除了跟其他的東西在知識論上的關係之外的其它更基本的性質,而且這些性質絕對性地顯示了x和y的等同性或者不等同性。在這樣的情況之下,x和y在知識論上的不同,也會來自於這些基本性質的差異。所以,如果我們掌握了這些更基本的性質的差異,我們也不再需要藉由知識論上的性質差異來證明x和y的等同或不等同。

所以,我想,我們有理由懷疑說,像A、B、C這樣的論證,要嘛不是健全的(如果那樣的基本性質差異不存在),要嘛是多餘的(如果那樣的基本性質差異存在)。





寫完了好累喔,聽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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