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08

保護動物的爛理由

保護動物人士常常提出一種主張說,人是演化史上在地球上存在時間最短的物種,卻如此破壞生態,將其它生物當成牟利的工具blah blah...

這個主張當然是錯的,因為除非人類出現後生物基因就停止突變,否則人類絕不會是最晚出現的物種。

而就算人是演化史上在地球上存在時間最短的物種,這跟我們對於生態的破壞和對於其它生物的態度應不應該被譴責有什麼鬼關聯?如果人類是地球上最早出現的物種,現在人類的作為(如果它是錯的的話)會獲得稍微的合理化嗎?如果不會的話,為什麼人是演化史上在地球上存在時間最短的物種這件事會使得人對於生態的破壞和對於其它生物的態度成為不合理的?如果人是演化史上在地球上存在時間最短的物種這件事不會使得人對於生態的破壞和對於其它生物的態度成為不合理的,那麼那些把這件事接在「卻如此破壞生態,將其它生物當成牟利的工具blah blah...」前面的保護動物人士是在講三小?

有時候為了說服愚蠢的大眾做出正確的事情需要找一些漂亮的理由。
但是我們應該避免為了找理由而讓自己變成愚蠢的大眾之一。


本文最初發表於我的舊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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