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要證成
P︰如果我們不得已必須選擇讓99個人死去或者讓100個人死去,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這兩群人你都不認識、他們也沒有諸如種族、性別或社會地位之類的可能在道德上相關的性質差異),你應該選擇前者(或者,至少,你比較不應該選擇後者)這個宣稱,一個粗心的人(例如說,我自己)可能會設想這樣的情況︰
C︰一個小房間裡塞了100個服飾店員,歹徒給你機關槍,要你挑出99個處死,否則就全部由他親手幹掉。這時候,你能怎麼辦?(改寫自 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並且進一步宣稱,在這時候我們當然應該自己殺掉99人,因為這樣死掉的人會比較少︰就算你不見得有勇氣主動殺人,但是,如果你因為自己不敢主動殺人而使得更多人死去,你是道德上可譴責的(就算這樣的譴責不會很重,因為大部分的人都相信換作是自己自己也不敢)。
不幸地,C顯然是一個缺乏詳細描述而開放讀者自行填補空缺的假設情境,例如︰
- C沒有明講你在那個處境裡是不是真的只有那兩個選擇。所以可能會有人抱怨︰為什麼你心裡只想到要殺掉無辜的人來解決問題?你就不肯試試跟歹徒一搏或突圍嗎?
- 可能有人會抱怨,一個人在C那麼急迫的情況底下會做出什麼選擇根本就很難說,這種問題沒有回答的價值。
然而,作者自己卻常常忘記做出這些重要的、如果忘記的話就會引人誤解的補充,因為它們在作者平常生活的哲學圈裡,屬於不需要特別說明的基本假設︰基於討論脈絡和慈善原則,作者的同僚們通常可以正確地補完那些情境中的細節,就算作者自己沒有給出鉅細靡遺的描述。
不過,再次,這並不代表作者有理由指責那些抱怨的人是自己沒搞懂,因為他不能期望自己隨時都能享有跟自己具有共同背景的人討論時的方便性,就像他不能期望每個人都隨時了解那些常用的哲學術語的意思一樣。
我希望自己寫的東西不要常常被誤會,所以我今後會注意自己是不是給出了足夠的描述和說明。不過就算我再小心,也難免疏漏,如果某個段落或情境讓你覺得完全沒道理,多想五分鐘,或許你就可以掌握那個我因為思慮粗糙而忘記放上去的細節。提醒我一聲,我會很感謝。
歹徒的問題讓我不禁想問,歹徒是在以耍人為快樂嗎,100明顯就比99大,為什麼還要讓人選擇??
回覆刪除死刑的目的在於處罰犯錯的人並嚇阻那些想要犯罪的人,廢除死刑的人是想要避免誤判的情形或者給人改過的機會,二件事目的不同所以根本不可能有交集.
我也不讚成廢除死刑,但是我也沒有能力去決定到底哪些人應該被判死刑,贊成的人沒有錯,反對的人也沒有錯,錯的是那些明知有死刑還是要犯罪的人,錯的是那些明明罪證不足還是要判人死刑的人.
我想是啊!! 就像奪魂鋸裡的變態老頭一樣
回覆刪除關於這個問題,我想到了一種解釋。
回覆刪除當殺1人與殺2人相比,應該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殺1人。
當殺9人與殺10人相比,相信大部分人還是會選擇殺9人。
但是當殺99,999,999人與殺100,000,000人相比時,
這不到百萬分之一的差距,多數人還能輕鬆地用效益來判斷嗎?
或著當差距太小時,會被視為相等的效益?
所以我認為,遇上這種問題時,許多人不是「忘了要腦補」說其他條件都是相同的。
而是雖然已經假設其他條件相同,但是這樣微不足道的差距讓人難以判斷是否前者真的比較好。
因此傾向回過頭來再次檢視「其他條件真的有完全相同嗎?」
因為當差距太微不足道的時候,其他條件一點點地差距也足以影響結果。
所以理智要求我們重新檢視一次其他條件是否真的完全相同。
若思想實驗中再三地讓讀者確認到「其他條件真的真的完全地相同」這件事,答案或許會更明朗。
不過這也只能夠解釋因為誤差率過小的情形,其他情況就無法解釋了!
Kaz:
回覆刪除我同意你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