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09

雞鴨國王的故事

我之前說,阿條與蒼井空的故事是我期考周最偉大的作品。

我錯了。

下面這篇一時興起的故事,才是我期考周最偉大的作品,它是用來回覆kingflyer在深藍人文版的某一段話

『救你所言嫌疑犯僅為該案之嫌疑人並非犯人,那麼羈押防止嫌疑人消滅不利犯人之可能性就不存在,因為他是嫌疑人不是犯人所以並不會消滅對於犯人不利之條件存在,那麼我們何必羈押他?』

《雞鴨國王的故事》

king的腦子被偷了,queen很著急,因為雖然king有沒有腦子在外觀和言談上沒啥區別,但是king那輕了兩公斤的頭在晚上共枕而眠的時候總是沒辦法把枕頭壓得和以前一樣低,害得queen連續好幾天都酪枕。

queen調閱寢室走廊和螺旋梯的監視器,發現總務大塵小灰和王宮管家白鹿在事發前後都有可疑舉動,於是決定下手調查。

親衛隊首先抓回總務大塵。

queen的脖子依然酸痛,心情很火︰「幹你娘老機掰,你把王上的腦子藏哪去了!(轉頭)再給老娘換張撒隆啪斯!」

總務大塵小灰緊張得直磕頭︰「什...什麼臣把王上的腦子藏、藏哪去了...(驚)等...等一下,您、您是說王王...王上有有有腦子!?」

queen(怒)︰「幹,來人哪把這個結巴拖下去關在冰箱,等死白鹿抓回來之後再一起處理!」

king︰「(用力揮出右手)異議!!為什麼要把他關起來?」

queen(怒)︰「他嫌疑人不關起來跑掉怎辦啊!幹你腦子哪去了你」

(親衛隊長(冷汗、小聲)︰「報...報告王后腦子還沒找到」)

king︰「(握拳)可是小灰僅為該案之嫌疑人並非犯人,那麼監禁防止嫌疑人逃跑之可能性就不存在,因為他是嫌疑人不是犯人所以並不會逃跑,那麼我們何必監禁他?」

queen手刃國王,一下子解決了所有的問題。


後記︰

隔天,親衛隊長在廚房的醬缸上找到了king的腦子。

廚師︰「反正他也沒在用,拿來壓酸菜剛剛好啊」

queen︰「那你另外給我一顆醬菜石壓枕頭」

8 則留言:

  1. 其實他把期待可能性發生的情況將之忽視,例如某甲父之子殺死乙人,某甲為了使孩子脫罪,將兇器等相關證據處理並銷毀,由於法律在現實上大多難以期待父母會忍心的讓孩子遭受到刑罰,而採取合法的法律措施,故因此針對父母把兇器等相關證據處理並銷毀,這種原本上已經觸法的動作,將之阻卻其違法性,而使父母不須受到刑罰,惟法官必須針對個案之情狀裁量是否存有期待可能性發生的情況

    我想於這種情況,父母根本不是罪犯,也非主犯,所以他那種論點其實就是將單一型態的個案概括至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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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正當使用者︰

    唔,如果期待可能性發生了,是可以羈押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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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hiphicake:

    我認為不可以羈押,因為既然法律在這種情況下不期待父母會採取合法的法律措施,讓親身孩子入罪了,法律又何必強人所難呢!?

    只有幾種情況下父母才可能被羈押:

    1.父母與孩子居於相同主犯之地位,也就是對於犯罪行為,父母與孩子之間早已有犯意的聯絡,兇器等相關證據處理並銷毀的行為,只不過是整體犯罪計劃的一部分,惟該種情況司法機關必須提出證明

    2.父母替孩子頂罪,而司法機關不知道有期待可能性的情況發生,而認為父母就是主犯

    3.那就是司法機關沒人性之時,雖然它有時的確不怎麼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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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正當使用者︰

    那,你的例子跟他的論點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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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正當使用者︰

    而嫌疑人會有消滅該案不利犯人之存在疑慮時,代表嫌疑人即為該案之犯人否則足以佐證該案犯人不利條件並不會對嫌疑人造成任何之影響。

    其實是主要是針對這段.....

    事實上,在發生期待可能性的情況下,消滅該案不利犯人之存在者不一定就是主犯,甚至不一定就是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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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正當使用者︰

    噢,我懂了

    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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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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