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2009

The Priority of the Dominated

《天才案例 againsts Van Parijs’s principle of undominated diversity》這篇文章裡,我主張van Parijs給出的補償判準會導致不被大家認同的後果,即我們應該補助不如超級天才的普通人,就如同我們補助不如普通人的殘障一樣。

現在我將對Van Parijs的問題做診斷,並且給出一個可以解決天才案例的修正版本。

首先,我提供的天才案例顯示的並不是Parijs的判準會對誰該受到補助給出錯誤的建議,而是Parijs的判準無法區分補助的優先性︰我們並不會認為政府真的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應該因為補助不如天才的普通人,可以想像的是,如果擁有充裕的資源,在弱勢族群都受到應有的補助之後,接下來受惠的應該就是普通人了(事實上類似的事情已經發生,例如累進稅制)。換言之,主張普通人比起天才更應該受到補助,並不蘊含明顯的錯誤,Parijs的問題在於,就目前的判準,他無法告訴我們,政府應該先補助不如天才的普通人,還是不如普通人的,例如說,盲人。

直覺上,盲人比普通人更具有受到補助的優先性。而事實上,Parijs的理論也並非對於這樣的優先性完全不敏感。我們可以發現,Parijs的提案藏著一個可以對優先性提供可靠指標的變數︰被多少人dominated。在一個存在有天才、普通人和盲人的社群裡(假設Anderson提出的那種擁有怪異價值觀的人不存在),顯然,比起普通人,盲人的先天條件會被更多人dominated,因為盲人不如普通人和天才,而普通人則只是不如天才而已。

利用這樣的敏感度,我們可以替Parijs加上如下補充︰

The priority of dominated在一個社群中,如果A,比起B,被更多人的先天條件dominated,那麼A就應該比B更優先受到補助。

事實上,我們會發現,透過這樣的判準,Parijs的提案在理論上甚至可以對於一個政府應該在什麼時補助哪些人多少錢做出完整的指導。讓我們假設一個由一個盲人、一個普通人和一個天才組成的社群,其先天條件換算的價值如下︰

盲人

普通人

天才

3

7

10

根據Parijs的the principle of undominated diversity,盲人和普通人都應該受到補償,因為所有人都寧願成為天才而非普通人、寧願成為普通人而非盲人—普通人的先天條件被天才dominated;盲人的先天條件被普通人dominated。這樣的結論無法告訴我們政府應該先補助盲人還是普通人,然而,根據我的the priority of dominated,盲人比普通人更具有被補助的優先性,因為盲人的先天條件被兩個人dominated,普通人的先天條件只被一個人dominated。

在我的補充之下,政府甚至可以知道我們應該在什麼時候開始對普通人進行補償,假設,在經過初步的補償之後,三方的價值如下︰

盲人

普通人

天才

3+4(補償)=7

7

10

這時候,當我們將盲人因為受到補償而得到的價值視為他的先天條件之一,就可以利用the principle of undominated diversity以及the priority of dominated再次做出計算︰這時候,盲人和普通人都應該受到補償,因為他們都先天條件都被某個人dominated,而且他們受到補償的優先順序一樣,因為他們的先天條件都被一樣多的人dominated。

我相信,以被多少人dominated來理解補助的優先性,是符合直覺的,因為一般社會的成員的先天條件大概都會成鐘型曲線︰存在於兩端的殘障、弱勢族群和天才都很少,而中間的普通人很多。這表示普通人的先天條件不會被太多人dominated,而殘障的先天條件則幾乎被所有其他人dominated,這完全符合我們的一般想法︰殘障受到補償的優先性,比起普通人受到補償的優先性,高出太多。

類似的方法,也可以被用來解決Elizabeth S. Anderson的反駁,詳見我的下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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