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010

預先處罰即將犯罪的人

假想這個情況︰
我們藉由可靠的資訊確定某個人會在某個時候犯罪,我們確定他將會犯下的罪行的內容,也確定自己(或是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人)沒有任何可能阻止他犯罪,或者在任何意義上減少他的犯罪造成的傷害(假想一個決定論的世界,一個囂張的犯罪預告,加上一個百發百中的預測法)。更糟的是,我們同時也確定,在他犯罪之後,就再也沒人逮得到他。

我們確定,我們沒辦法對這個人做任何事,除了這個︰在他犯罪之前,我們可以利用某種方式處罰他,而且這個處罰的大小,相對於他將做出的那些壞事,是公平的。(當然,根據前面的假定,就算我們選擇處罰他,也無法讓他放棄犯罪,或是改變任何計畫,不過他會知道自己是因為自己即將犯下的罪行而被處罰)
問題︰
  1. 在這種情況下,道德是否允許我們預先處罰他?

  2. 一般而言,道德會要求我們處罰犯過罪的人。然而,在這種沒有其它方法可以施行處罰的情況下,道德是否要求我們預先處罰他?

5 則留言:

  1. 大家在留言系統測試期間的留言︰

    hevangel 1p · 1 day ago
    又是time traveler's paradox﹐若果可以處罰他﹐又怎會不能阻止他犯罪呢﹖
    要處罰他先要捉他﹐那捉到他後一刀殺死﹐他不就可以阻止他犯罪了嗎﹖


    phiphicake 26p · 1 day ago
    發揮想像力啊...

    例如,他腦子裡有個裝置可以讓他感受到痛楚,但沒有強到能影響他的行為和決策,而遙控器在你手上。

    又例如,把他的不動產充公。

    另外,這個故事並不預設任何時光旅行。


    Timothychen · 1 day ago
    道德為什麼會允許我們處罰犯錯的人?

    道德上,處罰一個犯錯的人(in a proper way)的目的是什麼?


    Kention Lin · 1 day ago
    可能要先釐清一件事。

    如果我引用John Rawls的「兩種規則概念」(Two Concepts of Rules),並且應用到懲罰問題上,那麼我們會得到兩個問題,並且應該要區分開:「我們為何有懲罰制度」與「為何某人作錯事我們就要傷害他」這兩件事情並不一樣。

    換言之,當我們詢問「我們為何有懲罰制度」時,我想我會訴諸效益主義,並且說明這當中的效益原則:因為處罰他會讓人民知道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進而讓全體公民瞭解到遵守法律的重要...etc;而當我們詢問「為何某人作錯事我們就要傷害他」時,我會訴諸應報理論:犯錯的人必須要根據他的犯行付出等質的代價做為懲罰。

    我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回答你的問題,但至少Rawls讓我們把你的問題切成兩半來回答。


    Timothychen · 1 day ago
    謝謝回答。

    根據這顆雞蛋糕的假設條件,即使我們事先懲罰了這位未來的罪犯,也無法阻止他危害人間,如果懲罰他不會為社會帶來福祉,那我們何必這麼做?我不知道這名罪犯知不知道他自己將犯下罪行,如果不知道,那"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不會是那人在接受懲罰後獲得的領悟,我想他只會一肚子火,人民恐怕也會覺得"天啊他什麼都沒做耶,佛祖保佑警察不要來抓我"。(我想人民應該沒有能力預測別人的行為)

    我想道德不會允許我們預先懲罰他,因為這樣的懲罰不具任何道德所期望的意義。(不符合應報,也無法讓人民得到啟示,更加無法讓罪犯改過向善)


    phiphicake 26p · 1 day ago
    我應該要假設他會知道自己即將犯下罪行,也知道自己是因為這些罪行而被處罰。不然的話就不叫做處罰了。不過這點我忽略了,我把它加上去,謝謝。


    wolfenstein · 1 day ago
    這不正是「關鍵報告」的情節嗎? XD


    Kention Lin · 1 day ago
    Phiphicake的論述讓我(至少在直覺上)覺得應該處罰這個人,不過,應報主義(或任何其他結果論的倫理學)會允許我們這麼做嗎?我可能會打個問號。


    KAKE · 1 day ago
    相關的電影有關鍵報告 (Minority Report) (2002)


    hanna · 19 hours ago
    我比較不懂這個問題的目的?純粹思辯用?還是因應實際問題?


    phiphicake 26p · 6 hours ago
    過兩天你就知道啦(我希望..)


    dd266266 17p · 4 hours ago
    這裡的癥結點在於:即使處罰了他,他還是會犯罪,而且對社會或個人造成同樣的傷害,所以這個處罰在實質上是沒有功能的,但是如果依照一般平民(我)的角度來看,犯罪的人事應該要背負責任的,所以應該要被處罰,這樣對受害者和其他沒有犯法的人來說才是較公平的。

    這個故事的前提應該是屬於決定論,所以處罰犯人根本就不會幫助改善社會風氣,那為什麼還要浪費資源跟時間去處罰他呢?除非這個處罰會改變他日後的行為,不然即使處罰了他,所謂的公平又真的是公平嗎?以全體社會的利益來看,不是吧!

    這是我一些不是很深入的想法。


    phiphicake 26p · 1 hour ago
    看起來你在第一段的論證好像可以用在所有的事後處罰上欸。大熊搶劫殺人,法官在考慮要不要處罰他。依據一樣的原則,你似乎應該說︰「即使處罰他,也無法改變他已經犯罪的事實,也無法減少他造成的傷害,所以這個處罰在實質上是沒有功能的」還是我哪裡沒弄懂?

    對於第二段︰真的嗎?在決定論之下,處罰就沒有用了嗎?如果科學家發現決定論為真,你會因此認為政府不再需要處罰犯法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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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就算決定論是真﹐我們也可以用此作為政府處罰犯人的理由﹐因為他們犯了罪﹐所以我們在身不由已的情況下決定要處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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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處罰」的目的是什麼?
    1.純粹反應行為人的行為不法性(造成社會的損害程度),不考慮自由意志存否。
    2.避免行為人再度犯罪。
    3.單純只是國家控制人民的手段,確保社會安定的方法。
    4.以上皆是?
    很明顯的,以上每個人都是基於不同立場出發,自然很難理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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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請定義問題中的『道德』,否則無法進行有意義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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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回應hevangel

    以一個決定論的世界來說

    我先假設一個前提,就是死人不會犯罪

    那如果可以殺了這個人,就代表我們並不會預測到他以後會犯罪
    既然預測到他以後會犯罪,代表他那個時候「一定會活著」也「一定會犯罪」
    這是最嚴謹的決定論

    就算不管這個前提,死人會犯罪好了
    如果預測到的是他在死後犯罪,那照你所說我們應該想辦法讓他活著
    但是照決定論世界來說,不管我們怎麼作,他都「一定會掛掉」也「一定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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