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別於決定一個人在什麼情況下會有什麼信念的理論理性(theoretical reason),實踐理性處理的是人在各種情況之下會做出的行為。因此,探究實踐理性的哲學家著重在回答下面這個問題︰
人的行為機制是什麼?是什麼東西決定我們在特定情況下會做出什麼行為?大部分的理性主義者(rationalist,最顯眼的例子就是亞里斯多德和康德)相信,至少在一部份的情況下,我們的理性—那個告訴我們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的系統—可以決定我們的行為。然而,Hume不這樣想。
「理性只能告訴我們什麼東西是事實」Hume會這樣說,「但是事實沒辦法引起(cause)行為,只有情欲(passions)、慾望(desires)和傾向(inclinations)才能引起行為。因此,決定行為的是慾望和其它的心理狀態,而不是理性。理性的工作是告訴我們做哪些事情可以滿足哪些慾望,做決定不是理性的分內事」
Hume的想法可以這樣被理解︰理性是關於事實的,理性可以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什麼樣子,然而對於事實的理解本身無法造成行為。要讓小孩上台解題目,告訴他「杰他他老伯會給第一個算出來的小朋友香吻哦,啾咪」是不夠的,還得要他本身想要那個香吻才行。
Hume的這個主張被稱為Humean Psychology。在理由論上,Humean Psychology有這樣的蘊含︰
A在時間t有理由去做φ這件事僅當A在時間t有一個慾望ψ而且A相信做φ可以滿足ψ這樣的主張的直接結果就是純粹實踐理性不存在,因為一切的理由都倚賴慾望,如果沒有相應的慾望,任何理性都不可能單獨製造出行為的理由。
References
Smith, Michael. The Moral Problem. Blackwell. 1995. p.92-93.
中正大學08春理性與理由課程
http://en.wikipedia.org/wiki/David_Hume#Practical_reason
嗯 Humean認為 只有欲望可以推動行為 做為motivating reason, 看似合理 但是仔細想想 還是有可爭議之處
回覆刪除按照Humean的想法 我們實際上做的行為 總是被最強烈的欲望所推動 理性只能夠選擇最有效的方式 去實現此欲望
但是就日常經驗 或Kantian的講法來看的話 理性似乎是可以對抗欲望的 例如康德所舉的例子中 一個人已經沒有任何欲望想幫助他人(或是有很強烈的欲望不幫助他人)但是他還是可以基於理性 而去實現幫助他人的義務
當然 Humean會說 幫助他人才是他當時最大的欲望 只是他自己沒有意識到罷了
要怎麼調解humean與kantian在motivating reason層次上的爭辯 感覺有點難哩呵
精確地說,Humean應該不會說理性"選擇"了最有效的方法去實現慾望。
回覆刪除因為Humean的行為模型是純粹causal的,理性只能產生信念,理性只作用在告訴我們有哪些means & end的連結(哪個行為可以滿足哪個慾望)的範圍,然後,行為就莫名地產生了orz。
對於你上一篇說的 我有點小小的疑問:
回覆刪除理性似乎不會"產生"信念哩 它的功用是在評估信念是否為真 對Humean而言 理性(reason)似乎是一種能力(faculty)
一種評估信念真假的能力 以及一種評估手段是否可以有效完成目的的能力
在行為的causal history裡面 reason不是causes, passion才是
不知我有沒誤解 呵
>>理性似乎不會"產生"信念哩 它的功用是在評估信念是否為真
回覆刪除那裡我的確說得太快了,我並不清楚Humean之下理性運作的內容,所以並不確定事實上他們會怎麼講:)
>>在行為的causal history裡面 reason不是causes, passion才是
我相信他們會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