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2008

以身作則vs.不以人廢言

小灰最近寫了篇文章批評大家對莊國榮的批評,裡面花了一些篇幅討論「不能說一套作一套」和「不以人廢言」這兩個道德一般論之間的矛盾︰
從小我們就被灌輸一種道德觀念,認為人不能說一套做一套,並且對自己的主張要以身作則,否則就是不好的,應受到譴責...
  這個問題在我印象中,最早是出現在高中國文老師的口中,他認為李家同是偽善者,大道理講得口沫橫飛,自己做的卻是另一套(我忘記是什麼事績),因此老師主張,「看他的書或文章是沒意義的」;另外,同樣這位老師也批評過金庸,認為我們崇拜的是一個人格有問題的人,「我們應該拒絕看他的作品」。這些都跟以人廢言的情況很像,但似乎我們都習慣這麼想,而忘了我們同時似乎也同意「不應該以人廢言」這句話。

from 終於游上岸的日子- 誰沒有資格?

事實上我相信,雖然矛盾的出現在格言銘句之間是家常便飯,不過,至少在最通用的詮釋下,「不能說一套作一套」和「不以人廢言」這兩個宣稱之間是沒有矛盾的,因為前者主張的是某種事情可以成為譴責人的理由,後者主張的是某種事情不能成為不採納宣稱的理由。

4 則留言:

  1. 不能滿口仁義道德 卻做一些燒殺擄略的事情--不能說一套作一套
    雖然一個人殺燒擄略 但他滿口仁義道德 這些充滿仁義道德的話 "語句本身"依然是可取的--不以人廢言
    所以我認為並不能算作是一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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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at's right.

    謝謝你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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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報歉 原來我文章只看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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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hat's OK.

    你的想法是對的,

    而且只要有人回應我都會很高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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