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2008

純粹實踐理性

「理性」(reason)泛指人的思考活動,大部分的哲學家在討論這個議題時會區分「理論理性」(theoretical reason)和「實踐理性」(practical reason)。當一個思考活動的結果具有促成或影響行為的能力,這個思考活動就被稱為實踐理性,例如說,衡量翹課的後果。另一方面,當一個思考活動的結果不具有直接影響行為的能力,這個思考活動就被稱為理論理性,例如說,在腦海裡算數學。(我沒有閱讀相關的文獻,不過我猜測,雖然我們對於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區分有一定的直覺,實務上它們可能依然是難以界定的。例如說,要怎樣才算是直接影響行為?我在腦海裡算算術的結果會影響到我接下來的接受的信念(belief)的內容,甚至會影響到我待會要寫下的數學題答案,這算不算是直接影響到行為?不過,這篇文章我不打算討論理論理性,所使用的例子大概也都會是沒有什麼爭議的,涉及外顯行為的例子,所以,下面我不會再提起嚴格區分如何可能的問題)

大概所有的哲學家都會同意人有實踐理性(雖然他們在細節處會有所爭執),但是有爭議的是,人有沒有純粹實踐理性(pure practical reason)。



實踐理性是涉及人的行為的理性,實踐理性的運作結果會影響人的行為,但是,一個人的實踐理性的運作結果通常不足以決定一個人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做出什麼樣的行為。常識裡,要讓一個理性的人(也就是說,一個實踐理性正常運作著的人,即,他可以推測翹課的後果、他知道下雨不撐傘會怎樣...)決定自己要做出什麼樣的行為,除了他的理性之外,慾望、情緒之類的東西也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一個人不知道自己想不想要感冒,就算他知道雨天不撐傘有可能會感冒,他也無法決定要不要撐傘。

而另一方面,純粹實踐理性的作用就比理性強得多,根據定義,純粹實踐理性不需要和慾望、情緒或其它東西配合,就能使理性的人產生行為。也就是說,純粹實踐理性,如果存在的話,會是universal的、所有理性的人共有的。一般而言,一個人在情境c底下沒有做出行為a,並不足以使得我們說這個人不理性,我們還得檢查這個人有沒有做a的慾望︰當這個人擁有做a的慾望,而且這個慾望勝過一切,卻依然沒有做a時,我們才能說他不理性。然而,如果純粹實踐理性是存在的,而且純粹實踐理性要求我們在情境c底下做出行為a,那麼,對於任何到了情境c底下卻沒有做出行為a的人,我們都會認為他是不理性的(這裡的不理性,就是一個狂怒之下殺了欺凌自己妻女的小王爺的人展現出來的那種意義下的不理性)。

純粹實踐理性是一個很奇怪的東西,直覺上我們根本不覺得這種東西存在︰一個人怎麼可能在某個情況之下,不依賴任何慾望、情緒和價值觀,僅僅依靠理性就知道自己在什麼時候該做什麼,而且會照著做?這似乎有點扯,不是嗎?所以我們當然會問,有什麼理由相信有這種東西存在?如果它存在,它的效果在什麼時候會展現出來?它在哪些情況下會引導我們的行為?(顯然不是在考試的時候:p)

我不知道純粹實踐理性有沒有其它用途,不過在我的閱讀經驗裡,會主張有純粹實踐理性的人通常是道德哲學家,而且是道德實在論者,也就是,那些相信有客觀存在的道德規則的人。(延伸閱讀︰純粹實踐理性作為道德基礎

在我印象中反對純粹實踐理性最大力的是David Hume和Bernard Williams,前者對於理性行為的機制說明和純粹實踐理性不相容,後者則提出了自八零年代以來反對不依賴欲望的理性最有說服力的論證

本文最初發表於我的舊網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