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2010

阿信、伊斯蘭長袍,以及價值觀修正的理由

最近有這樣一則新聞:法國考慮立法禁止女性在公共場合穿戴伊斯蘭長袍。有人認為這是對於虔誠回教女性的自由侵害,然而另一種說法是,這樣的規定其實保護了那群比較自由派的回教女性,因為她們可以以此為藉口不穿長袍,避開來自傳統人士的責備或處罰。

對於這樣的現象,可能會有一些評論,例如:
  • 因為傳統價值觀而規定女性穿長袍,否則就要依「宗法」處罰,這是違反道德的,對於自由的侵犯。
  • 那些生長在回教家庭,卻不喜歡穿長袍的女性,有權反抗(或者不配合)。
  • 但是法國政府也做得太過頭,人家喜歡穿什麼干你屁事?
我對於這些說法沒有什麼意見。然而,對我來說,這個議題裡存在一個更有趣的問題:
大熊是個傳統的伊斯蘭女性(!),從小父母就教導她各式各樣的伊斯蘭傳統與戒律,這些規則複雜且嚴格,讓大熊有過一段痛苦卻無法反抗的童年。現在大熊已經很習慣依照伊斯蘭的方法過活,她每天外出時都穿長袍,並且在長袍被惡作劇的小鬼扯下,露出臉龐時真心地感到羞恥。儘管如果大熊當初不是生長在伊斯蘭家庭,她應該會有完全不一樣的價值觀和習慣,然而,現在大熊習慣而且喜歡伊斯蘭的生活方式。
我同意大熊,就像其他任何人一樣,有權利依自己的價值觀改變生活方式。然而,考慮到她的價值觀(寧願穿長袍出門,否則覺得羞恥)是在童年時被嚴苛的傳統半強迫地植入的:
  1. 如果可以的話,她是不是應該改變這樣的價值觀?
  2. 或者至少,她有沒有理由改變這樣的價值觀?
    (注意:某人有理由做某件事不代表他就應該去做,因為他可能有更好的理由不去做,例如這件事情的成本太高)
我可以把這個問題整理成更一般(general)的形式:
如果一個人的某個價值觀X是被一個非自願的過程植入的,這本身是否就足以構成這個人把X拿掉的理由?
這個問題不但在哲學上迷人,在實務上也重要,因為它的答案關係到我們在什麼時候可以(甚至應該)為了某人本身的好處(而非僅僅基於品德衝動)而改變他的價值觀,即使他並不願意。台灣的社會工作者有時會遇到一些因為受到長期不公平對待而漸漸習以為常的人,例如小媳婦或是被欺負的孩童,對於某些在我們看來是被佔便宜的事情,他們認為無所謂,甚至相信那是自己應該受到的對待。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進入第三世界關懷那些在我們看來是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卻毫不自知的人。對我們來說,他們是受到長期「洗腦」而被灌輸了不正確的價值觀,如果行有餘力,我們應該幫助他們修正這些價值觀,當然,他們本身可能並不願意,但是這是因為他們被洗腦了。然而,這是對的嗎?

我相信那些不公平的對待是非自願的,也因此它們是錯的,應該被阻止(相關的問題:不公平和非自願是否有相互蘊含?如果沒有,它們是否足以各自單獨成為道德譴責的理由?)。我也相信某些經由那些非自願過程產生的後果應該被補償,例如財富、社會地位的差距。然而,死忠回教婦女真心地認為自己出門應該把頭臉包起來,否則會很丟人;阿信相信自己應該為婆婆做一切事情,赴湯蹈火在所不惜,如果這些價值觀(或是價值觀的部份)都是因為某些非自願過程而產生的,當事人是否就因此有理由修正它們?努力勸說回教婦女解放的世界志工,是在做一件道德上對的事情嗎?


Note:
  1. 延伸閱讀:性保守的災難

3 則留言:

  1. 耍雞掰之萬用梗:
    1.你認為要去改變人家價值觀的這個價值觀又是怎麼來的?
    2.如何區分自願和非自願的,就我看來,價值觀的形成應該大部分是非自願的

    曾經有個回教男子和我分享他個人認為為什麼回教要女子蒙面,他覺得因為女子會因面貌得到別人的差别對待,所以女人都蒙面的話,就會被公平對待了。(大家可以想想這個論點的問題在哪)

    不過我當初在思考這個新聞的時候,方向有點不一樣,我沒有很著重在價值觀上面。我比較有興趣的是這個手段,當一種社會約束是建立在外觀的區別之上的話,我們去解除這個約束的方法是去徹底消除外觀的差異嗎?我覺得這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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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一個人的某個價值觀X是被一個非自願的過程植入的,這本身是否構成這個人把X拿掉的理由?"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也就是"一個人的某個價值觀X是被一個非自願的過程植入的,無法構成這個人把X拿掉的理由". 那麼, 換個場景, 所謂"紅衛兵"有錯嗎? 那時期的青年是真的從小被教育著"爹親娘親, 都沒有毛主席親", 抑孔揚秦, 或是掠奪地主(所謂資產階級)的財產以及"批鬥"等等的行為都是對的... 甚至認為殺害反共產主義者是正義, 就算那人就是自己的父母....
    還有許多相同的例子, 出生在黑道, 富豪等任何被認為價值觀偏差的家庭的孩子等等...
    若說把X限制在"有害的價值觀"理, 那哪些是有害的? 文化差異能夠成為道德是非的判准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也就是"一個人的某個價值觀X是被一個非自願的過程植入的,足以構成這個人把X拿掉的理由". 若這命題成立, 反過來說, 我們也不應該強迫任何人接受任何的價值觀.推廣這句話, 那我們就不能有所謂的義務教育. 同樣的, 習慣台灣價值觀的我們覺得所謂"勞動改造" 是荒謬的, 那麼把吸毒者送入勒戒所, 在型式上不也是在做同樣的事嗎?

    所以我也偏向小雷的看法, 問題出在手段, 也就是"立法禁止女性在公共場合穿戴伊斯蘭長袍"的做法合不合理, 而價值觀比就不那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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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也就是"一個人的某個價值觀X是被一個非自願的過程植入的,無法構成這個人把X拿掉的理由".」

    我的意思的確是「是否就足以構成這個人把X拿掉的理由」,我表達得不清楚,謝啦。

    另外,我自己沒辦法在這篇文章下面看到回應,要從側邊欄或DISQUS後台才看得到,可以回報一下你們的瀏覽器和版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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