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2010

防治性病作為禁止性交易的理由

有些人相信我們應該為了降低性病造成的傷害而禁止性交易。面對這種說法,我能補充些什麼呢?

首先,這樣的說法當然預設了,在性交易被禁止的情況下,比起開放性交易,性病造成的傷害會比較少(或許是因為比較少的感染機會)。因此,我們至少可以有兩個問題可以問︰
  1. 在性交易被禁止的情況下,比起開放性交易,性病造成的傷害會比較少嗎?
  2. 就算我們肯定開放性交易會讓性病造成的傷害變多,這能成為限制人的自由的好理由嗎?
讓我一個一個討論︰
  1. 許多人相信性交易開放之後性病的傳播就會加快,因為更多的人跟更多不同的人做愛。我相信性交易開放之後就會有更多的人跟更多不同的人做愛,可是這就代表(跟不開放比起來)性病的傳播會比較快嗎?

    當然這是個經驗問題,不是坐在沙發上空想就會知道的。不過,至少我可以提供一個,在還沒有其它資訊的情況下,就可以質疑上面這種說法的理由︰開放性交易並不代表毫無管制讓大家隨便來,而禁止性交易並不代表從此就不會有性交易。

    地下買賣永遠都存在,我有很多高中同學都知道礁溪哪條巷子可以開查某。在買賣地下化的情況下,資訊不透明,管制也困難,這代表嫖客不知道到底哪家店比較乾淨,老鴇沒理由提供妓女*1健康檢查,妓女也沒辦法保證每一場性愛都伴隨安全措施。如果性交易開放,政府可以建立營業執照制度,要求娼妓定期檢查身體,確認沒有染病才能更新執照。因此,娼妓為了保住工作(當然,就算沒有執照她一樣可以非法賣春,不過那樣做的成本比較高),會注意安全措施。而嫖客也會偏好向有執照的人買春,因為這樣在健康上比較有保障(除非他已經知道自己有愛滋病),這也會加重妓女保住自己的執照的意願。大體上,這樣的制度會使得(在性病方面)比較不安全的非法性交易減少,同時製造更多比較安全的合法性交易,這會使得性病傳播變快嗎?不知道。

    我不敢說在這種(以及其它你想得到的更完善的)制度下,性開放就不會加快性病的傳播,不過至少這代表,在沒有數據資料的情況下,我們無法確定哪種情況更能保障國民的健康。如果你沒有相關資料,你就沒有好理由相信開放性交易會加速性病傳播。

  2. 現在讓我們假設,不管什麼樣的性交易開放制度都無法阻止性病加速傳播(即,在所有性開放制度下,性病傳播的速度都比現況快,並且帶來比現況下更多的傷害),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不是就有理由禁止性交易?

    我想,正面的結論至少不是直截了當的,因為你可以想到一些格式上類似但是結果相反的說法,例如︰
    任何開放高空彈跳運動的制度,都會比禁止高空彈跳的制度帶來更多因為高空彈跳而造成的傷害,所以我們應該禁止高空彈跳。
    而顯然至少這一個不是好說法︰

    1. 除了跳下去的那個傢伙以外,高空彈跳不會傷害任何其它人。如果跳的人願意冒險,你憑什麼干涉人家?

    2. 高空彈跳可能讓人受傷甚至死亡,然而高空彈跳也會帶來樂趣(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人願意花錢去玩),你怎麼能確定高空彈跳帶來的負面影響多於正面影響?

    或許有人會說,在第一點上高空彈跳和性交易不能類比,因為高空彈跳很少殃及無辜,但是當一個男人因為賣春染上性病,他很可能回頭就傳染給自己的妻子,因此,就如同你不應該在人很多的地方玩高空彈跳,你也不應該允許會讓無辜的人(根本就沒買過春的人)染病的性交易政策。我不確定這種說法對不對,因為就算我們知道有很多男人喝了酒之後就打老婆,我們也不因此禁止國民喝酒。然而,就算這種說法是合理的,也不見得能導出禁止性交易這個結論︰就如同我們不會因為上述顧慮就禁止高空彈跳,而只是改在對其他人安全的地方玩,我們或許也不需要因此就禁止性交易,而可能只是搭配一些配套措施,例如禁止已婚人士在伴侶不知情的情況下買春(這並不是說如果你有老婆就不能嫖妓,只是如果你嫖妓,你老婆就會接到通知),並且在完事一段時間之後提供性病篩檢。

Note
  1. 我知道有人會抱怨說賣春的並非都是女人,買春的也並非都是男人。不過,我從不根據女性主義者的要求改變自己的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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