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2010

來投負一票

我猜大家都同意,我們的議員和立法委員的表現常常很愚蠢。這或許一部分來自於媒體選擇性披露造成的偏見,但也不能否認媒體的這種獵奇偏好也使得政治人物容易染上耍寶爭鋒頭的傾向:對他們來說,做一些低能高調的事情遠比老實推動政策容易帶來知名度,而在目前的局勢下知名度通常只會帶來好處,除非你搞外遇。

這當然不是好現象,如果政治人物都忙著進行「看看誰最紅」的軍備競賽,誰來為老百姓做事?可惜的是,目前的台灣似乎沒有阻止這種情況的有效方法。

我提供一個點子:選舉時,選民要有投「負一票」的權利:讓你選擇的那傢伙的票數減一。這會使得那些爭取知名度或欺負弱勢的政客有所忌憚,因為他們再也不知道某個舉動帶來的會是哪種票。而且,這種投票選項或許比傳統投票更有反應民意的效果,因為,拜媒體之賜,就算你不知道哪個傢伙值得支持,你也一定知道哪些傢伙不值得支持。

7 則留言:

  1. 我覺得這個想法很值得討論,感覺它比廢票、不投票、增設一欄誰都不投的選項有用。

    不過:

    在選民只能投一張票的情況下(也就是要嘛你投正一票給支持的人,要嘛你投負一票給不支持的人),應該沒辦法正確反映出「誰值得討厭」,因為必須在支持與反對間取捨,當一個人對A的支持度強度大於對B的討厭度強度時,他對B的討厭沒辦法反應在選票上。

    而,如果一個選民可以投兩張票(一正一負),而且也可以選擇只投一張,也許就修正了上面這個問題。但是一方面,台灣政黨政治帶來的選民的意識形態,應該會讓結果徒勞無功,會去投票的人有超過一半都有特定的政黨意向,這時候他們肯定會把正票投給自己的陣營,然後把負票投給敵對陣營或者有重大選舉威脅的人(再怎麼說也想讓自己支持的候選人上,即便沒有很討厭敵對的那個傢伙,也還是會投負一票給他,讓他當選的機率降低)。這時候選票反映出來負票比較多的那個人,搞不好就只是落選的人而已。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說明上面這段:有A、B、C三個候選人在競爭,其中A跟B都有大黨的後台,而C是個人出來選舉的,選民普遍都討厭C,因為C曾經作奸犯科,大家當然知道他不可能當選,所以他對自己支持的候選人(A或B)沒有威脅。而A跟B其實在過去都表現不錯,所以A跟B的支持者都不覺得對方的候選人是值得討厭的,但是為了讓自己的候選人選上,他們必須都投負一票給對方,好對自己支持的人有利。結果出爐了,A當選,B落敗,然後B的負票是三位候選人中最多的(超過總投票人數的一半),很神奇的是C的負票只佔總投票人數的百分之五。

    而我猜,這種正負票抵銷的選舉可能也會讓選舉中最強的兩個候選人互相廝殺,導致第三強的候選人當選(這個我沒想很詳細,直覺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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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選民有正一負一兩票的方案下,政黨一定會分配黨員投負票,也會針對這種情因應,例如多拱一個真的很討厭的人出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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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選民只能投一張票的想法不錯。這多少可以更複雜地反映民意趨勢。如果候選人超過兩個,候選人在作一件正確的事時可以獲得更多優勢、攻擊他人的效率則會降低;如果只有兩個候選人,那麼至少也還是一場公平的競爭。

    此外如果有負一票的選項,某些人就會去投下他們的第一張有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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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有個叫「選舉理論」的領域專門在研究這類問題,看怎麼投最能代表民意。好像沒有完美的解,不過有一個還算好的方法是每個投票者都把每個候選人排名,然後把候選人得到的名次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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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是覺得應該來公投立法,立委議員等如果國會議會殿堂打架的話,就給他撤銷職務,辦理補選,而且XX年內不能再參選,兒女配偶又不能參加補選,看看他們還敢再打架嗎!台灣國會打架總成國際笑話,執政者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就該由全民一起來終結此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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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雖然可能會打擊到你,不過這個idea我在藍火星這本書裡就有看過了。在火星政府組織的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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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想的好點子都有人先想過。

    沒關係,做分析哲學這麼久,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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