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2008

好理論、壞理論、捏造的壞理論

我之前發了一篇文章,討論精神分析大師Holand Asablue和精神分析家兼臨床治療師Chiby Gonnenoi的理論

然而,當你Google這兩個英文名字,大概會一無所獲,因為它們是捏造的。

連帶地,那兩篇文章裡所有的理論和主張也都是胡謅的、雖然看起來很有道理但事實上完全沒有根據的虎爛。

我想藉由這兩篇文章做一些觀察,希望能對為什麼大部分的人對於理論的根據判斷力這麼差這件事可能的答案多一點了解。



為什麼這兩個理論一看就該知道是沒道理的?
我們在很多情況下對於理論的好壞沒有判斷力︰端來兩個互斥的數學宣稱,我沒有辦法判斷哪一個是錯的,因為我看不懂它們;事實上,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兩個互斥的量子理論,就算我看懂它們,也沒辦法判斷哪一個是錯的,因為我沒有掌握相關的實驗證據。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責難一個人無法判斷理論的好壞,是沒有意義的。

然而,在很多情況之下,我們有機會不依賴相關的資訊就能判斷一個理論是好是壞,Asablue和Gonnenoi大概就是最好的例子。(下面兩段是對於之前文章的summary,有閒的人先看看原文也不虧)

根據Asablue,我們在面對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東西時所感到的恐懼(以下簡稱「刻板恐懼」)其實是現代人基於對於工業的、科學的硬質社會的厭惡(以下簡稱「硬質厭惡」)所作的反動。然而,Asablue注意到並不是任何硬質厭惡都會造成刻板恐懼,對於那些違背前面的主張的例子,他解釋說那是因為他們的厭惡情緒在潛意識裡被壓抑了。而對於另外一些違背他的理論的例子—那些擁有刻板恐懼但是沒有硬質厭惡的人—,他解釋說這是因為他們受到了別人的硬質厭惡的威脅,害怕自己所習慣的硬質社會遭到毀滅的這種情緒經過潛意識的轉化形成刻板恐懼。

總的來講,Asablue認為刻板恐懼的來源是硬質厭惡,然而,Gonnenoi的主張卻完全相反。根據Gonnenoi,硬質厭惡並不會造成刻板恐懼,只會造成對於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怪物的無動於衷(以下簡稱「無動於衷」)。而對於那些確實存在著的具備硬質厭惡卻沒有無動於衷甚至反而產生刻板恐懼的例子,Gonnenoi解釋說這是因為要嘛這些人的厭惡只是假厭惡,要嘛這些人的反動情緒沒有在潛意識裡浮現。

把兩個理論攤開來看,我們會發現一些tricky的地方。
Asablue︰
  • 硬質厭惡會造成刻板恐懼。
  • 如果一個人既有硬質厭惡又有刻板恐懼,這個人的刻板恐懼是源於硬質厭惡在潛意識裡的反動。
  • 如果一個人有硬質厭惡卻沒有刻板恐懼,是因為這個人的硬質厭惡在潛意識裡的反動被壓抑了。
  • 如果一個人沒有硬質厭惡卻有刻板恐懼,是因為別人持有的硬質厭惡對這個人造成潛意識層次的威脅,進而轉換成刻板恐懼。

Gonnenoi︰
  • 硬質厭惡不會造成刻板恐懼,而是造成無動於衷。
  • 如果一個人既有硬質厭惡又有刻板恐懼,而非無動於衷,這是因為要嘛這個人的厭惡只是假厭惡,要嘛這個人的反動沒有在潛意識裡浮現。
  • 如果一個人有硬質厭惡而沒有刻板恐懼,代表我說對了。
  • 如果一個人沒有硬質厭惡而有刻板恐懼,也很正常,因為後者不是前者造成的。
Tricky的地方就在於,這兩個理論在基本想法上完全互斥,但是卻都能夠解釋對方能解釋的所有現象。而且,雖然它們對於同一個現象給出不同的解釋,但是這些解釋的相異點完全發生於潛意識層次,換言之,我們沒有辦法以觀察得知哪一邊的解釋是對的。這兩個理論只有其中一個可能為真(當然可能都為假),因為一個人的刻板恐懼不可能完全既由這個人的硬質厭惡所造成,又受到來自於硬質厭惡的反動情緒所抵禦(我後來想想,人這麼複雜的動物,搞不好這種情況真的是有可能的,不過即使這種情況出現,也只代表他們兩個都錯了)。面對一對只有其中一個有可能為真的理論,要看看它們哪一個比較有道理,當然是先檢查他們哪一個的反例比較多,但是一看之下我們發現這兩個理論都沒有反例︰它們在各種情況之下都各有一套說法可以自圓其說(Karl Popper在這裡就會打住,然後不爽地說「你的理論根本不具有可否證性(falsifiability)啊,醬還談個屁!」接著翻桌而去)。於是我們只好檢查他們在各種情況下所作的解釋,然後我們發現,這些解釋(例如「硬質厭惡在潛意識裡的反動造成刻板恐懼」或者「硬質厭惡的情緒在潛意識裡沒有浮現,因此沒有造成刻板恐懼」)本身為不為真根本無法檢驗,因為沒有人知道潛意識裡發生了什麼事。於是,雖然我們知道這兩個理論只有一個可能為真,但是我們沒辦法知道該青睞哪一個。

兩個互斥的理論實際上一樣有道理,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因為這代表了這兩個理論一樣沒道理︰我們不持有任何理據青睞其中任何一個。更糟糕的事情是,依照Asablue和Gonnenoi那種從潛意識裡挖出所有的解釋的作法,只要有充分的時間,我們事實上可以創造出無數個彼此互斥而跟他們的理論一樣完全沒有反例的理論。在這樣的情況下,結論很簡單︰或許我們可以經由量化統計知道硬質厭惡和刻板恐懼之間有沒有相關性(correlation),但是關於這樣的具備相關性或者不具備相關性的現象,對於任何基於潛意識的解釋,我們都沒有理由接受它,因為我們無法判斷,比起其它千千萬萬個與它互斥的(至少,潛在的)理論,它有沒有比較好。



然而,Asablue和Gonnenoi的假理論放了快兩個星期都還沒被熱心民眾踢爆,我想可能的原因有幾個︰
  1. 根本沒人認真讀它。

  2. 在大家心裡我形象良好,不像是會惡搞、會瞎鬧、會亂寫文章捉弄人的人。

  3. 那篇文章裡氾濫著很帥的術語們(我自己特別喜歡那個「pseudo-abomination」),又引用一堆著作、評論,權威性非常逼真。

  4. 現代文人吃飽撐著,沒事就喜歡批判社會、婊科學。在這樣的情境裡,不管一個主張有沒有道理,只要暗示一下冰冷的科學和無情的社會結構對人的壓迫和欺凌,就能讓左派份子興奮得像聞到血的鯊魚。而在砲火飛去的那一邊,弱勢又口齒無力的科學家們就算覺得被冤枉,也不敢回罵。

  5. Asablue和Gonnenoi的分析符合我們在概念類比上的直覺。「硬質社會」這個概念和「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東西」這個概念有共通點;「厭惡」和「恐懼」也很類似。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對於缺乏科學思考能力的人來說,直覺上,「對於硬質社會的厭惡」和「對於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東西的恐懼」之間有因果關係也是想當然爾的事情,一點也不違和。然而,這種直覺完全不可靠,因為兩組概念之間能不能類比跟它們所指涉的事態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是幾乎沒有因果關係的。概念之間能不能做類比,端賴於在人的理解中這兩組概念相不相似。因果關係不存在於概念之間,而是存在於概念所指涉的事態的物理結構之間。一對事態的物理結構之間的關係,能靠理解指涉這對事態的那些概念之間的相似性來掌握的是少之又少,否則科學家坐在沙發上想想哪些概念跟哪些概念能類比就可以知道理論正不正確,不需要這麼心酸地做實驗。




下面提供幾個對於辨認理論的好壞可能有點幫助的方法︰
  1. 看到掛有「後現代」、「精神分析」之類名號的理論或學者,就直接忽略它們的內容或發言。然而,這個方法是個不完整的方法,因為並非所有胡說八道的理論都會掛著那些招牌。

  2. 問問自己,如果這個理論是某個人胡謅的,自己還會不會相信。這個方法有助於消除權威的影響。問問自己,如果這個理論使用的概念統統被換成意思一樣但是比較蠢的詞,自己還會不會覺得它很有吸引力。這個方法有助於排除品味的影響。

  3. 想想看,這個理論的為真是不是依賴於世界的狀態,說一個理論的為真和為假依賴於世界的狀況,就是在說如果世界變得不一樣,這個理論的真假值會改變。理論的工作是藉由描述世界來解釋現象和回答問題。如果一個理論描述了世界,那麼這個理論的為真會依賴於世界的狀態,因為如果世界在某些特定面向上和現在不一樣,這個理論就不會是對世界的正確描述。例如,如果其實基因不存在,物種的演化並不是藉由遺傳和變異,而是依賴上帝每隔幾百萬年彈彈手指施展神力,那麼演化論就不會是真的。所以,如果一個理論的為真不依賴於世界的狀態—不管世界變得怎樣,我們都找不到因此比較支持它或可用來推翻它的證據,那麼這個理論就不是一個對世界的描述,無法被用來解釋現象和回答問題。最好的例子或許是黑格爾的主張「宇宙是絕對精神」,沒有人知道絕對精神是什麼東西,沒有人知道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這個主張會為真,在什麼情況下這個主張會為假,這樣的主張沒有認知意義。

  4. 想想看,這個理論在現況下有沒有可能有證據佐證。依據現在的技術,精神分析界的理論和宣稱是幾乎不可能找到證據的,對心理學家來說,要知道嬰兒到了幾歲才能分辨媽媽的臉,是很簡單的事情,但是我們到底要設計什麼樣的實驗才能知道一個人的某種特定恐懼反應是源於幼時被欺凌的記憶還是對於社會的反感?如果這種實驗做不出來,為什麼有人能言之鑿鑿地談論潛意識、壓抑、源自性衝動的攻擊傾向?光是這一點就足以證明至今大部份精神分析學者使用潛意識做出的對於人類心理狀態的解釋都是建立在不可靠的概念類比(「硬質社會」和「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東西」、「厭惡」和「恐懼」)上、完全沒有實驗根據的主張。

  5. 想想看,自己能不能想到任何這個理論的競爭理論X(X是Y的競爭理論,若且唯若X和Y對於它們企圖回答的是同一個問題,而且它們不能同時為真),使得X比起Y來可信度差不多。Asabluism和Gonnenoism就是兩個彼此競爭而可信度一樣高的理論,它們一個主張我們對硬式社會的厭惡會造成我們對具有固定行為的東西的恐懼,另一個主張我們對硬式社會的厭惡不會造成我們對具有固定行為的東西的恐懼,而是無動於衷。只要一個理論和它的競爭理論的可信度一樣,不管是一樣高或者一樣低,都蘊含一個理性的人在面對進一步的相關理據之前不應該貿然相信其中一個。事實上,如果一個理論是沒有根據的理論,我們通常會找到一狗票跟它有一樣可信度的競爭理論,例如神創論和「義大利麵妖怪創世論」、「關東煮精靈創世論」;Asabluism和Gonnenoism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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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lled》

剛剛看了一篇關於之前提到過的反無神論紀錄片「Expelled: No Intelligence Allowed」的評論文章

文章內容不怎麼特別,不過有一段想法滿有意思的︰
If you believe in god one hopes you are not going to give up that belief because of a geological discovery of a new type of rock 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new oddball microorganism! Faith is faith. Those who would save faith by arguing that it is ultimately to be treated as a branch of science are recommending saving the patient by killing him. That is exactly what "Expelled" wants you to do. And that is why mainstream religion should ignore this film.
言下之意就是說,保住信徒的好方法應該是極力和科學撇清關係,強調信仰歸信仰,科學歸科學,創造論作為科學理論根本沒勝算,進入校園帶來的結果不會是大家認為教義符合科學,而是大家發現教義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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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的精神分析︰Asablue和Gonnenoi

關於我幾天前提出來的問題「為什麼當一個可怕的東西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時候我們會因此而更害怕它?」我後來找了一些資料,發現精神分析學者很早就發現這個現象,並且有一大堆專家企圖提出理論來解釋它。根據我找到的那些資料,在這個研究領域,最具有影響力的主張是Holand Asablue和Chiby Gonnenoi的理論。



精神分析大師Holand Asablue對於這個現象的分析,始於他1955年的著作《Why do we fear?》,他的理論一般來說在1989年以前都被認為是最正確的理論。

根據Asablue,我們在面對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東西時所感到的恐懼其實是現代人對於工業的、科學的硬質社會所作的反動,現代社會在各個面向上,如法律、工作、教育甚至喪葬,都要求人人表現出固定的行為機制,舉止越界等同於對抗法律,工作的時間和考績都死板而冰冷,學生成績單上的數字是特定行為表現的函數,現代社會裡具有固定模式的麥當勞生日派對甚至成為做生日的範式(paradigm)。在這樣的情況下,嚮往熱情與變化的人的深層心理自然做出防禦機轉,將人們對於硬式社會結構的厭惡投射成對於具有固定行為、無法動之以理的東西的恐懼。

雖然我們可以發現有一些厭惡硬式制度的人並沒有表現出對於具有固定行為、無法動之以理的東西的恐懼,不過,根據Asablue,恐懼、興奮這類直接受到潛意識控制的情緒因為受到太大的壓抑而沒有表現出來,是很正常的。

而雖然我們也可以發現有一些人雖然對於具有固定行為、無法動之以理的東西會感到非常恐懼,但是事實上他們對於具有固定結構和要求的社會制度並不反感,甚至非常喜愛(這種人通常是公務人員),在這種case下,Asablue認為他們的恐懼是源自於知道自己所鍾愛的社會制度受到大多數人在潛意識裡的反對而產生的被威脅感,這些人長久持有的,害怕自己失去硬式社會情境的情緒,造成了恐懼機制的負增強。原則上,根據Asablue,我們對於具有固定行為、無法動之以理的東西的恐懼都是來自於潛意識裡的反動,不管是對於硬式社會的反動還是對於硬式社會的反動的反動。Asablue的理論數十年來受到無數案例的挑戰,但事實顯示不可能有任何案例能構成證明它為假或不夠健全的反例,也因此,Asablue的理論被文化理論家Baichie稱為「精神分析的典範,證明了對於人類的心理,客觀冰冷的科學實驗是行不通的,唯有堅持主體性理解的研究進路,才有成功的機會」



然而,Holand Asablue的理論在1989年荷蘭精神分析學者兼臨床治療師Chiby Gonnenoi推翻。在現在,精神分析界已經沒有人在討論Asablue,倒是近年來探討恐懼和社會壓抑的論文,經常會引用Gonnenoi1989 年發表的那篇"Abomination makes us unemotional"。

Chiby Gonnenoi認為事實正好相反,人們的確對於硬式社會的結構有所厭惡,不過這樣的厭惡促成的,並不是人們對於具有固定行為模式的東西的恐懼,而是人們對於那些事物的無動於衷。

Gonnenoi認為,恐懼的來源是被威脅感,然而人們對於硬式社會的反應,雖然在表面上展現出被威脅感,但是在潛意識的層面是反動的、對抗的。反動和對抗是比較具攻擊性的(aggressive)心理機制,這樣的心理機制所造成的,不會是恐懼這種弱情感,而是無動於衷(unemotionality)這種中立對抗型情感,在厭惡程度極高強烈的情況下,甚至可能促成「革命的情緒」(emotion of revolution)這種強情感的出現。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對於硬式社會的厭惡的直接結果,就是對於具有固定行為模式的東西的無動於衷,這就是為什麼有一些人不旦不害怕那些低智的怪物,反而覺得牠們很蠢。

當然,我們可以發現有一些厭惡硬式社會的人依然害怕那些具有固定行為模式的東西,對於這類例子,Gonnenoi認為有兩種可能的解釋,其一是有一些人表現出來的對於硬式社會的厭惡只是假厭惡(pseudo-abomination),假厭惡是常見的情緒,主要成因是同儕的壓力,Gonnenoi曾經舉過種族歧視的例子︰即使是在美國這種種族問題嚴重的國家,也並非每個人都有種族歧視傾向,事實上,在那些看起來像是種族歧視主義者的人中,有一定數量的人其實本身並不討厭某特定種族,只是因為長久與種族歧視者相處而產生了對於特定種族的假厭惡(雖然當事人通常無法區分自己的厭惡是不是假厭惡,這也是種族歧視和其它歧視之所以難以處理的原因之一)。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納粹時代的德國。一個人對於硬式社會的厭惡是不是假厭惡,這是當事人本身不一定會察覺的,然而,厭惡和假厭惡的區分在潛意識層面非常清楚—假厭惡不會造成反動和對抗性情感,只有真的厭惡才會。所以,如果一個人對於硬式社會的厭惡只是假厭惡,這個人並不會因此對具有固定行為的怪物無動於衷。第二種對於為什麼有一些厭惡硬式社會的人依然會害怕那些具有固定行為模式的東西的解釋,根據Gonnenoi,就是被壓抑在潛意識裡的反動情緒有沒有浮現的問題,如果壓抑在潛意識裡的反動情緒沒有浮現,自然就不會造成當事人對具有固定行為的怪物無動於衷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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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你該讀讀《好理論、壞理論、捏造的壞理論》
如果你不喜歡這篇文章,你會愛死《好理論、壞理論、捏造的壞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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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08年春通識哲學概論期中考題

出自我的老師Mr.H.的手筆,kiki說這是他看過最有趣的一份題目,他很開心地把它貼在研究室門上。

    壹、是非題

  1. 如果全宇宙所有東西放大兩倍,由我的座位看起來,講臺就顯得有兩倍遠。

  2. Russell世界存在僅五分鐘的假設,其問題不在於異想天開,而在於需要太多巧合。

  3. 上帝是完美的,完美必須包含存在,所以上帝存在。

  4. 之前說過,哲概班上163位同學在365天之內,幾乎一定有兩人是同一天生日。但如果數字減到二十位同學,還是很可能會有兩人生日相同。

  5. 嘉義95%計程車是黃色,5%是藍色。心理學研究顯示,人看到顏色後,回憶正確性是八成。現在計程車撞電線桿,目擊者打電話報警說計程車是黃色,警伯應該認為是藍色。

  6. “如果我是總統,我就不會讓我的太太到處收賄。” 這種說法真是無聊,因為我們根本不是總統。

  7. 雖然我們所有信念的集合,一定含有不一致的信念,而且由不一致的信念,我們可以推論出任何東西,但這不代表我們不應該相信我們的信念所邏輯隱含的信念。

  8. 有人說:某個村子有個理髮師,他只幫不替自己刮鬍子的人刮鬍子。這個人顯然在說謊。

  9. 所有普遍命題為假,或者知識是不可能的。

  10. 全能的上帝是邏輯上可能的,儘管祂無法創造自己抬不動的石頭。

  11. 每個人都應該相信他們的信念所邏輯上隱含的其他信念。所以就千中一得的樂透彩券,你不相信第一張會中(因為千分之一的機率太低),你不相信第二張會中…你不相信第一千張會中,所以你不應該相信任何一張會中獎。這個論證是有效的。

  12. 我思考,所以我存在。但我沒有證據證明我在思考,所以這個說法是錯的。

  13. 在前言裏面寫上“本書疏漏難免”,會使整本書免於出錯。


  14. 貳、選擇題

  15. 邏輯蘊含(logical implication)指的是,如果我相信前提,但不相信結論,就會造成矛盾。現在有個人,他的名字叫做 ‘法國國王’,他是禿頭。如果他多出一根頭髮,他還是禿頭。如果他再多出一根頭髮,他還是禿頭。如果他一共多出三根頭髮,他還是禿頭…,以此類推。所以他多了十萬根頭髮,還是禿頭。

    請問這個推論的問題出在下面那一個地方? (a) 現在沒有法國國王。(b) ‘禿’ 這個字是含混的。(c) 這個推論方式是無效的。

  16. 幫幫李逵吧!
    假設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是同卵三胞胎,李逵在pub看到一個,林沖進來問李逵看到的是那一個,李逵說分不出來。但肯定以下事實:
    一、只有一個在pub裏。
    林沖進一步告訴李逵兩個事實:

    二、阮小五除了跟阮小二一起,從不單獨去pub。
    三、除非至少有另一個兄弟,阮小七從不進pub。
    林沖再問李逵,他看到的應該是:(a) 阮小二;(b) 阮小五;或(c) 阮小七。


  17. 三、簡答題

  18. 假設Achilles的速度是烏龜的兩倍,再假設烏龜先走了半公尺。請簡述Zeno如何論證Achilles永遠追不上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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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關於宗教影片的趣事

我盡量避免一天發兩篇文章,不過這兩件事真的是太有趣了。




  1. 一部乍看之下是在痛斥無神論的短片。

    許多人認為這其實是無神論者的惡作劇,因為裡面的論點實在是太蠢了,30秒就讓我笑翻。



  2. 上個月,演化生物學家PZ Myers和家人朋友到電影院想看最近很有名的反無神論紀錄片「Expelled: No Intelligence Allowed」,沒想到在門口被擋下來。工作人員說,紀錄片製作人有交代,如果Myers來的話,不要給他進去。

    於是Myers只好待在場外,讓其他人進去︰他的太太、小孩,以及他的朋友
    Richard Dawkins
    詳細請洽http://scienceblogs.com/pharyngula/2008/03/expelled.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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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論、內在論和Humean psychology的不一致

哲學上,「不一致」(inconsistent)是一種可以存在於主張(或者宣稱、理論)之間的關係,當我們說某兩個或數個主張不一致,我們就是在說這兩個或數個主張邏輯上不可能同時為真。(用邏輯術語來表達,就是指如果我們將這些主張的內容用and連起來做成一個conjunction,這個conjunction會蘊含矛盾。)

認知論、內在論和Humean psychology的不一致是後設倫理學(meta-ethics)處理的主要問題之一,這個問題重要的原因在於,認知論、內在論和Humean psychology這三個直覺上沒問題,而且是某些領域研究基礎的主張事實上是不一致的︰它們三個不可能同時為真。


認知論(cognitivism)主張道德判斷和道德語句是認知上有意義的(cognitively meaningful),也因此主張當一個人做出一個道德判斷,這個人會擁有和這個判斷的內容(content)一致的信念(belief)。
說一個判斷或句子在認知上有意義,就是在說這個句子是對世界的描述,表達了某個可以出現也可以不出現的事態(state of affair)。「甘迺迪是被暗殺的」、「2008年馬囧選贏小夫」、「可口可樂的代表色是綠色」都是具有認知意義的句子,有為真或為假的可能。有一些語句不具有認知意義,它們無法為真或為假,說它們為真或為假是沒有意義的。「哈囉,大家好!」、「誰選贏了?」、「讓一點、讓一點、燙哦!」、「幹你娘雞掰勒!」當一個人宣稱甘迺迪是被暗殺的,(假設他是在說實話)我們可以知道他具有一個信念「甘迺迪是被暗殺的」,然而,當一個人說「哈囉,大家好!」或者問「誰選贏了?」,我們不會認為他具有某些其內容與這些句子的內容一樣的信念。
所以,當一個人主張道德判斷是認知上有意義的,他會認為道德判斷是對於世界的描述,可以為真也可以為假,而且可以和信念具有一樣的內容。

內在論(internalism)主張道德判斷蘊含行為的動機和理由。
當一個人做出了一個道德判斷「在情況c底下應該做a」(例如「遇到慈善團體募款,應該捐錢」),必然地,他在情況c底下會有動機和理由做a(當他遇到慈善團體募款,他會有動機和理由捐錢)。

Humean psychology是關於人在做選擇的時候的心理機制的理論,來自經驗論哲學家Hume。Humean psychology主張一個人所持有的信念不能決定這個人有哪些行為的理由和動機,一個人有哪些行為的理由和動機,最終由這個人的慾望決定。
雖然如果我不相信桌上有蘋果的話,我就不會有「吃掉桌上的蘋果」理由和動機,但是光是相信桌上有蘋果並不足以讓我有理由和動機吃它,我還得想要吃它才行。


根據內在論,道德判斷必然蘊含行為的動機和理由。然而,根據認知論,道德判斷表達信念,根據Humean psychology信念並不足以決定行為的動機和理由,如果沒有相應的慾望,行為的動機和理由就不會存在,我可以在誠心地做出「遇到慈善團體募款,應該捐錢」這樣的判斷後在遇到慈善團體時兩手一攤說「我沒有捐錢的慾望,所以我沒有理由捐錢」。所以,道德判斷不必然蘊含行為的動機和理由。在這裡我們導出了矛盾,這顯示上述三個主張不一致,不能同時為真,一旦假設它們都為真,就會導出矛盾。

對於這樣的矛盾,我們可以藉由修改或者放棄其中一個或者多個理論來克服。
我目前比較青睞的方法是放棄認知論,因為我不覺得道德判斷有認知意義,我不認為我們有什麼理由把道德判斷視為描述客觀事實的判斷,我也看不出來這樣做對討論道德問題有什麼幫助(我倒是覺得相信有客觀的道德事實有可能會造成獨斷的危險)。我認為道德判斷的種種性質都顯示它不是在描述客觀世界,而是在表達說話者的立場、態度、情緒。這樣的主張在後設倫理學上稱為表達論(expressiv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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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絲和害怕機制

我前幾天看了詭絲,然後害怕得睡不著覺。

詭絲是一部讓我很喜歡的電影,我只看了前五分鐘,就決定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把它看完。我希望可以聊聊我喜歡詭絲的哪些地方,不過那是題外話,下次談。

我今天想提一下我一直以來對於鬼片和鬼故事、鬼漫畫的一個想法。我覺得這些故事裡的某些非人怪物之所以讓人覺得可怕,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這些東西的行為機制(決定牠在什麼情況之下會做什麼事的機制)都不像有智力的人,比較像被灌了固定程式的野獸。牠們共有的特徵是,就算牠們好像有一點思考能力,甚至可能聽得懂簡單的人話,牠們的行為原則依然很簡單且不可理喻,也無法動之以理。牠們會一直重複同樣的行為,說同樣的幾句話,而且這樣的習性很難藉由溝通來影響或改變。阿菊就只會數盤子,「一枚...兩枚...啊...少了一枚...」,恐怖子就只會要你去找口琴,電影如咒怨、七夜怪談裡的鬼魂個性更不像人,反而像是具有固定行為模式的獸類,可是牠們都很可怕,而且這樣的可怕似乎不需要奠基在驚悚的外表和危險性上︰如果牠們更聰明,會溝通,對人們就更危險,但是不會因此讓人更害怕,而我小時候看插圖畫得很有喜感的鬼故事一樣嚇得要死。

為什麼當一個可怕的東西缺乏思考能力又具有固定的行為機制的時候我們會因此而更害怕它?
不知道有沒有科學家企圖解釋這個問題,我比較有興趣的是基於gene或meme做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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孿生地球論證在意義理論領域的影響

大致上,孿生地球論證在意義理論領域的貢獻在於,它證明了,對於任何自然類詞X而言,X的有能力的使用者對於X的理解不足以決定在他自己的使用之下的X的外延

意義理論是一個哲學領域,這個領域要面對的問題本身不太清楚,我會選擇用這樣的方式來描述它︰哲學家認為一個理想的意義理論至少必須要說明
  1. 是什麼東西決定一個詞的外延?是如何決定的?為什麼我們事實上使用「愛迪生」的時候,這個詞會指涉到那個發明電燈的人,而非其他人?
  2. 溝通如何可能?當我使用「愛迪生」這個字,為什麼其他懂中文的人會知道我在談論誰?
  3. 其他雜七雜八關於意義的哲學問題。
例如,洛克式的意義的內在論主張,一個詞的意義就是這個詞代表的心靈圖像(mental picture)或者觀念。這樣的主張會這樣回答1︰一個詞的外延是由這個詞代表的心靈圖像或觀念決定的,如果我懂得「蘋果」的意思,我就會知道「蘋果」的意義就是我心裡理解的那個紅色的、微香的水果,因此,蘋果的外延就是所有跟我心裡的蘋果圖像長得、聞起來、嘗起來一樣的東西所成的集合。同樣地,這樣的主張會這樣回答2︰當我說「蘋果」的時別人知道我在講什麼,因為當我說「蘋果」的時候別人也會想到跟我的心靈圖像一樣的心靈圖像。

(哲學家很早就發現不同詞類的意義問題可能沒辦法使用同一個意義理論來說明,所以一般來說他們在建造意義理論的時候會選定自己要處理的詞類,洛克式的意義理論和下面的確定描述詞理論處理的對象都是名詞)

另外一個例子是羅素的確定描述詞理論(theory of definite description)。根據確定描述詞理論,每一個名詞事實上都是一個確定描述詞(definite description,也有人翻成「摹狀詞」),而且一個名詞的意義來自於它代表的確定描述詞的內容,我們理解一個名詞當且僅當我們理解這個名詞代表的確定描述詞。例如,「亞里斯多德」的意義來自於「柏拉圖的學生,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我懂得「亞里斯多德」是因為我知道它所指涉的人其實就是「柏拉圖的學生,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所指涉的人。這樣的主張會這樣回答1︰一個名詞的外延是被這個名詞代表的確定描述詞決定的,一個名詞的外延就是所有滿足那個確定描述詞的內容的東西所成的集合。同樣地,這樣的主張會這樣回答2︰當我說「亞里斯多德」的時候別人知道我在講什麼,是因為他掌握了「柏拉圖的學生,亞歷山大大帝的老師」這個確定描述詞,並且他知道,「亞里斯多德」代表的就是這個確定描述詞。

意義的內在論和描述詞理論都不太理想,後來各自被別人揪出了很多問題。然而,Putnam揪出的這個問題卻是大家沒有想到過的新問題,而且這個問題除了證明意義的內在論和描述詞理論不正確之外,也連帶地推翻了一狗票的其他意義理論。

意義的內在論和描述詞理論雖然是不同的理論,不過它們有一個共同的主張︰一個人對於一個語詞的理解可決定這個語詞的外延︰當我掌握了一個語詞,你只要看看我腦子裡知道些什麼(於內在論是心靈圖像,於確定描述詞理論是確定描述詞),就知道這個詞的外延包含哪些東西。這個主張直覺上沒有什麼問題,也被其它多種意義理論所擁抱。

然而,孿生地球論證很明確地提出了一個例子,在這個例子裡,xyz完全符合老囧對於「水」的理解—它長得像水、喝起來像水、聞起來也像水,它甚至也會在100度沸騰,在4度時密度最大—,但是我們一點也不覺得,當老囧說到「水」的時候,他有任何機會能指涉到xyz這種他根本沒接觸過的東西。如果我們在這裡的直覺是堅強的,那麼「水」這個詞的外延就無法被「水」的有能力的使用者對「水」的理解所決定。在這個地方,Putnam的重要性在於,如果他們是對的,那麼,對於任何意義理論來說,如果這個理論蘊含「一個人對於一個語詞的理解決定這個語詞的外延」這樣的主張,這個理論就不會是對的。

不過,還是有一些探究指涉問題的理論和孿生地球論證的結論相容(compatible),例如因果歷史理論(causal-historical theory)。因果歷史理論主張,一個詞指涉的東西(即,這個詞的外延)是被這個詞的命名儀式所決定的。基本的想法是,有人創造了一個詞,然後他(或者當時的語言社群)決定了這個詞要用來指涉哪些東西,接著,透過因果傳承(交流與學習),越來越多人學會了這個詞,而他們用這個詞(X)的時候所指涉到的是哪些東西(Y)這件事可以因果地向上追溯,一直追溯到有人把Y命名為X的這件事。因果歷史理論不會受到孿生地球論證的威脅。根據因果歷史理論,「水」的意義是被古人將河裡湖裡可以拿來喝的那類東西命名為「水」的這件事所決定,而河裡湖裡可以拿來喝的那類東西恰好是H2O,而非XYZ。因此,根據因果歷史理論,當老囧使用「水」這個字時,他指涉到的東西只會是H2O,不會是XYZ,這和孿生地球論證的結論一致。

(因果歷史理論原來是專門處理專名(proper name,如「亞里斯多德」、「新光三越大樓」)的理論,在孿生地球之後擴展業務範圍到「水」、「孟加拉虎」這類自然類詞(natural kind term)上。然而,因果歷史理論也有不少本身難以解決的問題,於是後來逐漸發展出一些混合因果歷史理論和描述詞理論的理論(hybrid theory),不過我對這個部份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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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延和內涵(extension、intension)

外延(extension)和內涵(intension)是分析哲學裡最重要的區分之一,弄不懂它們,就沒有機會弄懂任何邏輯語意系統、大部分的語言哲學和心靈哲學議題以及其它相關的哲學主張。

外延和內涵是詞語和概念會擁有的東西,外延是具體的,內涵是抽象的。直覺上,外延是一個詞語適用的對象所成的集合,內涵則是一個詞語的意義。

內涵是一個詞語的意義,如此模糊的描述不會讓任何哲學家滿意,於是長久以來不停地有哲學家試圖提出刻劃,例如一個詞語的內涵就是懂得這個詞語的人掌握的那些東西、一個詞語的內涵就是看懂它的人看到它的時候會想到的那些東西等等。然而這些刻劃依然不大精確,只告訴我們一個詞的內涵可能跟某些說話者或聽者的心靈狀態有關而已。

在哲學上,外延具有比較明確的定義︰外延是一個詞語適用的對象所成的集合。
一個名詞的外延就是這個名詞指涉的東西所成的集合︰「馬囧」的外延只有一個成員(member),就是2008年選上總統的那個人;「大象」的外延就是古往今來所有的象組成的集合。一個一位述詞的外延就是所有符合這個述詞的敘述的東西所成的集合︰「黃色的」的外延就是所有黃色的東西所成的集合;「又是圓的又是方的」的外延是空集合,因為沒有任何東西既圓又方。一個二位述詞的外延是所有符合這樣的關係的有序對(order pair)所成的集合,值得注意的是,有序對是有順序性的︰「...是...的爸爸」的外延會包含<野原廣志、野原新之助>這個有序對,但是不會包括<野原新之助、野原廣志>這個有序對,因為野原新之助不是野原廣志的爸爸。有一些述詞不只是二元述詞,例如「...在...和...的中間」是一個三元述詞,這種詞的外延就會是所有使得a在b和c中間的a、b、c所成的三位序(triple)<a、b、c>所成的集合,可以想像,這樣的集合會包含<宜蘭、台北、花蓮>、<宜蘭、花蓮、台北>、<新光三越、台北車站、新公園>...原則上,一個n位述詞的外延裡會包含所有滿足這個述詞的n位序(n-tuple)。


原則上大部分哲學家相信語詞的內涵決定外延,即,當兩個詞的內涵一樣,它們的外延一定會一樣。然而,兩個詞的內涵不同並不表示它們不會有一樣的外延。「馬囧」和「馬英九」的內涵不一樣,他們代表的意思不相同,其中一個比較kuso,另一個比較陽氣剛剛,但是它們具有一樣的外延︰唯一成員為2008當選總統的人的那個集合。「正常狀況下會有心臟的東西」和「正常狀況下會有腎臟的東西」在真實世界裡也有一樣的外延,但是它們的意義不同,一個關於心臟,一個關於腎臟。


外延—內涵的區分在邏輯上的優勢顯著。一旦我們掌握了外延這個概念,我們就可以在製造邏輯語言的時候使用一個詞的外延來定義這個詞,由這樣的方法做出來的外延邏輯語言,使得語意(semantics,一般使用model)的建構成為可能,因此也能夠討論完備性和健全性。

而在語言哲學上,外延和內涵明確區分了一個詞的指涉和意含,這使得哲學家可以使用更多種進路來對意義這個難解的概念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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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的獨立思考

這篇文章討論的是我試圖對於獨立思考這項能力的內容做出的分析,原文發表於裏想箱。


我自己基本的想法是,一個人具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代表他具有問題意識、思考的意願和能力(或許,再加上表達的能力)。

思考的意願基本上我覺得是嗜好的問題,就像有人覺得討論死刑很有趣有人覺得很無聊,這或許是可以培養的,但不能不承認的是具有這種嗜好的人有比較大的機會訓練自己的思考能力。

問題意識是一種能力,這種能力是有助於捕捉可供思考(以及必須思考)的問題的觀察力。具有這種能力的人會比較容易在身邊或者事件中找到可以思考的問題或是嗅到司法不公的味道,具不具有這個能力當然也會跟一個人喜不喜歡思考有關係,喜歡想問題的人自然會集中精神想辦法找問題來思考。我通常也把另外一種東西叫做問題意識,就是對於一個別人做出來的論證有沒有道理的直覺︰對於那些事實上有問題的論證,通常來講,思慮強的人有比較高的機會一眼就覺得那有問題(就算他還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我想,這跟一聞就知道某個政策不公正可能在原理上有一點關係。

思考能力當然也是一種能力,基本上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而且分析起來大概會比上述兩點更複雜,所以我想我稍微作一下刻劃就好了︰當我說一個人思考能力強,就表示我覺得他能夠理解比較複雜的問題或主張、做出漏洞比較少的分析、建構比較完整且概念清楚容易被別人理解的論證、思慮周詳能夠在文章寫完之前先想到有問題的地方來作修正,不會時常一下子就被駁倒。

表達能力也是一種能力,方法上分為口頭和書面。我想這個部份大概不需要做什麼說明,不過我想順便說一下自己這幾年逛論壇的感想。大多數人在複雜的議題上寫不出易懂的文章這是事實,不過我覺得大多數人寫不出易懂的文章並不是因為沒有能力寫,而是沒有意願,急於發表或是沒耐心慢慢把論點鋪陳出來,引導讀者進入最容易理解的狀況,放一些有助於理解的例子等等。我相信在寫文章的時候多一點耐心,可以讓看的人比較舒適一點。

我們的教育家是不是不知道什麼是獨立思考?

這是我觀察和思考了很久才敢面對的一項懷疑,因為這項懷疑的內容等於是說,那些人根本就是蠢蛋,沒有誤。

我們的教育家,或者說,決定我們高中要上什麼課的那些人,很有可能不知道什麼是獨立思考,或者雖然他們知道,但是不曉得怎麼把這個課程放進體制裡讓第一線教師來執行。

獨立思考的重要性,每個面對小論文比賽的人或者在辯論台上被對方辯友鞭的人都能很生動地體會到(如果沒有的話,下次體會到大概就是因為太笨而被公司趕出去的時候了)。我猜,幾乎每一個大學教授都會承認說,他們寧願收有思考的意願和能力而入學成績不太好的學生,也不喜歡只會唸書的草包。而這種能力在網路平台上更是明顯,面對一樣的議題,笨蛋和聰明傢伙,看發言很容易判斷。我甚至相信,如果老百姓的判斷力變強,政客和詐騙集團都會不容易生存。然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高中老師花了很多的時間讓學生解方程式和記憶哪個古人有哪種行文風格,卻沒有任何一門專業的課程訓練高中生的思考和表達,那些覺得這個很重要的學生還必須花費課餘時間到辯論社去學。

如果獨立思考是一項很重要的能力,為甚麼我們在高中受不到關於這項能力的訓練?
我想答案不會是那些決定我們在高中該學什麼的人不知道這個簡單的事實,因為我想他們沒有那麼蠢吧。(應該沒有吧?雖然我覺得的確有一些事實讓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沒有那麼聰明,例如體育課本和家政課本,如果沒有人上課會用那個,為甚麼還要花錢編和印那種鬼東西?)

如果他們知道的話,為甚麼現況會是這樣?
我猜測原因可能是
1. 他們天真地以為自己設計的課程具有獨立思考的訓練效果
2. 他們的確希望並且企圖使得高中課程包含獨立思考訓練,可是一線教師能力不足無法配合
3. 他們知道獨立思考很重要,可是他們的老闆不希望人民太聰明
4. 他們知道獨立思考很重要,他們甚至知道讓學生念那麼多國文和數學只是浪費時間,可是他們無法處理國文和數學教師失業潮
5. 他們都知道,但是因為懶的修正過去的教法跟教材,也怕多做什麼教改行動會被無知家長亂剿,所以不如裝死什麼都不做(本項由YuSuKe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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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Gee對肯定前件提出的反例

肯定前件(modus ponens,或者MP)是古典邏輯裡最基本的原則之一︰
P→Q
P
-------
Q
根據MP,如果P和(P→Q)都為真,Q就會為真。MP捕捉的是關於日常語言中的條件句的推論直覺︰對於任何一個條件句「若P則Q」而言,如果前件(P)為真,後件(Q)也一定會為真︰假設「如果小吉被當掉,那麼小吉媽痛扁小吉」且假設「小吉被當掉」,可以導出「小吉媽痛扁小吉」。

Van McGee提出了一個MP的反例(McGee 1985),其基本的想法是這樣的︰
市長被發現陳屍官邸,警探張前往調查。警探張發現,案發當時可能的嫌疑犯有三個人,分別是屬於官邸內務人員的管家,以及屬於官邸外勤人員的司機和園丁。當下,雖然不曉得對案情有沒幫助,警探張做了這樣一個中肯的推論︰
P1.如果是外勤人員殺了市長,那麼,如果司機沒有殺市長,殺了市長的就是園丁。
隨後,經過了一番現場勘查,警探張掌握了一些有力證據,而這些證據都指向司機就是兇手。假設這些證據非常強,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宣稱︰
P2.司機殺了市長。
而因為司機是外勤人員,所以P2蘊含P3︰
P3.外勤人員殺了市長。
而P3正好是P1的前件,於是,根據MP規則,我們可以導出P4︰
P4.如果司機沒有殺市長,殺了市長的就是園丁。
McGee以及大部分哲學家都認為這個結論是荒謬的,因為嫌疑犯有三人,為什麼警探張可以在僅僅掌握了司機的犯案證據後,就推論出「如果司機沒有殺市長,殺了市長的就是園丁」?畢竟,即使司機真的沒殺市長,殺了市長的也有可能不是園丁而是管家。

這個論證看起來像是個健全論證,如果這個論證的結論是荒謬的,與理性不合的,我們似乎只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即這個論證唯一用到的那個邏輯規則,MP,是不夠好的規則,它無法恰當捕捉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推論方法與直覺。

然而,大部分哲學家並不認為這個反例真的對MP使用的合法性構成威脅,他們傾向於相信這個反例本身有問題,雖然至今似乎沒有人給出明確診斷。

kiki在德州大學的指導教授Nicholas Asher曾經對這個問題作過有啟發性的分析,他認為這個反例裡的論證可以被改寫成這樣︰
R1.如果是外勤人員殺了市長,那麼,如果他不是司機,他是園丁。
R2.司機殺了市長。
R3.外勤人員殺了市長。
R4.如果他不是司機,他是園丁。

這個改寫可能指出了一個重要的線索︰在R4裡,「他」到底是指哪個人啊?如果把前面的推論(R1~R3)擦去,R4就變成一個不知所云的句子。這似乎顯示出,在某種意義下,R4沒辦法在脫離整個論證的脈絡下被理解,然而,這樣的講法是模糊而無法讓哲學家滿意的︰怎樣才算是脫離整個論證的脈絡?這裡的「被理解」是指什麼?哪些句子沒辦法在脫離整個論證的脈絡下被理解?是什麼原因使得這些句子沒辦法在脫離整個論證的脈絡下被理解?對於那些想搞清楚McGee的反例為什麼看起來這麼奇怪的人來說,如果他們想要嘗試Asher提供的approach,這些問題都是必須面對的。





Reference︰
中正哲學「理性與理由」上課內容,2008春
McGee, Van. "A Counterexample to Modus Ponens."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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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的定義

很多哲學問題都是這樣問的︰「什麼是x?符合哪些條件才算是x?」

知識論上我們問︰「什麼是知識?一個人要符合哪些條件才算是知道P?」
倫理學上我們問︰「什麼是善?一個行為要具備什麼條件才算是善的?」
心靈哲學上我們問︰「什麼是心靈?一個東西要符合哪些條件才算是擁有心靈?」

我偶爾會想到一個類似的問題︰「什麼是說謊?一個人要符合哪些條件才算是在說謊?」

直覺上我們認為說謊就是說虛假不真的話,所以一個可能的定義是︰
definition 1
當一個人S說了一句話P時,S是在說謊,若且唯若
P不為真。

然而,我們很快就可以找到反例︰
case 1
我以為查理在研究室,所以阿條要找查理借錢的時候我跟他說查理在研究室,然而查理並不在研究室。

在case1裡,我說了不為真的話,但是沒有人會覺得我是在說謊,我只是弄錯了而已,不是故意的。所以,透過case 1,我們知道,當一個人說謊的時候,他不僅僅要說假話,而且他還得知道自己是在說假話才行。基於這個發現,我們調整定義︰
definition 2
S說了P是在說謊,若且唯若
1.P不為真,而且
2.S不相信P。

然而,這個定義也不會是合適的,考慮這個例子︰
case 2
阿條弄不到錢,所以被黑道追殺,逃到我家來。「靠,你都只會給我找麻煩!」但是畢竟朋友一場,所以我還是伸出援手︰「好啦,你躲到樓上去,我跟他們說你從後門跑了」
阿條躲到樓上臥房,越想越不對,如果黑道堅持要搜房子,自己就是甕中之鱉了。於是,阿條還是趁我應門的時候從後門跑了。
我一開門就被黑道抓住領子,我依照計畫騙他們︰「阿條從後門跑了啦!」

根據definition 2,如果一個人在騙人,那麼這個人一定是講了自己相信不為真的不為真的話,然而,雖然在case 2裡我的確是在騙人,可是我說的話卻是真的。於是我們知道了,一個人是不是在騙人,跟他講的話客觀上為不為真沒有關係。所以我們再次調整定義︰
definition 3
S說了P是在說謊,若且唯若S不相信P。

這是我自己思考的結論,不過後來kiki在課堂上提到謊言的定義的問題,我提出這個定義,馬上就被他想到反例︰
case 3
大雄今天考零分給老師罵、被技安欺負、放學聽到宜靜要去王聰明家做功課、回家路上被狗追,心情非常度爛,到家之後把書包一丟打算睡午覺。這時小叮噹從抽屜回來了︰「大雄,你有沒有看到我的銅鑼燒?」「銅鑼燒在你頭上啦!」大雄沒好氣的隨便應應。

在case 3裡大雄說了他自己不相信的話,但是我們不覺得大雄是在說謊,依照kiki的講法,大雄比較像是在「亂講」或是「胡說八道」。

我後來查了一下,發現這個定義真的有哲學家在研究,而且目前好像尚無定論。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這些︰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e#Sources
    維基「lie」條目的參考資料表

  2. http://dlist.sir.arizona.edu/2100/01/FallisAPALie.pdf
    Don Fallis去年發表的文章,他認為目前市面上所有的謊言的定義統統都受到反例威脅。

  3.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lying-definition/
    史丹佛哲學辭典的「The Definition of Lying and De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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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論論證.我的反駁

我在本文裡將論證,宇宙論論證蘊含「所有事實都是必然事實」這種沒有人會接受的理論後果。

根據宇宙論論證,我們的宇宙存在的歷史的模型不會是case1︰
case1︰
C1→C2→C3→C4→C5→...→Cn

其中n代表時間點n時的所有存在物的集合;Cn表示這個集合是由偶然存在物(contingent being)所成的集合;「X→Y」表示X是Y的存在的充分理由。

因為在case1裡,C1的存在不具有充分理由,但根據充分理由原則,任何偶然事物的存在都具有充分理由——對於任何有可能不是現在這個樣子的東西的存在,都存在有一個充分理由使得它是現在這個樣子,而不是其他樣子甚或不存在。

所以,宇宙論論證能夠接受的宇宙模型是case2︰
case2︰
N1→C2→C3→C4→C5→...→Cn

其中Nn表示這個集合是由必然存在物(necessary being)所成的集合(對於N1包含哪些或哪個東西,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主張)。

在case2裡,不存在有任何缺乏充分理由的偶然存在的東西,C2存在的充分理由是N1,而N1而是必然存在的、不管怎樣都會存在的,因此無所謂「N1存在的理由」或「造成N1存在的原因」。

So far so good,宇宙論論證說明了,只要充分理由原則是對的,就一定有一個(或一群)必然存在,它們是萬物之所以存在的最終原因。

但是,對於case2這個宇宙模型,我們依然有問題可以問。例如,我們可以問說,既然C2是偶然事物,既然C2是有可能不存在的,那麼,為什麼N1造成的是C2的存在,而不是C2',或者C2''?宇宙論論證蘊含的標準回答會是,因為N1是C2的充分理由,這意味著只要N1存在,邏輯上來講,在下一個時間點C2就會存在。這真的是一個很好的回答,因為它蘊含了C2的必然存在︰
  1. 如果N1存在,那麼,在2這個時間點C2就會存在。
  2. N1必然存在。
  3. 因此,C2不可能不存在。
當一個東西不可能不存在的時候,它就是必然存在的。

所以,根據那些宇宙論論證所恪守的原則,我們的宇宙模型其實應該是
case3︰
N1→N2→C3→C4→C5→...→Cn

在這裡N1所造成的不再是一堆偶然事物的存在(C2),而是一堆必然事物的存在(N2)。

然而,對於case3,我們也可以問一樣的問題︰既然C3是偶然存在的,那麼為什麼N2造成的是C3,而不是C3'或者C3''?可以想見的回答是,因為N2,作為一個必然存在,是C3存在的充分理由,只要N2存在,那麼一段時間之後C3就會存在。於是,我們得承認C3也是必然存在的,然後將宇宙的模型再度修正成︰
case4︰
N1→N2→N3→C4→C5→...→Cn

當然,case4也會遇到一樣的質疑,然後根據宇宙論論證依賴的原則給出一樣的答案...最後,我們會面對的是這樣的宇宙模型︰
case5︰
N1→N2→N3→N4→N5→...→Nn

任何存在物都是必然事物,所有事實都是必然事實。

如果我的論證是對的,那麼即使宇宙論論者能證明充分理由原則是對的(目前這個工作的前景不大被看好),也只構成了一個悖論,沒有人會因此相信有個必然存在的東西是是萬物存在的最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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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聊起最近做的夢,談到自己在夢裡選擇了和帥氣性感的男人墜入愛河,醒來之後感到很震驚。她一直相信,在自己選擇對象的判準裡,忠誠、能力和體貼勝過外表。

夢和現實有兩個類似的地方,就是我們不能完全掌握自己所在的情境狀況,不過自由意志仍在,我們可以控制自己的選擇和行動。

有一些人相信說,人的潛意識會在夢裡展現。這個主張起碼有兩種蘊含。第一種蘊含是,在夢裡出現的情境或物件是潛意識隱喻的呈現,例如夢到雨傘代表自己對於陽具的羨慕之類的。第二種蘊含是,在夢裡所作的決定是來自於潛意識。我不知道夢裡會出現什麼東西跟潛意識有沒有關係(事實上,我不知道潛意識是什麼,聽起來像是另一個平常不被察覺的價值觀之類的東西),不過我不認為當我們在夢裡做出令自己吃驚的選擇時,是因為我們在夢裡所使用的價值觀跟平常不一樣。

我曾經對於自己在夢裡的行為作過觀察(這裡的觀察,當然只是睡醒之後回憶一下想想自己剛剛在幹嘛而已,沒什麼深度)。我發現自己在夢裡的表現和清醒時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我在夢裡比較直覺,不會考慮太多因素、比較笨,沒辦法處理太複雜的問題、比較情緒化,不大有能力抑制興奮、恐懼、憤怒等衝動。夢裡的行為選擇有這樣的特徵是可以想見的,因為大腦在休息,沒有什麼力氣觀察環境、評估結果、控制情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在具備特定條件的情境之下,自然容易做出一些平常雖然想做但是被理智壓下來的事情。於是對於理智和壓力很敏感的人便主張那是潛意識。然而,我覺得那僅表現了一個人變得粗心、愚笨、情緒化的時候會做的事情而已。

女王陛下是我見過最具做夢天賦的人,有一天她起床之後說「我剛剛做了一個冒險系的夢欸,可是忘記劇情了」,然後一邊回想還記得的部份一邊畫出自己夢中出現的飛行座騎,描述牠方向感不好、不喜歡用腳走路、喜歡吃田鼠和豬里肌、喜歡玩套圈圈、一臉常常在發呆的樣子、小時候的模樣之類的細節。

偷拐搶騙的原聲帶是我在和女王陛下交往的時候常聽的專輯,自此之後只要一聽那音樂就會想到她。那是很好的音樂,女王陛下也是很好的人。因為聽到好的音樂而想起好的人,卻感到悲傷,這讓我覺得遺憾。



原聲帶之一,Golden B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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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論論證

宇宙論論證是一個古早味的論證,自古希臘時期開始,就不停地在神學和形上學討論裡出現,而且雖然版本眾多(根據某哲學家的統計,市面上至少出現過17種在邏輯上互不相等的宇宙論論證),但是基本的出發點相差不遠。

亞里斯多德相信,世界的變化最終來自於一個不動的推動者(unmoved mover)。亞里斯多德觀察到,各種變化和運動都需要某些東西提供動力,如果人不擲球,球就不會往前飛,如果不餵食,雞就會停止運作。然而,不可能對於任何變動的東西來說,都存在另外一個東西提供給它動力,因為這樣會沒完沒了。因此,亞里斯多德相信一定存在有某個本身靜止,卻可以推動其他事物運動和變化的東西,它是世上所有運動和變化的最終原因,但不是任何運動和變化的結果。類似的想法也出現在中世紀教士湯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就是圖裡那個眼神呆滯的大伯)的書裡,阿奎那認為,雖然眼前所見的東西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但是一定存在有某個東西,它造成其它東西的存在(即,它是某些其它東西存在的原因),但它本身的存在是沒有原因的。

這樣的思路背後的一個堅強直覺,後來被萊布尼茲(Leibniz)刻劃了出來︰「不可能有任何事實東西命題會在缺乏使它為真或存在的充分原因的情況下為真或存在,雖然我們不一定知道這些原因是什麼」這個主張後來被稱為充分理由原則(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大家相信它是宇宙論論證的必要前提。

充分理由原則可以被整理成這樣︰
  1. 對於任何存在的東西或事件x,如果x是偶然的,必定存在一個對於x的存在的充分解釋,這個解釋會是x存在的充分原因,即只要這個解釋的內容實現,x就必定存在。
  2. 對於任何為真的命題x,如果x是偶然的,必定存在一個對於x的為真的充分解釋,這個解釋會是x為真的充分原因,即只要這個解釋的內容實現,x就必定為真。
任何事實都是世界的一個狀態,而且是被實現的狀態(有一些世界的狀態是沒有被實現的,例如「甘迺迪病逝」、「蔣中正光復大陸」)。當我們面對一件事實,例如陳水扁在兩千年選上總統,我們可能會問說,為什麼這會是一個事實、是什麼使得它成為事實的。當我們這樣問的時候,我們希望知道的是,是哪些原因使得這個事實被實現的?是哪些原因使得世界呈現出這個事實,而不是另外一個事實(例如,陳水扁沒在兩千年選上總統)?我們所希望聽到的原因本身也應當是事實,而且它們必須是造成「陳水扁在兩千年選上總統」這個事實被實現的因。我們會有尋求原因的衝動,是因為我們知道「陳水扁在兩千年選上總統」這件事並不是非得實現不可——如果歷史有所變動,如果當初有人做了某些事或者有人沒作某些事,陳水扁就不會在兩千年選上總統——於是我們問,那些使得這個事實成為事實的事情,是哪些事情?

那些有可能不是現在這個樣子的事實,在哲學上被稱為偶然(contingent)事實。對於偶然事實的成因的探究之所以是有意義的,是因為這些事情是偶然的。然而,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偶然的。

有一些事實是必然的、不可能不是這樣的,例如「2+2=4」、「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對於必然的事實,我們不會有動機去探究它為什麼是事實、是什麼使得它成為事實。當有人企圖作這樣的探究時(到底為什麼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勒?),我們可能還會嘲笑他沒事找事做。*1

根據充分理由原則,所有的偶然的事實都有可以解釋這個事實為什麼會實現的充分理由。從這個想法出發,宇宙論論證可以被整理成這樣︰
  1. 對於任何一個東西的存在,要嘛它是必然的,要嘛它是偶然的。(根據「必然」和「偶然」的定義)
  2. 如果所有東西的存在都是偶然的,那麼至少會有一個東西的存在背後不具有充分理由。(因為雖然偶然的存在可以作為其它偶然的存在的充分理由,例如我爸爸和我媽媽的存在是我的存在的充分理由,但是如果所有的東西都是偶然存在,除非因果鍊有無限長,否則在因果鍊的頂端一定會有某個偶然存在的背後沒有充分理由,而無限長的因果鍊是無法想像的)
  3. 不會有某個偶然存在的東西的存在背後不具有充分理由。(根據充分理由原則)
  4. 並非所有東西都是偶然的。(根據2和3)
  5. 至少有一個東西的存在是必然的。(根據1和4)

這個宇宙論證的結論是有某個東西的存在是必然的,並沒有對這個東西的性質加以描述。所以在這個階段還沒有辦法被拿來為任何特定宗教的崇拜對象的存在背書。哲學家和神學家在研究宇宙論論證時常把它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就是上述的論證,而第二階段則是特定宗教的信徒(通常是天主教或基督教)試圖證明第一階段的結論裡提到的那個必然存在就是自己相信的神。我不打算討論第二階段,因為我相信1.第一階段不會成功,而且2.就算第一階段成功了,也不會有任何先驗的好理由青睞任何特定宗教實體成為第一階段結論中的必然存在。

歷史上對於宇宙論論證的反駁砲火大多集中在充分理由原則上。充分理由原則是大多數人想都不想就會欣然接受的原則,但是沒有人有辦法證明它為真,每個人都相信任何被觀察到的偶然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分理由,但不能因此斷定過去、現在、未來所有的偶然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分理由。而相對地,反對陣營裡也沒有任何人有辦法證明它為假,我們甚至無法想像在什麼樣的狀況下一個偶然事物會不具有存在的充分理由。

現代支持充分理由原則最強的理由是,充分理由原則是任何追求真理的學術活動的假設。如果一切的存在都是沒有原因和理由的,不管多麼辛苦的觀察和歸納,我們對於世界的原理的認識不會有任何進展,如果一切的存在都是沒有原因和理由的,企圖藉由嚐百草知道哪些植物可以治病將是愚蠢的,因為不會有結果。我們只有在相信了充分理由原則的情況下,才會有動力去研究這個世界為什麼會長成這個樣子,進而獲得知識。而我們累積的知識證明了充分理由原則是有用的。這個理由不夠好,因為它沒有證明充分理由原則是真的,它只顯示出,在一般的情況下,相信充分理由原則的人會過得比較好,這當然不能拿來為嚴格論證的重要前提背書。

我對於宇宙論論證的初步想法是︰
  1. 沒有任何論證能證明充分理由原則為真。
  2. 利用必然存在的東西來為偶然事物的存在提供理由,會造成沒有人能接受的後果。




*1︰當然,我們可以探究「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這個句子在中文裡為真的原因,因為如果當初我們不把「單身漢」定義成單身漢,或者不把「男人」定義成男人,「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就不會在中文裡為真。不過,探究「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這個句子為真的原因跟探究「所有的單身漢都是男人」為什麼是事實,是不一樣的。




reference
中正大學08年宗教哲學課程內容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smological_argument
William Rowe. "The cosmological arg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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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瑞得村的故事.外傳

我一直不喜歡基於隱喻和類比的溝通,尤其是整段話都是隱喻和類比完全不佐以直敘的那種,尤其是類比明明不倫還理直氣壯的那種。我相信隱喻和類比不會比平鋪直述更具有說明力,而且容易使得彼此自己以為有默契聊得很開其實是雞同鴨講。我覺得拈花微笑等著對方頓悟,如果不是源自於愚蠢的溝通習慣,就是基於沒誠意的溝通態度。

不過,我昨天就做了這件我自己不喜歡的事——不瑞得村的故事獨立來看就是一個影射萬人考大學行動而不伴隨任何白話說明的類比。

打類比是當一個人在主張自己認同的價值觀的時候常用的方法。當我想要說服某人在A這個情形下她不該作某件事B,我可以打一個類比X,使得對方同意1.在X的情況下自己有理由不作Y這件事,而且2.類似的理由也會使得自己在A之下不該做B。然而,一個類比要是有效的,至少它得提供在現實情境下合用的行為理由。要提供在現實情境下合用的行為理由,一個類比裡設定的情境必須在那些重要的面向上和現實相似。這一點不瑞得村的故事顯然沒有做到,例如說,要判斷由民眾發起的反制大學活動是不是合理,稅收是不是大學的資金來源之一就是一件必須考慮的事。如果大學自給自足,便應當受到自由市場保護,而如果大學用了納稅人的錢,就得向民眾負責。而這個重要的元素在故事裡沒有交代,所以不瑞得村的故事,作為一個用來協助判斷萬人考大學行動的正當性的類比情境,不是適當的。雖然我當初只是覺得有趣就寫了,並沒有類比的意圖,但是脈絡顯然有誤導之嫌。

不瑞得村的故事用來開開玩笑足矣,要說明萬人考大學這件事哪裡不對勁,白話和理據依然是唯一王道,如同我在該文裡提到的,要知道萬人考大學是不是一件既蠢又霸道的事情,酥餅駱明慶提供的理由會比簡化的故事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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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體論論證

本體論論證(the ontological argument)是我看過最有意思的論證之一,這個論證第一次被提出來是在11世紀教士Anselm(中文譯成「安瑟爾謨」、「安瑟倫」或「安瑟姆」)的書Proslogion裡。Proslogion是Anselm冥思與禱告的紀錄,用意是讚美神,並沒有提出哲學論辯的企圖,不過在出版之後,其中一些隱藏的論證架構受到許多人的討論,而本體論論證就是其中之一。

Anselm的論證目的是要證明上帝(或者一個完美的存在物,對他們來說完美的存在物就是上帝,因此沒有差別)的存在,他的思路是︰
我們可以在腦子裡想像很多東西,例如會飛的馬或是閃亮亮香蕉船,我們當然也可以想像上帝這種超級的存在,我們可以想像有一個東西,這個東西是最完美的東西,他具有所有良善的、好的性質。因此,我們想像的這個東西會具有很多像是「是最美麗的」、「是最高大的」、「是最聰明的」、「是跑得最快的」這類完美性質(perfection)。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問一個問題︰「我們所想像的這個最完美的東西擁不擁有『存在』這個性質呢?」答案顯然是肯定的,不,答案必須是肯定的。為什麼呢?因為如果這個具有了很多完美性質的東西不具有「存在」這個性質的話, 他就不會是我們所想像的那個最完美的東西了。因為,如果這個具有很多完美性質的東西不具有「存在」這個性質,我們可以另外想像一個具有跟他一樣多的完美性質而同時又具有「存在」這個性質的東西,而這個東西會比前面那個東西來得完美,因為它存在,而前面那個東西不存在。所以,一個最完美的東西必定擁有「存在」這個性質,所以一個最完美的東西一定存在。

本體論論證的內容可以整理成這樣︰
    論證A
  1. 「上帝」被定義為最完美的東西。
  2. 最完美的東西擁有所有的完美性質。
  3. 「存在」是完美性質之一。
  4. 上帝擁有「存在」這個性質。
  5. 上帝存在。
事實上,如果這個論證是健全的,那麼不管這個世界變得如何,它都會是健全的。所以,這個論證蘊含著上帝不但存在,而且必然存在—不管這個世界變得如何,上帝都會存在。這是一個非常強的宣稱,因為這等於是在說,任何關於神不存在的主張不但是錯的, 而且不可能為真,如果假設它為真,就會導致矛盾。(「是錯的」和「不可能為真」之間有差別。例如「《包青天》的片頭曲是費玉清唱的」是錯的,但是並非不可 能為真,因為有可能當時被找來錄主題曲的不是胡瓜,而是費玉清。不可能為真的句子的例子有「x同時是圓的又是方的」、「有一個單身漢是女的」等等。)

本體論論證自從被發現以來就不斷受到質疑,例如︰
  1. 為什麼「上帝」一定得被定義成最完美的東西?你說了就算嗎?
  2. 如果「最完美的東西」意指一個具有所有好的性質的最高級的東西的話,那麼「最完美的東西」這個概念並不存在,沒有辦法被任何人掌握。因為有一些性質沒有最高級,我們可以說某幅畫比另外一幅畫美,但是並不存在有一幅畫是最美的,因為對於每一幅畫,我們都可以想像有另外一幅畫比 它更美。
  3. 存在並不一定是完美的性質之一,有時候不存在反而比存 在更好,因此3不為真。
我覺得這三個反駁都不是很理想的反駁,因為他們都為本體論論證留了餘地︰
  1. 對於第一個反駁︰當一個人說自己把「上帝」定義成最完美的東西的時候,他其實是在對自己的用詞的指涉作宣告︰「當我使用『上帝』這個詞的時候,我指的是最完美的東西」。不喜歡這樣定義法的人當然可以不要這樣定義,但是如此一來討論就會雞同鴨講,而且就算不這樣定義,我們還是可以用本體論論證證明出有一個最完美的東西存在,只是這個最完美的東西在這場討論中除了「最完美的東西」之外,沒有其它被所有人認同的名字。
  2. 對於第二個反駁︰我相信在適當的修正之下,論證的支持者依然可以經由釐清後或是重新定義過的「最完美的東西」導出想要的結果。
  3. 對於第三個反駁︰說實在的看不出有什麼說服力,因為直覺 上,一個存在的好東西當然會比不存在的好東西來得完美。而就算有人somehow有辦法說服大家其實「存在」並不是「完美性質」之一,支持本體論論證的人也只 需要定義一個「最完美的東西*」使得最完美的東西*擁有「最完美的東西所擁有的所有性質+存在」然後拿來放在前提裡就行了。
第一個提出針對本體論論證的強力批評的人,是Anselm的同事Gaunilo。Gaunilo認為,如果本體論論證的邏輯結構是有效的,那麼下面這個論證也會是有效的︰
    論證B
  1. 「失落之島」被定義為充滿黃金和水果,最完美的島嶼。
  2. 最完美的島嶼擁有所有的完美性質。
  3. 「存在」是一個完美性質。
  4. 失落之島擁有「存在」這個性質。
  5. 失落之島存在。
依照類似的方法,我們還可以證明「隨身帶著冰淇淋,最完美的鴕鳥」、「不管怎樣都會吐錢出來,最完美的ATM」等數都數不清的荒謬的東西存在。根據 Gaunilo,如果本體論論證是有效的,我們的世界將被那些可以被本體論證出來的東西佔滿,因此,這個反駁又被叫做Overload Objection。

Gaunilo的反駁讓我們知道本體論論證在結構上有某種缺陷,可是沒有說明問題出在哪裡。在這樣的情況下,本體論 證給人的觀感就像是大部分尚還存在的悖論一樣,我們知道它怪怪的,可是不曉得原因。不幸的是,自此開始,學界在這個問題的研究上一直沒有什麼進展。等到康德提出比較有建設性的分析,已經是七百年後了。

康德認為自己解決了本體論論證,他的作法是,主張「存在」不是性質,因此不能被隨意地分配給概念。概念是我們用來思考和討論的工具,我們可以基於自己的需要而任意地將性質加以搭配來創造各式各樣的概念,例如「有著銳利眼神的名偵探兔美」、「弱點是水的阿華田戰士」等等。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任意創造「有著銳利眼神而且事實上存在的名偵探兔美」這種概念,因為「存在」不是概念的材料(ingredient),而是世界上的東西與概念之間的關係。「有著銳利眼神而且事實上存在的兔子」這個東西其實不是一個概念,而是一項宣稱,這項宣稱的內容是『「有著銳利眼神的名偵探兔美」這個概念的確有指涉到世界上的某個東西』,換句話說,「有著銳利眼神的名偵探兔美存在」。而宣稱不同於概念,宣稱必須承擔有可能出錯的風險。當一個人創造了「有著銳利眼神的名偵探兔美」這個概念,沒有什麼好說的。但是如果他宣稱了「有著銳利眼神的名偵探兔美存在」,他就必須承受相對應的事態(state of affairs)不存在而導致自己的宣稱為假的可能性。

所以,根據康德,論證A的錯誤在於說,「存在」不能是「最完美的東西」這個概念的含意之一,因為如果是的話,那麼當我們創造一個「最完美的東西」的概念的時候,我們也同時在宣稱符合這個概念的東西存在,如此一來,論證A就會begging the question,因為A-1宣稱上帝存在。

我認為康德提供的理由是對的,不過康德少說了一件事,那就是不單單「存在」不能當作概念的內涵之一,「必然存在」也不行,否則的話,下面這個論證依然會是有效的。
    論證C
  1. 「上帝」被定義為最完美的東西。
  2. 最完美的東西擁有所有的完美性質。
  3. 「必然存在」是完美性質之一。
  4. 上帝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
  5. 上帝必然存在。
對於論證C,Peter van Inwagen在《Necessary Being: The Ontological Argument》一文中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個分析的人,如果有人有相關的資訊請告訴我,謝謝)根據Inwagen,論證C的問題在於它蘊含了一個歧異的前提,使得整個論證看似健全,但在消除歧異之後,我們會發現要嘛它無法證明上帝存在,要嘛它begging the question。Inwagen認為C-1有兩種可能的意思︰
  1. 一個東西是上帝若且唯若這個東西是最完美的東西
  2. 有一個東西是上帝,而且這個東西是最完美的東西
根據這兩種可能的意義,我們可以把論證C區分為C1和C2︰
    論證C1
  1. 一個東西是上帝若且唯若這個東西是最完美的東西
  2. 最完美的東西擁有所有的完美性質。
  3. 「必然存在」是完美性質之一。
  4. 如果一個東西是上帝,那麼它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
  5. 如果一個東西是上帝,它必然存在。
    論證C2
  1. 有一個東西是上帝,而且這個東西是最完美的東西
  2. 最完美的東西擁有所有的完美性質。
  3. 「必然存在」是完美性質之一。
  4. 有一個東西是上帝,而且它擁有「必然存在」這個性質。
  5. 有一個東西是上帝,而且它必然存在。
C1沒辦法證明上帝存在,它只證明了,如果上帝存在的話,上帝會必然存在。C2能證明上帝存在,可是C2-1已經蘊含了上帝的存在,因此begging the question。



Reference
S. W. Deane. (1962). St Anselm: Basic Writings.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Peter van Inwagen. (1977). Necessary Being: the Ontological Arg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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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考大學,鄉民訂麵包

米糕已經告訴了我們,粉彩的童話背後可能躲著黑色的事實
今天我們可以來看看,黑色的事實背後如何躲著粉彩的童話。

不瑞得村的故事

不瑞得村是個很喜歡吃麵包的小村莊,這個小村莊的每個人都喜歡吃麵包,他們早餐吃麵包,中午吃麵包,晚上吃麵包,宵夜也吃麵包。這麼喜歡吃麵包的小村莊,當然也有很多種麥子的、磨麥粉的、打麵團的和烤麵包的。你一定覺得,這麼愛麵包的小村莊,一定是以外銷好吃的麵包聞名世界吧。不過,不幸的是,事實剛好相反。因為不瑞得人實在是太愛吃麵包了,不瑞得出產的每一個麵包都是在還是一把把麥穗的時候就被自己村的顧客給預訂了,不但沒有餘下的麵包可以賣到其它的村莊或國家,連隔壁和隔壁隔壁村莊的最好的麵包往往也都剛出爐就被不瑞得人給買走。那些喜歡吃麵包的饕客,為了品嚐不瑞得村的麵包,只好都搬到不瑞得村來,然後跟種麥子的人打好關係。於是,不瑞得村裡愛吃麵包的人,就越來越多了。

事實上,不瑞得村裡愛吃麵包的人的確是太多了一點,跟種麥子的、磨麥粉的、打麵團的和烤麵包的人比起來的話。愛吃麵包是很簡單的嗜好,只要愛吃麵包就行了。但是種麥子、磨麥粉、打麵團和烤麵包可就不同了。如果種麥子的人沒抓準播種和施肥的時節、磨麥粉的人沒有細心磨得細滑細滑、打麵團的人手勁小了點、烤麵包的人不懂得控制火侯,麵包就不會好吃。然而,要做到抓準播種和施肥的時節、細心把麥粉磨得細滑細滑、打出麵團的勁道、掌握恰到好處的火侯,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也因此,雖然不瑞得村裡的好吃麵包聞名世界,普通甚至有點糟糕的麵包也隨處可見。

那些有口碑的老牌子麵包店在不瑞得村裡當然是最受歡迎的,事實上,在不瑞得村裡,地皮附近有沒有好吃的麵包店這件事直接地決定了房地產的行情,因為每個人都想要住在一早起來就可以聞到隔壁剛出爐的麵包香味的地方,更別提如果跟老闆熟識的話可以得到的那些優惠了。然而,不瑞得村裡也是有一些不那麼出名或好吃的麵包店,當不瑞得村人太晚出門排隊以至於買不到好吃的麵包,或者手頭緊的時候,這些不那麼出名或好吃的麵包店就是他們溫飽的來源。

然而,有一些不瑞得村人很討厭這些不那麼出名或好吃的麵包店。他們相信不管是出產不好吃的麵包,或者以不好吃的麵包維生,都是不瑞得村人的恥辱。他們在公開場合聚頭時,會大聲批評這些麵包店,說它們根本是黑店,引誘村民把胃口和金錢浪費在粗糙的飼料上,它們應該全部倒光光,以維持不瑞得村的麵包品質。最近,這些激進的村人更發起了《鄉民訂麵包》活動,打算號召有前瞻視野及行動力的村人一起向不夠好吃的麵包店大量訂購麵包然後拒絕取貨付款,讓這些黑店因為虧損而倒閉。

「萬人訂麵包,猛藥吃到飽!*1」《鄉民訂麵包》的代表嘻簍先生在記者會上義憤填膺︰「村長放任麵包店開設,卻沒有設立適當的退場機制,造成現在爛麵包師綁架村民胃口、製造大家需要麵包的假象。我們花了十圓二十圓,卻享受不到麵包該有的鬆軟口感。現在麵包已經是村裡最好賺的產業,其他村民卻只能當冤大頭。村長作不到的,我們來作!萬人訂麵包,猛藥吃到飽!吃到飽!」

對於《鄉民訂麵包》的挑釁發言,大多數麵包店都低調不願回應。根據少數麵包師父私底下透漏,事實上就算接到有人想要大量訂購,店裡也會礙於原物料供應不足而無法接單。鄉民訂麵包的未來,可說是生死未卜。


你覺得《鄉民訂麵包》是不是一個又蠢又霸道的活動呢?
起碼我是這樣覺得的,我覺得它跟萬人考大學一樣,都是又蠢又霸道的活動。

關於萬人考大學的蠢處和霸道處,酥餅駱明慶整理得很清楚。

那麼《鄉民訂麵包》的蠢處和霸道處又在哪呢?以下開放有獎徵答。







*1︰是的,這是整篇故事裡最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句話,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我對這篇文章有所補充,清參考不瑞得村的故事.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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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世界作為一個工具概念

可能世界(possible world)是分析哲學討論常用的概念,用來輔助解釋含有「可能」或「必然」這兩種概念的模態語句(modal statement)。

一個可能世界是一個世界的一個可能的狀態,它必須由一組對於世界的狀態進行完整的描述的語句來定義(有些哲學家會說,一個可能世界就是由一組這樣的語句所成的集合)。世界的狀態就是世界上發生的事態(state of affair)的總和。世界的狀態不會是矛盾的,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想像任何矛盾的世界,就算能想像,也不知道那樣的概念可以在推論或是意見的表達上幫上什麼忙(例如一個存在著同時是球體又是立方體的東西的世界),所以,對於任何世界的可能狀態的描述都不會蘊含互相矛盾的句子。然而,由於這個世界的狀態非常豐富,我們可能連對於這個世界的某一個特定狀態的完整描述都無法全部列出(二加二等於四、孫中山是中華民國國父、2002年的世界首富是比爾蓋茲、宜蘭國際童玩節自2008年起停辦、鳥會飛...),不過這並不影響我們使用可能世界這個概念來作為思考和討論的輔助工具。

假想我們擁有神隱少女裡鍋爐爺爺那種超多抽屜的櫃子,我們將所有世界可能出現的狀態都列了出來,將關於每一個特定的可能的狀態的描述分別整理起來,存放在不同的抽屜裡。現在,我們可以用它們來作一些有趣的事情。
首先,因為我們的任何一個抽屜裡都存放著對於世界的某個狀態的完整描述,而所有抽屜裡的東西加起來則窮盡了世界可能發生的所有狀態,所以一定會有一個抽屜裡面裝著的描述恰好完全符合事實——二加二等於四、2002年時世界首富是比爾蓋茲、宜蘭國際童玩節自2008年起停辦、鳥會飛、湯姆克魯斯相信山達基、神話學是一門鳥課...——讓我們把這個存放著完全符合事實的描述的抽屜標上「真實世界」(actual world)的標籤。
再來,我們就可以依據面前的抽屜來定義下面這幾種句子︰
  • 必然為真的句子
  • 可能為真,但實際上為假的句子
  • 可能為假,但實際上為真的句子
  • 必然為假的句子

定義如下︰
  • 一個句子是必然為真的句子,若且唯若這個句子出現在所有抽屜裡
  • 一個句子 是可能為真但實際上為假的句子,若且唯若這個句子出現在至少一個抽屜裡,但是你在「真實世界」抽屜裡找不到它
  • 一個句子是可能為假但實際上為真的句子,若且唯若這個句子出現在「真實世界」抽屜裡,但是你在某些其它抽屜裡找不到它
  • 一個句子是必然為假的句子,若且唯若你在所有抽屜裡都找不到它

這裡的每一個抽屜,就代表了一個可能世界,因此,上述的定義也可以寫成這樣︰
  • 一個句子是必然為真的句子,若且唯若這個句子在所有可能世界裡為真
  • 一個句子 是可能為真但實際上為假的句子,若且唯若這個句子在至少一個可能世界裡為真,但在真實世界裡不為真
  • 一個句子是可能為假但實際上為真的句子,若且唯若這個句子在真實世界裡為真,但在某些可能世界裡不為真
  • 一個句子是必然為假的句子,若且唯若這個句子在所有可能世界裡都不為真

如此一來,那些包含模態句的討論就便得清楚許多。事實上,某些模態邏輯(modal logic)的語意(semantics),正是建立在以可能世界的構想為基礎的模型(model)上。

除了讓哲學家在討論時有一個具體的概念可以用之外,可能世界還涉及了一些哲學問題,例如跨世界等同(cross-world identity)及關於二維語意論(two-dimensional semantics)或反事實條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的問題等等,待我自己弄得清楚一些再po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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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終極實體作為絕對完美的存在

本文討論宗教終極實體在宗教討論裡的角色以及關於他的完美性的一些哲學問題。

「宗教終極實體」(religious ultimate substance)或者「宗教終極」是一些哲學家在討論宗教時使用的詞,泛指各個宗教所相信並付諸完全的崇拜和奉獻的對象。各宗教裡的宗教終極可能不一樣(至少他們可能會宣稱自己所信奉的宗教終極和異教徒不一樣),因而對不同的宗教來說,宗教終極可能會擁有不一樣的性質,例如基督教的上帝擁有人性(personality),佛教的終極實體則沒有,不過在這裡我不會討論這個現象以及它所衍生的問題。

當分析哲學家對宗教進行觀察,他們所作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試圖使用語意分析來搞清楚各個宗教的教義到底是在說些什麼,任何研究都只有在目標清晰之後才有辦法展開。因此,當分析哲學家遇到宗教終極實體這個概念,他劈頭就問,這個概念是指什麼?被這個概念指涉的東西會擁有哪些性質?

有些信仰者相信宗教終極會是完美的存在(perfect being),即如果一個東西是宗教實體的話,它會是最完美的東西,沒有任何東西比它更完美。這樣的信念為崇拜和奉獻提供了理由,如果一個東西不夠完美,我們沒有理由崇拜它;如果一個東西不是最完美的,我們沒有理由對它做出完全的奉獻。

然而,面對完美的存在這個概念,我們可以問一些問題。例如,完美的存在是指「實際上存在的東西裡最完美的」,還是「可能存在的東西裡最完美的(絕對完美的)」?基於和之前一樣的理由,有一些信仰者選擇後者。因為
  • 如果我接受了「實際上存在的東西裡最完美的東西」作為崇拜的對象,我會遇到一些麻煩。例如說,我永遠都不能確定我找到的那個最完美的東西是不是實際上存在的東西裡最完美的東西,如此一來,我就無法做出最完全的崇拜和奉獻。
  • 就算我能確定我找到的崇拜對象是實際上存在的東西裡最完美的東西,如果它並不是可能存在的東西裡最完美的東西,我依然沒辦法做出最完全的崇拜和奉獻,因為有可能有東西比它更完美。

因此,對於一些信仰者來說,宗教終極實體必須是絕對完美的存在(absolutely perfect being),不但在實際上沒有東西比它更好,也沒有任何可能存在的東西會比它更好(在任何可能世界都不存在任何比它更好的東西)。如此一來,我們可以保證它是絕對值得崇拜的,進而安心地對它進行完全的付出。

然而,絕對完美的存在這個概念引起了一些人的質疑,這些意見通常從這個概念的一些含意出發,進而質疑是不是真的有人有辦法認識這個概念,或者是不是真的有東西有可能符合這個概念的描述。

  1. 可以判斷好壞的性質種類有很多,而在不同種類的性質之間,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來辨別高下。
    我們可以判斷一幅畫比另一幅畫美、一個球員比另一個球員強壯,但是沒辦法判斷一幅畫的美感是不是在一個球員的強壯程度之上。在這樣的情況下,找到一個比其他所有東西都完美的東西,在理論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無從比較起。
    這個質疑建立在一個錯誤上,即認為擁有一個統一的可以對所有東西作排序的標準是找出最完美的東西的必要條件。但事實上我們不需要這樣的標準。要找出最完美的東西,我們只要在每個性質之內作排序︰在所有可能存在的漂亮的東西中找出最漂亮的、在所有可能存在的偉大的東西中找出最偉大的、在所有可能存在的強壯的東西中找出最強壯的...而我們找出來的最漂亮、最偉大、最強壯的東西都會是同一個,因為我們搜尋的是可能存在的東西,如果有一個東西是最漂亮和偉大,但不是最強壯的,我們一定可以找到另一個東西三者兼具。因此,絕對完美的存在的條件應該是這樣︰
    X是絕對完美的存在,若且唯若沒有任何東西在任何好性質的面向的排序上比X更優

  2. 有一些完美性質彼此不相容,所以不可能有東西會擁有所有的完美性質(perfection)。
    「永恆不變動的」是一個完美的性質,「最敏捷的」也是一個完美的性質,然而如果一個東西是敏捷的,它必定能夠移動,如此一來它就不會是永恆不變動的。有一些完美性質彼此之間衝突,不可能有任何可能存在的東西能同時擁有它們,因此,絕對完美的存在不會存在。
    有人認為,這個質疑的錯誤在於認為絕對完美的存在必須擁有所有完美的性質。然而我們並不要求絕對完美的存在然而我們並不要求擁有所有完美性質。我們只要求它不比任何可能的東西差。所以,擁有所有的完美性質的東西不可能存在這件是不影響信徒的計畫,我們只要從那些可能存在的東西中找出最好的就好了。
    我認為這個辯護原則上是對的,不過好性質之間的衝突現象會使得選出最完美的可能存在物的工作變得更複雜。在原來的情況下,我們只要在每個性質上作排序,找出擁有最漂亮、最強壯、最不動如山、最敏捷等性質的存在物就好了,但是現在,因為一個東西部可能同時具有「永恆不變動」和「最敏捷」這兩個性質,所以我們勢必遇到這樣的選項︰
    東西a︰最漂亮、最強壯、永恆不變動...
    東西b︰最漂亮、最強壯、最敏捷...
    如此一來,該怎麼選擇就不再是一件單純的工作了,因為信徒得在那些互相衝突的不同性質之間作取捨。

  3. 有一些好性質並沒有極限值(maximum),例如就算是超級大正妹,我們依然可以想像有女人比她更正;即使是天才鐵士代諾博士,我們依然可以想像有人比他更聰明。於是,不會有任何一個可能存在的東西會不差於其它所有的可能存在的東西,因為對於任何一個可能存在的東西,我們都可以想像有另外一個東西比它更漂亮、更聰明...。這個反駁是有效的反駁,信徒恐怕需要修正絕對完美的存在的定義來迴避它。Charles Hartshorne建議說,我們可以將該定義修正成這樣︰
    X是絕對完美的存在,若且唯若1.在那些有極限值的性質上,沒有任何東西比X更好,而且2.在那些沒有極限值的性質上,只有X能比它自己更好。
    看得出Hartshorne的策略是這樣的︰「你說對於任何美的東西,都存在有一個可能的東西比它更美?沒關係啊,因為任何比上帝更美的東西,都是上帝他自己!」我想這個策略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就是為什麼任何比上帝更美的東西都會是上帝他自己,不能是別的東西?這是支持這個策略的人必須擔負的責任,他們必須說明,為什麼對於一個絕對完美存在X來說,任何在任何沒有極限值的性質上比X更好的東西都會是X它自己。
    我自己想到的另一個策略是,修改絕對完美的存在的定義為︰
    X是絕對完美的存在,若且唯若1.在那些有極限值的性質上,沒有任何東西比X更好,而且2.在那些沒有極限值的性質上,X擁有的值是無限。




reference:
William Wainwright (1988). Philosophy of religion. C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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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鳳凰會的密令》

前兩天很認真地考慮要不要看電影《哈利波特︰鳳凰會的密令》。小說我曾看過,但是情節差不多忘光了,大概只記得有個鳳凰會總部,然後鄧不利多被免職。(我想到系上的老師毛六,他喜歡金庸的小說,但是也容易忘記劇情,他曾經跟我說自己不知道第幾次讀天龍八部時依然很驚訝段譽竟然是段正淳的兒子)我從半年前開始讀哈利波特的英文版,大概最近會開始看鳳凰會,所以不希望因為看過電影而降低了讀小說的樂趣。不過,最後還是禁不起意志的薄弱打開看了。

哈利波特的小說故事很緊湊,沒有太多和情節無關的鋪陳,這樣四五百頁的東西要塞進電影裡著實困難。我想就算沒有看過小說的人大概也感覺得出來電影的步調很快,我覺得這是敗筆之一。

不過,電影還是有讓我眼睛為之一亮的部份。

原名Luna Lovegood的露瘋子,就是在看過小說之後被我完全忘掉的東西之一(實在很難想像我連故事裡有個會戴著雄獅帽看魁地奇球賽的傢伙都會忘記)。但是Luna無異是電影裡的亮點之一,我記不得原著,所以不知道她把羅琳筆下的露瘋子照實刻劃出了幾分,不過Evanna Lynch的表現實在是很特別,把一個顛倒看書、愛吃布丁、說話輕飄飄的神秘小女孩演得很棒。有人抱怨說哈利波特為什麼不跟Luna在一起呢,我想那是因為在寫小說的時候羅琳還不知道會有一個這麼可愛的女生來演她。

另外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是恩不里居,粉紅色的笑面虎,演這個角色的大媽真的把她的雞掰完全表現出來了。我特別喜歡她在處罰學生用會在手臂上刻出血痕的鵝毛筆寫字時一邊深呼吸一邊硬擠出微笑的樣子。


本日特餐.所有Luna出現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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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ory in the Instant

這個點子是我在想小說故事和可能世界之間的關係的時候想到的。

我的上一篇文章中,我說我們可以把建構一個故事看做是在設計一個可能世界。其實這是不恰當的。故事有時間性,故事裡的事態會隨著時間而改變,但是可能世界不是這樣,可能世界只是描述事態的句子和它們的真值所成的集合而已。如果要用可能世界來定義一個故事或者利用建構可能世界來類比創作故事的過程,就不能只用一個可能世界,而要用一串可能世界,各自代表小說故事裡的一個特定時間。

不過我後來想到,其實沒有時間軸的故事並不是不可行的。想像這個世界在某個瞬間暫停了,你身為自由的觀察者,可以到處穿梭到處看,你可以知道隔壁鄰居正在幹嘛、操場上有多少人在跑步。你甚至可能發現,在某個公寓客廳裡,婦人看著家庭合照傷心哭泣,坐在對面的警察正在交談,而就在樓上,合照裡出現的男人和另一個陌生人舉杯慶祝(縛住手腳的孩子被丟在角落,企圖用磁磚的碎塊磨斷繩子)。

只要一瞬間就夠了,利用一個世界在一瞬間裡的事態,就足以講述一個簡單的故事。

點子︰
利用特效做出時間暫停的效果,然後把攝影機利用一個自由觀察者或是不知道為什麼依然可以自由移動的小動物的視野到處穿梭,使得觀眾獲得,關於那個世界在那一瞬間裡的情形的某些資訊,而這些資訊剛好可以構成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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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九把刀與陳同學

我有一些想法︰
  1. 很多人在對於這個事件的評論中使用「多數暴力」或是「群眾暴力」這樣的字眼,我看不出來這個事件中哪裡有出現可以適當的被冠以這樣的罪名的行為。我認識的多數暴力,應該是那種在公眾決策上多數人瓜分少數人利益的情形。兩個人在網路上吵架,就算是各自明目張膽地招攬擁護者互罵,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而且擁護者所形成的多數並沒有進行公共裁決的權力,實際上也沒有任何因多數而構成的違反法律或道德的舉動出現(屬於個人行為的毀謗是一定有的)。我看不出來這次的事件中有哪群人(或哪個人)做的哪件事可以被合理地稱作是在進行或者策動多數暴力。

  2. 我不知道陳同學有沒有看過《語言》。不過如果他在創作《顛倒》之前曾經讀過《語言》,我就不認為那個獎是他應得的,因為在扣掉《語言》所提供的故事架構後,《顛倒》所能呈現出來的對於作者創作力的證明已經所剩無幾了。我直覺上覺得文學獎應該是要用來鼓勵有能力和熱忱的創作者。雖然語言和時序的顛倒是個不錯的點子,但是如果他在曾讀過《語言》的情況下,沒辦法為自己的故事想出和《語言》不同的架構(或者懶得想),那麼他缺乏一個得獎者應該具備的能力(或熱忱)。

  3. 有人建議說,公開性的徵文比賽應該要把那些和已公開的作品類似的參賽作品從得獎名單中排除(否則,至少也要酌量扣分)。我同意這個看法,雖然這樣會使得一些運氣不好的人因為巧合而失去機會,但是可以保證比賽是公平的,沒有人會因為別人創作的東西裡有一些好點子而佔優勢。然而,這樣的規定在實行上一定會碰到的問題就是,參賽作品要和另外一篇市面上的作品有多高的類似性,才能構成除名或扣分的門檻?
    我的想法是,一部作品在原創性上的價值(也就是評分單裡「創意」那一欄應該填入的分數)應該來自於這部作品裡出現的那些關於設定、劇情上的構想扣掉市面上已經出現過的構想之後剩下的那些東西,這些東西才是作品中真正能顯現作者原創力的部份。不過我們知道這工作沒有說起來那麼簡單。要怎麼界定一部作品蘊含了哪些構想?要怎麼知道兩個構想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視為相同而可以互相扣掉?以及最重要的︰有一些構想在一起出現的時候是神來一筆,但是被拆開之後只是一些平淡無奇的東西,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該怎麼判斷作品的價值?
    我有兩個點子︰第一個是,比賽的評審在發現參賽作品和市面上作品在構想上有交集的時候,應該要問問自己︰如果這個小朋友是因為看過了那部作品而寫出這個的,那麼他的作品的原創性還剩下幾分?並且以自己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作為評分標準。這個方法是完全直觀且不精細的,一個有經驗的評審不需要對兩部作品作仔細的分析就可以給出答案。當然,這樣的作法會有很多為人詬病的缺陷,例如評審的主觀、著重點、喜好等等,不過這是目前所有的創作性比賽共有的缺陷。我想到的第二個方法就是,催促那些研究文學架構和敘事理論的人,要他們趕快提出有用的分析一部故事和identify故事中的構想們的方法。文學系每年都有一堆分析名著文本架構的論文,要證明他們的理論是嚴謹且有建設性的,拿來幫助我們比較兩部作品分析它們的共通點和獨特性,是很好的方法。

  4. 我覺得顛倒這個概念比失序更有趣,而且好像更容易延伸出一些有趣的設定,不過我覺得陳同學並沒有把它處理得很好。有些人抱怨《顛倒》裡有一些設定似乎互相矛盾,我也有一樣的感覺。《顛倒》裡出現了很多看起來像是顛倒的例子,例如「把書拿顛倒看」和「狗越跑越小」,可是實際上它們是完全不同意義下的顛倒,前者是物品方向的上下顛倒,後者是時間的顛倒。這使得作者必須交代在某些地方出現的為什麼是某種顛倒而不是另外一種,例如說,如果物品方向是顛倒的,為什麼狗和大家不是頭著地痛苦地掙扎?如果時間是顛倒的,為什麼老師上課不是用板擦把板書擦出來再用粉筆一筆一筆劃掉?這些點沒有交代,我覺得就像埋了伏筆自己忘了一樣糟糕。
    作者當然可以反駁說,我架構的小說世界就是那種「具有很多種意義下的顛倒」的世界啊,難道不行嗎?如果說小說是在描寫一個可能世界的話,那麼作者當然有權力隨自己喜好架構可能世界。但是讀者也有權利對於別人的可能世界給予評價,有一些可能世界我喜歡,有一些可能世界我覺得有趣,有一些可能世界很無聊,有一些可能世界裡有一些奇怪的現象我覺得不該出現但是作者沒有交代。吶,這就是我們對於故事的直覺,寫故事的人當然可以不甩,只是當反對聲浪越來越大卻遭到忽視的時候我的作品就會漸漸沒人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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