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2009

理性的內在論和理性的外在論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說一個人的某個行為(或者判斷)是理性/不理性的?這是關於理性(rationality)的哲學問題中最重要的一個。對於這個問題,當代的檯面上有兩群針鋒相對的理論︰內在論和外在論。

這兩群理論的不同處在於,它們對理性的行為有不同的期許(定義)。理性的內在論(internalism of rationality)主張,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或者,行為者相信這個行為可以將自己的那些內在狀態的滿足最大化)。換句話說,內在論主張,理性的行為就是最能滿足行為者本身的欲求的行為,如果一個行為沒辦法滿足行為者的任何欲求,或者並不是滿足行為者的欲求的最佳途徑,那麼,它就不是理性的行為(或者,至少不是所有可能的行為選項中最理性的)。然而,這並不是在主張說,對於任何人來說,把自己的錢捐給窮人都是不理性的。對於那些可以經由做善事得到精神上或是其它任何形式的滿足的人,在理性上依然有可能犧牲自己的一點方便來行善,就像,你犧牲買樂高的機會成本,把錢拿去換取更能滿足你的A片一樣。

辯論場的另外一邊,理性的外在論(externalism of rationality)主張,一個行為的理性與否,根本上並不在於它是否滿足行為者的主觀的內在狀態,而是它是否符合某種外在的、客觀的價值(或者,行為者是否相信它符合某種這類價值)。不同的外在論者(externalists)可能承認不同的外在價值,不過常見的選項大概是諸如道德、美、和諧、健康等等。對於外在論者而言,理性的行為不見得會是行為者最想要的,反而有可能是最厭惡的。

外在論和內在論的爭論不僅是理性問題的核心議題,當我們承認理性和理由(reasons)的親密關係,它們之間的衝突更可能延燒到其它領域,例如道德。

14 則留言:

  1. 既然從定義就不一樣了,那是要辯論什麼?
    與其論何為理性,何不論類似"實則所有決定都是理性的結果,或反之"
    追本溯源雖然重要,可是是兩種不同的體系恰好為同一命名而已
    吾人認為這只是字詞上的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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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對第一個主張有點疑問:「如果定義如內在論者說的那樣,那麼什麼時候我們可能不理性?」

    我想到幾個可能的點:

    1. 當我自己壓抑自己的某些欲求而做的行為。
    2. 被人或環境脅迫而壓抑自己的某些欲求而做的行為。
    3. 自己笨而導致無法掌握自己的某些欲求而做的行為。

    1跟2的情形應該是相似的,一樣都來自於「自己想做某件行為,只是基於某些考量而不做」;而3的狀況則是「沒想要做某件行為,但那件行為才是真正符合他的欲求的,只是他沒想到或搞不清楚」。

    然而,不管何者,我們都能說這些行為都是來自於自己當下意識所及的欲求最大化,除非理性的判斷是超越意識的(好比,對一個人來說,理性的行為包含考量那些當下無法知道的事);如果理性室內在論者所宣稱的那樣,人類應該不會有不理性的時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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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米︰

    兩個理論對於同一個詞(概念)有不一樣的定義這件事,是可以成為真正的爭論焦點的。因為我們可以討論,哪一個理論提供的定義才是我們事實上用這個詞的方法。用哲學術語來說,我們會問,哪一個理論正確地掌握了我們對於該概念的直覺。

    你建議的那個比較有意義的問題,也會因為內在論和外在論的立場差異而有不同回應。對於內在論者來說,有很多決定都不理性,因為人常常僅依照自己的內在欲求做決定,而忽視外在的客觀價值(例如不願意拔一毛而利天下),然而,對於外在論者來說,人只有在很少的情況下才會做出不理性的決定,因為很少有人會常常搞錯自己到底比較想要什麼。

    事實上,如果我們不釐清理性的定義,恐怕很難著手處理你建議的那個問題。所以,就算只是字詞之爭,也是必要的預備工作。


    DUST︰

    你應該有注意到我區分的兩種內在論︰

    a.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或者,
    b.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行為者相信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

    對於內在論b而言,一個人很難不理性,因為我們通常不會搞錯自己的慾望強度。然而,對於內在論a而言,一個人只要因為錯誤的信念而選擇了事實上無助於滿足自己欲求的行動,他就會是不理性的。

    Hume是內在論b的支持者,而內在論a則跟Bernard Williams講的東西很像,不過他談的不是「選擇做φ是否理性」而是「有沒有理由做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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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哪一個理論正確地掌握了我們對於該概念的直覺
    可是理性的構成並不是已有共識並且絕對的啊。
    我陳述的重點在於,理性並不是一個既已存在的可描述性事物
    反而它只是一種描述現象的字詞
    而根據現象的不同,我們有了不同的描述方法(內外在)

    一如性善性惡,表面上看來是互斥的,
    事實上只是各描述了不同的現象,若進而展延到整個人性則是偏頗的
    就像外在論和內在論一樣,如果要找到理性
    直接取兩個論點的交集,豈不是最為理性的狀態
    而其他的就只是不夠理性的結果

    是的,我認為它們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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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米︰

    雖然我們對於「理性」指涉的東西是什麼不太清楚,不過我們對於什麼時候該用這個詞、什麼時候不該用它,有一定的共識,而概念分析的進行,就是奠基在這樣的共識之上。

    當我說兩個理論有交集,我的意思是,有一些宣稱,是被這兩個理論共同支持的。你的「交集」是這個意思嗎?還是你是說,這兩個理論都有一些地方對,一些地方錯,我們應該各取它們對的地方湊成一個新理論,就算它們不見得對在同一個地方?

    最後,你覺得這兩個理論的交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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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這個交集即是
    內在欲望是可以和外在價值重疊的,我同時滿足了內外在
    但這涉及了你前數篇提到的欲望的本質是否能含括到所有行為上
    (而我個人則是支持所有行為由欲望所推動)

    這麼說來我應該是個理性內在論者
    但事實可能不然,因為我相信內在欲望的構成"相當一部分"是(為了滿足)外在條件,而為了滿足外在條件的本身卻是外在論的主張
    同樣地我也應該不是純然的外在論者,因為滿足外在條件的同時,我保留了對內在欲望的滿足的可能
    意即當兩者為了一個目標共同存在時,它是個最理性的好決定
    那萬一兩者衝突了怎麼辦?
    權衡兩者的利益衝突以作出最好的決定,究竟是為了符合外在條件或者是內在欲望呢?很難說只是其中哪一個,終究是混合性的吧(或者各在能夠接受的範圍內)

    所以我認為問題點出在,利用二個原本就不完全互相獨立、互斥的事件其中之一來全稱一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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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米︰

    「這個交集即是,內在欲望是可以和外在價值重疊的,我同時滿足了內外在」

    所以,你的主張是這樣嗎︰

    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1.它是滿足行為者內在欲求的最佳途徑,而且2.它符合某種外在的、客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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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誠如我前述,理性是一種主觀描述,並不絕對
    當然它有時候在現實社會中會有一種共識
    比方說,我期中考時其實不應該一直在這裡聊天,若我就此消失的話
    可能就是一種理性的呈現,大多數人會同意的XD

    因此你提出的(推斷是我的)主張,只是一種判斷的線索,但頗有疑議:
    就2而言,就不是個必然,尤其許多"客觀外在價值是互斥"的,如何滿足?因此滿足A條件,其實只是就A立場去支持它而已,於B並不理性。
    而就1而言則十分危險,當我們用理性去描述行為時,卻發現這個理性是看是否滿足"行為者內在欲求",這就是描述與檢定的對象不一
    簡言之,滿足精神病患者內在欲求不一定會是理性的

    因此這不是我的主張。只能說是一種助以判斷的方法之一。
    事實上你可以看出我一直著眼於理性並不是一個絕對存在的物事
    它隨著立場改變而有不同的詮釋,而且是"是和否"的差別,
    假如有一個全人類朝向的目標,我們把迎向這個目標的行為稱之理性的話,那麼或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可以去論述辯證,因為理性有定義,所以我們可以針對理性的性質討論。
    但如果只是要建立滿足某些立場下的理性,那麼就像一開始提的外在和內在一樣,其實不同的系統間爭論的就是定義,因為我們連理性在哪,怎麼存在都不知道,一切都只是自己的界定而已,也許就會有你之前說的不可否證性,因為沒人知道並能驗證事實上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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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米︰

    我想,哲學家事實上在做的事情大概跟你想的不一樣。

    「假如有一個全人類朝向的目標,我們把迎向這個目標的行為稱之理性的話,那麼或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可以去論述辯證,因為理性有定義,所以我們可以針對理性的性質討論。」

    哲學家的工作,並不是針對某個人們早就對其定義有明確共識的概念,根據定義討論它的性質。哲學家做的是更基礎的工作︰針對那些我們對其意涵有些線索,但還無法明確說出定義的概念,想辦法把它的定義找出來。

    因此,不管是支持內在論還是外在論的哲學家,他們的目的也都不是假定自己的定義是對的,然後根據這個定義來討論理性的性質。他們企圖達成的事情是,證明自己的定義確實掌握了人們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理性」的概念的意涵。

    而這些立場也不會是不可否證的。事實上,在當代的爭論中,雙方陣營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不斷丟出對方的理論無法解釋的,老百姓關於理性的直覺作為反例。

    例如,內在論者可能會宣稱,如果外在論為真,「他是個理性卻冷血、殘暴、喪盡天良的殺手」這句話就會是自我矛盾的;而外在論可能會回嘴說,如果內在論為真,我們就沒辦法譴責酒鬼、毒蟲甚至寧願被當掉也要賴床的大學生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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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舉手)
    小安萍參加中正哲學轉學考,放榜後發現「幹,備一!」於是想在報到當天蓋正取人布袋,只要隨便蓋到一個自己就穩上了。可是考慮到
    1.打人是不對的
    2.打人可能反而讓自己沒機會轉學成功
    所以乖乖留在家裡詛咒哪個正取的在報到路上被車撞飛。

    那麼小安萍是理性的內在論者還是外在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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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安萍︰

    你應該問的是「我選擇留在家裡,這個行為在內在論者眼裡是理性的嗎?外在論者呢?」

    對於相信這種內在論的人來說,你有可能是不理性的︰

    1.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

    因為有可能其實即使你去蓋布袋也不會被抓到,而且其實你想要被錄取勝過想要遵守道德規範,在這種情況下,理性的行為就是去蓋布袋,因為那最能滿足你的內在欲求。

    對於相信下面這三種理論的人,你是理性的︰

    2.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行為者相信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

    3.一個行為的理性與否,根本上並不在於它是否滿足行為者的主觀的內在狀態,而是它是否符合某種外在的、客觀的價值。

    4.一個行為的理性與否,根本上並不在於它是否滿足行為者的主觀的內在狀態,而是行為者是否相信它是否符合某種外在的、客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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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為什麼相信那種內在論的人是因為蓋布袋可能不會被抓到,而且想被錄取勝過想遵守道德規範,所以認為留在家裡是不理性的;而不是因為雖然想被錄取勝過想遵守道德規範,但蓋布袋可能被抓到導致再也沒機會被錄取,而且就算不蓋布袋也有可能被錄取,所以認為留在家裡是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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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安萍︰

    抱歉,我講得不清楚,再來一次︰

    1.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

    對於相信內在論(1)的人來說,在某些狀況下,你是不理性的︰

    如果事實上即使你去蓋布袋也不會被抓到,而且你想要被錄取勝過想要遵守道德規範,而且蓋布袋是能幫助你被錄取的方法之中最好的,那麼,在這種內在論下,對你來說理性的行為就是去蓋布袋,因為事實上那最能滿足你的內在欲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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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安萍︰

    你應該問的是「我選擇留在家裡,這個行為在內在論者眼裡是理性的嗎?外在論者呢?」

    對於相信這種內在論的人來說,你有可能是不理性的︰

    1.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

    因為有可能其實即使你去蓋布袋也不會被抓到,而且其實你想要被錄取勝過想要遵守道德規範,在這種情況下,理性的行為就是去蓋布袋,因為那最能滿足你的內在欲求。

    對於相信下面這三種理論的人,你是理性的︰

    2.一個行為是理性的,若且唯若行為者相信這個行為可以將行為者的那些關於欲求的內在狀態(慾望、情緒、價值觀等等)的滿足最大化。

    3.一個行為的理性與否,根本上並不在於它是否滿足行為者的主觀的內在狀態,而是它是否符合某種外在的、客觀的價值。

    4.一個行為的理性與否,根本上並不在於它是否滿足行為者的主觀的內在狀態,而是行為者是否相信它是否符合某種外在的、客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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