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2009

哲學的終結

紐約時報的一篇文章,宣稱根據科學家的新發現,人們道德判斷的機制事實上跟情緒反應和美感判斷非常相似︰當我們對一個情境做道德判斷,這樣的判斷最終並非來自於理性的分析和思辨,而只是人腦掌管情緒的部份對理性分析後的情境做出反應。

我前幾天在回應區分享這篇文章,馬上就被pyridine踢爆說這樣的結論根本無法從作者宣稱的科學發現「道德判斷使用到人腦的情緒區」推論出來。(關於那篇文章,在這裡有一些討論,喜歡的人可以看看)

我被pyridine說服了。但我依然想談一談,要是這樣的結論真的被科學家證實,哲學家會怎麼說。

我猜,如果我們的道德判斷真的是來自於,比起理性思維,跟情緒反應、美感判斷更接近的機制,那麼後設倫理學中的表達論(expressivism)就有可能佔上風。因為如果道德感只是一種情緒反應,那麼,表達道德感的道德語句似乎也比較可能僅只於用來表達自己的情緒或態度,而非描述客觀的事態(例如殺人這個行為事實上有錯誤的這個性質)。

如果我說的是對的,哲學理論就可以被科學發現推翻。我相信這是好事情,因為這顯示科學理論可以有一些哲學上的蘊含,證明哲學不是空談,哲學有可否證性

2 則留言:

  1. 我覺得不論什麼學問, 哲學, 科學, 社會學, 最重要的是要做預測. 不做 prediction 的學問, 很難確定正確性, 因為無法被獨立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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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法律人看待問題,重視「實益」。所以,對於「價值判斷」,法律人較少討論其如何作成,而更重視如何使其結果合理客觀。法律人為避免無結論的空談,設定了「有權解釋」機關(即法官),又為了確保結果合理客觀,除了機關成員經一定程序篩選,並要求所有結論應提出作成之「理由」,供社會公評。

    「價值判斷是合理客觀的嗎?」、「如何確保價值判斷合理客觀?」,這兩個不同的命題,決定了不同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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